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标准[详]

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标准[详]
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标准[详]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

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

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1 术语

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

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

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

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

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

(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

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

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

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

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

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

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

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7.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

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

8.串联段(series section):

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

9.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

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

10.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

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

11.外熔丝(external fuses):

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 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电容器的熔丝.

12.内熔丝(internal fuses):

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 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

13.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

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

14.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

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

第二章-2 符号

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

2.Sd: 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

3.n: 谐波次数.

4.K: 电抗率.

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

6.β: 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

7.Q: 电容器组容量.

8.Uc: 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818463.html,: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

10.S: 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

第二章-3 代号

1.C: 电容器组.

2.I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

3.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

4.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

5.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

6.QF: 断路器.

7.QG: 接地开关.

8.TA: 电流互感器.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818463.html,: 放电器、放电元件.

10.FV: 避雷器.

11.FU: 熔断器.

12.KM: 交流接触器.

13.KA: 热继电器.

14.HL: 指示灯.

15.Uo: 开口三角电压.

16.△U:相不平衡电压.

17.△I:桥差电流.

18.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 第三章接入电网基本要求

第3.0.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

第3.0.2条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压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划》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

第3.0.3条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

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

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Qcx=Sd[(1/n^2)-K] (3.0.3)

式中:

Qcx为发生n次谐波谐振电容器容量(Mvar);

Sd为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

n为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

K为电抗率.

第3.0.4条高压并联电容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

第3.0.5条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

第3.0.6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全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

第四章电气接线

第一节接线方式

第4.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 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

第4.1.2条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

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二、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 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

第4.1.3条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

第二节配套设备及其连接

第4.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 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

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

2.串联电抗器.

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

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

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

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

第4.2.2条低压联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的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

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

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

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

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

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

6.放电器件.

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

第4.2.3条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

第4.2.4条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 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式熔断器; 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

第4.2.5条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 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两侧.

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

第4.2.6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

第4.2.7条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 当放电器

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4.2.8条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

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

第4.2.9条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

第4.2.10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

二、当断路器公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

三、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重击穿故障保护. 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地电压时,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

2.电抗率不大于1%时, 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

器接线的方式.

3.电抗率为

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 第五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 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

2.电网谐波水平.

3.母线短路电流.

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

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地、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

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

7.布置与安装方式.

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

第5.1.2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

第5.1.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路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

第5.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 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

第5.1.5条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 第二节电容器

第5.2.1条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且成电容器组.

二、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

三、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

四、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电容器.

第5.2.2条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

二、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

1.1倍.

三、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

Uc = {Us/[(√3)S]}.1/(1-K) (5.2.2)

式中:

1.Uc为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818463.html,为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

3.S为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

第5.2.3条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

第5.2.4条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 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第5.2.5条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 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

第5.2.6条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

第三节断路器

第5.3.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 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并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 10KV 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

二、开断时不应重击穿.

三、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

四、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

第5.3.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 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 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

第5.3.3条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

第四节熔断器

第5.4.1条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

第5.4.2条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经的左侧.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5.4.3条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 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

第5.4.4条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

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五节串联电抗器

第5.5.1条串联电抗器的选型, 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5.5.2条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

二、用于抑制谐波,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5%-6%;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

第5.5.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 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第5.5.4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 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

第5.5.5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

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

第5.5.6条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 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

第六节放电器

第5.6.1条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

第5.6.2条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 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

第5.6.3条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奢降至50V及以下.

第5.6.4条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 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

第七节避雷器

第5.7.1条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 应选

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第5.7.2条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

第八节导体及其他

第5.8.1条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 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第5.8.2条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

第5.8.3条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

第5.8.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

第5.8.5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 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

第5.8.6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

二、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

三、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一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 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

四、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

第5.8.7条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

二、一次额[下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

三、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

四、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

第六章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说明书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说明书 一.概述 1.1产品适用范围与用途 TBB型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主要用于3~ 110kV,频率为50Hz的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用以提高功率因数,调整网络电压,降低线路损耗,改善供电质量,提高供配电设备的使用效率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 1.2型号、规格 及外形尺寸 1.2.1型号说明 装置的保护方式通常与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有关系,一般的有

AK、AC、AQ和BC、BL之分。 1.2.2执行标准 GB 50227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GB 10229 电抗器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JB/T 5346 串联电抗器 JB/T 7111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DL/T 840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其它现行国家标准。 DL/T 60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1.2.3产品规格与外形尺寸 常用的产品规格与柜体外形尺寸如表1~5所示。装置的外形和基础的示意图分如图1、图2所示。 产品规格与外形尺寸 注:以下尺寸仅供参考,实际尺寸根据用户情况而定。以单台电容额定电压11/3kV 表格 1 卧式-阻尼电抗后置 单位:mm

序 号型号规格额定容量L1 L2 H 额定电 流 (A) 1 TBB10-600/100A K 600 1200 2800 2600 94.5 2 TBB10-900/100A K 900 1200 3100 2600 141.7 3 TBB10-1000/334A K 1000 1200 2100 2600 157.5 4 TBB10-2000/334A K 2000 1200 2800 2600 315 5 TBB10-2400/200A K 2400 1200 3400 2600 378 6 TBB10-3000/334A K 3000 1200 3000 2600 472.4 7 TBB10-3600/200A K 3600 1200 4000 2600 566.9 8 TBB10-4008/334A K 4008 1200 3400 2600 631.2 9 TBB10-4200/200A K 4200 1200 4400 2600 661.4 10 TBB10-4800/200A4800 1200 4600 2600 755.9

(最新)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最新)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人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树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中规范也应修订,修改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致,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己突破100m 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电杆技术规格书 1、本工程采用φ190-15-I、φ190-15-J型电杆。 2、使用环境 海拔高度:≤1000 m 最低温度:-47°C 短时最高温度:+55°C 24小时最高平均温度:35°C 物资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工作。 安装地点:昌赣客专江西段 地震烈度:8 度 3.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3.1、水泥电杆 3.1.1总则 3.1.1.1为贯彻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加强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的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3.1.1.2本规程适用于按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生产的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 3.1.1.3凡本工艺技术规程中未作规定的部分,按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4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使用。如新技术的应用和本规程不相适应时,可另制订专项规程。 3.1.1.5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本技术规程,并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 3.1.2技术要求

3.1.2.1原材料 3.1.2.1水泥 3.1.2.1.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快硬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分别符合: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99《快硬硅酸盐水泥》; GB1344《矿渣硅酸盐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748《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电杆生产用水泥强度等级: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 钢筋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 3.1.2.1.2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按进厂顺序分别存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2包,库内应有防潮措施。 3.1.2.1.3水泥存放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期或对质量有怀疑时,需按规定重新检验后使用。 3.1.2.1.4使用袋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用,水泥中不应有夹杂物和结块。 3.1.2.1.5使用散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放在同一罐内,水泥中不应有杂物和结块。 3.1.2.2细骨料 应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其细度模数宜为2.3-3.2、含泥量不得大于2%,其它各项指标须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的有关规定。 3.1.2.3粗骨料 应采用卵石或碎石,含泥量小于1%、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1/2壁厚或钢筋最小间距的3/4,其它各项要求须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有关

高压并联电容使用说明

产品名称:高电压并联电容器出品单位:西安华超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1 产品用途 本产品适用于频率50Hz电力系统,提高功率因数用的并联电容器。主要用于改善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线路损耗,提高网路末端电压质量,增大变压器的有功输出。 2 特点 2.1该产品以粗化聚丙烯薄膜及苄基甲苯做介质,电子、电力电容器专用铝箔 为电极,采用无感卷制方式,为扁形元件,元件内部场强分布均匀,容量无衰减、比特性小、寿命长以及优良的电气性能等特点。 2.2采用高真空干燥浸渍技术除去电容器中全部残余水分和空气,填注苄基甲 苯浸渍剂(法国C101)。具有不易导磁、过流大、损耗小等特点,有良 好的耐低温特性。 2.3采用不锈钢外壳封装。两侧带有固定架,陶瓷绝缘子。以及科学合理的引出方式。 3 产品型号及含义

4 技术参数 4.1主要参数 4.1.1额定频率:50Hz 4.1.2端子间试验电压:交流试验电压2.15Un或直流试验电压4.3Un。 4.1.3损耗角正切值:小于0.0009。 4.1.4相数:单相。 4.1.5绝缘水平: 电容器的高压端子与地之间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耐受电压。工频耐受电压施加的时间为1min。 表1 绝缘水平(kV) 4.1.6放电电阻:电容器内部装有内放电电阻,从电网断开后,端子上的电压在10分钟内可降至75V以下。 4.1.7电容偏差:±5% 4.1.8电容器组三相最大电容量与最小电容量之比不大于1.01。 4.1.9执行标准:GB/11024-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4.2过负载 4.2.1电容器可在表2的电压水平下运行。 表2

【通用文档】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doc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一、总则 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4、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13、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14、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5、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19、中间层middle- 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并联电容器使用说明书

AAM型 滤波电容器 使用说明书杭州银湖电气有限公司

本说明书适用于频率50赫兹交流电力系统提高功率因数用的并联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 1、产品型号命名及表示意义 户外式(户内式不用字母表示) 相数(1表示单相,3表示三相) (千乏,kvar) (千伏,kV) [F表示二芳基乙烷,A表示苄基甲苯] 例如:AFM11/√3—100—1W。 表示:滤波电容器,二芳基乙烷浸渍全膜介质,额定电压为11/√3千伏,额定容量为100千乏,单相,户外式。 2、结构 电容器由箱壳和芯子组成,箱壳用薄钢板密封焊接制成。箱壳盖上焊有出线瓷套,箱壁两侧焊有供安装用的吊攀,一侧吊攀上装有接地螺栓。 电容器芯子由若干个元件和绝缘件迭压组成。元件用电容器膜作为介质,铝箔作极板卷制组成。为适应各种电压,在芯子中元件接成并联或串联,根据用户需要可在电容器内部装有放电电阻。千伏及以上的电容器每台可配备单独的外装熔断器。 3、技术数据 所有系列电容器装置于普通气候条件,在环境温度-50℃~+55℃,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 米的地区使用。 电容器的实测电容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标准值的+10%~-5%。

电容器在工频交流的额定电压下,温度为20℃时的损耗角正切(tgδ)值应符合表1。凡 内部装有放电电阻的电容器损耗角正切值允许增大。 电容器及电容器元件的工频稳态过电压和相应的运行时间应符合表2。为了延长电容器的 使用寿命,电容器应经常维持在不超过额定电压下运行。 持续1/2周波的过渡过电压。 电容器应能承受第一个峰值电压不超过2√2U n 电容器允许在由于电压升高及高次谐波引起的不超过的稳态过电流下长期运行。对于电容量有最大正偏差的电容器,这种过电流允许达到。为了延长电容器的使用寿命,电容器应维持在额定电流下运行。 电容器应能承受100倍电容器额定电流的涌流冲击,每年这样的涌流冲击不超过1000次,其中若干次是在电容器内部温度低于0℃与下限温度之间发生的。 内部并有放电电阻的电容器,从电网断开后,端子上的电压在10分钟内应降到75伏以下。 4、运输、搬运及保存 为了免于损坏,在搬运至较远的地方时,电容器必须装在密封的塑料袋内,然后再装入包装木箱。电容器之间,电容器与木箱内壁之间应填以软状物,谨防电容器受潮及互相碰撞。 在运输时,电容器应直立(套管向上),严禁拿电容器套管进行搬运。 4.3户内式电容器应该保存在能防雨雪及无腐蚀性及气体的房屋内,应使周围 空气温度在第3.1条规定的范围内,应避免灰尘直接落在电容器上,并应严防任何热源的影响。 4.4在保存期间,电容器应直立放置,套管向上,不允许不加支撑将一台电容器迭置于另 一台电容器上。 5、验收 用户收到电容器时,应该先检查外观即检查箱壳,瓷套,出线导杆,接地螺栓和铭牌的正确性以及是否漏油。 验收时,如果检查电容器的电容,应用测量相对误差不大于3%的仪器进行。三相电容器应按表3所示方法进行确定。 6、安装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 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1 术语 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 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 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 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 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 (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 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 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 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 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 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 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 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桥梁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

桥梁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 ? B.A.E.L 91 modifiées 99 ? B.P.E.L 91 ?CPC Fascicule no61,Titre II ?Fascicule 62 Guide SETRA: ?Pont àpoutres préfabriquées ?Ponts-cadres et portiques 设计中的限制性条件 ?桥梁类别:一级桥梁 ?气象区划:B 类地区(温和或干燥地区) ?环境湿度:ρh = 55% ?设计荷载:道路荷载 A 和 B 系列,人行道的民事荷载 1.5 kN/m2,军用荷载Mc120、Me80 及特殊荷载D240。

主要材料 1 ) 、混凝土 ?伸缩缝:C40/50 钢纤维混凝土;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 形梁:C35/45 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桥面板:C35/45 混凝土; ?护栏底座混凝土:C30/37; ?搭板:C30/37 混凝土; 2) 、钢材 钢材的变形弹性模量采用Es = 2.0×10 5 MPa,钢材容重为γ=7850kg/m 3 ; 光圆钢筋应符合NF A35-015 标准,采用Fe E235,弹性极限强度fe=235 MPa; 螺纹钢筋应符合NF A35-016 标准,采用Fe E500-3,弹性极限强度fe=500 MPa; 焊接钢筋网应符合NF A35-016 和NF A35 -019 标准,采用Fe E500-2,弹性极限强度fe=500 MPa; ?其它板材、型钢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规范和标准。 3) 、预应力钢绞线

按照法国标准XP A35-045 和62 分册 2.1 章节(第二部分),采用高强低松弛的钢绞线。 参数见表1 表 1 预应力参数表 序号符号数值单位 标定直径Φ15.2 (Φ0.6″) mm 标定断面Ap 139 mm2 标定质量γ 1.10 Kg/m 钢绞线破裂荷载fprg 1860 MPa 0.1%形变荷载fpeg 1644 MPa 断裂荷载Fr ≥259 kN 屈服荷载Fp ≥230 kN 弹性变形模量Ep 195 GPa 1000 小时松弛损失值ρ1000 ≤2.5 % 预应力系统

2013年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总则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 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 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平米; 2 单人卧室为6平米;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米;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米。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米。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米;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米;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平米。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m,考虑操作人下蹲打开柜门、抽屉所需的空间或另一人从操作人身后通过的极限距离,要求最小净宽为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米;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米;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米; 4、单设便器的为1.10平米;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住宅设计规范

4.0.2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按其结构地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计算其使用面积。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 3.00m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5.4.4 卫生间不应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

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6.6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及开敞阳台应做防水措施。5.7.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雨0.90m。 5.7.2 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该低于

桥梁技术标准与设计规范方案

桥梁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 ?B.A.E.L 91 modifiées 99 ?B.P.E.L 91 ?CPC Fascicule no61,Titre II ?Fascicule 62 Guide SETRA: ?Pont àpoutres préfabriquées ?Ponts-cadres et portiques 设计中的限制性条件 ?桥梁类别:一级桥梁 ?气象区划:B 类地区(温和或干燥地区) ?环境湿度:ρh = 55% ?设计荷载:道路荷载A 和B 系列,人行道的民事荷载1.5 kN/m2,军用荷载Mc120、Me80 及特殊荷载D240。 主要材料 1 ) 、混凝土 ?伸缩缝:C40/50 钢纤维混凝土;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 形梁:C35/45 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桥面板:C35/45 混凝土; ?护栏底座混凝土:C30/37;

?搭板:C30/37 混凝土; 2) 、钢材 钢材的变形弹性模量采用Es = 2.0×10 5 MPa,钢材容重为γ=7850kg/m 3 ; 光圆钢筋应符合NF A35-015 标准,采用Fe E235,弹性极限强度fe=235 MPa; 螺纹钢筋应符合NF A35-016 标准,采用Fe E500-3,弹性极限强度fe=500 MPa; 焊接钢筋网应符合NF A35-016 和NF A35 -019 标准,采用Fe E500-2,弹性极限强度fe =500 MPa; ?其它板材、型钢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规范和标准。 3) 、预应力钢绞线 按照法国标准XP A35-045 和62 分册2.1 章节(第二部分),采用高强低松弛的钢绞线。 参数见表1 表1 预应力参数表 序号符号数值单位 标定直径Φ15.2 (Φ0.6″) mm 标定断面Ap 139 mm2 标定质量γ 1.10 Kg/m 钢绞线破裂荷载fprg 1860 MPa 0.1%形变荷载fpeg 1644 MPa 断裂荷载Fr ≥259 kN 屈服荷载Fp ≥230 kN 弹性变形模量Ep 195 GPa

并联电容器通用使用说明书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新样本

目录 内容 1、电容器名称和型号…………………………………………….…. 2、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3、主要结构………………………………………………………….. 4、吊运、验收、保存及安装……………………………………….. 5、使用前的试验…………………………………………………….. 6、保护……………………………………………………………….. 7、接通和断开……………………………………………………….. 8、电容器的放电…………………………………………………….. 9、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0、电容器安装容量的确定…………………………………………..

本说明书适用于频率50Hz或60Hz、额定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该种电容器主要为工频交流电力系统提供无功功率, 用来提高电网功率因数, 降低损耗, 改进电压质量, 充分发挥发电、供电设备的效率。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西容公司) 高压并联电容器产品性能优良, 质量可靠。电容器开发、设计、制造及试验严格执行IEC60871-1.1997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GB/T11024- 国家标准和DL/T840- 电力行业标准要求, 某些参数高于标准要求。 1电容器的名称和型号 1.1电容器的名称—高压并联电容器 1.2电容器型号表示方法 其中—以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1.2.1系列代号: B—并联电容器 1.2.2介质代号 FM—二芳基乙烷(S油)或苯基乙苯基乙烷( PEPE油) 浸全膜介质 AM—苄基甲苯( C101油) 浸全膜介质 1.2.3第一特征号: 表示额定电压, 以kV为单位。 1.2.4第二特征号: 表示额定容量, 以kvar为单位。 1.2.5第三特征号: 表示相数: 1为单相, 3为三相( 内部星接) , 1×3W为单相连接, 三相独立。

1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1000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并联电容器装置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一、总体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项目单位物资部门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二、具体使用说明 1、本并联电容器装置采购规范的使用范围适用于1000kV变电站1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单套输出容量为210Mvar,物资采购通用及专用技术规范共3本(通用技术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2012修订版

2013-1-31 住宅设计规范2012修订版(图) 2013-01-31 08:08:14| 分类:装修日记| 标签:排水管|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 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 6.4.1、6.4.7、6.5.2、6.6.1、6.6.2、6.6.3、6.6.4、6. 7.1、6.9.1、6.9.6、6.10.1、6.10.4、7.1.1、 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 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智能化设计技术规范

设计技术规范分类: 国家标准(GB) 机械行业标准(JB) 电子行业标准(SJ) 化工行业标准(HG) 国家专业标准(ZB) 轻工行业标准(QB)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船舶行业标准(CB) 国家计量标准(JJ) 商检行业标准(SN) 农业行业标准(NY) 通信行业标准(YD)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交通行业标准(JT)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冶金行业标准(YB) 纺织行业标准(FZ)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煤炭行业标准(MT) 电力行业标准(DL)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医药行业标准(YY) 林业行业标准(LY) 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烟草行业标准(YC) 水产行业标准(SC) 商业行业标准(SB) 汽车行业标准(QC) 教育行业标准(JY) 水利行业标准(SL) 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卫生行业标准(WS)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地方标准(DB) 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LD)粮食行业标准(LS) 邮政行业标准(YZ) 海洋行业标准(HY) 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测绘行业标准(CH) 稀土行业标准(XB)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 包装行业标准(BB) 气象行业标准(QX) 档案行业标准(DA) 安全行业标准(AQ)

物资行业标准(WB) 金融行业标准(JR)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外经贸行业标准(WM)文化行业标准(WH) 民政行业标准(MZ) 旅游行业标准(LB) 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体育行业标准(TY) 其他行业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专题论证报告、答疑 专题简介: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3、小套型与低限面积 4、住宅设置凸窗的有关问题 5、窗台与阳台的防护高度 6、从“可踏面”的规定看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关系 7、关于高层住宅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 8、日照计算与住宅套型设计 典型问题答案: 1、底层公建(商住楼)适用标准? 2、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的计算方法? 3、住宅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住宅的设计? 4、电线回路截面与负荷匹配?(相关标准改版) 5、开敞式厨房与燃气安装技术条件? 6、本规范的“实施时间”问题?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住宅的两个关键概念“房子”和“家庭”。《住宅设计规范》的定义说明:规范主要是按照家庭的居住使用要求来规定的。未成家前或离散后的单身男女以及孤寡老人作为家庭的特殊形式,居住在普通住宅中时,其居住使用要求与普通家庭一致的。作为特殊人群,居住在单身公寓或老年公寓时,应另行考虑其特殊居住使用要求,在《住宅设计规范》中不特别考虑。 公寓: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公寓经常以其居住者的性质冠名。学生公寓;运动员公寓;专家公寓;外交人员公寓;青年公寓;老年公寓。公寓中的居住者的人员结构相对住宅中的家庭结构简单,而且在使用周期中较少发生变化。住宅的设施配套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配套的,而公寓一般以栋为单位甚至可以以楼群为单位配套。例如,不必每套公寓设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空间,而且可以采用共用空调、热水供应等计量系统。 不同公寓之间的某些标准比公寓与住宅之间的差别还大。如老年公寓在电梯配置、无障碍设计、医疗和看护系统等方面的要求,比运动员公寓要高的多。因此,不应编制通用的公寓设计标准,必要时可分别制定相应的专用公寓设计标准。 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公寓标准,某些设计项目如果准备不执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则应执行相关公建设计标准的规定。如:酒店公寓应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关于名词定义的论证结论: 在执行《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明确“公寓”、“廉租房”的呼声很高,但是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办法规定,条文中没有的词不必定义。因此本次特别给“住宅”的定义写了“条文说明”并在专题论证报告中详细论证。 实际是明确提出《住宅设计规范》中有许多条款不适合各种“公寓”、“廉租房”“公租房” 。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住宅设计规范》1999年颁布实施时,明确“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但这是针对整本规范的属性的,所谓“强制性标准”的概念是相对于“推荐性标准”而言,这就是编号“GB 50096”而不是“GB/T 50096”的原因。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是不是“强制性标准”,答案是肯定的。 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收录了《住宅设计规范》中1/3的条文,作为强制性条文,但还有2/3的条文没被列入其中。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的某条规定是不是“强制性条文”,需要针对具体条文。(是否黑体字) 2005年《住宅建筑规范》改写了《住宅设计规范》的50多条条文。2009

DL/T 604-2009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内容)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使用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中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所)内安装在6kV~66kV侧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10kV(含6kV)配电线路上的柱上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在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1984交流高压断路器 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 38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7328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T11024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DL /T 40310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442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840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ation of high-voltage shunt capacitors 制造厂根椐用户要求设计并组装的以电容器为主体的,用于6kV~66kV系统并联补偿用的并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3.2 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 由多台电容器或单台电容器按一定方式连接的总体。 3.3 装置的额定容量(Q N) rated output of a installation 一套装置中电容器组的额定容量即为该套装置的额定容量。 3.4 装置额定输出容量rated output of a installation 当装置中电容器组承受的电压等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时,装置的额定输出容量等于该装置的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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