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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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第四课 公民义务
一、公民基本义务 ★1.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遵守宪法法律。 (2)维护国家利益。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 (5)其他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公民遵守宪法法律的原因和表现。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表现: ①遵守宪法就是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②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 重社会公德。
★5.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原因及要求。 (1)原因: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 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要求: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 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 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 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 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
★8.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 (1)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 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 权、隐私权等。 ★9.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1)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等。 (2)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等。
★7.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定义务须承担什么责任?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 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 ①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 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 责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思修论文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思修论文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思修论文摘要:劳动不仅仅表现在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权,而且也是作为公民个体生存与发展的主要手段而被人们所重视。

现今已经逐渐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各国载入宪法,并成为其中的重要条款之一。

纵观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第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基于劳动作为保障及促进公民个体和社会共同体的尊严和发展所发出的倡议。

但是从该条宪法条文中我们可以明确,我国的宪法对劳动的定位,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关键词:劳动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一、劳动的权利意义一劳动作为权利的历史意义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劳动权,探其起源则要从近代市民社会产生开始,近代的市民革命将封建体制推翻,瓦解了特权等级制度等,这一系列的事件使得个人最终摆脱了身份依附关系,成为了独立的个人。

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将劳动权纳入宪法之中,首创劳动权为宪法性权利之先河,之后的其他各国都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将劳动权纳入到宪法之中,使之成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

从理论上讲,劳动的权利主体本就应该是公民,劳动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就需要作为义务主体的国家积极创造条件以满足公民的就业需求,并为之提供就业保障。

也就是说,不论是从世界各国的宪法立法看,亦或从劳动具有的法律性质来看,把劳动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的立法是合理的。

二劳动权在中国的发展轨迹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我们,耳熟能详的是劳动作为一种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国家和社会各界都认可公民享有最基本的、满足人类尊严的权利,并以一国最高位阶的法律――宪法的高度来定义这种权利,用最高位阶的效力来保障,这都可以体现人类精神文明高度的层次。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迄今,党和国家都把人民的基本权利摆在高度位置,劳动是人民获取生产、生活的来源与基础,所以劳动权可以保障公民获得生存和发展,可以将劳动权界定为一切民主权利的基石。

如果无法落实劳动权的保护力度,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就会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有序。

初中毕业道德与法治总复习精讲 一、考点梳理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初中毕业道德与法治总复习精讲 一、考点梳理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5.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6.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高频考点) 7.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高频考 点) 8.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高频考点) 9.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 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做法) 10.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法律责责任任。
6.我国实行怎样的兵役制度?(P51)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7.依法纳税的原因和违反纳税义务的后果。(P52)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 基本义务。 (2)后果: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 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受教育权的含义、意义和国家政策分别是什么?(P40)(2021·云 南 14)
(1)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 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 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国家政策: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1)含义: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 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 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8.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P36~38)(2021·云南 13,

举例说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举实例!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案例

举例说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举实例!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案例

举例说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举实例!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案例举例说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举实例!法律关系当中没有只承担义务或享受权利的主体”这句话是正确的,即使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也一样。

比如说,我向你借10元钱,此时我是债权人,你就是债务人。

表面看起来,好象债权人就只享有债权(即权利),而不需要承担义务,但有个先决条件就是这个权利是如何取得的?是因为我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了向你借钱的义务后才取得该权利的。

而且在债权人还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些附随义务,如通知、保管、协助等先契约义务和后契约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意义以及事例第一题:有关权利的知识以及法律确认、保护权利的具体规定(1)什么叫权利?权利,简单地讲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行为和享有的权益,这种行为和权益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

公民有权依法自己去实施某种行为,也有权去要求其他公民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去作或者不作某种行为,从而使本人得到一定的利益或者实现某种愿望。

公民的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公民个人的意愿,公民即可以自由行使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他人不得妨碍。

公民的权利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

国家在公民的权利遭受阻扰或侵害时,有责任以强制手段保护和帮助公民实现其权利。

但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能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也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否则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因触犯法律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国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法律确认)(1)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依法履行义务》示范课教学课件【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正稿

《依法履行义务》示范课教学课件【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正稿
C
2.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告诉我们( )A.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B.先享受权利,后履行义务C.权利必须行使,义务必须履行 D.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如何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居民们都各自站在了什么立场?
2.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②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有锻炼身体跳广场舞的权利,也需承担不扰民的义务。
有休息权利,但不能以高空抛物的行为行使权利。
选一选:以下哪些是法定义务?
公交车上让座
有秩序排队
承担义务,我践行
以小组为单位,结合所学,请从学校、家庭、道路交通、电影院等任选一个场景,写一份主题为“承担义务,我践行”的倡议书。
抢劫者会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承担刑事责任
违反刑事法律
2.具体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课堂小测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2.具体法律责任
1.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由此可见( )①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②享受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④履行义务比享有权利更重要A.②③ B.②④ C.①③ D.①④
视频:最美家庭
(1)这个五世同堂大家庭的优秀家风为什么能够一代一代的传承?
(2)百岁老人的晚年生活为什么如此幸福?
(3)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谈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小组讨论分享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正是百岁老人这一辈人的言传身教,子女们享有充分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才能健康成长,成家立业,良好的家风才得以一代一代传承。老人的付出也为年老时得到赡养扶助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答案与解析】C 本题考查公民的权利。C正确,符合题意;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 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 关执行,不受逮捕。不符合题意;B: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 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不符合题意;D:我国宪法规定,通信 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 直面中考
5.【2022四川】观察漫画,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劳动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②中学生应积极履行劳动义务,以劳动为主要任务 ③劳动是财富和幸福的源泉,劳动能够创造美好生活 ④中学生要增强劳动意识和观念,积极参加劳动实践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与解析】C 本题考查合理利用网络、人格尊严权。②④正确;①:在网络上发表 无事实依据的观点,如果构成违法将受到法律制裁,①错误;③:“不在网上发表自己 的观点”的说法太绝对,③错误;故本题选C
3 直面中考
9.【2022湖北】王某因购买的家电有质量问题,向销费者协会投诉。 在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王某与商家达成协议。王某的维权方式 是( ) A.和解 B.诉讼 C.仲裁 D.调解
3 直面中考
8.【2022四川】2021年10月6日,罗某平在网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 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今年5月5日,罗某平被 人民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承担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该案例告诉我们( ) ①在网络上发表无事实依据的观点将受到法律制裁 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容诋毁 ③要严格规范网络行为,不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 ④要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做负责任的网络参与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初中毕业道德与法治总复习精讲 一、考点梳理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初中毕业道德与法治总复习精讲 一、考点梳理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公民的人格尊严(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人格尊严不受
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 侵犯
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 住宅不受侵犯 的住宅。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 通信自由和通
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信秘密受法律
(1)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 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 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国家政策: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行政调解 广泛适用
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
司法调解

公民与其他个
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
灵活性、保 通过仲裁 人或组织之间
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
仲裁
密性、国际 机构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
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

纠纷 和其他财产权
仲裁裁判约束
益争议
人身关系或财 民事诉讼
产关系的争议
侵犯自己人
最正规、最
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
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包括哪些内容?(P49) (1)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 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2)维护国家荣誉包括 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3)维护国家利益包括 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 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8.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P36~38)[2019 北部湾 4;2018

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总结

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总结

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总结权利与义务是人们在社会中相互关系的基本概念,它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个人权利、公民权利、劳动权利、法律权利等等。

同时,这些权利和义务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一、权利的概念和种类:权利是指在法律规定和社会承认下,个人、团体或者国家依法享有的利益和自由,可以说,权利是人们由法律保障的一种合法、正当的利益。

权利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权利,一种是法定权利。

1. 自然权利是指人们依靠自己的本能和智慧而获得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天赋的,不能被侵犯。

自然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是每个人生而具有的,是不可剥夺的。

2. 法定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和保障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通过法律赋予的,包括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利、民法规定的财产权利等。

这些权利由法律规定和保护,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的法定权利。

权利可以分为个人权利和公民权利两种。

个人权利是指个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利益所享有的权利,例如生活权、财产权、健康权等;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国家法律规定和保护下所享有的权利,例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参政权等。

这些权利是人们在社会中拥有的基本权利,是社会赋予和保障的。

二、义务的概念和种类:义务是指在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要求下,个人、团体或者国家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通常包括两种,一种是法定义务,一种是道德义务。

1. 法定义务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和规范下,个人、团体或者国家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例如,公民在国家法律规定下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服兵役义务、教育义务等;企业在法律规定下应当履行的生产安全义务、环境保护义务、劳动用工义务等。

这些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和强制的。

2. 道德义务是指个人、团体或者国家在社会伦理道德要求下,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这种义务不是由法律规定和强制的,而是基于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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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德治国”的实践活动中,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道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不可忽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所出现的各种道德理论上困惑和道德实践中矛盾,不少正是由于对道德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认识不清,处理不当而造成的。

本文试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道德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探讨。

一、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是道德两大基本属性所谓道德义务,是指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承担的责任,也是社会和他人对个人行为的要求。

例如,古训日:“子不教,父之过。

”说的是做父亲的要承担教育孩子的义务,不然,会受到他人和社会的舆论及谴责;商贸交往的道德义务则讲求买卖公平、诚实守信,保证市场秩序正常运转。

正是有“道德义务”的存在和规范,使得不同行为主体的各种活动受到相应约束和限制,避免产生无序及混乱。

所谓道德权利,涵盖两层意义:一是指人们有权学习和掌握道德理论及观念,培养和实践道德隋操及品质。

二是指人们学习和实践道德所获得的道德地位、道德信誉及道德权威。

例如,做父亲的要承担教育孩子的义务,就必须学习道德及行为规范,树立应有道德地位.才能履行好教育孩子的义务;商贸活动的主体执行道德义务,也必须掌握相应的道德权利。

了解商业道德规范及要求,努力培养优良的道德信誉和形象,才能使得利益和道义“双赢”。

掌握道德权利才能履行道德义务,而履行道德义务又是道德权利的体现。

道德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只讲道德权利不讲义务,道德权利所指的“学习道德思想和获取道德地位”则是空中楼阁,虚无缥缈。

而只讲道德义务不讲权利,道德义务所要求的“承担对社会和他人道德责任”只能流于形式.无法从“他律”转向“自律”。

其次,道德权和与义务之间相互作用,不断推动道德成立、丰富和发展。

现实生活里,若要使某种道德秩序和规范的确立.就必须使人们自觉自愿地认识它和拥护它,才有可能立足于社会,并成为大家共同认可的道德价值标准和约束。

那么,这种道德才会富有生命力和现实指导意义例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而建立的新型道德观念及思想,就需要人们行使权利和义务去了解它、掌握它和履行它。

人们在学习过程中.认识社会主义市场道德观念和思想的基本内容、特征和规范,认识它给个人及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无穷魅力,亲近它喜欢它.而不是拒绝它和排斥它。

在社会主义市场道德观念和思想影响之下形成积极、健康的个体或群体的道德情感和意识,形成共同认可和遵守的道德价值标准以及道德行为。

在现实活动中,自觉地根据社会要求调整和处理善与恶、荣与辱、正义与不义、自尊与自卑以及怜悯与嫉妒等关系。

道德观念和思想不仅需要通过权利与义务的用,由抽象变具体、由概念变行为。

道德观念和思想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作用,不断地促进自身发展。

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观念形成之初,并非成熟之时。

它需要在具体的道德权利和义务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地补充、完善和提高。

人们只有通过行使道德权利和义务,了解新型道德观念和思想,发现其不足和缺陷。

人们也只有通过行使道德权利和义务,克服新型道德观念和思想存在的不足及缺陷,并及时纠正、补充和完善。

将道德权利与义务同等看待,并同视为道德的两大基本范畴,共同作用于道德体系,这是社会主义道德理论建设的飞跃。

首先,是社会主义道德观区别于一切旧道德观的显著标志。

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出于其统治的需要,总是千方百计剥夺人民群众应有的道德权利,或者诋毁道德权利作用和地位。

其恶毒用意就在于不让人民群众掌握科学道德思想武器,反对腐朽落后道德观念。

反动阶级总是通过各种手段把“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维护剥削制度的伦理观念强加于人,成为道道精神枷锁,禁锢人们的头脑及行为,为反动统治服务。

在剥削制度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权利”可言。

即使讲“道德义务”也是在反动强权压制下进行的为剥削制度服务的“义务”,强制执行反科学、反社会进步、反人民群众意志的道德义务。

在阶级社会,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经常发生互相背离、矛盾和冲突,严重地阻碍社会各种关系协调运作,阻碍社会道德进步,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使人民群众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道德权利和义务。

拥有对科学道德权利的向往和追求,拥有履行科学道德的义务与责任,成为“道德王国”的主人。

尊重和鼓励人们拥有道德权利,自主地行使道德义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特征,并且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及要求。

正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从根本上协调道德权利与义务之关系,有效地发挥了道德的作用。

其次,道德权利与义务科学地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防止片面强调道德义务而淡化和削弱权利的错误,防止片面强调道德权利而忽视和放弃义务的错误。

回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历程,这两种错误都曾有过表现。

相当一段时间里,只注重研究道德义务,不讲道德的权利问题。

原因固然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禁区”乃是以为一讲道德权利,就会走向“功利”,就会亵渎道德的“纯洁性”、“崇高性”。

其实,这只是一种错觉,它混淆了道德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本质区别。

道德权利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为调整利益和其他社会关系而作用。

但是,道德权利并不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利益,道德权利强调的是学习道德规范而调整利益等关系,强调的是铸造道德形象而调整利益等关系。

道德权利与经济功利相似,也讲“回报”,但是,不是金钱和物质利益的回报,也不是沽名钓誉的回报。

而是追求为调整好利益和其他社会关系的回报,追求推动社会道德进步的回报。

道德的纯洁性和崇高性正是表现在源于利益等关系,体现于利益等关系,引导于利益等关系。

运用社会道德时,由于只讲道德义务,人为地割裂其与权利的联系,使得人们缺乏对道德权利的透彻了解,缺乏对道德规范及道德地位的高度重视,缺乏对道德权利与义务之关系的足够认识,因而常常引发轻视、否定或抛弃道德义务的现象。

由于不懂得珍惜自己的道德权利,所以任意践踏道德义务。

例如,有的人缺乏公共道德素质,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利益、损人利己、违纪违法等;有的人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工作失职或渎职、以权谋私、官僚主义严重等;有的人以极不负责的态度对待婚姻家庭问题,生活腐化堕落、婚情、家庭暴力、邻里纠纷不断等等。

这些不道德的现象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十分不利,于“两个文明”建设十分不利。

在道德建设中,同样不能只讲道德权利而遗弃义务,无论人们拥有的道德权利多或少,它最终要靠道德义务的落实来体现。

道德义务是道德与现实社会生活联系的重要纽带,与人们各种行为联系的主要途径。

讲道德义务,就是要讲献、讲大局、讲负责、讲秩序。

二、充分发挥道德属性的积极作用,解决道德实践的主要问题道德权利与义务之关系,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还是重要的实践问题。

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的历史时期,充分发挥道德的权利与义务属性的积极作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道德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首先,根据道德属性的本质要求,克服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的缺陷,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

我们的党和国家一贯重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教育方式出现了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之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道德权利的认识日趋明朗和深入,而原有的道德教育却未能把道德的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的教育,无论是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教育,或是家庭、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的日常教育,基本上是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一味地把教育重点放在道德义务上,强调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主观愿望固然是好的,往往却是事与愿违,道德义务由于没有客观对立面的牵制,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的时候、受主观意志的支配为主.履行道德义务的程度可高可低、质量可好可差,甚至于可以拒绝履行。

这就无法保证道德义务落实到位。

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原有的教育模式,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道德水平的特点,适应道德属性的要求。

在进行道德教育中,塑造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的新型教育模式,使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容和特点,认识市场经济的道德及属性要求,努力培养人们正确的道德荣辱观、利义观、善恶现、廉耻观、正义观、良心观等,使人们在社会各种活动里,处处注意树立自己的道德地位和威信。

珍惜和爱护道德地位和威信,如同呵护自己生命般重要。

其次,发挥道德属性的基本功能,能够有效调动人民群众建设新型道德观的积极性。

“以德治国”是伟大的群众事业.必须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进行道德建设,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9-,“以德治国”则成为一句空话。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社会经济结构的客观决定,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水平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

讲奉献与讲报酬并存、讲全局与讲局部并存、讲无私与讲利己并存等等。

这种复杂的态势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带来了各种困难,如何将不同层次的思想道德观念联系起来,形成统一的共识,将蕴藏在群众中的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积极支持“以德治国”的战略方针,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依据道德权利与义务之联系分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群众根本利益为基础,让群众切实掌握道德权利与义务的职能,构建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道德地位和权威,实践为群众利益服务的道德义务与责任。

才能从根本上促使人心归向,形成道德共识。

客观的说,无论是哪个层次的群众,都存在着根本利益问题,都十分关心利益问题,只是关心的角度和出发点不同而已。

而道德及两大属性都在对人们的根本利益发生作用,无论是哪个层次群众的切身利益,都要受到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道德及其所属的权利和义务支配及影响。

把人民群众与他们的根本利益和道德权利及义务联系起来,让群众知道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及权利、义务属性对于自身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甚至眼前利益的发展意义重大。

促使群众从根本利益出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关注、重视和投身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采取此项办法,除了能够发动群众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积极性外,还可以解决长期困扰道德实践存在着的道德“他律”与“自律”的矛盾问题。

一旦人民群众从根本利益出发执行道德权利与义务,必然会自觉主动地将道德外在“他律”转化为道德内在“自律”,成为思想和行为的规范与指南,达到道德建设的最佳效果。

再者,提倡道德权利与义务的相互联系,有利于营造道德建设的优良社会氛围,顺利实施“以德治国”战略措施。

基于对道德属性的科学认识,不仅要求人们按道德属性规律办事,也要求社会积极构建宣传、鼓励和支持人们科学、合理地行使道德权利与义务的优良风气,使得人们理直气壮地坚持应有道德权利,自觉履行道德义务。

某种道德观念和思想的推广_和运用,除了进行教育外,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利用社会舆论、习惯势力等进行多方渗透新形势下的社会舆论、社会势力的导向,就是要下大力气改变不尊重人们应有的道德权利的观念,关注和呼吁社会各界都来重视和使用道德权利,积极树立社会不同个体及群体的道德声望和形象,以便更好地处理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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