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版)

卫生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版)
卫生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版)

卫生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版)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功能任务 2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 3

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5

第五章业务管理 6

第六章财务管理 9

第七章保障措施 9

第八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12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13

第三章执业规则 16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18

第五章法律责任 20

第六章附则 22

第一章总则 24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24 第三章登记 26

第四章执业 28

第五章监督管理 30

第六章罚则 31

第七章附则 32

第一章总则 33

第二章执业注册 34

第三章职业规则 38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 39

第五章法律责任 41

第六章附则 43

第一章总则 44

第二章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45 第三章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46

第四章保障措施 49

第五章法律责任 50

第六章附则 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

第七条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第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十一条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三条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

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六条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条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

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村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二)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传达有关卫生政策,并部署当月工作。

第三十七条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

即时结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村卫生室与村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之间要及时通报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个案信息。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补偿经费和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考核后按其实际工作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二)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要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村卫生室人员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

(四)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卫生室人员的补助水平。

上述经费应当在每年年初预拨一定比例,绩效考核合格后结算。

第四十五条各地应当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由政府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应当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或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条支持村卫生室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养老待遇。

第四十七条各地要将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九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违 ___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___、财政部、国家 ___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___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 ___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在讲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之前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规 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法规:法规指制定的。如我国制定和颁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 那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律有5部,行政法规有8部,部门规章有15部 这里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它包括:《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发规 一、《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他的第二十三条指出: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 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 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4项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虑政府财政的最大支持能力,先确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偿标准。 在此基础上,国家找出对居民健康影响大、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4、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平均化吗?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可以需要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因此,均等化并不是平均化。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哪些机构提供?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6、谁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最新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A ) 2、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 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B ) A. 1年 B.2年 C.3年 D.4年 3、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是:(C ) A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 地方人民政府 C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法定义务。 不属于法定义务的是 (B ) A.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 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A 2003年6月16日 C 2004年1月1日 B 2003年7月16日 D 2004年7月16日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 医疗事故是指(C) A.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B. 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C.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D. 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7、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A )。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卫生许可证》 C《医疗机构登记证》D《工商营业执照》 &《邹平县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中四级网格指的是那些 医疗机构?(D) A、市卫生局 B、县卫生局 C、镇办卫生院 D、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C) A.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半年至1年 C.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半年以上,3年以下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连载一) 解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81409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医疗形势特点:规范、紧张、竞争、严峻、法治 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要求护理工作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病人的利益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护理安全。 涉及卫生方面的法律共十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及卫生方面的行政法规二十四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 我们应掌握以下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 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

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十三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可享有以下权利:患者有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的知情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治疗权;有治疗方案的选择权;有隐私保护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申诉权(《条例》第十一条等)第十三条医务人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式答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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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 机构名称:总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B A、2004年12月1日 B、2004年8月28日 C、1989年09月1日 D、1989年2月21日 2.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D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C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D以上三项 3.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 )制度。C A计划免疫 B预防接种 C预防接种证 D疫苗接种 4、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是C A.1年 B.2年 C、5年 D、3年

5.(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D A医疗机构 B采供血机构 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D任何单位和个人 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A A公安机关 B卫生行政部门 C卫生监督机构 D卫生防疫机构 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 )制度,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B A隔离、消毒 B预检、分诊 C分类、隔离 D定点、隔离 8.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 ),减免医疗费用。C A医疗救济 B困难补助 C医疗救助 D医疗照顾 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天。D A 1 B 3 C 5 D 2 11. 护士执业注册被吊销,是指 D A 是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有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收回护士执业注册证书 B 不具备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而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吊销 C 具备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但因执业注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吊销 D 护士取得执业注册后从事违法活动,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吊销执业注册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试试题及答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2、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 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3、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相结合。 4、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 内容。 5、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6、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7、健康教育中发放的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 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9、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10、健康教育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

11、新生儿出院(一周)后,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 12、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1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 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15、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 询指导和干预等。 16、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7、工作人员应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18、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19、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20、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21、正常人每天的标准食油量是(25)克,食盐量是(4—6)克。 2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有政府(购买)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的、全体居民均可(免费)享受的`服务。 23、某居民的腰围是2尺4寸,可换算成(80)厘米

卫生法律法规

1、卫生法的适用特点说法错误的是() 具有程序性 生法适用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其权威性 卫生法的适用是有关机关及授权组织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具有国家强制性 2、卫生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 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的原则 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 以上都是 3、卫生法的时间效力指的是() 卫生法对哪些人具有拘束力 卫生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适用卫生法律规范的问题 卫生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卫生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在卫生法规、规章中没有规定其生效时间,但实践中均以该法公布的时间为其生效的时间 4、下列卫生法的适用规则说法错误的是()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同位阶的卫生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新法优于旧法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卫生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卫生法反映无产阶级的意志 卫生政策是卫生立法的政策依据 卫生法的制定是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和卫生守法的前提和基础 6、卫生法制定的依据,以下哪项不正确() 宪法是卫生立法的法律依据 保护人体健康是卫生立法的思想依据 社会经济条件是卫生立法的社会依据 医药卫生科学是卫生立法的自然科学依据 7、以下不是卫生法遵守的主体的是() 一切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全体中国公民 中国领域内活动的国际组织 外国公民 8、卫生法的制定具有的特点是() 权威性 职权性 程序性、综合性 以上都是 1、导致三人以上损害结果的事故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小时 12小时

24小时 72小时 2、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保管: 患者本人及家属 医疗机构 医疗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法院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适用范围除外: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违反诊疗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4、住院病历中的检查化验单应在出具后多长时间内归入病历: 6小时 12小时 24小时 48小时 5、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 陪护费 以上均是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医疗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 (六)惩罚性规定

解读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修修订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在各项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本次修订《规范》,采纳了地方提出的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服务规范内容更符合基层实际,并注重与近年来相关行业组织和部门陆续制(修)订的有关行业标准、技术指南或工作规范保持一致。考虑到各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版《规范》在相关内容表述中就健康卡、电子病历等信息化载体作了相应衔接和体现。同时,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重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新版《规范》要求各地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积极采取签约的方式为居民提供服务。 据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于2009年启动实施,最初包括9类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为15元。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服务,原卫生部制订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稳步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修订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制订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第三版)试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试题 (满分100分)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10题,20空,每空1分,共20分) 1、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2、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3、我们国家推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连续性服务过程。 4、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出院后7 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4、孕期五次访视的时限分别是孕13周前、孕16-20周、孕21-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 6、每年进行 1 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7、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8、工作人员应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 分钟。 9、对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 4 次,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10、正常人每天的标准食油量是25 克,食盐量是4-6 克。 二、单选题(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 B ) A、辖区内60岁以上的常住居民 B、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 C、辖区内5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 D、户籍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制位数是( D ) A、10 B、15 C、16 D、17 E、18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包括( D ) A、死亡或迁出或信息错误 B、死亡、迁出或拒访 C、死亡或信息错误 D、死亡、迁出或失访 E、迁出或信息错误 4、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关于健康指导,以下不正确的是( A ) A、对确诊的慢阻肺患者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B、对确诊的冠心病患者及时治疗或转诊 C、对高血压高危人群定期检查血压 D、进行认知和情感的健康教育 E、告知评价结果 5、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每年为辖区常住居民免费测量血压的对象是( C ) A、15岁及以上 B、18岁及以上 C、35岁及以上 D、65岁及以上 E、辖区所有居民 6、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健康体检表中“住院情况”询问的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自2009年起实施,免费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如下12项卫生服务: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健康教育服务; 3、预防接种服务;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7、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2)2型糖尿现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 9、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是什么?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

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实施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各级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所等专业机构提供技术培训与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通过团医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 四、服务的对象及重点人群包括哪些?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0-6岁儿童、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五、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哪些具体的实惠? 可免费享受:建立和使用健康档案、获得健康教育信息、接种相关疫苗、儿童与孕产妇年度体检与健康指导、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年度体检和每年至少以上4次随访服务、传染病防治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六、居民如何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居民根据所在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安排, 积极配合,即可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参 与方法:一是接受上述机构人员上门登记建档;二是参与 上述机构建档;三是直接到上述机构要求建档等。

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相关法律9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职业病防治法 法规、条例及细则120种 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心报告管理办法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地方卫视标准工作管理规范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中外合资、合资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职业注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传承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卫生部关于印发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暂行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四川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妇幼卫生工作条例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气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气功知识与技能考试暂行办法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血液领域犯罪的规定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 血战管理办法 四川省储血点管理办法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管理办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采供血机构执业验收程序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加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结合我站实际制定如下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规范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危害健康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及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立及重新核实居民健康档案 、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及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建立以及重新核实健康档案。 、建档内容要完整,信息要连续。一份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个人健康体检(按国家要求对居民首次建档时要填写健康体检表,对个人要进行基本的体格检查)、如果是~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还要包括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的建立首先建立在个人健康的基线资料上,追踪更新动态变化的资料,以便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 、本站要求月份之前新建和核实档案全部完成,月份电子档案全部录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健康档案的合格率达到≥。 三、健康教育 (一)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对每次开展完成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二)健康教育内容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项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三项内容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表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进行指导,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心理健康疏导等。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及时报告。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标语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标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标语 1、预约健康让未来少些遗憾。 2、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5、老弱妇孺皆受益,又防又治社区医。 6、重视预防: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7、家门口的贴心医护,社区里的健康卫士。 8、让百姓公平享有公共卫生的“阳光”远离疾病。 9、用心服务,让爱导航,科学高效,保障健康。 10、防患未然,愿人人健康;雪中送炭,祝家家平安。 11、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家家受益。 13、用心服务,有爱相助,公共卫生铸就健康路。 15、送健康到家,结关爱奇葩。 16、公共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17、公共卫生服务时时处处,保障健康惠及家家户户。 18、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爱里。 19、公共卫生以人为本,关爱健康以情感人。 20、公共卫生齐参与,健康生活共受益。 21、关爱无处不在,健康实实在在。 22、社区和百姓两相连,卫生与健康一线牵。

23、贴心暖心与民心真情相映,便民惠民与人民健康相随。 24、让人人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阳光。 25、树公共卫生爱心、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理念,创居民就医暖心、舒心、放心、欢心的医疗氛围。 26、均等化服务有情有义,健康生活无忧无虑。 27、面向社区、面向居民、面向家庭;关爱生命、关爱健康、关 爱百姓。 28、卫生与社区时时相伴,健康和百姓息息相关。 29、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 30、身边的医生,健康的`使者。 31、健康人生路,卫生永呵护。 32、老人、妇女、儿童、残障是我们的家人,宣传、预防、保健、医疗是我们的职守,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健康、幸福、欢乐、和谐是我们的追求。 1.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2.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美化环境。 3.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4.开展婚前检查,提高人口素质。 5.参加农医保,享受免费健康体检。 6.参加健康体检,爱护身体健康。 7.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完善健康管理系统。 8.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 9.走进社区,深入家庭,服务百姓,健康人生。 10.搞好爱国卫生,爱护自然环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11项。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2、服务内容:建立统1、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 二、健康教育 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2、服务内容:基于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预防接种 1、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为0-36月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随访服务时间分别在 3、6、8、12、18、2 4、30、36月龄时,共8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服务内容: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答案 1.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2.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单位应当 D A.无需补办卫生许可证 B.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C.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D.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补发"卫生许可证" 3.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哪个部门登记备案D D A.当地卫生部门 B.当地公安部门 C.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D.以上都需要 4.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职度是 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5.目前我国的卫生法律文件包括 D A.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法规 B.包括卫生部制定的规章 C.不包括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D.应包括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6.《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必须迅速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其时间规定为 D A.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B.最迟不得超过8小时 C.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D.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7.有关食品错误的是 C A.一些药食同源的物品属于食品 B.食品也包括半成品 C.食品原料不属于食品 D.食品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8.职业病防治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C A.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B.应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C.应依法参加商业保险

D.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9.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卫生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书后,多长时间必须作出复议决定 C A.半个月内 B.1个月内 C.2个月内 D.3个月内 10.下列哪项说明不得出现在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 D A.适应证 B.疗效 C.医疗术语 D.以上都是 11.某县妇幼保健站组织医疗队下乡为孕妇、产妇做健康方面检查。检查的以下主要内容中属于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是 C A.为胎儿生长发育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B.为新生儿生长发育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C.为产妇提供心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D.对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12.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必须配备 D A.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 B.管理制度 C.检验仪器 D.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13.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 D A.病房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B.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C.科室全体医师讨论通过后实施 D.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 1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下列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D A.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5.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A A.审核 B.认可 C.许可 D.确认 16.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是 A A.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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