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讲义
《经济法专题课程》课件

总结词
税法案例
金融法案例
计划法案例
01
02
03
04
宏观调控法案例分析主要涉及税法、金融法、计划法等。
如某公司偷税漏税案,涉及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问题。
如某银行违反金融监管案,涉及资本充足率、风险控制等问题。
如某地区政府违反产业政策案,涉及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升级等问题。
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
规定国家计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引导和调控经济发展方向和速度。
计划法
规范国家财政收支、税收政策、政府采购等,促进财政的合理使用和社会公平。
财政法
社会保险法
规定社会保险制度、保险费缴纳、保险待遇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救助法
规范社会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等,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经济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资本主义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逐渐形成和完善。
总结词
经济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资本主义国家,最初的经济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逐渐形成和完善,其调整范围也不断扩大,包括财政税收、金融证券、外汇管理、产业政策等方面。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已经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经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处理经济违法犯罪案件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形式。
司法程序概述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刑事诉讼程序
当发生经济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细描述
经济法讲义课件

经济法讲义课件一、引言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
本讲义旨在系统介绍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核心要点。
通过对经济法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提高法律素养,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经济法的基本理论1. 经济法的定义与特征(1)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关系,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环节。
(2)调整手段:经济法以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3)调整目的:经济法旨在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 经济法的体系与分类经济法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企业法、金融法、财税法、对外经济法等。
经济法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类。
(1)实体法:规定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2)程序法:规定经济法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方式和程序,如仲裁法、诉讼法等。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享有平等地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2. 自愿原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享有自愿交易的权利,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3. 诚信原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4. 有序竞争原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遵循有序竞争原则,维护市场秩序。
5. 社会责任原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
四、经济法的基本制度1. 市场主体制度: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等。
2. 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国家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实行许可、审批、登记等管理措施,保障市场秩序。
3. 合同制度:合同制度是指经济法主体通过合同形式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交易安全。
4. 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指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课件讲义

目录
CONTENTS
• 经济法概述 • 经济法律关系 • 物权法律制度 • 合同法律制度 • 公司法律制度 • 其他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01 经济法概述
CHAPTER
经济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而制 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国家宏 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详细介绍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和诉讼等,并 分析各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01
产品质量的定义和标 准
明确产品质量的含义和评价标准,包 括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等 ,并介绍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管措施 和标准体系。
0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 、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以及涉外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而逐渐形成的。
经济法的发展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法经历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和垄断资本主 义时期两个阶段,并逐渐从民法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合同的履行与保全
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诚 实信用等原则,确保合同目的的 实现。
合同保全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保障债权 的实现,可以采取代位权、撤销 权等保全措施。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
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转让
任和刑事责任,并探讨各种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表现。
经济法讲义

第一章经济法原理•本章基本框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的产生•(一)经济法的词源•1775年法国摩莱里《自然法典》,1842年法国德萨米《公有法典》;•立法实践中,德国最早,1919年《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经济法典: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
•(二)经济法产生的客观条件1、经济根源(1)商品经济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无形之手”失灵,客观上需要“有形之手”的介入。
自由竞争加剧,逐渐为垄断所掩盖,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垄断造成社会不稳、经济危机、环境恶化、两极分化严重、工人的劳动时间得不到有效保障,需要外界力量的干预。
(必要性)(2)国家有能力介入和调节经济生活。
国家掌握了丰富的经济、信息、政策资源;国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高于个体的个人利益本位。
(可能性)2、法律根源•传统民商法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存在较大局限性,需要新的法律规制形式的出台,经济法由此应运而生。
•(1)传统民商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具有个别性,而不正当竞争对经济关系的破坏具有广泛性和不特定性,仅有民商法的调整远远不够,需要新的法律的问世。
•(2)传统民商法无法消除垄断(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一个大企业或少数几个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
(三)经济法产生的主观条件•对上述现象进行学术研究,有理论的支持。
二、我国经济法的发展与展望•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目前在市场主体法(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市场行为规制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法、广告法等)、宏观调控法(预算法、税法、银行法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等领域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经济法将进一步完善。
P90-91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一、经济法的概念•1、学术界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P91.•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有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2024中级经济法PPT讲义

CHAPTER010405060302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定义及作用宏观经济调控法调整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财政法、税法等。
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市场行为法调整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包括合同法、担保法等;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市场主体法规范市场主体的组织和行为,包括企业法、公司法等;经济法体系结构平等原则市场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自愿原则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自愿选择交易对象和条件,不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市场交易应当公平合理,禁止欺诈、胁迫等不公平行为;诚信原则市场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履行约定义务,维护市场信誉。
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合同制度规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自由和合同秩序;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各类产权的合法权益,促进产权的流转和优化配置;税收制度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CHAPTER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合同要素当事人信息标的物描述数量与质量价格与支付方式履行时间与地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01合同订立02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与联系03要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1 2 3承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诚实信用、协作履行等履行顺序同时履行、顺序履行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01合同变更02协议变更与法定变更的情形与程序03变更后的合同效力及履行问题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与应用构成要件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免责事由: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等适用于非金钱债务等特定情形下的救济措施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金修理、重作、更换等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的救济措施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计算方式及限制条件等030201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CHAPTER包括股东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等要求。
《经济法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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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客体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
经济法概述
01
总结词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社会性、行政性、综合性、程序性的特点。
2. 行政性
经济法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实施,强调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具有行政性。
4. 程序性
经济法强调程序正义,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具有程序性。
总结词
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等法律部门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但又有明显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等法律部门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但又有明显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商法都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但民商法更强调个体权利的保护,而经济法则更强调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
经济法与行政法都涉及到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但经济法更侧重于经济管理职权的规范,而行政法则更注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经济法与社会法都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但经济法更强调经济领域的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社会法则更注重劳动权益的保护。
详细描述
2. 与行政法的关系
3. 与社会法的关系
1. 与民商法的关系
02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特征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具有行政性、计划性、政策性和法制性等法律特征。
经济法行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4
经营行为的概念
01
经营行为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从事的营利性行为,包括生产、销售、服务等。
经营行为的法律特征
02
经营行为具有营利性、自主性、市场性和风险性的特点,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结词
合作经济法律制度是经济法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合作经济的设立、组织、运营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经济法全课程PPT课件
三、公司的分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按公司之间的从属关系划分:
母
子
公
公
司
司
母公司:掌握另一公司一定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控
• 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 本。
• 《保险法》第72条规 定:设立股份制的保 险公司,注册资本最 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 币。其中,在全国范 围内开办业务,不低 于5亿元,在特定区 域内,不低于2亿元。
什么是投资公司?
性质:非银行的
• 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金融投机资构公司)
• 信托投资 可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 委托投资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以其交存的资金向其
非典型的企业形态有 合作社 国有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单独出资,个人所有,个人控制
1、特征:企业个人私有,企业自身没有独立的财产 无限清偿责任,无独立人格
2、优点:手续简单 单一纳税 经营方式灵活
3、局限:不适宜风险较高的行业 企业规模通常不大、寿命较短
(二)合伙企业
优势: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 提高了企业竞争能力(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
公 资本确定原则
司
资 本
资本维持原则
三
原 则
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法定资本制)
设立公司时,除在章程中记载注册资本 额外,注册资本全部缴足,公司才能成立。
目的:防止设立皮包公司,强迫公司在成立之初 就有一定的经营资金,并且可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成立后应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经济法基础之了课堂讲义
经济法基础之了课堂讲义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1. 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
2. 经济法的发展历程
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规
1.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2. 经济法规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3.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主体
第三章:经济法基本原理
1.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平等原则
2. 有限责任原则与独立法人格原则
3. 公平竞争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自愿原则与合同自主原则
第四章:经济法关系的法律保护
1. 经济法关系的构成要件
2. 经济法关系的成立和终止
3. 经济法关系的法律保护措施
第五章: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1. 市场价格与价格法律法规
2. 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法规
3. 劳动就业与劳动法律法规
4. 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5. 环境保护与环境法律法规
第六章: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
1. 经济法的实施机关和程序
2. 经济法的违法行为与处罚
3. 经济法的监督和执法方式
第七章:经济法的国际化
1. 经济法的国际法基础
2. 经济法的国际合作与争端解决
3.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
注:本讲义内容为经济法基础的简要介绍,不可视为法律咨询或详细解读。
为了避免引起法律问题,请自行参考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经济法完整版课件全套ppt教学教程最全整套电子讲义幻灯片(最新)
一、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二、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机关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 由普通合伙人组 成,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的 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 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 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企业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 2.合伙企业必须有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4.合伙企业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经济权利
经济义务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2.行为 3.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三、经济法律事实
(一)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事实的分类 1.经济行为 2.事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提出申请 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3.企业登记机构核发营业执照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与性质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普通合伙企业 的内部关系
普通合伙企业的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 的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人 的忠实义务
三、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事务执行的方式 (二)合伙事务的决议 (三)合伙事务的决定 (四)合伙人的竞业禁止 (五)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经济法课件完整版2024新版
02
经济法主体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概念和种类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经济管理职能,行使经济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根 据其职能不同,可分为综合经济管理机关、专业经济管理机关、市场管理机关等。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依法享有经济管理的职权,包括制定和执行经济政策、管理经济事务、 调控经济运行、监督经济活动等。
经济法实施的原则
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
经济法执行的主体与程序
经济法执行的主体
01
包括国家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和社
会组织(如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
经济法执行的程序
02
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和执行等步骤,其中立案是经济
法执行的起点,执行是经济法执行的终点。
投资法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障 投资者权益、促进投资合 理增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
财政法律制度
预算法
规范国家预算的编制、审 批、执行和监督等内容的 法律制度。
国债法
规范国债的发行、交易、 偿还和监管等内容的法律 制度。
财政支出法
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标准 、程序和监管等内容的法 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税法通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 消费者利益等,并阐述其基本原则,如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详细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等。
反垄断法律制度
垄断行为的定义和 类型
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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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选修课《经济法学》教学讲义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陆红二○一一年二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5学时)[教学目的]经济法的概念、地位、经济法律关系是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基础,通过学习,让学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理论,并对经济法形成系统思维,提高经济法理论层次。
[教学方法]采用课件教学,本章采用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概念及含义、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经济法的综合性特征和规制性特征、经济法律关系[教学难点](1)经济法的概念,难点是对第一层含义的理解。
先学习《法学基础理论》中法律规范的定义及结构,有助于理解本课程中经济法与经济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2)经济法的特征,含有较多知识点。
学完本课程后回头复习之,效果更佳;(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关系结合实际问题分析才有意义,较为复杂。
[本章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地位、经济法律关系1.1 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1学时)1.2 经济法律关系(1学时)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应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要了解概念,首先要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它有自已的调整对象,具有一定范围,且有自己特征。
一、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也即经济法效力所及的范围,经济法是规范什么,调整什么的。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或者包含经济内容的法,这一理解不够准确,严密地讲,它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是有关社会经济管理活动的法,而不是调整非经济关系(公安、消防),也不调整其它经济关系(家庭财产关系)。
明确的讲,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包括:企业组织关系,对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财务加以管理,但不能太多、太严,只能进行必要的干预,保证企业从法律上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市场管理关系,培育市场,有正当竞争就有不正当竞争,市场无力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宏观调控关系,以间接手段为主。
其中,其调整的重点有几种观点,如日本金泽良雄指出,经济法是以“国家之手”(无形的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的,即社会协调性而制定的法。
二、概念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不是某一部法,而是一类法。
立法宗旨是追求社会整体利益,以此为出发点,保障总量平衡、优化经济结构、维护公平竞争。
这一概念表达精确,在概念中应不必列举法律规范共有属性,不应含有含糊概念。
包括了调整对象,法律规范说明了经济法具有法律规范的一些共性的特点,如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该法不仅包括立法,而且包括执法和司法各环节。
三、经济法的特征(一)经济性马克思住所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一般来说,经济立法的思路是从经济规律到经济机制,再到经济法制。
经济法调整经济领域活动,涉及商品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经济法运用经济规律进行管理,如供求、价格、竞争等,经济法将一些经济手段制度化,如计划、货币、利率、价格等,并重视经济手段对社会的影响,形成公平竞争环境。
(二)管理性将国家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对管理机构设置、权责划分,运行程序、行为控制、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三)灵活性政策性指经济法制要随经济生活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其手段相对于其它法律部门更加灵活,在出现异常情况,如金融危机、战争等情况下,为了稳定社会和经济秩序,政府通常会出台政策,修正、补充经济法。
(四)综合性指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即综合为治。
这一点与民法、行政法大不相同,(五)系统性从国民经济整体出发,进行全局调整,而不是单环节调整,如经济法涉及市场准入、市场交易,也涉及市场竞争、破产,还涉及产品质量、标准化、消费者权益等。
四、经济法的地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是独立法律部门很明确,这里主要分析依据。
1、从调整对象上看,主张不主张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人都认为,看一个法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看它是否的自己的调整对象,(1)经济法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2)具有自己的特征。
2、从法律的最优化调整上看,从理论上讲,法律未尚不能采取大而全,正如工厂可实行“专业化”也可采取“大而全”。
某类社会关系通过某一法律部门调整后能够达到另一法律部门进行调整所不能达到的最佳状态。
如将经济法纳入行政法,可能造成集权;纳入民法,可能造成国家权力制约民事自主,由经济法调整,可避免两种情况的发生。
3、从法律部门协调发展看,任何学科都有交叉、渗透的现象,不能通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阐明联系,说明它们是共同作用的;阐明区别,说明经济法是不可替代的。
1、经济法与行政法联系:(1)经济法调整的管理关系中有一定的行政关系性质,如税收征纳;(2)经济法也可采取行政手段调整(如工商登记)。
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行:不直接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经:具有经济内容的管理关系和协调关系。
(2)主体不同。
行:一方有是政府或非经济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主体范围小;经:主体范围大,且无对一方主体的要求。
(3)调整方法。
行:单纯强制性方法;经:强制性、指导性、监督性相结合的方法。
2、经济法与民法联系:(1)两者都调整经济关系(财产关系);(2)概念相通。
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民:平等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特定的经济关系。
(2)主体不同。
民:公民、法人;经:广泛。
(3)作用:民:个体本位;经:社会本位。
(4)调整方法不同。
民: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经:命令、平等。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概念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每一社会被相应的法律调整后就会形成法律关系。
如经营者和政府的关系、工商登记管理关系。
二、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因此,称其为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所谓要素,就是少了一个就不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一个就不是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学说不是法学家的杜撰,而是国家使经济事实得以实现的保障,如果我们从直观的角度去认识,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首先要有人参加,否则就不会有经济活动;其次人们在进行这种活动时总要规定彼此的具体行为(权利和义务),否则这种活动就很难圆满,其也是主体和客体的桥梁;最后,人们的行为总有追求的目标,否则这种活动就落不到实处,成为无的放矢。
(一)主体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主要种类:(1)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审判、检查机关,在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中发挥作用。
(2)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内部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承包、租赁、劳动保护、社会保障)(4)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公民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方面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二)内容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三)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这种对象和目的主要包括:1、物。
是客体中最主要的一种,如税收关系、土地征用关系、环境保护关系等。
但限制流通物或禁止流通物不能成为客体。
2、行为。
包括经济职能行为,如管理,也包括具有财产内容的经济行为,如运输合同中客体为运输行为。
3、无形财富(智力成果)它不具有物化形态,但却可以创造物质财富,提供经济效益。
如专利转让、商标侵权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这是上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它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引起的。
(一)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称为经济法律事实。
产生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如签订合同;变更,如企业注册资本、法人发生变动;终止,如企业破产。
(二)种类1、行为。
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受当事人主观意志的支配。
包括经济行为、行下行为和司法行为。
2、事件。
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法律事实。
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本章要求]一、识记:经济法概念、地位二、理解:特征三、应用:用经济法概念、原理分析下述案例[课下作业]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要加强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课堂案例分析]某县以盛产苹果闻名,为发展本地经济,县政府鼓励农民种植苹果,经过政府广泛动员和技术部门扶持,农民种植的几万亩苹果获得了丰产,外地的水果批发商闻讯赶来与当地农民签订合同,在短短十几天,苹果价格上涨很多。
当地政府看到价格可观,于是发布一个决定,农民不得擅自将苹果卖给外地客户,由政府收购苹果。
果农表示不满,政府称是为了本地经济建设,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县政府做出决定的行为是否有效?与经济法基本概念、原理有哪些不相合之处?第二章公司法(10学时)作为调整公司的基本法是1994年7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使我国改革开放十五年来公司的混乱、模糊不清的概念加以了明确。
公司是一种现代企业的最优的组织形式和产权模式,通常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
该法于1999年、2004年、2005年分别进行了三次修改,尤其是最近的一次,2005年10月27日对《公司法》的修改,2006年1月1日生效,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教学目的]公司一般法律制度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场主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并通过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方法]采用课件教学,本章采取讲授、案例分析和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教学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教学难点理解](1)修改后公司法如何理解,老师帮助与修改前公司法对比,加深对问题的理解;(2)《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监事会的概念、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限制;(3)股份的概念及特征、有面值股票与无面值股票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股份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概念及条件、股份转让的概念及限制、股票上市的条件。
这些都结合就有关证券市场实务理解。
[本章主要内容]公司一般法律制度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1 公司法概述(2学时)2.2 有限责任公司(2学时)2.3 股份有限公司(2学时)具体内容及课时分配第一节概述一、公司(一)概念。
是依法设立,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没有采用西方国家社团法人的定义。
2005年10月27日修改的公司法有一人公司的规定。
(二)特征1、股权性。
公司的资本来源来自于若干股东的出资,投资入股,采取自愿原则,等量股份拥有等量权益。
这是公司最典型的特征。
2、营利性。
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是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
3、法定性。
公司为法人,其法人资格的认定以及开业前的登记都具有法定性。
(三)分类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封闭公司、开放公司)2、根据公司信用,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3、根据公司体制,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4、根据资本控制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5、根据公司国籍,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多国公司6、以公司股本来源和性质,分国有公司、合作或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在公司分类的问题上,我国现行公司法已从法律上明确公司种类的划分标准,即按财产责任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