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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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是危险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以下是一份针对矿山类单位的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的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制度:1.完成生产任务并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优秀个人和团队,可以获得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设定的奖金及荣誉称号。

2.对于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或紧急事件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公开表彰。

3.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提供培训补贴。

4.建立安全生产示范车间或区域,对示范单位进行奖励,以激励其他单位进行学习。

二、罚款制度:1.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事件的,依法依规进行罚款,并支付相应赔偿。

2.对于多次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团队,适用相应的罚款并进行记录,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2.对于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3.对于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4.事故发生后,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督促机制:1.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室,制定监督计划,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落实安全措施。

2.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由专门的巡查人员定期检查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建立内部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对属实的举报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五、宣传教育:1.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增强自救互救意识。

3.制作安全生产宣传资料,通过宣传栏、通知公告、员工手册等渠道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

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是矿企中的重要管理层级,他们负责管理和领导矿山的各项工作,并对矿山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为了加强对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责任追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从安全责任的界定、责任追究的程序、追究的方式、追究的结果等方面,对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责任的界定分管矿长、总工程师作为矿山中的管理者,其安全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组织责任: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划定责任范围,确保矿山各项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制定和组织实施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矿山各项工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事故预防责任: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应急管理责任: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事故调查:一旦发生事故,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责任认定: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责任,并将责任归属到相应的管理层级。

3.听证程序:在责任认定之后,对分管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将听证过程记录下来。

4.责任追究结果:根据事故调查和听证的结果,确定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2篇)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2篇)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一、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单位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单位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单位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单位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三、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四、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五、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引言矿山生产安全事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矿山生产的首要任务,不容侥幸,不得推诿。

2. 限制权力原则:矿长、总工程师拥有相应的权力,但在享受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依法行政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 惩罚与奖励并重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犯罪行为、事故隐患等失职失责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罚;对安全工作发现问题、主动纠正问题、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等予以奖励。

5. 追究个人责任原则:矿长、总工程师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生产安全行为要承担主体责任。

三、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 安全目标和责任制: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员工。

2. 安全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矿山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确保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安全生产组织:负责组织矿山生产安全工作,配备所需的专业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

4. 事故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和参与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 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6. 安全生产监督:监督落实矿山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设备运行正常,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7. 安全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援,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8. 安全知识普及: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四、责任追究机制1. 追究责任的时机:责任追究要果断、及时,有违章作恶、安全管理失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下,要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2. 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严重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前言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提高责任意识,保障全员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规范矿山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生产的员工,包括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奖惩原则凡是防止事故发生,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消除的,或在生产、作业环节中发扬优秀品质,提高作业效率的员工,应及时获得有形或无形的奖励。

凡是在生产、作业环节中操作不当或失职,导致事故发生,或以非法手段增加业务量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评选奖项评选奖项分为劳动红旗、先进工作者等奖励;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则有降职、停职、开除等惩罚措施。

第二章矿奖第五条矿奖设置各党组织或企业应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生产需求,根据《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确立矿奖项目,制定奖励办法和评奖标准,设置明确的奖项。

第六条矿奖标准评选矿奖的标准如下:1.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的标准,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从外部提高市场客户满意度。

3.带领先锋队伍,工作绩效突出。

第七条矿奖评选方式评选矿奖的方式如下:1.对过去一年中获得劳动红旗和先进工作者的人员进行表彰激励。

2.在每月的工作总结提名和评选表扬。

3.公司或党组织组织评选颁奖。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惩罚原则违反矿山安全规程产生风险或事故的,一般按照惩罚主任负责的原则,由本人承担失职责任;同事共同处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纪律处置和法律追究。

第九条惩罚方式具体惩罚内容及处理方式,企业或党组织应提前公告,明确各种惩罚措施的实施标准、程序和方式,并在落实前进行相关公示。

第十条纪律处分1.简记:口头通报、批评、警告。

2.记过:警告、严重警告等。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长和总工程师在矿山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担当和经营管理能力,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二条矿长是矿山全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的安全工作,是全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指挥,对矿山的生产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条总工程师是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矿山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章职责原则第四条矿长和总工程师承担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应当明确安全生产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指定具体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做好矿山安全生产记录,保留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监督。

第五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第十二条矿长和总工程师对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矿长和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抢险救助,并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经调查确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是由矿长和总工程师管理不善造成的,矿长和总工程师将承担刑事责任,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

第六章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投入工作的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晋升职称等。

第十六条对于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善、工作失职等行为的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责令改正、降低职务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1. 引言矿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是矿山管理工作的核心。

为了有效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实,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我们制定了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矿长和总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并规定了追究责任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安全责任范围2.1 矿长责任矿长是公司对外负责的主要领导,对矿山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审定并下达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 协调各部门、各岗位间的相互协作,保障矿山的整体安全工作;- 确保矿山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组织并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处置;-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审核并落实安全投入,并监督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2 总工程师责任总工程师是矿山技术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矿山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矿山的安全设备和设施齐全有效,并监督其运行和维护;- 负责矿山的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并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养;- 参与矿山安全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工作。

3. 安全责任的追究3.1 追究原则根据矿山的安全特点和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明确如下责任追究原则:- 追究实施人对直接责任者的领导责任;- 追究直接责任者对执行者的指导和监督责任;- 追究执行者对执行过程的执行责任。

3.2 追究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调查组将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及责任程度等;-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书面通知,责任人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诉;-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停职、解聘等。

4. 安全责任的执行与监督4.1 执行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培训和教育,确保矿长、总工程师深刻理解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和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 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指标,确保矿长、总工程师履行安全责任;-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对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6篇)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6篇)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一、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单位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单位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单位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单位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三、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四、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五、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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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程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引言
矿山工程公司作为承载着矿产资源开发任务的重要单位,
其工作过失可能给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矿山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山工程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包括责任追究的范围、流程和具体措施等。

责任追究的范围
矿山工程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矿山工程公司的核心责任之一。

当发生事故时,应对因违规操作、设备故障、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工作过失进行责任追究。

具体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相关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监管机构等。

环境保护
矿山工程涉及土壤、水源和大气等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如果发生因违规排放、未经处理的废弃物排放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作过失情况,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偷漏税
矿山工程公司应依法履行税收义务,如经发现有故意偷漏
税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税务责任。

责任追究的流程
为了保证责任追究的公正和透明,矿山工程公司应设立专
门的责任追究机构,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事故调查
当发生工作过失事故时,矿山工程公司应立即启动事故调
查工作。

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和相关证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应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责任认定
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矿山工程公司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
故中的责任人进行认定。

认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并充分听取相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确保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追究措施
对被认定的责任人,矿山工程公司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
和责任人的过失程度,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责任人的工作岗位调整、处分或解雇等人事措施;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将相关责任人列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在矿山行业的从业活动等。

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
为了加强对矿山工程公司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应采取以
下具体措施:
建立监管机制
加强对矿山工程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确保对工作过失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监管机制应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监察举报等方式,以减少工作过失的发生。

加强培训和教育
矿山工程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
全意识、环保意识和税法意识。

通过定期培训和教育活动,帮助员工提升工作技能,减少工作过失的发生。

激励和奖惩并举
矿山工程公司应建立激励与奖惩相结合的机制,对无工作
过失记录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的机会,对有工作过失行为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健全法律法规
政府应加强对矿山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矿山工程相
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

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责任追究的有效进行。

总结
矿山工程公司作为矿产资源的重要开发单位,必须承担起
工作过失造成的责任。

建立健全的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对于保障矿山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责任范围、建立责任追究流程和采取具体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工作过失的发生,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矿山工程公司及相关方应共同努力,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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