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违规和工作过失追究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人员违规和工作过失追究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加强执行力,特制定本规定。

2 部门职责

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子公司工作职责的履行,发现本部门、子公司违规或工作过失的立即上报。

人事部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负责对部门、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规及工作过失提出处罚或处理意见。

3 管理程序

3.1 履职要求及责任追究处理

3.1.1 对履行职责的要求和失职责任的追究

3.1.1.1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纪违规的管理人员提出处罚或处理意见。

3.1.1.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承担所负责部门或工作的管理责任,领导、组织、指挥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未认真组织所属员工履行本部门、子公司职责,未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和主要工作目标的,除按照经营管理责任书进行相应的处罚外,情况严重的直接给予降职、免职或辞退处理。

3.1.1.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承担岗位职责所赋予的责任,做好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公司对各级管理者进行月度考核,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因个人原因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视情予以处理。

3.1.1.4 公司各级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正确行使岗位权限,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工作事项。凡对未能正确行使权限,给公司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予以处理。

3.1.2 对预先管理的要求和过失责任的追究

3.1.2.1 管理者对所负责的工作,必须进行预先管理,对年度、月度、每周工作和重要的工作事项须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要有预案措施,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

3.1.2.2 管理者对主管工作不能主动组织、协调开展和制定预先方案,对职权范

围内可决策事项不决策,导致工作失误或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两次以内给予告诫,第三次再发生的视情节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3.1.3 对工作执行力的要求和执行不力责任的追究

3.1.3.1 管理者对公司决策的工作或上级的工作指令,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完成的工作要及时反馈汇报;对已执行但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并提出完成工作的建议执行方案。

3.1.3.2 口头上答应而在行动上并未执行的,出现一次给予告诫,两次以上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对拒不执行的,给予撤职或辞退。

3.1.4 对员工动态管理的要求和执行不严责任的追究

3.1.

4.1 管理人员要对动态管理对象的工作表现、能力、品行、性格、思想情绪、诉求,对企业的信任度、忠诚度、发展潜力以及家庭基本情况等进行跟踪了解和沟通,按照公司规定完成跟踪信息反馈;并根据员工的表现,提出培养或任用建议;对员工的困难,提出解决的意见。

3.1.

4.2 管理者对员工的动态管理,不能提出实质性事例反映其工作表现的,或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跟踪信息反馈的,给予批评教育和限期改正;对员工动态管理根本不做并拒不改正的,给予免职。

3.1.5 对工作主动性的要求和主动性差的追究

3.1.5.1 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或协调的工作事项,要主动开展工作,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对其他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要主动予以协助配合和支持。3.1.5.2 管理人员主动性较差、工作配合或协调不好而影响到生产经营工作运行或公司效益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给予降职、免职、辞退处理。

3.1.6 对严格管理的要求和管理松懈责任的追究

3.1.6.1 管理者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果断制止、批评、教育和按章处罚;对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和严重违纪的人员给予立即辞退。

3.1.6.2 管理者对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明显问题,不解决或该处理的不处理,听之任之,不敢得罪人的,两次以内给予指出和限期改正,再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3.1.7 对内幕信息保密的要求和泄密责任的追究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掌握、知悉的公司内幕信息、敏感信息,在公司规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向任何人员和其他组织泄漏。凡泄漏公司内幕信息和敏感信息,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或不利公众影响的,据情给予从严处罚、免职或辞退处理。

3.1.8 对公司高管及内幕信息知悉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责任的追究

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内幕信息知悉人员必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限制规定和要求,不得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凡因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查处或被公司查出的,据情给予从严处罚或辞退处理。

3.2 追究处理程序

3.2.1 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室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过失和违纪违规提出处罚或处理意见,并填写《工作责任过失处理审批表》。

3.2.2 管理人员工作责任过失的处罚、处理,按人事任免权限审核审批。

3.2.3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或未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的情况,必须向责任人的主管领导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责任人的主管领导必须作出处理决定。

3.2.4 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须追究责任给予处罚的,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涉及董事会聘任人员的,由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

3.2.5 《工作责任过失处理审批表》经审批后,人事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

4 附则

4.1 本规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4.2 本规定自总裁批准后实施。

5 附件

5.1 流程图:略

5.2 表单:《工作责任过失处理审批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