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保险监管-Introductiont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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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保险市场监管.pptx

一、保险行业自律的概念和目标
保险行业自律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保险 企业组织的保险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制定行业规 范以相互约束,维护保险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
基本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本行业的合 法利益,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16
二、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外的发展及其形式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具体实施行业自身管理的 机构,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保险人组合以及与保险 业共生组织的统称。属保险企业自律性的民间社团性 质,具体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从行业组织形式看多种多样,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归纳 起来主要有三大类: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形式分类表。
注意: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采用保险行业 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两种基本形式。
19
三、行业自律组织参与保险监管的原因分析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具有自发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有其在管理上的不可替代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属于内行管理,具有专业性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行为监 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三” 支柱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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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政府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一、政府监管的原则
坚实原则:目的为维护保险业的清偿能力 公平原则:监管者对保险加入者的公平和
签定合同的公平 健全原则:创造保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社会原则: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2
本章重点与难点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的原则、目标、方式及内容 关于保险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 我国保险监管现状
3
本章教学内容
§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10~2 国家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10~3 保险行业的自律管理
4
§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保险行业自律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保险 企业组织的保险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制定行业规 范以相互约束,维护保险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
基本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本行业的合 法利益,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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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外的发展及其形式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具体实施行业自身管理的 机构,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保险人组合以及与保险 业共生组织的统称。属保险企业自律性的民间社团性 质,具体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从行业组织形式看多种多样,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归纳 起来主要有三大类: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形式分类表。
注意: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采用保险行业 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两种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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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自律组织参与保险监管的原因分析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具有自发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有其在管理上的不可替代性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属于内行管理,具有专业性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行为监 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三” 支柱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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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政府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一、政府监管的原则
坚实原则:目的为维护保险业的清偿能力 公平原则:监管者对保险加入者的公平和
签定合同的公平 健全原则:创造保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社会原则: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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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的原则、目标、方式及内容 关于保险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 我国保险监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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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教学内容
§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10~2 国家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10~3 保险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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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保险市场监管概述
第10章 保险业监管

⑺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中介市场。
一、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
偿付能力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赔 付的能力,即承担债务的能力。
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保险公司 的偿付能力。如果保险公司丧失偿付 能力,无论原因如何,监管机关都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
偿付能力监管分为两个层次
正常层次的监管:监督保险公司有适 当、公平、合理的保险费率、提足各 项准备金。
△社会监督。
我国的国家监管机构
一般情况下,政府都会委托某一职能部门来 负责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如中央银行、保险 管理局等。
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取代中国人民银行的保险监管职能。
二、保险监管的职能
计划职能 组织职能 指挥职能 监督职能 调节职能
三、保险监管的主要任务
正确确定不同时期的监管目标和重大 战略决策
对保险经营活动进行有力控制和指导 保证各项监管活动和保险经济运营高
效率地进行
案例:项俊波的“波”澜人生
书香门第出身、经历过枪林弹雨的军旅生活,项俊波身上同时有着 文人和军人两种截然不同而又相互糅杂的气质,被人评为“嫉恶如仇、 雷厉风行、为人仗义、直言快语、性格随和”。
(一)发生偏差的原因
风险的不确定性导致保险精算不可能真正 精确;
保险精算的依据是过去若干年风险与事故 数据,但这不完全等同于未来年份的实际 情况;
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技术处理过程本身有可 能产生误差;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风险因素的增加造 成的误差
(二)偿付准备金
当保险企业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发生负偏差时, 为了保证保险业务的持续进行,必须有充分的 偿付准备金。
一、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
偿付能力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赔 付的能力,即承担债务的能力。
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保险公司 的偿付能力。如果保险公司丧失偿付 能力,无论原因如何,监管机关都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
偿付能力监管分为两个层次
正常层次的监管:监督保险公司有适 当、公平、合理的保险费率、提足各 项准备金。
△社会监督。
我国的国家监管机构
一般情况下,政府都会委托某一职能部门来 负责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如中央银行、保险 管理局等。
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取代中国人民银行的保险监管职能。
二、保险监管的职能
计划职能 组织职能 指挥职能 监督职能 调节职能
三、保险监管的主要任务
正确确定不同时期的监管目标和重大 战略决策
对保险经营活动进行有力控制和指导 保证各项监管活动和保险经济运营高
效率地进行
案例:项俊波的“波”澜人生
书香门第出身、经历过枪林弹雨的军旅生活,项俊波身上同时有着 文人和军人两种截然不同而又相互糅杂的气质,被人评为“嫉恶如仇、 雷厉风行、为人仗义、直言快语、性格随和”。
(一)发生偏差的原因
风险的不确定性导致保险精算不可能真正 精确;
保险精算的依据是过去若干年风险与事故 数据,但这不完全等同于未来年份的实际 情况;
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技术处理过程本身有可 能产生误差;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风险因素的增加造 成的误差
(二)偿付准备金
当保险企业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发生负偏差时, 为了保证保险业务的持续进行,必须有充分的 偿付准备金。
第十章-保险监管

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 一、公共利益论
• “公共利益论”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应当是寻求社 会福利的最大化。问题是如何来衡量所谓的社会福利。目 前人们进行福利分析的思维架构大多建立在社会福利的有 效配置这一目标上,如“帕累托有效” 、“帕累托改进” 。
•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可以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地实 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有效的配置并不一定是公平的。各国 政府也一直都对保险业采取比其他一般行业更多的监管措施。 这种监管实践背后的基本理念是,保险业对于公众的福利是至 关重要的,它关系到公共利益,直接影响着公民和企业的经济 安全。因此,也就为保险监管找到了理论基础和理论解释。 • “帕累托有效”只有在各种严格的假设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 能实现。现实社会中所有的市场都处于不完全竞争的状态,只 能让市场尽可能地满足完全竞争的条件,从而尽可能地实现竞 争所能够带来的利益。
• (2)外部性与保险监管
•
外部性是指一个厂商的生产行为或 一个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直接 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保险中也存在负面 外部性和正面外部性。 • 长期以来,许多政府一直都把解决 银行和证券领域由于负面外部性引起的系 统性风险视为监管重点。系统性风险可以 分为两类,即“台阶式破产”和“挤提”。
• 三、经济管制论
• 经济管制论也被称做“政治”监管理论。该理论 认为监管将在现有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内,通过 不同私人利益集团的讨价还价而确立。这些集团 具有不同的性质,因此讨价还价的结果也会依监 管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 经济管制论有两个前提:首先,国家是强制权的 基本源泉,利益集团确信国家运用强制权能使该 集团的处境得以改善;其次,当局选择使效用最 大化的行为是理智的。这两个前提导致一个假设 ,即监管的供给是为了满足利益集团收入最大化 的需求。即:政治体制是理性地建立起来并被理 性地使用的,也就是说,它是实现社会成员愿望 的合适的工具。
第十章--保险监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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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在美国,共有6000多家保险公司,几乎每年 都有若干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经营 失败的问题。例如1992年,美国有91家保险 公司经营失败,其中产险公司59家,寿险公 司32家,相对于美国6000多家保险公司的总 数来说,其所占的比率是相当小的,对整个 市场的影响也不大。但同时,正是因为每年 都有着失败和成功的案例,才使得美国保险 市场在优胜劣汰中得到不断发展,也使得美
8
案例1
o 日本是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 1998年的保险费收 入高达4531亿美元,占当年全世界市场份额的 21%,日本保险市场存在着高度寡头垄断的现象,
所以日本的保险公司也大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保
险公司, 1999年,有13家日本保险公司跻身世界 财富500强。
o 但是自1997以来,日本发生了多家大型保险公司 相继倒闭的事件。其中包括像东邦生命这样在
o 既监督管理市场行为也监督管理偿付能力, 但以偿付能力监督管理为主。
o 美国政府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比较广泛而严格, 尤其偏重于立法监管。
o 当前美国对保险业实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 双重监管体制,各州对保险的监督管理主要 从三方面入手。
31
1.立法方面
o 各州都有权通过立法调整州内的保险业,这 些法律涉及保险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准 备金标准、费率、投资、市场退出等都方面, 美国保险市场监管具有的广泛性和严格性特 点主要体现在监管范围上。美国保险市场的 监管几乎贯穿于承保过程的各个环节,这与 英国市场有很大区别。
式。
2
第一节 保险监管概述
o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o 一国政府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 o 一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可分为三部分: o 一是国家通过制定有关保险的法规,对本国保险业
o 在美国,共有6000多家保险公司,几乎每年 都有若干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经营 失败的问题。例如1992年,美国有91家保险 公司经营失败,其中产险公司59家,寿险公 司32家,相对于美国6000多家保险公司的总 数来说,其所占的比率是相当小的,对整个 市场的影响也不大。但同时,正是因为每年 都有着失败和成功的案例,才使得美国保险 市场在优胜劣汰中得到不断发展,也使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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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o 日本是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 1998年的保险费收 入高达4531亿美元,占当年全世界市场份额的 21%,日本保险市场存在着高度寡头垄断的现象,
所以日本的保险公司也大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保
险公司, 1999年,有13家日本保险公司跻身世界 财富500强。
o 但是自1997以来,日本发生了多家大型保险公司 相继倒闭的事件。其中包括像东邦生命这样在
o 既监督管理市场行为也监督管理偿付能力, 但以偿付能力监督管理为主。
o 美国政府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比较广泛而严格, 尤其偏重于立法监管。
o 当前美国对保险业实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 双重监管体制,各州对保险的监督管理主要 从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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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方面
o 各州都有权通过立法调整州内的保险业,这 些法律涉及保险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准 备金标准、费率、投资、市场退出等都方面, 美国保险市场监管具有的广泛性和严格性特 点主要体现在监管范围上。美国保险市场的 监管几乎贯穿于承保过程的各个环节,这与 英国市场有很大区别。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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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监管概述
o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o 一国政府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 o 一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可分为三部分: o 一是国家通过制定有关保险的法规,对本国保险业
第十章保险监管

调查人员按照宣传材料中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这家公 司,据这家公司的总经理介绍,喜福运公司与中国 平安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 险公司都签有合作协议,可享有该公司承诺的医疗 报销权益.同时,这位总经理还声称持卡人可以享 受数十家三级医院的多种服务. 随后,调查人员分别打电话给中国平安保险北京分 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北京分 公司的有关部门,核实他们与喜福运公司的合作事 宜.三家公司异口同声地否定了与该公司就喜福运 健康卡中承诺的事项签订过合作协议.当调查人员 向中国保监会投诉部核实喜福运健康卡是否经过他 们审批时,中国保监会的有关人士的答复是:对此 事并不知晓,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予以严惩. 保监会对这家公司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 喜福运公司不能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案例分析(续)
二,保险监管的方式
各国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管主要采取以下 三种方式:
1,公示主义(公告监管)
最为宽松
2,准则主义(规范监管)
较公示主义严格,但仍未触及保险业经营管理 的实体
3,批准主义(实体监管)
1885年由瑞士创立,并为奥地利,德国所仿效. 较以上两种方式更为严格,具体和全面,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均采取这种 方式.
2,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其目的是检查,核实某一业务经营或财 务,资金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有时是根据举报而对保险公司进行的临 时检查.
(二)非现场检查
限于人力,也为控制成本,保险监管机关对 保险公司情况的了解,平时是通过非现场检 查,即要求保险公司定期报送有关报表,报 告. – 我国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 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 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要求保险机构应当 按照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营业报告, 精算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 合规报告等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 险机构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的各类报告,报 表,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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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监管的方式与手段
一、保险监管方式 (一)公示方式 公示方式作为保险监管中的一种宽松监管方式,是指政府 对保险业经营不作直接监管,只是规定保险人按照政府规定的 格式及内容,将其营业结果呈报给主管机关,并予以公布。对 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保险合同各式的设计、保险资金的运用 等,均有保险人自行决定,政府不作过多干预。 公示监管的内容包括:1、公告财务报表;2、规定最低资 本金与保证金;3、订立边际偿付能力标准。 (二)规范监管方式 规范监管方式,又称为准则监管方式或形式监管方式,是指 国家对保险业的经营制定一定的准则,要求保险业共同遵守的 一种监管方式。 政府规定的准则仅涉及重大事项,如保险公 司的最低资本额、资产负债表的审查、法定公布事项的、主要 14 内容、监管机构的制裁方式等
12
(二)经营监管(业务监管) 经营监管,是指国家对保险企业的营业范围、保险条款 和费率、再保险业务以及保险中介人的监督与管理。 1、营业范围的监管 2、核定保险条款和费率 3、对再保险业务的监 4、精算制度的监管 (三)财务监管 1、资本金的监管 2、准备金的监管 3、资金运用的监管 4、偿付能力的监管 5、财务核算的监管
4
三、保险监管的原因 (一)保险事业的公共性 (二)保险技术的复杂性 (三)保险业是最易于产生过度竞争的行业 四、保险监管的目标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目标,是指国家保险机关在一定时期内 对保险业进行监管所要达到的要求或效果。 (一)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债的偿还能力 。 偿付能力大小以偿付能力额度表示。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 偿付能力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偿付能力额度的直接管理,或 对影响保险人偿付能力的因素如保险费率、保险资金的运用 的进行管理来完成的。 (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第三节 保险监管的方式与手段
一、保险监管方式 (一)公示方式 公示方式作为保险监管中的一种宽松监管方式,是指政府 对保险业经营不作直接监管,只是规定保险人按照政府规定的 格式及内容,将其营业结果呈报给主管机关,并予以公布。对 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保险合同各式的设计、保险资金的运用 等,均有保险人自行决定,政府不作过多干预。 公示监管的内容包括:1、公告财务报表;2、规定最低资 本金与保证金;3、订立边际偿付能力标准。 (二)规范监管方式 规范监管方式,又称为准则监管方式或形式监管方式,是指 国家对保险业的经营制定一定的准则,要求保险业共同遵守的 一种监管方式。 政府规定的准则仅涉及重大事项,如保险公 司的最低资本额、资产负债表的审查、法定公布事项的、主要 14 内容、监管机构的制裁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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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监管(业务监管) 经营监管,是指国家对保险企业的营业范围、保险条款 和费率、再保险业务以及保险中介人的监督与管理。 1、营业范围的监管 2、核定保险条款和费率 3、对再保险业务的监 4、精算制度的监管 (三)财务监管 1、资本金的监管 2、准备金的监管 3、资金运用的监管 4、偿付能力的监管 5、财务核算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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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监管的原因 (一)保险事业的公共性 (二)保险技术的复杂性 (三)保险业是最易于产生过度竞争的行业 四、保险监管的目标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目标,是指国家保险机关在一定时期内 对保险业进行监管所要达到的要求或效果。 (一)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债的偿还能力 。 偿付能力大小以偿付能力额度表示。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 偿付能力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偿付能力额度的直接管理,或 对影响保险人偿付能力的因素如保险费率、保险资金的运用 的进行管理来完成的。 (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第十章 保险监管
监管指标的管理 本规定的监管指标旨在对可能出现偿付危机的保险公司 做出预警。若保险公司有4个或4个以上监管指标值超 过正常范围,中国保监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 以下措施: (1)要求保险公司提交报告说明指标超正常范围的 原因、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和改进方案; (2)对保险公司进行全面检查以评估其实际偿付能 力的状况和趋势; (3)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本规定的相关条款采取必 要的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法报经中 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 审批险种: 1)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 2)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和投资保障型财产保险险种; 3)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险种。 保险险种的审批目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和调整。
备案险种 除前条规定外,保险公司使用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 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使用其他保险机构已获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 款或保险费率、国际市场通用的财产保险标准条款, 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监会审批备案遵循原则 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防止不正当竞争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保险监管:一国的保险监督执行机关依据现行法律 对保险人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以确保保 险人的经营安全,同时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 保障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并促进保险业的健康有 序发展。 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成: 一是国家通过制定有关保险法规,对本国保险业进 行宏观指导与管理; 二是国家专司保险监管职能的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 授权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 贯彻执行。
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除以最 低偿付能力额度。 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 会可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具体情况采 取相应监管措施。 监管等级分为: (1)偿付能力充足率在70%以上 (2)偿付能力充足率在30%到70%之间 (3)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30%
浙江工商大学保险学曹前进老师全套课件之十
第二阶段,IRIS分析阶段,该阶段将应用一些数量和质 量指标来进一步分析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并根据 分析结果给出四个优先级别,即第一优先级,第二优先 级,第三优级和非优先级。第一优先级代表财务情况最 差,非优先级则代表最好。 第一阶段的结果是对外公布的,但第二阶段的结果 是不公开的,如果某一特定保险公司的分析结果为异常, 则NAIC首先会将此结果通报该公司注册地所在州的保险 主管机关,以及该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其它各州。
序 号 1
指标名称 所有者权益 净增减额 所有者权益 毛增减额 净收入比总 收入 投资收益充 足率 非认可资产 比认可资产 房地产投资 比率
计算公式
说明
正常范 围(%) -10— 50 -10— 50 >0 125— 900 <10 <100 <200
(所有者权益的变 衡量所有者权益的 化-当年注资额) 净变化 ÷上年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变化 衡量所有者权益的 ÷上年所有者权益 毛变化 经营活动净收入÷ 衡量获利情况 总收入 投资净收益÷所需 衡量投资收益是否 支付的利息 足以支付按预定利 率计算的利息 非认可资产÷认可 衡量资产质量 资产 房地产投资额÷所 衡量房地产投资比 有者权益 率
2 3 4
5 6
7
子公司和参 股公司投资 比率 盈余调剂比 率 保费增长率 产品综合变 化率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总 衡量对外投资 投资额÷所有者权益 比例 再保险公司摊回的手 衡量使用再保 续费和佣金÷所有者 险控制所有者 权益 权益的趋势 保费增减数÷上年保 衡量保费收入 费数 的增长率 各产品系列保费收入 衡量各系列产 变化百分比求和÷产 品保费收入的 品系列数 平均变化百分 比 现金及投资资产变化 衡量各投资品 百分比求和÷现金及 种间投资额变 投资资产 化的情况 个人业务准备金的增 表示个人业务 加合计÷个人业务续 年度准备金变 期及趸缴保费 化率
《保险学》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管
险行业自身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简称保
险行业组织。
一、保险行业的自身监管
(2)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性质(见图10-8)。
图10-8 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性质
一、保险行业的自身监管
(3)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形式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保险行业组织 的基本形式是保险行业协会或保险同业 公会。
一、保险行业的自身监管
是对这两家公司的投资业绩不信任,而是为了维 护整个保险行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1. 为什么要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2. 简述保险监管的目标。
3. 简述“保监会”的主要任务。 4. 试比较分析保险监管的三种方式。 5. 试述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内容。 6. 保险行业自身如何监管?
为2年以上)。另外规定,外资保险企业的业务范
围应由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企业的 税后利润在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和准备金后,可 以向境外汇出。
二、国家对保险经营的监管
国家对保险经营的监管(见图10-5)。
图10-5 国家对保险经营的监管
三、国家对保险企业的财务管理
国家对保险企业的财务管理(见图10-6)。
2.保险行业自身管理的内容(见图10-9)。
图10-9 保险行业自身管理的内容
一、保险行业的自身监管
3.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代理的监管 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分 两个层次,一是保险行业组织根据金融监 管部门的授权对保险代理业的管理;二是 保险代理人的行业自律。
二、保险信用评级机构的辅助监管
第一节 保险监管概述
一、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二、保险监管的权力机构
三、保险监管的目标 四、保险监管的方式
一、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 监督和管理,保险监管必要性(见图10-1)。
人身保险10节--监管资料文档
– 美国型、英国型影响最大 – 美国型:要求保险公司对各类风险严格划分,但我
国尚未建立起资产、负债风险评估体系。 – 英国型简单但合理的处理了复杂到风险状况;实施
监管所需信息均可直接从现有财务报表、监管报表、 精算报表中取得,信息充足,方法简便。
• 偿付能力评估办法: • 1、评估实际资产价值 • 资产负债表上某类资产的价值*该类资产到认
• 资本金 • 保证金 • 准备金 • 最低偿付能力监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介绍
• 最低偿付能力要求
– 定义:资产-负债=资产净值,资产净值道最 低水平称为最低偿付能力要求。
– 最低偿付能力要求设定标准:要求保险公司 再一定的概率下可以维持其偿付能力,比如 99%
– 计算方法:体现保险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目的:协助监管机构监控保险公司财务状况, 发现需要重点监控的公司
– 两个阶段:统计阶段、分析阶段
– 各种财务比率指标
– NAIC建立了财务分析和监督系统(FAST), 采用更多比率指标,若IRIS指标四项以上不 正常,则使用FAST检查,检查当年和过去5 年到历史情况。
• 资本要求:开业资本金的缺点
• 越权、超范围代理 • 误导陈述 • 恶意招揽 • 回扣 • 利用职务之便强迫投保
– 帐簿管理/财务监管
10-3 人身保险的业务监管
• 业务范围 • 经营区域 • 保险合同条款 • 保险费率
– 监管原则:足够、合理公平
• 再保险安排
10-3-3 投资监管
• 投资渠道 • 投资比例限制
10-4 人身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 超范围经营 • 保证金、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公积金项下 • 再保险项下 • 违规运用保险资金 • 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 • 未经批准合并、设立
国尚未建立起资产、负债风险评估体系。 – 英国型简单但合理的处理了复杂到风险状况;实施
监管所需信息均可直接从现有财务报表、监管报表、 精算报表中取得,信息充足,方法简便。
• 偿付能力评估办法: • 1、评估实际资产价值 • 资产负债表上某类资产的价值*该类资产到认
• 资本金 • 保证金 • 准备金 • 最低偿付能力监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介绍
• 最低偿付能力要求
– 定义:资产-负债=资产净值,资产净值道最 低水平称为最低偿付能力要求。
– 最低偿付能力要求设定标准:要求保险公司 再一定的概率下可以维持其偿付能力,比如 99%
– 计算方法:体现保险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目的:协助监管机构监控保险公司财务状况, 发现需要重点监控的公司
– 两个阶段:统计阶段、分析阶段
– 各种财务比率指标
– NAIC建立了财务分析和监督系统(FAST), 采用更多比率指标,若IRIS指标四项以上不 正常,则使用FAST检查,检查当年和过去5 年到历史情况。
• 资本要求:开业资本金的缺点
• 越权、超范围代理 • 误导陈述 • 恶意招揽 • 回扣 • 利用职务之便强迫投保
– 帐簿管理/财务监管
10-3 人身保险的业务监管
• 业务范围 • 经营区域 • 保险合同条款 • 保险费率
– 监管原则:足够、合理公平
• 再保险安排
10-3-3 投资监管
• 投资渠道 • 投资比例限制
10-4 人身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 超范围经营 • 保证金、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公积金项下 • 再保险项下 • 违规运用保险资金 • 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 • 未经批准合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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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二、外部性与保险监管
外部性是指一个厂商的生产行为或一个消费者的消费 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直接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保险中也存 在负面外部性和正面外部性。
长期以来,许多政府一直都把解决银行和证券领域由 于负面外部性引起的系统性风险视为监管重点。系统性风 险可以分为两类,即“台阶式破产”和“挤提”。台阶式 破产风险有可能通过风险集中和再保险渠道在保险市场中 传递。台阶式破产往往出现在可以分散的风险之中,也就 是说他们并不是由灾难性事故引发的,管理层可以通过谨 慎选择再保险人的方式来预防台阶式破产风险。保险业曾 经发生过“挤提”的情况,但还没有发生过因挤提风潮导 致财务状况良好的保险公司破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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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四、信息难题与保险监管
(一)不对称的信息
不对称信息是指交易中的一方拥有而另一方缺少的相关信息 。不对称信息可以分为“隐蔽信息”和“隐蔽行为”。
“旧车问题”和逆向选择是比较典型的隐蔽信息。保险市场 上卖者信息多于买者信息会出现“旧车问题”。如果买者对自 身情况的了解多于卖者时就可能引发逆向选择问题。
被“俘获”的保险监管者将在原有社会福利等式的基础上,给予 生产者剩余更多的权重,而减少消费者剩余的权重。由于监管者 对公平的自然市场权重进行了不正当的人为调整,从而损害了整 体社会福利。所以经济学者们认为这种做法从公共利益的角度上 看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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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三、经济管制论
经济管制论也被称做“政治”监管理论。该理论认为监 管将在现有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内,通过不同私人利益集 团的讨价还价而确立。这些集团具有不同的性质,因此讨 价还价的结果也会依监管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经济管制论有两个前提:首先,国家是强制权的基本 源泉,利益集团确信国家运用强制权能使该集团的处境得 以改善;其次,当局选择使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是理智的。 这两个前提导致一个假设,即监管的供给是为了满足利益 集团收入最大化的需求。即:政治体制是理性地建立起来 并被理性地使用的,也就是说,它是实现社会成员愿望的 合适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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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四、信息难题与保险监管
(一)不对称的信息
保险市场上,个人和小企业无法评估和判断保险企业的财 务状况,经理层可能会向股东隐瞒财务状况不好的信息。虽然 信息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市场自身解决,如评级机构、 保险中介人等经常提供对保险人资信状况的评估。但政府也应 当对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予以关注,通过有效监管确保保险人 的偿付能力,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保险市场实施监管。保险监管通常 会涉及到市场支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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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支配力与保险监管
(二)规模经济问题
如果一个厂商的产出增长率高于投入的增长率,就出 现了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作为另一种进入壁垒,也会造成 强大的市场支配力。
在保险市场中,中小型公司的规模收益递增,而大型 公司的规模收益则可能不变,也可能适度递增或递减。由 于缺乏有力的证据表明保险市场存在自然垄断的趋势,因 此保险市场中来自规模经济的准入壁垒并不突出。一般认 为保险市场是竞争性的,可以支持各种规模的保险人。随 着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增加,规模经济引起保险市场失灵的 可能性会更小。
保险产品本身也会引起不对称信息问题,因为保险合同是 复杂的法律文件。政府对此有多种应对方法,如禁止使用误导 性的保单用语、要求用简单的语言书写保单、直接规定某些保 单的措辞,要求在销售环节对特定项目进行披露等。
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环节的核心任务最大程度的减少逆 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法律也对这些问题的极端形式作出规定, 限制被保险人通过不实陈述和故意损坏保险标的获利的企图。
,一般是按既定的“福利标准”衡量; 二是将管制结果与不存在管制的状态比较。
•
第三节 保险监管收益与成本分析
二、 保险监管的收益与成本
(一)保险监管的收益 保险监管的收益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实施监管所获得的
利益,是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增强所带来的利益,可这样度量 :如果保险监管当局不实施金融监管,则保险体系不稳所造 成的损失,它等于避免了不稳定的利益。由于不实施监管的 后果可以有多种,因此保险监管的收益等于无监管导致的损 失的期望值。
第十章保险监管IntroductiontoRis
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
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一、公共利益论
“公共利益论”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应当是寻求社会 福利的最大化。问题是如何来衡量所谓的社会福利。目前人们 进行福利分析的思维架构大多建立在社会福利的有效配置这一 目标上,如“帕累托有效” 、“帕累托改进” 。
对消费者保护还应考虑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人无力偿 债而遭受的损失最小化。
•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二、外部性与保险监管
保险业可能存在外部正效应。近年来一些保险人也开 始试图利用版权、专利、禁止盗用、商业秘密和商标等法 律武器来保护他们的创新。有些政府显然认为保险从本质 上讲有着重要的正面外部性,国内保险业在保卫国家主权 中的作用正是这样一种外部性。还有,提供某些社会保险 也会带来正面外部性。
小结:私营保险人不会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所有险 种。保险业信息监管的首要目的是矫正消费者信息的不对 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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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五、保险市场中的监管失灵
造成监管失灵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同样存在信息不灵的问题。 (二)政府工作人员可能缺乏彻底、公正地实施有关法律
法规的直接动机。 (三)监管本身可能引发与市场规则相矛盾的行为。 (四)“占据”问题也与寻租行为有关。
“范围经济”也可能造成市场失灵。在保险市场中, 某些险种的协作生产会出现范围经济。厂商是否能取得市 场支配力取决于它的市场相对规模,而不是绝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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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支配力与保险监管
(三)产品差异和价格歧视问题
通常保险监管者只有在购买者可能遭到误导的情况下才会 对产品差异予以关注。
隐蔽行为包括委托代理问题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经理层 和公司股东、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和保险人之间都存在委托代 理问题。隐蔽行为还体现在道德风险上,由于保险的存在,被 保险人可能会因此而忽视风险防范,甚至进行更加危险的行为 。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通过获得 更多的信息来减小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利后果。
三、“免费搭车”与保险监管
某些集体消费的产品或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如果 有人以极低的或零成本获得了这些产品,我们称之为“免 费搭车”。保险市场也存在“免费搭车”问题。当某个保险 贸易协会进行院外活动要求更有利的立法,包括非成员在 内的所有保险公司都会因此受益。如果某些人知道或相信 有人会补偿他们遭受的任何损失,“免费搭车”问题就有 可能出现。而且,保险监管本身就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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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三、经济管制论
监管者选择政策的目的是使其政治支持最大化。 监管者将选择小于福利最大化的政策,因为减少一部 分福利虽然要相应减少一点政治支持,但却可以更大程度 地减少政治反对。 至于哪些产业部门最有可能被监管的问题,经济管制 论认为,因为监管者将选择“政治支持最大化”时的价格。 这个价格只能位于竞争性价格(产业利润为零)和垄断性 价格(产业利润最大化)之间,也就是说立法者或监管者 不会将价格设定在产业利润最大化的水平上。 监管最有可能发生在相对竞争或相对垄断的产业部 门,因为正是在这些产业部门中,监管才会产生最大的影 响;市场失灵的存在使得监管更有可能,因为市场失灵领 域的监管会增加社会福利,一些利益集团获取的收益相对 而言比其他利益集团蒙受的损失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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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支配力与保险监管
市场支配力是指一个或多个销售者或购买者对他们所交 易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影响能力。 (一)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如果市场存在准入壁垒,而且销售者数量较少,就会出 现市场支配力。世界各国的保险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市场 支配力现象。垄断市场和寡头市场通常都与准入壁垒有关。
二、私人利益论
“私人利益论”认为,监管者为了获得来自行业的资金以及其 他支持时,可能会表现出倾向行业(保险人)的偏见。相反,为 了获得消费者(选民)的支持,则可能会表现出倾向于消费者的 偏见(如压制价格),即使长期效果是有害的。
“私人利益论”中最著名的监管理论是所谓的“俘获理论”,该 理论认为监管者被其所监管的行业俘获而为该行业的利益服务。 保险业的特殊利益集团包括保险人、再保险人、保险代理人、银 行、证券公司、保险经纪人以及其他为保险业人士提供服务的公 司。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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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监管收益与成本分析
一、一般经济监管的收益与成本
由于关于经济管制的规范理论不同,经济管 制效果的含义也不同。对公共利益论者而言,经 济管制的效果是指全社会福利实现的程度。对私 人利益论者而言,经济管制的效果是指特殊集团 利益实现的程度。
经济管制的效果一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 一是将管制结果与特定“最优”状态相比较
价格歧视是指厂商对相同的产品向不同顾客群体索要不同 的价格。保险人有时也会采取“价格歧视”。保险监管往往禁 止不合理的价格歧视,即损失和成本不足以说明的价格差异。 尽管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保险市场上存在 大量的掠夺性定价或倾销。
有的保险市场存在对费用和佣金的限制,政府对保险实行 定价控制。在另一些市场,政府或政府认可的卡特尔制定所有 保险人必须遵守的价格,监管本身就创造了市场支配力。也有 一些国家的保险人可以自由制定他们认为合适的价格。还有一 些国家是介于两种极端之间。政府通常也会使用鼓励竞争法或 反托拉斯法,以限制保险市场通过兼并、收购或其他试图不正 当限制竞争的活动进行不适当的势力集中。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可以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动 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有效的配置并不一定是公平的。 各国政府也一直都对保险业采取比其他一般行业更多的监管措 施。这种监管实践背后的基本理念是,保险业对于公众的福利 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公共利益,直接影响着公民和企业的 经济安全。因此,也就为保险监管找到了理论基础和理论解释 。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二、外部性与保险监管
外部性是指一个厂商的生产行为或一个消费者的消费 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直接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保险中也存 在负面外部性和正面外部性。
长期以来,许多政府一直都把解决银行和证券领域由 于负面外部性引起的系统性风险视为监管重点。系统性风 险可以分为两类,即“台阶式破产”和“挤提”。台阶式 破产风险有可能通过风险集中和再保险渠道在保险市场中 传递。台阶式破产往往出现在可以分散的风险之中,也就 是说他们并不是由灾难性事故引发的,管理层可以通过谨 慎选择再保险人的方式来预防台阶式破产风险。保险业曾 经发生过“挤提”的情况,但还没有发生过因挤提风潮导 致财务状况良好的保险公司破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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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四、信息难题与保险监管
(一)不对称的信息
不对称信息是指交易中的一方拥有而另一方缺少的相关信息 。不对称信息可以分为“隐蔽信息”和“隐蔽行为”。
“旧车问题”和逆向选择是比较典型的隐蔽信息。保险市场 上卖者信息多于买者信息会出现“旧车问题”。如果买者对自 身情况的了解多于卖者时就可能引发逆向选择问题。
被“俘获”的保险监管者将在原有社会福利等式的基础上,给予 生产者剩余更多的权重,而减少消费者剩余的权重。由于监管者 对公平的自然市场权重进行了不正当的人为调整,从而损害了整 体社会福利。所以经济学者们认为这种做法从公共利益的角度上 看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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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三、经济管制论
经济管制论也被称做“政治”监管理论。该理论认为监 管将在现有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内,通过不同私人利益集 团的讨价还价而确立。这些集团具有不同的性质,因此讨 价还价的结果也会依监管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经济管制论有两个前提:首先,国家是强制权的基本 源泉,利益集团确信国家运用强制权能使该集团的处境得 以改善;其次,当局选择使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是理智的。 这两个前提导致一个假设,即监管的供给是为了满足利益 集团收入最大化的需求。即:政治体制是理性地建立起来 并被理性地使用的,也就是说,它是实现社会成员愿望的 合适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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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四、信息难题与保险监管
(一)不对称的信息
保险市场上,个人和小企业无法评估和判断保险企业的财 务状况,经理层可能会向股东隐瞒财务状况不好的信息。虽然 信息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市场自身解决,如评级机构、 保险中介人等经常提供对保险人资信状况的评估。但政府也应 当对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予以关注,通过有效监管确保保险人 的偿付能力,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保险市场实施监管。保险监管通常 会涉及到市场支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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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支配力与保险监管
(二)规模经济问题
如果一个厂商的产出增长率高于投入的增长率,就出 现了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作为另一种进入壁垒,也会造成 强大的市场支配力。
在保险市场中,中小型公司的规模收益递增,而大型 公司的规模收益则可能不变,也可能适度递增或递减。由 于缺乏有力的证据表明保险市场存在自然垄断的趋势,因 此保险市场中来自规模经济的准入壁垒并不突出。一般认 为保险市场是竞争性的,可以支持各种规模的保险人。随 着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增加,规模经济引起保险市场失灵的 可能性会更小。
保险产品本身也会引起不对称信息问题,因为保险合同是 复杂的法律文件。政府对此有多种应对方法,如禁止使用误导 性的保单用语、要求用简单的语言书写保单、直接规定某些保 单的措辞,要求在销售环节对特定项目进行披露等。
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环节的核心任务最大程度的减少逆 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法律也对这些问题的极端形式作出规定, 限制被保险人通过不实陈述和故意损坏保险标的获利的企图。
,一般是按既定的“福利标准”衡量; 二是将管制结果与不存在管制的状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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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监管收益与成本分析
二、 保险监管的收益与成本
(一)保险监管的收益 保险监管的收益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实施监管所获得的
利益,是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增强所带来的利益,可这样度量 :如果保险监管当局不实施金融监管,则保险体系不稳所造 成的损失,它等于避免了不稳定的利益。由于不实施监管的 后果可以有多种,因此保险监管的收益等于无监管导致的损 失的期望值。
第十章保险监管IntroductiontoRis
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
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一、公共利益论
“公共利益论”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应当是寻求社会 福利的最大化。问题是如何来衡量所谓的社会福利。目前人们 进行福利分析的思维架构大多建立在社会福利的有效配置这一 目标上,如“帕累托有效” 、“帕累托改进” 。
对消费者保护还应考虑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人无力偿 债而遭受的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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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二、外部性与保险监管
保险业可能存在外部正效应。近年来一些保险人也开 始试图利用版权、专利、禁止盗用、商业秘密和商标等法 律武器来保护他们的创新。有些政府显然认为保险从本质 上讲有着重要的正面外部性,国内保险业在保卫国家主权 中的作用正是这样一种外部性。还有,提供某些社会保险 也会带来正面外部性。
小结:私营保险人不会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所有险 种。保险业信息监管的首要目的是矫正消费者信息的不对 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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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五、保险市场中的监管失灵
造成监管失灵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同样存在信息不灵的问题。 (二)政府工作人员可能缺乏彻底、公正地实施有关法律
法规的直接动机。 (三)监管本身可能引发与市场规则相矛盾的行为。 (四)“占据”问题也与寻租行为有关。
“范围经济”也可能造成市场失灵。在保险市场中, 某些险种的协作生产会出现范围经济。厂商是否能取得市 场支配力取决于它的市场相对规模,而不是绝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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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支配力与保险监管
(三)产品差异和价格歧视问题
通常保险监管者只有在购买者可能遭到误导的情况下才会 对产品差异予以关注。
隐蔽行为包括委托代理问题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经理层 和公司股东、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和保险人之间都存在委托代 理问题。隐蔽行为还体现在道德风险上,由于保险的存在,被 保险人可能会因此而忽视风险防范,甚至进行更加危险的行为 。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通过获得 更多的信息来减小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利后果。
三、“免费搭车”与保险监管
某些集体消费的产品或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如果 有人以极低的或零成本获得了这些产品,我们称之为“免 费搭车”。保险市场也存在“免费搭车”问题。当某个保险 贸易协会进行院外活动要求更有利的立法,包括非成员在 内的所有保险公司都会因此受益。如果某些人知道或相信 有人会补偿他们遭受的任何损失,“免费搭车”问题就有 可能出现。而且,保险监管本身就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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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
三、经济管制论
监管者选择政策的目的是使其政治支持最大化。 监管者将选择小于福利最大化的政策,因为减少一部 分福利虽然要相应减少一点政治支持,但却可以更大程度 地减少政治反对。 至于哪些产业部门最有可能被监管的问题,经济管制 论认为,因为监管者将选择“政治支持最大化”时的价格。 这个价格只能位于竞争性价格(产业利润为零)和垄断性 价格(产业利润最大化)之间,也就是说立法者或监管者 不会将价格设定在产业利润最大化的水平上。 监管最有可能发生在相对竞争或相对垄断的产业部 门,因为正是在这些产业部门中,监管才会产生最大的影 响;市场失灵的存在使得监管更有可能,因为市场失灵领 域的监管会增加社会福利,一些利益集团获取的收益相对 而言比其他利益集团蒙受的损失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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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支配力与保险监管
市场支配力是指一个或多个销售者或购买者对他们所交 易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影响能力。 (一)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如果市场存在准入壁垒,而且销售者数量较少,就会出 现市场支配力。世界各国的保险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市场 支配力现象。垄断市场和寡头市场通常都与准入壁垒有关。
二、私人利益论
“私人利益论”认为,监管者为了获得来自行业的资金以及其 他支持时,可能会表现出倾向行业(保险人)的偏见。相反,为 了获得消费者(选民)的支持,则可能会表现出倾向于消费者的 偏见(如压制价格),即使长期效果是有害的。
“私人利益论”中最著名的监管理论是所谓的“俘获理论”,该 理论认为监管者被其所监管的行业俘获而为该行业的利益服务。 保险业的特殊利益集团包括保险人、再保险人、保险代理人、银 行、证券公司、保险经纪人以及其他为保险业人士提供服务的公 司。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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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监管收益与成本分析
一、一般经济监管的收益与成本
由于关于经济管制的规范理论不同,经济管 制效果的含义也不同。对公共利益论者而言,经 济管制的效果是指全社会福利实现的程度。对私 人利益论者而言,经济管制的效果是指特殊集团 利益实现的程度。
经济管制的效果一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 一是将管制结果与特定“最优”状态相比较
价格歧视是指厂商对相同的产品向不同顾客群体索要不同 的价格。保险人有时也会采取“价格歧视”。保险监管往往禁 止不合理的价格歧视,即损失和成本不足以说明的价格差异。 尽管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保险市场上存在 大量的掠夺性定价或倾销。
有的保险市场存在对费用和佣金的限制,政府对保险实行 定价控制。在另一些市场,政府或政府认可的卡特尔制定所有 保险人必须遵守的价格,监管本身就创造了市场支配力。也有 一些国家的保险人可以自由制定他们认为合适的价格。还有一 些国家是介于两种极端之间。政府通常也会使用鼓励竞争法或 反托拉斯法,以限制保险市场通过兼并、收购或其他试图不正 当限制竞争的活动进行不适当的势力集中。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可以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动 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有效的配置并不一定是公平的。 各国政府也一直都对保险业采取比其他一般行业更多的监管措 施。这种监管实践背后的基本理念是,保险业对于公众的福利 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公共利益,直接影响着公民和企业的 经济安全。因此,也就为保险监管找到了理论基础和理论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