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资产的计税基础(1)
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一、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1. 由企业应缴的所得税,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颁布的财政部门有关所得税政策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在当期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所作的税前扣除、税后应缴的税金。
2. 由企业和个人应缴的所得税,应当在扣除税前取得收入后,立即缴纳,而且必须在收入的产生时期和税期内完成缴纳。
3.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当确定其所得税的缴纳计划,在当期内做好所得税的实时会计核算,并及时将所得税缴纳给相关的税务登记机关。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要流程1. 确定应缴税额:在当期内,通过核算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与减免的所得税,确定当期应缴税的总额。
2. 分期缴税:根据税务登记机关的缴税期限及企业应付税款的实际情况,分期缴纳所得税,并准确记录各期缴纳的金额。
3. 会计核算:根据缴税情况,做好会计核算,记录当期应缴税的实时情况。
4. 缴纳税金:根据企业及税务登记机关的税相关的税务登记机关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时缴纳税款,并及时更新记账情况。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1. 收入及费用核算:核算企业收入及费用,确定企业当期的净收入及应纳税所得额。
2. 征税减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颁布的财政部门有关的规定,确定企业当期的税前减免额。
3. 分期缴税:根据税务登记机关的缴税期限及企业应付税款的实际情况,分期缴纳所得税,并准确记录各期缴纳的金额。
4. 会计核算:根据缴税情况,做好会计核算,记录当期应缴税的实时情况。
5. 税务申报:根据企业及税务登记机关的要求,定期将企业的税务申报信息报送税务登记机关,以备相应的税务管理机关审核使用。
课程资料:第86讲_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

第二十章所得税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比较重要的章节,在考试中可能以客观题形式出现,也可能以主观题形式出现;本章可以单独出题,也可以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前期差错更正等结合出题。
近几年考试分值一般为7分左右。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本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项目资产负债1.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未来税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差异×未来税率)2.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差异×未来税率)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未来税率)注:上述暂时性差异符合递延所得税确认条件时均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相关概念】①资产的账面价值=原值-折旧/摊销-减值准备②负债的账面价值=原值③资产的计税基础:目前时点上税法认为该资产值多少钱④负债的计税基础=原值-未来抵扣金额【补充内容】所得税的相关知识(详见预科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行次类别项目金额1利润总额计算一、营业收入2减:营业成本3税金及附加4销售费用5管理费用6研发费用7财务费用8资产减值损失9信用减值损失10加:其他收益11投资收益12净敞口套期收益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资产处置收益15二、营业利润(1-2-3-4-5-6-7-8-9+10+11+12+13+14)16加:营业外收入17减:营业外支出18三、利润总额(15+16-17)19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减:境外所得20加:纳税调整增加额21减:纳税调整减少额22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23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24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8-19+20-21-22+23)25减:所得减免26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7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8五、应纳税所得额(24-25-26-27)29应纳税额计算税率(25%)30六、应纳所得税额(28×29)31减:减免所得税额32减:抵免所得税额33七、应纳税额(30-31-32)34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35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36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3+34-35)37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8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6-37)39其中: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40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41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42附列资料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43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第一节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所得税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依据纳税人所得额按一定比例征收的税种。
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税收调节和财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所得税的运作机制。
一、所得税的概念所得税是指个人、家庭或企业等依法按照其所得额及所得类别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金。
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纳税人的所得额,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从各种来源取得的经济利益,减去法律规定的各种扣除后的余额。
所得税的征收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适用于所有的纳税人,包括个人和企业。
二、所得税的原理1. 纳税义务原则所得税的原理之一是纳税义务原则,即每个纳税人必须依法承担税收义务。
根据这一原则,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自行计算所得税,并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
2. 公平原则所得税的原理之二是公平原则,即所得税的征收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纳税人根据其所得水平的高低支付相应的税款,高收入群体应当承担更高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的公平。
3. 经济效率原则所得税的原理之三是经济效率原则,即所得税的征收应当遵循经济效率原则。
经济效率原则的核心是要尽量减少纳税人在申报和缴纳税款过程中的成本,同时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的扭曲和干扰,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4. 活动便捷原则所得税的原理之四是活动便捷原则,即纳税人在申报和缴纳所得税时应当便利和方便。
这意味着纳税人应当有权利和能力合理规划财务和税务事务,便于按时履行纳税义务。
5. 分类征税原则所得税的原理之五是分类征税原则,即根据纳税人的所得类别和性质进行区分征税。
根据这一原则,所得税可以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类别,并根据不同的类别设置不同的税率和税收政策。
总之,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和财富再分配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了解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所得税的运作机制,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履行纳税义务,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资产的计税基础通俗理解

资产的计税基础通俗理解
资产的计税基础指的是确定资产增值的基础,从而计算税收的一种方式。
在计算资产增值时,通常采用的是资产的买入成本、持有成本和卖出价值等因素。
买入成本指的是购买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资产的金额和相关费用。
持有成本则是指在持有资产期间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保险费、维护费等。
最后,卖出价值则是指在出售资产时所能获得的收益。
在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货币通胀率、税率等。
在实际税收中,还需要对资产的增值部分进行纳税。
总之,了解资产的计税基础对于个人和企业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投资和经营方面。
只有掌握了正确的计税基础,才能更好地规划财务和税务计划,从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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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所得税-资产的计税基础概述

第十九章所得税-资产的计税基础概述第十九章所得税-资产的计税基础概述2021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第十九章所得税知识点:资产的计税基础概述● 详细描述:注:“三新”是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注:如果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若确认会打破历史成本原则)。
注1:税法规定资产在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法不是不承认减值,只是先不承认减值,等真减值时再承认)。
注2: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或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处置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3:商誉的确认: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注4: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会计上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如果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
税法中对于投资资产的处理,要求按规定确定其成本后,在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其成本准予扣除。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以后,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则一般情况下在持有过程中随着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变化,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
但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1.大海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某项机器设备,原价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处理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大海公司在计税时对该项资产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会计和税法预计净残值均为零。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确定资产负债 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4)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利 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应交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本法。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 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2 34
预收账款 其他负债
二、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因资产、负债 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 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 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税务会计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一 计税基础 二 暂时性差异 三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四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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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
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 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 金额。
(1)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 益,对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不产生影响;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 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税务会计
(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 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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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1 600(万元) 计税基础=2 000(万元)
该存货的账面价值l 600万元与其计税 基础2 000万元,之间产生了400万元的暂 时性差异,会减少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应纳 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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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9: 昌和公司20×6年12月31日应收 账款余额为3 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 账款计提了3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照适用 税法规定,按照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计 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企业期 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零。 要求:分析20×6年12月31日该项资产的暂 时性差异,并指出暂时性差异的性质。
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 时性差异
一、暂时性差异 (一)定义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
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是一个非重要的概念,是 核心概念)
1
例1:某企业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则存货的账面 价值为90万元;出售存货时,可以抵税的金 额为100万元,则存货的计税基础是100万元。 所以,存货的账面价值9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 100万元的差额10万元,成为暂时性差异1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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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360(万元) 计税基础=300-300÷20×5=225(万元)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360万元与其 计税基础225万元之间产生了135万元的暂时 性差异,会增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 得额,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与其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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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是否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20×9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为220万元。
【会计知识点】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

第90讲-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第一节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的一般程序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准则规范的是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即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纳税调整减少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即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纳税调整增加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一项固定资产,原价6 000万元,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会计折旧年限3年,税法折旧年限5年。
一项固定资产,原价15 000万元,无残值,折旧年限5年,税法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会计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举例】某企业2×19年12月1日取得一批存货,成本为100万元。
2×19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20年该企业将上述存货全部对外销售,2×20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整减少20万元,由此2×20年会少交所得税=20×25%=5(万元)。
站在2×19年12月31日考虑,由于此项存货的存在,以后会少交所得税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即2×19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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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取得成本
【举例】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与计税基础的确定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在资产持续持有的过程中
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取得成本-以前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
(二)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1.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固定资产原价-税法累计折旧
(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产生的差异
(2)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例题】A企业于20×6年12月20日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75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
税法规定该类(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在计税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
20×8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50万元。
分析:
(1)20×7年12月31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750-75=675(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750-750×2/10=600(万元)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75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18.75万元(75×25%)。
借:所得税费用 18.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8.75
(2)20×8年12月31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750-75×2-50=55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750-750×2/10-600×2/10=480(万元)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7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17.5万元(70×25%),当期发生额=17.5-18.75=-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贷:所得税费用 1.25
【例题】B企业于20×6年年末以750万元购入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情况,B企业在会计核算时估计其使用寿命为5年,计税时,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其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该企业计税时按照10年计算确定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假定会计与税法均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均为零。
20×7年该项固定资产按照12个月计提折旧。
假定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
20×7年12月31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750-750÷5=60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750-750÷10=675(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675万元之间产生的75万元差额,在未来期间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无形资产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税法规定:
①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②对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特殊情况)注1:如果会计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那么每期纳税调减的金额均为会计计入费用(研究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及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额)的75%,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75%。
注2: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例外条款: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该种情况下,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亦不予确认。
【例题】A企业当期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假定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A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予费用化的金额为8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为1200万元,即期末所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
A企业当期发生的2 000万元研究开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可在当期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 400万元。
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 1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2 100万元,形成暂时性差异900万元。
应予说明的是,上述900万元暂时性差异因产生于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该无形资产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且该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既未影响会计利润,也未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该900万元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不予确认。
(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的不同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原价-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无形资产原价-税法累计摊销
【例题】乙企业于20×7年1月1日取得的某项无形资产,取得成本为1500万元,取得该项无形资产后,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乙企业无法合理预计其使用期限,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0×7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其未发生减值。
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允许税前扣除。
分析:
会计上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因未发生减值,其在20×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取得成本1500万元。
该项无形资产在20×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1 350万元(成本1 500-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摊销额150)。
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 5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 350万元之间的差额150万元将计入未来期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