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与提升

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与提升在现代社会中,税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务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与发展。
为了确保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需要进行绩效评估与提升。
本文将探讨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与提升,以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绩效评估是衡量税务工作质量和效能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工作效率的基础。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很重要。
首先,应明确评估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税收征管质量、办税服务水平等。
其次,应制定评估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最后,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流程和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税务工作涉及大量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准确地掌握数据情况对于绩效评估和提升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税务部门应加强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的建设。
首先,要做好数据的采集与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要运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
最后,要建立数据共享与交流机制,提高数据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信息化是提升税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首先,要加强税务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数据的集成和共享能力。
其次,要推进电子税务登记与申报,提高办税效率和便利性。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电子税务系统的安全可靠。
四、加强人员培训与专业素养提升税务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和技能。
税务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与专业素养提升,为绩效评估和工作提升提供人才支持。
首先,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其次,要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考试和学术交流,提高业务素养和学术研究能力。
最后,要建立评估人员的激励机制,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税务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广泛地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与沟通。
CC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分局人员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CC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分局人员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人员绩效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分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健全奖勤罚懒、奖优限劣的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分局的工作绩效,参照《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基层分局正式在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计划的实施,对基层分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并帮助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绩效,以达到总体绩效提高的管理过程。
第四条分局绩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组织绩效优先,组织目标与个人行为导向结合的原则。
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按照不同管理层次提供个人行为的导向,使个人行为与组织目标趋向一致。
将分局的系统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实现个人与分局绩效的捆绑,使激励作用从个人向团队、组织自下而上传递,最终实现组织目标。
(二)定量考核为主,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原则。
对各类考核指标,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不能细化的流程化。
能采用信息化手段考核的指标直接依据相关软件的数据进行考核。
(三)日常考核为主,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
绩效管理要注重过程,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到月度和季度,将全部分值按权重分解到具体项目,分时段考核。
同时,注重绩效结果的考核和使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
(四)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效率优先的原则。
考核要突出反映分局和个人关键业绩指标和公共项目的考核,突出对效率和效果的考核,对考核内容、结果等能够公开的全面实行公开,对考核中出现的争议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以促进考核结果的公正。
(五)以人为本、有效激励、综合使用的原则。
以正激励为主,奖优限劣,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创优、奖金发放等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绩效结果,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实现绩效信息化管理的原则。
使用绩效管理系统,将绩效目标、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结果使用纳入系统,通过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发布、提取和汇总计算,提高管理质效。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考核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考核是评估税务人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是税务机关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目标设定、指标选择、评估方法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探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一、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明确税务处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关键指标。
目标设定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可操作性和可达成性。
目标设定应该与税务机关的发展战略相一致,既要考虑税收征管的数量指标,如税收收入和纳税人数量,也要注重税收征管的质量指标,如税收征管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二、指标选择绩效考核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指标。
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反映税务处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并且能够激励税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指标可以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类。
数量指标主要包括税收收入、纳税人数量、案件办结数量等,质量指标主要包括税收征管的合规性、公平性和效率等。
绩效考核指标的选择应该兼顾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避免过分追求数量指标而忽视质量指标。
三、评估方法绩效考核的评估方法应该科学合理,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
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定性评估主要是通过对税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等。
定量评估主要是通过统计数据和指标来评估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如税收收入的增长率、案件办结的效率等。
评估方法的选择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既要注重定性评估的主观性,也要注重定量评估的客观性。
四、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激励税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激励机制应该能够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既要奖励优秀的税务人员,也要惩罚表现不佳的税务人员。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两种形式。
物质激励主要是通过薪酬和福利待遇来激励税务人员,如提高绩效工资、发放奖金等。
非物质激励主要是通过荣誉和晋升来激励税务人员,如评选优秀税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等。
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1. 绩效评估的目标和原则
- 绩效评估的目标是确保员工能够达到组织设定的目标和标准。
- 绩效评估的原则包括公平性、客观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
2. 绩效评估的参与者
绩效评估的参与者包括员工、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
- 员工的责任是积极参与绩效评估过程,了解所负责的工作任
务并努力完成。
- 直属上级负责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
-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绩效评估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必要的培
训和指导。
3. 绩效评估的步骤
- 制定绩效评估计划:包括确定评估的时间、目标和标准,明确评估的流程和参与者。
- 确定工作目标:直属上级和员工协商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制定达成目标的步骤计划。
- 绩效评估过程:根据工作目标和标准,直属上级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 绩效反馈和改进计划:直属上级与员工讨论评估结果,提供积极的反馈和改进建议,并制定改进计划和培训需求。
- 绩效奖励和惩罚:根据评估结果,组织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4. 绩效评估的监督和改进
- 人力资源部门应监督绩效评估的执行情况,并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
- 绩效评估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不断改进绩效评估办法。
以上是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实施该办法,组织可以更好地评估员工的绩效,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与提升

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与提升税务工作作为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绩效评估成为一种常见的管理工具。
本文将从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评估指标的选择、评估过程的设计以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等方面,阐述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与提升。
一、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绩效评估是一种评价组织或个人绩效的方法,旨在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评估工作完成情况,以便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和提高绩效。
在税务工作中,绩效评估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工作进展和优化工作流程,从而实现工作目标。
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包括目标管理理论、激励理论和评估方法学。
目标管理理论强调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通过对比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的差距来评估绩效。
激励理论认为适当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升绩效。
评估方法学则提供了一系列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指标,用于评估绩效。
二、评估指标的选择评估指标的选择是绩效评估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在税务工作中,可以从效果性、经济性和适用性三个维度选择评估指标。
在效果性方面,评估指标应该与税务工作的目标相匹配。
例如,可以选择纳税人满意度、税款征收率、纳税人合规程度等指标来评估税务工作的效果。
在经济性方面,评估指标应该能够反映税务工作的成本效益。
例如,可以选择税务征收成本、人员培训成本等指标来评估税务工作的经济性。
在适用性方面,评估指标应该具备指标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例如,指标应该能够量化,具有数据支持,并且能够被不同评估对象理解和接受。
三、评估过程的设计评估过程的设计包括评估方案的制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估程序的安排。
在税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中,应该充分考虑评估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评估方案的制定需要明确评估的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确定评估的范围和对象,同时考虑评估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评估方法的选择需要根据评估目标和评估指标的特点进行选择。
税务税收管理绩效考核

税务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税务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而绩效考核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对于提高税务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税务机关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税务税收管理绩效考核,简单来说,就是对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估和衡量。
其目的在于激励税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税收政策的准确执行,同时防范税收风险。
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是整个考核工作的核心。
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应当涵盖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包括税收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
例如,在税收登记方面,可以考核登记的准确率和及时性;纳税申报环节,可以关注申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税款征收则重点考察征收的合规性和入库率;税务检查则着重于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以及问题发现和处理的能力。
除了具体业务指标,还应当考虑一些综合指标,如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团队协作等。
服务质量可以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来衡量,廉政建设则通过有无违规违纪行为来判断,团队协作则观察团队成员之间的配合和沟通情况。
这些综合指标能够全面反映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
绩效考核的方法也多种多样。
常见的有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定量考核主要依据数据和事实,如税款入库金额、申报准确率等,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
定性考核则侧重于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难以量化的方面进行评价,如工作的积极性、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通常会通过上级评价、同事互评、纳税人评价等多维度的方式来进行,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全面和公正。
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数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
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和更新各项业务数据,为绩效考核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源。
同时,要注重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考核标准和程序应当提前明确并向全体税务人员公开,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避免主观随意性。
对于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让他们清楚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税务工作绩效评估

税务工作绩效评估税务工作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合理和高效征收,税务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围绕税务工作绩效评估展开讨论。
一、绩效评估的意义税务工作绩效评估是对税务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的过程。
它能够客观地反映税务部门的工作成效和问题,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管理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绩效评估有助于推动税务部门的转型升级,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纳税人满意度,以达到社会发展与税收收入的双赢。
二、绩效评估的方法1.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价税务工作的重要依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1)税收收入:评估部门是否完成预期的税收收入目标。
(2)纳税人满意度:通过对纳税人满意度的调查,了解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工作的评价。
(3)税收合规情况:评估纳税人的税收合规程度,包括纳税申报、缴纳和报税时间等方面。
(4)税收执法效果:评估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结果,包括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数量和金额等。
2. 绩效评估的定性与定量分析绩效评估可以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以全面评估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1)定性分析: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讨论等形式,了解相关人员对税务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2)定量分析:通过数据分析,计算各项绩效指标,并对比以往数据,评估税务工作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三、绩效评估的应用绩效评估结果可以为税务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1. 优化工作流程通过绩效评估,了解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例如,针对纳税人投诉较多的问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2.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针对纳税人的需求和意见,优化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纳税服务,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同时,增加税收收入。
3. 完善执法水平通过绩效评估,查找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
税 绩效管理措施

税绩效管理措施介绍税绩效管理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绩效。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部门,承担着税收征收、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绩效管理对于税务机关的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税绩效管理措施,希望能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税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来评估他们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绩效考核应该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考核标准,并且要公正、客观。
衡量指标可以包括个人征收业绩、纳税人满意度、办税效率等方面。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奖惩机制奖惩机制是激励和约束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手段。
通过奖励那些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可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而对于工作不力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以警示其他人员。
奖惩机制要公正、合理,并且要有明确的原则和标准。
应该激励那些在工作中有创新、有贡献的人员,同时惩罚那些违规违章、工作不力的人员。
通过奖惩机制,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整体工作水平。
培训和提升税务工作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税收知识和业务能力。
税务机关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业务操作等方面。
培训方式可以通过组织内外的培训班、工作经验交流等形式。
通过培训和提升,可以增加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现代绩效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税收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处理和分析。
信息化系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工错误,提高工作质量。
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考评,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但是长远来看,对于提高税务机关的整体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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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B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工作考核遵循硬化、量化、简化、优化的原则,应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区县局专业评估考核与市局团队评估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规范性考核和绩效性考核两大类,分别以指标表示,采用百分制计分。 规范性指标包括风险点排除率、预案制到位率、督促企业调账率和资料报送完整率等4项指标。 绩效性指标包括评估入库税款任务完成率、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评估任务完成率、行业税负增长率和参与市局团队评估贡献率、参与市局团队评估个人平均贡献率等11项指标。 2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市国税局对各县区局实施纳税评估的考核。市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纳税评估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规范性指标20分,其中风险点排除率5分、预案制到位率5分、督促企业调账率5分、资料报送完整率5分。 (一)风险点排除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风险点排除率=∑每户排除的风险点数量/∑每户风险识别报告中的风险点数量×100% 如无正当理由,被评估企业(评估税款+评估所属期申报税款)/评估所属期申报销售收入低于全省行业平均税负的,视为风险点未排除。 (二) 预案制到位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预案制到位率=(1-未按规定进行预案式评估户数÷按规定应进行预案式评估总户数)×100% (三) 督促企业调账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 3
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督促企业调账率=已提供调账凭证的户数/应提供调账凭证的户数×100% (四)资料报送完整率比例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资料报送完整率=完整报送资料户数/评估总户数×100% 完整报送资料户数是指在工作流系统中,《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中附列资料栏中上传完整评估资料的户数。完整的评估资料包括:评估预案、评估报告、评估文书、证明资料、需要调账的应有调账凭证等。 第六条 绩效性指标80分,其中评估入库税款任务完成率10分、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10分、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5分、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5分、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5分、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10分、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10分、评估任务完成率5分、行业税负增长率5分、参与市局团队评估贡献率10分和参与市局团队评估个人平均贡献率5分。 (一) 评估入库税款任务完成率100%,即为10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4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入库税款任务完成率=已评估入库税款/市局下达的评估入库税款任务数×100% (二)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达到或高于全省评估平均水平的,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户数÷应按规定评估户数)×100% 全省评估发现有问题户平均水平=全省评估有发现有问题户户数÷全省应按规定评评估户数×100% 评估发现有问题包括:评估应补缴税款、调减增值税进项留抵数额、调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含待弥补亏损)、调整资产计税基础等。 应按规定评估户数:是指省、市局下发的评估户数减去 “行业鉴定错误”的户数、“评估时已注销或非正常”的户数、“评估时已稽查”的户数。 (三)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已入库的评估税款金额/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100% 评估应补缴税款包括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消费税及其滞 5
纳金、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的总和。 (四)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已调减进项留抵税额的金额/评估应调减进项留抵税额的金额×100% (五)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已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评估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100% (六)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加收滞纳金户数/评估应补缴税款的户数×100% (七)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值的,即为10分。低于全省平均值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所属期申报税款的金额×100% 6
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是指评估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消费税及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的总和。 所属期申报税款的金额是指纳税人评估税款所属期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总和。 (八)评估任务完成率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任务完成率=已评估结束的户数/应评估户数×100% 已评估结束的户数是指在评估任务完成的规定时限内,已在工作流系统中办结流程的户数。 (九)行业税负增长率达到或超过全省该行业税负增长率平均值的,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行业税负增长率=(评估后行业税负-评估前行业税负)/评估前行业税负×100% 评估后行业税负:是指考核期内,经过税务机关评估后,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 评估前行业税负:是指考核期内,税务机关评估前,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 (十)参与市局团队评估贡献率,按照各单位抽调人员 7
个人绩效考核积分合计进行排序,第一名为10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减0.5分。 指标计算具体参照《BB市国税局团队评估个人绩效考核积分制管理办法》,对各单位抽调人员积分进行累加,合计分值最高者为第一名。 (十一)参与市局团队评估个人平均贡献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值的,即为5分。低于全市平均值的,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参与市局团队评估个人平均贡献率=(本单位抽调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平均积分值-全市抽调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平均积分值)/全市抽调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平均积分值×100% 第七条 纳税评估的考核设置如下加分和减分因素: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纳税评估工作成效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5分; 2.纳税评估案例被省局评选为年度优秀案例的,每项加3分; 3. 积极参与全省建模找点工作或税收风险应对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局以书面形式表扬的,每人次加1分。 4.参与市局团队评估个人绩效考核积分位居全市前10 8
名的,按第一名到第十名,依次加分为2分至1分,每档为0.1分。 5. 纳税评估案例被市局评选为年度优秀案例的,每户次加1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减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1.反馈已排除的风险点事后被稽查、执法检查或审计查实有重大问题的,每次扣5分; 2.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评估被纳税人投诉或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 3.评估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经查实的,每人次扣5分。 4.被市局纳税评估复评查出问题的,属于文书、程序一般性错误的,每户次扣0.2分;属于评估税款重大错误的,每户次扣1分。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条 纳税评估考核方式包括系统自动考核和抽样考核两种。 系统自动考核是指依托综合征管软件、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工作流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与统计。 抽样考核是指采取统计抽样的方法,抽取一定样本规模 9
的评估档案进行审核与统计。 第九条 考核按年度定期进行,在年度终了后60日内完成。 第十条 抽样考核的范围系上一年度省、市局统一下达并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户。考核部门于次年元月20日前从中抽取考核样本户。被考核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抽中的纳税评估资料送交考核部门。 被考核单位抽样考核的样本规模为全部评估户数的30%,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下发20日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单位可以提出复议,并将相关证明资料提交考核部门申请复核。考核部门在收到资料后3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对确属考核有误的,应及时更正。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市局每年对纳税评估工作绩效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第十三条 全市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案例评选,实施纳税评估单位每年报送评估案例不少于5个,被评选为优秀案例的,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考核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应当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具备普遍性的应形成管理制度,以发挥示范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