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60):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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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资料 基础强化-民法1 张帆 (讲义+笔记)

考研资料 基础强化-民法1 张帆 (讲义+笔记)

基础强化-民法1主讲教师:张帆授课时间:2019.02.24粉笔公考·官方微信基础强化-民法1(讲义)一、单选题1.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为公示方法。

A.占有B.合意C.登记D.交付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1年B.6个月C.3个月D.1个月3.孙某,16周岁,经其父同意,在网上与乙某达成了买卖二手电动车的协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协议是()。

A.有效合同B.效力待定C.可撤销合同D.无效合同4.甲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婚后甲主动表示将商品房一半产权赠与妻子乙,并重新办理了署有二人名字的房产证。

婚后甲和乙感情破裂,欲离婚,该商品房应作为()来分割。

A.甲婚前个人财产B.乙婚后个人财产C.甲和乙夫妻共同财产D.产权不明财产5.万某父母健在,其死亡时妻子怀有身孕,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了应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因先天缺陷于次日死亡。

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

A.由万某妻继承B.由万某父母继承C.由万某父母和万某妻共同继承D.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6.曾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公证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社区工作人员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所立的口头遗嘱,有多位护士见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执行的遗嘱是()。

A.自书遗嘱B.公证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7.王某花20万元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

3个月后,王某到4S店保养汽车时,员工告诉他:“你的车发生过事故,车门已整过。

”王某心想,自己开车至今未发生过事故,因而怀疑自己所购买的车辆并非新车,后经证实,该4S店卖给王某的是一辆退货车。

下列关于4S店与王某之间汽车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无效B.合同有效C.合同效力待定D.合同可撤销8.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之后拒付洗衣费,洗衣店可以()。

A.将该西服据为己有B.行使留置权C.行使质权D.行使抵押权9.韩某是一个文学青年,一天他发现一本杂志未经他同意就刊登了他写的诗歌,且未付稿酬。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民法总则十大亮点解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民法总则十大亮点解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民法总则十大亮点解读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民法总则十大亮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法分为十一章,共二百零六条。

现对《总则》中的十大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明确胎儿利益保护《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总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起点为出生时,终止时间为死亡时。

由于胎儿尚未出生而成为独立的个体,因此,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总则》出于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的目的,列举了在为“遗腹子”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的制度及接受赠与的权利等方面,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亮点二:以年龄来划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为8周岁《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与《民法通则》对比发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龄阶段儿童的水平。

此阶段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独立实施某些民事行为,并且能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作出独立判断。

年龄下限的下调,有利于尊重这一阶段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亮点三:再次强调抚养赡养义务《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解读: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中都有规定,此次《总则》中再一次强调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保护义务,以强调作为父母和成年子女的家庭责任,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

民法合同法重点法条分析

民法合同法重点法条分析

民法合同法重点法条分析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试分析此法条。

21、答:这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

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备过错。

引致合约不设立、违宪或被撤消,而对他方分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包括:(1)须存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梢的事实。

(2)须当事人一方有过失。

即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具有主观过错。

如果无过错。

即便存在合同不成立等情形。

亦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

例如。

对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如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

虽然导致合同被撤销。

亦不发生赔偿责任。

(3)须他方遭受损失。

即他方由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财产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须他方所受损失与一方之过失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他方所受损失是由于行为人之过错造成。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成者不正当地便用。

泄浦成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这一规定。

22、请问:本条法律规定的就是当事人在签定合约中的保密义务,这种义务也属合约的前义务范畴。

违背该义务就可以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指当事人一万因于缔约之际具备过错。

引致合约不设立、违宪或被撤消,而对他方分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代理权,打破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定合约,相对人存有理由坚信行为人存有代理权的,该代理犯罪行为有效率。

先行分析这一规定。

23、答:该条法律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及解析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及解析

卷三2023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及解析(上)一、单项选择题1.甲以自己旳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置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旳旳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旳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旳公益性,现欲变化宗旨和目旳。

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旳家庭组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旳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答案:D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与自然人相比有其自身旳特殊性,体现为:1、获得民事主体资格、享有权利能力旳条件不一样。

自然人生而享有民事主体地位,但法人获得主体资格旳条件是“依法成立”。

《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有独立经费旳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条件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旳,经核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2、获得行为能力旳资格、范围和程序不一样。

自然人旳行为能力旳范围与年龄、精神状况有关;法人旳行为能力旳获得、范围旳变更重要与登记旳经营范围有关。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旳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旳,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作为财团法人旳基金会想要变化宗旨和目旳,本质上是行为能力范围旳变更,应通过变更登记旳方式和程序予以变化,D选项对旳。

2.甲以23万元旳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阐明,乙误认为真。

乙旳下列哪一祈求是错误旳?A、以甲欺诈为由祈求法院变更协议,在此状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协议B、祈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祈求撤销协议,协议自该函抵达甲时即被撤销D、祈求甲承担缔约过错责任答案:C解析:协议欺诈行为是意在引起、强化或维持相对方错误认识旳行为,体现为告知对方虚假状况、积极引起和强化对方错误认识旳积极欺诈,以及有告知义务但隐瞒真实状况旳消极欺诈。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法考】婚姻法和收养法(一)——真题与解析

【法考】婚姻法和收养法(一)——真题与解析

第捌拾叁期婚姻法和收养法(一)——真题与解析|「15-03-20」(单选题)胡某与黄某长期保持同性恋关系,胡某创作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发表。

后胡某迫于父母压力娶陈某为妻,结婚时陈某父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

婚后,胡某收到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10万元。

此后,陈某得知胡某在婚前和婚后一直与黄某保持同性恋关系,非常痛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导致陈某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可请求撤销该婚姻B.陈某受欺诈而登记结婚,导致陈某父母赠与房屋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父母可撤销赠与C.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10万元版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7-03-18」(单选题)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19-02-22」(单选题)甲男(60岁)与乙女(25岁)约定:“如乙好好照顾甲,婚后甲就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赠送给乙”。

乙表示同意。

婚后,甲如约将房屋过户到乙名下。

乙对甲却态度冷漠,将甲赶出家门。

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甲可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婚姻B.甲和乙之间的婚姻无效C.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D.甲的赠与是合法自愿的,不能撤销|「15-03-20」【答案】D【考点】可撤销婚姻、赠与合同的终止、夫妻财产关系【解析】《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据此可知,仅因受胁迫结婚时,才可请求撤销婚姻。

本案中,胡某隐瞒同性恋的事实,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A错误。

公考笔试常识学习资料历年真题解析-民法高频考点(下)

民法高频考点(下)(讲义)高频考点八婚姻一、结婚 1.必备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3.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4.可撤销婚姻(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财产关系 1.约定财产制。

2.法定夫妻财产制:婚前归个人,婚后归共有。

下列财产婚后归个人所有:(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别规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该条款只在配偶一方为非军人时适用。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学结构图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民法自编口诀

民法:五个抗辩权--先诉、同时、先履行、不安、先执行债务人物保的第三人抗辩权四个撤销权--邀约的撤销权、普通债权的撤销、债权人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七个形成权--变更、撤销追认、拒绝、选择、解除、抵销侵权:过错推定--搁置物悬挂物脱落无过错--- 监护人道旁施工用人单位、劳务(若受损按各自过错)堆放物倒塌高度危险林木折断环境污染动物园动物咬人动物咬人(大狗一律不免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侵权车人事故(车车之间过错责任)医疗机构,违规,病历建筑物倒塌(排除第三人)公平责任---见义勇为暂时失去知觉(无、限人不适用,因为由监护人承担)高空抛物(按份、补偿)不真正连带---医疗侵权(献血者知道自己血有问题仍不被追)补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二选一)普通产品安保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挑逗动物咬人学校第三人侵权第三人环境污染同命同价---同一侵权行为++++必须要搞死,搞残不算民诉:一句话搞定支付令欺负刘明(刘明我同学,哈哈)欺--金钱或有价证券到期付--债权人无给付义务刘--可以留置送达明--下落不明不能使用后面再加几个关键词:书面(口头无效)实体理由(有无债务,债务多少)不进行实质审向本院起诉失效注意申请代位执行可口头可书面,实体理由,法院不进行实质审法院实质审只存在于管辖权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行诉:一句话搞定行政许可程序“伟子是申公豹他叔”伟--可委托他人申请子--电子邮件传真等非书面也可申请是(实)--实质审两人以上形式审一人足矣申--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辩权公--许可后公开,公众查阅豹--跨级上报,直接报材料他--案卷排他,听证笔录可作为依据叔---书面,阶段性和最终决定要书面形式作出还有几个数字-- 补正告知,五日一次否则视为受理一个机关20日延长10日多个机关45日延长15日10日发证期满前30日前申请,机关预期未做决定视为许可延续刑法:牵连的法定一罪信尤文便赌死意思是要赌球买尤文图斯结果会赌得亏死信---盗窃信用卡使用定盗窃尤----邮政人员私拆邮件盗窃文--评估验资审计工作人员受贿提供虚假文件,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论处变(边)--组织或运送偷越边境暴力抗法从重赌(毒)--走私贩毒暴力抗法死(司)——司法人员先受贿而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从一重注:仅此一例,注意顺序先枉法后收钱的仍并罚。

2022年天津商业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2022年天津商业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

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B.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C.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D.离婚后因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再行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

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

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

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

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3、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

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4、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

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

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5、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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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60):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1.概念。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撤销事由时,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
人行使撤销权,使赠与合同自始无效的行为。须注意:即使是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只
要符合法定撤销的条件,亦可法定撤销。
2.法定撤销事由。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
赠与合同: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法》第192条)。
3.法定撤销权的行使。
(1)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赠与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
使撤销权(《合同法》第192条)。
(2)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仅限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
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他情形,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无此撤销权!),赠与人的
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才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其他任何情形,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继
承人都不享有撤销权)。除斥期间短一些,为6个月(《合同法》第193条)。
4.法定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法定撤销权亦为形成权,自撤销的通知到迖受赠人时发生撤
销的效力,赠与合同自始无效。撤销权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合同法》第
194 条)。
典型真题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
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03年?卷三.43题_AD)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答案解析]仅在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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