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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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修正稿)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修正稿)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文化部1984年5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田野考古工作是考古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保护古代文化遗存的重要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保田野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田野考古工作进行领队负责制。

领队对执行本规程负有完全责任。

每个考古工作者都必须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尊重客观实际的工作作风,模范执行和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

第二章考古调查与考古钻探第三条考古调查考古调查主要指地面踏察,一般分为区域普查和专题调查。

1、调查前须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做好资料和物质准备。

2、调查必须实地勘查,按照《田野考古调查记录表》所列项目逐一填写,或按要点另写出详尽的文字记录。

3、将调查对象的准确位置标注在地图上,对其全貌和重要的局部摄影、绘图、重要的碑刻、题记等应取拓片。

捶拓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4、认真采集各类标本,力求全面反映遗存内涵。

5、必要时可适当铲平断面或进行个别孔穴钻探,以了解遗存的范围及堆积情况,但不得随意乱挖。

6、对调查对象要逐一编号。

调查所得的全部资料应登记、存档。

7、及时写出调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过、主要收获、初步认识、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保护和科研工作的建议等。

第四条考古钻探考古钻探是田野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进行时应慎重,尽量减少对古代遗存的损伤。

1、探孔必须保持规整,孔穴要用纯土填实。

2、墓葬一般以探到墓口为宜。

遗址的布孔不宜过密。

3、绘制探孔分布图,写出探孔记录,采集探孔遗物。

4、探明的遗迹现象要写出文字记录,内容包括:分布范围、层位、结构、年代等。

测绘平、剖面图。

5、写出钻探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过、主要收获、初步认识、问题和建议等。

6、提倡对各种无损伤探测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三章遗址发掘第五条领队职责工地领队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组织各项发掘准备工作。

2、确定发掘区、布方及编号。

3、指定探方、工地库房和其他工作的负责人。

考古专家现场勘探方案

考古专家现场勘探方案

考古专家现场勘探方案1. 研究目的本文档旨在提供一种考古专家现场勘探方案,以帮助考古专家在实地考古活动中有效且系统地进行勘探。

通过使用该方案,考古专家可以精确地确定勘探区域、采集和分析考古遗物,并生成详细的考古报告。

2. 背景信息和准备工作在进行现场勘探之前,考古专家需要获取关于勘探区域的背景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背景信息和准备工作:•学术研究:了解勘探区域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和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

•地形地貌:研究勘探区域的地理特征、地质构造和地貌变化情况,以便更好地选择勘探点。

•勘探工具和设备:准备必要的勘探工具和设备,如探测仪器、测量工具和采样设备等。

•人员组成:确保组织一支专业的考古团队,包括专家、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

3. 考古勘探流程该方案根据考古勘探的一般流程进行设计,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3.1. 勘探区域选择根据前期的背景研究和准备工作,考古专家通过综合分析地质、地貌和历史文献等信息,选择合适的勘探区域。

勘探区域应具备潜在的考古价值,并且能提供充足的考古材料。

考古专家还需考虑勘探区域的易于进入和勘探难度等因素。

3.2. 勘探点确定在选定勘探区域后,考古专家需细化勘探点的确定。

通过使用无人机、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地形地貌调查等技术手段,确定具体的勘探点。

勘探点应覆盖勘探区域的不同地貌和地层,并考虑可能隐藏的文物遗址。

3.3. 采集考古遗物在进行现场勘探时,考古专家首先要进行考古遗物的采集工作。

采集的方法包括表层采集和深层挖掘两种。

表层采集可以通过人工清理和筛选来获取地表散布的考古遗物,而深层挖掘则需要使用刨子、锤子和篦子等工具。

3.4. 遗址勘探在采集考古遗物的同时,考古专家需要对发现的遗址进行勘探。

通过精确的测量和记录遗址的位置、结构和布局等特征,以及与其相关的考古遗物,可以更好地理解该遗址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3.5. 考古遗物分析采集和勘探工作完成后,考古专家需要对采集到的考古遗物进行分析。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一、调查目的本次考古调查勘探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掌握某一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遗存情况,为后续的文物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该区域的调查勘探,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遗存的分布、性质和年代,为相关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勘探的范围为XX市XX区XX镇的XX村及周边地区,总面积约XX平方公里。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查将采用地面调查、考古勘探和科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具体包括:对地表遗存进行详细记录和测量;通过钻探和发掘了解地下遗存的情况;采集相关样品进行年代测定和成分分析等。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将遵循科学、系统、细致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调查队伍组成本次调查将由XX考古队负责实施,队伍由经验丰富的考古学家、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组成。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队伍进行调整,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调查时间安排本次调查时间安排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为期一年。

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调查安全保障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具体包括: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等。

同时,我们将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调查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在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写详细的考古调查报告。

报告将包括遗存的分布、性质、年代和价值等方面的内容,为后续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告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八、调查经费预算本次调查经费预算为XX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设备租赁和购置、场地租赁等方面。

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进行经费管理,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为调查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由考古资质单位负责编制,经考古勘探项目主持单位或项目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送至山东省文物局。

二、应包含的内容
1、考古调查勘探项目介绍
2、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概况
3、既往考古工作情况
4、考古资质单位简介
5、方案编制依据及工作原则
6、工作时间、内容、目标和任务
7、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区域、勘探面积(结合相关图纸标注介绍)
8、工作思路、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
9、组织实施(包括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设备保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宣传报道、检查与验收等)
10、经费来源及使用计划
11、附件:相关图纸、照片资料、相关申报和批复文件
三、装订及报送要求
正式装订成册,加盖资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送省文物局。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1.考古调查是田野考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制定发掘计划的基础。

在进行考古调查时,应当全面了解当地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做好记录和拍照等工作。

同时,还应当注意保护文物,避免对当地的文化遗址造成破坏。

2.发掘前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发掘计划、准备发掘工具和设备、招募发掘队伍等。

发掘计划应当包括发掘目的、发掘区域、发掘方法、安全措施等内容。

发掘队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发掘设备应当符合要求,确保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田野发掘是田野考古工作的核心环节,应当按照发掘计划进行。

在发掘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文物,避免对遗址造成破坏。

同时,还应当注意记录和拍照等工作,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4.整理工作是田野考古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对发掘出土的文物进行分类、测量、记录和拍照等工作。

整理工作应当细致认真,确保文物不被损坏。

同时,还应当注意保护文化遗址,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

5.研究工作是田野考古工作的核心环节,包括对整理出来的资料进行分析和综合研究,探讨人类历史、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

研究工作应当注重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得随意篡改或歪曲资料。

6.报告编写是田野考古工作的总结性工作,应当按照要求编写发掘报告或研究报告。

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准确、详细地记录和描述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为其他学者研究人类历史、文化和社会提供可靠的资料和依据。

7.文物保护是田野考古工作的社会责任之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防止文物被盗、损坏或腐烂等情况的发生。

同时,还应当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认识。

8.档案管理是田野考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和文物的安全与完整。

同时,还应当积极开展数字化保护工作,将纸质档案转换成数字化档案,以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9.成果推广是田野考古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当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合作,推广田野考古的成果和经验。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法规类别】考古工作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1984.05.10
【实施日期】1984.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文化部 1984年5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田野考古工作是考古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保护古代文化遗存的重要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保田野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田野考古工作进行领队负责制。

领队对执行本规程负有完全责任。

每个考古工作者都必须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尊重客观实际的工作作风,模范执行和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

第二章考古调查与考古钻探
第三条考古调查
考古调查主要指地面踏察,一般分为区域普查和专题调查。

第四条考古钻探
考古钻探是田野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进行时应慎重,尽量减少对古代遗存的损伤。

第三章遗址发掘
第五条领队职责
工地领队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第六条遗址发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遗址发掘必须用科学的方法揭示与记录遗存的本来面貌。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3.08.28•【文号】文物保函[2013]1595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函〔2013〕1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为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规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我局制订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申报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和所需开展的工作,以及申报程序等。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文物局2013年8月28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审核管理规定》,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及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和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资源手册--世界遗产申报准备》等,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已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拟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以及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项目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以下简称“申报工作”),应当遵循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分阶段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有关管理机构,利益相关者,专业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应当在申报工作中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所在地地方政府”)是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申报工作应当树立正确理念,以加强保护为最终目标,以揭示和宣传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为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力求发挥文化遗产在提升人与社会综合文明素质中的积极作用。

考古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考古工作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考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考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考古工作内容1. 考古调查:对疑似文物遗址进行实地勘查,了解遗址的地理位置、范围、保存状况等信息。

2. 考古发掘:按照审批权限和发掘计划,对文物遗址进行科学发掘,提取埋藏文物,并做好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工作。

3. 考古研究:对发掘的文物进行整理、分类、修复、分析研究,探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撰写考古报告。

4. 考古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考古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三、考古工作程序1. 考古调查:由考古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发现疑似文物遗址应及时报告上级文物行政部门。

2. 考古发掘:发掘前应提交发掘计划和保护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发掘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发掘方案,确保文物安全。

3. 考古研究:对发掘的文物进行整理、分类、修复、分析研究,编写考古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发掘过程、文物状况、研究结论等。

4. 考古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展览、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考古成果和文物保护知识。

四、考古工作规范1. 文物保护:在考古发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损坏。

2. 资料保存:考古发掘资料应妥善保存,建立档案,便于查询和使用。

3. 出土文物移交:发掘的文物应及时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其负责收藏、保护和展览。

4. 考古成果分享:考古成果应向社会公布,提供学术研究和公众教育。

五、责任与纪律1. 考古工作者: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擅自发表发掘资料。

2. 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考古发掘计划,监督考古工作的实施,处理发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 公安机关:负责保护考古发掘现场的安全,及时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文物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考古调查、发掘的;2. 发掘过程中,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文物损坏的;3. 擅自发表发掘资料,泄露国家秘密的;4. 破坏、盗掘文物遗址的。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正文:----------------------------------------------------------------------------------------------------------------------------------------------------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文化部1984年5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田野考古工作是考古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保护古代文化遗存的重要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保田野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田野考古工作进行领队负责制。

领队对执行本规程负有完全责任。

每个考古工作者都必须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尊重客观实际的工作作风,模范执行和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

第二章考古调查与考古钻探第三条考古调查考古调查主要指地面踏察,一般分为区域普查和专题调查。

1、调查前须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做好资料和物质准备。

2、调查必须实地勘查,按照《田野考古调查记录表》所列项目逐一填写,或按要点另写出详尽的文字记录。

3、将调查对象的准确位置标注在地图上,对其全貌和重要的局部摄影、绘图、重要的碑刻、题记等应取拓片。

捶拓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4、认真采集各类标本,力求全面反映遗存内涵。

5、必要时可适当铲平断面或进行个别孔穴钻探,以了解遗存的范围及堆积情况,但不得随意乱挖。

6、对调查对象要逐一编号。

调查所得的全部资料应登记、存档。

7、及时写出调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过、主要收获、初步认识、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保护和科研工作的建议等。

第四条考古钻探考古钻探是田野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进行时应慎重,尽量减少对古代遗存的损伤。

1、探孔必须保持规整,孔穴要用纯土填实。

2、墓葬一般以探到墓口为宜。

遗址的布孔不宜过密。

3、绘制探孔分布图,写出探孔记录,采集探孔遗物。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7.06.28
•【文号】文物保发〔2017〕14号
•【施行日期】2017.06.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关于印发《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文物保发〔2017〕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考古勘探工作是当前我国考古与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考古学研究、推进文物保护、服务好各类基本建设工程的重要基础。

为规范我国考古勘探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进一步提升考古勘探和相关管理工作的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现予印发。

请你局(厅)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依照执行,切实加强考古勘探工作管理,及时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确保考古勘探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在规程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
国家文物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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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考古勘探工作,明确考古勘探的技术操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以探铲为主要工具的考古勘探。

第三条 鼓励研究和应用各种无损伤探测新技术。

采用无损伤探测新技术时,应结合传统勘探手段,科学、高效地获取地下文物信息。

第二章 人员职责第四条 考古勘探队伍应由领队、技师、探工、测绘员、资料员等组成。

(一)领队职责1.主持考古勘探项目,制定工作计划,管理勘探队伍,组织和协调勘探各项工作;2.主持编写考古勘探工作报告;3.及时上报安全事故;4.及时上报重要发现。

(二)技师职责1.负责勘探单元内的相关工作;2.鉴别土样,研判遗迹性质及分布情况;3.探孔采样和登记;4.检查、复核探孔记录和测绘图;5.拍摄勘探影像,撰写勘探日记、勘探记录和相关遗迹单元记录等。

(三)探工职责1.负责勘探、取样和提取文物标本;2.初步研判土样性质;3.记录探孔地层堆积情况。

(四)测绘员职责1.协助领队制定测绘方案;2.设置勘探坐标原点和测绘需要的其他控制点,建立坐标系统;3.采集现场数据并绘制平面矢量图。

(五)资料员职责1.协助领队汇总、整理当日现场记录、探孔记录、影像记录和矢量图等,并编号建档;2.负责登记、保管考古勘探中发现的文物标本;3.协助编写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第三章 设备装备第五条探铲(一)探铲是考古勘探的基本工具,可按功能分为普通铲、破障铲和套铲三类。

(二)用于考古勘探的普通铲和套铲,刃部直径不应超过7厘米。

(三)水田、湿地、沙地等特殊土质条件下,可使用扎杆进行勘探作业。

第六条测量和记录设备(一)测量设备可包括全站仪、RTK等。

(二)采用数字化技术记录时,应配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及时记录、存储和处理所获数据。

第七条人员装备(一)着装要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上应有可识别的行业标识和单位标识。

(二)工作证(牌)勘探作业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牌)。

工作证(牌)上应注明人员的所在单位、姓名、职务、工种等信息,并附本人照片。

第八条工作标识(一)装备标识勘探装备、测绘装备、工地车辆及临时设施上应设置明确的行业标识或单位标识。

(二)工地标识考古勘探工地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围挡,说明作业区域范围、勘探工作基本信息和危险地段等。

第四章 工作流程及技术第九条 考古勘探工作一般按照计划准备、勘探作业、测绘成图和资料汇总等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条计划准备(一)基础资料准备1.搜集拟勘探区域相关历史文献、考古成果和图像、测绘资料,初步了解该区域的历史沿革和文化堆积情况。

(1)应选取国家统一的投影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地形图,或是当地城市坐标系地形图。

(2)地形图应准确反映工作区域、周边整体地形地貌、高程差别,以及具体遗迹形状、空间位置关系等,精度一般不低于1︰2000,局部地形实测图精度不低于1︰1000。

(3)地形图与实际情况有差异时,应进行补测。

2.绘制现场测绘图。

如需现场实测地形,应符合《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上述精度要求。

3.掌握拟勘探区域地下线网、管网分布情况,制定避让方案。

4.根据拟勘探区域现场情况和历年考古成果,制定科学、详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技术路线、人员分工和职责、工作进度、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考古勘探工作计划是考古勘探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现场踏勘1.领队应熟悉拟勘探区域的地形地貌,观察遗址地层断面,现场采集遗物标本,并选择不少于3个点位进行试探,初步了解拟勘探区域地层堆积情况,结合资料预判遗址性质。

2.城墙或建筑基址等线索明确的遗迹,试探应首选已有线索区域,便于了解和熟悉遗迹堆积情况。

(三)确定勘探分区和勘探单元1.勘探分区和勘探单元是考古勘探信息管理的空间单位。

2.勘探分区是勘探信息编号系统的基本空间单位。

(1)为便于操作和管理,50万平方米以上的遗址或勘探项目应进行分区。

勘探分区应以地形图为基础,参照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将遗址或勘探区域分割成相对独立的单元。

各勘探分区建议以500米×500米为空间单位,设立独立的编号系统。

(2)5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可不再分区,直接选取基点,以勘探单元为实施单位布孔勘探。

(3)勘探分区应与遗址考古分区相一致,大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中,应对整个工作区域进行整体分区。

3.勘探单元是考古勘探的最小单位,以100米×100米或50米×50米为空间单位,可根据现场条件灵活设置。

探孔布设和探孔编号应以勘探单元为单位,布孔坐标系统的纵轴一般取正北方向,探孔编号起始点为勘探单元的西南角。

4.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是勘探工作记录的工作底图,一般采用1︰100-1︰200比例尺。

5.提倡在考古勘探开始前,建立以遗址坐标系统为基础的考古地理信息系统,作为管理考古信息的综合平台。

(四)定点、放样、布孔1.定点。

测绘员应向地方测绘部门申请,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绘控制点,设置勘探坐标原点,构建测控系统,以保证测绘数据与城乡规划坐标系统相对接。

定点时至少需要3个具有三维坐标数据的四级以上测绘控制点。

2.放样。

按照勘探坐标原点,使用测绘工具和仪器,标定出每个勘探分区(或勘探单元)的4个边角。

每个勘探分区(或勘探单元)的西南角设置记号桩,用以标记该探区(或单元)的编号。

3.布孔。

按照拟定的勘探分区、勘探单元、布孔方法和勘探孔距,使用测绘工具和仪器放样标定探孔位置,明确标识出每个勘探单元内的待探孔位。

(五)确定布孔方法和勘探孔距1.应根据地形地势采用等距梅花状布孔法,探孔应错列分布。

2.应尽量减少布孔数量,降低对地下文物的损害。

3.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重点区域,可在普探基础上适当加密探孔。

(六)人员配置要求1.应根据勘探分区和勘探单元内的遗迹属性与分布情况,在每个勘探单元安排固定数量的技师。

2.一般情况下,50米×50米范围的勘探单元安排3-5名技师;100米×100米范围的勘探单元安排7-9名技师。

技师数量可根据实际勘探情况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勘探作业应按照勘探工作计划,对勘探区域进行普探和重点卡探,并科学研判提取物。

探孔深度应到达原生地层,重要遗迹应尽量减少穿透式勘探。

(一)普探1.普探是在勘探区域内逐行勘探,提取土样并记录。

2.探孔应排列规整,土样依次摆放整齐。

3.探孔记录应包括各堆积层距离地面的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状况研判结论等。

4.发现遗迹现象时,应现场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标注记号。

5.探孔内文物标本采集和样品采样时,均应以探孔为出土单位登记,采集或采样标签应填写规范。

6.应选择最能够反映堆积特征、有利于研判遗迹单位性质的探孔作为标准探孔。

标准探孔除进行文字记录外,须现场留取图像清晰、色彩真实的探孔土样的影像记录。

(二)重点卡探1.发现重要遗迹现象时,应进行重点卡探,进一步掌握遗迹形制,探明堆积范围、厚度。

2.堆积特征清楚、明确的大型夯土建筑遗迹等,应重点确认夯土遗存,以少量探孔进行穿透式勘探,了解遗迹堆积和叠压状况。

3.古墓葬应探至墓口,重点确定墓葬开口形状,尽量减少探孔数量。

4.重要遗迹应布设“十”字形排孔,了解遗迹的纵、横剖面及堆积情况。

5.重点卡探的所有探孔及堆积信息,均应标注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

(三)遗迹研判1.应根据遗迹形制、土样、提取物性状等,初步分析遗迹类型、性质,现场记录研判结果。

2.记录内容应包括分布范围(含涉及探孔编号)、埋藏情况(距现地表深度和开口层位)、形制结构、堆积状况(含与相关遗迹关系)、保存状况等,绘制平、剖面图。

3.土样中包含物或遗迹形制特征明显时,应初步判断遗迹年代。

遗迹单位确认后,应及时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标注遗迹单元的平面形制。

(四)遗迹编号经考古勘探发现、并初步确认的遗迹单位,应以勘探分区为单位统一编号。

(五)堆积记录1.勘探过程中,应做好地层堆积描述和遗迹单位记录。

2.探孔记录应以勘探单元为单位,采用表格形式。

内容应包括遗址、年度、勘探分区、勘探单元、探孔编号、探孔三维坐标、地层堆积(包括距现地表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性质、采集遗物等)等。

3.探孔地层堆积特性的判断和描述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1)土色。

描述顺序依次为土色的深浅、色调、主色。

(2)土质。

一般分为黏土和淤泥(土)。

根据土中包含物颗粒状况,又可以分为粉沙(直径小于0.1毫米)、细沙(直径0.1-0.25毫米)、粗沙(直径0.25-2.0毫米)、砾石/卵石(直径大于2.0毫米。

细砾2-64 毫米,粗砾64- 256毫米)等。

(3)致密度。

判断土壤致密程度,包括疏松、较疏松、较致密、致密等。

判断参考标准为:疏松——非常轻易用手碾碎;较疏松——较容易用手碾碎;较致密——需用力才能用手捻碎;致密——几乎无法用手捻碎等。

(六) 文物标本采集采集文物标本时,应以探孔为单位,准确记录文物标本被发现时的三维坐标信息,并说明埋藏环境。

第十二条测绘成图(一)应在既有测绘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全站仪或RTK等测绘仪器测量遗迹单位,并绘制平面矢量图。

测绘过程中,可根据不同工作条件,选用相应的工作仪器。

(二)测绘控制点坐标应取自遗址三维测绘坐标系统。

为确保室内成图质量,应现场绘制草图,可使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作为草图的底图。

(三)以勘探单元为实施单位形成的测绘图,每幅图须注明单元坐标、图名、图号、比例、绘图者、审定者、绘图日期、图例、方向等必要说明。

(四)应根据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绘制遗迹平面分布图、勘探单元堆积总剖面图。

选择勘探单元堆积总剖面图的剖面位置时,应充分考虑探孔布列,并在剖面图上标注探孔位置。

第十三条勘探记录参考《田野考古钻探记录规范》(WW/T0075-2017)。

第十四条 检查与验收(一)勘探工作结束后,应由考古勘探单位向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现场检查勘探工作进展情况,或进行项目验收。

检查或验收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出具检查或验收报告。

(三)涉及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工作,在验收时应参考以下要求:1.勘探要求。

能够了解和记录遗迹位置、范围、形制结构、堆积状况,遗址性质和价值的研判准确、科学。

2.记录要求。

图文资料、影像记录、基础数据等齐备、规范,编写完成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3.布孔要求。

一般情况下,布孔密度为1米×1米梅花状孔网,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4.深度要求。

普探以探至生土为止。

如发现遗迹,以能够确定范围边界、遗迹表面(或开口)埋藏深度和自身堆积厚度(或深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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