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中国公司并购特点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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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史,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动机和驱动力以及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

企业并购的浪潮正向全球化推进,对我国经济也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一、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进行并购活动,其目的在于利用并购产生的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调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

我国企业并购起步较晚,在并购中存在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政府干预过多。

并购应是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自愿采取的战略行动,企业的并购动因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但在我国,许多并购行为并不是出于纯粹的市场经济动因,政府干预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企业动机,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现象比较严重。

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企业摆脱亏损局面,使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为。

笔者认为,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产权界定不清,产权关系复杂。

(二)价值评估欠准确。

企业确定并购目标后,最重要的问题莫过于合理估算目标企业的价值并作为收购的底价,这是并购成功的基础。

目标企业的价值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时间的预测。

能否准确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取决于并购企业准备并购的时间长短、是善意并购还是恶意并购,目标企业是否是上市公司、最近一次被审计的时间距并购的时间长短等。

也就是说,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根本上取决于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水分较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并购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得并购方很难准确判断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价值的收购价格,由此导致并购方资产负债率过高,目标企业不能产生预期盈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三)支付方式单一。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并购的证券化程度低,被并购或交易的资产多为实物形态的资产,而非证券资产,发达国家盛行的换股并购和综合证券并购在国内基本上没有起步。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题研究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题研究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题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融合与发展,中国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在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并购重组不仅是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市场竞争与资源配置优化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也存在着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

本文将对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并购重组的动因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的动因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需要通过并购重组获取更多的竞争优势。

其次,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效率与经济规模。

此外,政府政策的鼓励与引导也是促使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的因素之一。

二、并购重组中的法律与监管问题在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法律与监管问题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首先,合规性问题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企业需要合法依法地进行并购活动,确保各项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信息披露与审查的制度建设也是关键。

中国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需要进行完善的信息披露,以便投资者能够了解交易的具体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外,监管机构在并购重组中的角色与职责也需要明确,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

三、并购重组中的财务与估值问题财务与估值问题是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关注的焦点。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准确的财务分析,了解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避免因并购而带来的财务风险。

其次,估值问题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中国上市公司需要合理确定被并购企业的估值,并进行合理的定价策略,避免因估值不准确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四、并购重组中的文化与组织问题在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文化与组织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

不同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着文化差异,要确保并购后的文化融合,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此外,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也需要进行合理的优化和调整,以适应并购后的新情况。

五、并购重组的风险与挑战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与挑战。

首先,市场风险是不可忽视的。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趋势模式和挑战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趋势模式和挑战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趋势模式和挑战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是近年来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选择了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企业的扩张和优化资源配置。

但是,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并购重组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难点。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分别从趋势模式和挑战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和探讨。

趋势模式1. 集团化重组。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集团化重组趋势明显,通过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进行重组,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等目的。

2. 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以企业间同行业、同质化产品或服务为基础,实现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度,并尝试通过业务与产品的融合和重组,产生协同效应。

3. 纵向整合。

纵向整合指企业主营业务上下游行业的一体化发展,实现产业链的完善和资源的优化利用。

例如,关联的生产与供应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环节等的整合,形成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从而实现对外的一体化竞争。

挑战1. 缺乏管理经验。

许多国有企业在并购重组中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

与此相对应的是,企业之间的文化差异和技术壁垒的存在将导致管理上的问题,因此,如果国有企业不能顺利地进行合作和整合,企业的并购重组难以成功。

2. 资金和融资问题。

并购重组涉及大量资金,包括短期银行融资和长期债券发行,如果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困难,将会陷入困境。

此外,融资成本、还款期限和企业债务负担等也是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的挑战。

3. 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

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例如,反垄断法规定,如果并购后的企业占据了市场份额过高,将会对其他企业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企业必须在并购前打破市场或行业的壁垒,合法合规地进行购并。

结论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是一种重要的发展方式,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资源优化利用。

尽管存在管理经验、资金融资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挑战,企业还是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管来解决这些难题。

企业并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企业并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企业并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企业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合并或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以实现自身的扩张或转型战略。

在实施并购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问题,如文化差异、组织整合、经营风险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并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文化差异问题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文化差异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不同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观、管理风格、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这可能导致员工的不适应和冲突。

为了解决文化差异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共同价值观:在并购前,企业应该对双方的价值观进行充分了解和沟通,寻找共同点,并确立共同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2. 文化整合:在并购后,企业需要进行文化整合,通过培训、沟通等方式,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融合,建立一个统一的企业文化。

3. 管理团队调整:如果文化差异较大,企业可以考虑调整管理团队,选择具有跨文化管理经验的人才来帮助企业进行文化整合。

二、组织整合问题组织整合是企业并购过程中另一个重要的问题。

不同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差异,这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

为了解决组织整合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梳理业务流程:企业在并购前应对双方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对比,找出差异并进行优化,以提高整体效率。

2. 重组组织结构:企业可以考虑对双方的组织结构进行重组,将相似的部门合并,消除重复岗位,实现资源整合和效益最大化。

3. 沟通与协调:并购后,企业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流通畅,避免信息孤岛和决策滞后。

三、经营风险问题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经营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并购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的挑战。

为了解决经营风险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充分尽职调查:在并购前,企业应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法律合规等进行评估,避免盲目决策和未来风险。

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综合实力,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行业整合,促进国内经济持续增长。

但是企业并购重组也存在若干问题,一是单位上市时间短、投资主体规模小,无法把握并购重组的节奏和规模;二是并购重组中各环节的利益较为复杂,缺乏有效的安排;三是重点受到投资规模、结构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制约;四是缺乏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持,并非每个并购重组都能实现预期目标及效益。

建议:一是针对上述问题,完善法律制度,推行利益共享机制;二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方案;三是提高投资主体的职业化水平,提升交易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企业培训中心,提高并购重组业务的技能水平;五是建立投资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资指导。

关于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探讨

关于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探讨

关于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探讨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探讨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了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热点。

并购重组作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既能实现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也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然而,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不足在中国,尽管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并购重组活动,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监管的不完善,使得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例如,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存在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在收购过程中,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影响市场的交易价格。

此外,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这也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推迟交易的时间。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在并购重组中,由于各方信息披露的问题,导致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突出。

一方面,买方往往比卖方更容易获取到关于上市公司的信息,使得买方在交易中更容易占据主动地位;另一方面,买方在收购上市公司时,往往需要比对方支付更高的溢价,从而承担更大的风险。

此外,上市公司重组涉及到大量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任何信息泄露都可能对交易双方产生不利影响。

三、资本市场波动性增加并购重组活动往往会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在交易完成之后。

当市场对并购信息或者并购后的公司前景产生负面猜测时,可能会导致交易完成后的股价大幅下跌,进而影响股东权益。

在并购重组之后,原本独立的上市公司将合并成为一个新的实体,股东利益的分配和管理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四、重组后的整合问题并购重组完成后,往往需要进行后期的整合工作。

但是,由于管理层和公司文化的差异,以及组织结构的不匹配等问题,使得整合工作往往困难重重。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有相当一部分并购重组活动并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在合并后的几年内出现了较大的困难,部分甚至出现了被迫分拆或者破产的情况。

中国企业并购整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并购整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并购整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0-03-31赛迪顾问的研究表明,中国企业并购案件中真正成功的还不到20%。

这与麦肯锡和科尔尼关于全球市场的并购案例的研究基本一致,中国市场企业并购的成功率低于发达国家企业并购成功率近10个百分点。

中国企业并购功率不高的原因有很多方面,除去政府干涉过多、证券市场不完善、并购法规尚未健全等因素外,对并购后整合管理不够重视是一个主要方面。

正如着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关于并购的研究表明,全球失败的并购案例,70%是由于并购后的整合不足所致。

国内企业的并购,更多地是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张,注重形式上对目标企业的控制,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协同、核心竞争能力的融合方面关注不足,并购后的整合目标不明确,效果较差。

一、中国企业并购整合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而言,国内企业并购后整合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摸石头过河现象普遍存在,并购战略严重缺失国内企业并购盲目性比较大,对并购风险和并购后整合认识不足。

并购战略是基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制定的,一个在战略上全面而完整的并购整合计划的实施是并购成功的关键。

成功的并购活动不仅依赖于产业发展的环境、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的资源能力,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资源和能力的协同。

中国企业间的并购活动,关注更多的是目标企业的资源价值,忽视整合过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并购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追求表面的、简单的规模扩张,没有考虑并购双方的经营方向、企业职能等是否能够协调。

2、业务整合重点不明确不同的整合模式关注的业务整合重点不尽相同。

横向并购模式下的业务整合,更为关注的是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的供应链整合、研发与生产流程整合、营销渠道整合、物流整合、客户服务与市场整合,即横向并购关注的是价值链条的整合,注重获区低成本优势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纵向并购模式下的整合更为关注的是产业链的延伸,注重提升的是产业链的控制能力,通过对产业链的控制分散经营风险,将企业间的竞争转移到产业链之间的竞争。

中国民营企业并购现状及对策

中国民营企业并购现状及对策

中国民营企业并购现状及对策一、中国民营企业并购的现状中国的民营企业并购在最近几年得到了持续的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市场经济的推进,以及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需求。

然而,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相比,中国民营企业在并购领域目前还面临着许多挑战。

1.资金压力:相较于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中国民营企业的资金实力较弱。

并购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往往面临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和较严格的监管限制。

2.市场认可度:相较于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中国民营企业的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

在进行并购活动时,民营企业面临着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对其能力和信誉的怀疑。

这使得民营企业在并购交易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3.经营管理能力不足:中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其经营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在并购过程中,合并后的管理整合和文化融合往往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如果民营企业没有足够的管理能力来应对这些问题,就会导致并购失败或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二、中国民营企业并购的对策面对上述的挑战,中国民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和效果。

1.加强资金实力:通过增加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的资金实力,增加并购活动的战略灵活性。

此外,民营企业还可以寻求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的共同合作,以分享风险和资源。

2.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民营企业可以通过主动参与行业协会、组织活动、展览会等形式,展示其实力和特色,提升品牌形象。

3.强化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引入专业管理人才,提升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

此外,民营企业还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的交流和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模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5.加强合作与创新:民营企业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进行战略合作、技术创新等方式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民营企业可以分享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总之,在中国民营企业并购的过程中,民营企业需要面对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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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并购特点、问题与对策中国内地公司并购十多年来如火如荼地展开,但与美国五次公司并购浪潮及中国香港公司并购实践比较,在并购效能、企业整合及公司文化沟通与融合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为充分发挥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的效益,实现公司并购的公正与效率,我们试就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特点、问题与对策作一系统深入探讨,以期有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一、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的特点1、目标公司分布广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按行业分类有:公用事业、电子通讯、纺织服装、化工、建材建筑、交通运输、金融房地产、能源、食品酒业制造、农林牧副渔、轻工产品、商贸旅游、冶金工业、医药卫生、重型工业、综合加工17大类。

中国内地2003年上市公司并购的目标公司在以上行业均有分布。

目标公司分布在17大类行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宪法修正案保护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的法制因素,又有加入世贸组织后快速发展的形势所逼因素,还有私营与外资经济强盛的因素。

一是向私营与外资开放的行业增加。

如为适应加入WTOR的需要颁布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使中国民航率先对外资公司开放,此外,市政公用事业、燃气、热力、供排水亦相继对私营经济和外资公司敞开大门。

二是对并购公司而言,加入世贸组织后可利用比较优势,策划公司并购策略,结合国外及港澳台市场开拓公司并购业务;对目标公司而言,人世后各行各业都存在投资机会,都可能被兼并、收购。

三是宪法修正案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和人权,促进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与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

在这种形势逼迫下,公有制经济迅速退出原有领域,如中国一汽以14.21亿元并购天津汽车。

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经济并购公司规模也在日益扩大,如上海复兴以16.5亿元并购南钢股份。

2.公司并购主体变化快速一是外资公司并购快速,二是MBO并购流行;三是私营并购大幅增快。

(1)2003年第一件外资公司并购就是美国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并购浦发银行5%的股权。

该年外资公司并购加快了50%。

外资公司并购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收购公司多系港资;二是以产业兼并、收购为主,有70%的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致;三是并购溢价率较高。

如华润轻纺,并购溢价率为75.39%。

外资公司并购加速的原因在于,美国的五次公司并购浪潮证明,并购整合一般以产业并购为主,旨在利用比较优势得到更大的发展机会。

另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及公司文化、产业结构方面近似,港资在并购中国内地目标公司方面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故港资在外资公司并购中所占比例较大。

(2)管理层收购(MBO)流行。

管理层收购(MBO)采取对目标公司母公司进行改造的方法:一是为了理顺母子公司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人财物关系,为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创造机会;二是实行“金色降落伞”,稳定安抚目标公司及其母公司员工,帮助当地实现治安与市场的稳定祥和。

(3)私营公司并购大幅加快。

前几年,在公司并购主体资格方面,公有制公司是私营公司的1-3倍;到2003年,公有制经济与私营经济并购目标公司的数量相当,私营公司并购实现大幅加快。

这是因为加入世贸,放宽中国私营资本的市场准人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经贸方面采取措施,改善私有财产权和人权保护状况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

3.公司并购效率较快提高中国内地公司并购效率较快提高表现在:一是简化机构,政府机关对公司收购行政许可审批速度加快;二是目标公司股票转让速度快速,且保证目标公司股票收购方向正确,目的有效、过程增值,这必然导引股份交付速度加快;三是目标公司并购批量化。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的主管业务审批机关主要是中国证监会。

该会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收购和置换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较快提高了公司并购效率:一是并购公司知晓上报中国证监会需要披露的问题;二是中国证监会明确需要关注的事项,有助于节省审阅报告的时间;三是中国证监会对自己的工作时限做了明确规定,如“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充分证明中国证监会规范公司并购行为,提高目标公司并购效率时时效意识。

4.公司并购方法缓慢创新公司并购方法是指并购公司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方法。

“公司并购方法创新”一是指目标公司被并购,收购公司在取得实际控制权中,采取控制现金“流出”的并购方法;二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对并购方法不断创新。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初期,公司并购方法几乎都是“一进一出”的“等价交换”,并购公司并购目标公司交付现金取得该公司实际控制权,目标公司转让实际控制权得到了现金。

近几年来,收购公司在收购方法中,产生了非现金“流出”的“不等价交换”状况,即并购公司通过收购获取了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并购付出的现金还在并购公司控制之中,目标公司让渡实际控制权也没得到现金。

一是通过对母公司改制获得控制权。

对目标公司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方面进行改造,改变目标公司母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从而达到移转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收购方法称为目标公司母公司改制。

二是通过增资取得控制权。

经过与目标公司母公司的股东合作,对目标公司母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达到控制目的。

在目标公司收购中,无论对目标公司母公司改制,还是与目标公司母公司合资、增资、吸收合并,并购公司取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时,交付的资金仍然是为自己控制。

此类公司收购统称为“非现金流出”。

在2003年公司并购市场中,“非现金流出”收购方法使用日益增加。

在公司收购中,该年度的“非现金流出”占20%,在2002年仅占8.3%,在2001年仅5%,在2000年只占1.9%。

在“壳内”并购目标公司股票是其交付手段。

2003年产生的TCL 通讯、武钢股份、上工股份、ST小鸭的并购案例,在目标公司层面产生了非现金流出的股票交付。

从目标公司母公司“壳外”层面上升到目标公司“壳内”层面,是一种极大的突破。

同时将使中国内地公司并购揭开新的一页。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从1997年到2002年,并购标的额一直处于0.64亿元至2.04亿元之间,而TCL集团以21.15元每股对TCL 通讯0.81亿元流通股进行换股,交付的金额达17.13亿元,突破了公司并购瓶颈的限制。

如果股票在交付中加以推广,必然打破上市公司并购的不平衡,走上中国内地公司并购新台阶。

5.公司并购信托融资在中国内地公司并购中,难点是并购公司从何处筹集并购资金。

在2003年的公司并购市场,实现了经过发行信托计划,收购股份的案例。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尚处在初级阶段,从1997年到2002年,中国内地公司并购中,现金收购的交付比例占70%-80%。

融资方面,需要借款人将股权作为贷款抵押,或将其他无瑕疵资产作为贷款抵押。

由于公司并购特质,在策划并购信托融资时,信托公司应注意考查目标对象的产业、企业经营、政策法制、人权保护状况的改善及经营者个人素质各方面因素,以便规定公司并购信托融资最低出资比例。

二、中国内地公司并购存在问题十年来,中国内地公司并购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与美国和中国香港公司并购实践比较,存在很大差距。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缺乏一部综合调控公司并购活动的法律或法规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立法与收购实践比较尚嫌落后。

有关公司并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证券法、金融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暂行规定、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对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的规范较分散,协调性差,甚至存在自相矛盾和法律冲突的地方。

如对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有关收购A股、B股、H股之间,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之间的价格换算与利益区分方面的规定不尽一致和详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方面也存在矛盾与冲突。

例如证券法规定,强制要约是指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达到一定比例时,必须对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一般而言,并购公司控制了30%的股票以后,就已取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

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一方面确定中、小股东享有与大股东平等的机会,另一方面又没有针对中、小股东权利规定具体、可操作性强的保护措施。

只是让这种理论上的机会能否实现取决于并购公司的意志与并购实践,致使广大中小股东的权利难以实现。

2.对反收购制度缺乏明文规定虽然中国内地公司并购以协议收购为主,反收购的案例极少。

但从公司并购实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公司并购活动都成功,都取得了不俗的回报。

有些上市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绩处于下滑趋势,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均不显著。

我国除《公司法》第149条不显山不露水地规定了股份回购这一反收购措施外,对其它反收购手段如中止协议、“白衣骑士”、“反噬防御”的规定尚属空白。

3.公司并购的行政审批与执法部门不统一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的审批与执法活动涉及中国证监会及各大区和动城市证券办公室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经贸、工商、立地、税收、银行、环保、知识产权、海关、法院、公安、检察、公证、国资、仲裁请部门,致使政府对公司并购实践的国家干预不统一。

主要表现在:(1)对公司并购的行政审批立法不统一;(2)公司并购批准的权限职责与程序不统一;(3)公司并购案件的仲裁、诉讼(包括不服行政审批机关、复议机关决定而提出的行政诉讼)与行政处罚尺度不统一;4.中介机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中国内地、美国、中国香港公司并购实践表明,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产权交易所(中心)在公司并购活动中的策划、介绍融资、咨询、草拟协议、公证、释法、审查、调查、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意见书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由于诸种因素,中介机构的作用在中国内地公司并购市场未能充分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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