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重拳出击文具打假行动
北京持续开展打假“利剑”行动半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六十余个

北京持续开展打假“利剑”行动半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六十余个【摘要】近日,北京持续开展打假“利剑”行动取得显著成果。
半个月内,警方捣毁了六十余个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行为。
这一行动的背景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警方采取了多种具体举措,包括加大巡查力度,深入开展调查取证等。
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成果。
制假售假行为的危害不可忽视,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北京打假行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警方展现了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关键词】北京, 打假行动, 制假售假, 窝点, 打击力度, 警方, 社会参与, 成果, 危害, 重要性.1. 引言1.1 北京持续开展打假“利剑”行动的背景北京持续开展打假“利剑”行动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制假售假等行为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打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北京警方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开展了打假“利剑”行动。
北京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场环境复杂多样,制假售假活动一直存在。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北京警方密切关注制假售假活动的变化,加大了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执法合作、深入开展线索挖掘和侦查取证工作,北京警方成功破获了一批制假售假案件,为打假“利剑”行动的持续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北京持续开展打假“利剑”行动,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北京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2 打假行动的重要性打假行动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是不可忽视的。
制假售假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市场秩序,破坏了经济健康发展的环境。
2024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的总结

2024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的总结1. 加强监管力度:2024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监管。
我们增加了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商家的罚款力度,并对多次违法的商家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的措施,以倒逼商家合法经营。
2. 加强合作机制:我们与相关部门建立起密切的合作机制,包括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局等,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我们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打假工作。
3. 加大宣传力度: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社交媒体等,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
我们向消费者普及鉴别真伪的知识,提醒他们警惕假冒伪劣商品,并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4. 打击网络假货: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网络假货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2024年,我们加大了对网络假货的打击力度。
我们建立了网络打假专项工作组,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定期抽查平台上的商品,依法查处网络假货违法行为。
5. 强化重点领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业非常广泛,但也存在一些重点领域。
在2024年,我们将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化妆品、奢侈品等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我们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2024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我们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
总的来说,2024年我们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加强监管、加大宣传、建立合作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现象,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安部、轻工业部、商业部、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仿真玩具手枪的通知

公安部、轻工业部、商业部、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仿真玩具手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轻工业部(已撤销),商业部(已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11.20•【文号】[86]公发34号•【施行日期】1986.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部、轻工业部、商业部、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仿真玩具手枪的通知(1986年11月20日〔86〕公发34号)近年来,福建、浙江等地一些玩具生产厂家,制造酷似真枪的塑料仿真玩具手枪到处销售。
犯罪分子利用这类仿真玩具手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明显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仿真玩具手枪的生产、销售问题通知如下:一、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仿真玩具手枪。
生产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玩具手枪,其颜色、形状必须明显区别于真枪。
为国外客商加工生产仿真玩具手枪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轻工业、经贸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备案,产品必须全部用于出口,严禁内销。
各地商业部门接本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仿真玩具手枪。
为了减少国家损失,对已经进口和国内已生产出来的,应当积极组织出口;不能出口的,必须用鲜艳的颜色涂染加工后方能出售,并限一次性处理,售完为止。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继续生产、进口和销售仿真玩具手枪的,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经发现,应全部没收其物品,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以上规定,请即通知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c26515--001227wwj。
派出所的打击假冒伪劣犯罪

派出所的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字数:1500在当今社会,假冒伪劣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给消费者、企业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派出所作为基层执法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本文将从派出所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工作职责、重要性和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派出所的工作职责作为基层执法机构,派出所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治安管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
其中,打击假冒伪劣犯罪作为派出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派出所积极履行以下职责:1.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派出所应当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的违法人员予以打击,捣毁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链条,保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2. 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
派出所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对各类市场进行巡查检查,发现存在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和处理。
3. 增强宣传教育力度。
派出所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普及,提高公民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提高全社会对假冒伪劣犯罪的警惕性。
二、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重要性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首先,假冒伪劣犯罪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消费者对商品的信任。
其次,假冒伪劣犯罪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正常的经济运行。
最后,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派出所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具体措施为了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派出所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加强合作联动。
派出所可以与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等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行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解决假冒伪劣商品问题。
3. 增加技术支持。
派出所可以引入最新的科技手段,利用监控设备、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市场进行监管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公安部门工作报告加强打击假冒伪劣

公安部门工作报告加强打击假冒伪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成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
作为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和法律执行者,公安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本报告旨在总结公安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工作的计划和展望。
一、工作总结公安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通过加强合作,建立起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机制,有效地打击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团伙。
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提高了打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 加强执法力度公安部门通过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
通过深入调查、摸排,破获了一批重大假冒伪劣案件,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分子,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2. 加强协作合作公安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建立起了合作联动的工作模式。
通过共同开展专项行动、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了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合作效果,形成了合力。
3. 完善法律制度公安部门积极参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工作,加强了对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宣传,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使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有了更为坚实和有效的法律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 执法难度大由于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分子的手法越来越狡猾,公安部门在打击过程中面临了一定的难度。
一些犯罪分子采取了分散化、跨地区作案的方式,使得追捕和定罪难度加大。
2. 合作互信不足尽管建立了协作合作机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合作互信不足的问题。
一些部门存在信息不共享、协调不畅等情况,影响了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效果。
3. 法律制度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对于假冒伪劣犯罪的打击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一些新兴的假冒伪劣产品,法律还未能及时跟进,给公安部门的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未来工作计划和展望公安部门将继续深入推进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工作,加大力度,强化合作,提高工作效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公安局:近期,不法分子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对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进行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
有的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有的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有的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
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挫伤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合法权益。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保障专利制度正常运行,促进科技创新,保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要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方案,并认真做好整体部署,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协作机制,推动两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日常监管、联合调查等多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时,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公安机关对移送和当事人直接提供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积极调查。
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针对当前不法分子经常跨区域作案的特点,加强地区间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统一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对假冒伪劣商品加大打击力度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以次充好、冒充名牌、偷工减料等手段制造出来的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此类商品充斥于市场,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是当务之急。
首先,加强监管执法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关键。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威慑力的法律环境。
同时,要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商品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让消费者感受到维护他们权益的决心和行动。
其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正品竞争。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行业协会应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准则,建立信用体系,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同时,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案例的曝光力度,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此外,可以鼓励相关机构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培养消费者理性购物的习惯,引导消费者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正规渠道购买商品。
另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假冒伪劣商品也非常重要。
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和流通。
可以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技术交流,提高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效果。
只有国际间的合作,才能形成合力,更有效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综上所述,对假冒伪劣商品加大打击力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国际社会都应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与防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共同奋斗。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整治药品市场药监公安再出重拳
整治药品市场药监公安再出重拳
慧文
【期刊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年(卷),期】2003(0)1
【摘要】一场以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联合专项打假行动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这次专项行动将从3月25日进行到9月25日。
11个专项行动重点省份分别是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和陕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指出:"打假工作的成效是否明显。
【总页数】1页(P30-30)
【关键词】医疗器械;药品市场;假劣药品;专项行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犯罪活动;制假售假;打假工作;公安;打假行动
【作者】慧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整治房地产市场再出重拳 26起违法违规案件曝光 [J],
2.首届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丰台工作委员会年会召开/通州药监、公安出重拳破获一起多人销售假药案/百奥药业醋酸奥曲肽注射剂通过北京市药监局生产工艺和处方
核查 [J],
3.北京市昌平区政府成立规范农村药品市场领导小组/东城药监分局开展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清查活动 [J],
4.药监部门重拳出击违法广告无处遁藏——国家药监局曝光10个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 [J], 刘洋
5.陕西省商南药监公安联手整治药械市场 [J], 冯凌民;张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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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案
2024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案一、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1.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和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2. 增加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追责和追溯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揭露,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色产业链。
3. 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和检查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和处罚力度,增加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
4.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和保护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举报行为,提供奖励和保护机制,以提高举报率和打击力度。
二、加强技术手段和信息共享1. 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提高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和打击能力。
2. 推广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和溯源能力。
3. 加强网络监管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网络监管平台,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电商平台的监管,提高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控和打击能力。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1. 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识别和辨别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的合规意识和自律能力,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和产品质量监控。
3. 加强对相关行业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自律能力,引导行业提升整体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跨境打击1. 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和完善国际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共享和情报交流,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跨境流通。
2.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国际合作能力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 加强对进口商品和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加强对进口商品的质量把关和安全检测,提高对跨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五、鼓励良好的企业行为1.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合规和诚信经营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激励,对违法和不良企业给予处罚和惩罚。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发〔1992〕38号文件积极参加严励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发〔1992〕38号文件积极参加严励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2.09.10•【文号】公传[1992]33号•【施行日期】1992.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发[1992]38号文件积极参加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公传[199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近几年,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虽经不断打击、取缔,但仍很突出。
大量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有的已造成了人身伤亡。
国务院于今年七月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发[1992]38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深入展开。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保卫和服务经济建设、保护广大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为此,通知如下:一、按照规定,投机倒把、诈骗和制造贩卖假药等三类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凡机构或可能构成这三类犯罪的假冒伪劣案件,公安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认真办理。
对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此类案件,要积极受理,不得推诿。
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大案要案,要快查快办,并配合检察院、法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二、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和跨地区的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协调,必要时可组成工作组指导、督办。
公安部也将直接过问部分重大案件的查处。
各地公安机关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对外地公安机关要求协查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查办,及时答复。
三、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投机倒把、诈骗、制造贩卖假药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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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重拳出击文具打假行动作者:林风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第10期上海警方侦破案值4900余万元假冒文具案2013年11月24日,专案组民警在查验缴获的假冒文具。
2013年3月,上海奉贤公安分局得到线索,某知名品牌文具成为不法分子牟利侵权的对象,这些假冒的文具品质远低于国家标准,其油墨具有刺鼻难闻的气味,严重危害书写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经过数月深入侦查,上海奉贤警方联合福建、湖北、重庆等地警方同时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生产、销售、仓储窝点10处,现场缴获假冒文具650余箱,包装材料约16000件,涉案总价值4900余万元。
安徽“英雄”安徽打假,两支假冒钢笔赔偿三千英雄钢笔在国内可谓家喻户晓,但越是有名气的商品就越容易被他人仿冒。
近日,安徽省近百家文具店商户就因侵犯“英雄HERO 及图”商标权,纷纷遭遇索赔。
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表示,针对市场上假“英雄”较多的情况,他们还会将打假持续下去。
卖两支钢笔被判赔偿三千“59元卖的这两支钢笔,现在我却要赔他们3000元,亏大了。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六安市一家文具店的老板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记者,一年前,有三四个人一起来到她的文具店,花59元买了两支英雄牌的黑色钢笔,还开了发票。
正是这两支被购买的钢笔,让陈女士惹上了一场官司。
因为购买这两支笔的是上海厂家的工作人员、合肥一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和律师,他们买到后,立即进行了封存。
随后,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女士赔偿各项损失54000元。
2013年7月底,陈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自己被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说自己销售的钢笔侵犯商标权。
很快,法院开庭。
庭审中,尽管陈女士以“自己并不知道是冒牌货”等理由百般解释,仍然未能达成和解。
很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女士侵犯了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一次赔偿3000元的经济损失。
六市打假起诉近百商户陈女士的遭遇在安徽省并非个案,2012年以来,安徽省有近百家商户遭到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起诉。
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了解到,仅2013年,该法院对上海“英雄”商标维权系列案件予以立案的就有近30起。
其中,多数为小商户,但也不乏知名的国有企业、大型百货商场。
采访中,除了合肥之外,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还在六安、芜湖、马鞍山、滁州、淮南五市进行打假,在起诉之前,进行了一年时间的市场调查。
然后,陆续将这些销售假“英雄”钢笔的企业起诉至法院,进行数额不等的索赔。
据了解,从这些案件的案情来看,上海“英雄”在安徽省的打假主要集中在销售环节。
“英雄”打假仍将继续“这些案件,主要都是以双方和解方式进行结案。
”采访中,合肥市高新区法院的法官介绍说,一般来说商户都愿意赔偿,上海厂家也愿意让步。
几家商户告诉记者,现在用钢笔的人越来越少,钢笔的销量并不大,同时自己根本不知道卖的英雄钢笔是假货。
“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不卖了!”一位商户说。
“虽然这些商户有主观过错、恶意不强,但不能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更不能转嫁到原有品牌拥有者身上。
”该案律师说。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市场上假“英雄”很多的情况,他们还会将打假持续下去,让更多的人对商标权有认识。
江苏“名牌”铅笔加工厂隐身简易民房遭捣毁2014年3月在连云港市灌云县图河乡安福村的一处简易民房内,居然能生产出“中华”“长城”等多种名牌铅笔,当然不可能。
近日,灌云县工商局临港分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将这处非法生产假冒名牌铅笔的黑窝点给铲除了。
日前,灌云县工商局临港分局与灌云县公安局开展了联合打假执法行动。
行动中,发现该县图河乡安福村村民李某住宅的大门左侧有一个简易帐篷,帐篷内居然有生产铅笔用的吸塑机和皮头机各1台。
住宅主屋西侧还建有一间简易房,联合执法人员进去检查时,发现里面堆放大量标有“中华”“长城”等注册商标文字及图案的铅笔,细数一下竟有数万支。
此外,在简易房的东南角,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几个塑料编织袋,里面装着大量已使用过的塑膜,上面印有“中华”“长城”等注册商标文字及图案。
从来没听说过灌云当地有生产“中华”“长城”等名牌铅笔的加工厂,因此,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李某提供相关的授权许可。
果然不出所料,李某无法提供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使用证明。
原来,李某看到“中华”“长城”等名牌铅笔好卖,于是买来生产加工工具自己制造“名牌”铅笔,然后对外销售。
很明显,李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执法人员经现场清点发现,涉嫌侵犯“中华”“长城”等注册商标文字及图案的铅笔共有76100支,此外还有使用过的印有“中华”“长城”等注册商标文字及图案的塑膜150000件。
对此,执法人员依法采取了暂扣强制措施,对专门用于生产铅笔的工具吸塑机、皮头机采取了封存强制措施。
因李某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10000件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犯罪。
江西警方东莞跨省打假,捣毁大批假碳粉商标和包装2013年11月26日,吉安警方跨省赴东莞,捣毁了一个主要生产假冒的柯尼卡、美能达、东芝、京瓷等品牌碳粉商标、外包装、和碳粉盒的窝点。
11月26日,吉安警方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指挥下,联合厂家,远赴广东东莞,捣毁了一个制假碳粉商标和包装窝点。
这个制假窝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2013年5月,吉安市青原公安分局在侦办一个经销假冒某品牌复印机碳粉案件时,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个窝点。
经警方外围调查获悉,该制假窝点主要生产假冒的柯尼卡、美能达、东芝、京瓷等品牌碳粉商标、外包装、和碳粉盒,产品远销河北、福建、安徽、河南和江西等省份。
11月25日,根据公安部部署,吉安警方和南昌警方统一展开了全国收网行动。
11月26日,当造假嫌犯正在转运货物时,吉安警方展开了抓捕行动。
吉安警方在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包装封口机一台,假冒各种品牌碳粉商标标识43000余枚,假冒防伪标识4900枚,假冒品牌碳粉盒容器13000个,假冒品牌外包装纸箱盒5100只。
11月27日下午,嫌犯胡某和他的假冒产品被吉安警方安全押解回到吉安。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假商标非常逼真。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周雄志告诉记者:“这些假商标不仅有条形码,连防伪标识都有,足可以以假乱真。
”深圳三万余件“三无”仿冒文具、玩具被查获2014年2月20日上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查科在桃园路发现一个大型仓库,查获3万件“三无”绒毛玩具,而这些来源不明的玩具中不乏这些知名的卡通形象。
“米老鼠”“Hello kitty”“大黄鸭”是很多孩子喜爱的卡通形象,以此为原型的绒毛玩具也颇受市场欢迎。
2月20日上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查科在桃园路发现一个大型仓库,查获3万件“三无”绒毛玩具,而这些来源不明的玩具中不乏这些知名的卡通形象。
罗湖市监分局在辖区内针对玩具、文具等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在桃园路128号的五丰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5楼的503号仓库内,堆满了各种各样仅有一层塑胶袋简易包装的绒毛玩具。
该局稽查科人员清点发现,在这间300多平米的仓库里,“三无”绒毛玩具达到33000余件。
记者看到,这些玩具的做工都极为粗糙,针脚多且材质也差。
这里大部分玩具都无商标名称、无生产厂址和厂名。
而有些即便有商标的,比如“ Disney”和“NICI”的玩具由于并无正规包装,还存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将货品全部查封并贴上封条。
东洋、中柏等文具品牌制假窝点被捣毁2013年12月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省局稽查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门成功捣毁一大型涉嫌文具制假窝点。
执法人员现场抓获20多人正在从事造假活动。
执法人员在生产线、车间、仓库等地查获涉嫌假冒“东洋”“中柏”等品牌的油漆笔成品、半成品共计54000多支、包装盒60000多个,涉案货值20多万元,并现场抓获20多名涉嫌制假人员,案件已现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黑龙江工商部门检查文具市场2014年3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的文具用品商店及大型商场、超市、文具用品批发部进行了专项检查,以规范文具经营行为。
据介绍,此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车辆36辆次,检查学校周边文具销售点382家,商场、超市128家,文具用品批发部68家,查扣下架不合格文具112件、不合格小食品22公斤、饮料112瓶。
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学生:在购买文具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文具,并仔细查看有无生产厂名、厂址、电话、使用说明,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等;不要购买香味太浓的文具制品,因为许多香味文具和涂改液中都含有不同程度的苯酚、甲醛、汞等有毒化学物质;尽量少使用涂改液,不要养成啃咬文具的习惯;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当文具出现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台湾不合格文具依法可处20万罚款新学期、新气象,不少业者推出“开学季”促销活动,带动一波文具商品采购风潮。
但台湾新北市消保官会同经济发展局,兵分多路前往各大书局、卖场、文具通路商稽查,发现525件中有73件商品标示不合格,若没有限期改善,最重可处20万罚款。
消保官2014年1月份稽查贩卖文具的8家通路商,抽查25大项、114件商品,其中5家业者所陈列的文具用品,有13件未依“文具商品标示基准”清楚标示,违规率为11%;经发局则抽验411件,有351件合格、60件不合格,总计稽查525件,违规商品共有73件,总计违规率达14%。
主要缺失以“未标示主要用途”占15.5%最多,其次是“未标示制造进口、代理、经销商名称、电话”有14.9%,“未标示使用方法使用说明书”有12.4%,“未标示警告标示”为12%,其他未完整标示事项,还包括未标示注意事项或紧急处理方法、未标示主要成分或材质、未标示原始制造商地址、名称、有效日期等。
消保官表示,文具类商品分为一般性商品,象是铅笔、尺、笔记本、便利贴等,只要标示商品名称、制造商的名称及电话;若为进口商品,则应标示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电话、原始制造商名称、地址及原始制造地。
但是特殊性文具,像是荧光笔、修正液、剪刀,因具有化学性、时效性,或使用上有危险性,标示就必须更完整,除了标示商品名称、制造厂商资料,还要说明主要用途、使用方法、主要材质及成分,注意事项或紧急处理方法、有效日期、警告等标示。
消保官表示,针对不合格商品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生产、制造或进口商限期改善,否则将依法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函令下架,呼吁业者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