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管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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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管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摘要】:老子的思想中包含了极其丰富的管理思想,其核心就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对当代管理理论的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作者从老子的”无为而治”出发,引申出泰勒的”例外原则”,现代企业的”模糊管理”,西方的”自由放任”学说以及治理国家的”有限政府”理论来探讨老子管理思想的当代价值,有助于我们深化和完善现代管理理论。

【关键词】:无为而治;例外原则;模糊管理;自由放任;有限政府

老子,作为道家文化的创始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他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里,其管理思想对现代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先秦诸子百家的一家学派,老子在管理思想上的成就在中国历史上有着巨大的影响。老子在《道德经》一书中,阐述了整个道家思想体系。老子的管理思想是中华民族管理思想史上的一朵奇葩,其中蕴含的丰富精妙的管理智慧,时至今日仍对现代管理有着非同一般的深远影响和启迪。

“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居于核心地位。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本体,是宇宙间的一切事物由以形成的最终根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既然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道生,那么一切事物必须像道那样自然而然地运行、变化,包括人的活动。不违反自然而另求作为,这就是”无为”。只要按照道的要求行事,处处顺应自然的规律,不背离自然去追求个人的目的,一切工作就能够通过道的运行”功成事遂”,这就叫做”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主张无为而治。无为就是不要勉强、强行违背规律而是要顺乎自然,遵循规律。也就是说,必须遵循规律,因势利导。老子的”无为而治”管理思想与现代管理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契合。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无为而治”与现代管理理论的契合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论述。

一、”无为而治”与”例外原则”

在老子看来,”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无为而无不为”,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万事万物均有其自身规律,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有为”即乱为、妄为。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积极努力。”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就是鼓励人们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无为”要求人们的行为及指导思想顺应自然、符合自然,但又决不能消极地听任自然,而是认为人要在符合自然要求的情况下行动,才能在花费力气较少,遇到挫折较小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以静制动,对

今天的各级领导者而言,则包含领导方法的要求。”无为”就是要求领导者要善于抓大事,把具体的工作分配给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做到分工协作,职责分明,各尽其力,各展其长。领导者看似清闲,却能把整体及所辖部门工作做得井井有条,取得最佳效果,也就做到了”无为而无不为”。反之,如果领导者大事小事皆要亲自过问,则会使工作顾此失彼,贻误全局。更不利的是,领导者事事过问,还会束缚员工的手脚,使他们养成依赖心理,失去工作责任感。

这显然与泰勒科学管理理论的”例外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例外原则”是指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把一般的日常事务授权给下级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而自己只保留对例外事项,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权,如重大的企业战略问题和重要的人员更替问题等。这种例外的原则至今仍然是管理中极为重要的原则之一。由此可见,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认真领悟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对改进我国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和管理工作是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

二、”无为而治”与”模糊管理”

“无为”是老子思想中极其重要的范畴。老子的”无为”是建立在”道”论的基础之上的。”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居于核心地位。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本体,是宇宙间的一切事物由以形成的最终根源,”道生万物”。那么”道”如何能以”无”的”存在”生出”万物”的世界,老子说:”道法自然”。显然,这里的”自然”并非是指现在我们所指的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即指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的”自然而然”的状态。因此,”道法自然”是说”道”以他自己本身的状况为依据,以内在的原因决定了本身的存在和运动,并非靠外在其他的原因。故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消极处世,无所作为,而是指一种处事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便是这种态度和方法产生的效果。”为无为”是以”无为”的态度去”为”的意思。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他仍然要人去”为”,只不过他的”为”是要合于自然。

“无为”是一个普遍适用于任何管理过程的原则,不论是政治管理,经济管理或社会文化管理。”无为”主要是一个宏观的管理原则,必然意味着对私人活动束缚、干预的减少或放松,从而有利于私人活力和积极性的提高,使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出现更加活跃的局面。”无为”不是主张人们”不为”,而是反对违反自然规律的妄为,要求不以个人主观的欲望来破坏自然的发展。用”无为”的态度去对待一切,处处顺应自然的规律,辅助万物自身的发展,不勉强用人为的力量去干扰它,不背离自然规律去追求个人的目的。”无为”要求人们的行为及指导思想顺应自然、符合自然,但又决不能消极地听任自然。

这里的”无为”对现代企业管理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无为”本质体现了现代企业的管理追求,并为现代企业管理所运用,与现代企业的模糊管理一脉相承。现代企业模糊管理就是指企业管理者对员工提出不具体、不稳定、不精确、不分明、不清晰的模糊要求,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感染员工,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使得员工有充分的空间施展自己的能力和思想,促进全体员工的全面发展。这种管理不是让企业员工糊涂,而是促使其更真切、更完美地理解和感受宽松的企业文化氛

围,更好地张扬其个性,促使员工的全面发展,更好的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利益,从而就可以进入到”无为而治”的模糊管理新境界。

三、”无为而治”与西方”自由放任”学说

所谓”无为”,并不是”不为”,什么事都不做,而是不妄为,不违反自然的法理、本性、规律去硬做、乱做。人应该因势利导,辅助万物自身发展,不人为地去干扰或改变自然历史过程。”为无为,则无不为”,”为”是目的,”无为”是手段,”无为”是为了”为”。”道莫大于无为”,《老子》始终贯穿着”无为而无不为”的精神。”无为”成为”自然”的另一种表述,是”道法自然”的流露与体现。

“自由放任”一词一般被认为是由17 世纪中叶法国商人勒让德尔所创,他在回答法国路易十四时财政大臣柯尔培尔提出的问题”何为保护法国商业的最佳手段”时,答之以”自由放任,允许通行”(Laissez - faire, Laissez-passer),翻译成英文为”leave us alone”,意思是”别来管我”、”让我们自己干”、”听其自然、不要去管”。1747 年,魁奈在《动物经济论》第二版中,从自然法的观点也提出”自由放任”的主张。这一主张经过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米尔顿·弗里德曼和詹姆士·布坎南等许多学者的阐述、补充、完善,形成了西方经济学中重要流派--自由放任学说,一种在经济和政治事务中强调个人自由的学说。该学说明确主张,企图通过良好动机的法令和干预手段来改善经济制度运行,不免画蛇添足,事与愿违。

“无为”与”自由放任”实质都涉及到人类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从人类的本性来说,人应该是自由的,任何对人类的奴役和压迫都是对人性的摧残。但人类组成政治社会后,人的绝对自由就成了政治社会的一个悖论。政治社会概念本身就意味着某种秩序,意味着对人类自由的某种限制和否定。人类在漫长的政治生活中,一直为自由和解放而搏弈。”无为”与”自由放任”都强调顺其自然,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是繁荣和自由的必要条件,不要人为设置各种障碍限制个人的自然权利。老子、斯密等用睿智的眼光看到了自由与秩序的和谐,看到了自然而然的”无为”境界能够达成总体的自然有序和个体的自由自主的统一。

四、”无为而治”与”有限政府”

“无为而治”是老子思想的精髓。治理国家应让人民感觉不到政府的压力,通过”无为”达到”有为”、通过”不治”达到”治”。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是在当时诸侯争霸、战火纷起、民不聊生的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他认为,社会呈现出无序、混乱状态的原因是统治者过于”有为”,其中包括违背自然规则和社会法则去”妄为”、”乱为”。老子强烈反对国家干预,”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谁过多”有为”、过多干预,谁就会把事情做坏。

西方对政府的作用历来非常谨慎,认为政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祸害”。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道格拉斯·C·诺思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诺思悖论”表明政府是一把”双刃剑”,有”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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