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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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标准

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标准

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标准公民道德素养●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说明:1、主要以个人荣誉为主,不含集体荣誉,如文明班级。

2、表彰部门一般应为党团组织、政府部门(如团市委、环保局等)。

3、学校不能为增加优秀比例而突击大表彰,一则学生互评不一定认,二则对学生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对日常管理极为不利.交流与合作●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2)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

说明:1、集体活动包括体育节、艺术节等学校安排的活动,也包括学生社团自发组织的活动,主要看学生的沟通与组织能力.2、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本身不能作为标准。

3、善于倾听同表达能力强同样重要。

4、不能只拿教师眼光看,多数学生认可是关键。

学习态度与能力●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显著,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展评中获奖;(3)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科竞赛并获市级三等奖以上。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邯教〔2018〕812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邯教〔2018〕8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办〔2018〕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和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对照本标准对建成学校查漏补缺,尽快达到标准要求,新建普通高中要按照不低于本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同时在落实本标准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高中教育处,便于我们及时收集情况向省教育厅反馈。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10月8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办〔2018〕80 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为更好适应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满足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更加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

各普通高中建成学校要对照本标准查漏补缺,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各地新建普通高中要按照不低于本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雄安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按国家专门要求执行。

各地在落实本标准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河北省教育厅2018 年9月6日附件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普通高中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学校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更是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普通高中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以及生源结构,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不能穿过校区。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当设立交通安全标识。

学校周边环境应当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的设置应当避开化工厂、烟花爆竹厂、气源调压站、高压变电所、加油站、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及公安看守所、消防站等场所。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台球室、网吧、按摩房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出的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第六条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协调,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当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同时也应当适应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地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地校园.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初中不低于㎡;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初中不低于㎡.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满足教育教学活动地基本要求,体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不得铺设过境天然气、石油等易燃、易爆、易污染管道.不得设置无线电发射、转播等各类易遭雷击地铁塔等有碍于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地设施.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地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地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地规定.校园周边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教学区地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地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减速设施.第五条农村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人;城区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人.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六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地校舍、场地、音乐、美术、体育、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一)校舍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近期指标为:小学不低于㎡,初级中学不低于㎡;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初级中学不低于㎡.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按住校生计算),小学不低于㎡,初级中学不低于㎡.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每个教学班必须有普通教室间.学校有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馆)(包括藏书室、阅览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电子音像室、广播室、团(队)活动室、卫生室(心理辅导室)、综合档案室等.平行教学班和学生数较多地初级中学,应适当增设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其中班以上初级中学按每年级增加个平行班须增设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间,多媒体教室和语言实验室也应适当增加.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校类型、规模,设置满足实验教学要求地实验室.小学须设有科学实验室或探究室(包括实验员室、准备室、仪器室、药品室等),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初级中学须设有理、化、生实验室或探究室,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实验室地功能、面积、间数、环境要求等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地标准和要求.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办公用房:学校设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会议接待室等.生活服务用房:学校须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地厕所.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地食堂、浴室、学生宿舍、教职工休息室.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器材生均运动场地面积,小学每生不低于㎡,初中不低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初中不低于㎡.生均绿化面积,小学每生不低于㎡,初中每生不低于㎡.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小学班以下须设组米或组米直道或环形田径场一个.小学班以上、初中班以下须设组米直道田径场一个或者米环形田径场一个.初中个班以上设米环形田径场一个.小学和初级中学须按每个班设置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中心城区学校确无条件地,至少须按有关标准设置篮球场两个及直道田径场一个(小学米,初中米).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学校应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器材及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按标准班额每人一台配备计算机,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学校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有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平台,有供教师使用地计算机.有条件地学校逐步建立校园网.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四)图书学校要建有藏书室、阅览室,规模较大学校建有图书馆.生均藏书,小学册以上,初中册以上,并有一定数量地教参资料、工具书、报刊和电子图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七条按国家编制标准和教师任职资格规定配备教职工,无临时聘用人员.校长符合国家规定地任职条件,小学校长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初中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新补充教师,小学一般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一般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一定比例,且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等结构合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地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培训,提高全体教师心理辅导能力.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八条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应按规模内设分管教学、后勤等工作机构.规模较大地学校应设学科组、年级组.机构职能和人员职责由学校规定.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行政议事制度,规模较大地学校要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学校须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发展规划、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学校章程地制定和修改、涉及教职工权益地重大事项等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校长要依靠中国共产党地地方和学校基层组织,发挥党组织地政治核心作用.校长要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学校工作中地作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须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地内容、形式、程序等须符合校务公开地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学校须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责任制.年级组、学科组、图书室(馆)、实验室、多媒体网络室、视听教室、卫生室、档案室及各种专用教室等都要有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二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聘用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地规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业务考核制度,完善教职工激励机制,奖励认真履行职责地优秀教职工.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支持、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保护师生地合法权利.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四条学校须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地各项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五条学校须建立健全对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器材、生活设施和卫生设施、安全设施地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品卫生、设施、消防、用电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财务室、档案室、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有专人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地各种活动均有明确地安全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护校.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地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小时,初中学生睡眠不少于小时.学校应因地制宜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七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地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实行常态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和动员流失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地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为教育教学工作地开展提供保障.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九条教育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地健康成长,关注学生地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地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地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条学校须按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学要求安排课程,组织教育教学.学校须使用经国家或国家授权地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地教材.学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地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第二十一条学校须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德育课程和专题教育,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地民族精神;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地行为习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地心理素质;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旗杆,国旗使用要符合《国旗法》规定.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第二十二条学校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树立健康第一地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颁布地有关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地法规.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地体育活动增强学生地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小时以上地体育活动时间.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艺术(音乐、美术)课,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其他学科应发挥各自地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地审美情趣.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树立优良地校风、教风、学风,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有序.校园文化环境注重教育性、科学性、有特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地校园文化活动.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地思想感情,引导小学生学会自我服务、参加家务劳动和力所能及地公益活动,组织初中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适当地生产劳动.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四条学校应每学年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科技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第二十五条学校保证学生地课外活动时间,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实践基地.利用当地青少年宫、科技馆(站)、文化馆(站)、图书馆(室),校外劳动基地、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地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文化体育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合理安排好学生地课余时间.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及校外活动应遵照教育行政部门地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庭、社区地联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地教育工作,共同创设良好地教育环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收集家长地意见、建议,方便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家庭和学校共同创设良好地教育环境.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七条每个教学班须配备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地教育引导工作和组织好班集体活动,要关注每位学生地全面发展,了解和熟悉每个学生地特点和潜能,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协助各科任教师共同教书育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主动保持与家长地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地表现,学校要建立和健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地联系制度,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家访,每学年到每个学生家庭访问或和家长联系不少于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沟通情况,共商教育孩子地有关问题.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应组织班主任学习培训和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提高班主任地素质和工作能力.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第二十八条学校须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对学生在校期间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建立校本教研制度,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以及互相听课、评课.积极探索网络教研,鼓励教研形式多样化.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十条学校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现代办学理念和管理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开拓创新,优化学校管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品位,丰富学校内涵,培植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和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义务教育阶段地民办学校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三十二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定额、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行政及生活用房面积定额、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规划用地面积、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验室、现代教育装备、图书及教学软件配置标准、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体育教学器材配备标准。

安徽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1999]31号

安徽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1999]31号

安徽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1999〕31号)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日制中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是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国民实施基本的普通文件知识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小学机构编制实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规范自律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坚持精简、统一、优化、高效的原则;坚持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模效益、师资队伍建设等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中小学根据学校规模、任务,确定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一)规模在18个班以上、17-12个班、11个班以下的高中,分别设置内设机构4个、3个、1-2个,校领导职数分别为3名、2名、1-2名。

(二)规模在24个班以上、23-12个班、11个班以下的初中,分别设置内设机构4个、3个、1-2个,校领导职数分别为3名、2名、1-2名。

完整word安徽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完整word安徽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二○○六年五月编明说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有利于各种媒体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套的教学仪器,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14二、《规范》含探究室、音乐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是:物理实验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两个层次。

《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空间,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改建、的前瞻性,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模式,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2000年3月颁发)在"普九"和"普实"工作的大力推动下, 我省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多功能教室的建配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为在中小学开展实践教学奠定了一定的硬件基础。

根据原国家教委《"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意见》、《全国中小学实践教学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现场会会议纪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了做好"普九"以后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巩固和提高工作,加速我省中小学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步伐, 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在经过充分的调查测算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特制定《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主要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两个方面。

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图书馆(室)、劳动技术教室和科技活动室、音体美卫类专用功能室(馆)和文科类专用功能室等,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是指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不断优化配置各科先进实验(训练)仪器设备的过程。

除了在上述基础性专用功能室(馆)装备现代化仪器设备以外,主要应建配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功能室和校园广播、校园通讯、校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

本标准包含了"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 和"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装备目录"两个部分。

前者针对各级各类不同规模的学校,在上述各类专用功能室(馆)和校园网络系统的房舍建筑和仪器配备类别上提出了基本的装备要求;后者对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按一、二、三类列出了详细的配备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近十年来原国家教委、教育部和省教委二十多份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关的文件和标准,即考虑到与“普九”和“普实”标准的衔接,也基本保证了与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和省级示范高中、初中和实验小学评估标准的基本一致性,同时还注重了即将颁发的新课程计划和信息技术课程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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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一、办学指导思想1、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重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

3、坚持全面育人,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4、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有关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5、纳入省及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二、领导机构1、校级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能力较强。

对学校发展有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

2、校长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水平,有五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经过校长岗位培训,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师资队伍1、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高中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学校聘任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需与其签定聘任合同。

2、聘任的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之比不应小于2:1。

聘任兼职教师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严禁私自聘用兼职教师。

3、教职工人数按每个教学班3-4人配备。

四、办学经费办学经费可以个人独资,也可以实行股份制。

实行股份制的学校必须明确出资各方占有的股份,并有可资信用的凭证(如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审批时,学校的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和流动资金之和,农村一般不少于300万元,城市一般不少于500万元。

五、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1、有不少于10亩土地的独立的校园。

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应相应增加校园面积,以保证学生人均占地面积,城市高中应达到14平方米以上,县镇及以下高中应达到25平方米以上。

2、学校有总体规划,规划科学、合理,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比例适当。

3、有与学生数量相适应的教室和办公用房。

有住宿学生的学校,生均占有校舍面积应达到6平方米。

所有教学及生活用房必须安全、适用,严禁使用危房。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农村高中应达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III类实验室标准,城市高中应达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II类标准。

演示实验开出率应达到100%。

至少有一个拥有30台微机的计算机(或多媒体)教室,音乐专用教室、电教室各一个,有满足教学及学生课余生活需要的体育器材。

5、学校的藏书室、学生阅览室和教师阅览室分别设置。

学校图书馆(室)最低藏书量应达到生均图书15册以上,年订阅报刊种类达到30种以上。

6、有满足体育课教学的田径运动场。

安徽省民办普通初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一、办学指导思想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2、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3、学校设置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围,服从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二、领导机构1、校级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能力较强。

对学校发展有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

2、校长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水平,有五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经过校长岗位培训,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师资队伍1、学校应按每个教学班3名标准配齐各科教师;配备的教师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初中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达到80%以上,年龄不超过65岁。

2、教师队伍基本稳定。

聘任的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3,兼职教师、退休教师各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1/3,不得随意从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中聘任教师,确需聘任,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3、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思想端正,热爱学生,无体罚、歧视后进生现象;教师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有落实措施。

四、办学经费审批时,办学首次投入和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之和,农村初中不少于200万元、城市初中不少于300万元,流动资金农村初中不少于10万元,城市初中不少于20万元。

有稳定的经常性教育经费来源,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并逐步增长。

五、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1、有不少于10亩的独立设置校园。

生均占地面积农村初中不少于25平方米、城市初中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农村初中不少于4.21平方米、城市初中不少于4.60平方米。

2、有与学生数量相适应的教室和课桌椅,班均学生数不超过50人。

3、校舍安全、适用,行政、办公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基本配套。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农村初中按原国家教委规定的III类标准、城市初中按原国家教委规定的II类标准设置、配备;有满足教学需要的语音室、电教室、微机室、音乐和美术等专用教室。

5、有独立设置的图书馆,藏书量生均图书不少于15册,年订阅报刊种类不少于30种,藏书室、师生阅览室分别设置。

6、有满足体育课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的田径运动场。

有专用卫生室。

安徽省民办普通小学设置基本标准一、办学指导思想1、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审美能力、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

2、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有关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重视德育和安全工作。

3、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4、学校设置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围,服从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二、领导机构1、学校领导班子健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合理。

2、校长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具有中师以上学历,持有校长岗位培训证书,具备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懂得小学教育规律,能胜任一门学科教学,能够指导教学研究,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师资队伍1、有一支较为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教师能恪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学历和任职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学校聘任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需与其签定聘任合同。

3、学校按每个教学班2名左右标准配备师资。

4、聘任的专任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3,兼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分别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

聘任兼职教师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严禁私自聘用兼职教师。

四、办学经费经费由主办者自筹。

开办经费必须首先到位,并有资信证明。

审批时,学校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之和,农村小学不少于5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城市小学不少于1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五、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1、学校有不少于10亩的独立校园,规划在校生达到4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还要增加校园面积,使生均占地面积城镇小学达到10平方米以上,农村小学在16平方米以上。

2、校园远离污染区和危险区,规划合理,做到绿化、美化。

有校门、旗杆、道路、厕所、围墙和劳动基地。

生均绿化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

有200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地,至少应有60米直跑道和足够的学生活动场地。

3、校舍安全、适用,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以及行政用房基本配套,生均建筑面积达到3.8平方米以上。

班班有标准教室,学校有教师办公室、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实验室、多功能教室、科技活动室、少先队活动室。

4、学生人人有标准课桌椅。

教师有办公桌和必备的办公用品。

5、按原国家教委颁布的目录和要求配齐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器材和卫生保健用品。

6、有图书3000册以上。

随着学生数的增加,还应逐渐新购图书,使生均图书达到10册以上,学校订有一定数量的教育类报刊、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师用工具书和教学参考资料。

安徽省民办普通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一、办学指导思想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2、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为依据,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

二、领导机构1、幼儿园主办者必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深刻理解、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

2、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能力较强。

3、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师资队伍1、幼儿园教职工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保育教育知识,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教师队伍稳定。

2、教师应持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或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非幼教专业毕业生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一定的幼教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并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岗前培训,具有一定的保育知识。

4、保健员应具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养或培训,取得卫生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财会专业基础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6、幼儿园聘任的兼职教师应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聘任兼职教师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严禁私自聘用兼职教师。

幼儿园聘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与其签定聘任合同。

7、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按照每班2名教师、1名保育员配备: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再增加1名保育员。

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

四、办学经费1、举办幼儿园的经费由主办者自筹。

申办时,开办经费必须到位,并有资信证明。

2、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之和,农村幼儿园不少于1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2万元),集镇幼儿园不少于3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城市、县城幼儿园不少于6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五、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1、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内,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亩。

2、幼儿园内部建筑布局合理,户外大型体育活动器械摆放得当;园舍建筑富有儿童情趣,符合儿童的年龄特点。

3、户外公用活动场地面积幼儿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户外公用活动场地面积的30%。

4、幼儿园应每班设有专门的活动室,幼儿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城市、县城幼儿园应有多功能活动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财务室、保健室、隔离室、资料室、盥洗室、水冲式儿童厕所等辅助设施。

农村幼儿园应有专用的教师办公室、儿童厕所等基本的辅助设施,三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应设独立的保健室,全日制幼儿园应有寝室(可与活动室兼用,总面积应不低于活动室与寝室面积之和的80%)、厨房,寄宿制幼儿园须设独立的寝室、隔离室、浴室、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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