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买官卖官始于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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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考试答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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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考试答案整理《中国古代史》(大一上)名词解释:1、宗法制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亲疏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表现为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它的核心内容,是在维护父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兄权,确保嫡长子继承的世袭特权。

它的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此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为大宗,其余各代庶子为小宗。

庶子各在本支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别为本支的大宗、小宗。

如此推衍传继,嫡永为大宗,庶永为小宗,构成一个庞大的宗支网,状如树之干与枝的关系。

2、五常“五常”即仁、义、礼、智、信。

孟子提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后称“五常”。

是指“人”作为社会中的独立个体,为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应该拥有的五种最基本的品格和德行。

这“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

在这里仁是本,礼是末,义则连通两者,智与信则要建立在前三者的基础上。

仁”不仅是最基本的、最高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

义,与仁并用为道德的代表,义是人生的责任和奉献至今仍是中国人崇高道德的表现。

礼,与仁互为表里,仁是礼的内在精神,智,从道德智慧可延伸到科学智慧,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结合和统一起来,信,乃人言,是说人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这是做人的根本,是兴业之道、治世之道。

3、隋唐科举制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唐代是科举制逐渐完备的时期,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捐纳为官的清朝“官二代”-精选资料

捐纳为官的清朝“官二代”-精选资料

捐纳为官的清朝“官二代”清亡百年,不仅历史学界在研究探讨,且民间反思分析也一直很热烈,但皆众说纷纭。

如果从吏治来看,清廷大规模给“官二代”卖官鬻爵,导致整个官场沦陷,则为罪魁祸首。

一、清朝流行捐官做有清一代,民间谚语:“捐官做,买马骑”。

可谓一语道破清廷选拔官员的实质。

自隋唐实行科举取士以来,历朝历代莫不遵循。

但到了清代,选拔官吏除了沿袭科举取士制度外,还有两条最重要的途径:一为荫袭保举。

此举实质上就是世袭制,凡清朝有功之臣或皇亲国戚的后人,都可以世袭前辈官位。

此举为皇亲贵戚“拼爹”晋身,数量极少。

二为捐纳。

此举就是卖官鬻爵,这是“官二代”晋身官场最主要渠道。

回溯清廷出台卖官鬻爵制度肇始,是在立国之初。

其起因则为战乱频繁,平叛维稳军费开支巨大入不敷出,无奈才出此下策。

史载:顺治六年(1649 年),户部以“师旅繁兴,岁入不给,议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

顺治、康熙、雍正三朝,一直将其视为权宜措施,且捐纳的官职有一定的限制,是文职和武职的小官员和虚职。

据《清史稿》记载,“捐途文职小京官至郎中,未入流至道员;武职千把总至参将”。

同时明确规定,捐纳的“官二代”官员,不得分用于吏部、礼部等中央核心部门和道、府这些地方机关,且不得授实缺正印官,就是不得任一把手。

恰恰到了为后世称道的康乾盛世的乾隆年间,则“开行常例捐纳”,即常年卖官鬻爵,还以此作为朝廷常年性收入。

可怕的是,出卖的官位,不再局限于贡监、衔封等虚职,扩大到“实缺捐纳”,即包括实职官位,且竟然以出卖实职官位为主。

这可谓完全不顾斯文。

令人吃惊的是,史书记载,当时现职官员的加级、记录、保举等考核,都需要捐金钱。

更可怕的,革职降级官员的开复(即复职),更要收钱!清朝有民谣说:“遍天底下买卖,只有做官的利钱最好”。

乾隆时期,规定捐白米20 石可任县丞,北京城里几乎所有的“官二代”旗人,无论年龄大小文化程度如何,都拿多年的积蓄买官。

到嘉庆年间,捐生人数达到了22 万。

古时的选举——精选推荐

古时的选举——精选推荐

古时的选举国家,因为要达其目的,设立许多机关,这许多机关,都是要有人主持 的。

主持这些机关的人,用何法取得呢?这便是选举问题。

选举是和世袭对立的。

按世袭之法,倘一个位置出缺,便有一个合法继 承的人,不容加以选择。

选举之法则不然,他是毫无限制,可以任有选举权 者,选举最适宜的人去担任的。

这是就纯粹的选举和世袭说;亦有从两方面 说,都不很纯粹的,如虽可选择,仍限于某一些人之内之类是。

但即使是不 纯粹的选举,也总比纯粹的世袭好些。

西洋某史家曾把中国两汉时代的历史, 和罗马相比较,他说:凡罗马衰亡的原因,中国都有的。

却有一件事,为中 国所有,罗马所无,那便是选举。

观此,便知选举制度关系之重大了。

选举制度,在三代以前,是与世袭并行的。

俞正燮《癸巳类稿》,有一篇《乡兴贤能论》,说得最好,他说:古代的选举,是限于士以下的,大夫以上是世官。

这是什么理由呢?第四章已经说过:元始的政治,总是民主的, 到后来,专制政治才渐渐兴起,如其一个国家是以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组 成的,高级的位置自然不容被征服之族染指。

即使原是一族,而专制政治既 兴,掌握政权的人,也就渐渐的和群众离开了。

所以选举仅限于士以下。

士以下的选举乃系古代部族,专制政治尚未兴起时的制度,留遗下来的。

其遗迹略见于《周官》。

据《周官》所载:凡是乡大夫的属官,都有考察其民德行道艺之责。

三年大比,则举出其贤者能者,“献贤能之书于王。

”《周 官》说:“此之谓使民兴贤,入使治之;使民兴能,出使长之。

”俞正燮说: 入使治之,是用为乡吏。

即比闾族党之长,见上章。

出使长之,是用为伍长; 这是不错的。

比闾族党等,当系民主部族固有的组织,其首领,都是由大众 公举的。

专制政体兴起后,只是把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加于其上,而于此等 团体固有的组织,并未加以破坏,所以其首领还是出于公举的,不过专制的 政府,也要加以相当的参预干涉罢了。

如虽由地方公举,然仍须献贤能之书 于王。

在封建政体的初期,上级的君大夫等,其品性,或者比较优良,但到后 来,就渐渐的腐化了。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吴宗国,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吴宗国,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吴宗国,pdf篇一: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姓名:周昱含院系:新闻传播学院10级科举制,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最重要的选官制度,是从两汉到南北朝的察举制度发展而来,一般的说法是其萌芽于南北朝的九流常选,定型于隋代的进士科,而到唐代随其鼎盛而发展达到顶峰。

1在建国过程中,“卜祝庸保,量能使用”2,在建国后,“士大夫以乱离之后,不乐仕进,官员不充。

省符下诸州差人赴选,州府及诏使多以赤牒补官。

”3 即以空白告身就地任命官吏,以补充官员,适应唐初统治不稳的政治形势。

随着唐朝统治的稳定,官吏选拔的途径也发生了变化。

“有唐已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

其次以流外入流。

若以门资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

又有斋郎,品子,勋官及五等封爵,屯官之属,亦有番第,许同拣选。

”4这也就说明了唐代入仕的三种途径,科举,杂色入流,门荫入仕,而科举制不过是其中一种。

唐代科举分察举和制举。

常举即“常贡之科”5,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谈论的科举。

制举则是由皇帝亲自下诏而举行的,“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

”6唐朝科举考试科目众多。

常举中主要有六科:明经,进士,明法(法律科),明字(文字科),明算(算学科)。

此外,还有道举(玄学科),童子(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一史(考《史记》),三史(考《史记》和前后《汉书》),开元礼(通习开元时代的礼仪),三礼(通习《礼记》《仪礼》《周礼》),三传(考《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特设的科目。

在此,科举制适应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加强思想控制的作用有所体现。

无论是进士科或是明经科都要考“帖经,”即从经书中抽出一句默写上下句,“专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1《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吴宗国, 辽宁大学出版社2《旧唐书》卷75,《张玄素传》3《资治通鉴》卷1924 《旧唐书职官制一》5 《通典》卷15《选举三历代制下》6 《通典选举典》7 《通典选举三》‘倒拔’。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从未在中国历史上被完整地废除,而是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1. 官僚制度的起源官僚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大多数国家的权力都集中在君主手中,但君主往往要依靠一些重要的官员来管理国家事务。

这些官员平时专门负责处理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方面的工作,称为“大夫”、“相”,他们是此时官僚制度的核心。

到了汉代,朝廷设立三公九卿制,进一步规范了官僚制度的运作。

2. 官僚制度的发展到了唐代,中国官僚制度进一步发展成为唐察院三省制。

此外,唐代还发明了科举制度,让所有应试者平等地参加考试以求取得高官厚禄。

这一制度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官僚制度的重要分界点。

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僚制度成为中国政治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体系。

宋代时期,科举制度进入了高峰,举人、进士、状元这类名词成为了当时许多人渴望的头衔。

3. 官僚制度的危机与转型传统的官僚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中经历了很多变革。

到了清代,中国犯罪率上升,官员腐败现象十分严重,使得朝野广泛讨论“官场无奈”,人民对官僚制度无不悲愤不已。

官僚制度的危机,最终导致了晚清改革运动的兴起。

面对官僚制度的危机,清朝政府加紧了改革的步伐,并采取了外国专家的建议,进行官制与军制的新政改革。

新政改革的前半期成功地实现了县级以上主要官职普及制,使得官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得到了空前的革新。

4. 当今中国的官僚制度经过数千年的演变,中国的官僚制度已成为中国最具特点的制度之一。

在当今中国的政治体系中,官本位和学历并重仍是中国官僚制度的核心。

至此,官僚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在历史的长河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从春秋战国到清朝,官僚制度在经历了多次的危机和变革之后,逐渐成长和壮大。

在当代中国,虽然官场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但是在习近平政府不断推进的反腐行动中,中国的官僚制度正在通过一种更加高效、透明、负责任的方式不断地进化和改革。

(完整word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完整word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

这种制度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兴盛衰败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选官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内容和方式是不一样的,因此,选官制度在古代社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史悠久,随着国家的产生、发展而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进程。

其主要经历了从先秦时期的“王位世袭”、“世卿世禄”制到商鞅变法的军功爵制、汉代以来的征召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直到清朝末年科举制被废除为止,共约3000多年。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雏形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雏形形成于夏朝时期,不同于尧舜禹传说时代的王位“禅让”制,夏朝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时期,王位按照血缘关系进行世袭,同样的当时社会上的主要官职也都是由血缘进行世袭的,奴隶主贵族世世代代都享有官职世袭的特权,中国古代最初的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开始形成。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事实上,封建制度确立以前的“世卿世禄”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选官制度,就是因为“选”这个字并没有能够体现出来。

因而,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真正的发展时期应该在春秋战国以后。

春秋以前,官吏还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延续。

战国时,“世卿世禄”制就逐渐走向了没落,官吏的选拔也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官吏的选拔不再只是出于祖宗血脉的延续,“军功爵制”得到大力发展。

秦统一后的官吏选拔,也多出于军功的积累。

秦朝以后,封建选官制度开始了大发展时期。

汉朝建立后,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

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

其中“察举征召”制成为最主要的选官制度。

东汉末年,在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乡举里选”的选官传统难以为继。

有权任性引发的梁朝灭亡

有权任性引发的梁朝灭亡作者:艾贝来源:《百家讲坛》2015年第11期朱异是梁武帝的政治秘书,他名如其人,是个奇人异士。

梁武帝第一次接见他时就当面点赞:“朱异实异!”朱异的奇异首先表现为浪子回头,天赋异秉。

他年少时混迹街头,好逸恶劳,天天邀约一帮小混混聚众赌博,靠耍小聪明骗钱谋生,是当地臭名昭著的失足少年。

几年后,他突然脑洞大开、脱胎换骨,丢下骰子捧起书本,拜到一位名师门下发愤苦学。

其间,朱异通读《五经》,钻研《礼》《易》,“兼通杂艺,博弈书算”,华丽转身为博学多才之人。

20岁时,文坛领袖兼组织部长对他进行面试后开玩笑说:“小朱,你年纪轻轻怎么如此贪心啊!”朱异不解,部长笑着解释:“天下人要学的本领,也只有诗文、弈棋、书法这几样。

你一个人把这些本领全占了,所以说你贪心!”随后,部长把这个改邪归正的好青年推荐给梁武帝。

梁武帝发现朱异的事迹充满了正能量,很有励志价值,于是将他树为“浪子回头”的典型,破格提拔他为扬州市政府秘书长。

任命宣布后,京城轰动。

因为按照旧制,为官的最低门槛是25岁,而朱异此时年仅21岁。

朱异这颗政坛新星冉冉升起后,为扩大政治影响力,他主动申请开设知识讲座,解读梁武帝的名著《老子义》和《礼记中庸义》等。

来听讲座的人不仅有朝廷著名理论家和在京高官,还有对梁武帝思想研究颇深的“道俗听者千余人”,规格之高,人数之多,堪称一时之盛,轰动京城。

朱异还应皇太子邀请,到东宫讲解《易经》,同样大受欢迎。

从此,朱异青云直上,以火箭速度蹿升到代总理职位,成为梁武帝的政治秘书之一。

当时还有个小插曲:组织部宣读委任状时,一只秋蝉忽然飞落到朱异帽子上,蝉珥是侍从官的冠饰。

高干们窃窃私语,都认为这是预示朱异即将升官的征兆。

果然,朱异又被任命为皇太子警卫团副团长,成为皇帝父子的心腹臂膀。

之后,朱异又被授命全权掌管国家机要、专门起草皇帝诏书敕令等。

面对堆积如山的公文,他口授手写,不一会儿就完成了皇帝交代的任务,显示出令人咂舌的行政能力;他对古代战史与兵法理论也了如指掌,不仅参与制定国家军事谋略,还在实战中展示出过人的军事眼光。

详述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详述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周、秦、汉等时期。

以下是具体的演变过程:商朝时期,商王任命贵族成员担任官职,这种制度被称为"据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官员的职位主要是由血缘关系和贵族身份决定的。

周朝时期,由于诸侯割据,周王权威下降,官员的选拔逐渐由京官(有正式官职的官员)转变为地方的诸侯。

秦朝时期,秦始皇推行了丞相制,即选聘丞相来管理国家政务。

此外,秦朝还设立了守秩官、郡守和县令等官职,通过选拔和委任来任命官员,并从各个地方中选取人才服务于中央政府。

汉朝时期,刘邦建立了汉朝后,实行了郡县制。

郡县制下的选官制度主要有三个阶段。

初期,政府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但后来由于中央政权衰落,汉武帝创设了九品中正制,即依照官员的资历和表现,被分为九个等级。

后来,汉宣帝进一步改制,设置了九卿、六部、三公等机构,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组织管理和选拔官员的制度。

隋朝和唐朝时期,继承了汉朝的选官制度,但是推行了科举制。

科举制是由隋炀帝和唐太宗在进一步改革官员选拔制度的过程中引入的,其核心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制分为进士科和明经科,通过考试合格者可以成为官员。

科举制度的实行使得选拔官员的程序更加公正,并且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政治。

宋朝、元朝、明朝、清朝时期,科举制度逐渐成熟,并且有了完善的科举考试制度。

尤其是明朝,科举制度的考试内容更加严格和细致,评价制度更加合理。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士子,可以参加乡试、省试、制举等多个层次的考试,最终成为官员。

总体来说,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由据官制到郡县制再到科举制的演变。

这一演变过程体现了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也体现了对官员选拔过程公平性和选拔人才的不断追求。

科举制与贡举制之比较

科举制与贡举制之比较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古代最具有代表性的选官制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及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日本自公元630年开始派遣唐使以来,积极吸收中国文化,在“大化改新”之后,颁布一系列法典,积极引进中国的律令制度,实行了与唐制基本相同的贡举制。

中国科举制度从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七月开始,隋文帝“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之后科举制度成为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整个官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

到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一千三百多年。

日本贡举制度大致始于公元646年,日本政府颁布《改新之诏》,展开一系列的革新措施,积极引进中国的律令制度,实行与唐制基本相同的贡举制度。

到10世纪以后,由于日本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基本上为贵族所把持,科举日渐流于形式化。

11世纪以后,虽然在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并不是简单的入仕方式的转变,而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的结果。

特别是大一统国家的建立,客观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官员出任国家各种行政机构,同时伴随大一统国家形成的是高度的中央集权,而皇室家族的血缘关系就成了中央集权的阻碍,这就需要官员的出身平民化,以便于控制官员,最后统治阶级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官职向广大的地主平民阶层开放。

而日本贡举制度的产生与日本积极学习中国文化密切相关。

由于古代中国文化发达,日本一直向中国派出使者,向中国学习,在隋唐时期达到高潮。

但总的来说,日本实施贡举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日本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

中国科举制度实施了一千多年,从隋朝开始确立,一直贯穿了之后的每个封建王朝。

“隋炀帝始置进士科”,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庶族参政的积极性,推动了崇尚读书治学社会风气的形成。

考试机制的成功实施为更加客观、公正地选拔人才提供了范例。

宋朝法律制度

宋朝法律制度(公元960-1279)宋朝立法概况一、宋朝立法指导思想1、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1)采取种种措施削弱地方势力;(2)改变旧有的行政体制;(3)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分离;(4)严禁宦官、外戚、后宫干涉朝政;(5)实行审判分离,防止司法专权;同时,在中央实行“审刑院”,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

(6)在科举制度上禁止恩师门生关系。

2、崇文抑武,儒道兼用大力倡导儒学,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吸收道教和佛教的思想,形成了后来的理学。

理学的产生,标志着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3、临刑以简,务必哀矜即强调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

具体措施:(1)轻刑薄赋,宽简待民。

(2)恤狱慎刑,务存仁恕。

(3)法贵力行4、重惩贪墨4、义利并行,通商惠工二、主要立法活动1、《宋刑统》: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其特点如下:(1)在名称上,称为“刑统”(即以类统编本朝所用的刑事法规),而不称“律”。

(2)在体例上,以刑为主,分类附有敕、令、格、式,成为综合性的封建法典。

(3)在编排上,篇下设门,分门类编。

(4)在内容上,新增加了“起请条”32条。

此外,《宋刑统》还在刑罚制度上,创设了“折杖法”,用决杖来代替笞、杖、徒、流;在民商法制方面,增加了许多民商事法律规范,使民商法规更加完善。

2、编敕:将皇帝若干年内所颁的针对一时、一事、一地的无普遍适用效力的“散敕”进行整理,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活动。

编敕是宋朝一项重要而又频繁的立法活动。

3、编例:判例汇编,包括条例、指挥与断例。

4、条法事类:以事为类,统编敕、令、格、式等形成的综合法典或法规大全。

先后有《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和《淳祐条法事类》等,只有《庆元条法事类》保存至今。

三、法律形式基本沿袭了唐律的律(指《宋刑统》)、令、格、式。

北宋中期,改为敕、令、格、式,另外还有编敕、条法事类、申明、看详等。

四、宋朝的法学成就及法制的历史地位(一)宋朝的法学成就1、关于“刑法”研究2、关于案例研究(如郑克的《折狱龟鉴》)3、关于法医学研究宋慈的《洗冤集录》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医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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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买官卖官始于何时
2012年07月27日 来源:北京日报

在中国古代,卖官鬻爵并不鲜见。追溯起来,首开卖官先河的乃
秦始皇嬴政。不过,古代封建王朝连天下都是皇帝的,卖个“官儿”
算啥?秦汉时期,买官卖官名气最大的当属曹操的父亲曹嵩。当时已
继袭了老爸曹腾“费亭侯”封号的曹嵩,为了“侯升公”,居然用两
吨半黄金买了个太尉当!东晋以后,官员多头戴乌纱帽,演变到明代,
“乌纱帽”一词便成了官员代称,卖官因此被民间讥为“卖纱帽”。

秦始皇首开卖官先河——“缴粟千石拜爵一级”
中国封建时代买官卖官应该自秦朝始。秦始皇时,有一年因飞蝗
成灾,秦始皇下诏书,向天下公开出售爵位:凡百姓缴粟千石,可拜
爵一级。

秦汉时官吏制度分为爵位、秩品、职务3种。“爵”,用来区分
社会地位的高低,贵族的标志,以别于“民”;“秩”是工资级别,
收入多少依“秩”为准;“职”是行政位置,权力大小由“职”决定,
现代干部等级制便受到了此制影响。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秦国首次变法时制定20级爵位。所
谓“授爵封田”的说法,换种方式表述就是有爵者才可以拥有“自留
田”、“宅基地”。最低一级为“公士”爵,最高一级为“彻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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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第五爵的“大夫”可以担任相当于今县长级别的“县尉”,据此推
测,“公士”地位相当于地方头面人物,可以担任村干部、小科员什
么的。

秦始皇嬴政在位时允许买卖官爵。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在
嬴政称皇帝的第四年(公元前218年)十月,当时蝗虫成灾,于是政府
卖爵赈灾。卖价是:“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即每缴纳1千石
粟,可以授予爵位1级。

所谓“拜”实际就是卖,不过比卖好听。这行情如何?这里来换
算一下。粟不能直接食用,舂簸去皮后才是可供食用的小米,粟、米
之间的比例约为:1比0。6,1000石粟便是600石小米。

以秦量制(体积)来算,秦时1石等于100升,1升约等于现代342。
5克;那么,1石约等于68。5现代斤。600石小米就是41100现代斤,
约21吨。

如果以秦衡制(重量)算则是这样:1石等于120秦斤,600石小
米就是72000秦斤;秦斤比现代斤少,约253克,约0。506现代斤;
那么,1石便是60。72现代斤,600石小米就是36432斤,约有18
吨。

两种算法相差3吨左右,但当时应该是以前者来计算的。600石
小米在秦朝时值多少钱?没有直接的史料可以参照,但可以用目前的
3

小米行情折算出人民币。如果以每斤3元人民币来算,是10。93万
元至12。33万元人民币。

秦始皇时期买个村官10万元——“粟千石”相当于30多吨粮食
如果穿越回秦朝,买个秦始皇的村干部当当,最低成本超过10
万元人民币,这在当时绝对是“天价”,“粟千石”就是30多吨粮
食。

往上推算,如果买最高级别的第20级“彻侯”,便要花20000
石粟,合12000石小米,折算成人民币,最低是:
12000×60.72×3=2185920(元),即218.592万元;最高是:
12000×68.5×3=2466000元,即246.6万元。

那么,不考虑腐败因素,在秦代买官爵多长时间能收回成本?
以彻侯来说,拥有彻侯爵,在朝官至三公。三公是秦时级别最高
的官职,即太尉、司徒、司空三职,其权力和地位相当于今中央政治
局常委一级,都是“万石级”大官。要注意,这里的“石”不是计量
单位,而是品级单位;所谓“万石”不是实际年薪1万石粮食,而是
“万石”级别的高官。

那么,秦代“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年薪是多少?汉承秦制,依《汉
书·百官公卿表》上的工资标准,汉代万石级别高官年薪(俸禄)是粟
4200斛,以此推算,秦时三公年薪也应该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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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量制计量单位有斛、斗、升等,1斛等于10斗,1斗等于
10升。“斛”与用于计量的“石”的比值又有差别,且各个朝代的
兑换关系也不尽相同。秦时1斛约等于0.52石,这样4200斛就是
2184石;粟2184石约合1310石小米。如果不再考虑量制与衡制上的
差别,一律视为较低的衡制“石”(以下文中如无说明外,均是使用
衡制意义上的“石”)来算,折合成人民币是23.86万元。也就是说,
秦时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年薪在人民币24万元左右。

对比卖价便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买了可当三公的彻侯爵,
要想收到20000石买官投资成本的话,约需1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
上述仅是理论上的推算,实际上秦时像“三公”这样高级别爵位是不
出卖的。而且即便买到了,也并非是可以拿工资的实职,多是虚的。

汉武帝卖官每级加黄金2斤——第八级官职“乐卿”花31万金
与秦代相比,汉代买官卖官市场更为成熟。到刘彻(汉武帝)当皇
帝时,货币政策走强,买官已不再收粮食,直接收钱。

据《汉书·食货志下》记载,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朝廷开
卖武功爵。时武功爵分为17级,但从下往上只卖到第八级的“乐
卿”。这爵位毕竟是虚的,买主不太积极,为刺激消费,朝廷便给买
武功爵的人试着授以“实”官,武功爵中的“千夫”与文职中“五大
夫”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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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价格是,第一级17万金,每级加2万金,那么买允许出
售的最高爵位第八级“乐卿”,价格便是31万金。注意,这里的
“金”不是黄金,而是铜钱,1个铜钱就是后代说的1文;“万金”
便是1万铜钱,在当时等值于1斤黄金。

这样算来,17万金就是17斤黄金,31万金就是31斤黄金,分
别等于现代的8.5斤和15.5斤。以每斤黄金约17.5万元的价格换算,
分别是人民币148.75万元和271.25万元。

如果以人民币来比照,汉武帝这官价要得比秦始皇高,秦时买个
“中央政治局常委”高算才合人民币246.6万元。如果以当时的粮食
价格来算,刘彻卖官的行情又如何呢?

和今天一样,粮价历代变动都很大,丰欠年也不一样。刘彻爷爷
刘恒(汉文帝)当皇帝时,正常年景下“粟至十余钱”(《史记·律
书》),其老爸刘启(汉景帝)当皇帝,粮价也不高,到刘彻当皇帝时
前期也算稳定,但在对匈奴用兵后,粮价很快便涨了起来。以《居延
汉简甲编》中“谷六十六石,直钱二千三百一十”条来推算,谷即粟,
这样刘彻时粟每石是35钱,实际粮价可能还高。

以每石35钱的粮价来说,17万钱可以买4857石粟。西汉时最
大官“三公”们的年薪才2184石粟,汉武帝卖官要价真的不低!如果
觉得这粮价算低了,以汉武帝死了30多年后、其曾孙刘询(汉宣帝)
当皇帝时西域张掖(今甘肃张掖)“粟石百余”(《汉书·赵充国传》)
的粮价来算,17万钱也可以买到1700石上下的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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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之后几代皇帝卖官价格,刘彻的要价确实是狮子大开口?
有两个原因,一是时人有钱,经过“文景之治”,西汉老百姓富起来
了,民间大款很多;二是刘彻的官有权,又能发出工资,物有所值。

由于时人买官很积极,刘彻当皇帝期间,汉代官民比例蹿升,到
刘欣(汉哀帝)当皇帝的末期,西汉京官从佐史到丞相已达12万人。
当时国家财政年收入的一半,得用于发官员工资。据东汉初经学家桓
谭在其《新论》中记述,刘询当皇帝时,财政年收入40多亿钱,“吏
俸用其半”,意思是其中20亿用于官员发工资。

汉灵帝刘宏卖官可打“白条”——曹操老爸曹嵩花“一亿万”
买太尉

在刘彻之后,卖官成风。东汉后期,刘宏(汉灵帝)当皇帝时还专
设卖官“批发部”,想买官却又没钱者甚至可以“打白条”上任。

买刘宏官出手最大方的是曹操老爸曹嵩。曹嵩是曹腾的养子,曹
腾为东汉后期最有名的太监之一,在宫中用事长达30余年,先后侍
奉了4位皇帝。因迎立刘志当皇帝有功,被封为费亭侯,年薪仅次于
三公,积攒下了数不清的家产,可谓东汉末超级大款。

有“官二代”和“富二代”两重身份的曹嵩,虽然继袭了老爸曹
腾的侯爵,但总觉得没有实权,想“侯升公”买个当时的“中央政治
局常委”、三公之一的太尉干干。刘宏“太尉”一职的卖价是钱1000
万,虽然要价不菲,但想买的人还不少,曹嵩只得参与“竞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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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连贿赂在内,以超过底价十倍的成本,如愿以偿。即《后汉书·曹
腾传》上所记:“(曹嵩)货赂中官及输西园钱一亿万,故位至太尉。”

这是什么行情?如果不考虑此时金、钱之间兑换变化的话,底价
钱1000万,相当于当时1000斤黄金,曹嵩的1亿便相当于10000斤
黄金,约合现代5000斤,论吨算就是2.5吨。

2.5吨黄金在今天能值多少人民币,以黄金每斤17.5万元来说,
便是8.75亿元。这大概是中国古代历史买官的最高价了! (倪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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