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保险市场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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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财产损失保险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财产损失保险
职责
保险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合同约定,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向被 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经济赔偿。
资格要求
保险人需要具备相应的保险业务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投保人
定义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通常是期望获得保险保障 的人或组织。
职责
投保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 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资料。
免赔额赔偿方式
在约定的免赔额以下的部分,保险人 不予赔偿,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才按照 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赔偿的程序
报案与受理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人 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核定责任与赔偿金额
根据事故情况和保险合同约定,确定是否属 于保险责任,并核定赔偿金额。
现场查勘与定损
保险人派遣查勘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确定损失程度和原因。
按风险性质划分
可分为自然灾害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自然灾害保险是指以自然灾害为风险的保险,如洪水、地震等;意外事故 保险则是指以意外事故为风险的保险,如碰撞、倾覆等。
财产损失保险的意义
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财产损失保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帮助其 应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提供风险保障,财产损失保险能够促进社会经济 的发展和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损失保险能够减少社 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02 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障范围
CHAPTER
保障的对象与标的
对象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保障的对象是各类 财产所有者或使用者,包括个人、企 业、政府等。
标的
风险评估与定价难度
随着风险的复杂化,准确评估和定价财产损 失风险变得越来越困难,需要不断提升风险 评估技术和定价能力。

保险学:保险市场(第十一章)

保险学:保险市场(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1
保险市场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2
第二节 保险人
3
第三节 保险中介
(一)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
P307
狭义:是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 广义:是保险商品交换的关系总和。
2、保险供给:是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和从事保险经营的
企业所能提供给全社会的并已经实现了的保险种类和
保险商品总量。 3、保险需求:是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对保险保障的需 求量或购买保险商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包括保险商品 的总量需求和结构需求。
传 统 业 务
个人业务
商业业务
人寿保险的年金业务
(2)大型保险经纪人 (三)按组织形式分类 (1)个人保险经纪人 (2)合伙保险经纪人 (3)保险经纪公司
(五) 保险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第 90条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 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保险产品 2.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 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处理风险 5.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直接接受投保人的委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 并从保险人处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人
财产保险经纪人 人寿保险经纪人
2、再保险经纪人 是介于再保险分出分进公司之间的中间人
他们把分出公司视为自己的客户,在为分出公司 争取较
优惠的分保条件的前提下选择接受公司并收取由后者支付的佣金。
(二)按人员规模分类
(1)小型保险经纪人
a.保险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出资人股设立的。
b.只有社员才能作为保险合作社的被保险人,但 社员也可以不与保险合作社建立保险关系。 c.保险合作社采用固定保费制。

保险行业的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

保险行业的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

保险行业的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
一、保险行业的市场结构
保险市场的市场结构是由政府监管层,保险主体,保险服务供应商和
保险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复杂协同系统。

政府作为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制
定行业的法律法规、监督行业的运行,确保行业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

保险主体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它们负责收取保险费、处分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等,担任保险行业的核心地位。

保险服务供应商是
指为保险公司提供良好服务的企业,它们主要是为了让保险公司更好地满
足消费者的需求、改善服务质量而进行的服务。

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代
表保险公司进行推广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它们是保
险市场最重要的支持者,负责与消费者进行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保险行业的市场绩效
保险行业的市场绩效可以通过行业份额、社会效益、宏观经济效益等
指标来衡量。

行业份额是衡量行业经济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指标,表
明保险行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和影响力。

社会效益是衡量保险行业在为
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能力,包括保障项目、公共风险管控和其他相关服务等,以及保险业在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

第十一章 团体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十一章 团体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团体保险的发展
团体保险的发展
美国 日本 中国
美国团体保险的发展


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前,美国的团体保险虽然取得 了一定的发展,但还不成气候。很多早期的团体保险计 划都是为了互助的行会和利益相关的团体设计的,主要 用来提供伤残抚恤金。如美国在1870年之前设计了第一 个团体健康计划,仅仅对意外事故和疾病体现少量的现 金支付。 1875年,美国运通公司创立了第一个退休金计划。19 世纪80年代,团体预付费计划开始得到发展,这些计划 需要为某些医院(在明尼苏达州)提前进行支付,然后 为伐木工人团体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日本团体保险的发展
医疗保障保险(团体型)
日本于1986年4月以产寿险竞合商品的型态
推出了医疗保障保险(团体型)。 其有效合同值较其它团体保险险种虽然较少, 但由于全社会对健康医疗的关心程度很高, 同时又积极响应医疗方面的自助努力要求, 今后的成长仍可期待。
中国团体保险的发展
(一)第一阶段:团体保险主导市场的发展
团体保险的起源:中国
最初于1951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当
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承保方式比较简单,主 要险种是定期人身保险,一开办就受到了大 量企事业单位的广泛欢迎,团体保险业务增 长十分迅速。
团体保险的起源:中国
1951
颁布了职工《团体人身保险办法》,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对尚未实施劳动保险或已实施了 劳动保险但希望多增加一些福利的单位职工, 开办了多种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作为国家实 施劳动保险的辅助或补充。
美国团体保险的发展

保障债务人的保险也于20世纪初在美国登场,即1917 年,律师摩里斯因当时的人寿保险公司无法为其提供信 用人寿保险而自己成立了摩里斯· 伯朗保险公司,以个 人保险为基础,开始对贷款的借方提供死亡保障。不久 后,信用人寿保险也依团体保险处理。最初的团体信用 人寿保险于1928年,由Prudential人寿保险公司向在 NewYork· National State银行办理个人贷款的借方提供 保障。

保险证照管理制度最新

保险证照管理制度最新

保险证照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证照管理,强化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和监督,提升保险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保证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本制度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包括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保险证照是保险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的凭据,是保险行业合法从业的资格凭证。

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关保险证照,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从事保险业务。

第四条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依法合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保险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惩处。

第二章保险证照的申领和管理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设立,并取得《保险公司营业执照》。

保险公司设立后,应当按规定取得营业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和领取员工的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办理手续后,指导保险从业人员到保险从业资格网上查询核实。

第七条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证照年审手续。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证照的管理制度,指定专门负责人员进行保险证照的申领和管理。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保险证照管理档案,存储证照及时、准确、完整,不得私自销毁、篡改或遗失。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抽查查询从业人员的证照真伪,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保险证照的使用和监督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证照的种类和规定使用证照。

保险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时,应当根据不同的业务范围和资格使用不同的证照。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保险证照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和管理从业人员的证照使用行为。

保险学 1-11章习题(.9.4.整理)(1)说课讲解

保险学  1-11章习题(.9.4.整理)(1)说课讲解

保险学习题(第一至十一章)2016.3.-5.(注意:本套练习系按照本人编写教材得章节设计题目并经过压缩,而非按本西南财大版本的《保险学原理》的章节设计,仅供大家参考练习。

有疑问老师解答)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名词解释1.风险2.风险因素3.风险事故4.损失 5可保风险 6.道德风险 7.心理风险二、填空题1.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和()。

2.风险因素通常可以分为三类,即()、()和()。

3.风险按照涉及的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和()。

4.风险管理方式可以分为()型和()两种类型。

5.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是()和经济基础()。

6.财产风险是指导致物质财产发生()和()的可能性。

7.通常将导致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称之为()风险。

三、单项选择题1.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

A.风险因素B.风险事故C.损失D.风险单位2.投机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可能结果不包括( )。

A.获利B.无损失C.损失D.灭失3.风险按性质分类可以分为()。

A.人身风险和财产风险B.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C.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D.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4.权利人因义务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

A.责任风险B.信用风险C.财产风险D.自然风险5.股票市场的波动属于()性质的风险。

A.社会风险B.纯粹风险C.投机风险D.技术风险6.自然损耗不能保险,是因为它不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是()。

A.必须是纯粹风险B.风险事故的发生是意外的C.损失幅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D.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存在7.对某种特定的风险,测定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称为()。

A.风险识别B.风险衡量C.风险处理D.风险管理效果评价8.以下事件中()属于保险意义上的损失。

A.折旧B.馈赠C.请朋友吃饭D.车祸撞死人9.风险管理的基础是()。

A.风险识别B.风险衡量C.风险处理D.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四、判断题1.无风险,无保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5•【文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月5日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中介监管,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与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中介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包括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

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是指保险中介机构将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以持续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和提升风险防范水平为目的所开展的工作。

其中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信息化工作,仅指该机构与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相关的信息化工作。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突发事件,是指信息系统或信息化基础设施出现故障、受到网络攻击,导致保险中介机构在同一省份的营业网点、电子渠道业务中断3小时以上,或在两个及以上省份的营业网点、电子渠道业务中断30分钟以上;或者因网络欺诈或其它信息安全事件,导致保险中介机构或客户资金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保险中介机构丢失或泄露大量重要数据或客户信息等,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

保险营销的主体、客体和对象

保险营销的主体、客体和对象

保险营销的主体、客体和对象1. 引言随着人们对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市场逐渐兴起。

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营销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以吸引更多的保险消费者。

在保险营销过程中,需要明确主体、客体和对象的概念。

本文将分析保险营销的主体、客体和对象的定义及其关系,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保险营销的基础知识。

2. 保险营销的主体保险营销的主体一般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

保险公司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并注册的,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机构。

保险代理人是被保险公司授权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个人或机构。

保险营销的主体在保险市场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营销策略,以吸引潜在的保险消费者。

主体需要具备相关的市场营销知识和能力,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并根据需求制定相应的营销方案。

同时,主体还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渠道商、销售团队等进行合作,实现销售目标。

3. 保险营销的客体保险营销的客体是指保险产品和服务。

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经济保障工具,包括寿险、车险、健康险等。

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各种服务,包括理赔、客服、售后服务等。

保险营销的客体是主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客体的品质和适应度直接影响着保险营销的效果。

在制定保险营销策略时,主体需要考虑客体的特点、优势和竞争力,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选择和定位保险产品和服务。

4. 保险营销的对象保险营销的对象是指潜在的保险消费者。

保险消费者一般是指那些有一定经济能力和风险意识的个人或组织。

个人客户包括家庭、个体经营户、工薪阶层等;组织客户包括企业、机构、协会等。

保险营销的对象需要通过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手段确定。

主体需要了解对象的特点、需求和购买意愿,以针对性地进行推销和宣传。

此外,保险营销的对象还包括已经成为保险消费者的客户。

主体需要与现有客户进行维护和管理,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其不同的需求。

5. 主体、客体和对象的关系保险营销的主体、客体和对象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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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场又可分为财产保险市场、责任保险市场、信用保 证保险市场。
人身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 身体健康。

人身保险市场又可分为人寿保险市场、意外伤害保险市 场、健康保险市场等。
(二)国内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 按照保险活动范围来划分,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 和国际保险市场。

二、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保险组织
相互保险与合作保险均是组成保险市场的重要部分。 相互保险组织(包括相互保险公司与相互保险社)、保 险合作社与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组织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就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完全分 离,被保险人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管理;而相互保险和合作 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就是保险人,它为全体投保人所有,投保 人能参与管理。 第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采用固定费率制,而相互保险和 合作保险机构的收费方式则有多种。

(二)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社是保险组织的原始形态,一般规模很小,它是 指某一行业的人员为了规避同类灾害造成的损失而组织 起来的保险机构。 如果其中某一成员遭受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时,由全体成 员共同分摊。相互保险社的经营很简单,保单持有人即为 该社社员,各保单的保险金额没有高低之分,因而每人都 有相同的投票权选举理事及高级职员。相互保险社在收 取保费时,并不经过数理计算,而是按具体损失额来分担。 相互保险社有以下特征:

在垄断型保险市场上,价值规律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各种 资源配置扭曲,市场效率低下,投保户远远不能达到效用 最大化。
(三)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 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和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比较接近, 在这种市场中,存在着若干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公司和大 量的小公司,各公司提供有差别的同类产品,保险公司能 够较自由地进出市场,各公司之间竞争激烈。

二、保险市场的特点

(一)直接经营危险

保险的经营对象恰是危险,它通过对危险的聚集和分散来 开展经营活动。 期货交易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合约订立和实际交割在时 间上的分离,保险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特点。
由于保险市场上交易客体的特殊性,使交易双方无法立即 知道交易的结果,而必须在未来约定的时间内,看保险事件 是否发生,然后,双方才能知道交易的最终结果。 大多数国家对保险市场都进行较严格的监管,如对保单格 式、保险费率、责任准备金及资金投放等都有规定。所 以说,保险市场具有浓厚的政府干预的特征。

(四)自愿保险市场与强制保险市场 按保险实施的方式划分,保险市场可分为自愿保险市场和 强制保险市场。

在自愿保险市场上,投保人能够决定是否投保,保险人能够决 定是否承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承保。然后,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 础上,签订保险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在强制性保险市场上,政府常以法律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加以规 定,个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参加保险。

(二)保险市场机制的作用 价值规律的主要作用就是合理配置保险资源。 供求规律是流通领域内的重要规律,它对保险市场的作用 在于能够通过保险商品的供求关系,影响其价格。

尽管供求状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价格,但它并不是决定 价格的唯一因素。实际上,危险发生的概率是决定价格的一个 内在因素。另外,在保险精算过程中还要考虑许多因素,如预 付保险费可能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的营销和管理成本等。

(四)寡头型保险市场 寡头型保险市场比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的垄断程度要高, 在这一保险市场中,只存在着少数几家相互竞争的保险 公司,其他保险公司进入市场较难。

五、保险市场机制
(一)市场机制的一般原理 市场机制是指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 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

四、保险市场的类型

当今世界保险市场共有四种类型:完全竞争型、垄断 型、垄断竞争型和寡头型。
(一)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可以这样定义,即市场上存在众 多保险公司,每个保险公司都能提供同质无差异的保 险商品,任何公司都能自由进出市场,所有公司都是价 格的接受者,并掌握充分信息。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市场,它能使 各种保险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

竞争规律则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规律,通过竞争规律,保 险市场中将形成一套优胜劣汰机制,使保险资源的单位效 益达到最大化。


保险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在和对手的竞争中实 现的。 价格竞争是竞争的重要手段。 除了价格竞争外,还有服务竞争、险种竞争等。
六、保险市场的分类
(一)财产保险市场与人身保险市场 按保险承保的标的划分,保险市场可分为财产保险市 场和人身保险市场。 财产保险市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市 场上,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是各种财产,包括物质形态 的财产、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信用。

(二)预期性


(三)非即时结清性


(四)政府干预性

三、保险市场的要素

任何市场都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及交易价格等要 素,保险市场也不例外。
(一)保险市场的主体 1.保险商品的供给方。保险商品的供给方是指提供保 险商品的各类保险人。 2.保险市场的需求方。各种各样的客户构成了保险市 场的需求方。 3.保险市场的中介方。保险市场中介方又称市场辅助 人,是指介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促成双方达成交易 的媒介人。保险市场中介方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 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它要求交换要以价值量为 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由于受供求关系 影响,价格一般以价值为中心,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供求规律体现的是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必然联系。一般的,供给 总是随着需求的变化而变化。需求旺盛,供给将增多,需求乏力, 供给将减少,双方常处于一种非均衡状态,但从长远来看,供给 和需求是相等的。 竞争规律是市场活动的典型规律。竞争包括生产者之间的竞 争、消费者之间的竞争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在 流通领域,价格竞争是竞争的主要形式;在生产领域,竞争主要 体现在生产资金的投放方面,即资金总是从利润率低的部门流 向利润率高的部门。

(一)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投保人参与设立的法人组织,它的经营目的 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给投保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 相互保险公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收取保费:
Hale Waihona Puke 1.预收保费制。它是在签订保单合同时,保险公司就先收足保费。终 了时,保费如有盈余,便分给投保人,或者留存公司。 2.摊收保费制。签单时,保险公司收取足够的保费,以应付公司的相 应开支,如若不够,投保人须在确定的限额内补缴 3.永久保费制。它是指一次缴纳保费后,保险合同将永远有效。在这 种收费制度下,投保人所需缴纳的保费一般数额很大。但在一定期限 内,投保人可从公司盈余中分取红利。

第二节 保险人

由于各国具体国情的差异,使得各国保险人的组织形式 不尽相同。综合来说,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 与合作保险组织、个人保险组织、政府保险组织等主 要形式。其中占主体地位的是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框架 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保险组织 三、个人保险组织 四、政府保险组织

国内保险市场可再分为地区性保险市场和全国性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是指由于保险人跨国经营保险业务而形成的市 场。国际保险市场可细分为区域性保险市场和全球性保险市 场。

(三)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按照保险交易的层次,保险市场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 险市场。

在原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和原保险人直接进行交易,原保险人 承担全部危险责任,原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原保险市场和国际 原保险市场。 在再保险市场上,原保险人把其所承担的部分或全部危险责任 转移给再保险人,再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分保市场和国际分保 市场。

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今世界上经营保险业的主要组 织形式。它占据了世界保险市场的一大块份额。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经营目标。其经营机制和 其他行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一样,由投资者购买该公 司的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推举董事会 负责经营,董事会任命经理层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这样完成出资者的所有权和公司法人的经营权有效分 离,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所必需的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 的委托—代理机制。
第十一章 保险市场经营主体
本章结构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第二节 保险人 第三节 保险市场中介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知识框架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二、保险市场的特点 三、保险市场的要素 四、保险市场的类型 五、保险市场机制 六、保险市场的分类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是保险交易 主体间所产生的全部交换关系的总和。保险市场既可 以有固定的交易场所,也可以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在保险市场上,既可以面对面地交易,又可以通过电脑、 电话等通信工具达成交易。 交换是保险市场的基础。在早期的保险市场上,参与 交易活动的主要有两个主体:供给方和需求方。随着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中介人 应运而生。

相对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相互保险公司的特点有:
第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与股份公司股东相似(相互保险公司并 没有股东)。 第二,相互保险公司遵循合作分红的原则,在其财务报表中,没有股本, 只有盈余。 第三,相互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代表大会, 从代表大会中产生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是因为 其具有较多优点: 1.这种组织形式是成熟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产权关系明 确,运营效率高。 2.通过股份制能够集聚大规模的资本,可以开展大规模的 保险经营活动,广泛地分散危险,充分发挥大数法则的作 用,极大地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多 的保障。 3.采用固定费率制,排除了被保险人的追补义务,使其心中 没有顾虑,这有利于公司的展业。 4.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众多的专业人才,极大地提高了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对市场需求能够作出迅速的反应,能 够开发出具有市场潜力的险种。 5.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通过独立的代理人和经纪人出售保 险,使得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更确切的保障。同时也促进 了保险业的竞争,使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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