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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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介绍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介绍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介绍信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某某律师,我在此代表我事务所的某某案件的当事人向您提交这封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的介绍信。

在我所参与的案件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沟通解决,因此希望尽快与当事人进行会见。

我想强调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法律秩序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在执行这一措施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法律程序和程序上的规定,需要律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作为律师,我们有责任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维护。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律师会见是我们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

只有通过律师会见,我们才能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案情和需求,为其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在此,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律师会见的需求。

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提供合适的会见时间和场所。

在工作日,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时间通常较为繁忙,因此希望能够安排在晚间或周末进行律师会见。

希望能够提供安全和私密的会见场所,确保律师和当事人能够自由、安全地交流。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减少会见的限制和限制条件。

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和限制条件可能会影响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希望能够在合理范围内放宽限制,以便律师能够更好地提供法律援助。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律师会见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确保律师会见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律师会见是我们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的一个重要环节,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需求,提供合适的条件和环境,使律师会见能够顺利进行,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在此再次感谢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

此致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日期:20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是某某某律师事务所的某某律师,奉告:某某某是本所的委托人,委托我对其进行代理辩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7.09.20•【文号】律法通〔2017〕51号•【施行日期】2017.08.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律法通〔201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已由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7年9月20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17年8月27日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二节收案和结案第三节会见和通信第四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第五节调查取证第六节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第二章侦查期间的辩护工作第三章审查起诉期间的辩护工作第四章公诉一审案件的辩护工作第一节庭前准备第二节参加法庭调查第三节参加法庭辩论第四节庭后工作第五章公诉二审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六章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第七章自诉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工作第一节自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第二节自诉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八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工作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工作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代理工作第九章简易程序中的辩护工作第十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辩护工作第十一章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十二章未成年人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第十三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第十四章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工作第十五章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工作第十六章申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第十七章权利救济与执业纪律第一节权利救济第二节执业纪律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为保障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我国专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那么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我们了解多少呢?规定包括了基本原则、证据、强制措施、和拘传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于今天我们就来具体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四章刑事诉讼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

对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或者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更换辩护律师。

第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四十三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会见

会见

律师会见笔录会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会见地点:案件阶段:会见人:记录人:被会见人:问:我是律师,受你姐姐的委托(出示有关证件及委托手续),现依法会见你,你是否确认有关委托手续及同意律师会见?答:问:我们是专业于刑事辩护的律师,无论任何的情况,我们一定会依法维护你的权益,请你放心。

但对我们询问的有关情况,你一定要如实回答,不能隐瞒或歪曲有关事实,否则,需要负担相关责任,你是否清楚?答: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你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业务活动主要是:1、向公安机关了解你涉嫌的罪名;2、向你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3、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4、为你申请取保候审。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享有下列权利: 1、会见和通信权;2、阅卷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3、申请调取证据权; 4、调查取证权;5、提出法律意见。

你是否听清?答: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案件在不同的阶段法定期限如下:一、侦查阶段 1、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4、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3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 日(不含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时间);5、逮捕羁押期限①、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依法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②、交通十分不便的边缘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报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③、上述期限延长届满后,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依法报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④、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依法重新计算上述侦查羁押期限。

律师探监的法律规定(3篇)

律师探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一员,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探监是律师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律师探监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律师探监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律师探监的定义律师探监,是指律师依法到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服刑人员会见、谈话,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三、律师探监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律师有权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有权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监狱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有权依法会见在押罪犯,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有权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

”四、律师探监的条件1.律师身份律师探监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并持有律师执业证书。

2.当事人同意律师探监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

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服刑人员同意会见律师,是律师探监的前提条件。

3.法定事由律师探监的法定事由包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依法履行律师职责。

五、律师探监的程序1.提出申请律师提出探监申请,应当向监管场所提交以下材料:(1)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当事人同意会见律师的书面材料;(3)探监事由说明。

2.审批监管场所对律师的探监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

3.预约律师与监管场所预约探监时间,预约成功后,律师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监管场所。

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

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

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需要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会见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的主要步骤如下:1. 律师预约:当事人通过书面申请向有关机构提出预约律师会见的请求,需提供律师的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注明会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审批申请:相关机构会对律师会见的申请进行审批,判断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审批过程通常要求律师解释会见的目的、内容和必要性,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控规定。

3. 会见权限确认:一旦律师会见申请获得批准,监视居住场所的负责人会核实律师的身份信息,并确认其具备合法的律师资格和权利。

4. 安全准备:在会见之前,监视居住场所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律师和当事人身上的物品,以确保不会带入违禁物品或危险品。

5. 会见过程:律师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监视居住场所,与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见。

会见可以在特定的会客室或指定的场所进行,会见时间通常有一定限制。

6. 监控记录:律师会见期间,监视居住场所会进行全程监控,并记录下会见的内容和过程。

这些监控记录有助于保障会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7. 会见结束:会见时间到达或达到约定次数后,律师和当事人会面分别离开会见的场所。

律师可以根据需要,在离开前与当事人商讨和交流进一步的法律事项。

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的目的是保证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能够与律师进行必要的沟通和法律咨询,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该程序也要求律师遵守相关监控规定,确保会见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会见嫌疑⼈的,向执⾏公安机关申请,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关于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1、犯罪嫌疑⼈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

2、会见嫌疑⼈的,向执⾏公安机关申请,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九条
⼆、哪些⼈能适⽤监视居住
凡具有下列⼋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被告⼈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未满⼀周岁婴⼉的妇⼥;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需要逮捕⽽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被告⼈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8)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会见嫌疑⼈的,向执⾏公安机关申请,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流程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流程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流程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司法实践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下面将详细介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会见。

律师首先需要向相关的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供被告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会见的目的和时间。

通常情况下,律师需要提前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进行会见申请,以便看守所能够安排好相关的时间和场地。

第二步,审核审批。

看守所收到律师的会见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批。

主要是核实律师的身份和相关资质,确保律师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同时也需要核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会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步,会见安排。

一旦审核通过,看守所会安排具体的会见时间和地点。

律师需要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和要求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见。

在会见前,律师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与被告人的沟通策略。

第四步,会见过程。

在会见时,律师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纪律,确保会见的秩序和安全。

律师可以与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了解案件的进展和被告人的需求。

同时,律师也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案件的相关情况和法律知识,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议。

第五步,会见记录。

会见结束后,律师需要填写会见记录,详细记录会见的内容和要点。

这些记录对于案件的后续处理和辩护工作非常重要,可以作为证据和参考依据。

同时,律师也需要向被告人说明会见记录的相关事项,确保被告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流程,希望可以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作,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律师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

希望通过这样的工作,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和辩护,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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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吗
按照规定,在尚未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监视居住人是不能会见他人的。

但是这里的他人并不包括与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以及聘请的律师。

从这点上来看,聘请的律师是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并且此时还不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一、律师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吗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二、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

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

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

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

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一般监视居住就是在其住所执行,特殊情况下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而要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日后被判管制或拘役、有期徒刑的,之前的期间也是可以折抵刑期。

另外就是要注意,在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情况下会见其他人需要执行机关的批准,但如果是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则就不需要格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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