广东省2010年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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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公报2003-2010

水资源公报2003-2010

2003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2年和常年值比较2003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03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单位:亿m32003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04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3年和常年值比较2004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04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单位:亿m32004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05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4年常年值比较2005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05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单位:亿m32005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06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5年常年值比较2006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06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32006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07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6年常年值比较2007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07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32007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08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7年和常年值比较2008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08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32008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32009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8年常年值比较2009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09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32009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2010年各省级行政区降水量与2009年常年值比较2010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量单位:亿m32010年各省级行政区供用水量32010年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

2010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2010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2010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空气、水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成功举办“绿色亚运”,圆满实现“到2010年一大变”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任务,“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的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

一、2010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情况2010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环境空气质量在2009年持续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继续好转,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一)环境空气1.城市空气2010年,广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年空气质量为优和良的天数共计357天,优良率为97.81%;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降尘符合广东省暂行标准。

与2009年相比,空气质量为优和良的天数增加10天,优良率上升2.7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5.4%、5.4%和1.4%,月平均降尘量下降5.4%。

图1广州市城市空气优良率变化趋势图2广州市城市空气主要污染指标变化趋势(1)空气质量优良率空气污染指数(API)范围为15~124,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有113天,为良的天数有244天,合计357天;优良率为97.81%。

图32010年广州市空气质量日报统计结果(2)二氧化硫全市年平均浓度为0.033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年平均标准,10个测点年平均浓度范围在0.024~0.040毫克/立方米之间,均达标。

与2009年相比,全市年平均浓度下降15.4%,除九龙镇镇龙测点(该测点为2010年新增测点,不作对比)外,其余9个测点平均浓度都比2009年有所下降,降幅在5.6~21.1%之间,广东商学院测点降幅最大,其次是第五中学,降幅为15.8%,天河职中幼儿园和第86中学测点降幅分别为13.2%和13.0%,花都师范学校测点降幅最小。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7.23•【字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第三章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并建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协调领导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使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项目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应当符合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质保护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鼓励清洁生产,削减污水排放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水、公安、海事、渔业、农业、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反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义务。

广东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广东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一、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4)(一)地下水资源状况 (4)(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6)(三)地下水开采诱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13)(四)地下水超采状况 (17)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8)(一)指导思想 (18)(二)基本原则 (18)(三)主要目标 (20)三、地下水利用总量控制方案 (21)(一)规划地下水开采控制量 (21)(二)未超采区开采方案 (22)(二)超采区压采方案 (30)四、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措施 (32)(一)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 (32)(二)地下水保护工程 (34)(三)地下水治理与修复工程 (35)(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 (36)五、重大工程项目 (37)(一)地下水监控工程 (37)(二)地下水源替代工程 (40)(三)地下水修复工程 (41)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一)加强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42)(二)加强地下水资源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 (42)(三)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管理和超采区的压采管理 (43)(四)强化执行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 (43)(五)加强基础研究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保护水资源氛围 (44)(六)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投入机制 (4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地下水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 [2007]409 号)要求,编制《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水利部颁发的《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大纲》为依据,按照地下水保护优先原则,在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和省人民政府2009 年批复同意实施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基础上,以地下水功能区为单元,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制定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案,提出地下水治理、保护与管理措施。

2010年珠海市水资源公报.

2010年珠海市水资源公报.

珠海市水资源公报ZHUHAI WATER RESOURCES BULLETIN2010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2010年珠海市水资源公报审定:郭仲秋审查:窦永强杨旻主办单位: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编辑单位: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编辑主任:胡建文副主任:郭志强郭家圣主编:刘幼萍副主编:童娟李远青责任编辑:陈慧莎编辑:邵檀彭靖徐国富吕爱琴何敏红李勤志封底:资料来源: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广东省水文局广东省水资源公报编辑部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佛山分中心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统计局珠海市气象局前言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利于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珠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发《珠海市水资源公报》,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公告年度的来水、用水、水质等动态状况,反映水资源供需现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指导,为提高珠海市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提供基础资料。

同时,借此进行宣传,增强全民爱水、节水的意识,为管好、用好、保护好水资源创造必要的条件。

目录综述 (1)第一章水资源量 (2)第二章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9)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10)第四章用水分析 (13)第五章水资源质量状况 (18)第六章重要水事 (21)综述珠海市位于珠江三角洲南端,濒临南海,境内河流众多,西江诸分流水道与当地河涌纵横交织,水流相互贯通,最后经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注入南海,属典型的三角洲河网区。

珠海市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行政区,并下设横琴、高新、高栏港、万山、保税、航空产业园六个经济功能区。

本公报按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个行政分区分别统计分析2010年珠海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1.02.22•【字号】粤环函[2011]165号•【施行日期】201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的函(粤环函〔2011〕165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案》(粤环〔2008〕26号),现将2010年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的28个跨市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达标状况公布如下:一、2010年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达标状况2010年,全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4.7%。

其中,平洲、乌洲、布洲、下东、古劳、海陵、高桥、江口、莱口水电站、赤凤、东岸、九龙潭、六沙、南沙湾、永安、古封、都骑、石角、塘口、大衙共20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占断面总数的71.4%;企坪、上垟、西湖村、青洋山桥和深坑共5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0。

全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考核完全达标城市占被考核城市的64.7%。

其中,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河源、肇庆、江门、中山、清远、云浮和梅州共11个城市100%达标;深圳、揭阳、潮州3市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较差,深圳、揭阳市达标率均为0,潮州市只有50%。

与2009年相比,2010年全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略升2.3个百分点,100%达标交接的断面比例略降3.6个百分点,完全达标城市减少1个。

东岸、石碧2个断面水质好转,水质达标率分别上升41.7和33.4个百分点;上垟、石龙桥2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达标率分别下降16.7和8.3个百分点。

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氟化物等(详见附表)。

00广东水资源公报

00广东水资源公报

2000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发布时间:2003-10-21概述广东省国土面积17.79万平方公里,境内河流众多,主要有珠江流域的东江、西江、北江和珠江三角洲水系,以及韩江流域和粤东、粤西沿海诸河共7大流域。

全省分广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潮州、揭阳、云浮、顺德22个市。

本公报分别按上述流域分区和行政分区对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析。

2000年我省降水为平水年,全省年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偏少5.2%,比上年增加11.6%,地表水资源量受前期雨量小和降水量较分散的影响,比多年平均偏少11.2%,比上年增加7.6%。

地下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8%,总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约1成。

上游流入我省的过境客水量比上年减少10%。

全省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比上年末有所增加。

全省供水量比上年略有减少,工业用水比上年相比有所减少,生活用水有所增加。

全省江河水库的水质总体状况与上年基本一致,局部河段水质有所恶化。

2000年全省洪涝、台风灾害较轻,但仍造成一定损失。

广东省珠江河口整治工程指挥部成立,开始对珠江河口进行综合整治。

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破土动工,标志着东深供水将得到彻底改善。

一、来水分析降雨总量低于多年平均值,属平水年份2000年全省平均降雨量1684毫米,折合降雨总量为2975亿立方米,比上年多11.6%,比多年平均值少5.2%,属平水年,大部分地区降雨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各市降雨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增加最多为深圳,达18.1%,减少最多为阳江,达21.3%;其中减少1~2成的有:江门、茂名、肇庆、阳江、清远、云浮6市。

各流域区降雨状况是:除东江、韩江流域比多年平均值有增加外,其余均比多年平均值减少,其中减少1成以上的有西江、北江和粤西沿海区。

2000年降雨的地区分布不均,总的特点是东部大于西部。

全省降雨有三个高值区、一个低值区,与多年平均状况大体一致。

广州市水资源公报2010

广州市水资源公报2010

区按中心区(包括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和黄埔六区)、萝岗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和
从化市、增城市进行统计。
2010年,广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604.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9年(下同)增
长 16.37%。 其 中 ,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189.05亿 元 , 增 长 9.5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3950.64亿 元 , 增 长

核 :王质军 罗力谦

编 :何 玲 甄渝涓 苏建成 罗颖琳 何文华
责 任 编 辑 :王 宁 朱昆鹏 王 进 王 宁(女)
特 别 鸣 谢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区(县级市)水务(水利)局
目录
综述
1
水资源量
2
蓄水动态
10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1
水环境状况
19
重要水事
21
综述
本公报采用行政分区和水资源分区分别对全市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行政分
1.90
06-27 13:35
1.80
06-27 12:55
3.48
06-16 06:24
8.50
05-07 07:55
17.00
06-26 11:40
1.80
05-01 08:25
1.90
单位:m(冻结基面)
超警戒水位 0.70 0.06 0.54 0.31
从化市 1983 403507 2034.8 293379 1479.5 414050 2088.0 37.5 -2.5
增城市 1617 330957 2046.7 265766 1643.6 305157 1887.2 24.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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