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宅男宅女:日本家庭制度走向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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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宅男宅女:日本家庭制度走向解
体
在日语里,“家”特指建立于日本明治时期的特殊家庭制度。
与一般的家庭概念不同,家是家长统帅之下的社会组织,所有财产属于家庭集体所有,经营某种家庭产业,以超越世代不断延续和繁荣为终极目标。
直到二战以前,家对于日本人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家长拥有强大的家长权,亲子关系优先于夫妻关系,男性地位优越于女性,长子的地位优越于其他子女,本家的地位优先于分家,同族关系优先于姻亲关系。
直系家族制度:以永久延续为目标
日本学者鸟越皓之把家的功能特征归
纳为三点。
首先,家产和家业是家的重要构成因素。
家不仅仅是一个共同消费的单位,还拥有所有的财产,并在家产的基础上建立了家业。
家是家庭产业的经营体。
其次,家具有祭祀功能,有义务祭祀家谱上的先人——祖先。
日本人重视祖先祭祀,认为祖先
不仅创造了家,而且在死后作为神佛保佑现世中家的富裕与幸福。
把家视为一个连续体的观念对日本的家族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并且形成了家的第三个特征,即推崇家以直系家庭形式超越生死永久地延续和繁荣。
为了维持直系家族制度,日本允许没有血缘的人成为家庭的正式成员,并继承家长权。
学者有贺喜左卫门指出,与其他民族的家庭一样,日本的家首先也是以夫妻结合为基础、营造家庭生活的组织。
但它同时又必须成为家产和家业的经营主体,作为生产单位而存在,以超越成员的生死永久延续为目标,这一观念与欧美国家有显着不同。
友爱家庭:老龄化少子化平等化
家制度是日本战后民主改革的重要对象。
1948年,日本对民法的修正否定了传统的家制度。
如果说在从室町时代到战国时代的社会大动乱期间,日本的家完成了从旁系家庭到直系家庭的转变,那么经过战后改革,日本的家庭形态开始从直系家庭向以夫妻
为核心的现代小家庭即从制度家庭向友爱
家庭转变。
这部民法确立了以个人尊严和男女平
等为根本原则,家长特权被废除,妻子不再处于软弱无能的地位,家长权不再由长子继承,子女不分性别都拥有均等继承权。
一句话,友爱家庭建立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融合基础上。
战后日本家庭发生了以下几个大的变化。
首先,家庭类型从直系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
1920年日本首次实施人口普查,户均人口规模为人,1960年减少到人,2005年
减少到人,推算2030年将减少到人,少子
化趋势显着,与欧洲发达国家持平。
核心家庭比例在1990年达到60%的峰值后开始下降,而单身家庭出现增长趋势,从1970年的%增长到2005年的%。
其次,家庭生活方式变化导致家庭周期变化,首先是晚婚化,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从1920年的25岁提高到2005年的岁,女性从岁提高到岁。
生育子女的数量减少,生产期明显缩短,但因受教育时间延长,子女抚育期减幅不大。
人口老龄化速度很快,65岁以上人口目前已经达到%。
老龄化大幅延长了从丈夫退休到妻子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