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合集下载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启示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启示

可持续发展观察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BSERVATION对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启示INSPIRATION OF EU'S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TO GREEN AGRICULTURALDEVELOPMENT IN CHINA应将农业绿色发展放在一国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框架下进行全面审视,充分考虑农业与其他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关联性,尽可能发挥农业绿色发展的最大效用。

|黄茉莉一、欧盟绿色新政与农业领域绿色发展2019年12月,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The European Green Deal),并围绕其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配套支持政策,被称为欧盟绿色新政,成为欧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代名词。

欧盟委员会希望将气候和环境挑战转化为各领域潜在机遇,使绿色转型惠及所有主体。

2020年5月,欧盟委员会基于《欧洲绿色协议》发布了《从农场到餐桌战略》和《生物多样性战略》,将大自然、农民、企业和消费者有机联系在一起,致力遏止欧洲和世界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丧失,推动将欧盟的食品体系转变为全球标准。

实现农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是欧盟绿色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农场到餐桌战略》是欧盟绿色新政的核心战略之一,其旨在确保粮食系统的环保、公平和健康,减少农业的环境足迹,并加速其向可持续粮食系统转型。

这次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让粮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倘若粮食系统不可持续,很难想象人类能够抵御危机。

然而,目前粮食系统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球排放量的近三分之一,消耗大量自然资源,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和对健康的负面影响(包括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

这种模式从长期来看无法持续,加上初级农产品生产者未得到公平的经济回报,欧盟决定重构食品价值链。

为加速向可持续粮食系统转型,欧盟计划通过《从农场到餐桌战略》对环境施加积极影响,帮助减缓气候变化,扭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确保粮食安全、营养和公共卫生,保证人人都能获得充足、安全、营养、可持续且可负担的食物供给,加强欧盟农业部门竞争力并促进公平贸易。

欧盟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欧盟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欧盟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农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它涉及粮食安全、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出口地区之一,欧盟一直致力于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欧盟农业政策已经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社会需求。

本文将探讨欧盟农业政策的调整,并分析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

一、欧盟农业政策的背景与调整欧盟农业政策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当时的目标是保障欧洲市民的粮食安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面临了新的挑战。

全球人口的增长、气候变化以及环境破坏等问题都对农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欧盟农业政策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

1.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环境保护已成为欧盟农业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过去几十年中,农业活动对土地、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因此,欧盟农业政策在调整中提出了更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系统,提高土壤质量等。

2. 提升农民收入与就业机会除了环境保护,欧盟农业政策的调整还着重关注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的提升。

尽管农业是欧盟许多地区的主要经济活动,但农民的收入水平却相对较低。

因此,政策调整旨在促进农民的经济繁荣,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和财政支持,帮助农民改善生计。

二、欧盟农业政策调整的具体措施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欧盟农业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

以下是其中的主要措施:1. 绿色支付绿色支付是欧盟农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农民采取环境友好的农业实践。

通过给予农民奖励,例如在土地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绿色支付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农业环境计划为了保护生态系统和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欧盟推出了农业环境计划。

该计划提供了财政支持,旨在帮助农民采取环境友好的农业实践,例如农田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3. 粮食安全与食品质量欧盟农业政策还着重关注粮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问题。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精)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精)

* 本文为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欧盟外贸法 (欧共体共同商业政策及其对中欧经贸关系的影响、国家留学基金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结题成果之一。

早在 1993年结束的与奥地利、瑞典、芬兰和挪威的入盟谈判中 , 农业就被证明是一个尤其困难的方面 , 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给予农业相当普遍的支持。

在最近的欧盟东扩中 , 新入盟的中东欧国家的农业落后 , 其情况虽与上述国家不同 , 但问题更多 , 主要问题是其庞大的农业人口 , 10个新成员国将会使农业人口增加 2倍多 , 农业面积将扩大 40%多。

此时重要的是怎样将农业补贴调低到相对较低的支持水平 , 从而不至于使负担更为加重。

参见肖海峰 : 欧盟东扩对欧盟农业的影响 , 载世界农业 , 200112期。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陈彬摘要 :本文分析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各个阶段改革对环境保护的不同规定 , 以及WT O 新一轮农业谈判中欧盟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 , 并进一步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环境因素的关注进行思考 , 最后总结欧盟在此领域的改革和实践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 农业协定 ; 环境保护作者简介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 430072中图分类号 :F350. 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4871(2008 02-0041-06引言农业政策一直是国际贸易规则难以进入的禁区。

虽然乌拉圭回合达成了趋向自由贸易的农业协定 , 对各国国内支持也形成了一定的约束 , 但国内支持政策的庞杂、利益集团的立场分歧等诸多因素使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依然命运堪忧。

在主要发达国家 (国家集团和农业出口大国 (国家集团中 , 欧盟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前列 , 在全球农产品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 而欧盟关于农产品对外贸易的规则主要是在其共同农业政策 (Comm on Ag ricultural Po licy, CAP 框架内决定的 , 受该政策的支配。

欧盟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及启示

欧盟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及启示

欧盟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及启示摘要:欧盟的农业保护政策经历了由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到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转变。

在不同时期,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欧盟采取了科学而有效的支农政策,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欧盟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价格调控体系和农业补贴政策体系,适时调整支农政策手段。

关键词:欧盟;农业保护政策;演变中图分类号:F3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85(2010)05-0110-0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人民收入得到显著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趋完善。

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地区及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二元经济现象仍十分明显。

在农业生产增长的同时造成了资源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这些都将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乃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

而欧盟区域一体化建设之初,也存在较大的地区经济差距问题和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但由于欧盟对农业实施了一体化的保护政策,有效配置了成员国间的要素资源,促进了欧盟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欧盟的农业保护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更注重食品安全及资源、环境的保护,其农业保护政策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欧盟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农业保护政策指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政府为确保农业发挥基础性作用,使农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发展相适应,以实现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总和。

农业保护政策一般对内通过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方式展开,对外通过关税壁垒和环境壁垒等非关税壁垒方式展开。

相比工业面言,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民群体的弱势地位使各国政府对农业和农民都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

欧盟的农业保护政策自制定之初至今,经历了由增加农业产量、促进农民增收的追求经济增长阶段到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确保生存安全、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等目标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阶段的转变。

简析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简析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简析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共同农业政策通常被视为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一大支柱,然而由于欧盟各成员国不同的历史自然背景,各国的农业发展状况以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欧盟委员会在制定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时困难重重,众口难调。

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分析,各成员国农业发展状况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地位,使得各国在制定共同农业政策时充满了矛盾与斗争。

各国本身的差异与共同农业政策带来的得失不均,给共同体农业政策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变数。

标签: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迄今为止,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一体化程度最高、最为重要的政策领域之一,农业受共同体干预的程度最高,耗费的精力与财力最大,通常被视为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一大支柱。

本文重点通过对主要欧盟国家农业的不同发展水平的比较来看待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并考察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共同农业政策的重大变动。

一、欧盟成员国农业的结构性差异农业向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部门,在欧洲共同体向欧盟的进化过程中,缺少农业重组的联合也必然是不稳定和难以持久的联合。

在欧共体成立之初,共同农业政策一般被视为法国主张的受保护的农业共同市场与德国力主的工业品共同市场相交换的产物,但在共同农业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调和妥协的却不仅仅只有法德两国。

从国家间层面看,当时六国在原则上对建立农产品的共同市场这一目标并无异议,对一般原则的认同使各国形成了共识,即农业需要特殊的鼓励、扶持和保护待遇。

从国家内部层面来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六个成员国家的农民阶层数量巨大,大多数国家还有众多的农业集团,比如法国的“全国农业生产者中心”,德国的“农场主联合会” ,农民阶层的需求和利益强烈要求在个成员国国内部得到体现和满足。

但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在当时却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其一,从土地要素看,土地使用分散,小农经济占优势地位,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共同体成立前后,欧洲六国大约三分之二的农场平均规模在1~10公顷,这种分散的农业结构显然与战后农业技术革命带动下的农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

最新-欧盟的农业和税收政策 精品

最新-欧盟的农业和税收政策 精品

欧盟的农业和税收政策内容提要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给经济增长及对欧洲提供物美价廉食品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的改革有利地推动欧洲农业经济朝着开放市场的方向发展,使其大部分农产品与世界市场价格接轨,并对整个欧洲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欧盟的农业政策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给我们的启示是,农业和农村问题是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它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是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关键性环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科事务所联合设立了农业和税收政策国际比较研究课题。

为此,与中心国际局合作组团赴欧洲若干国家进行了考察。

现将对欧盟农业和税收政策的考察及与中国有关情况比较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今年是欧元亮相的第一年,所到之处,均能看到欧洲一体化的强劲势头,其中农业和农村发展更是这一进程中的主旋律。

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是根据1957年签订的《罗马条约》成立的。

1960年6月30日,欧洲委员会简称欧委会就创建共同农业政策提出议案,经过6个月的深入谈判,确定了共同农业政策结构的最初框架。

1962年1月,确立了共同农业政策的总方针。

由于欧共体最初的6个成员国都是农产品净进口国,因此,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产品产量,稳定市场,提供有效供给;稳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食物。

为了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欧共体明确了遵循共同农业政策的三条原则现欧盟依然执行这一原则,一是建立允许农产品自由流动的统一共同市场;二是享有优先权,共同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外部廉价农产品进入共同市场;三是承担共同财政责任,欧共体各成员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以建立共同农业发展基金。

欧盟现行的共同农业政策既是早期欧共体建立的基石,又是欧洲有关国家整个经济结构长期变动的产物,是国际贸易格局变化的结果。

1993年欧共体才改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共同农业政策是目前欧盟诸国最重要的共同政策和经济运行中的核心。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助力可持续发展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助力可持续发展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助力可持续发展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7年第24期李登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AP)是欧盟实现农业经济、农村社会以及农村地区资源环境保护的主要政策工具,同时也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

自1962 年设立以来,随着农业产能过剩、农业劳动力流失、食品安全以及生态保护等问题的渐次出现,共同农业政策几经调整和转型,实现了从单一向综合的战略转型,破除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阻碍因素。

目前,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由两个支柱政策体系构成:第一支柱政策以直接支付和市场支持政策为主,第二支柱以农村发展政策为主。

2013 年欧盟就共同农业政策改革达成一致并颁布了《2014-2020 年计划》,该计划延续了1992 年以来市场导向的改革路径,提出了增强农业竞争力、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以及成员国区域平衡发展等三大长期目标。

为了有效实现上述目标,欧盟对共同农业政策预算、第一支柱政策体系和第二支柱政策体系进行了改革。

改革共同农业政策预算,实现政策支柱间资金的灵活转移欧盟《2014-2020 年计划》的平均年度预算较2013 年有所增加,但额度不大。

本轮改革增强了两个支柱间资金转移的灵活度,从2015年起,欧盟的各成员国可把本国最高额度为15% 的资金在两个支柱间相互转移;对于第一支柱直接支付水平低于欧盟平均水平90% 的成员国,从第二支柱向第一支柱转移的资金比例可以提高至25%。

该项措施赋予了成员国较大的灵活度,能够更好地用于本国农业发展。

调整直接支付结构,统一直接支付标准直接支付制度改革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第一支柱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轮改革在原有直接支付内容的基础上增设了自愿挂钩直接支付、自然条件限制及农业环境欠佳地区直接支付、重新分配直接支付、青年农民直接支付及绿色直接支付等,并将直接支付制度结构调整为强制性直接支付和自愿性直接支付;同时对成员国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直接支付标准进行了改革。

论欧盟的农业环境保护政策

论欧盟的农业环境保护政策

论欧盟的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摘要:欧盟是当今世界环境保护的领先者,其环境保护政策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农业环境保护是欧盟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领域。

欧盟之所以强调其农业环境保护,是因为其认识到农业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和环境因素在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也正因为如此,这一政策是在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与环境政策的一体化过程中展开的,其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正面效果,但进一步深化还存在很多困难。

本文主要从欧盟环境保护政策发展的历程、欧盟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的原因、政策措施、政策效果四个方面来论述。

关键词:欧盟农业环境保护政策一、欧盟环境保护政策发展的历程在欧洲,西欧作为最先工业化的地区最先尝到环境问题之苦,而它也是目前环境保护意识最强,环境保护措施最得力的地区。

西欧联合后,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不断加强,目前已成为欧盟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西欧联合之初,环境保护问题属于各成员国的内部事务,共同体在这一领域的介入很少,《罗马条约》中没有提到环境保护问题。

直到1972年10月在巴黎召开的共同体九国首脑会议,才第一次提出欧共体共同的环境政策。

1987年7月1日生效的《单一欧洲法令》在经济共同体条约中增加了环境保护内容,建立了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草础,法令包括以下环境目标:维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审慎和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

在1992年的《欧洲联盟条约》中,把环境领域的政策列为共同政策之一。

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确认了欧盟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突出了环境保护在欧盟政策中的重要性。

2000年3月,欧盟理事会制定了新世纪开篇的战略目标,即里斯本战略,其核心目标是强调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在2001年的哥德堡峰会上,环境又成为与经济、社会维度井列的第三个维度。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欧盟环境政策现已成为世界上先进的环境政策体系。

欧盟先后共颁布了300多项有关环境的法令,确保了环境政策的法律地位。

”①欧盟成为世界环境保护领域的领先者与国际环境合作的积极推动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要:1962年形成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 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经过几次比较大的改革,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逐步过渡到了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欧盟农村的全面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产生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为此,1951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成立了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在罗马签署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原子弹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目标,以促进欧洲繁荣和欧洲人民的团结。1967年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其后经历三次扩大,英国、爱尔兰与丹麦于1973年,希腊于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分别加入共同体。1994年,共同体更名为欧洲联盟。随后,瑞典、芬兰及奥地利亦于1995年加入欧洲联盟。

到2004年,中东欧十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斯洛伐克将加入欧盟,现在的欧盟15国将扩大到25国。欧盟东扩后,整个经济区域之面积将由原来的320万平方公里,扩增为43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亦将由的3.7亿人,增加至4.8亿人,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体。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欧共体最初的目标只是建立一个以关税同盟为基础的区域性、排他性经济集团。在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品关税同盟,到1961年底,欧洲六国内部工业品进口限额全部取消,1968年,内部关税取消,对外关税统一。经济一体化对六国内部商品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彼此工业基础和实力的差别,必然带来比较利益的不同。因此,引发了农业一体化的要求,以便通过更为广泛领域的合作,实现各成员国之间利益的平衡;同时,农业一体化也是欧共体成员国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是农业一体化的积极鼓动者和支持者。在60年代初,这三个国家的谷物、畜产品和蔬菜及水果生产出现大量过剩,但没有销售市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其他成员国各有自己的传统进口渠道,如西德大量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农产品;二是法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农畜产品生产成本高,在世界市场上经不起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农产品的竞争。只有欧共体国家实行农业一体化,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共同市场,以统一的对外关税限制来自欧共体外部产品的竞争,才能为法国、荷兰等国的农产品占领欧共体市场,进而打入世界市场奠定基础。因此法国在荷兰的支持下要求彻底实施农业一体化,这样,欧共体六国于1962年1月14日通过了一个“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即欧共体最初的共同农业政策。

二、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包括农业收入目标、农产品市场目标、农业结构目标和农村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在发展中不断深化和具体化。主要包括:(1)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农业合理生产和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2)在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3)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供应的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产品;(4)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5)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全面发展。

2、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 共同农业政策有三条原则,即共同体市场统一(Market Unity),共同体优先(Community Preference)及价格和预算一致(Financial solidarity)。

所谓共同体市场统一,即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贸易完全自由,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逐步取消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筑起统一关税;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的竞争法则。

共同体优先,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进口产品价格低于共同体内部价格时,则实行进口征税;当欧盟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价格时,就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消除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对欧盟农产品市场的。

价格和预算统一,则是每年成员国农业部长理事会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并建立共同预算,即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这是欧共体预算的主要科目之一。目前,欧盟共同预算收入约为840亿欧元,其中用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约占50%。共同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1)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7%;(2)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农产品所征收的关税:(3)成员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农业征税;(4)糖生产者交纳的分摊费;(5)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工业所征收的关税:(6)其他附加收入。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具体做法 (1)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1966年5月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实行农产品自由流动,分步实施农产品统一价格。1966年11月1日橄榄油首先实行了统一价格;从1967年7月1日开始,谷物、食糖、植物脂肪和植物油实施统一价格;1967年9月1日稻谷实施同价;1968年4月1日,牛奶、奶制品以及肉牛同价。1966年,欧共体90%的农业产量和欧共体成员国之间71%的农产品贸易额以及来自第三国60%的食品进口额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到九十年代初,欧共体国家置于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共同农业政策管辖之下的农产品有:谷物、水稻、蔬菜、水果、糖、酒类、烟草、牛奶、肉、蛋、植物油、动物脂肪和油料等14个类别,占欧共体生产的农产品的96%左右。

(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和干预价格等措施对共同体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平衡,保护生产者利益。

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是对欧共体之外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港口的最低进口价。如果第三国农产品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就征收这两种价格之间的进口差价税。这样,进口农产品只能按欧共体内部统一规定的标位价格在市场上出售。有时进口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甚至高于标位价格,因为除门槛价格外,还有贮藏费和运费在内,因而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欧共体内部农产品贸易得以保护。

标位价格,也称最低价格(Minimum Price),是依据一种农产品在欧共体内供不应求地区的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包括了贮藏费和运输费。农产品标位价格每年定一次,并由欧共体部长理事会规定公布14类统管的农产品的标位价格。农产品的统一价格不用某个国家的货币表示,而用欧洲货币单位埃居(1埃居约等于1美元)作为单位。标位价格因包括贮藏费和运输费,会因地区不同和运输费不同而变化,故只供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各成员国可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以比标位价格稍低的价格出售农产品给伙伴国。

干预价格(Intervention Price),是生产者每年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谷物干预价格与欧共体最大的余粮区法国的奥尔姆市场条件相联系,它一般比标位价格低6-9%。当某类农产品供过于求,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生产者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后可以从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领取市场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贴,或者将农产品以干预价格直接卖给干预中心。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共有36个,享受干预价格的14类农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生产限额由欧共体统一规定审核执行。有了干预价格,就可保证生产者收回生产成本并获得微利,可保护农民的利益。干预价格也叫保证价格或保护价格。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一是出口补贴制度。这对大部分产品都适用,如粮食,糖,油菜,奶,肉蛋禽,水果和蔬菜等。二是生产配额制度。针对糖和牛奶两种产品,每年根据共同体市场供求情况,提出生产配额总量,分配到各国,再由各国分配到加工。对配额内的产品提供保证价格,对配额外的产品则不能得到保证价格或不能得到全额的保证价格。三是对外保护制度。针对蛋和家禽两大类产品。在欧共体市场,蛋和家禽没有干预价格和生产配额规定,通过门槛价格实行保护。四是直接补助。主要是羊肉、油和油脂、烟草、棉花、干饲料、亚麻、大麻籽、啤酒花等。五是,落后地区发展补贴。利用欧洲的结构基金特别是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为农村地区采用农业新技术、改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三 、共同农业政策面临的

共同农业政策对促进欧洲农业、稳定农产品市场和欧洲一体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战后,欧洲人对战争期间遭受的饥饿刻骨铭心,被饿怕了的人们渴望吃饱肚子,存有余粮。共同农业政策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70年代到80年代,共同体成员国的农业产量大增,粮食、牛奶、牛肉和葡萄酒不仅自给,而且有余。到90年代初,欧盟务农人数减少了一半,仅为700万,农业产量却提高了3倍,粮食产量从1960年市场需求的80%增长到120%。但与此同时,共同农业政策也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生产过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暴露出一些弊端,受到了来自内外部要求改革的极大压力。

1、预算负担不堪重负。共同农业政策的严重后果之一是补贴政策导致农民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产品供大于求,连西德这样一个并无粮食生产比较优势的地区也出产了大量粮食,农业预算压力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欧盟。1980年,共同农业政策开支占欧盟总支出的73%,到80年代末,仍占到整个预算的63%,仅多余产品贮存一项,最高时一年可花费近200亿埃居,欧盟农产品出口占了世界农产品贸易四分之一,出口补贴最高年份近100亿埃居。

2、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压力。化肥和杀虫剂在欧洲大多数地方广泛使用,许多化学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