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药电商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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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药电商情况简介

美国医药电商情况简介

2014年5月

目录

1美国医药电商发展状况 (1)

2医药电商的政府监管 (2)

3美国B2C医药电商代表 (3)

3.1沃尔格林Walgreen (3)

3.2CVS (7)

美国医药电商情况简介

1美国医药电商发展状况

医药电商一般被人们称为“网上药店”(属零售业的范畴),最早起源于美国。全球首家网上药店为美国的Drugstore,主营处方药、OTC和美容产品,曾得到知名风险投资基金和亚马逊的支持。随后Soma和PlanetRx的出现,令网上药店成为互联网中的明星。

在1998年~2007年这十年里,美国网上药店销售规模从143亿猛增至531亿美元。而美国最大的网上药店Drugstore(2011年被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和药品零售企业美国沃尔格林Walgreen收购)2010年销售额就已经接近500亿美元。

美国医药电商的迅速发展是与美国药品福利管理模式分不开的,医药电商通过帮助保险公司开展健康服务,做会员管理衍生而出。这类医药电商企业最初开展对药品与疾病的管理,后来发展到药品分销,借助的介质从起初的电话发展为今天的互联网。

供专业性服务,同时达到帮助政府与保险公司控制费用的目的。

美国医药电商的销售模式有两种代表模式:一是由PBM模式(Private Brand Management模式,是指私人独立经营体,基于统一的执行管理下,共享组织品牌,进行有序扩张的商业模式)发展起来的非传统网上药店;二是由传统药店开发的网上购药模式。

在美国医药B2C市场中,所销售的75%来源于处方药,25%来源于非处方药。

从美国第二大连锁药店CVS的销售结构可以看到,邮购业务即网上交易占其营业额的34%,另一部分需到实体店购买的网络销售占65%。邮购客单价相对更高,平均达到244美元。

美国医药电商经过十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B2B、B2C、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并且通过发达的第三方物流网络完成药品的分销与配送;网上OTC药品销售占销售总额的30%以上,医药流通的90%以上由电子信息实现。

美国医药电商B2B模式主要由大型的医药批发商及医药企业发展而成,该模式把供应商与医院、药房和门诊部连为一体,销售额占据了医药电商交易额的85%。目前全美有五个一级批发商,其中排在医药批发企业前三位的——Ameris0urceBergen,CardinalHealth 和Mckesson就占据了96%的市场份额。美国医药电商B2C模式主要包括网上诊断和网上药房,其电子交易额所占医药电商交易额的比例小于15%。

美国医药电商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法规的出台。

2医药电商的政府监管

医药电商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目前世界各国对互联网药品服务的态度也不尽一致。瑞士、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完全禁止网上售药;瑞典的网上售药权由一家国营企业独享;英国、荷兰则基本持放开态度。

目前国外互联网药品监管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主义”,以英国为代表的“法团主义”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主义”三大模式。

●美国模式: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协作,各州药房理事会负责网上药店及其药师准入和日常事务管理,美国药房委员会负责优质网上药店的认证工作(Board Of Pharmacy),联邦政府机构依职能划分进行监管,消费者则拥有集团诉讼等司法武器。

●英国模式:政府与行业协会保持长期良性互动,英国最大的药品行业团体英国皇家药学会(似乎现在有变化,回归政府监管了)负责网上药店注册及药剂师服务监管,制定一系列标准指南指导规范网上药店服务;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则负责监督网上药店的药品销售和供应,并对违法网站进行查处和打击。

●德国模式:强调政府主导,以强大的社会医疗保险为支撑,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店和药物不予报销,从制度上消除了假冒药品在互联网流通的可能。此外,德国政府通过药剂师协会规范全国所有实体和网上药店行为,设立药害赔偿基金并建立药店监察制度。

3美国B2C医药电商代表

在美国,有代表性的B2C医药电商包括:沃尔格林Walgreen(经营有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和CVS。

3.1沃尔格林Walgreen

美国最大的医药零售公司沃尔格林(Walgreen)是典型的传统企业,是美国乃至全球的医药连锁行业赫赫有名的医药零售巨头。

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业绩骄人,入选《财富》杂志“最佳业绩与最受推崇的企业”排行榜。在2012年《财富》世界500强里排名107,美国500强排名32,年销售额721.8亿美元,年利润27亿美元(2012年数据),连锁门店接近10000家。

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在线下业务突飞猛进的同时,这几年加快了线上业务的发展。

1981年,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就通过人造卫星的技术将旗下所有药店进行联网,达到信息共享。

1999年,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作为沃尔格林(Walgreen)的一个全新的、服务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始运营,它可以给客户提供更方便和更隐秘的购买药品和健康护理产品。顾客可以在网上下订单,到实体店取货;或者,在实体店看中诸如轮椅等大件商品可以送货到门。此外该网站还为所有客户带来梅奥诊所健康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健康护理信息。

2009年,公司重启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对公司网站进行全面升级,为用户提供各种新的健康生活和产品资源,扩大尚未简化的购物工具和服务。

2010年,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开始用手机软件来扫描处方,到了2011年,应

用软件的使用量获得了将近5倍增长。

2011年,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以4.29亿美元收购在线零售商 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美国最大的网上药店)。此次收购提供超过300万访问量,增加了新的供应商,增强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网上销售增加了约6万种产品。

2012年3月,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与基于真实社区的定位社交媒体网站Foursquare达成合作协议,推出了一项新的手机优惠券项目。公司其他的手机应用还包括PillReminder以及Transfer by Scan等。

目前,公司的移动app支持iPhone和Android 平台,主要功能有:Photo Cards,College Prints,Refill By Scan,Posters And Canvas,Quickprints And Editing,Print From Instagram,Pill Reminder,Trasnfer Prescription Pharmacy Chat,Balance Rewards,Mobile Coupons And Weekly Ad,In Store Maps And Local Shopping

2012年4月,沃尔格林(Walgreen)公司Walgreens与一家名为

ShareCare(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的在线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提供商合作推出号称“最大的药品、营养品及健康产品的在线可搜索数据库”。

3.2CVS

CVS即CVS Caremark公司,美国第二大药品零售商,在美国的3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运营着超过5000多家零售药店和专用药品店。它在零售药品行业已经快速成长了40多年,一直致力于成为给顾客提供最大方便的药品零售商。为了满足所有顾客的健康需求,公司已经在它的CVS药店体系中建立起多种创新的运营方法,包括它的网上药店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

2013年8月12日,CVS公司宣布,其电商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新增互动咨询功能,消费者可在“Drug Information Center”(药品信息中心)查询药物详细信息、检查药物交互性、创建处方单以及鉴定药物。

用户可以在主页上的“Drug Information Center”页面输入药品名查看相关信息,还可以使用药物交互性检查功能、创建袖珍式药方功能以及根据描述鉴定药物的功能。

CVS旨在以一种简单、互动的方式为用户普及医药专业知识,让他们了解相关的定制

化的药品信息。这是医药电商行业从未有过的服务。

药品信息页面包括药物的医学图像、文本和音频剪辑等材料,详细描述药物的用处、副作用、使用方法。同时还提供了CVS客户使用该药物的统计数据汇总,比如有多少CVS 的处方是通用版本。同时,网站还提供了视频材料向用户展示药物如何运作。

网站同时提供了药物交互性检查功能,用户输入药物名称或者从账户添加处方,就可以看到药物和食物、生活方式(比如饮酒)之间的潜在交互作用。

用户还可以创建一个包含自己的药物、姓名、医生、紧急联系信息、过敏药物以及医疗条件的目录列表,打印出标准处方单。而药物鉴别功能是通过药片上的印记、颜色和形状等来查询药物的名字和图像。

药物交互性检查功能和药物鉴定功能目前也引入了CVS的iPhone和安卓应用程序中,移动端也可进行互动咨询。

美国电子商务法

遇到电子商务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c6354540.html, 美国电子商务法 美国是全球因特网的策源地之一,其研究、开发与应用计算机风格技术的历史已有30年之久。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大力推广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电子商务这种新的交易形式,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为了促进和保障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美国的大多数州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注:本文所说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以数据电讯(DATAMESSAGE,包括计算机网络和各种电讯方式)为交易手段而进行的商务活动。而本文所谓的电子商务法,则是指以数据电讯(DATA MESSA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 体系。它实质上解决的是电子合同的形式问题,诸如计算机网络通讯记录效力的确认、电子鉴别技术的选定、认证机构的确立等,均属此类。),美国国会也正在就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案进行审议、辩论。研究美国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无疑对我国在电子交易方面的立法、司法与理论研究工作,都会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立法活动概况及特点 (一)各州立法要览

美国的电子商务法立法,是以各州的立法行动为先导的。尤他州1995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Utah Digital Signature Act),〔1〕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截止1999年9月本文写作之时,美国已有44 个州制定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2〕就是说美国除了有6个州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没有正式的法律文件出台外,其余各州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了实质性进展。从数量上看,美国州一级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有近百部之多。〔2〕有些州在主干电子商务法之外,还有些配套的法规。譬如伊利诺斯州除了《电子商务安全法》(Illionis Electronic CommerceSecurety Act ),还有《金融机构数字签名法》(FinancialInstitutions Digital Signature Act ); 佛罗里达州在《电子签名法》(Electronic Signature Act )之外,另有《数字签名与电子公证法》(Digital Signature & Electronic Notarization)。这些仅是正式制订、颁布的法律,而目前各州已经提交审议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的数目,加起来有数百个之多。从法律文件的名称上看,有的叫“电子商务法”(Electronic Commerce Act),如此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州; 有的叫“电子商务安全法”(Electronic CommerceSecurety Act),如爱荷华、伊利诺斯州;还有的叫“电子文件认证法”(Electronic Authen- Cation Act )。其中以“电子签名法”(Electronic Signature Act)和“数字签名法”(Digital SignatureAct)作为法律名称的最多。前者如奥尔根、印第安那等州;

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过程

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过程 电子商务最早出现是在美国,也是现在发展最为成熟发达的地区。处在第二的是欧盟,成为全球电子商务领先地区。而亚洲作为电子商务的新秀,也在蓬勃发展,并且亚洲地域广阔,有着潜在的市场。 电子商务作为网络平台的交易,给日常生活提供了诸多方便。不用出门就有送货上门的服务,比如KFC网上订餐,几十分钟送餐上门,省去了出门带来的麻烦,节约了时间,很大程度的提高了生活质量。 虽说电子商务平台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国外发展成熟,占据着独特的优势。但是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又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国家,电子商务适应中国的发展现状,并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顺应潮流不得不发展的趋势。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消费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消费模式。网上购物,电子支付,足不出货就能货比三家的便利是可想而知的。并且不同的消费者对每一种商品的评价,为我们的消费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我们网购提供了保证。 一)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 1995年,亚马逊和易贝在美国成立。此后,这种以互联网为依托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的新兴经济活动,迅速普及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汇孕育的电子商务,极大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2016年,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超过25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经济的亮点和新增长点。 当前,全球电子商务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国际知名调查公司E-marketer的数据,2011年到2016年,全球网络零售交易额从0.86万亿美元增长至1.92万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达17.4%。未来五年,随着全球智能手机保有量不断提升、互联网使用率持续提高、新兴市场快速崛起,全球网络零售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预计2020年,全球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超过4万亿美元,占全球零售总额的比例从2016年的7.4%增长至14.6%。跨境电子商务尤其是跨境B2C(企业对个人)日益活跃。根据埃森哲的研究报告,2015-2020年全球跨境B2C年均增速约27%,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940亿美元。 二是地区差距逐渐缩小。欧美地区电子商务起步早、应用广。2016年美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710亿美元,比2015年增长8.5%,占美国零售总额的比例约8%。目前,80%的美国制造商拥有自己的网站,60%的小企业、80%的中型企业和90%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展电子商务应用。2015年欧盟28国电子商务B2C交易额为4074亿欧元,增幅为13.4%。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五国的市场份额最大,占欧盟电子商务市场总量的77.5%;英国、丹麦、卢森堡、德国和荷兰五国的网购用户渗透率最高,均超过了70%。 亚洲地区电子商务体量大、发展快。电子商务起源于欧美,但兴盛于亚洲。亚洲地区网络零售交易额已占全球市场的46%。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的网络零售年均增速都超过20%。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自2013年起已稳居世界第一。全球十大电商企业,中国占4席、日本占1席。其中,阿里巴巴以26.6%的市场份额排名全球第一,京东商城名列亚马逊、易贝之后,位居第四,小米和苏宁也入围前十。印度电子商务市场过去几年保持约35%的高速增

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发展现状及分析,原件

目录 第一章概论 1.1 研究背景 1.2 电子商务概念 1.3 医药行业的特点 1.4电子商务与医药业的结合的必要性 第二章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现状具体分析 2.1 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相关政策背景(Political) 2.2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经济交易情况(Economic) 2.3 我国电商医药业的社会环境(Social) 2.4 我国电商医药业的技术环境(Technological) 第三章国外电子商务医药业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3.1 外国各国的电子商务医药业的发展现状 3.2 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四章电子商务医药业现存的主要问题 4.1 思想观念陈旧 4.2 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 4.3 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未能有效集成 4.4 我国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不健全 4.5 电子商务医药业人才稀缺 第五章海虹医药网 第六章总结

参考文献 第一章 概论 1.1 研究背景 医药行业在国际上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是按国际标准划分的15类国际产业之一。作为一个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高,效益好,风险大,投资周期长,即具有传统特色又富有现代气息的特殊产业,医药业在世界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中国,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药行业的地位渐渐上升,作用也更加突出,现在已经成为了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的产业之一。 电子商务作为新世纪最热的商务交易活动,已经在各个领域占据了主要交易手段,而作为具有历史的医药业,特别是在国内电子商务的方面的发展还远远不够。面对挑战,该如何迅速的提高国内医药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电子商务的发展无疑为我国医药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会,探索医药业的电子商务发展已势在必行。 1.2 电子商务概念 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 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商务化的整个商务过程,它以商务活动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

国外电子商务网站发展

国外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的现状,优缺点及发展趋势 纵观全球电子商务市场,各地区发展并不平衡,呈现出美国、欧盟、亚洲“三足鼎立”的局面。 美国是世界最早发展电子商务的国家,同时也是电子商务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一直引领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全球电子商务成熟发达地区。欧盟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步较美国晚,但发展速度较快,成为全球电子商务较为领先的地区。亚洲作为电子商务的新秀,市场潜力较大,但是近年的发展速度和所占份额并不理想,是全球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地区。 全球B2B电子商务交易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02年至今,呈现持续高速增长态势,2007年全球B2B交易额达到万亿美元,预计在未来几年将保持40%以上的增长率,到2010年B2B 交易额将达到26万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30多倍。 1、大型企业主导的B2B成为其全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美国B2B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是:以大型企业为主导,以集成供应链管理为起点,以降低成本为主要目标。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大型企业首先利用ICT信息平台(ERP、ISC、CRM、IPD等),在整合企业内部流程和信息资源基础上,进一步向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客户扩展,打通与上下游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从而改善沟通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库存成本、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通过全球化资源配置提高竞争优势,这构成了美国B2B电子商务发展的主流模式。如戴尔电脑(DELL)、UPS、沃尔玛、思科等。 2、网上零售已成为发达国家主要零售渠道之一 韩国线上购物(Online Shopping)市场规模在已经超过百货商店的市场规模,已成为第二大零售市场。同时网上购物在零售市场中的占有率也在逐年递增,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全美零售商联合会”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指出,最优秀的10家零售商中已经有4家为纯在线零售商,并且其中前6家有4家为在线零售商,他们分别是Overstock、Zappos、亚马逊以及新蛋网。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内容概况 1、产业背景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即“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提出到2018年在健康医疗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的发展目标。 当前,医药行业处于急剧变革时期,医院、医保、药价三大领域的改革正逐步消灭旧业态,催生新业态。医药流通模式再造,使得医药电商的发展势如破竹。嘉事堂、九州通、一心堂、太安堂、上海医药、第一医药、国药股份、英特集团、康恩贝、以岭药业、海虹控股、同仁堂等上市公司纷纷在医药电商领域布局。虽然电商份额目前在这些上市公司业务中的比重还不大,但前景十分光明。 2、市场规模 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增速明显。从2011年的4亿元到2012年的16亿元,再到2013年的42.6亿元,2014年则达到77.9亿元。牌照发放数量也逐年增多,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共有353家企业拥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4家,2015年7月底再次统计时,半年来增加了76家,累计达到429家企业拥有药监局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增幅高达21.53%。

美国网络零售业概况及法律法规简介

一、网络零售业概况 网络零售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及其他电脑网络买卖商品和 服务的贸易活动,不仅仅包含网络购物,还包括所有与之有关的网上软件研发、市场开发、 销售、派送、售后服务以及电子支付等完整的流程。电子商务的分类多达十几种,常见的如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企业对员工()、企业对政府()、企业对经理()、消费者对企业()、消费者对消费者()等,而网络零售应该归于、范畴。 美国电子商务兴起于年,到年随着互联网向大众普及并引入了更安全的通讯协议后,网络零售业才开始大规模发展起来。最早从事网络零售业的亚马逊公司直到年才首度盈利,但此后成长极为迅速,为业界所羡。近年来,除像亚马逊、这些专业电子商务公司外,沃尔玛、百思买、好士多等大型零售企业纷纷开展网络销售服务。研究数据显示,年美国来自领域的网络零售额为亿美元,约占全美商品零售总额的。其中通过网络销售的服装类商品总额亿美元,约占全美国内市场,全美的女性上网选购饰品。研究机构预测全美网络零售行业年销售 总额将达亿美元,即比年翻一番。 目前,亚马逊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其年营业额高达亿美元,其网络销售营业额是排名第二的公司的近三倍。亚马逊公司于年成立,年上线运营时仅在网上售书,之后很快扩展到销售其他各类商品:音乐、录像带、、软件、消费电子产品、厨房用品、工具、园 艺产品、玩具、游戏、婴儿用品、饰品、体育、美食、珠宝、手表、卫生保健用品、美容产 品、乐器、服装、工业及科技用品等。年,亚马逊开始在西雅图等地区试点销售生鲜食品。 除网络零售外,亚马逊还对外提供网络存储、网络信息发布、网站托管服务、网络云平台等。亚马逊网上销售的来源于其业务合作伙伴及第三方销售商在亚马逊上的销售。第三方销售商选择亚马逊的主要理由是该公司提供了清晰的规则、稳定的客户访问量并且不强求作为亚马 逊组成部分必须统一风格。此外,第三方销售商不需要保留单独的支付系统,所有的交易都由亚马逊支付系统完成。这是比较典型的的公司实例。 美国另一个著名的网络零售商是成立于年的,是一家典型的电子商务公司。年营业额为亿美元。最初采用单一的限时竞拍形式做网络零售,之后扩展为包括“一口价”直接购买、 按条形码购买、按书号购买、分类广告、在线票务交易、在线转账等多种业务的综合电子商 务服务公司。与亚马逊网站消费者直接向商家付款不同,在线交易大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 如贝宝()支付。年月起,要求所有线上反馈量低于的卖家必须使用贝宝作为支付手段。这种 为降低欺诈风险而采取的强制手段招致一些用户的批评。 二、美国电子商务立法 美国的电子商务法立法,是以各州的立法行动为先导的。尤他州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到年底,美国已有个州制定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从数量上看,美国州一级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有 近百部之多。有些州在主干电子商务法之外,还有些配套的法规。如伊利诺伊州除了《电子商务安全法》,还有《金融机构数字签名法》;佛罗里达州在《电子签名法》之外,另有《数 字签名与电子公证法》。在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当事人的身份认证 是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这一问题能够妥善解决,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以美国大部分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都直接以“电子签名法”或“数字签名法”冠名。美国各州的

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报告

我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分析报告 1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综述 医药电子商务概述 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 通过互联网应用平台,进行各种医药贸易活动我国B2B模式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 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2000年,国家信息产业部选择了医药卫生电子商务作为全国行业类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公司也已经批准在部分城市开展医药电子商务及医药电子交易的试点工作,电子商务在医药行业有了一个不错的开端。同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批准了8家医药电子商务试点单位。因此,我国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是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于2000年正式启动的。 2002年,电子商务试点审批被取消,各企业在办理了相关网站申报和审批后,可以自主开展医药电子商务B2B业务。但是由于大多数医药企业盲目地跟风,再加上企业整体的信息化水平滞后,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导致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一度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届时,一些企业为了挽回成本,出售假药及违禁药品。 因此在2004年,国家叫停了“除以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所开办的网站外”的一切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 进入2005年,随着新规定的出台,我国医药电子商务B2B市场被纳入了国家法规管理正规。 2006年5月15日,海虹控股旗下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有限公司已正式拿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这是国内发出的首张医药电子商务B2B牌照。 2008年5月5日,中南地区最大的医药食品物流中心举办了“金洲e药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平台——金州e药快线”启动仪式,这是湖南省首家医药电子商务网站。 2011年5月,湖南省首家医药湖南省首家医药电子商务企业——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举行开业庆典暨商康牡丹卡首发式。据悉,这是我国首家平价药批网商正式上线——通过网上批发平价药品,将至少降低20%的流通成本。 2011年6月21日,淘宝腾讯进军医药电子商务。淘宝商城医药馆正式上线,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洲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以及云南白药大药房等5家药企作为首批合作伙伴集体进驻淘宝商城。 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为规范新兴的药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上药品信息服务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文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法规结合我国医药电子商务B2B 模式的发展过程,分为了以下四个阶段:

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袁登科博士国家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201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此外,国家9部委联合编制的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将电子商务列入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都在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作用。我国电子商务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踏步地向前迈进。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待腻子签名法》,该法对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第一步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首次阐明了发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号文《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展电子商务对我国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国家发改委国信办发布《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从此我国电子商务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2009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世界第一。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8万亿人民币,已占全国GDP11.4,B2C 交易额为同比增长105.8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中国B2B 研究中心《1997-2009:中国电子商务十二年调查报告》显示,截至 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近5万亿人民币。B2C 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同比增长109.2。我国电子商务正向市场化、国际化和纵深领域发展。电子商务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最佳举措。绿色经济、低碳生活、普惠民生等都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我国电子商务未来发展趋势电子商务将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进一步加深,提升传统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运营管理水平和整体创新能力。电子商务也将与搜索引擎、虚拟社区、网络游戏、移动通信等应用进一步融合。电子商务还将转向以用户为中心,融合相关互联网应用,满足用户日益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需求。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逐步成为新的“商务基础设施”。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将继续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大规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和持续升级的消费结构将推动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3G应用不断扩展、手机上网进一步普及,移动电子商务将加速渗透到生

电子商务在医药行业中的应用

电子商务在医药行业中的应用 医药行业直接关系到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医药市场现存生产、流通领域等环节的种种不合理因素,极大地导致了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药品购销中行贿、索贿、回扣等不正之风盛行,使患者背上沉重的药费负担。透明度差和监管力度不到够,大大影响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杜绝上述现象,国家曾三令五申建立行业有序竞争,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流通环节监督。 近几年在政策扶植下,大力加强医疗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将政府、市场、消费者联系在一起,推动医药流通市场的走向健康。与此同时部分电子商务企业与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商、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将医药、医疗器械推向电子商务化发展。大大提高了医药供应链的透明化,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从而降低商务活动的成本,由于商务活动实时在网上进行,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实时监控商务活动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商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电子商务在我国金融、商贸、旅游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现探讨其在医药行业的应用,进而提出了医药电子商务。 医药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以等为网络成员,通过Internet网络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药品流通的效率,降低药品流通的成本,对规范我国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中的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据悉,隶属重庆市国资委旗下的巴云电商,作为重庆市电子商务带头企业,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努力打造西南地区最大的服务于各种以人民生活基础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这对于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根据统计显示,目前巴云科技电子商务业务主要以B2B、B2C等初级阶段业务为主,主要服务用户为西南片区以及辐射全国的中低层人群以及高层人群,特别是前者,是巴云科技电子商务服务最初也是最主要的需求者,而这些中低层人群也是医药行业电子商务最主要的服务人群。 医药行业电子商务作为网络时代的一种全新的交易模式,相对于传统交易方式是一场革命。以后充分发挥医药电子商务所具有的无可比拟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行业特征:一要讲究快,市场经济信息瞬息万变,这就要快,否则不仅不能起到引导和服务的作用,反而会有害;二是要讲究准,准确、真实是信息工作的生命,如果信息失真,一旦不准,就没有生命力,这就要求信息采编人员要深入实际,反复核实;三是要讲究适用,一条信息编上去,广大群众要能从中收获有用可靠信息,否则就没有价值。 但是,巴云科技电子商务技术普及和应用处于初级阶段,而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更是整个中国电子商务方向的新血液,不可能像其它行业一样一蹴而就地实现网上电子交易。从另一方面讲这一新型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巴云科技注入了新活力,医药行业利用上电子商务的平台可以在网上宣扬自己的产品,打开产品的销路,产品就不再局限于当地仅有的资源进行交易买卖。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促进了信息流动,实现了市场对接,优化了资源配置,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当然,在未来巴云科技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中会实现中级阶段,

(整理)年美国医药市场分析.

2010年美国医药市场盘点 添加时间:2011-04-23 原文发表:2011-04-23 人气:10 全球最大的医药市场——美国市场一直是医药业内的关注焦点。2011年4月19日,IMS Health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美国医药市场的最新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美国医药市场2010年销售金额达到3074亿美元,处方张数达到39.95亿张。 美国医药市场的销售金额和处方量创下新高(如图1),然而增长趋势却进一步放缓。非专利药物的大量使用、品牌产品专利到期、民众医疗需求下降以及新疗法使用减少等因素均对美国医药市场的增长起到了削减作用。据统计,2010年美国医药市场的销售金额增长2.4%,明显低于2009年5.1%的增幅;全年处方量增长1.2%,也低于上年2.1%的增幅。 图1 近年美国医药市场变化趋势 下文将以销售金额和处方量两个统计指标对美国医药市场的治疗类别、畅销

品种、领先企业和销售渠道进行分析。 美国医药市场十大治疗类别 2010年,美国医药市场按销售金额排序的前十治疗类别产品如表1所示。抗肿瘤药物是美国医药市场销售金额最高的治疗类别产品,销售金额达到223亿美元。紧随其后的是呼吸系统药物,销售金额达到193亿美元。调血脂药物以188亿美元的销售金额位列第三。然而从处方量来分析,调血脂药物是名列第一的治疗类别产品,2010年处方张数为2.55亿张。随后是抗抑郁药物产品,处方张数2.54亿张。 2010年美国医药市场处方量前十治疗类别如表2所示。前五大治疗类别产品与2009年相同(依然为降血脂药物、麻醉镇痛剂、抗抑郁药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以及β-阻断剂),位次稍有调整。其中:调血脂药物、抗抑郁药物和麻醉镇痛剂的处方量均超过2亿张。据统计,前五大治疗类别处方量合计达11.14亿张,占美国医药市场总处方量的27.87%;十大治疗类别产品处方量合计达18.32亿张,占美国医药市场处方总量的45.85%。 表1 美国医药市场销售额十大治疗类别

浅谈美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美国商务巡礼作业

浅谈美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一、电子商务的概述 当今,信息与通讯技术快速发展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动力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数千年来的传统生活方式,全球经济在网络化的时代日益走向了一体。在此背景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改进传统商务活动的全新商业机制蓬勃地发展起来。 电子商务是以电子数据交换和因特网上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全新商务模式。其开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切合了商业经济内在要求,不仅改变了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还对整个现代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且深远的影响。所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世界经济在21世纪信息技术时代的必然选择。 二、电子商务在美国的起步及发展过程 美国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早也是最快的国家,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在全球所有电子交易额中,目前大约有50%以上都发生在美国。据报导,互联网在美国发展17年所创造的价值,接近于美国汽车工业经过100年发展所创造的价值。作为这一场电子商务运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美国国内的电子商务发展经历五个阶段,演绎了一段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史。 1991年,美国政府向社会公众开放因特网,允许在网上开发商业应用系统。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计划。 1994年,美国副总统戈尔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倡议,引起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响,全球出现了网络建设的热潮。 这一段时期是全球电子商务的萌芽期。此间,随着因特网的兴起,众多美国网络公司纷纷成立,他们以提供信息聚集网络浏览者,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而获得收入。 1995年,因特网上的商业业务信息量首超科教业务信息量,电子商务从此大规模起步发展。 1996年,美国两大信用卡国际组织共同发起制定保障在因特网上进行安全电子交易、适用于B2C的模式的SET协议,并在全球推广。 1997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全球电子商务市场框架文件,推动全球电子商务的自由竞争发展。此外,美国和欧盟共同发表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当年,美国在网上开设的商店已达2万家。 1998年初,美国政府宣布了三项免税政策草案,将网上购物这种商业形式与传统的贸易方式区别出来,用法律形式保护新型的电子商务市场。当年北美网上购物的人数达100万人次。

中国医药电商现状分析

康爱多 太安堂年报称,康爱多依托互联网平台,广泛开展与互联网公司、医药工业企业、线下零售药店之间的合作业务,是一家多元化的医药互联网公司。康爱多已累计为国内超过7亿的网购用户提供疾病用药咨询服务和专业药事服务,市场口碑良好,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电子商务百强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5年,康爱多就以广州三甲医院为核心进行线下DTP药房的布局。并获得国内外众多制药企业的支持,开展了良好的合作,形成了服务于上游工业企业和下游DTP患者,并且可快速复制的DTP模式。 >>>> 九州通 2017年,好药师零售连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7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6.11亿元增长16.53%。其中,实体店953家,实现营收7.98亿元;线上业务实现营收10.78亿元,较上年增长11.52%,销售毛利率为13.06%。 年报披露,九州通集团对好药师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进行了调整,发布了好药师APP3.0,融合了好药师官方商城与好药师APP“24小时送药、

1小时必达”的O2O送药业务,打造全国立体化“9仓+18城”的送药网点。目前共有包括北京、武汉、上海等在内的18个一二线城市好药师用户可以享受好药师的专业咨询及送药上门服务。 三方平台合作拓展方面,好药师与饿了么、平安好医生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智能问诊方面,与大数医达合作,并使用深度学习等最前沿的人工智能方法,对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建模分析,在好药师APP 中引入人工智能问诊服务,利用现代化人工智能技术,为社会百姓更好更精准的提供数据智能问诊服务;在健康管理方面,拥有执业药师300余名及专业医师团队,与大专家、趣医网、好大夫、芯联达等专业医疗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同时建立各类健康数据库,为后续开展会员的慢病管理工作等奠定基础。 >>>> 仁和药房网 2016年,公司名称由“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在,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0%股份,财务数据合并报表。仁和药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含“仁和药房网”字样的公司共8家,除了仁和药房网(北京)公司之外,均为3级或4级子公司。按财务报表,仁和药房网及其子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8.12亿元,净利润为107.94万元。

美国电子商务法评析

美国电子商务法评析 美国是全球因特网的策源地之一,其研究、开发与应用计算机风格技术的历史已有30年之久。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大力推广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电子商务这种新的交易形式,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为了促进和保障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美国的大多数州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注:本文所说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以数据电讯(datamessage,包括计算机网络和各种电讯方式)为交易手段而进行的商务活动。而本文所谓的电子商务法,则是指以数据电讯(data messa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它实质上解决的是电子合同的形式问题,诸如计算机网络通讯记录效力的确认、电子鉴别技术的选定、认证机构的确立等,均属此类。),美国国会也正在就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案进行审议、辩论。研究美国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无疑对我国在电子交易方面的立法、司法与理论研究工作,都会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立法活动概况及特点 (一)各州立法要览 美国的电子商务法立法,是以各州的立法行动为先导的。尤他州1995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utah digital signature act),〔1〕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截止1999年9月本文写作之时,美国已有44 个州制定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2〕就是说美国除了有6个州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没有正式的法律文件出台外,其余各州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

了实质性进展。从数量上看,美国州一级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有近百部之多。〔2〕有些州在主干电子商务法之外,还有些配套的法规。譬如伊利诺斯州除了《电子商务安全法》(illionis electronic commercesecurety act ),还有《金融机构数字签名法》(financialinstitutions digital signature act );佛罗里达州在《电子签名法》(electronic signature act )之外,另有《数字签名与电子公证法》(digital signature &electronic notarization)。这些仅是正式制订、颁布的法律,而目前各州已经提交审议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的数目,加起来有数百个之多。从法律文件的名称上看,有的叫“电子商务法”(electronic commerce act),如此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州;有的叫“电子商务安全法”(electronic commercesecurety act),如爱荷华、伊利诺斯州;还有的叫“电子文件认证法”(electronic authen- cation act )。其中以“电子签名法”(electronic signature act)和“数字签名法”(digital signatureact)作为法律名称的最多。前者如奥尔根、印第安那等州;后者如尤他、阿肯色、密苏里、密西西比、马里兰等州。因为在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当事人的身份认证是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这一问题能够妥善解决,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以美国大部分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都直接以“电子签名法”或“数字签名法”冠名。美国各州的电子商务立法,不仅名称多样化,而且其内容差别也非常大。有些州的立法内容比较详细,涉及到电子商务的各个主要方面:从对计算机网络通讯记录的法律效力的确认,到电子签名的基本标准的确定,以及认证机构的建立等,

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标签:杂谈 摘要:电子商务是指现在因特网开放的情况下,基于浏览器和服务器应用方式,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支付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由此可见,在电子商务作为朝阳产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它的优势将会促使它在现代社会中占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这给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根据国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是我国的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中国国外 正文:电子商务最早出现是在美国,也是现在发展最为成熟发达的地区。处在第二的是欧盟,成为全球电子商务领先地区。而亚洲作为电子商务的新秀,也在蓬勃发展,并且亚洲地域广阔,有着潜在的市场。 电子商务作为网络平台的交易,给日常生活提供了诸多方便。不用出门就有送货上门的服务,比如KFC网上订餐,几十分钟送餐上门,省去了出门带来的麻烦,节约了时间,很大程度的提高了生活质量。 虽说电子商务平台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国外发展成熟,占据着独特的优势。但是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又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国家,电子商务适应中国的发展现状,并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顺应潮流不得不发展的趋势。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消费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消费模式。网上购物,电子支付,足不出货就能货比三家的便利是可想而知的。并且不同的消费者对每一种商品的评价,为我们的消费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我们网购提供了保证。 纵观全局,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①网络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网络运行质量差,电信费用高,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的货物送递和结算基础落后。 ②缺乏可靠的安全机制。安全是保证电子商务正常有序运行发展的关键因素,而网络安全在全球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③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缺乏认识。中国的电子商务应用还不能给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明显的好处,就不能带动它全面快速发展。并且企业和消费者对Internet和电子商务缺乏认识,挂念上落伍,电子商务的普及还要经过一些时间。 ④物流现代化水平低。现代物流缺乏与之配套的商业自动化、信息化、物流配送和供应链体系等等。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医药电子商务)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 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全球医药贸易意义何在? 当今世界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INTERNET的全球迅速普及,使得工商企业具有不断增长的供货能力、不断增加的客户需求、不断增强的全球竞争三大特征。在整个中国医药行业一改传统观念而即将跨入WTO的时代,医药传统企业面临着一个近乎于“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医药产品购买商家,尤其是在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等地的长年采供商,已经加入了国际互联网,并采用了电子信息交换EDI等电子商务贸易运营模式。根据世界经济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的报告,B TO B(商家对商家)的电子商务正在以每年99%的速度增长,预计2001年全球贸易总额将近5000亿美元,而到2003年将达到13300亿美元,医药产业的B TO B贸易额增长速度是最高的,保持着500%的增长势头。我国医药行业的年交易额为人民币2000亿元。医药生产厂家6700个、商业流通企业16000余家。显然,对于医药供货商来说,是否尽早加入国际互联网,尽快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全球医药贸易,实际上就意味着今后是否生存或被淘汰。尤其是对中国医药企业及他们的市场,可以说决定发展命运的时刻已经来临。 首先、加入WTO,对中国医药企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开展电子商务是硬道理。中国政府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协议中涉及医药行业的承诺共有五个 方面:一、保护药品知识产权;二、进口药品的平均关税逐步降至60%以下;三、2001年取消进口大型医疗器械管制;四、2003年1月1日开放药品分销服务; 五、加入WTO后开放医疗服务。由此可见,全球经济合作,市场竞争全球化已然来临。电子商务是对传统营销模式和营销观念的一种巨大挑战,此时,中国欲与国际买家贸易模式接轨,就必须在营销活动中与国际知名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抛弃了中小医药传统企业的许多竞争弱势,机遇和挑战并存,医药传统企业千万不可错过这一发展良机。 其次、发展观念和外部运作技术条件已基本成熟。中国互联网络已进入快速 发展时期,截止到2000年3月底全国已有近200家医药和健康网站,这些网站多为综合性信息服务网站。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地的一些单位都在积极筹建医药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国家信息产业部选择了医药卫生电子商作为全国行业类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国家经贸医药司也已经批准在部分城市开展医药电子商务及医药电子交易的试点工作,电子商务在医药行业有了良好的开端。 第三、企业内部信息流程电子化是企业现实发展的需要,也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和保障。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应以树立新型营销观为出发点,建立和完善与 开展电子商务相配套的营销体系作为主线,充分挖掘人力资源、培养复合型人才作为基本保障。电子商务是建立在完善的计算机应用、商务流程电子化、信息联网共享等基础之上的新型商务手段。对于国内医药传统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其计算机应用水平还相对落后,实现以计算机应用、企业内部商务流程联网及外 1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背景及意义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背景及意义 电子商务在近几年的社会发展非常迅速,它在商业运营发展中发掘出来新的方式,从某些方面来看,已经推翻了我国传统的营销方式,从空间和时间方面让双方的商业交易更加的便捷和自主。医学药品是当代人民的必需品,所以更加需要和当代发展齐行,也向电子商务的方面发展,也可以让我国人民享受到方便实惠安全的服务。现在我国社会的医药企业的大部分已经开始上电商进行发展,也已将开始了医药电商平台的搭建工作,而且成功申请了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资格。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药品交易政策已经越来越允许,所以一些相关人员认为我国的医药业的电子商务的进展也在顺利地进行中。所以很明显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也是顺应国家风向的表现。但是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还需随着时间和经验的沉积才可以更好的服务我国的人民。在数据看来,我国的线上药品销售额度在不断增长,但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时间过短,对于国外的经验借鉴也不足,所以现在的网上交易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药品是关乎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的东西,所以必须建立健全我国的药品制造流程,形成完善的监督监察体系制度,编制可行的行业规则,才可以在网上药品销售时将问题降到最低,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服务,才可以让购买者更加放心的对药品进行购买,对购买体系的信任度提升,从而促进消费者对于网上购买药物的信任度,使其习惯于网上购买的这种方式,医药行业也应该在这种电商的环境中不断提升药品的质量和自身的服务,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发展状态,促进我国医药电商的顺利发展。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Kubiak Wlodzimierz(2015)从人才需求的角度探讨了医药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问题,指出医药电商的发展需要创建出适和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制度,着重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增强人才的实践和科学的利用力,医学培养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从而保障行业的发展。 Tarig Elraiyah(2016)指出,医药行业蓬勃发展的基础就是创新,也是促进医疗行业的保障水平的途径之一。它对医学专业的后续发展和人类寿命的长短和质量起着尤为重要的影响,研制新的药品并且使其服务与人类,而且创新发展医药行业经营模式,使他服务于人民,有利于人民。 Holger J. Schünemann(2017)指出医药电商想要良性发展就要制定完善的互联网商业监督法律法规,并且让电商企业对其严格的遵守。一定要对网上的药品信息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仔细审核发布的广告和信息,严格监督和管理互联网交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1.2.2国内研究现状 赵莎莎(2018)通过对电子商务这一领域的各方面条件的深入研究,发现了电子商务要想健康发展,一方面十分需要良好的经济水平的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符合行业现状的各种数据分析结果,同时,还需要对产业资源进行有效的分配整理。 刘秋风,田侃(2018)提出线上的那些药品网店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就应该不断完善内外部的管理模式。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依照法律要求,严格按照行业行规,不断深化道德责任感,就会形成一套科学的药品网店的管理模式。 孙志政(2018)提出,中国医药电子商务虽然近年来兴起并迅速发展,但是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 三、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建立 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快速稳健地发展,除了完备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外,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更是必不可少。电子商务法应将在保留和遵循商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步扬弃规范传统商业活动的内容,增加和补充用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基于世界电子商务立法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我觉得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今年三月十五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将在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它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电子合同毕竟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而且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与合同相关的记录、文件、单证、凭证等的电子化等实际操作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同步,社会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再者,首都电子商城的商务活动将不会局限于首都电子商城内。所以,立法仍需改进。 随之,《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规则》由首都电子商城起草并主持修订,经北京仲裁委员及相关法律界专家的多次研讨,不断修改完善,并在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市府法制办及法律、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专家参加的多次研讨会上,得到专家们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肯定,认为本规则已具实用意义,可以试行,以积累经验。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模式构想 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模式,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主张先就电子商务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先行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形成统一思路后,再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二是主张先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以基本法为指导思想,就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以上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第一,我国电子商务已经有过几年的发展历程,开始渗透传统领域,并出现了一些现实的法律问题,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立法需求;第二,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较为成熟,有可借鉴的经验;第三,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些规范信息市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范,为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奠定了立法基础。 总而言之,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兴的贸易方式冲击传统商务活动的同时,电子商务的新法律制度框架必然会有一个与传统商法不断协调和融合的时期,但这是必然也必经的阵痛。惟有如此,电子商务法律才能不断成熟和完善,从而电子商务才能得到健康持续地发展,成为扎实的国民经济增长点,为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服务。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立法,是近几年世界商事立法的重点。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主要围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展开。从1995年美国犹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至今,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颁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其中较重要或影响较大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用服务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新加坡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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