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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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随着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也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要求。

融资担保公司的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和处理对策一直是金融行业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1、会计准则的复杂性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会计准则的复杂性。

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都是相对繁杂的,因此,在进行会计准则适用时,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但是,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适用性也是相对复杂的,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上升了一个档次。

2、债券和贷款的分类处理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主要涉及到债券和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其中,债券和贷款需要进行分类处理,需根据其性质、期限和风险等进行分类。

然而,在现实中,不同借款人的债券和贷款业务都会有不同的特征,这也使得融资担保公司的会计准则适用更加困难。

3、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融资担保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但是由于公司的业务范围过于广泛,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也更为复杂,因此需要仔细编制,确保其真实完整。

4、财务风险控制的难度由于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在处理财务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业务风险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充分衡量风险,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健。

1、建立分类明确的业务流程为了充分把握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特点,需要建立一套分类明确的业务流程,并充分考虑到期限、风险和业务流程等方面,从根本上减少混淆,确保会计准则的适用和落实。

加强资产负债表的管理是管理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问题时的一个关键点。

要时刻注意动态、完整且准确地信息反馈,确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精细,各项指标的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合理处理债券和贷款等财务事项通过借鉴相关经验和方法,充分理解债券和贷款等财务事项的意义及其分类,为融资担保公司的贷款和债券业务提供分类管理、借款人等重要事项的处理建议。

在处理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问题时,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参考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有序的机构和商业计划的制订和管理,规范各项业务,严把财务审核和风险评估关,确保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专门为融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金融机构。

在中国,融资担保公司是一个相对新兴的金融机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领域的开放,融资担保公司在企业融资和风险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从会计实务角度来看,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着一系列的核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核心资产的核算、风险准备金的计提、融资担保业务的确认及会计政策的确定等。

一、融资担保公司核心资产的核算融资担保公司的核心资产主要包括担保业务费用、担保费、存出保证金等。

这些资产的核算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不同的核算处理方法会导致不同的财务数据,从而影响公司的决策和风险管理。

融资担保公司在核心资产的核算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政策,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针对核心资产的核算问题,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对策来解决:1.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核心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流程,确保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咨询,提高员工对财务会计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力度,确保核心资产的核算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和纠正核心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差错,及时完善核算体系,提高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融资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的计提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着企业的融资风险,因此需要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风险评估、资产负债表的核算方法等。

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对风险准备金计提不当,可能会导致财务数据的失真,甚至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1.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确定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计提金额,确保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充分、合理。

2.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规范风险准备金的核算和计提流程,确保风险准备金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规定的要求。

谈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谈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A c co u n ti n g r e s e a r c h财会研究谈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文 / 高璐摘要: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为各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也产生了挑战,尤其是当前微小型企业的融资建设更为困难,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确立出服务内容,以期解决其就业难、创业难的问题。

因此,需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的基本框架模式,结合当前会计核算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侧重于优化此类问题的建设工作。

基于此,文章分析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情况、存在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问题;改进措施一、引言融资担保公司强调对服务企业、个人给予完善的资金扶持,帮助企业解决运作方面的问题。

尤其是当地的融资担保服务过程中,需利用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采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可提高各企业的运营效率。

由此可见,需分析出当前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制度、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有利于促使关于趋于良性循环建设。

二、融资担保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特点和意义(一)基本特点融资担保企业的运行管理过程中,需充分遵循《融资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项目要求,确定企业运营思路及管理要求。

在财务成本、会计成本核算中,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并结合当地的中微小型企业的运行情况,设立出符合企业运营要求的会计核算制度及方法。

另外,制度使用中,企业需依据相关合同内关于会计内容的处理要求,凸显出相应的财务报表内容的参数数据,以便后期做好财务数据的披露管理[1]。

(二)重要意义通过落实本法律法规,可展示出现阶段关于会计核算方面的业务、风险、金融情况等,有利于消除传统法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债务风险危机、责任情况,提高整体业务的规范性特点。

在此过程中,通过提高项目的规范性,利用针对性的保险项目及会计准确进行实务操作确定、分析、统计,能提高现阶段担保业务的规范性。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融资担保公司是金融企业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以提供担保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承担着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角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该文章将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融资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编制问题。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将担保业务和非担保业务分开核算,以确保资产负债表反映出担保业务和非担保业务的真实状况。

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准备金计提问题。

担保业务准备金计提是融资担保公司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经营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

在会计实务中,要合理计提担保业务准备金,确保对潜在担保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和储备资金。

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核算问题。

担保费用是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对担保费用的准确定义和核算是会计实务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据此,融资担保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收费制度,合理核算担保费用,并及时提取出来,以备不时之需。

针对以上问题,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处理: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会计制度,明确各项会计核算处理办法和方法,以确保会计实务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

融资担保公司的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更好地应对会计实务核算中的问题。

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及时了解监管要求和政策变化,确保会计实务核算与监管要求的一致性。

融资担保公司的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涉及到资产负债表编制、担保业务准备金计提、担保费用核算和财务报表披露等方面。

担保企业会计处理:2024新准则应用详解

担保企业会计处理:2024新准则应用详解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担保企业会计处理:2024新准则应用详解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企业会计处理概述1.1 担保业务的定义1.2 担保企业会计处理的目的是什么1.3 2024新准则对担保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2. 担保合同的识别与分类2.1 如何识别担保合同2.2 担保合同的分类2.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分类的规定3. 担保合同的计量3.1 担保合同的初始计量3.2 担保合同的后续计量3.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计量的规定4. 担保合同的确认和计量4.1 确认担保合同的时间点4.2 确认担保合同的金额4.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确认和计量的规定5. 担保合同的披露5.1 担保合同的信息披露要求5.2 担保合同的披露内容5.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披露的规定6. 担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6.1 担保合同终止的条件6.2 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6.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终止和解除的规定7. 担保合同的会计处理实例解析7.1 实例一: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初始计量7.2 实例二:担保合同的后续计量和确认7.3 实例三:担保合同的披露和终止8. 担保合同的审计8.1 担保合同审计的目的8.2 担保合同审计的程序8.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审计的规定9. 担保合同的评估9.1 担保合同评估的目的9.2 担保合同评估的方法9.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评估的规定10. 担保合同的会计信息质量保证10.1 担保合同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10.2 担保合同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10.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会计信息质量保证的规定11. 担保合同的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11.1 担保合同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则11.2 担保合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11.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的规定12. 担保合同的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12.1 担保合同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12.2 担保合同差错更正的处理12.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的规定13. 担保合同的会计处理问题与解决13.1 担保合同会计处理中常见问题13.2 担保合同会计处理问题的解决方法13.3 2024新准则对担保合同会计处理问题的解决规定14. 担保合同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14.1 案例一:担保合同的会计处理14.2 案例二:担保合同会计处理的审计意见14.3 案例三:担保合同会计处理的评估结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企业会计处理概述1.1 担保业务的定义担保业务是指一方(担保人)为另一方(被担保人)的债务履行提供保证,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业务。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首先,融资担保公司需明确核算重点。

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担保,因此其受理
担保业务的资产和负债会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风险承受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融资
担保公司应将受理担保业务的资产和负债作为会计实务重点核算对象,确保资产负债平衡、资产流动性充足。

其次,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实行监
督和检查制度,以及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在会计实务核算中,公司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实施会计核算,对财务收支、资产负债进行盘点和核实。

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严格执行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各项业务合规。

再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报
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验证,确保财务报表中的每一项数据都能客观反映公司
的真实经营情况。

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公司各项经营风险,融资担保公司应定期更新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告等财务报表,引入独立第三方核算机构进行验证
和审计。

综上所述,融资担保公司的会计实务核算及处理对策是维护公司财务稳定、确保风险
控制、提高公司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需要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
抵抗审核,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作者:布秉秀来源:《经济师》2012年第11期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通知》的颁布,使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处理与原《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文章就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核算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会计核算探讨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1-145-022010年7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通知》,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通知的施行,将担保公司会计处理定位于保险公司会计体系内,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这对引导人们运用现代保险会计理论,认识担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现了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国际趋同和等效,也使担保公司业务的处理与原《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但担保毕竟不能等同于保险,担保公司会计核算不能完全照搬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文就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核算做一些浅显的探讨。

一、担保收入的核算(与《办法》比基本未变)担保费收入是担保公司为履行担保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

应设置“担保费收入”、“应收担保费”、“预收担保费”等会计科目。

担保合同成立时,借:银行存款、应收保费、预收保费贷:担保费收入中途退保或部分退保时,应按已保期限与剩余期限的比例计算退保费,直接冲减保费收入。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探讨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
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的一个会计实务核算问题是如何核算担保费用。

融资担保公司通过提供担保为借款人获得贷款,并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

对于担保费用的核算,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货币计量原则将其作为收入进行核算,并在收入确认、确认依据和计量原则上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还需要处理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

由于提供担保业务的特殊性,融资担保公司可能面临贷款违约等风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对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处理,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货币计量原则将其作为费用进行核算,并在计提、调整和使用时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为了保证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还应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提高其对会计实务核算问题的理解和处理能力。

融资担保公司还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会计实务核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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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
一、担保收入的核算(与《办法》比基本未变)
担保费收入是担保公司为履行担保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

应设置“担保费收入”、“应收担保费"、“预收担保费”等会计科目。

担保合同成立时,借:银行存款、应收保费、预收保费
贷:担保费收入
中途退保或部分退保时,应按已保期限与剩余期限的比例计算退保费,直接冲减保费收入.
对于确认坏账的应收担保费,通过冲销“坏账准备"的方法进行核算
二、担保合同准备金的核算(与《办法》比变化较大)
融资性担保合同准备金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代偿准备金,2010年国家7部委联合发文(2010年第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尚未终止的融资性担保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性质上为递延收益,即未赚取的担保费。

设置科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企业确认原担保费收入、分担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担保费收入的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合同解除(含提前解除与代偿解除)后将原计提数全额转回。

实务中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按(当月担保项目担保费收入—当月解保项目担保费收入)*50%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数额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上述计提数为负数时,借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期末,将“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2.担保代偿准备金。

担保代偿准备金是担保公司在会计期末为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在担保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发生代偿义务支付代偿金的情况而提取的准备金。

其实质是预计成本.应设置“担保代偿准备金”与“提取担保代偿准备金"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借记“提取担保代偿准备金”科目,贷记“担保代偿准备金”科目.
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代位追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代偿支出”等科目.
期末,将“提取担保代偿准备金”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三、担保合同成本的核算(与《办法》比变化较大)
1。

担保合同取得成本。

担保合同取得成本是指担保人在取得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调查和评审费支出等.取得的成本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设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

发生相关费用时: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贷:银行存款等
如发生评审费等收入,则:借:银行存款等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

代偿支出。

(1)代偿支出.代偿支出是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而支付的代偿款及相关费用支出。

从严格意义上说,代偿支出尚不是公司的最后损失。

担保公司在代偿后有可能从被担保人处得到一定的追偿款。

设置“代偿支出"科目
实际支付代偿款时,借:代偿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应收代位追偿款.代位追偿款,是指担保人承担代偿担保金责任后,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的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而追回的价款。

从理论上讲,是对担保人发生的代付支出的补偿,在确认时应当冲减代付支出,而不能作为一项收入。

应设置“应收代位追偿款”科目。

代位追偿款,只有在同时满足准则规定的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一是与代位追偿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二是该代位追偿款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对于不满足确认条件的代位追偿款,担保人不应当确认。

确认应收代位追偿款时借:应收代位追偿款贷:代偿支出
实际收到代位追偿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位追偿款
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时,担保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应收代位追偿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代付支出。

如已提取了担保代偿准备金,借:担保代偿准备金
贷:代偿支出,如担保代偿准备金余额不足冲减时,计入代偿支出。

(3)抵债资产.抵债资产是担保公司代偿后收回的反担保抵押或质押物资。

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但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设置“抵债资产"科目. 取得的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资金本金、已确认的利息和取得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等科目,按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贷记“代偿支出"、“应收利息"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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