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制度主义(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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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制度研究:从旧制度主义到新制度主义-论文

国际制度研究:从旧制度主义到新制度主义-论文

国际制度研究:从旧制度主义到新制度主义- 论文关键字:理论主义制度国际历史政治研究组织社会学国际制[摘要] 国际制度研究在早期阶段具有形式或法律的制度主义的深刻印记,在研究方法上属于旧制度主义的范畴。

行为主义革命的发生和“国际机制”概念的提出为新制度主义取代旧制度主义创造了学术积累上的必要条件。

当前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新制度主义,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

就解释行动的基本逻辑而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属于“预期结果逻辑”,社会学制度主义则属于“适当性逻辑”,但就历史观而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都认为历史总是有效率的,历史制度主义则将无效率的历史带入研究议程。

[关键词] 国际制度研究;旧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就人类生存的基本社会空间———由竞争性的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而言,国际制度(internatinal institu2tins) 的确立、扩展与强化无疑是20 世纪后半期最为引人注目的历史性变革之一。

作为对这一现实的回应,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国际制度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理论与经验研究中的主要焦点,新制度主义( ne institutinal2is) 则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确立了分析范式的地位。

本文旨在通过一种跨学科的视野,阐明新制度主义进入国际关系研究的学科背景,概述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三种新制度主义范式,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三种范式进行初步的比较分析。

一、国际制度研究的困境与突破国际关系研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

由于其早期拓荒者们“大多局限于威尔逊的国际政治观”,[1 ] ( P215) 这一学科在幼年时期具有鲜明的乌托邦性质。

在著名的“十四点方案”中,威尔逊提出了建立国际联盟的设想,希冀通过这样一个国际制度来维护和保卫世界和平。

在“十四点方案”的影响下,国际制度从国际关系学科诞生之时起就在其研究议程中占有重要位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威尔逊理想主义以致命打击,但人们对国际制度的关切并没有因此而趋于消弭。

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三种变体与动力机制

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三种变体与动力机制

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三种变体与动力机制
伊丽莎白·桑德斯;张贤明
【期刊名称】《学习与探索》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现实政治生活的深刻变化与社会科学对制度分析的重新关注,奠定了历史制度主义兴起和发展的基础.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重要流派,历史制度主义注重长时段下的制度生存能力及其广泛影响,分析观念、利益、立场对行动者偏好的影响,考察初始路径周围递增的发展进程.围绕制度生成和制度发展中的原动力,不同历史制度主义者或从顶端出发或沉潜底端或采取互动路径,对国家与社会背景下行动者的观念、利益和行为展开分析.
【总页数】9页(P41-49)
【作者】伊丽莎白·桑德斯;张贤明
【作者单位】康奈尔大学政府系,纽约;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长春1300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07
【相关文献】
1.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下对我国大学英语课程制度演化机制分析 [J], 马玖;侯雨霏
2.县级融媒体中心制度安排变迁路径与动力机制分析——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J], 张守信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教师科研考核的制度变迁——基于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
[J], 蔡连玉;张芸
4.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中国健康扶贫政策变迁与动力机制 [J], 丁辉侠;张紫薇
5.中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分析——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视角 [J], 邹胜男;陈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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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制度主义(两篇)

历史制度主义(两篇)

引言:历史制度主义是一种研究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强调制度变迁对历史演变的影响。

它认为社会制度是历史演变的基本要素,通过对制度演变过程的理解,可以更好地解释历史和社会的进程。

本文将继续探讨历史制度主义的相关概念和理论,着重分析制度变迁的影响,以及这种理论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

正文:一、制度变迁对历史演变的影响1.制度变迁的定义与形式- 制度变迁是指社会制度的变化过程,包括制度的形成、变革和消亡等环节。

- 制度变迁可以通过革命、法律修订、政策改革等方式实现。

2.制度变迁对历史演变的作用- 制度变迁对社会结构和政治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 制度变迁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也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和冲突。

3.制度哲学与制度变迁的关系- 制度哲学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制度是社会发展和运行的基石。

- 制度变迁是制度哲学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和应用。

4.制度变迁的模式和阶段- 制度变迁可以分为渐进变迁和突变变迁两种模式。

- 制度变迁的阶段包括制度危机、制度变异和制度创新三个阶段。

5.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变迁受到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共同塑造。

二、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框架1.历史制度主义的基本原理-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演变和变迁的核心要素。

- 历史制度主义主张通过对制度变迁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历史和社会的发展。

2.历史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 制度路径依赖:现有的制度结构受历史发展路径的影响,难以改变。

- 制度演变:制度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可能沿着进化或退化的方向发展。

3.历史制度主义的重要学派- 法国学派:重视社会规范和习惯对制度变迁的影响。

- 德国学派:注重制度的历史性和演进规律。

- 美国学派:关注制度对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4.历史制度主义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 历史制度主义可以用于解释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变迁和政治经济发展。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又称制度史学,是一种研究历史制度与社会变革之间关系的方法。

其主要原理是文化因素、制度因素与经济因素相互关联,共同构建了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并影响着社会的演变。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通常关注以制度为单位的历史研究,强调研究传统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和演变。

其研究重点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会制度等,研究方式则强调历史比较和制度演化的历史线索,并尝试通过系统性的制度分析来厘清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关系。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主张历史是一种制度的发展过程,强调社会变革与制度变革相互依存的关系。

在研究上,历史制度主义方法大量运用比较制度学的思维方式,强调制度演化的历史线索,同时关注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制度内容和方式。

最终目的是厘清制度演化的路径,从而更好的理解历史和现实社会的发展变化。

总的来说,历史制度主义方法为研究社会历史发展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将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强调制度演化与社会变革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制度的历史线索,厘清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关系。

这种方法在研究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历史演变中得以广泛应用,为我们更好的认识历史、分析社会提供了一些新的切入点。

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

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

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历史制度主义是一种研究社会、政治、法律等制度形成和演变过程的学术方法。

该方法强调制度是人类社会漫长发展的产物,是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

为更好地阐释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本文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关注制度演化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强调关注社会制度的演化过程,这个过程是由于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所导致的。

因此,对于研究某一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我们应该对该制度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治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只有通过这些分析,我们才能理解某一制度的发展轨迹、动因和后果。

二、强调制度的相互关联性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也强调制度之间的相互关联性。

一个制度的诞生和发展往往不是孤立的,它与其他制度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和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制度的多个方面,从而理解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动作用。

三、重视制度问题的深度分析历史制度主义方法还强调对制度问题进行深度分析,而非表面现象的描述。

例如,对于一个国家的宪法制度,我们不仅要了解该宪法的形式和内容,更要深入分析宪法的实施过程、司法实践、政治影响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全面把握宪法制度的性质、内涵和影响。

四、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也强调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通过具体的案例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差异和演变。

同时,具体案例的研究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制度问题的实际应用情况和局限性,为解决制度问题提供更好的助力。

总之,历史制度主义是一种对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进行深入研究的方法。

通过对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治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以及强调制度之间的相互关联性、深度分析和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并解决制度问题。

历史制度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1作者: 何俊志来源: 国外社会科学来源日期: -5-22本站发布时间: -8-22 10:37:13阅读量: 95次【提要】历史制度主义既是当代西方以经验为基础的政治科学的主要分析范式之一, 也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内部的一个重要流派。

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继承和改造了政治科学中的旧制度主义, 而且还在对行为主义作出反思的基础上承接了集团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的一些分析视角, 同时吸纳了历史社会学的有关理论资源。

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主要体现在它的结构观和历史观上, 在结构观中, 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强调了政治制度对于公共政策和政治后果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也极为重视变量之间的排列方式; 在历史观上, 历史制度主义注重经过追寻事件发生的历史轨迹来找出过去对现在的重要影响, 强调政治生活中路径依赖和制度变迁的特殊性, 并试图经过放大历史视角来找出影响事件进程的结构性因果关系和历史性因果关系。

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经过新范式的建立而架起了政治科学各分支的沟通桥梁, 开辟了政治科学研究的新空间, 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关键词】历史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2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西方政治学研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

而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各大流派中, 真正从政治科学的传统中生发出来, 最早成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新制度主义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就是历史制度主义学派(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

对于什么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主要流派和观点有哪些等问题, 国内学术界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介绍。

一些学者还曾经尝试使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来分析中国的基层选举和社会活动等。

可是, 对于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居重要地位的历史制度主义, 国内学界却鲜有系统介绍。

本文拟结合国外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的有关文献, 对这一流派的主要分析视角和基本观点作一初步介绍, 以唤起国内学术界的重视, 从而引发更为深入的研究。

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

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

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引言概述:历史制度主义是比较政治学的一种重要理论框架,它通过对国家政治制度与历史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试图解释和理解政治制度的形成、变迁和影响。

本文将探讨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包括其核心概念、研究方法和主要观点。

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的详细阐述,希望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理论框架。

正文内容:一、核心概念1.1历史制度主义的起源和定义1.2历史制度主义的关键概念:制度、路径依赖和演进1.3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对象和范围1.4历史制度主义与其他理论框架的比较二、研究方法2.1文献研究和历史比较分析2.2案例研究和个案比较研究2.3定量分析方法在历史制度主义中的应用2.4归纳与演绎方法的运用三、历史制度主义的主要观点3.1制度的重要性与作用3.2路径依赖理论与制度变迁3.3制度演进的路径选择与决策3.4制度与政治行为的互动关系3.5结构与代理人的关系四、历史制度主义在实证研究中的应用4.1发达国家的制度分析:以美国的政治制度为例4.2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分析:以中国的政治制度变革为例4.3国际制度和全球治理的研究五、历史制度主义的局限性和争议5.1历史制度主义的局限性5.2历史制度主义与其他理论框架的争议5.3历史制度主义的未来发展方向总结:历史制度主义是比较政治学中的重要理论框架,其核心概念包括制度、路径依赖和演进。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历史比较分析、案例研究和定量分析方法。

历史制度主义的主要观点涉及制度的重要性与作用、路径依赖理论与制度变迁、制度演进的路径选择与决策、制度与政治行为的互动关系以及结构与代理人的关系。

在实证研究中,历史制度主义可应用于发达国家的制度分析、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变革研究以及国际制度和全球治理研究等领域。

历史制度主义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争议,如对结构的过分强调和对个体行为的忽视等。

未来的发展方向可以更加注重实证研究的精度和理论框架的系统性。

通过深入理解和应用历史制度主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和解释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变迁,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历史制度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一、历史制度主义的兴起与制度的内涵历史制度主义是西方政治科学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制度主义流派,它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对六七十年代盛行的行为主义和宏大理论的反动。

历史制度主义主要批判地吸收了结构——功能主义一些观点,吸收了比较政治学中的政治发展理论。

历史制度主义冠之以“历史”,因为这一学派认为历史是克服人类理性局限性的一个主要途径;之所以又是“制度主义”,因为他们注重以制度为核心来考察历史,以国家、政治制度为中心来分析历史。

在历史制度主义那里,制度是扎根于政体的组织结构或政治经济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惯例、规范等,它们包括宪法规则、官僚标准的执行程序等。

根据彼得·豪尔的观点,历史制度主义被认为是产生于对只关注个体行为选择的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直接批判,因而其核心是重新强调政治变迁中国家政府和其他组织之于人的行为的影响。

也即强调的是历史本身和制度对于政治过程的作用。

行为主义与理性选择理论两种范式的共同缺陷都在于它们力图实现政治科学的科学化而忽视了政治科学的政治性。

而作为一种新范式的历史制度主义,既继承了某些旧制度主义传统,也承接了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新方法,同时又克服了旧制度主义、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某些缺陷,从而以一种中层理论的方式,在中观的意义上化解了作为一项事业的政治科学和作为一门学科的政治科学之间的内在矛盾,完善了政治科学的理论层次,实现了对政治科学的重构。

历史制度主义对政治科学的重构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在研究视角上,历史制度主义通过对国家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的批判而形成了自己的制度中心论;在研究对象上,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对复杂的历史和现实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理解;在研究方法上,历史制度主义主张在比较历史分析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来达到对复杂问题的深刻理解,从而达到在比较历史分析之中满足“叙事”、“建模”和“检验”的多重功能。

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又分为三个层次:宏大的国家结构和民族国家的文化特质及具体的政府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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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俊志来源:国外社会科学来源日期:2002-5-22本站发布时间:2009-8-22 10:37:13阅读量:95次【提要】历史制度主义既是当代西方以经验为基础的政治科学的主要分析范式之一,也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内部的一个重要流派。

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继承和改造了政治科学中的旧制度主义,而且还在对行为主义作出反思的基础上承接了集团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的一些分析视角,同时吸纳了历史社会学的有关理论资源。

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主要体现在它的结构观和历史观上,在结构观中,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强调了政治制度对于公共政策和政治后果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极为重视变量之间的排列方式;在历史观上,历史制度主义注重通过追寻事件发生的历史轨迹来找出过去对现在的重要影响,强调政治生活中路径依赖和制度变迁的特殊性,并试图通过放大历史视角来找出影响事件进程的结构性因果关系和历史性因果关系。

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通过新范式的建立而架起了政治科学各分支的沟通桥梁,开辟了政治科学研究的新空间,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关键词】历史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研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

而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各大流派中,真正从政治科学的传统中生发出来,最早成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新制度主义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就是历史制度主义学派(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

对于什么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主要流派和观点有哪些等问题,国内学术界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介绍。

一些学者还曾经尝试使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来分析中国的基层选举和社会活动等。

但是,对于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居重要地位的历史制度主义,国内学界却鲜有系统介绍。

本文拟结合国外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的有关文献,对这一流派的主要分析视角和基本观点作一初步介绍,以唤起国内学术界的重视,从而引发更为深入的研究。

从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开始,历史制度主义就在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政治科学中成了一个越来越频繁使用的词汇,但是,对于什么是历史制度主义,它的主要视角和方法到底有何独特之处,却一直缺乏一致而公认的说法。

最早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使用和阐述“历史制度主义”的是瑟达·斯科克波尔( Theda Skocpol ) 、凯瑟琳·瑟伦( Kathleen Thelen) 和斯温·斯坦默(Sven Steinmo) 等人,在他们看来,“广义地说,历史制度主义代表了这样一种企图,即阐明政治斗争是如何受到它所得以在其中展开的制度背景的调节和塑造的”。

彼得·豪尔( Peter Hall) 和罗斯玛丽·泰勒(RosemaryTaylor) 则认为,可以从4 个方面来概括历史制度主义的主要特征:(1) 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在相对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与个人行为间的相互关系;(2) 强调在制度运作和产生过程中权力的非对称性;(3) 在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强调路径依赖和意外后果;(4) 尤其关注用其他因素,尤其是能够产生某种政治后果的因素来整合制度分析。

保罗·皮尔森(Paul Pierson) 和瑟达·斯科克波尔在新近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出,历史制度主义具有这样 3 个特征:集中关注那些重大的结果或令人迷惑的事件;突出事件的背景与变量的序列;以追寻历史进程的方式来寻求对事件和行为作出解释。

显然,如果我们不将他们的这些论述放在当代政治科学发展的特定语境之下,而单独从这些历史制度主义的学者们自身所作的各种概括中是很难理解到底什么是历史制度主义的。

所以,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与政治科学的主要研究范式进行比较,从历史制度主义如何处理结构、历史与政治行为的关系角度来进一步认识历史制度主义的价值和空间所在。

历史制度主义与理性选择理论正当行为主义在政治科学研究中大行其道之时,从20 世纪50 年代末开始,美国的政治科学研究中又悄然兴起了一个新的理性选择理论,经过60 年代的发展之后,从70 年代开始在政治科学研究中崭露头角,此后一直在政治科学研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在保罗·皮尔森和斯科克波尔看来,在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当代政治科学中,具有严格科学意义上的流派只有 3 个,即行为主义、理性选择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

理性选择理论的源头是运用经济学方法来分析政治问题的公共选择理论。

詹姆斯·布坎南的公共选择模型、安东尼·唐斯的官僚经济学、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和W.赖克的政治联盟理论等构成了理性选择理论的早期来源。

经过20 世纪60~70 年代的发展之后,理性选择理论已经发展出了诸如联盟理论、交易理论、博弈理论和投票分析决策等一系列理论形式。

理性选择理论虽然也像行为主义那样坚持一种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坚持从个体出发来观察和分析政治现象,但是它又并不像行为主义那样是一种以归纳为基础的科学研究方法。

像经济学一样,理性选择理论首先假定了一个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然后再在各种可能的情景下来计算和演绎按照功利最大化原则行动的个体可能面临的选择及其行动方案。

当然,政治科学中的理性化个体所追求的最大利益已经不仅仅限于经济学中的物质利益,而是扩展到了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尊严和选民的满意等价值。

由于理性选择理论运用了形式逻辑的规则、数学语言和经济学概念来分析政治现象,他们所作的政治分析为政治科学的严密性和精确性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其所提出的理论假设虽然在现实当中难以进行严格验证,但是在很多分析场合又都达到了与现实非常接近的程度。

历史制度主义首先与社会学中的整体论和文化论者一道批判了理性选择理论的人性假设。

在他们看来,理性选择理论的人性假设是一种过于狭隘的假设。

因为政治行动者在很多场合下并不知道所有信息的理性行动者,他们有时也并不知道他们的最大利益是什么,他们的行动所遵循的主要是一种“满意”标准而不是“最优标准”。

历史制度主义虽然与文化论者们一道在批判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假设,但是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他们就同意文化论者的说法,认为人类的行为不是受理性所驱使,而是由人的世界观或特定文化模式所决定。

在历史制度主义者看来,先验地假定人类的政治行为受理性或者文化所驱使都有可能存在着某种缺失,在某些场合之下,行动者可能受理性所驱使,但是在另外一些场合之下又有可能由特定的世界观所决定。

而决定着人的行为到底是受理性所驱使还是受特定的文化模式所驱使,则要视特定的制度背景而定,因为个体的理性会受到特定制度的塑造,而既有的文化模式也要扎根于制度之后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其次,历史制度主义对于理性选择理论的研究课题也持有异议。

历史制度主义指出,理性选择理论虽然对以阿罗不可能定理为代表的任何集体选择模式和集体行动困境都有可能发展出一套一套的精深理论,围绕着每一个问题都有可能产生大量的出版物,并且对每一个问题的研究也都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加严密和精深,但问题在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所有这些研究是否回答了时代所提出的重大问题,或者说它们的这些研究对于那些对理性选择理论不那么感兴趣的人来说有多大意义。

也就是说,理性选择理论的模型虽然精巧,但是由于理性选择的理论只适用于特定的场合,所以只能将自己的研究主要局限在微观层面上的策略性行动上,而它们对行动者的内在一致性的关注和对方法论本身的精巧程度的关注就可能淹没它们的研究主题,从而使得理性选择理论的研究虽然准确,但却无用。

最后,历史制度主义还对理性选择理论所坚持的个体偏好的一致性和目标的确定性提出了批评。

在标准的理性选择理论中,个体的偏好决定了他们的目标,政治行动过程也就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的策略性算计过程。

历史制度主义则认为,政治过程本身的复杂性、政治背景的变化、新的行动者的加入和新观念的输入等,都会使得个体偏好发生改变。

并且,对理性选择理论来说最为致命的地方还在于,正如那个关于一头完全理性的驴在两堆一模一样的青草面前将完全无法选择而只好饿死的经典例子一样,即使坚持个体有着最大化利益的理性追求,即使他们的偏好也是固定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实现某一目标的最优策略却并不止一种。

在存在着多种可能方案去实现同一目标的情况下,理性选择理论也就几乎完全失去了解释的能力,而此时则是制度分析大派用场的时候。

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历史制度主义正如彼得·豪尔和罗斯玛丽·泰勒所指出的那样,80 年代初以来在西方的政治科学中已经至少有3 个流派都自称是“新制度主义”,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

这3 个流派的出现和发展虽然都是对60 年代和70年代所盛行的行为主义的反动,每一个流派也都试图阐明制度在决定社会和政治后果上的重大作用,但是它们在政治世界中所绘出的却是差异极大的图画,并且它们又都是以相互独立的形式几乎同时建立起来的。

盖伊·彼得斯则认为,到目前为止在西方的政治科学中已经出现了7 个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流派:规范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经验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利益代表制度主义和国际制度主义。

尽管这些自称为新制度主义的各个流派都强调政治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它们在分析视角和基本方法上却并不一致,有时甚至还相互冲突。

所以,我们还需要站在新制度主义的视角之下,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与其他新制度主义流派的比较来进一步认识历史制度主义的价值和空间所在。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代表了理性选择理论内部的“理性”向“制度”的让步,而作出这一让步的契机则来自于理性选择理论对美国国会投票活动的研究。

当理性选择理论运用严格的理性假设来研究美国国会的投票活动时,突然发现如果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正确的话,在阿罗不可能定理的作用下,美国国会的投票活动就根本不可能保持一种稳定的多数。

因为立法者们众多的偏好顺序和问题本身的多维特征都将导致这样一种现象,即新的多数往往会倾向于推翻任何已经通过的决议,从而使得从一个议案到另一个议案都会出现阿罗循环。

然而,事实表明美国国会的投票又保持了相当大的稳定性。

正是在解答这一令传统理性选择理论感到迷惑的问题的过程中,有些人开始认为在立法过程中会发现稳定的多数,是因为国会的议事规则和委员会体制形成了议员们的选择和可能获得的信息,是国会中的有些议事规则所提供的议程限制了国会投票时作出选择的范围和顺序。

另外一些议事规则又将重要问题的管辖权分配给了委员会组织结构。

总之,理性选择理论的这一转向所得出的结论是,正是国会的制度降低了事务处理的交易成本,使得在议员之间能够达成交易,从而使得法案的稳定通过成为可能。

与此同时,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还从70 年代以来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那里借用了产权、代理行为和交易成本等概念来发展自己的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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