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借贷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借贷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借贷调查报告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20 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二、农村小额借贷的现状: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借贷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借贷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借贷需求。小额农借贷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借贷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借贷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小额借贷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借贷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借贷,借贷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借贷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借贷,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借贷借贷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借贷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借贷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借贷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借贷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借贷用途,而借贷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借贷;另一些借款人借贷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等),造成借贷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借贷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借贷“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借贷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借贷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借贷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借贷,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借贷金额小,形成借贷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借贷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借贷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借贷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借贷,自批自用借贷,假冒借贷,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借贷风险。

(二)借贷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报告

关于设立ⅩⅩ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报告 一、重庆ⅩⅩ区经济金融概况 ⅩⅩ区位于重庆腹心,距主城区65公里,人口88万。是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向“两翼”辐射的重要中继站。区内自然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网络便捷。现正全力打造“工业高地、旅游休闲胜地、城郊农业基地、区域物流中心”,力争在2020年成为重庆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城乡统筹发展的先行区和独具特色的大城市。其社会经济发展特色突出: 重庆化工园区是全国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首期规划面积31.3平方公里,由天然气化工区、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及化工材料区组成。目前已经引进了国内外等多家著名企业。园区将建成长江上游最大的综合性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基地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重庆市晏家工业园区是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和“重庆市十佳工业园区”,是全市重点支持的循环经济试点区。园区由综合加工区、江南钢城、汽车城三部分组成,主要以冶金及金属压延、新材料、机械制造、建材等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项目为发展方向,政策优势明显。目前已有100多户企业入驻。 街镇工业发展势头良好。ⅩⅩ区于2005年设立了5个街镇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紧紧依靠“两大园区”大企业,形成了食品加工业、机械制造、饲料工业,服装、鞋类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加工、食品加工,盐加工业、盐卤开采等各具特色的产业及

企业群。 ⅩⅩ区以发展柑橘、能源甘薯、蛋(肉)鸡、水产养殖四大优势产业为抓手,全面打造都市城郊型农业基地。到2020年,将建成40万亩全市最大的无公害柑橘基地,30万亩全市最大的乙醇能源甘薯基地,2000万只蛋(肉)鸡、100万头生猪的养殖基地,10万亩以上全市最大的有机水产养殖基地。 ⅩⅩ区拥有发达的物流网络,雄厚的产业基础,繁荣的城市经济,是重庆陆路交通枢纽和长江上游的重要港口,是重庆“一圈”经济社会资源向“两翼”辐射的重要中继站,是重庆物流业布局的“八大基地”之一,对全市物流产业的优化布局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以重庆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ⅩⅩ湖为代表的生态度假旅游精品是ⅩⅩ经济发展的又一亮点。 近年来,ⅩⅩ区社会经济全面高速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2008年8月底,有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共计15060家。由于区内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业务定位等影响,“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融资难”状况仍较为普遍,其旺盛的资金需要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展。对此,区里高度重视, 并将切实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列为了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这客观上也急需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解决以上融资难问题的补充。 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及《重庆市人民

小额贷款利息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小额贷款利息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利息多少合法? 小额贷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无效。2015年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关于利率这一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利息一般多少 首先,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构成民间借贷利息的“两线三区”。 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不超过24%的区域。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24%—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则可以不用支付;但借款人支付利息后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简言之,利息没给的,则可以不给了;利息已经给的,要不回来了。 无效区:即年利超过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即便已经给付了,还是可以讨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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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时间:2012-07-28 来源:张昕学号:102131134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调查目的 通过了解农村小额贷款, 二、调查对象及方法 1、调查对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谷农村合作银行 2、资料收集方法: 3、调查方法: 三、调查的内容 四、调查结果分析 为了弥补小额贷款的交易成本及风险,建议对农信社及农村商业银行中支农、惠农这两类贷款的收入免征农业税。 五、调查结果总结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呼市城郊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贷款灵活的优势,开办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 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商户联保贷款、汽车贷款等业务种类,以“阳光放贷”模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成为当地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知心人,使一大批中小企业和传统手工作坊,发展成为规模较大、效益良好的企业。 近三年,呼市城郊农村信用社累放中小企业贷款 31.1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830家。广州民间金融街8 月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天期平均利率为21.73%,1月期为17.07%,3月期为19.08%,6个月的利率为

16.45%,1年期的利率为16.81%,而一年以上的综合利 率为24.36%,相比此前发布的民间金融街数据,小额 贷款市场平均利率的一年期和三月期的利率均有较大 幅度的下滑。 此前,该数据开始发布的6月28日,其小额贷款市场平均利率的3个月期为21.97%、1年期的是 17.55%。其中,民间借贷的3月期资金利率高于1年期 利率。 据业内人士介绍,宏观经济形势和银行信贷松紧状况是影响民间融资活跃度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今年宏观形势下滑的大背景下,央行的货币政策使得金融机构资金相对充裕,企业从银行贷款难度相对降低,必然对民间借贷渠道的资金需求有所减弱。 我国自1993年试办小额信贷以来,至今已有1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从国际捐助、政府补贴支持到商业化运作的过程。目前,我国由民间组织主导的小额信贷开始发展。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大银行提供的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扶贫贷款,总计有几千亿元的贷款额度;二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有6100万农户享受到1927亿元贷款,覆盖面占到全部农户的27.3%;还有一部分农户联保贷款,约有1200万户享受到141亿元的贷款;三是目前 存在的100多个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提供了约10亿 元的贷款。尽管我国小额信贷的产生比较早,但是在小额信贷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具有本国特点的问题,从而造成大量商业银行退出小额担保贷款机制。 六、附录 办理小额贷款的步骤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小贷公司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小贷公司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金融和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的一股力量,在我区刚刚萌生,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破解“三农”及小企业融资难题,正确引导、积极规范民间融资,完善**区城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通过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调查了解和我区两个小额贷款公司近段时间经营情况的调研,提出以下报告,力求在客观分析对于小额贷款资金供给与需求现状的前提下,继续推动我区小额贷款工作,壮大针对“三农”与小企业、微小企业的资金供给。 一、**区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机构的现状 (一)区域内金融机构现状 通过区金融与相关部门对辖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其基本情况为:驻辖区银行金融单位19家,网点布局187个,其中:中国人民银行1个,工商银行31个,建设银行33个,中国银行16个,农业银行6个,国家开发银行1个,交通银行8个,富滇银行 19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3个,广东发展银行2个,华夏银行6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3个,招商银行3个,中信银行3个,光大银行5个,民生银行1个,深圳发展银行2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2个。

(二)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现有数量及放贷情况 “**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区金融办积极主动配合省市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招标资格预审工作,共审核投标单位9家,最终成立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市**区和谐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1、**市**区和谐小额贷款公司 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xx年元月7日, 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截至3月31日,共贷出款项12笔,金额1026万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作为常规融资渠道的补充,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针对小企业“短、频、急”的特点发放小额贷款,以解小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为其提供一个合法、快捷、有效的融资途径,将为**市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开业以来截止5月12日,累计发放贷款1313万,其中涉农贷款12笔,金额813万,占比为61.91%,中小企业贷款3笔,金额300万,占比为22.85%。 2、**市**区**小贷公司

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

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 贷款的时候,除了银行,大家可能想到的就是民间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对于二者的区别却是傻傻分不清。还有到底是民间借贷好还是小额贷款公司了?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它们放贷时间和办理流程有所不同。在贷款历程中,民间借贷的流程容易且快速,所需资料没那么复杂。而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所走流程、所需资料较为复杂,一般最快都在10天左右才能放款。 第二、办理贷款的门槛有所不同。民间借贷门槛较低,而小额贷款公司门槛较高。在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的时候,向来申请者需提供一系列贷款所需资料才能申请到贷款; 第三、是风险不同。民间借贷交易成本向来较高,且涉及部分利息高于国家规定,正因如此,民间借贷的风险较高。而小额贷款公司一般都是走的正常程序放款,大大降低了钱风险; 第四、是贷款利率有所不同。民间借贷贷款利率一般由借贷双方协定,所以没有固定的利息标准;而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利息,一般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幅10%--15%; 第五、它们的手续费不同。民间借贷手续简单,产生的手续费较低或者几乎没有;而小额贷款公司手续复杂,涉及到评估等高额手续费,正因如此,小额贷款公司的手续费一般都会较高。 纵观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不难看出,民间借贷的风险大,利率高,但是借款简单,放款快。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还是不太推崇,最好选择各大银行或者正规金融机构。更多关于贷款的问题,请详询小顶网,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随着中国金融体系逐渐市场化、国际化,尤其是银行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市信用社的生存空间受到多方挤压而日益狭小,加上法律、政策和自身体制等方面限制,城市信用社的经营现状不容乐观。小额农贷作为农村信用社的品牌信贷业务之一,在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信贷资源。到底小额农贷是否真如大家看到的那样有效?它是否也存在问题?为了弄清楚这些问题,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小额农贷的现状并发掘改进方法 . 一、开展小额农贷款取得的成效 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 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一)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信用社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 (二)小额农贷的发放密切了社群、社政关系。小额农贷的

投放,要求信贷人员走村到户,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资产情况和种养情况,掌握农户靠什么生存,吃什么饭,增加了与农户的接触,拉近了与农户的距离,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极大提高了农民的信用意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逐步强化,良好的农村信用氛围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基层村组干部的参与,给了他们充分的信任,使他们感觉到农村信用社对他们的重视,从而对农村信用社的形象、作用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构筑了一种信任、平等、互助、合作的社群、社政关系。 二、小额农贷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满足率低。据调查,至少有30%勺企业因达不到准入条件而难以获得信用社的支持,而得到支持的企业并非 完全能足额得到满足,受种种因素制约,资金满足率平均在60吩70% (二)是品种单一。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而我农村信用社对小企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贷款 上,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几乎停滞,至于贸易融资、保理等其他业务则从未涉及。而目前所发放的贷款中主要以担保贷 款为主,兼之有少虽的金额较低的信用贷款^ (三)是流动性比较差,逾期率高,回收难度大。近二年信用社小额农贷收回率分别为% %都没有达到规定标准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农户借款后外出务工,到期后不及偿还;

小额贷款公司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我们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了前期调研,就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环境、发展态势、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以及运作模式、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框架。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小额信贷(micro credits)是国际上新兴的信贷概念。有别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小额信贷是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小额贷款是目前国内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试行性质的规定,其中央行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此类中央级别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分析报告 —以本人到浙江义乌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的暑期社会实践为基础分析“草根企业,草根经济需要草根金融”。2010年5月,“新36条”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其中就有期望用规范的民间资本兴办金融业这一项,以此达到促进民间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从2008年国内首批小额信贷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浙江省相对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不论在企业规模还是业务开展方面都居于全国领先位置.目前已成立小额贷款公司94家,注册资本金120亿元,平均每家达1.2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82.1亿元.所以此次选择浙江义乌作为研究对象,特别是它目前发展情况良好的浪莎和惠商小额信贷试点公司,为我们的主题研究提供了更为直接的例子。 一、行业概况: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要素支持。但是我国目前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定位模糊监管体系不明确的尴尬处境。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工商企业,但是从事的业务却是金融类服务。目前由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和公安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共同监管,多头监管有可能造成监管的漏洞。并且民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识普遍不高存在偏差,往往会和管理机制不明朗的地下钱庄扯上关系,使人望而却步。(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市场 1、目标客户 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主要是为统筹城乡服务,服务于“三农”。但在现阶段,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等一系列具体政策、制度尚未出台,而且与农信社、村镇银行存在一定的市场重合,所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定位于中心城市的零售商、批发商和小型制造企业,以及中心城市近郊的农户、农场主和农村企业。 2、客户限制(黑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控制风险和成本的需要,设立行业限制,避免与高风险行业的业务往来,如:出租车、旅行社、房地产中介、娱乐业、美容业等。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信用调查、征信查访等方式取得相应信息后,可以对部分客户作出信用限制,必要时予以排除。 (二)小额贷款公司产品设计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和业务特点,小额贷款公司的产品设计初步考虑如下:

民间借贷的13个法律问题

最高法:民间借贷的13个法律问题 2015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王林清法官在长沙为湖湘法律人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规定》起草人之一,王林清法官授课内容颇具广度深度,表达方式风趣幽默,深受法律人欢迎,其学术观点将有助于法律人更好地理解实务中法院适用的审判规则。 第一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 1、出借人将自己资金账户控制权转移交给他人使用,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属于什么性质? 在实践审判中颇有争议,王法官认为个案如何定性,主要看双方的具体约定。比如双方有这样类似约定:不论借用人使用的借用资金账户情况如何,出借人都有权利在固定的期限内,收取固定的资金收益回报的,有这种类似约定的,不论双方的合同名称是理财还是借用,都应该认定为民间借贷;如果无上述类似的约定,一般应认定为委托理财或者借用纠纷。 2、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约定“以房抵债”,事后,出借人还不上钱,双方在履行阶段达成“以房抵债”,又因以房抵债发生纠纷,该纠纷应按民间借贷纠纷还是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王法官个人倾向认为,该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应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民间借贷的管辖原则。定性为不动产纠纷的案件,这种案件的特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指向的是该不动产,此外,双方的法律关系都是围绕该不动产纠纷展开的,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第一条到最后一条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都是围绕商品房展开的。 第二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 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1993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请示出了批复。该批复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与2015年9月1号实施的《规定》相冲突,故不应该继续适用该批复。 其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而《规定》以“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如若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管辖,达到被告就原告的效果。但若出借人答应借款给借款人后来又不借了,借款人起诉出借人继续履行,也可以到借款人所在地起诉,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管辖,又达到被告就原告的效果。 立法者为什么强调要达到被告就原告的效果,原因在于被告就原告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原告的实体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诉讼程序的进行。此外,经过大量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原告相对被告是诚信的一方。 第三部分民间借贷的主体资格 1、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如何确定? 王法官认为,首先需要将民间借贷纠纷和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相区别,金融机构的借贷更加强调的是盈利性,非盈利性是民间借贷的本质所在,民间借贷是通过双方相互拆借资金达到互帮互助。金融机构愿意贷款利率是多少没有限制的,但是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36%无效。故,区别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的主体范围有实际的意义,而首先确定了金融机构的主体范围,排除前者,其他的就是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两类主体的主要区别在于,金融机构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履行监管职责;民间借贷的主体并不是上述机构批准设立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由其省级政府的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而不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故属于民间借贷主体。 2、借条中记载的出借人难以直接确定的,如何推定债权人? 《规定》第二条,“谁持有原件的,推定为债权人。”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院经过实体审查发现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不是本案实体请求的当事人时,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3、借据上写明的出借人为2人以上,其中一人向法院起诉的,应如何处理? 王法官认为应该分三种情况讨论: A、如果是按份之债,如:一张借据上写了,甲出借多少,乙出借多少,然后只有乙一个人起诉借款人丙,法院不应该追加甲为共同原告;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规定,债权人2人以上的属于按份之债,每个债权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债权内享有权利(包括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权利),这些债权人全部都起诉也仅为普通的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八十六条的实体规定,如若强行追加甲为原告,既违背了实体规定也违背了程序法的规定。 B、如果是连带之债,则法院不得通知连带债权人参加诉讼;因为《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为2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一个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C、如果是不可分之债,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各自分别的财产之外,一律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债权是不可分之债,法院应当通知另一债权人参加诉讼,必须两个主体作为案件的主体参加诉讼。 4、未参加诉讼的连带债权人在诉讼后又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王法官认为,法院不能受理,理由依据是:一事不再理。因为前后起诉的案件基于的法律关系是同一法律关系,行使的是全部债权,是同一个诉讼。那另外一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只能起诉另一债权人,两债权人对内是按份之债。 5、借款人以笔名、绰号、同音字等出具的借条,如何确定被告?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2807-29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 视农民问题。党的第xx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 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 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 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 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 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 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 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 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

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二、农村小额贷款的现状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xx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二、农村小额贷款的现状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

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编号: 同合借款

XXXX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编号XXX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话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基本帐户开户行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话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 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贷 1. 币种 1. 金大1.期限:日日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 第二利率及利息的计 2. 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 贷款的基准利率上 (大写)个月为一期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1 ;日利年利 /36 2.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 2.条约定执行 2.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 利率,利率浮动水平2.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 利息的计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X贷款天数X日 率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 %,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

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动利率贷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每季末月2 日结息 )每月2 日结息 第三贷款的发放与偿 3 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放款金 日(大写金额 日(大写金额

农村信用上社农户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本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农村信用上社农户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本 农村信用上社农户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本 关于申请贷款3万元的调查报告 支行营业部: 镇村一组村民因建房资金不足,向我部申请贷款3万元,期限二年,由村一组村民担保,经信贷员实地调查,情况如下: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申请人,男,现年42岁,原住在县镇村五组,因原住地条件较差,现搬迁住在镇村一组,全家共四口人,妻子,现年39岁,家庭主妇,女儿,现年20岁,在外打工,儿子平,现年14岁,在中学上中学。 二、借款事由及还款资金来源: 在村一组修建三间一层砖木结构平房,现已完工,投资约8万元,现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差3万元,向我部申请贷款,在内蒙古煤矿打工,年工资约1.5万元,妻子在家务农及养猪,年收入5000元,其女儿在外打工,年工资收入1万元,全家年收入约3万元。还款资金来源是家庭收入。在外无负债,也从未给人做贷款担保。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男,现年52岁,住村一组,家有砖混结构三间二层,价值约15万元,全家共6口人,母亲,妻子,52岁,家庭妇女,女儿,现年27岁,在中学食堂打工,年收入5000元,女婿,现年28岁,在内蒙古煤矿打工,年收入1.5万元,另有一个2岁孙子。现在有我部未到期贷款1.4万元,无其它负债,也没有给别人做过贷款担保。 四、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借款人长年在外打工,吃苦耐劳,其妻在家务农及照顾学生,其女琴在外打工,现房已完工,借款用途真实,全家年收入约3万元,还款资金有保障,担保人有资产,具备担保资格,故同意贷给建房贷款3万元,期限二年,由担保,第一年月利率执行‰,第二年按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调查人: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小微企业调查报告模版

附件16: 小微企业调查报告 (年销售额300万至1000万元的企业适用) 2014年10月24日制订执行客户合作时间: 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实际经营年数 客户来源调查人员A角(主调查人):B角(辅调查人): 所处行业:上门调查:第一次上门:第二次上门: 注册(实收)资本:存量贷款:申请额度: 上年销售额:本年销售额:毛利率水平: 企业总资产:企业总负债:企业对外借款: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素质 1、行业当前景气度: 2、企业发展趋势(性质、成立时间、变更历史、股东构成、实际经营年数、商业模式、产品用途等介绍): 3、经营项目准入门槛: 4、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交流,判断其风险偏好和素质的特征: (1)询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有扩大产能的计划,包括新增设备或者新增固定资产,判断其新增部分是否与其综合实力相匹配。 (2)了解其是否制定了新产品开发计划,如果有,新开发的产品技术、人员、资金是否到位。(3)了解其是否考虑涉及其他行业(指与原行业不相关或者相关度小的行业或者考虑投资跨行业的公司)。 (4)了解其现阶段贷款情况,询问其是否近期有新增贷款的准备。 (5)了解其是否对外担保:判断其或有负债情况是否对其还款能力造成明显影响。 (6)了解其是否喜欢较为刺激的户外运动,如攀岩、赛车、潜水等。 5、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学历及取得学历时间: 6、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年龄: 7、存量贷款及征信情况(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7.1、银行征信显示企业存量贷款余额及到期时间: 7.2、企业征信不良记录披露: 7.3、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征信显示贷款余额及到期时间: 7.4、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披露:

小额贷款公司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我们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了前期调研,就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环境、发展态势、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以及运作模式、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框架。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小额信贷(micro credits)是国际上新兴的信贷概念。有别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小额信贷是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小额贷款是目前国内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试行性质的规定,其中央行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此类中央级别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这些中央和地方规定在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正规化、合法化作了铺垫。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一些共识。根据银监会、人行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只贷不存”

民间借贷公司计划书

民间借贷公司计划书 篇一:贷款公司商业计划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企业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创作者姓名日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一、计划摘要 自XX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各地迅速展开并引起高度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设立?采取何种运作模式?怎样控制经营风险?怎样选择公司发展的路线?怎样在农村推广公司业务?等资仍是困扰广大企业融资机构的难题。(一)市场机会分析 1.市场需求缺口 XX~XX年三县农村正规金融“存贷差”持续增大,尽管XX年农信社农户贷款相当于其存款总量的63.26%,但考虑进农行吸收的农户储蓄存款因素后,则比例降到43.99%。金融机构的储蓄动员与配臵职能受到极大限制,也导致农户存款与贷款陷入“非对称性均衡”状态。 2.供需结构矛盾随着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村出现了一批拥有数十亩、乃至千亩耕地或养殖水面

的种、养殖业大户,由于缺少资本的原始积累,加上农业资金投入的季节性,他们在经营中普遍感到资金短缺。而农信社农户贷款规模一般在XX~3000元/笔,期限多在半年以内。农业大户融资难的问题在农村愈发突出,影响了扩大再生产规模和耕地水面资源的有效利用。问卷显示,农户资金需求在5000元以上就难以得到满足。生活性贷款难满足。由于农户缺少稳定的现金流,对生活性借贷尤其是急需的家庭消费项目(教育、医疗、建房等),正规金融不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农户只能依靠民间借贷来筹集资金。资金需求和供给存在期限结构矛盾。调查显示,农户一至三年、三年以上的资金需求合计占半数,而农信社已发放的没有一年期以上农户贷款。(二)公司概述 1.公司目标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将农村的生产、生活与各类农业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多赢局面,最终实现自身利润可持续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二元目标。 2.公司运作模型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站在利润可持续的商业运作模式上考虑,我们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运作模型——商业集团式多角化经营模型。此模型集市场开发,市场培养和市场占领于一体,通过多项业务包围农村市场。 3.公司主要业务——贷款证计划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我们提出了一项业务——贷款证计划。贷款证计划的三大核心思想是:提前发放、分类发放、高速办理。 4.公司业务的推广以

小额贷款信贷调查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调查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法定地址、注册资金总额、股份的主要构成、生产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职工人数等) 2.经营情况:(企业规模、主营项目、年产值、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等) 3.行业情况:(行业成本结构、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赢利性、国家政策等) 4.管理情况:(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合法有效性;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之间的运作是否通畅;管理人员、员工对企业领导的评价,对企业发展计划的了解程度;安保、环保、员工保险工作是否正常等) 5.员工信息反馈:(企业经营历史;企业是否正常运转;年产值/月产值;工资发放及时性;管理人员素质等)

二、企业借款原因: 企业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的合理性,市场前景如何?预计效益如何?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等。 三、企业还款能力 1.生意模式(上下游客户分析,应收款和应付款明细) 2.企业的财务分析(包括总资产、总负债、损益) 3.还贷来源及还款时间分析 四、借款担保方式 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写清抵押物的名称、所在具体地点、权属情况、租赁情况、数量和质量状况、评估价值、价值是否稳定、变现能力等;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评估担保资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

五、企业侧面调查 企业经营历史;企业口碑;管理者信誉;企业和管理人员有无隐瞒负债情况;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无债务纠纷 六、调查结论 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基础上,总体评价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偿还、管理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借款项目的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2、贷款方式;3、贷款金额;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等

以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借贷的思考

以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借贷的思考 传统的民间借贷受制于亲缘、地缘和业缘,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民间借贷中介的出现,使民间借贷活动突破了区域限制。但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民间借贷中介自发无序发展将影响到金融的稳定。把民间借贷中介列入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借助小额贷款公司来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民间借贷的平台。 我国的民间借贷一直以“灰色金融”或“地下金融”的形式出现,处于盲目和无序状态。随着专业放债人与民间借贷中介的出现,民间借贷由传统模式向专业化模式转变,由区域内交易向跨区域交易转变,民间借贷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和社会的多个层面。而许多民间借贷中介在业务过程中超范围经营,在没有取得从事借贷中介经营资格的情形下,受中介服务高利润的诱惑,非法从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如果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集中爆发,很可能会引起金融不稳定、甚至社会动荡,需要对其进行引导和规范。 一、民间借贷及其分类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为标的的资金借贷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在各国长期存在的、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它的存在与发展,既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体系结构有关,也与其自身所固有的、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有关。早在私有制产生之后,随着社会贫富差别的加剧就已经存在了。民间借贷一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存续着,

与正规金融共同构成一国的金融体系。 民间借贷是以货币为标的的合法的民事行为。货币是一种特殊性的动产,公民拥有的货币等私有财产受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我国《宪法》第13 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公民把自己所有的货币用于借贷也是受我国《物权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保护的。我国《物权法》第39 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0 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12章则用一章的篇幅对包括民间借贷在内的借款合同做了具体的规定。我国的司法部门也一直依法对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进行保护。20 世纪80 年代之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对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民间借贷的性质有互助型和营利型两种。互助型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以互助为目的而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普遍存在于具有亲缘、地缘和业缘关系的亲戚朋友、同乡、同事、邻居等关系密切的熟人之间,是一种建立在信用基础上互帮互助、互惠互利、以救急为目的的借贷行为,是基于亲情或友情而发生的无息或低息的生活性借贷或生产性借贷。互助型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数额小、范围广等特点。互助型民间借贷一般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或仅有口头协议或简单的书面合同。绝大多数互助型民间借贷关系的缔结和解除都很顺利,较少发生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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