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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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方针

为确定组织在质量方面追求的宗旨和方向,特确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为:

“强化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自我监督管理制度

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以顾客满意为关注焦点

采用先进工艺酿造打造今朝美庄园顶级品牌”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的条件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和工艺流程,制作、销售食品的企业,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点。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备以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三、卫生要求

1 工作环境是指工作时所处的一组条件,必要的工作环境是实现产品符合性要求的支持条件。

2 各生产车间应确定并管理为产品实现所需的工作环境,这应包括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要求(如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更好发挥员工的潜能),为此应做到:

a) 确保厂房的条件适宜,防止风雨侵蚀;

b) 配置必要的通风、消防器材;

c) 保持生产操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d) 合理规划作业流程,预留足够的作业空间,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f)确保生

产场所有适宜的温度、湿度,车间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e) 确保员工生产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F)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 在产品贮存、生产、搬运、检测各阶段对影响产品符合性要求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4. 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品,正确使用过程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员工应正确处理工作环境中人、场、物三者关系,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a) 各车间工作场所清洁、整齐、有序;

b) 原辅材料库、成品库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存放、摆放整齐,并有必要的标识;企业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2)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鼠、洗涤的设施;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进入生产线工作。

四、原辅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直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采购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作为生产原辅材料时,企业应当索取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查验其有效性。凡进公司所有原料必须经化验室专门人员检验。凡进公司的原料,必须按质分类堆放。现场采样必须严格按现行标准进行取样。经检验合格后进公司入库。原材料检验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未经检验的原料,生产车间有权拒绝使用。

1.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质量和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2.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应注明产品的厂名、品名、生产日期及批号。证、单只对该批号产品生效,证、单有效期限与该批食品的保质期一致,证、单不得涂改或伪造。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采购散装食品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5.索取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化验单,由采购部统一保管备查。卫生监督机构可向食品采购者索取资料,询问情况,无偿采样和要求送样,采购者不得拒绝。

6.采购人员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反映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如有问题或怀疑有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五、生产、加工产品要求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控制,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及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审查细则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严禁在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六.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3.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4.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5.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七、设备保养制度

一、所有设备必须实行挂牌责任制,遵循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

二、设备的保养以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办法。设备运行过程中要加强巡检,定期检修必须对零部件进行拆洗、加油、除尘、校正。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

三、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维护。

四、发生机电设备事故,班组必须进行自查,责任人必须在二天内将事故经过以书面形式向分厂汇报,对隐瞒、虚报和拖延上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50元/次处罚。

五、各班组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对所使用的设备提出技改方案,凡被采用的,一次给予50 - 100元/条的奖励。

六、对在生产中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给予及时抢救的班组和个人,一次给予10 - 50奖励,并通报表彰。

八、设备管理制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

1、设备的购置。外购设备造型技术要先进,经济要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

1)、根据生产需要,由生产车间(或生产技术部门)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查批准,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订购。

2)、对生产急需的设备或部件,可由生产车间(或生产技术部门)临时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购置。

2、设备的验收

1)、设备到货后,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调试,检查设备的性能,附件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装箱单要求,并建立档案和登记入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需经有关计量测试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登记入帐。

3、设备的保管使用

1)、设备使用前,需制订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2)、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台设备必须由一定熟练程度的技术工人专人操作,实行定机定人,对不达标的工人给以处罚。

企业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相关仪表仪器也必须检定,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的仪器仪表,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的仪器仪表,由企业自行检定或委托检定。

九、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食品标签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标签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要求。

十、采购质量要求及方法

1、必须采购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

2、向供货方索要合格证明及相关证件。

3、原材料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计划应对其质量要求、包装要求、运输要求予以明确。应从供方评价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任何人未经厂长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供应商和降低采购要求。

4、原材料到货,必须验证供方提供的质量技术资料(如质量检验报告、质保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5、购入的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室按《检验规定》进行验证,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办理入库手

续,不合格的原材料退回。入库原材料分堆码放、分类标识。

6、必须对供应方的生产情况、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实物质量进行考察,索取供应方的相关资料,在平等的前提下择优选用原材料,并作好供应方的供货记录.对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联系供方,妥善解决。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因采购人员的错误导致的采购不合格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损失。

8、原材料的存放需符合物品保管的有关规定,原材料的采购和领用必须按规定建立台帐。

9、加强库存原材料的保管工作。定期对库存原材料进行清理,对已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的原材料及时标识和隔离,立即报请厂长作销毁或其他技术处理,不能直接用于生产加工。

10、仓库的原材料、成品必须执行先进先出原则,以确质量稳定。

十一、贮运要求

企业库房的条件应当与相关食品的贮存要求及生产规模相适应,成品库原则上应当专库专用。食品运输用的车辆、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有冷藏(冻)运输要求的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冷藏(冻)运输车辆及工具。

十二、质量管理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岗位质量责任,加强质量考核。

1、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公司产品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建立健全质量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否决权,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管理等先进方法,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机制和质量调度,及时排除影响质量的因素,确保原材料、半成品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建立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公司由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和经营副经理组成质量管理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常务副组长,负责日常质量管理活动,代表组长行使质量管理职责。生产副经理是公司的质量负责人。

(1、总经理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

(2、质验室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专职机构,检验员在生产副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3、车间主任负责按标准组织生产,改善工艺条件,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管理。

4、各部门在质量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手册》是本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依据,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的规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5、质量负责人应在生产期间安排质检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活动检查,认真如实做好质量活动检查记录。生产期间的质量活动检查工作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

6、对部门负责人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组长报告;对一般职工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质量负责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7、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分为一般性行为和严重行为。一般性行为是指违反质量规定尚未造成或轻微造成质量损失的行为;严重行为是指违反管理规定已造成严重或较严重质量损失的行为。同一般性行为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行为。

8、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一般性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反质量管理的严重行为,视情节给予每次扣除20至50元工资的处罚。所有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处理办法都应由质量负责人按排专人予以记录并保存。

9、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对来厂原材料的检验,原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取样量及取样方法必须具有代表性,检验结果必须准确及时。

10、仓库管理员必须对每批原材料进行验收。

11、每批出厂产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能出厂。

十三、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六)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十四、固定资产及分类

(1)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3)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五、化验室要求

1.化验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化验原始记录,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2.化验室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自己的化验数据负责,凡出现数据超差的,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予以处理。

3.化验室人员操作各仪器设备必须先熟悉仪器的使用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追究当事人责任。

4.化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凡违反规程发生事故的,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5.化验室人员应维护好自己工作场所及仪器的卫生整洁。凡用过的工具、仪器、一律恢复原状放回原处。

6.化验室人员有权制止除本室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化验室,以确保化验室安全,防止试剂或贵重物品丢失,当班人员以确保安全为第一,具体安排相应工作及具体事宜。

十六、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 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 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 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 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十七、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 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 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 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

5. 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 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 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 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十八、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十九、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二十.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到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包括:粗蛋白、水份、粗灰份、钙、磷、粗脂肪、盐份等七项。

5、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6、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7、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必须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8、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务必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辨;

9、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0、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1、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2、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3、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4、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5、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6、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须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二十一.添加剂管理人员制度

(1)对添加剂进仓和领用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应写明品名、生产企业、规格、进货数量、购买日期等内容,并检查出厂合格证明。对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的添加剂应购买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检查生产车间添加剂使用登记情况。使用登记应写明原料投入量、配料添加日期、各添加剂投入使用量;

(3)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非食用工业原料加工食品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4)按照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定期报备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二十二、检验要求

企业应当进行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企业应有能力对审查细则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企业使用的检验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企业检验部门应能够独立行使检验职权。

1、负责本厂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确保本厂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认真做好各类检验原始记录,并进行统一归档,确保数据的准确真实;

3、把好添加剂使用关,指导好本厂技术人员按标准要求添加食品添加剂并做好备案;

4、严格把好产品出厂关,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5、负责对检验设备和药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检验设备周检计划,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检定

6.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大写QS与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其中前4位阿拉伯数字为受理机关编号,具体按行政区划代码区分;中间4位阿拉伯数字为产品类别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后4位阿拉伯数字为该产品类别获证企业序号,由发证机关按发证顺序给出。

二十三、办公室责任制度

一、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二、人员管制

第一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二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三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四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五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第六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七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八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九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企业负责人应当了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企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应当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人员应当具有必要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1、企业员工必须每年进行体检一次,对身体不符合食品加工企业要求的,应及时给予辞退,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新进入的员工,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在全面了解食品生产全过程的卫生要求后,方能上岗操作;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相应扣发工资,造成食品污染的,应全额赔偿;

4、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

5、建立员工个人卫生档案,并按生产工艺要求,做好督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职权

1.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2.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3.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4.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6.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

7.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8.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五、职责

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8.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目录

质量方针 (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务的条件 (1)

卫生要求.......................................................................................1-2 原辅材料要求 (2)

生产、加工产品要求........................................................................2-3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3)

设备保养制度.................................................................................3-4 设备管理制 (4)

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4)

采购质量要求及方法........................................................................4-5 贮运要求 (5)

质量管理要求.................................................................................5-6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6)

固定资产及分类..............................................................................6-7 化验室要求 (7)

分析数据管理 (7)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7-8 精密仪器的管理 (8)

化学药品管理 (8)

化验员岗位职责 (9)

添加剂管理人员制度 (9)

检验要求 (10)

办公室责任制度……………………………………………………………………10-12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 食品安全问题是大众话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绝不能马虎。你想知道关于食品安全培训要怎么发言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希望你喜欢食品安全法教育发言稿。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篇【1】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XX年XX月XX 日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篇【2】 根据《20xx年黎城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汇报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院医护人员意识。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全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学习培训内容.doc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 大“亮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检程序、快检等。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第一章总则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一、适用范围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2.新法的进步—— 8 个“强化”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第二章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3.“新”还表现在哪里?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第一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123 类。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节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一、特殊食品 第二节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第五章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一、食品检验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二、复检的规定 饮餐具洗消要求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口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的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 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通告的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三、医疗机构 /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告的规定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应当采取的规定 五、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的规定 第三节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基本术语 1、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2、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简单清洗或切割等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才能食用的食品。 3、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4、病原菌:指某种细菌或病毒。它们随食品进入人体后可能引致不适或生病,严重时将威胁消费者的生命。是导致我们食品腐败、变质的主要原因。常见的致病性病原菌有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 5、冷藏:指出于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的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一般在0~10℃之间。 6、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储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1℃之间。 7、保温:短时贮存方法。制作好的热的食品,如果不马上奉客服务,应将其放在密闭或密闭加热的容器内,使其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以控制病原菌的繁殖速度。 8、消毒: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消灭,去除其表面大部分病原菌,保持表面清洁卫生的办法。 9、异物:在食品中存在,但非正常食品本身所应包含的原料或成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安全的第一关,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难以保证供应到餐桌上的食品是安全的。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当前食品经营方式多样化,多数食品送货上门,不论采购直接入口食品还是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切不可图价格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无证食品商贩送来的食品,因这些食品往往是不合格的。必须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和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感观检查合格方可使用,防止购进假冒伪劣食品。索取的各种证明应妥善保存两年,经备查验,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后可追根溯源。如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按照86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按第87条处罚。 (二)注意食品质量,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 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 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

食品安全法节选培训材料2

《食品安全法》节选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大“亮点”: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2.新法的进步——8个“强化”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3.“新”还表现在哪里?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检程序、快检等。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第二章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第一节 一、一般性规定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123类。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 饮餐具洗消要求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 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第四节 一、特殊食品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第五章 一、食品检验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 绍-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10章104条,内容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起施行。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

新《食品安全法》讲义

《食品安全法》讲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食品安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如瘦肉精、农药兽药滥用、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趋隐蔽,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还有的通过互联网、快递来销售,逃避一些行政部门的监管。同时,这类犯罪的团伙性、链条性、跨地区、跨行业特征明显,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识不断增强。 二、新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 《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将“卫生”改为“安全”,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法治理念的改变,彰显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在原法基础上增加了50条。字数也由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完善。 (一)凸显依法监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量吸收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创造的好经验、好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 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2、监管部门职责不清 3、监管制度不健全 4、机制不完善 5、手段不多 6、追责缺乏威慑力 针对上述问题,新《食品安全法》: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职责 3、补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4、增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明确各方责任 新修订的食安法把明确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的一招。 1、地方政府责任 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 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操作间所用原料应保持新鲜,冷冻的肉、禽、水产应在室温下缓缓地彻底融解,不能热水融解应急处理。 二、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并设置密封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三、工作人员上岗一定要天天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许外露,要彻底清洗手,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戴首饰。 四、工作人员有外伤炎症者要包扎好伤口或暂停工作或不直接接触食品。 五、工作人员不能穿工作服上厕所,不能用餐具直接品尝食品。 六、操作餐具应保持清洁,每次用完都要清洗。厨房工具应专用,不能和粗加工间等部门用具合用。 七、操作间加工所用原料进入时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干净的返回粗加工间重新处理,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停止使用。 八、调料应认真检查,发现异物、杂物等及时筛选,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原料。 谢常春& MaX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布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三、排烟、排气设施安全有效,通风良好。 四、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五、健全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 六、所用工具、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经常保持清洁。 谢常春& MaX

熟食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熟食间应有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二、不得存放与熟食无关的鲜活物品。 三、要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用流动水并消毒,不得赤膊操作。 四、操作前清洗消毒所有工具并调好两盆消毒水作洗手消毒用。 五、不得在熟食间内看书报、抽烟和吃东西。 六、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七、熟食菜板做到“三面”光洁(板面、底、边),使用后清洗竖放。 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洗手间要换下工作衣帽,便后要洗手、消毒。 谢常春& MaX

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广义:数量安全,卫生安全,发展安全。 狭义: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 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二、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 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 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 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 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 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 品一同贮存、运输; (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 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七)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 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 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 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八)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过程控制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 ?第四十五条 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 全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 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第五十条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答案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1、2016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2016 年 10 月1 日开始实施。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四大原则是全程控制、风险管理、预防为主、社会共治。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接受资料申请,必要时现场核查。日常现场检查权限: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3、政府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考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公布考核情况,考核免费。 4、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对政府部门检测结果提出复检,由食药监部门随机确定复检机构,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不得作为复检方法。 5、只有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检验方法四类,已发布近500项。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6、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许可证的处罚。 7、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 倍的罚款,新法提高到30 倍。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 8、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9、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1、新法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价款10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赔偿金额(1000元)和但书规定。 12、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千以下罚款。 13、企业食品安全制度和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应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记录备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xxxxxx医院食堂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增强xxxxxx食堂卫生安全,餐厅新近从业人员要提前一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按规定在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待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组织餐厅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少于一次的有关食 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的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 能积极的找出问题、发现问题来杜绝隐患的发生。餐厅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 次试卷考试,目的是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 从业人员的思想逐步走向正规,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满足在医院就诊人 员及家属就餐的需求。 培训人员:厨师长及各岗位人员 培训地址:医院食堂大厅 培训时间:2014年2月26 培训内容: 一、食堂食品卫生控制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2、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 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 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3、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瘦肉精、猪肉、猪内脏、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 素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食品安全档案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 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 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 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 3、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 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 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 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 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 专用的要求; 8、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 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摘抄

(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目录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1) 第二章实体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 (2)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 (2) 第四章 2015最新食品安全法落实职责分工 (6)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一、监管体系更全面 风险全面控制,责任全面落实,体系全面推进,能力全面提升 二、史上最严的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执法衔接,强化规范执法,强化执法公开

第二章目前实体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实体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食品检验等方面管理存在不足。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及案例分析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级处罚十万起步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级处罚五千起步 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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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字数也由之前的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从没有哪个时代,能比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物质更丰富多彩。同时,也从没有哪个时期,能比我们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最为揪心紧迫。在成功地摆脱了“不够吃”的大问题之后,今天的我们亟待破解“不敢吃”的新问题。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字数也由之前的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能否保障好我们的餐桌健康?四个月后,新法将正式实施,期待着这部严法能实施到位,切实维护好百姓的饮食安全。 生产食品添加剂要申请许可 谈到食品添加剂,很多消费者基本的认识就是“飘香剂”、“一滴香”、“牛肉膏”等违法违规添加物。提到食品添加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正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储和加工。而当前,让普通民众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些不法商家往往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超量添加。这些行为,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 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委员侯一兵提交《关于进行食品违禁添加剂定期检测的提案》,重点关注食品违法添加的现象。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就职的侯一兵委员建议政府能加大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该所检验水平。

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如果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开业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果不按规定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允许其继续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7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消杀用品专人定点存放。一些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此相关如:投毒和有毒物的误用误食。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安全的第一关,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难以保证供应到餐桌上的食品是安全的。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当前食品经营方式多样化,多数食品送货上门,不论采购直接入口食品还是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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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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