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项目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办法(范本文)(2024)

项目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办法(范本文)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合同的履约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提高项目管理的效果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履约义务1.甲方应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项目所需的资金、设备、材料和技术支持等。
2.甲方应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展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展过程中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积极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研究、分析和评估等工作。
4.甲方应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并及时结算相关费用。
5.甲方应承担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采取措施防止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第三条乙方的履约义务1.乙方应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2.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的要求,履行好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
3.乙方应配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4.乙方应监督和检查项目执行过程中各方的履约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相关培训和知识分享,提升甲方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履约管理机制1.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的履约管理机制,明确履约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2.甲方和乙方应定期召开履约评估会议,对项目管理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专家等第三方单位对项目管理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救,并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救,或者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六条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自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适用。
2.本办法解释权归项目管理合同的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要点

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要点在项目合作中,合同的管理和履约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同的管理涉及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释等方面,而履约管理则包括对项目的实施、监督以及风险控制等内容。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两个方面来讨论项目合作中的要点。
一、合同管理要点1.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时,双方应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工期、成本、质量等关键要素,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合同中应该包含详细的工作内容、目标的实现方式、责任的分配以及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
2.合同的变更如果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双方需要及时沟通、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变更时必须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影响,避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3.合同的解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应以合同为准进行解释。
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清晰,避免模糊、歧义的表述,以免给解释带来困难。
双方还应设立解决争议的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4.合同的归档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进行归档,确保合同的安全、便于查阅。
归档时必须将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相关的文件整理好,以便于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时随时查阅。
二、履约管理要点1.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进行工作。
项目经理应明确工作目标,分配合理的资源,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进度,并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2.监督和验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监督和验收。
监督和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并对达到的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3.风险控制履约管理中必须加强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以减少或避免风险对项目造成的不良影响。
4.合同履约评估对项目完成后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合同实施是否符合约定的要求和标准,从而为今后的项目合作提供经验教训和改进方案。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一、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合同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二、履约准备1. 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 发包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合法有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支持。
三、进度管理1. 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更新进度情况。
2. 发包方有权监督施工进度,如发现进度延误,应及时与承包方沟通,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
四、质量控制1. 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 发包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整改。
五、变更与索赔1. 如遇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情形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通过书面形式协商解决,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执行。
2. 因合同变更导致一方增加成本或损失,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程序应遵循合同约定。
六、支付与结算1. 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2. 承包方完成工程量达到一定阶段后,可申请阶段性付款,具体支付比例和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
七、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应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双方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其他必要的管理细则和特殊条款。
十、附则本管理细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合同履约与项目管理制度

合同履约与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强企业的合同履约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项目的合同履约和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履约制度第三条合同签订1.全部涉及公司利益的合同必需经过法务部门审核并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签订。
2.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酬劳等关键条款。
3.全部合同必必需求对方供应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并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合同履行1.合同履行前,项目经理应依据合同条款订立认真的项目执行计划和工作布置。
2.各部门应搭配项目经理的工作,定时供应所需资源和支持。
3.任何更改或违约行为必需经过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增补协议。
4.如发生合同纠纷,应立刻启动法务部门的处理程序,并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第五条合同更改1.合同更改需经过项目经理和合同相关人员的讨论和审批。
2.更改事项应明确更改原因、影响范围、时间表、责任分工等,并通过书面文档记录。
3.更改后的合同须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六条合同验收与结算1.合同商定的项目应经过合同双方的严格验收,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字确认。
2.验收合格后,应按合同商定及时结算酬劳,并开具发票。
3.合同未定时履约或质量未实现商定标准的,项目责任人须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商定进行赔偿。
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第七条项目启动1.项目启动前,项目经理应编制认真的项目计划,包含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本钱、质量等内容。
2.项目经理应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和各方责任,并将会议纪要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
第八条项目执行1.项目经理应依照项目计划严格执行,并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2.各部门和成员应乐观搭配项目经理的工作,定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
采购合同履约实施细则模板

采购合同履约实施细则模板一、总则1.1 本细则旨在规范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本细则适用于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1.3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履约准备2.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政府采购主管机构备案。
2.2 甲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履约计划,明确履约时间、履约内容、履约标准等要求。
2.3 甲方应建立健全履约风险防范机制,对乙方履约能力进行评估,确保乙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履约实施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履约进度报告,及时更新履约情况。
3.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履约质量符合要求。
3.4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四、履约变更4.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4.2 合同变更金额超过预算额度的,甲方应报同级政府采购主管机构批准。
4.3 合同变更不影响乙方履约责任的履行。
五、履约验收5.1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履约验收。
5.2 履约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
5.3 甲方应在履约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尾款。
六、违约责任6.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及违约金。
6.3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7.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
3. 基本原则:诚信、公正、透明、互利共赢。
二、合同签订与备案1.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必须与业主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将合同副本送交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3. 对于涉及重大变更或补充协议的情况,双方应及时修订原合同,并重新备案。
三、履约保证金1. 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
2. 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抵扣违约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
3.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商。
四、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任务。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书面报告,并提出调整计划。
3. 业主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承包商应立即整改。
五、付款与结算1.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2. 承包商应提供合规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业主进行款项支付。
3. 项目完工后,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违约与争议解决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机制

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机制一、前言项目合作合同是确保项目合作中各方权益,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了有效管理和履约项目合作合同,避免合同纠纷和风险,建立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机制。
二、合同管理机制1.合同签约阶段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合同签约是首要步骤。
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合同签约应遵循以下原则:(1)明确各方权益:合同必须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明确合同条款:合同条款需细化明确,规定清楚各方责任、权益、履约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合同漏洞和不明确的条款。
2.合同管理阶段合同签约后,需要有效管理合同的执行过程。
以下是合同管理阶段的关键措施:(1)合同备案与监督:将签订好的合同进行备案,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监督各方按合同约定执行,并对合同履约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2)信息共享与沟通:建立合同管理平台,实现各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
通过合同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合同变更、履约情况和项目进展等信息,确保各方都能及时了解合同执行情况。
(3)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合同风险。
制定风险评估和应对方案,对可能的合同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三、履约管理机制合同的履约管理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履约管理机制的关键措施:1.履约义务与权益各方应明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益。
确保履约义务的明确、具体和可执行性,同时保障各方权益的平等和公正。
2.履约监督与考核建立履约监督机制,对各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及时发现履约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并对履约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以便进行后续合作的决策和评估。
3.履约风险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风险和问题。
建立履约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履约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应对措施。
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履约和履约管理要求

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履约和履约管理要求一、引言项目合作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规定了项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就项目合作合同的履约和履约管理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二、履约要求1.合同义务的履行项目合作合同中规定了各方的义务,包括合作内容、资源投入、工作进度等,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2.质量要求项目合作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各方应共同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质量,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流程进行验收。
3.合同变更的管理如果在项目合作过程中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各方应协商一致,明确变更的内容、方式和条件,并按照约定的流程进行变更申请和审批,确保变更后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4.保密要求项目合作中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各方应遵守保密义务,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来保护项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三、履约管理要求1.目标明确性项目合作合同应明确项目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各方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可以按照既定目标有序进行。
2.沟通与协调项目合作中涉及到多个合作方,各方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3.风险管理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各方应共同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防范和降低项目风险对合同履约的影响。
4.监督与检查合同履约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对各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5.纠纷解决如果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以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结语项目合作合同的履约和履约管理要求是确保项目正常进行和合作双方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
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加强履约管理,以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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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全面防范合同风险,预防合同法律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路桥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集团和项目部名义签订的所有承包合同以及按照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等合同。
第三条履约监控管理原则
合同履约监控实行“分级监控,定期分析、及时反馈、适当处理”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机构及其职责
集团商务部是合同履约监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本细则适用范围内的合同履约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分析集团所属各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提出合同履约风险的防控意见。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对所管辖的项目部的履约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汇总、分析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相关的履约风险提出防控意见。
集团商务部在必要时可组织分公司进行相关专题会议,会同集团法律顾问全面分析法律风险,研究制动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各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部的合同履约进行监控,按要求填写、上报《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分析相关履约风险,落实商务部及法律顾问的防控意见。
第五条人员及其职责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应确定一名合同履约监控员,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具体负责合同履约监控相关事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贯本细则及集团合同履约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
(二)审核、汇总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本公司的合同实施履约监控;
(三)按本细则的要求,向集团商务部报送本公司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及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
(四)分析合同履约风险,出具风险防控建议或措施;
(五)解决或指导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纠纷;
(六)集团交办的合同履约监控的其他工作。
各项目部负责人应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员担任合同工履约监控员,项目部负责人应协调安排本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为合同履约监控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合同履约监控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具体负责本项目部合同履约监控相关事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贯本细则及集团和分公司的合同履约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
起草本项目部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二)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填写、汇总《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本项目的合同实施履行监控;
(三)按本细则的要求,向分公司报送项目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及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
(四)分析合同履约风险,落实集团及分公司提的风险防控建议或措施;
(五)解决或协助解决合同履约中的纠纷;
(六)做好或协助做好合同履约资料的保存工作;
(七)集团或分公司交办的合同履约监控的其他工作。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本细则颁布之日起15日内将本单位的合同履约监控员名单报送集团商务部备案。
第六条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为配合本细则的执行,集团制定了同意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报表分为五类,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约监控表。
第七条履约过程监控:分级监控
各项目部按照本细则的要求,梳理本公司或项目部的合同类型,按季度对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监控,认真填写相应类型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以承包合同进行分类,对每份承包合同及其项下分包合同的履约监控报表进行汇总,于每月10号之前将本单位上一月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报送至分公司,再上报商务部。
各项目部同时要保存好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证据资料,必要时要按照集团和分公司的要求报送相应的履约证据资料。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对项目部报送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进行整理汇总,按季度监控合同履约过程,并以承包合同分类汇总项下分包合同,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之前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报送至集团商务部。
集团商务部对各分公司报送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进行汇总,对合同履行过程每季度监控一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到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去兑合同履约过程进行检查和现场监控。
第八条履约过程监控:定期分析
集团和分公司,项目部要对《合同履约监控报表》中反应的实际履约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实际履约不符的具体原因,对承包合同履约情况与分包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对比,评估履约不符的风险和风险受控状态,并提出指定防控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履约过程监控:及时反馈
对于履约过程中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风险,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及时将风险信息逐级反馈至公司商务部及法律顾问,共同研究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建立起“上下沟通、协调一致、共同预防”的风险发空体系。
风险信息的反馈遵循及时原则,不受本细则第七条报送时间的限制。
第十条履约过程监控:适当处理
集团和分公司、项目部对于合同履约过程中风险,要区分不同的风险源、合同类型、合同相对方、风险后果等因素,综合运用风险预防、规避、分散、
转嫁等处理方法,采取不同的风险处理措施,以消灭风险损失或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一条罚则
对合同履约监控负有职责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控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给集团或分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由集团或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追究项目部和人员的责任:(一)未履行合同履约监控职责,并未填制《合同履约监控报表》的;
(二)未报、迟报、瞒报《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或迟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的;
(三)未按要求切实履行风险分析、防控措施建议及制定等职责,导致风险分析不到位、防控措施采取不当的、
第十二条其他
分公司应当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根据惯例实际,将合同履约监控情况纳入项目部负责人年度经济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本细则得到有效执行,实现合同履约监控目的。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由集团商务部负责解释、修改,并子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工程名称:填报日期
项目信
息项目名称
合同备
案后每
月报一
次
累计
工程进度信息报告期形象进度部
位
工程进度是否符合
合同约定
工程质量信息工程质量是否符合
合同约定
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相关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信息工程施工安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安全措施费是否及时足额支付
安全措施费是否专
款专用
工程预付款信息本报告期应支付数
额(元)
本报告期实际支付数额(元)
未足额支付原因
工程进度款信息本报告期应支付数
额(元)
本报告期实际支付数额(元)
未足额支付原因
工程洽商信息本报告期工程洽商确认数量(个)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工程洽商
本报告期应支付工程洽商款(元)本报告期实际支付工程洽商款(元)本报告期未及时支付洽商款原因
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工程名称:填报日期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合同备
案后每
月报一
次
累计
专业承包合同订立及履行信
息
合同订立数量
(份)
合同电力价款总额(元)
已备案合同数量
(份)
应支付专业承包工程款(元)实际支付专业承包工程款(元)未足额支付原因
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信
合同订立数量
(份)
合同订立价款总
息额(元)
已备案合同数量
(份)
应支付专业分包
工程款(元)
实际支付专业分
包工程款(元)
未足额支付原因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信
息
合同订立数量
(份)
合同订立价款总额(元)
已备案合同数量
(份)
应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元)实际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元)未足额支付原因
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工程名称:填报日期
项
目信息项目名称
合同备
案后每
月报一
次
累计
合同重要内容变更信息
规模标准是否变更
使用功能是否变更
结构形式是否变更
重大基础处理方式是否变
更
项目经理是否变更
发包人与是否因拖欠工程价款而影响到项目正常施工
是否存在因存在大量洽商变更不确认而引发结算风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严重纠纷
险的现象
是否存在因拖欠劳务费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延期交工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是否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补充协议
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等行为
工发包人与承包人是否按期
程竣工结算相关信息
确认结算价款
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确认结算数额(元)
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分歧的结算数额(元)
对存在结算分歧拟采取的
处理措施
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字分公司主
管领导签字集团主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