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制度分析从经济史视角研究制度问题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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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制度分析:

从经济史视角研究制度问题的新进展

[美]阿弗纳・格雷夫

韩 毅 译

内容提要:本文对经济史研究制度问题的最新进展———历史制度分析———进行了简要评述,这一新进展主要是运用微观经济理论研究制度及其效率内涵。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主要概括了这一学说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相关的经济理论,并对经济制度的有关研究进行了考察。进一步说,本文主要介绍了历史制度分析的一些研究成果。最后,由于篇幅和资料的限制,评述仅限于研究美国和欧洲经济史的著作。

关键词:历史制度 经济史 增长

中图分类号:F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03)05-0030-14

亚当・斯密指出:“交易、交换以及进行贸易的倾向”是人类的本性,这引发人们去考察经济制度是如何影响这种倾向的效率内涵的。不甚准确地说,制度能对效率产生影响,是因为它能够通过经济代理人和他们愿意设定的一系列交换关系来影响资源配置。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历史上所采用的不同制度,为我们考察制度的这种性质和内涵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源泉①。下的确,经济史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它始终致力于制度、制度的起源及其性质和内涵的研究②。

传统经济史的制度分析不能解决有关制度与经济产出之间关系的一系列问题。例如,能够使和平自我实施的是什么制度?贸易发展是不是和平与资源禀赋的惟一函数?制度是不是影响贸易扩张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呢?作为对贸易增长的反应,为什么欧洲的制度创新会不同于其他经济社会(尽管技术上具有相似性)?面对这些问题,传统经济史的方法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正如历史制度分析在下面的讨论中所表明的那样,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种不同的方法。

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必须给制度下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

作者简介:阿弗纳・格雷夫(Avner Greif),斯坦福大学经济系教授。本文摘译自Avner Greif:Microtheory and re2 cent development in the study of economic institutions through economic history.David M.Kreps and K enneth F.Wallis,ed: Advances in economic theo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Vol2.P79-113.《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2期—第3期曾刊载格雷夫的代表性作品《后中世纪热那亚自我强制的政治体制与经济增长》。译者简介:韩毅,辽宁大学,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① North(1981)、Williamson(1982)和Olson(1982)都表明了类似的观点。

② 关于经济史和经济学方法论上的不同,参见Backhouse(1985,p.216-21)。

制度被定义为自我对行为实施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①。由于博弈论能使我们把制度视为一种均衡,它就为考察自我实施的制度提供了一种天然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博弈论的理论框架中,制度的两种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是预期与组织。显然,就预期对行为的影响来说,一个博弈者所持有的对另一位博弈者行为的预期,是这位博弈者所面对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的一个组成部分②。

组织是非技术决定的约束(不同于预期),它通过引入一个新的博弈者(组织本身),改变博弈者可利用的信息,或改变与特定行动相联系的收益来影响行为③。法院、管理者、信用合作社、信用社、公司和商业协会都是这种组织的例子。在很多情况下,把一个外生的组织引入到最初的博弈中,对经验分析是很富有成果的。例如,假定我们所考察的问题的本质涉及到契约的实施,博弈者就不可能建立一个法院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然而,国家却可以这样做,并且依靠预期法院的行为来极大地改变限制博弈均衡的行为。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考虑到组织的外生性,这种分析不足以使我们完全理解一个经济的制度结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检验更为宽泛的博弈,在其中组织———如法院———被视为均衡的结果④。对于一个置身于均衡结果之中的组织来说,要求建立它的行动是可能被采纳的,并且,可能采取这些行动的博弈者应该得到适当的激励。换句话说,对于一个从一组可能的组织中选择出来影响行为的特定组织来说,应该对它(如果合适的话,还有它的行为)的均衡结果有一个普遍的预期。这个组织应该是自我实施的。

然而,把博弈论框架应用于历史制度分析也面临着挑战。在很多种战略局势中,存在着多重的———充分或是不充分的———均衡,这意味着结果并不是惟一事先确定的。进一步说,战略局势中可能出现的结果对模型的细节通常都很敏感。因此,正如下面将要讨论的,在把制度视为自我实施的均衡的前提下,对历史中的制度进行经验分析,就必需有一个特殊历史情境的战略模型和一种归纳的历史分析。

一个特殊历史情境模型(A context -specific model )能够捕捉到所考察的历史环境中的细节,而这对于构建一个推动经验研究的博弈论分析框架是必需的。要构建一个特殊历史情境的模型并区别相关的环境,就需要进行微观层面的历史研究(通常建立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这种研究能够为模型的细化提供基础,也有利于以历史资料的细节对应于理论分析的细节。

尽管历史制度分析依靠均衡分析来识别历史制度,但它超越了博弈论中的均衡经验分析。它的目标是对制度的选择过程和制度的路径依赖进行经验式的检验。即,它试图解释使制度发展成为一个历史的缓慢进程的各种因素。正如下面将要讨论的,这种经验分析需要与博弈论分析分道扬镳。虽然存在这种分离,但它仍然是博弈论的发展,这表明了对自我实施制度、

①②③④Reiter 和Hughes (1981)是从事这类研究的先驱者。

显然,这些约束通常具有某些技术的内涵。

大多数历史制度分析的研究把可接受的预期限定在那些与纳什均衡相联系的预期上。然而,其他类型的预期在原则上也是被采用的,例如,那些自我强化均衡(Fudenberg abd Levine ,1991)或理性均衡(Bernheim ,1984)的预期。

有关制度的这个定义是受到North (1991)定义的启发:制度是一个社会游戏的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与North 相似的定义也被用于研究政治制度的理性选择学说(参见Weigast ,1995)。但是,这些定义并没有注意到,在预期也约束行为时,一些游戏规则是由技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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