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计基本要求及规定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1000字一、基本概述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是指为满足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群众对幼儿教育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落实“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标准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服务体系的举措。
本文旨在为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供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二、办园条件标准1.园区规划:园区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平面布局应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根据年龄分组设置不同区域的活动房、睡眠室、洗手间和教师办公室等。
2.园舍建筑:建筑选择无公害绿色材料,装修布局人性化,室内配有净化、通风、供暖、消防等设施,能够保证幼儿园内的照明、安全、卫生、环保、防火等场所基本要求。
3.教学设施:每个孩子都能获得个性化的教育,教学区域设计合理,设施配备到位,包括儿童阅读、美术活动室、游戏区、婴儿区等。
4.人员配备:配备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政策和法规所规定的幼教人员,包括园长、教育主任、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和餐厅主厨等。
5.招生规模: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合理控制招生规模,以保证师资力量覆盖到每一个孩子,保证教育质量。
6.饮食卫生:食品安全是园所管理的重点,之后幼儿园餐饮室需通过部门核餐比检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7.教育质量和培训:幼儿园要定期评估教学质量,制定评估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为幼儿家长和社会提供及时有效反馈。
园所要拓展教职工学习及培训渠道,为园所发展提供教育支持。
8.园区环保: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节能、环保、减排”相关活动,保障园所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9.园所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是学校第一位的,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学质量、场所卫生、防火安全、校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10.办园经费:幼儿园要保障正常经费和后备经费,为幼儿园的长期发展和优质服务提供经济保障。
幼儿园建设标准(精选)

幼儿园建设标准1.幼儿园总体规划与布局1.1建筑总体规划1.1.1幼儿园建筑面积应充分考虑每位学生的最佳学习空间,确保教室、活动室、休息区、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科学分布,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1.1.2规划中应注重自然采光和通风,结合绿色植被,创造一个融入自然的校园空间,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1.2建筑结构和安全设施1.2.1幼儿园建筑结构应符合最新建筑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确保建筑安全稳固。
1.2.2安全设施应包括灭火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紧急疏散通道、监控系统等,以全面提高园区的安全性。
1.3教室和功能室布局1.3.1教室设计应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提供灵活的座位布局和多样化的学习区域,促进小组合作和独立学习。
1.3.2功能室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通过合适的连接方式,使各个功能区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为教育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
2.幼儿园教学设备与材料2.1教学设备配置2.1.1每个教室应配备一台智能多媒体教学设备,以支持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同时保障设备的易用性和维护性。
2.1.2儿童桌椅、交互式白板、教学玩具等教学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设计中注重人机工程学原理。
2.2教育材料采购与管理2.2.1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教育材料采购体系,确保教育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2.2教育材料的设计应富有创意和启发性,能够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
3.幼儿园教育活动与课程3.1教育活动设计3.1.1幼儿园应制定富有创意和启发性的教育活动计划,确保每天的教育活动具有科学的时间安排和多样的形式。
3.1.2活动应以体验式学习为主,注重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社交能力、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2课程设置3.2.1幼儿园课程设置应贴近幼儿的生活实际,注重语言、数学、艺术、体育等多元素的融合。
3.2.2课程设置要符合幼儿发展的阶段性和个性差异,注重个别化教学,为每个孩子提供个性化的成长空间。
4.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4.1教师资格与素质要求4.1.1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拥有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背景,同时具备较强的人文素养和沟通能力。
《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

《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一、总体要求1.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建设应遵循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智能化、美观性原则,确保幼儿在园内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2.建设规模应根据幼儿人数、师资力量、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3.建设资金要充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不得出现资金短缺现象。
二、园区规划与设计1.园区选址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地势平坦,远离污染源,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2.园区规划要合理布局,分为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办公区等,各区域功能明确,互不干扰。
3.教学区应包括教室、多功能厅、图书馆、实验室等,满足幼儿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4.生活区应包括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确保幼儿的生活舒适。
5.活动区应包括户外运动场、游戏区、绿化带等,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户外活动空间。
6.办公区应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满足幼儿园日常办公需求。
三、建筑与装修1.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2.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采用安全、环保、舒适的装修材料。
3.教室、多功能厅等室内空间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满足教学需求。
4.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应具备完善的卫生设施,确保幼儿生活舒适。
5.户外活动场地应采用环保、耐用的材料,确保幼儿安全。
四、设施设备1.教学设备应包括电脑、投影仪、音响等,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2.生活设备应包括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确保幼儿生活舒适。
3.安全设备应包括监控摄像头、灭火器、紧急呼叫器等,确保幼儿安全。
4.绿化设备应包括绿化植物、浇水设备等,营造优美的园区环境。
五、师资力量与培训1.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师资力量,具备相应的教育资质和经验。
2.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幼儿园应关注教师福利待遇,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六、管理与服务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园区秩序井然。
2.幼儿园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关注幼儿需求,营造温馨的园区氛围。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篇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1 总则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 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幼儿园的规模表1.0.3-2 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基地和总平面3.1 基地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
3.2 总平面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 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
西咸新区幼儿园建设标准

6. 师资要求: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保证教育质量和幼儿的安全。
西咸新区幼儿园建设标准
7. 教育资源要求:幼儿园应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学用具、图书、玩具等,以促进 幼儿的全面发展。
8. 安全管理要求: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确保幼儿的安 全和健康。
西咸新区幼儿园建设标准
西咸新区幼儿园建设标准是根据中国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的。以下是一般性的幼儿园 建设标准,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规划和建设幼儿园 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1. 建筑面积要求: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应符合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教学区、活动区、办公 区、餐厅、卫生间等。建筑面积要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拟收容的幼儿数量进行设计。
2. 教室要求:教室的面积应符合规定的最低要求,配备适当的教学设施和教具。教室的布 局和装修应符合儿童安全和健康的要求。
西咸新区幼儿园建设标准
3. 操场要求:幼儿园应设有室内和室外的操场,操场的面积和设施应满足幼儿活动和运动 的需要,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4. 安全设施要求:幼儿园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门、防火设 施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儿园建设标准,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 同。建议您在具体规划和建设幼儿园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幼儿园设计规范

幼儿园设计规范引言概述:幼儿园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环节,其设计规范至关重要。
合理的幼儿园设计可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幼儿园设计规范的五个部分,包括建筑布局、室内设计、安全设施、教学设备和户外活动场所。
一、建筑布局:1.1 教室布局:教室应采用开放式布局,保证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充足的自由活动空间。
同时,教室内的家具和设备应符合儿童的身高和体型,以便他们自主使用。
1.2 办公区域:幼儿园的办公区域应设置在教室附近,方便教师与家长沟通和协调工作。
办公区域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柜等。
1.3 休息区域:幼儿园应设有休息区域,供孩子们午休和放松。
这个区域应舒适、安静,并配备适当的床铺和卫生设施。
二、室内设计:2.1 色彩选择:室内的色彩应以明亮、温暖为主,以营造积极、愉快的学习氛围。
同时,颜色的选择应符合儿童的审美需求,避免过于刺眼或过于单调的颜色。
2.2 空间布局:室内空间应合理布局,避免拥挤和过于杂乱。
教室内的家具和设备应根据功能进行布置,方便儿童使用和活动。
2.3 安全设施:室内应安装防火设施、照明设备和紧急出口指示牌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地板材料应选择防滑、易清洁的材料,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设施:3.1 防护措施:幼儿园应设置围墙和门禁系统,确保儿童的安全。
围墙应高度适宜,门禁系统应方便管理和控制。
3.2 消防设施:幼儿园应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和烟雾报警器等,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方便儿童疏散。
3.3 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儿童如何避免危险和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幼儿园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救助儿童。
四、教学设备:4.1 学习工具:幼儿园应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工具,如绘画用具、拼图、积木等,以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4.2 多媒体设备:幼儿园应配备多媒体设备,如电视、投影仪和音响等,以辅助教学和娱乐活动。
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详]
![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2e6cbb87f61fb7360a4c651b.png)
3 基本规定3.0.1 幼儿园主要接纳三至六岁幼儿,二岁半至三岁的幼儿为托儿班。
1.规模:大型:10至12班;中型:6至9个班;小型:5个班以下。
2.每班人数:托儿班:15~20人;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3.0.2 幼儿园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特点,经济技术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3.0.3 幼儿园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用地、绿化用地、广场和道路用地。
3.0.4 幼儿园建筑造型及环境设计应结合地域特点、民族生活习俗,设计得体、朴实、简洁、大方,富有儿童气息、受儿童喜欢。
3.0.5 幼儿园设计应考虑幼儿身体、心理、能力特点,适合幼儿生活使用,确保幼儿身体、身心健康。
3.0.6 幼儿园设计必须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保证园內每一个场所的环境安全,保证在园内生活、活动每一个环节的环境安全,在遭到意外灾害时,幼儿园的建筑和设施应具有抵御灾害的能力,并且能够使园内幼儿安全、迅速地脱离危险场所。
4 基地和总平面4.1 基地4.1.1 幼儿园建筑基地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4.1.2 幼儿园建筑必须建在安全地带,严禁置于有自然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地带。
4.1.3 幼儿园建筑与有危险发生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严禁与有传染、污染的建筑物及其场所毗邻;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4.1.4 不应与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近设置。
4.1.5 园内严禁高压输电线及架空燃气管道穿过。
4.1.6 幼儿园园址宜选择在便于周围家长接送方便的位置,城镇住宅区内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4.2 总平面4.2.1 总平面设计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方便管理、节约用地,创造符合幼儿思维、心理特点的空间环境。
4.2.2 幼儿园建筑宜独立设置,其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可以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防护设施,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

总则1.0.1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 1.0.3-1 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 1.0.3-2 的规定。
表1.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表 1.0.3-2 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托儿所nursery用于哺育和培育3 周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场所。
2.0.2 幼儿园kindergarten对3 周岁~6 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2.0.3 全日制幼儿园full-time kindergarten幼儿仅白天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4 寄宿制幼儿园boarding kindergarten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 5 生活用房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 生活单元unit of 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7 活动室play chamber; activity 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
2.0.8 寝室bed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睡眠的空间。
2.0.9 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2.0.10 (此条删除)2. 0.11 喂奶室nursmg room供乳儿母亲直接哺乳的空间。
2.0.12(此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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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设计基本要求及规定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使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够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可以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幼儿园建筑设计。
第一、基地选择
四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应该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筑规划合理的安排布点。
幼儿园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以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是应该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基地应该满足的要求是:1、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2、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3、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者是接近城市绿化地带;4、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总的平面设计
1、幼儿园应该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建筑设计
1、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其中包括:厕所、洗浴)、衣帽储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寝室宜合并设置;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其中全日制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提供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
衣房及库房等。
2、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3、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能低于下表规定:
5、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6、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该小于下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