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制度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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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制度(课堂PPT)

海关行政处罚制度(课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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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关行政处罚的形式及具体内容
海关行政处罚的形式 1、警告 2、罚款 3、专门用于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违法所得 4、撤销报关等企业的注册登记,暂停从事有关业务 5、取缔未经注册登记和未取得报关业务的企业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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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1、一般规定
(1)案件移交 海关发现的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刑事侦查部门处理的违法行 为,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刑事侦查部门处理。
①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 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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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②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 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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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1)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的含义: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违反了《海关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 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并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走私 行为。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所列行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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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5、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1)简单案件的含义
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对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 统计业务中发现违法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 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案件。
(2)简单案件程序的适用:①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 项规定进行处理的;② 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三条规 定进行处理;③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携带货币进出境,金额折合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 ; ④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价值在人民币20万以下,物品价值在人民币5万元 以下的。 的

行政处罚法培训ppt课件

行政处罚法培训ppt课件
社会秩序。
行政处罚的原则
依据法定: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处罚法定原则 主体法定 职权法定 程序法定 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 同等情况,同等处罚;不同情况,不同处罚; 程序必须公正 公开 依据公开、主体身份公开、决定过程要公开 公开、听政公开 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种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轻重程度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减免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上缴国库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
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 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么功 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 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了解) --与刑罚
•制裁性质,适用的违法行为,惩罚程度及适用程序,制裁 机关,处罚形式
--与处分
•制裁对象,制裁性质,制裁原则,惩罚范围与程度,形式, 救济途径
制定《行政处罚法》的目的
“两保障”:
1、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适用条件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程序 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公开 听证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 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 签字或者盖章

海关基础法律法规培训PPT(共71页)

海关基础法律法规培训PPT(共71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 关税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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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一)海关的性质 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
(二)海关的任务 监管、征税、查私 、统计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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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管理体制
对政府来说,只要法律没有明确授权你的 事,你都不能做,做了都是非法的。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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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共三部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 1951年4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001年1月1日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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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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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物品的区别
(1)无论数量多少,有证据证明用于贸易的, 可按货物认定。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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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权力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 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 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 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 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 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 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 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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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权力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 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 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 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 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 理。

常见违规行为及其处罚PPT课件

常见违规行为及其处罚PPT课件

08.11.2020
3
办好海关业务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系
▪ 提高通关效率,缩减通关成本; ▪ 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财务效率; ▪ 避免法律责任,谢绝违法成本; ▪ 善用海关政策,节约企业支出。
08.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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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环节企业的法定义务
▪ 如实申报,真实提交各种法定单证和 文体;
▪ 缴纳包括关税、增值税和反倾销税等 各种进出口环节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8.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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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规行为及其处罚 (二)案例
2009年5月22日、7月23日和10月15日间,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 分三次向海关申报进口旧电脑横编针织机27台。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 总局2008年第5号令及2008年第37号联合公告,旧电脑横编针织机属于《进口许可 证管理货物目录》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企业在申报货物进口时应提供限制进口许可 证。该司2009年进口上述三票货物时,均未提供进口许可证,且货物已放行。2010 年4月,该司向东渡海关补充提供上述三票货物的进口许可证。经查,涉案货物原 属自动进口许可证,当事人仅通过网络向机电办办理申领手续,无需办理书面审批, 故当事人在货物进口前仍沿用一贯做法电子申请,但机电办在系统中回复,要求当 事人提供书面文件办理审批手续,当事人此时应知涉案货物可能涉及许可证管理, 但因时间急迫,遂直接报关,故本案终认定当事人存在过错,从轻科处罚款6万元。
08.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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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规行为及处罚 (三)
影响国家出口 退税管理
影响国家 外汇管理
影响统计
申报不实
影响国家税 款征收
影响海关 监管秩序
影响国家许可 证管理
08.11.2020

海关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海关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海关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海关缉私的任务:充分利用和正确行使刑事行政两种执法手段,按照刑事执法行政执法两种不同权利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打击制止和防范走私犯罪行为和违反海关法的行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维护进出口正常经济秩序。

走私罪分别有12个罪名:1、走私武器弹药罪2、走私核材料罪3、走私假币罪4、走私文物罪5、走私贵重金属罪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8、走私淫秽物品罪9、走私废物罪1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1、走私毒品罪12、走私制毒物品罪案件管辖权:职能管辖范围有1、依法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发生的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依法管辖在海关监管区内发生的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

在海关监管区外发生的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有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一、缉私行政执法的实体法规定(一)缉私体制与缉私执法主体缉私体制:“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缉私执法主体分为两种:刑事案件——国家在海关总署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盖缉私局章)行政案件——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移送海关依法处理。

(盖海关章)(二)走私行为与违规行为1、定义及分类定义: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

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走私行为。

(1、主体2、主观3、客体4、客观)分类:1、绕关走私: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依法应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出境的2、通关走私3、擅自内销走私4、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其他方式按走私行为论处:1、非法收购私货2、海上无合法证明走私(统称准走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违规行为:(13种)1、进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2、无证到货3、进出口货物、物品申报不实(注意与伪报的区别)4、一般进出口货物违规5、进出境物品未申报6、禁止进出境品未申报7、运输工具违规8、中断监管程序9、伪造海关单证10、侵犯知识产权(后三种没抄到,老师说了解一下就可以了)走私与违规的异同点相同点:1、都违反海关法2、都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不同点:1、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不同2、侵犯客体的具体内容有所区别3、危害程序和处罚的轻重不同(三)走私与违规的处罚一、行政处罚的原则:1、公正公开原则;一事不二罚(听证)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处罚无效)3、处罚相当(设定与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5、行政拘留6、法律规定的其他缉私程序一、案件调查1、立案及立案条件立案条件1、认为有走私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对案件拥有管辖权立案标准2、调查取证及调查权的行使调查取证的原则1、全面客观公正及时2、排除嫌疑原则3、穷尽可能原则、禁止取证原则4、监督制约原则5、合法原则调查权及行使1检查权: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在隐蔽的场所或非检查人员的视线之外两名以上2查验权:3扣留:有走私嫌疑的;违法海关法或其他法律;不得超过一年,最多可延长一年查问:走私行为当事人询问:证人讯问:走私犯罪嫌疑人证据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的要点•行政处罚的特殊情况•行政处罚的监督•行政处罚的案例分析01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具有惩戒性、制裁性、具体性、限制性等特点。

行政处罚的定义行政处罚的特点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惩戒,目的在于使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并教育当事人不再犯。

惩戒性制裁性具体性限制性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是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一种表现。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有明确的被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是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

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性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开性原则行政处罚应当注重对当事人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02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注明情况。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予以配合。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新版行政处罚的实施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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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 《行政处罚法》总则
• 第30条:查明事实 • 第31条: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权利(法律未要求告知处罚内容) (注意: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要当场告知事实、理由与
依据,但国家局新设计的扣押文书无当场告知文书)
• 第32条:1、充分听取陈述和申辩
2、复核 复核的方式:⑴实质性 ⑵形式性
行政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以外的行政处罚 3、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设定警告、一定数量处罚的行政处罚。
精选
8
• (二)正确适用法律依据
1、适用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 2、准确恰当的适用法律依据 3、全面充分的适用法律依据
精选
精选
10
(一)简易程序
• 1、适用条件(33条)
⑴违法事实确凿 ⑵有法律依据 ⑶适用比较轻微的处罚
• 2、适用规则
⑴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身 份证件(唯一方式) ⑵口头告知 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 ⑷制作决定书 ⑸当场送达 ⑹备案
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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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程序
• 程序规则
1、受理 2、调查取证:①表明身份;②执法人员二人以
行政处罚的实施
精选
1
紧紧围绕“目标”开展工作
执法人员办案的目标---“铁案”
精选
2
当事人的救济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信访、申诉等
精选
3
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三)项
•1.事实与证据 •2.依据 •3.程序 •4.权限 •5.裁量
精选

第八章海关行政处罚和行政争议

第八章海关行政处罚和行政争议

5、走私货物、物品无法没收 时,追缴走私货物、物品等 值价款。共同走私的,根据 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处罚。 知情不报为走私人提供方便 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 所得2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 得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6、为走私准备工具、制造条 件的,比照上述规定从轻处 罚。走私情节轻微、当事人 主动交代或检举立功,可从 轻或免于处罚。
第一节 违规行为及法 律责任
一、违规行为的定义
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 货物的收发货人及进出境物 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在运 输工具、货物和物品进出境 时不履行法定义务,但不构 成走私的行为。
二、违反海关规定的行 为
(1)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中 的违规行为:不能交验许可证 件、申报项目不实、对海关 监管货物擅自处置、不提供 委托单位的真实情况及在海 关监管区以外擅自存放海关 监管货物等。
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 藏匿、伪造、瞒报、伪报或 其他手法逃避海关监管,运 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 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 口或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 物、物品进出境的。
3、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 格偷逃关税的。
4、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 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 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进 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
(4)保税企业违规行为:拖 欠或不履行纳税义务、无正 当理由损坏或丢失监管货物 等。
(5)运输工具违规行为:从 非设立海关地点进出境、未 经海关同意擅自驶离停靠地 点、未向海关交验单证或单 证不真实等。
(6)物品进出境的违规:超 过自用合理数量未向海关申 报等。
(7)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违 规:未按规定向海关申报知 识产权状况等。
2、在内海、领海(包括内河 的入海口水域)运输、收购、 贩卖国家禁止、限制或应税 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 没有合法证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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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1)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的含义: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违反了《海关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 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并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走私 行为。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所列行为包括:
3、行政处罚的决定
(四)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4、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执行
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向海关提出申请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海 关受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决定。执行完毕的 期限自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不得超过180日。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主要措施: ①每日按照罚款数额 的3%加处罚款 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们法院提取诉 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 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事先通知当事人) ③海关可以制作阻止出境协助函, 通知出境机关阻止当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境。 (2)中止执行 (3)恢复 执行 (4)终结执行
货物、物品,或者是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交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的保 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 工具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2)按走私行为论处的行为 ①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 ②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 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 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3)以走私的共同当事人论处的行为 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 证的,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走私货物、物品的提取、发运、运 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的共同当事人论处。
①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 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②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 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③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 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④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 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⑤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 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⑥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含义及范围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是指海关管理相对人在从事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
进出境活动或从事海关监管货物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活动 中,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未构成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与违规行为区别 • 主观故意不同 • 客观行为不同 • 形我危害结果不同
海关行政处罚的性质 海关行政处罚作为一种行政制裁行为。
海关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公正公开原则 2、法定原则 3、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救济原则 救济手段包括:行政申诉、行政 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1
海关行政处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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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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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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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的构成特征 ① 违反的法律。走私行为违反的是《海关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② 走私的目的。走私行为的目的是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出境的禁止性
或者限制性管理 ③ 走私的行为特征。走私的行为特征是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
进出境,或者擅自在境内销售等。 ④ 走私的对象。走私的对象是国家禁止、限制进户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
(2)双人办案 调查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3)回避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者 其近亲属与 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时人有其他关系,可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四)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2、案件调查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中止和终结 (4)案件审查 (5)告知、复核和听证
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
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 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海关实施行政处罚权限的划分和分工。根据《海关行政处 罚实施条例》,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主要是:
1、由发现违规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 2、两个以上海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3、管辖不明确的案件,由有关海关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的,报请 共同上级海关指定管辖。 4、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由海关总署指定管辖。
海关行政处罚制度
目录Leabharlann 1 2海关行政处罚概述 海关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内容
海关行政处罚概述
海关行政处罚的含义
指海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 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 的行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三)海关行政处罚的形式及具体内容
海关行政处罚的形式 1、警告 2、罚款 3、专门用于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违法所得 4、撤销报关等企业的注册登记,暂停从事有关业务 5、取缔未经注册登记和未取得报关业务的企业有关活动
(四)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
1、一般规定
(1)案件移交 海关发现的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刑事侦查部门处理的违法行 为,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刑事侦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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