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防尘管理的规范和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粉尘作业包括生产、加工、装配、维修等通过机械、设备或操作产生粉尘的作业。
第四条为了确保使用本制度的有效性,本企业将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系统,对防尘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进。
第二章防尘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本企业的防尘管理目标是保护员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第六条防尘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三章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将防尘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明确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分工负责。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防尘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防尘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十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粉尘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减少粉尘产生:采取技术措施和工艺改进,减少粉尘的产生。
(二)控制粉尘扩散:采取工程措施,增加通风设备,控制粉尘的传播和扩散。
(三)个体防护措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四)对粉尘进行处理: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或处置,防止再次扩散。
(五)定期检测和监测:对粉尘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开展防尘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二)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三)及时报告粉尘泄漏、设备故障等问题,并协助处理;(四)接受防尘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防尘意识和技能。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6篇)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1.评审目的:公司通过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评价本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及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为接受认证公司对本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满足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____标准进行第三方认证提供充分的依据.2.评审组织:主持人:出席: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者代表及各部门负责人3.评审简介:根据管理评审计划,本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来的第一次管理评审。
本次管理评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参加评审的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者代表李献明和各部门负责人,管理评审会在会议室举行。
本次管理评审会议前总经理审阅了提交管理评审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4.本次管理评审的内容为:a)公司的质量、环境、安全方针和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b)产品过程质量生产实现过程、环境运行以及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情况。
c)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以及顾客和相关方的投诉(包括抱怨)等情况的处理结果。
d)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e)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责分配、资源配置是否适宜。
f)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是否适宜,是否需要修改。
g)顾客和员工对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建议。
5.评审过程本次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评审前,总经理审阅了各部门的汇报提纲,评审开始后总经理就管理评审的目的、内容和依据分别作了说明;管理者代表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实施作了介绍和汇报,并就这次内部审核的报告和情况作了介绍,各部门就这次评审内容一一作了发言,特别是对公司的质量环境安全方针和质量目标、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从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角度作了介绍和汇报,最后由总经理对公司的质量环境安全方针、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及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了客观的评估,总经理最后特别强调,本公司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必须进行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争取顺利通过认证公司的审核认证。
2024年版物业管理合同具体条款与说明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物业管理合同具体条款与说明本合同目录一览1. 物业管理范围与物业1.1 物业概述1.2 物业管理范围1.3 物业使用限制2. 合同期限2.1 开始日期2.2 结束日期2.3 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3. 物业管理方的义务与责任3.1 物业管理方的基本义务3.2 安全管理3.3 设施设备维护3.4 环境管理与维护3.5 居民关系管理4. 业主的义务与责任4.1 遵守管理制度4.2 缴纳物业费用4.3 配合管理4.4 违规处理5. 物业费用5.1 费用构成5.2 费用缴纳方式5.3 费用调整机制5.4 费用滞纳金6. 维修基金6.1 基金设立6.2 基金使用条件6.3 基金管理方式7.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变更条件7.2 终止条件7.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1 适用法律9.2 争议解决方式10. 违约责任10.1 物业管理方的违约责任 10.2 业主的违约责任11. 特殊事件处理11.1 突发事件处理11.2 自然灾害处理11.3 公共安全事件处理12. 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12.1 隐私保护12.2 信息安全13. 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列表13.2 附件内容说明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14.2 补充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物业管理范围与物业1.1 物业概述本合同所指物业位于【具体地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区、停车场、绿化区域等。
物业总面积约为【总面积】。
1.2 物业管理范围(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如楼体、外墙、楼梯、电梯、消防设施等;(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如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等;(3) 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包括垃圾收集、清理、绿化养护等;(4)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如安全巡查、监控系统维护、消防管理等;(5)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如物业设施的维修、保养、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等。
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一、宿舍分配1.1 宿舍分配原则:根据职工岗位性质、工作地点及个人需求,合理分配宿舍。
1.2 宿舍分配流程:职工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1.3 宿舍分配标准:单身职工原则上安排2人间,夫妻职工安排1个单间。
二、宿舍设施2.1 宿舍内设施:床、衣柜、书桌、椅子、空调、热水器等基本生活设施。
2.2 公共区域设施:洗衣机、晾衣场、开水器、公共卫生间等。
2.3 设施维修:宿舍内设施损坏,职工应及时报修,相关部门负责维修。
三、宿舍管理3.1 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区的日常管理、卫生检查和安全巡查。
3.2 职工守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3.3 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3.4 来访登记:职工亲友来访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报备,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四、宿舍卫生4.1 卫生标准:宿舍内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卫生死角。
4.2 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对卫生状况良好的宿舍给予表彰。
4.3 卫生责任: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五、宿舍费用5.1 费用标准:宿舍费用根据宿舍类型、面积等因素确定。
5.2 缴费方式:职工宿舍费用由公司统一扣除。
5.3 退宿规定:职工调离、离职等原因需退宿,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
六、违规处理6.1 违规行为: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6.2 严重违规: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3 申诉渠道:职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公司有权予以修订。
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和谐稳定。
七、宿舍入住与退宿7.1 入住流程:职工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7.2 退宿流程:职工因个人原因需退宿,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宿舍恢复原状,交还钥匙。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使用的所有气瓶的选购、储存、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内所有科研、教学活动的气瓶需求,应按照实验室用气瓶的管理办法,进行申购、领用、管理和归还。
第四条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责任须细化到岗位和个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实验室用气瓶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应设有气瓶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第七条气瓶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用气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储存、使用和管理;(三)组织开展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四)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检测、维护和修理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对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气瓶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验室的气瓶数量和使用需求,合理配置专职人员。
第九条实验室内有专职、兼职气瓶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领用、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气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用气瓶的管理制度;(二)组织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领用和存放,确保使用安全;(三)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监测、维护和维修工作;(四)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定期检测和报废处理工作;(五)组织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气瓶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使用气瓶的性质和要求。
第三章实验室用气瓶的选购和验收第十二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购买不合格和超龄的气瓶。
第十三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验收工作由气瓶管理员负责,并与供应商进行验收确认。
第十四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验收内容包括:(一)气瓶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二)气瓶的外观检查和内部清洁程度;(三)气瓶的标志、标签和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四)气瓶的阀门、减压器等附件是否齐全;(五)气瓶的包装是否完好;(六)气瓶的容量和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绿色饭店标准

绿色饭店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1084-2007绿色饭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饭店相关术语及定义、基本要求、绿色设计、安全管理、节能管理、环境保护、健康管理和评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经营服务的饭店。
餐饮企业可参照有关条款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316节能检测技术通则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ISO9001:2000)GB/T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ISO22000:2005,IDT)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适用指南(ISO14001:2004,IDT)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neqOHSAS1800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2004年12月29日)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饭店Hotel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饮食以及相关综合服务的企业。
包括酒店、宾馆、旅店、旅馆、度假村、招待所、培训中心等。
3.2绿色饭店GreenHotel在规划、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坚持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健康为理念,以科学的设计和有效的管理、技术措施为手段,,以资源效率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服务的饭店。
仓库储罐区管理规定
1目的加强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存储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的储罐区、仓库或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液氨储槽、液氨球罐、各煤气柜、各类酸储槽、二甲醚及石油液化气球罐、甲醇及成品油罐区、油库等区域等的管理;3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仓库、储罐区域的综合安全监管;安全科负责本辖区仓库、罐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各单位负责本区域仓库、罐区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值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洪汛、防雨防潮、防盗等工作;4控制要求仓库安全要求4.1.1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技术要求;4.1.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装设通讯和报警设施;4.1.3在仓库、堆垛间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仓库管理4.2.1按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等的物品不得入库;4.2.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火源的安全措施;4.2.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4.2.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存放规定,对不可混存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4.2.4.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4.2.4.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4.2.4.3气体性质相抵触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4.2.4.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一定距离;4.2.4.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4.2.5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五双”管理办法;4.2.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需动火的,按动火作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4.2.7根据保管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应熟悉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法;4.2.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4.3.1人员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4.3.1.1严禁携带火种、通信工具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储罐区等;4.3.1.2外来人员进入应履行手续,并由有关人员陪同;4.3.1.3临时施工人员进入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临时出入证;4.3.1.4凡携带物品进出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4.3.2车辆进入管理4.3.2.1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储罐区、仓库的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灭火器材;4.3.2.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任务完成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公司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储罐区、库区;4.3.2.3进入储罐区、库区的槽罐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储罐区、库区防火、防爆管理4.4.1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和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4.4.2储罐区、库区内用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4.4.3储存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并装设可燃气体报警器;4.4.4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并能承受所容纳物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储罐区、库区设备的安全管理4.5.1储罐区、库区应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4.5.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设备设计及安装资料、检测检验验报告、修理记录等,制定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巡检并记录,定期进行计划检修和维护; 4.5.3正常运行过程中进行检测时,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储罐及附件安全管理4.6.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4.6.3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4.6.4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4.6.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和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4.6.6液化石油气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4.6.7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和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4.6.8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4.6.9液化气球罐安全管理要求4.6.9.1球罐的防腐蚀措施应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测;4.6.9.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4.6.9.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加设铅封;4.6.9.4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入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超液位报警联锁;4.6.9.5安全阀泄放和气相放空的管道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4.6.9.6球罐放水应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原则,减少过多的设施和阀门;4.6.10泵4.6.10.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4.6.10.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4.6.10.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6.10.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4.6.10.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4.6.11管道4.6.11.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6.11.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和标准;4.6.11.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4.6.11.4穿越道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4.6.11.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4.6.11.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五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4.6.11.7管道穿过防护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4.6.11.8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储罐区电气装置安全要求4.7.1设置与管理4.7.1.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4.7.1.2禁止任何电力线路跨越储罐区、库区的上空;4.7.1.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4.7.1.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倍杆高;4.7.1.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7.2运行管理4.7.2.1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4.7.2.2变、配电所应建立电工值班制度,应进行定期巡视;4.7.2.3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4.7.2.4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4.7.3防雷、防静电4.7.3.1储罐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4.7.3.2储罐区、库区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4.7.3.3储罐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4.7.3.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4.7.3.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4.7.3.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4.7.3.7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4.7.3.8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4.7.3.9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4.7.3.10油罐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4.7.3.11各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储罐区、库区装卸作业安全要求4.8.1装卸准备4.8.1.1在储罐区、库区进行装卸作业时应编写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8.2装卸作业4.8.2.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4.8.2.2装卸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并坚守岗位;4.8.2.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并加强监督检查;4.8.2.4油罐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4.8.2.5油轮在装卸作业前,应先将船体与陆地上接地端进行接地;使用软管或输油臂输送油品前,应做电气连续性检查;遵循先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4.8.2.6油罐车、油轮、油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4.8.2.7油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4.8.2.8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速度不应大于3m/s;4.8.2.9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4.8.2.10当采用金属管嘴或金属漏斗向金属油桶装油时,必须让它们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5相关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6记录油库安全检查表球罐安全检查表仓库安全检查表7考核项目本制度所涉及相关考核由安全环保部参照安全生产环保奖惩制度执行;归口部门:安全环保部主要起草人:何平汤和明冯万华审核:易振生批准:。
项目的管理制度
项目的管理制度项目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的管理制度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期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5、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企业和各单位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项目的管理制度21目的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3.1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评价;3.2.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3.2.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2.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3.2.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或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3.2.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3.2.6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和服务规范-(34382)
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2011 年 7 月 19 日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游客中心的设置要求、设施配备及服务的内容、形式和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各类旅游景区中的游客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775- 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 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word 格式整理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
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该管理区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
3.2游客中心tourist centre旅游景区内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属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所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或免费的。
3.3基本游客服务basic tourist service基本游客服务主要指免费为游客提供的必要服务,包括厕所、寄存服务、无障碍设施、科普环保书籍和纪念品展示。
3.4word 格式整理为游客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包括景区及旅游资源介绍、景区形象展示、区域交通信息、游程信息、天气询问、住宿咨询、旅行社服务情况问询及应注意事项提醒。
3.5旅游投诉 tourist complaint旅游者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对旅游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口头或书面上的表示。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维护保养规程第1章总则 (5)1.1 照明设施维护保养的目的和意义 (5)1.2 照明设施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 (5)第2章维护保养管理体系 (5)2.1 维护保养组织架构 (5)2.2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2.3 维护保养人员培训与管理 (5)第3章照明设施检查与评估 (5)3.1 设施检查方法与周期 (5)3.2 设施状况评估与分级 (5)3.3 检查与评估记录 (5)第4章维护保养计划与实施 (5)4.1 维护保养计划制定 (5)4.2 维护保养作业指导 (5)4.3 紧急维修处理 (5)第5章灯具及其附件的维护保养 (5)5.1 灯具的清洁与更换 (5)5.2 附件的检查与更换 (5)5.3 防水、防尘设施的检查与维护 (5)第6章照明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 (5)6.1 配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5)6.2 线路及接头的检查与维护 (5)6.3 控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6)第7章照明设施的安全防护 (6)7.1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与维护 (6)7.2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6)7.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6)第8章绿色环保与节能 (6)8.1 节能措施与实施 (6)8.2 照明废弃物的处理 (6)8.3 环保设施检查与维护 (6)第9章检测与监测 (6)9.1 照明设施的检测 (6)9.2 照明效果监测 (6)9.3 检测与监测数据分析 (6)第10章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6)10.1 维护保养档案管理 (6)10.2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6)10.3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6)第11章质量考核与评价 (6)11.1 质量考核指标与方法 (6)11.3 持续改进措施 (6)第12章培训与宣传 (6)12.1 培训计划与实施 (6)12.2 宣传活动与成果展示 (6)12.3 知识普及与技能提升 (6)第1章总则 (6)1.1 照明设施维护保养的目的和意义 (6)1.1.1 目的 (7)1.1.2 意义 (7)1.2 照明设施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 (7)第2章维护保养管理体系 (7)2.1 维护保养组织架构 (7)2.2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8)2.3 维护保养人员培训与管理 (8)第3章照明设施检查与评估 (8)3.1 设施检查方法与周期 (8)3.1.1 检查方法 (9)3.1.2 检查周期 (9)3.2 设施状况评估与分级 (9)3.2.1 评估内容 (9)3.2.2 分级标准 (9)3.3 检查与评估记录 (10)第4章维护保养计划与实施 (10)4.1 维护保养计划制定 (10)4.1.1 收集设备信息 (10)4.1.2 分析设备故障数据 (10)4.1.3 制定维护保养策略 (10)4.1.4 确定维护保养周期 (10)4.1.5 制定维护保养内容 (11)4.1.6 制定维护保养计划表 (11)4.2 维护保养作业指导 (11)4.2.1 作业前准备 (11)4.2.2 作业步骤 (11)4.2.3 作业记录 (11)4.3 紧急维修处理 (11)4.3.1 故障报告 (11)4.3.2 故障诊断 (11)4.3.3 故障处理 (12)4.3.4 维修记录 (12)第5章灯具及其附件的维护保养 (12)5.1 灯具的清洁与更换 (12)5.1.1 清洁灯具 (12)5.1.2 更换灯具 (12)5.2.1 检查附件 (12)5.2.2 更换附件 (12)5.3 防水、防尘设施的检查与维护 (12)5.3.1 检查防水、防尘设施 (12)5.3.2 维护防水、防尘设施 (13)第6章照明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 (13)6.1 配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13)6.1.1 检查内容 (13)6.1.2 维护措施 (13)6.2 线路及接头的检查与维护 (13)6.2.1 检查内容 (13)6.2.2 维护措施 (13)6.3 控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14)6.3.1 检查内容 (14)6.3.2 维护措施 (14)第7章照明设施的安全防护 (14)7.1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与维护 (14)7.1.1 定期检查 (14)7.1.2 定期维护 (14)7.2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5)7.2.1 作业前准备 (15)7.2.2 作业过程管理 (15)7.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5)7.3.1 报告 (15)7.3.2 处理 (15)7.3.3 善后 (15)第8章绿色环保与节能 (15)8.1 节能措施与实施 (15)8.1.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6)8.1.2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16)8.1.3 提高节能意识 (16)8.2 照明废弃物的处理 (16)8.2.1 分类回收 (16)8.2.2 安全处理 (16)8.3 环保设施检查与维护 (16)8.3.1 定期检查 (16)8.3.2 及时维护 (17)第9章检测与监测 (17)9.1 照明设施的检测 (17)9.1.1 路灯接地电阻检测:对路灯接地电阻进行检测,以保证接地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环保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行,规范各责任部门及人员的行为,达到降低或杜绝环保事故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废气、废水、烟尘、粉尘等环保设备设施的更新、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管理、报废处理的管理。
3、职责
3.1 设备动力部
3.1.1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的设备管理工作。
3.1.2负责建立和完善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1.3负责编制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点检等管理记录。
3.1.4负责环保设备设施台帐及状态的管理。
3.1.5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维修及预算经费的管理。
3.1.6负责环保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及大修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实施工作。
3.1.7负责组织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3.2 生产部
3.2.1负责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职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
3.2.2负责组织对环保设备管理人员和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及培训。
3.2.3负责监督检查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负责审核环保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并指导新增环保设备的选型和效果验收。
3.2.5参加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3.2.6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监测工作。
3.2.7负责相关环保设备设施的统计报表填报、上报工作。
3.2.8负责相关环保设备设施与上级单位及政府部门的联系工作。
3.2.9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封存、报废处理的评定工作。
3.3 各部门
3.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3.3.2负责环保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点检情况记录。
3.3.3负责对本部门员工使用、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培训。
3.3.4负责部门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4、管理程序
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程序除需按照我公司相关设备管理制度、环境体系管理制度执行外,还需按照以下管理制度执行。
4.1环保设备设施基本管理要求
4.1.1设备动力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或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设备自制时,应按照“三同时”原则,配置必要的环保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4.1.2生产部在组织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品管部在组织制定、实施环境体系管理方案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环保设备设施。
4.1.3任何人未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环保设备设
施。
4.1.4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等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4.1.5日常运行按照《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记录》、《环保设备设施点检表》中的检查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频率:操作人员1次/天,设备员1次/周;生产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1次/月。
4.1.6 环保设备责任人每天定期检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并根据要求及时加水、加药等确保环保设备的有效运行。
4.2环保设备设施维护要求
4.2.1操作人员掌握环保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并按操作规程要求运行环保设备设施。
4.2.2环保设备设施应张贴或悬挂标志牌,并定期维护,发现损坏或脱落时及时补充。
4.2.3开机前按点检要求进行点检;对设备进行保养加油,如发现设备故障隐患,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每天应认真检查、填写环保设备运行记录本。
4.3 环保设备隐患整改要求
4.3.1操作人员在《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中记录设备隐患,并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整改。
4.3.2公司级检查出的隐患,须书面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由安技环保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
4.4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要求
4.4.1系统中各级中和、除尘或净化装置均能正常,中和、除尘或净化效率等运行参数不低于设计参数的90%。
4.4.2主管道及70%以上的支管道应无破裂、泄露、堵塞。
4.4.3处理塔、收集尘罩等应为完好。
4.4.4闸板和阀门开关灵活、可靠且无泄露现象
4.4.5滤料、滤布有效。
4.4.6电气控制部门有效。
4.4.7处理装置不应产生二次污染,应定期清理维护。
4.4.8周期场地应整洁,环保设备设施2米范围内应无杂物、生产物资阻挡。
4.4.9其他未尽评价事项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评价标准或管理制度进行。
4.5环保设备设施效果验收
4.5.1新项目环保设备处理后的标准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要求。
4.5.2环保设备设施改造、大修和更新的效果验收方法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要求及公司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标准确定。
5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管理
5.1环保设备设施一般维护、维修由使用部门负责。
5.2环保设备设施责任人发现环保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报告部门设备员通知维修人员检修,使用部门不能检修的情况下应通知设备部联系外协维修。
5.3环保设备设施因故停止运行时,应立即组织检查维修,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污染,如果无法及时有效的控制污染物污染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报告。
5.4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程序按《设备维修改造管理制度》执行。
5.5在环保局已经登记注册的环保设备设施的大修需由生产部在当地环保局备案,大修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环保公司实施。
6环保设备设施的更新、报废管理
6.1临时新增和更新的环保设备,应由使用部门向生产部、设备动力部提出书面审核报告,需进入固定资产的环保设备按《设备采购管理
制度》执行。
6.2新增和更新环保设备应由生产部到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环保设备的实施方案需经过当地环保局的评审,环保设备的应通过当地环保局验收。
6.3达报废条件的环保设备设施,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生产部初审、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在当地环保局登记注册的环保设备设施由各生产部向当地环保局进行告知,同意后在生产部监督下拆除。
6.4环保设备设施的报废条件
6.4.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或主要零部件已损坏,环境治理效果不能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
6.4.2虽未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但因制造质量差,经过修理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6.4.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6.4.4无法满足污染物治理要求的,或虽能治理但治理费用高于设备原值,现又已有高效率低成本型设备可提供更新的。
6.4.5由于各种原因使设备存在某种缺陷,形成安全隐患,继续使用有可能引发事故,又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补救措施的。
6.4.6由于建筑物改建或或工艺布局等原因,设备不能继续在原地安装使用,但又因结构特点无法拆迁或虽拆迁但费用过高的。
6.4.7因环保治理工艺改变,原来设备不实用于新工艺的。
7.相关文件
7.1《设备后期管理制度总则》
7.2《设备前期管理制度总则》
7.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7.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7.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8、相关记录
8.1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记录8.2环保设备设施点检表
8.3环保设备设施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