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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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取向摘要:经济法上的社会本位,就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本位思想,而经济法的本质就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整体经济生活的介入,以消除自由放任和极端个人权利本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

因此,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即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目标,具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

现代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

一、确立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产生的,同时,在解决政府失灵的过程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我们可以说经济法存在的独特价值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国家制定经济法最直接的目的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解决两个失灵是经济法的宗旨所在,也是社会本位原则的宗旨所在。

经济法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法律。

市场主体是自利型的,它不会主动追求公共利益;市场本身又只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市场在运行过程中还会迷失方向;而国家则是各市场主体利益的代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己任,可以克服市场本身所带有的缺陷。

国家的这种特性是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可能有的。

市场失灵内在于市场机制,与市场机制共存亡。

所以,要让市场机制本身来对市场失灵加以克服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运用公权力以经济法的形式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针对不同缺陷采取相应具体制度加以矫正,以使市场获得最理想的资源配置效率,最终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

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从经济法的产生基础看其价值取向

从经济法的产生基础看其价值取向
经济基础——市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选择——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的必然产物 。 在 自由竞争的资本 主义 阶段 , 市场 经济 方兴未 艾 , 市 场这 只“ 无形之手 ” 在经济发 展 中充 分发 挥着调 节作 用, 市场经济规律在 自发地 配置社 会资 源 、 引导 着人 们以 自己的主观能动 性投 入市场 经济大 潮去创 造财 富, 整个社会经济保持着高速有序的发展状态。与此 相适应 , 当时政府 的职能被 限定 于保护 国家安 全 、 维 持公共秩序 等 方 面 , 于经 济生 活 的“ 处 守夜人 ” 的角 色 。时至 1 世纪末 2 9 0世纪初 , 主要 资本主 义国家先 后进入垄 断资本 主义 阶段。生产社 会化 与个人垄 断 之间的矛盾 日益 突出 , 会经济 矛盾激 化 , 社 自由放 任 的市场经济引发 了因个 体私 欲 的无 限膨 胀而导 致权 利滥用 、 贫富悬殊 、 济冠机频 繁 发生等 严重 的社 会 经 经 济问题 。此时 , 个社会 经济 秩序混 乱 、 济安全 整 经 无从保障 , 自由市场 机制 已经失 灵 , 市场 机制 的缺 陷 暴露无遗 , 已经无力解决上述社会经济问题。在这 其 种情况下 , 寻求市场之外 的力量—— 政府介入经济生 活, 干预经济发 展成为 必然 的选择 。德 国 、 国等不 美 得不改变对市场被动 的不干 预政 策 , 逐步 采用 “ 国家 干预”“ 、宏观调控” 等政策 , 加强政 府组 织和管理经 济 的职能。为此 ,80年美 国颁 布 了《 19 谢尔 曼反托 拉斯 法案》 19 ,86年 德 国制 定 了《 不 正 当竞 争 法》 11 反 ,99 年又颁布 了《 煤炭经济法 由此 , 府 以“ 政 有形之手 ” 直接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 , 以社会总代表的身份协调 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 的矛盾。 自此 , 经济法开始 成为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公平和公正:经济法强调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公正规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和经济不公的行为。

2. 利益最大化:经济法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 社会效益:经济法关注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包括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保障公众的利益和福祉。

4. 法治原则:经济法以法治为基础,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法律的统一和稳定。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之一,经济主体在法律框架下享有自由选择经营方式、自由竞争和自由收益的权利。

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经济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权益的重要原则,任何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都应受到平等对待,不得有任何歧视。

3.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强调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即在市场经济中,确保公共利益大于个体利益,保障
公共利益的实现。

4. 契约诚信原则:契约诚信原则强调合同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诚实守信,维护契约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社会责任原则:社会责任原则是经济法对市场主体的一种要求,强调市场主体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还要关注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向分析

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向分析

的效益 是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 向。另外法 律 经济 学的相关研究成果也为经济法 以效 益 为基本价值取 向提 供了理论支撑 ,经济
法律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基础就 是效益 。 3经济 法以效益 为价值取 向在经济法 学界具有很高的认同度。 目前我 国经济 法 学者们对于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 向取得 了
学派 的理论研 究表明经济增长与经济制度
分析
我 国经济 法学界 对于经济法价值取 向 问题 的讨论 和研 究由来已久 ,存在着多种
关于经济法 的价值定位和价值取 向的观点。
随 着经济法 适用环境 的变迁 ,其法律价值 观也应该得 到应 有的改变和更新 ,经济法
具 有密切 关系 ,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制度优
因此我 国市 场 经济 下经 济 法 中的局 部 效
率优 先 的价 值取 向应该 向整体 程 序公 平
方 向过渡 。
4 . 整体效益 。这种经济法价值取 向认
为市场经济价值规律 和价格 杠杆机 制下传
很 高的认同 ,在经济法所调整 的三个对 象 中 ,即国家和政府为一方主体 ,经济法 对
◆ 中图分类 号 :D9 2 2 文献 标识码 :A
价值取 向侧重才使得部 门法 的划分有 了依
内容 摘 要 :本 文 首 先 概 述 了 关 于经 济 法 价 值 取 向 的研 究 成 果 和 观 点 ,接 着 论 述 了 效 益 是 经 济 法基 本 价 值 取 向 这 个 观 点 ,认 为 效 益 是 经 济 法基 本 价 值 取 向 的 理 论 基 础 ,效 益 是 经 济 法 基 本
总体经济公平和经济效率作 为经济法 的中 心价值环节。 3整体 程序公 平 。 这种 经济 法价值取 向认 为在经济全 球化 背景下 , 经 济法 的程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首先,市场经济导向是经济法的最基本价值取向之一。

市场经济是指在市场价格机制
的调节下,自由竞争、自主决策的经济体系。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

因此,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是以市场经济为目标和导向。

经济法要承认市场经济体系
自身的价值,并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市场经济的优势。

例如,双边市场经济治理体系的建设
就是市场经济导向的体现之一。

其次,公平正义导向是经济法的另一个重要的基本价值取向。

公平正义是指在经济社
会发展过程中保持公正和尊重人的尊严。

在经济法领域,公平正义的重点是保障准入公平、市场公平以及资源分配的公平。

准入公平和市场公平是扩大市场竞争的基础,资源分配的
公平则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

因此,经济法必须确保在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公平
正义。

第三,效率导向是经济法另一个基本价值取向。

效率是指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经济法在规范经济活动时,不仅仅要注重社会公
共利益,还要注重经济效益。

效率的体现主要在于扩大经济市场的利益分配空间,鼓励经
济主体发挥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可持续发展导向是经济法的一个潜在基本价值取向。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
前需求的基础上,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权利。

在经济法法制建设中,应该注重
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包容发展。

论经济法的根本价值追求:社会效益

论经济法的根本价值追求:社会效益

目标是净效益的最大化 , 物质享有 和精神享受 的双重提高 。以 会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 , 它包括政治、 经济、 人文 、 生态环境等
经济利益为追求 的效率 只能是工具和手段 , 能成为 目标和 目 各个方面 , 不 经济只是社会 的一个方 面。由此我们可 以看出 , 于 关 的。效益是效率 的延续 和升华 , 由效益所体现 的对 全社会人们 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 说到底是在范 围上 的一个大小 的问题 。 经 生活水平 提高的价值 追求 正迎合 了我 国经济法 的历史 使命 和 济效率只是社会效 益 中的一个 方面 。此外 , 政治 、 人文 、 生态 环 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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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产物”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之法 , , 从其产生之 日起 清 。关于社会公共 利益是指“ 社会 中全体成员个人 利益 中的共 就决定了其必将 承担更加 广泛和深刻 的历史使命 , 而不能仅将 性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的范畴 决定在 ‘ 公共 ’ 而不 是 ‘ 社会 ’ 。 上
2o o 9年 ENTI T o AL CI S
De . 0 9 c, 0 2
( 1 期, 第 2 总第 12 ) 5期
【 法学与法制建设】
( o1, n rl . 2 N . Ge ea 1 ) 2 No 5
论经济法的根本价值追求 : 社会效益


关于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
市场 经济是 效率 经济 。经济 法作为 市场经 济体制 下 的产
问题。 国制度经济学教授康芒斯借助马克思 的工 时概念认 为 物 , 美 也应以效率作为其价值取向, 有学者据此认为应以经济效 “ 效率是使用价值的 出量对劳动工时的入量 的比例 。 由于效益 率作为经济法 的价值追求 ,经济效率 ( ” “ 经济效益 )包括劳动生 , 经营效率 、 资源利用 效率 、 利润 率等 等 ; 且 主要指社 并 在某种程度上也 是反映一种投入产 出关 系 , 经常和效率 纠结 产效率 、 且 经济法 的效 率虽然主要 和直接是指经 在一起 , 使人们对效率和效益 的使 用较为混乱 , 常因需而用 , 会总体经济效率 。此外 , 经 但它不仅指 经济量的增长 , 也应重 视经济的质 的提高 。 对两者 的具体含义也是较为模糊地代过 。 益 ,eecleu , 济效率 , 效 bnfi sl i ar t 还包括 如对环境 、 社会 公平正 bnf, eet i 根据《 现代汉语词典》 将其解 释为“ 效果 和利 益”在投入 经济 的质不局 限于经 济性指标 , 。 义和人 的思想精 神等方 面的影 响 , 者即人们所谓 同经济利益 后 产 出关 系中 , 益的投入关系和效率 的投入关系并无 二致 , 效 但 相对应的社会效益。 ”还有学者认为 “ 经济法 的效率 观是一种社 效益 中的“ 产出” 却不仅仅是 “ 使用价值 的 出量 ” 这样单纯 , 而是 会效率观。 社会效 率相对 于经济效率而言 , 内涵更加深刻和广 其 个更 为广 阔的概念 , 既包括具体 的 出量 , 也含 有一些 难 以精 泛。 效率确是通过成本—— 收益分析反映 出来的 , 而经济法 的效 确考虑 或计算 的因素 ,如 企业通过 生产销 售活 动获得 的知名 率观所追求的社会效率 ,在于它不是一般 而言 的经济成果 的最 度; 化工产在生产过程 中对环境 的污染等这些 因素应是作为效 大化 , 同时更是宏观 经济成果 、 长远经济利益 以及社会福 利、 人 益 的“ 产出” 的一个考虑 因素 。 效益是在现有 的制度条件下 , “ 在 文和 自然环境 、 的 自由和 自 人 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 化和发展 , 单位 时间内 , 其最 后实 际所得与实 际投入 之差 与实 际投 入之 微观和经济的成果只是社会效率的组成部 分之一 。”后一种认 比。f 益 所追 求的是实现的效果 , ” - 嗷 包括有形 和无 形。 经济法作 识从某种程度上来 说重合 于社 会效益 , 因为在倡导追求 经济成 为 以社会整体利益为追求 的社 会法 , 在实 际生 活中追求 的理想 果的 同时 , 追求 了社 会 、 态、 文等方面的综合发 展进步 。社 生 人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价值理念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各方的利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

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法治原则:依法治理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要求各种经济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

2. 公平原则:经济法追求公平正义,保障各方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机会和合理利益。

它要求不得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确保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3. 自由原则:经济法主张市场自由经济的发展,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和竞争自由。

它赋予各方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鼓励创新和创业。

4. 效率原则:经济法追求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和经济活动的最佳效益。

它倡导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通过竞争和自由贸易等手段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经济增长。

5. 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注重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强调一方的经济自由不得损害整体社会的利益。

例如,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都是经济法的重要领域。

6. 可预见性原则:经济法要求法律规则明确、稳定,以便各方能够预测和规划经济活动。

这样可以降低经济风险,增强市场信心和投资动力。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旨在实现社会公正、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同时强调法治原则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

经济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经济法的价值

浅谈经济法的价值

浅谈经济法的价值摘要:法的基本精神、法的指导思想以及法的立法宗旨即为法的理念;法作为客体、人作为主体,客体对主体即法对人的正确引导即为法的价值。

作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经济法的理念及其价值范畴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是形成科学的、系统的经济法理论的基础。

文中对经济法的价值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市场规制1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在经济法学领域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一直是热点问题,从研究成果看学者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一般有一元论、二元论及多元论。

这些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反映了经济法的一些价值属性,但总体来看尚不全面。

在社会价值系统中法律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子系统,包括自由、平等、公平、安全、秩序等。

不同的法律部门其在对象、方法以及功能方面的差异,使其在价值取向上有所侧重。

经济法显然也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价值目标。

在法学领域,法的价值这一概念主要涵盖三种内涵,即目标性价值、形式价值和评价标准,借助这一分类,经济法的目标价值可分成目的性和工具性价值。

其中前者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经济法在社会目的及理想方面的追求,那么后者就是经济法具备的基本属性,用于实现其目的性价值。

由此可知经济法的价值是一个有机系统,具备多层次的价值构成。

2经济法的价值体现2.1国家宏观调控中经济法价值的体现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活动的最为主要的法律部门,同时经济法受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密切,所以说经济法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经济和法律的双重问题,竟而经济法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追求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效益作为西方经济学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所以具有浓厚的资本主义色彩,同时包含着许多资本主义经济学家难以解决的问题。

在资本主义国家法学家们也承认用“效率”来表示使价值的最大化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法作为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应以弘扬公平、正义准则,所以经济法作为法的一部分也应当体现公平、正义无可厚非。

而决大多数经济法学者也认为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原则应当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甚至有一些学者还认为这公平与效率同意原则应当是经济法的最为核心原则,笔者也同意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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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经济法作为法律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的是调节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一致,旨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
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护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之一,
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要素。

经济法通过禁止垄断行为、限制垄断权力,维护市场参与者
的平等地位,打破垄断,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只有在公平的竞争条件下,企业才能根据
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来进行生产、销售和创新,推动经济的长期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体制,但自由并
不等于无序。

经济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失灵的情况发生。

只有在有序的市场秩序下,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
益才能得到保障,市场才能有效分配资源,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旨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激发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合同秩序等方式,经济法为
经济主体提供了稳定和可预见的经济法律环境,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培育
企业家精神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仅追求个体经济利
益的实现,还应当追求一种内外部效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
规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保障
社会的公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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