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标准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
1.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对择期手术的患者应进行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
3.当HIV初筛实验室检测出阳性标本后,应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报告,临床科室接报告后应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
4.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配置合格的防护用品,预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锐器刺伤或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帽回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
7.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局部处理措施,按“挤血一冲洗一消毒”的步骤进行。
8.局部处理后,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填写《医院职业暴露报告卡》交感染管理科。
9.感染管理科根据暴露情况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对其进行本底检测和交医院指定医生实施预防性用药。
10.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职业暴露人员提供随访和咨询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应急处理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应急处理职业暴露的风险识别职业暴露的风险存在于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暴露。
生物性暴露:最常见的生物性暴露风险是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这些疾病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
化学性暴露:医疗环境中使用的各种消毒剂、药物以及实验室化学品都可能成为化学性暴露的来源。
物理性暴露:包括针刺伤、辐射、噪音和暴力等。
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为了有效防护职业暴露,医护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个人防护:根据工作需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
标准化操作: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减少不必要的暴露风险。
环境控制: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安全,定期进行消毒和监测。
培训教育: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提高其对职业暴露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局部处理:对于针刺伤等局部暴露,应立即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污染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然后进行消毒。
报告与评估:及时向所在科室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暴露事件,进行风险评估。
预防性治疗:根据暴露的类型和风险程度,遵医嘱进行相应的预防性治疗,如疫苗接种、抗病毒药物等。
跟踪监测:定期进行血液检测和其他相关检查,监测暴露后的健康状况。
职业暴露的预防策略为了从源头上预防职业暴露,医院和医护人员应共同努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框架,包括暴露预防、应急处理、跟踪监测等环节。
安全文化建设:在医院内部营造重视职业安全的文化氛围,鼓励医护人员主动上报职业暴露事件。
技术创新:采用安全型医疗设备和技术,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
心理健康支持:为医护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帮助其应对职业暴露带来的心理压力。
通过上述的综合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风险,保障其职业安全和健康,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
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在某综合医院,一名护士在为患者进行静脉穿刺时,不慎被针头刺伤。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职业暴露的定义和分类1.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实验室检测、放射性工作等过程中,意外接触或暴露于患者或病原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组织器官、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因素,可能引起的感染或健康损害。
2.职业暴露可分为以下几类:(1)血液暴露:接触或暴露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2)呼吸道暴露:接触或暴露于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飞沫等。
(3)皮肤暴露:接触或暴露于患者的皮肤、粘膜等。
(4)消化道暴露:接触或暴露于患者的排泄物、食物等。
(5)注射器暴露:使用或接触被污染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具。
(6)放射性暴露:接触或暴露于放射性物质,如X 光、CT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加强职业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制定职业安全防护规程和应急预案。
3.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安全注射装置等。
5.对高风险科室和岗位实施严格的防护措施,如手术室、产房、ICU等。
6.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暴露引起的健康问题。
7.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及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职业安全防护培训1.对新入职的医务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安全防护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护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在岗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更新其防护知识和技能。
3.对高风险科室和岗位的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针对性的防护能力。
4.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各类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其防护意识和技能。
五、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标准预防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爱滋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后:终身携带病毒;
进行性的攻击和破坏免疫细胞; 发生难于治疗的感染和肿瘤; 最终导致死亡。
HIV/AIDS的传播途径
*血液传播 *性传播 *母婴传播
针尖和其它锋利物品的损伤,对医疗 工作者的健康造成严重损伤,包括:
护士、医生、实验室人员、房屋维护 人员、废物处理人员
医务人员常见的意外事故原因(3)
职业暴露 (针刺事故2 应用中)
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中,从患者身上拔出针头
穿刺中,拔除导管芯
医务人员常见的意外事故原因(4)
■职业暴露 (切割伤)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与标准预防
一、背景
• 在某种意义上讲,医院是各种病原体 集聚的场所,在医院的特殊环境下, 人们(病人、陪护、工作人员以及探 视者等)以不同方式排出病原体,也 会以各种各样的机会暴露于多种病原 体,导致带菌或者感染。
• SARS以后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的预 防与控制已成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把我们曾经并 不十分关注的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和防护问题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手术中传递剪刀及刀片 缝合中
医务人员常见的意外事故原因(5)
■职业暴露 (抽血)
将血样标本注入试管中
抽血:拔出针头时
医务人员常见的意外事故原因(6)
■职业暴露 (直接接触)
收拾手术污物
经常发生在患 者或其他人员 突然移动时
分离输液器时
医务人员常见的意外事故原因(7)
■职业暴露 (针刺事故3 应用后丢弃 前)
暴露在血源性病原体和其它感染物质中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重大职业危险 ➢在美国,由于职业暴露每年有12,000医疗卫生工作者患乙型肝炎 *相对于中国,美国乙型肝炎的发病率较低 ➢在美国,有52例经证实的和154例可能的职业获得性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病 例
医护人员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免受感染,降低职业暴露风险,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
三、分级防护原则1. 一级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防护要求: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认真执行手卫生。
(2)防护用品:医用职业服装、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2. 二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病人留观室和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病人的隔离病房从事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
(1)防护要求: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和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2)防护用品:一次性工作帽、护目镜(屏)、医用防护口罩(N95)、防护服或工作服(白大褂)外套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乳胶手套,穿一次性鞋套。
3.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病人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的医务人员。
(1)防护要求: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护目镜(屏)、医用防护口罩(N95)、防护服或工作服(白大褂)外套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乳胶手套,穿一次性鞋套。
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卸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鼻腔黏膜及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四、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掌握分级防护原则及措施。
2.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分级防护原则,正确穿戴和卸防护用品。
3.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污染物或进行有创操作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医务人员在发生医院感染事件、锐器伤、化学烧伤等职业暴露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5.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防护用品的检查、补充和更新,确保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充足。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
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和医务处。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
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对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
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精选5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精选5篇)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及处理流程

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及处理流程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是指在医疗工作中,由于接触感染性物质、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等,使自身健康受到威胁的一种职业风险。
为了保障医护人员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及处理流程至关重要。
一、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加强职业培训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暴露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暴露的类型、危害、预防措施、处理流程等。
2.完善防护设施医院应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如手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在使用防护设施时,医护人员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确保防护效果。
3.规范操作流程医院应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
在操作过程中,医护人员应遵循无菌原则、一次性使用原则、清洁与消毒原则等,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
4.加强生物安全防护对于病原体实验室、感染性疾病科等高风险部门,医院应加强生物安全防护。
医护人员应掌握生物安全知识,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防护设备。
5.提高疫苗接种率医院应鼓励医护人员提高疫苗接种率,增强自身免疫力。
特别是针对乙型肝炎、流感等疾病,医护人员应按时接种相应的疫苗。
6.加强心理干预职业暴露可能导致医护人员产生心理压力,医院应加强心理干预,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医护人员调整心态,减轻心理负担。
二、职业暴露处理流程1.及时报告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医护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暴露类型、暴露程度、暴露时间等。
2.评估风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暴露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暴露风险。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紧急处理对于暴露程度较重的医护人员,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如清洗伤口、注射免疫球蛋白等。
同时,做好病情观察和跟踪。
4.追踪监测对暴露医护人员进行追踪监测,定期检查身体状况,了解暴露后的感染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治疗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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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血源性疾病的卫生管理标准一、在以下情况时小心防止外伤:当使用针头、刀片或其它锐器时,当操作后整理锐器时,当清洗使用后的器械时,当丢弃用后的针头时。
二、不得套上用过的针头,不得对用过的针头做任何处理,无论用手还是任何器具,不得将用过的针头指向身体的任何部位。
三、如果必须套上用过的针头,使用单手“上挑”的动作,或用专门持针头的器具。
不得用手从用过的注射器上取下针头,不得用手折断、毁坏、或处理用过的针头。
四、将用过的锐器放入防刺的容器内,此容器应尽量靠近操作的位置。
一、医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手卫生管理制度和手卫生实施规范,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三、各科室必须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医务人员执行手卫生措施提供必要条件。
重点部门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四、取消肥皂块洗手,改为洗手液洗手。
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洗手液容器中或在洗手液中添加水。
洗手液和手消毒剂、干手纸巾等手卫生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购买,保证产品合格。
五、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院感办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七、院感办负责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并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八、对不执行手卫生管理制度及规范,手卫生监测不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要及时整改。
手卫生考核结果与医疗质量挂钩。
一、手卫生设施(一)一般洗手设施1、采用流动水洗手,医院的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2、采用洗手液洗手,取消肥皂洗手,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洗手液容器中或在洗手液中添加水。
洗手液和手消毒剂、干手纸巾等手卫生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购买,保证产品合格。
3、配备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4、手卫生设施的位置应当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二)外科手卫生设施1、外科洗手池应设置在手术间附近,大小适度,易于清洁;2、外科洗手池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台的数量设置,不应当少于手术间的数量;3、外科洗手使用抗菌皂液;4、盛装洗手液的容器应每周进行清洁,清洁后采用含500mg/L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对容器进行清洁消毒时,容器内剩余的皂液应弃去;5、用于刷手的海棉、毛刷及指甲刀等用具应当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6、外科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当采用非接触式,手消毒剂放置的位置应当方便医务人员使用;7、外科洗手后使用无菌巾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8、洗手区域应当安装钟表。
(三)手消毒剂要求:1、选用的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手消毒剂对医务人员皮肤刺激性小、无伤害,有较好的护肤性能;3、手消毒剂的包装应当能够避免导致二次污染造成致病微生物的传播。
4、外科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能够显著减少完整皮肤上的菌落数量;(2)含有不刺激皮肤的广谱抗菌成分,能够在手术期间内连续发挥杀菌作用;(3)作用快速;(4)与其他物品不产生拮抗性。
二、洗手方法(一)一般洗手:1、洗手指征:(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2、洗手方法:(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①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②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③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④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⑤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⑥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⑦清洗手腕,交换进行。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3、注意事项:(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一次性包装的洗手液。
禁止将洗手液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洗手液容器中,禁止在洗手液中加水。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注意随时清洁水笼头开关,重点部门采用感应式水笼头。
(二)外科洗手:1、洗手指征:进行外科手术。
2、洗手方法:(1)清洗双手、前臂及上臂下1/3。
具体步骤是:①洗手之前应当先摘除手部饰物,并按要求修剪指甲;②取适量的肥皂或者皂液刷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清洁双手时,应清洁指甲下的污垢;③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④使用清洁毛巾彻底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2)外科手消毒:将适量的手消毒剂认真揉搓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充分揉搓2~6分钟,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用无菌巾彻底擦干;如果使用免洗手消毒剂,则充分揉搓至消毒剂干燥,即完成外科手消毒。
(3)医务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外科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4)外科手消毒目的:①清除指甲、手、前臂的污物和暂居菌;②将常居菌减少到最低程度;③抑制微生物的快速再生。
(三)手消毒:1、手消毒指征:在进行下列操作时,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采取手消毒代替洗手。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2、手消毒方法:(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3、注意事项(1)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再用流动水洗净干燥后进行各种操作。
(2)直接为感染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感染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按洗手要求认真洗手,再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
(3)接触污染物品、微生物实验室操作后手的消毒:医护人员接触污染源之前,应戴好一次性手套或乳胶手套,然后进行操作,操作后脱手套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净。
若不慎手直接接触到污物,应立即在流动水下认真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净。
三、手卫生要求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
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
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
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手套的应用(一)戴手套指征1、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粘膜时。
2、进行手术操作、护理免疫力低下的病人时,进入体腔的侵入性操作。
3、护理通过接触而引起传染的病人时,做支气管镜或类似的检查时。
4、处理被污染的设备时。
5、在可能接触血液或者可能刺破皮肤的情况下也要戴手套。
(二)手套的选择1、以下情况使用无菌手套:(1)任何外科手术。
(2)分娩。
(3)侵入性操作。
(4)建立中心血管通路。
2、以下情况使用清洁手套:(1)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有可见体液污染的物品时。
(2)直接暴露于患者的情况:接触血液、粘膜或非完整的皮肤或有可能接触传染性强或高危微生物时;处于流行期或紧急情况下;静脉注射或拔除静脉注射装置时;终止静脉通路时;阴道检查;护理气管切开、吸痰等操作。
(3)间接暴露于患者的情况:清理盛放呕吐物的容器;处理、清洁设备;处理废弃物;清理遗洒的体液。
3、不建议使用手套的情况(除非用于接触预防时):(1)不接触血液、体液或污染的环境物品时。
(2)直接暴露于患者的情况:测量血压、体温和脉搏;进行肌肉注射;为患者洗澡或更衣;转运患者;进行眼部或耳部的护理(没有分泌物);在没有血液泄漏的情况下进行与血管通路有关的任何操作。
(3)间接暴露于患者的情况:使用电话;书写病历;给口服药;分发或收集患者餐具;撤除或更换患者床单;安放非侵入性通气设备或氧气管;移动患者的家具。
(三)使用手套注意事项1、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脱掉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当可能接触血液或其他有潜在传染性物质、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应戴手套。
3、护理患者后要摘手套,护理一个以上患者时不要戴同一副手套。
4、戴着手套从同一个患者身上的污染部位移到清洁部位时要更换手套。
接触污染部位后、接触清洁部位或周围环境前要更换手套。
5、避免重复使用手套;如果重复使用,应执行合适的再生方法确保手套的完整性和清除微生物。
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二、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