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 EN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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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 EN71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1页共1页4一般要求

4.1材料一所用原材料需要清洁卫生。

4.2装配一供组装的玩具必须附有详细的组装说明。

供成年人组装的玩具必须有明确的说明。

4.3柔韧的塑料薄膜一面积大于100mmXl00mm的胶片,须A)平均厚度不能少于0 . 038rnB)若少于0 . 038mm ,则须在30mTlix30mm面积内最少有l%面积的孔以作呼吸。

一对于塑料气球,则要求( A )试用于双层塑料薄膜(即在不充气或不破坏气球的情况下)

4.4玩具袋一玩具袋如用不渗透材料制成并月开口周长大于380 mm,则不能用束带或绳线作收口

4.5玻璃一可触及的玻璃可用于制造36个月以上儿童的玩具,只要其是对玩具功能是必须的。

4.6膨胀材料一本要求不适用于种植箱中的种子一由膨胀材料组成的玩具或玩具部件,能够完全容入小部件测试仪器夕在浸入水中24小时后,各方向膨胀尺寸不能超过50%。

4.7边缘一玩具的金属和玻璃边缘被视作存在潜在性危险边缘,可触及边缘不能有任何不合理的伤害危险。

一搭接如果最大厚度0 .5mm的金属片与下垫面之间的间隙大于0 . 7mm:

则金属片的边缘须符合上一点。

一电导体、显微镜的盖玻片和载玻片的边缘被视为功能性利边。

无须需警告语。

4.8尖端和金属丝一金属丝和或触及尖端不能有造成任何不合理伤害的危险。

一玩具功能必须的锐利尖端可用于供超过36个月以上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应提醒使用者注意锐利尖端的潜在危险。

一玩具内所含的易于弯曲和用于支持或加固框架的金属丝,按照弯曲测试时,不能断裂并产生锐利尖端或刺破玩具表面。

4.9凸起部件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2页共2页一任何管状或类似的玩具的突出部份,因突出物的形状,直径和长度而存在潜在性的刺伤危险,应加上适当的保护。

一作为防护作用的部件在拉力测试中不得脱落。

一玩具伞伞骨的末端给予以保护,若保护失效,按利边尖点测试,伞骨末端不能有锐利的边缘和尖端,且伞骨最小的直径最小应为2mm,末端无毛刺,修整光滑,大致成半球形。

4.10有相互运动的部件

4.1

0.1折叠和滑动装置一本要求不适用于潜在座位表面宽度小于140mm的玩具。

一不同类型折叠和滑动装置各有其具体要求(参见测试标准)4 . 10 . 2驱动机构一驱动机构在进行跌落测试和冲击测试时,或大型重型玩具的驱动装置在进行倾翻测试时,不能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及其它压伤乎指或身体部份的部件暴露出来。

一发条玩具上的钥匙和起动乎柄与玩具主体的间隙不得在5mm至12mm之间。

一任何钥匙或乎柄上孔洞都不能插入5mm的塞规。

4 . 10 . 3铰链一若玩具的两部份是用一个或几个铰链连接,其铰链间的空隙任何位置都不得在5mm至12之间。

一连接铰链的任何一部分小于250克除外。

4 . 10 . 4弹簧一螺旋状弹簧的两个螺线之间的空隙大于3mm时,弹簧必须不可触及。

一拉伸弹簧在40N拉力作用下,两相邻弹簧间距离大于3mm,弹簧必须不可触及。

一压力弹簧处于静止时,相邻两弹簧之间距离大于3mm,目玩具使用时能承受大于40N力,弹簧必须不可触及。

4.11口动玩具一口动玩具及其可拆吹嘴不能成为小件。

一不可拆卸吹嘴经浸泡、扭力、拉力等测试后,如果能被拆卸也不能成为小部件。

一口动式玩具内松散的部件在口动玩具耐久性测试后,不能形成小部件。

一安装在气球上的可拆卸的吹嘴在浸泡、扭力和拉力前后都不许有小部件。

4.12气球一末膨胀的气球,如面积大于100mm X 100mm,其平均厚度不得小于0 . 038mm。

一对于橡胶质料气球,包装盒上应注明“由天然橡胶制成”,并加警告语句。

4.13玩具风筝及其它飞行玩具的绳索一如与儿童直接相连月长度大于

2m,其电阻率应大于100兆欧每厘米。

一要提醒用户注意放风筝的潜在危险:

不要靠近架空电线和雷电时放风筝。

4.14外壳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3页共3页

4.1

4.1儿童可进入的玩具一内含连续体积大于0 . 03 m3,其内部尺寸大于或等于150mm,至少应有两个畅通的通气孔,每个孔的面积至少为650m m2,相距至少150mm。

4 . 14 . 2头盔、面具类玩具一全部包裹住头,由不透气材料制成的面具和头盔,须至少有1300mm2,的透气面积,可以是两个最少间隔150mm的通气孔或任意等效面积的单个透气面。

一罩在脸上的所有硬制材料防护镜,宇航帽或电焊面罩,按照扭矩测试、拉力测试、跌落测试、撞击测试和压力测试规定实验的前后,不能露出会落入眼睛的锐利边缘、锐利尖端或松散部件。

一仿制保护面具和头盔装置的玩具必须附有警告。

4.15能够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

4.1

5.1由儿童或其它方式驱动的玩具由儿童或其它方式驱动,能够承受儿童体熏的玩具须符合如下的要求:

一按7 . 4和7 . 17的条款加注警告和说明。

一按静态强度和动态强度测试的玩具不能产生可触及的利边,尖点和能夹伤乎指或身体其它部分的驱动机构可接触的现象。

一稳定性测试时,正规不能倾翻一刹车要求同传动装置和车轮布置详细要求参见测试标准。

4 1

5 . 2自由轮童车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附有安装和保养说明,日.提醒家长注意乘骑童车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

一鞍座柱管须有标明柱管插入的最小深度的永久标志。

一自由轮的童车必须装有两个独立的刹车系统,一个作用于前轮,一个作用于后轮。

经刹车性能测试后,玩具移动不得超过5cm。

4 . 1

5 . 3秋千及类似的玩具一进行秋千强度测试时,秋千的框架或悬挂物不能倒塌。

一根据风筝的绳链直径测试,如果是带子则最小宽度应为10mm :

一为防止干指被压伤,链子的最大开口应为5mm。

一悬挂钩设计时应防止意外的脱钩。

一需加上字句提醒使用者作定期检查。

4 . 1

5 . 4摇马及类似的玩具一安有弓形摇杆的摇马或其它摇动玩具,必须有一个运动限制,在弓形运动到极限内承载使用者。

一进行稳定性测试和静态测试,玩具不能倾翻。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4页共4页4 . 1 5 . 5儿童不能驱动的玩具设计成儿童不能驱动但承受一个儿重重量的玩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行静态强度测试时,玩具不能倒塌。

一进行稳定性测试时,玩具不能倒塌。

一框架上的任何开口,如高出地面或其它任何能支撑儿童的表面的距离大于等于600mm,则其孔的尺寸必须小于90 mm或大于230 mm。

一必须提醒使用者对主件部份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4.16重型静止玩具一放在地下,重量大于5kg而非承载儿单童的玩具经稳定性测试后,不可翻倒。

4.17玩具弹射物4 . 17一般要求一硬性投射物尖端半径不可小于2mm一如能投射其它物件或投射物的动能超过0 . 08J,应有警告字句指出潜在的危险。

4 . 1 7 . 2不能储存能量的投射玩具一镖状投射物端部必须磨钝或用弹性材料保护,弹性材料冲击面积至少为3cm2一端部不能用金属材料制成,但镖状物端部如带有最小面积为3cm2的磁铁面则允许用金属。

一用弹簧或类似机构作为竖直或近似竖直自由飞行驱动力的飞机旋翼和单个推进器为减少伤害的危险,应在旋翼和推进器的周围用圆环转信。

4.

17. 3储有能量的弹射玩具一投射物的最大动能不可以超过:

l)硬性投射物为0 . O8J2)软性投射物为0 . 5 J一动能超过O . 08J的箭型投射物的前端必须有保护件,而能量不得大于

0. 16J / CM

24.1

7.4弓和箭一出售的带有箭的弓在本标准中作为玩具着待。

一箭的前部不能用金属制造目.前端要钝,但端部允许有最小面积为3CM2磁性金属面。

一由弓发射箭若为硬必物质其最大动能不可超过O . O8J,若为软性物质则不得大于0 . 5 J。

一若箭的动能超过0 . 08 ),必须加上保护件,且能量不得大于0 . 16 J / CM2,

4.18水上玩具一所有充气阀门必须附在玩具上永久性的气塞。

一玩具充气后,终止阀必须能被推进玩具,使其距玩具表面不超过5mm。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5页共5页一进行扭力拉力试验后,终止阀如发生脱落,应不能完全溶入小部件筒内。

一应提醒使用者注意使用水上玩具的潜在危险。

4.19特别为玩具设计的雷管一为玩具设计的雷管不能产生导致眼部受伤的燃烧残渣、火焰及炽热的残渣。

一需要提示相关的警告。

4.20声学玩具一本要求不适用于口动玩具、儿童启动玩具、放音机、CD 以及其字类似电子玩具。

一发声玩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近耳玩具在空旷空间测量不能超过92dB;用耳部接合器测量,不得超过102dB。

B ) A一级单级发声压力级下,拨浪鼓或挤压玩具不能超过85dB,在C一级峰值压力级下不能超过140dB。

C)除雷管外,C一级峰值压力级下其它任何玩具不能超过125dB。

D ) EN71本部份生效三年。

E)若C一级峰值压力级下,超过110dB的玩具,应提醒用户注意对听力存在的潜在危险。

4.20带有热源的玩具一本要求不适用于化学设备中的燃烧器或相关的试验仪器最大功率为2 . 5W的灯泡和类似物件。

一温升测试时,在最大输入时,带有热源的玩具不能燃烧。

一可能用乎触摸的所有部件,测试时温升不能超过一定数值。

5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5 . 1一般要求一适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纸、织物、皮筋、毛线、线和绒毛:

蜡笔、粉笔、铅笔、和类似书写绘画物品:

气球、橡皮泥和类似产品等。

一按顺序进行扭力、拉力、跌落、冲击、压力试验时,玩具上脱落的任何部分,不能完全容入小零件筒,不能有可触及的利边、尖点。

一胶合板玩具和带有粘全合塑料粘纸的玩具,在进行上述之前要做浸泡测试。

一玩具上厚的表面涂层(如清漆)若脱落下来,也要进行小部件测试。

5 . 2填充材料一软性填充材料不能含有任何坚硬或锐利物质。

一软体填充玩具如包含小部件或填充物的材料因咬或撕而产生小部件,必须有外罩。

一拉力测试和接缝测试时任何接缝或外罩物如产生裂孔,则裂孔处,探头A的前端不能任意插入。

5 . 3塑料薄膜的粘着性一玩具上的塑料薄膜,在拉力测试后,如脱落目.薄膜面积大于10OmmX 1O0mm,按厚度测试,平均厚度不得小于0 .

038mm。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6页共6页5 . 4玩具上的绳线一进行绳线厚度测试时,玩具上绳线的直径必须大于或等于1 . 5 mm。

一玩具上绳线的自由长度包括能形成绳圈的附属物须:

A)施力25N ±2N时,不能超过220mmB)若施力25N ±2N时产生分离,加拉力25N ±2N时,各部份不能超过220mm。

一绳线自由长度的测量是从固定点到绳线末端或玩具上另一部分的固定点。

一当施力25N ±2N时,绳线上的线圈的周长不能超过380mm。

一用于固定跨越摇旅、吊床、手推车的绳,在25N ±2N的拉力下,长度不能超过75Omm,且绳线长度不能大于松驰长度的40%。

一单纤维的布玩具娃娃的头发不包括在内。

5 . 5液体填充玩具一内有液体的填充玩具测试后,不能有任何泄漏。

一出牙器的液体必须标有警告不能放冷冻室内。

5 . 6秋千一秋千必须提供一个靠背和安全设备以防止儿童从座位上跌落。

一参见

4.1

5. 35 . 7电动骑乘玩具的速度限制一电动骑行玩具测试时,最大时速度限制为8 KM/H。

5 . 8玻璃和陶瓷一可触及的玻璃和陶制品不能用于供36个月以下儿童的玩具。

5 . 9某些玩具的形状和尺寸一本要求不适用于软体填充玩具或玩具的软体填充部分或织物部分一供1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进行几何形状测试时,玩具的任何部分都不能突出于模板A和B的底面。

这些玩具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声或无声拨浪鼓形状玩具和挤压玩具,乎控玩具、外罩织物或乙烯树酷的书籍和积木,横系于童床、游戏围栏或手推车上玩具可拆卸元件等。

5 . 10含单纤维组成的玩具一玩具如含有竖直长度大于SOmm目.附着于织物底基上的单纤维,则应有警告语。

6包装一本要求不适用于使用者打开包装袋时被破坏的热缩包装膜以及符全4 . 3 ( B )中要求的包装袋。

一用于内外包装的柔塑料袋,若其开口周长大于38Omm,按厚度测量时其平均厚度不能小于O , O38mm且封闭不能采用抽拉绳或绳线。

7警告和使用说明(略)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7页共7页EN71 PARTⅡ-防火测试一范围:

下列材料禁止使用制造玩具一赛璐璐(硝化纤维素)及其相同可燃性的材料。

一当接近火焰时呈现闪火反应的长毛表面材料。

一此外,玩具不得含有可燃性气体、液体或固体材料。

特别要求一髭须、假发面具及其它带在头上的有长毛头发或类似附属品的玩具。

一戏服(例如:

牛仔装、护士制服)包含一些头上带或儿童可穿的玩具。

一儿童可以进入的玩具(例如:

玩具帐幕、木偶剧场、印第安茅屋)。

一具有长毛或纺织表面的填充玩具,但不包含头和四股完全由非纺织品材料制成的毛公仔。

二要求:

类别结论原长度≥ 150mm 1燃烧时间≦2秒2燃烧后剩余长度不得少于原长度50 %长毛或毛发超过5Omm原长度<150mm 1燃烧时间≦2秒2燃烧后剩余长度不得少于原长度25 %髭须假发面具长毛或毛发小于50mm无毛发或其它附属物的大纸面具(眉心至面具顶部尺寸>1 30mm)1燃烧时间≦2秒2燃烧部位的最长c垂直长度不得大于7Omm戏服洗涤处理火焰燃烧速度≦30mm/s速度大于10mm/s而小30mm/ s,需加警告说明于玩具和包装上:

“警告,远离火源”儿童可以进入的玩具洗涤处理火焰燃烧速度≦30mm/s火焰燃烧速度≦20-30mm/s,不得有火滴;速度大于10mm/s而小30mm/ s,需加警告说明于玩具和包装上:

具长毛或纺织品表面的填充玩具(不适合长度≦150mm)火焰燃烧速度

≦30mm/s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8页共8页三测试方法:

l长毛或毛发原长度≥ 150mm燃烧2秒后移开火焰(图一)2长毛或毛发50mm<原长度<150mm燃烧5秒后移开火焰(图二)3戏服及儿童可进入的玩

具燃烧5秒后移开火焰(图三)4具有长毛或纺织品表面的填充玩具燃烧3秒后移开火焰(图四)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9页共9页EN71 PART 3:

1

9941.应用范围一切能接触(请参与EN71一I)的玩具成品(着重于可溶性重金属测试)2测试方法

2.1试样及试液的制备

2.1.1表面涂层同ASTM F963一96a Section 4 . 3 . 5 .

2.1.2玻璃、陶瓷和金属不需要切割,不过滤网,用0 . O7N盐酸仅羔过样品,不摇动,在37土2℃静置两小时。

2.

1.3绘图材料将表面涂层,若样品中含有油脂,先用适合浴剂清除,试液制各同ASTM F963一96a Section 4 . 3 .

5。

2.

1.4纸张i)质量毛400留m ,,其表面油漆与纸张一同测试ii)质量>400留mZ,其表面油漆2 . 1 . 1)及纸张需分开测试将纸张研碎,先加25倍水摇动,再加25倍O . 14N盐酸摇动,接着的步骤,请参照ASTM F963一96a Section 4 . 3 .

5。

2.

1.5布料及塑胶切割成面积为不大于6x6mm,厚度不大于6mm,不用过滤网,试液的制备参照ASTM F963一96a Section 4 . 3 .

5。

2.

1.6其它物料(如泥胶、冻胶)测试方法如绘图材料

2.2试液的测试同ASTM F963一96a Section

4.3.

5。

2.3规格可溶含量(PPM)标准铅Pb砷As锑Sb钡Ba镉Cd铬Cr汞Hg硒seEN71一3 :

1 994普通物料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儿童颜料及泥胶90 25 60 250 75 60 60 500单位:

PPM = Mg/ Kg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10页共10页附件:

EN71一1 :

1998修订版EN71-1 1998的修订版,又被命名为EN71一1 July . 1998 + A1 Jan . 2001 + A5 Nov .20OO已经被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公布。

该标准取代原来的将在2001年5月被撤消的EN71一l :

1

998。

A1和A5的修改部分归纳为以下(下划线文字):

A1 Jan . 20014 . 15 . 1一般要求的分条款一由儿童或其他方式推动的玩具加入文字:

由儿童或其他方式推动的预定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如三轮车,滑板车,小车,乎推车和溜冰鞋,用于承载最重20公斤的儿童直排轮溜冰鞋和滑板和弹簧单高跷棒)将符合以下要求??这些要求不适合于4 . 15 . 2中涉及的自由轮玩具自行车。

7 . 11警告和说明书的使用的分条款一滚轴滑冰鞋和玩具滑板所加入特别誓告声明:

用于作为玩具出售的儿童溜冰鞋和滑板必须有以下警告:

“警告!必须穿上保护装置。

不适合于体熏超过20公斤的儿童”C . 19参考资料分条款一用于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第二段后加入以下声明:

此要求是针对于承重20公斤或以下的儿童溜冰鞋,直排轮溜冰鞋和渭板。

超过20公斤的使用者的该类产品的要求正由CEN / T C 136运动器材技术委员会开发。

A5 Nov . 20OO3 . 7定义分条款一绳子加进最后一句话:

一根细长的柔软的材料包括单纤维丝,编织和捻搓的绳,粗绳,塑料纺织带,丝带以及那些通常被称为线的纤维状材料。

洋娃娃的单纤维头发不认为是绳。

4 . 4一般要求分条款一玩具袋增加新的要求b)并将丈字改为:

开口大于380mm并有抽拉绳作为封口的玩具袋应该:

a)由透气的材料做成:

或者b)符合4 . 14 . 2 ( a )的要求**即不透气材料必须有面积至少1300平方毫米的通风口,通风口的面积可以通过距离在150 mm以上的至少两个孔洞来达到,也可以只用一个等效的通风口来达到。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11页共11页4 . 15 . L4一般要求的分条款一刹车将解释刹车条件和使毋到的水乎面的戈字改为:

A)机械驱动或电动牵引的带自由轮装置的玩具必须安装刹车装置。

对于重量在3okg或以上的玩具,在刹车位置至少能够锁紧一个车挚。

当承载50kg的重量沿10度斜面加速滑下,则该玩具可视为自由轮玩具,但当按8 .21(静止强度)的载重以恒定速度2m/s ±0 . 2m/s在铺有防滑纸(氧化铝)P60的水平面上牵引时,则不视为自由轮玩具。

4 . 16一般要求的分条款一重型静止玩具将重量由原来“ 5kg ”该为4 .5kg :

预定放置在地面但非承载儿重体重的重量超过4 . 5kg的重型静止玩具,按8 . 23 . 2(重型静止玩具稳定性)试验时,不应倾翻。

5 . 4 36个月以下的儿童的玩具分条款一玩具上的绳索加进最后一句:

a)按8 . 20(绳索厚度)测试时,玩具上的绳索粗度(最小尺寸)应至少为1 .5mm。

该要求不适用于丝带。

8 . 2测试方法分条款一小零件圆筒修改图12的数字:

小零件圆筒将图中尺寸大小的文字改为:

Ф

31.7+

0.10 ,

25.4+

0.10 ,

57.1+

0.10,去掉45度角的说明8 . 4 . 2 . 2测试方法分条款-拼缝和材料将原来的“介子”改为“圆盘”在脱去与玩具一起提供的衣服后,用夹具以任何位置夹住玩具的表面纺织材料或毛绒表面。

夹具夹在壳体最不利的地方(如连接腿和身体的部位),两夹具相距不小于30mm且两边与拼缝等距。

确保有足够的材料可用19mm的圆盆完全夹住。

8. 11 . 3测试方法分条款一程序将原来“离绝缘带头部边缘3毫米”戈字改为“绝缘带的中间”在绝缘带的中间位置向心轴施加一个6牛顿的力,并使其绕轴线靠测试边缘旋转360度,心轴旋转过程中要保证心轴与边缘之间没有相对运动。

如果采用上述程序荟引起边缘弯曲,再向心轴施加一个不会使边缘弯袖的最大的力。

8.15测试方法分条款-液体填充玩具的泄漏将容许道由原采的“

0.1mm ”该为“

0.5mm " (第2段):

在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玩具的30秒内,用一直径为1±

0.5毫米,顶端半径为O.5 ±

0.05毫米的钢针施加5N(±

0.5 , 0)牛顿的力于玩具的外表面。

8 . 17测试方法分条款一口动式玩具的耐用性将原来的“5秒内以295立方厘米”的声明改为“5秒内至少以295立方厘米”(第1段第4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12页共12页行)必须在5秒内至少以295立方厘米的气流量交替吹、吸玩具,上述气流量包括可通过安全阀排出的部分。

如果玩具的空气出口处可触及,则对其重复上述测试程序。

8 . 26 . 2 . 2测试方法分条款一塑料薄膜一附着力一程序增加丈字:

用25 ±2牛顿的力在玩具表面以O一10度之间任意角度,将探规插入组件和其下层或玩具壳体之间。

进行30次,探规应插入组件的任何地方但同一地方插入不超过5次。

检查探规是否插入超过2毫米。

C . 10参考资料分条款一折叠和滑动机械将原来的“或”改为“并且”(倒数第二段)然而,不可能考虑到消除玩具上所有按预定方式折叠在一起可能产生的夹伤危害。

制造商就应尽可能降低这些危险,例如允许在运动部件之间有12毫米的间隙并且使用安全销。

当设计配有折叠或滑动部件的玩具时,也应特别小心,应尽量避免运动部件产生的剪式运动。

C . 30参考资料分条款一玩具上的绳子增加的要求:

非编织(单纤维)绳不易形成活结。

5 . 4 b)的要求是保证绳子不能绕住脖子以造成缠绕危险。

5 . 4 c)要求是防止儿童拉住活结的线头。

5 . 4 e)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玩具上横跨固定在如童床上的绳子而可能产生的缠绕危险。

如果儿童试图在童床上站起来时,儿童可能被形成套环的绳子套住或者喉部横过绳子时而绊倒。

鞋带上的普通塑料尖不认为是可能会形成活结的附件。

C , 32参考资料分条款一某些玩具的形状和尺寸将原来的“大约5个月大”改为:

5个月到10个月的儿童通常被认为开始独立坐起。

EN71-2-2011_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玩具综合燃烧性能测试仪

欧洲标准 EN71‐2 BS EN71-2:2011 2011年7月 玩具综合燃烧性能测试仪 (佰汇兴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ICS 13.220.40; 97.200.50 代替EN 71‐2:2006+A1:2007 EN71-2 玩具综合燃烧性能测试仪 玩具安全-第2部分:可燃性 前言 本标准是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2:2011版,取代已撤销的EN71-2:2006+A1:2007旧版本。 英国依据技术委员CW/15--玩具安全要求进行修订。本标准可能并未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标准本身不能作为豁免相关法定义务的依据。 CEN于2011年7月12日批准本欧洲标准。 CEN的成员应遵守CEN/CENELEC的内部规定,将本欧洲标准视为其国家标准,并且不得作任何修改。上述国家标准的最新目录及参考书目可向CEN-CENELEC管理中心或任何一个CEN成员申请索取。 本欧洲标准有3个正式版本:英文、法文、德文。CEN的成员负责将其翻译成各自国家的语言,此类版本报CEN-CENELEC管理中心后,也视为正式版本。 CEN的成员包括下列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EN71-2 目录 1 范围(见A.2) (117) 2 引用标准 (118) 3 术语和定义 (118) 4 要求 (118) 4.1 概述(见A.3) (118) 4.2 头戴玩具(见A.4) (118) 4.2.1 一般要求 (118) 4.2.2 胡须、触须、假发等,由头发、毛绒玩具类似特性的材料(如飘逸丝带/纸/布条 等)制成,其到表面的长度≥50mm (119) 4.2.3 胡须、触须、假发等,由头发、毛绒玩具类似特性的材料(如飘逸丝带/纸/布条 等)制成,其到表面的长度<50mm (119) 4.2.4 全部或部分模塑玩具 (119) 4.2.5 头戴玩具的飘逸饰品(4.2.2、4.2.3所述产品除外)如头巾、兜帽、头戴物等, 以及部分或全部戴在头上的纤维面具(4.3所述产品除外) (119) 4.3 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见A.4) (119) 4.4 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见A.5) (119) 4.5 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填充玩具(动物和公仔等) (120) 5 测试方法 (120) 5.1 概述 (120) 5.2 对于从玩具表面伸出部分大于或等于50mm的由头发、毛绒或具有相似特征的材料(如 自由悬挂的丝带、纸带或布带)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材料的测试 (120) 5.2.1 测试火焰 (120) 5.2.2 测试灯的位置 (121) 5.2.3 试验过程 (121) 5.3 对于从玩具表面伸出部分小于50mm的由头发、毛绒或具有相似特征的材料(如自由 悬挂的丝带、纸带或布带)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材料,及包括套在头上的和没有头发、毛绒或类似材料的、模塑的全部或部分的头戴面具的测试 (121) 5.3.1 测试火焰 (121) 5.3.2 测试灯的位置 (121) 5.3.3 试验过程 (121) 5.4 头戴玩具的飘逸饰品(4.2.2、4.2.3所述产品除外)如头巾、兜帽、头戴物等,以 及部分或全部戴在头上的纤维面具、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进入的玩具的测试(见 A.7) (121) 5.4.1 样品的准备 (121) 5.4.2 样品的固定 (121) 5.4.3 测试火焰 (122) 5.4.4 测试灯的位置 (122) 5.4.5 试验过程 (123) 5.4.6 测试结果 (123) 5.5 软填充玩具的测试 (123) 5.5.1 测试火焰 (123) 5.5.2 测试灯的位置 (123) 5.5.3 试验过程 (123) 附录A 本标准的背景及相关基本原理 (124)

欧盟OJ Toy玩具最新协调标准

Commission communication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Directive 2009/48/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safety of toys (Text with EEA relevance) (Publication of titles and references of harmonised standards under the directive) (2012/C 349/04) ( 1) ESO: European Standards Organisation: — CEN: Avenue Marnix 17, 1000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 Tel. +32 25500811; Fax +32 25500819 (http://www.cen.eu) — Cenelec: Avenue Marnix 17, 1000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 Tel. +32 25196871; Fax +32 25196919 (http://www.cenelec.eu) — ETSI: 650 route des Lucioles, 06921 Sophia Antipolis, FRANCE, Tel. +33 492944200; Fax +33 493654716 (http://www.etsi.eu) Note 1: Generally the date of cessation of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ll be the date of withdrawal (‘dow’), set by the European Standardisation Organisation, but attention of users of these standards is drawn to the fact that in certain exceptional cases this can be otherwise. Note 2.1: The new (or amended) standard has the same scope as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On the date stated,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ceases to give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Note 2.2: The new standard has a broader scope than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On the date stated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ceases to give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Note 2.3: The new standard has a narrower scope than the superseded standard. On the date stated the (partially) superseded standard ceases to give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for those products tha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new standard.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for products that still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partially) superseded standard, but that do no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new standard, is unaffected.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 349/5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EN71-3

歐洲玩具標準EN71-3 EN71-3 Safety of toys EN71-3環保標準:隨著人們對Phthalates(鄰苯二甲酸鹽)的了解,兒童用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鹽越來越被重視重視。歐盟於1999年就正式作出決定,在歐盟成員國內,對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與口接觸的玩具(如嬰兒奶嘴)以及其他兒童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進行嚴格限制。專家發現,含有鄰苯二甲酸鹽的軟塑料玩具及兒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進口中,如果放置的時間足夠長,就會導致鄰苯二甲酸鹽的溶出量超過安全水平,會危害兒童的肝臟和腎臟,也可引起兒童性早熟危害。 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一)確定了新材料的分類、可接觸部件新元素的新遷移限制,該要求將於2013年7月21日生效,協調標準為EN71-3:2013 : EN71-3:2013 的修訂內容如下: 根據兒童可能攝取的程度,玩具材料被分為以下三類(詳情見表格1): -第一類–乾燥、易碎、粉末狀或柔韌的玩具材料 -第二類–液態和粘性玩具材料 -第三類–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測試對象包括19項化學元素(其中三價鉻與六價鉻、有機錫與錫元素被分別計數,因此也可說是17項元素)。 -保留了原來的8項元素(鉻,被分為了上述所說的兩種不同價態的鉻),再加上另外9項不同的元素。 下調了大部分元素的遷移量的限值。新標準制定的鋇元素的遷移量限值甚至比指令規定的還要低得多。(預計下一步會對鉛元素做類似的調整。) 新標準刪除了分析校正因子的應用。 -在前一版本中,只有經分析校正係數修正後的分析結果才能用於判斷產品的符合性。就是說,玩具材料的分析結果必須經過分析校正係數修正後仍超過限值,才會被視為不符合。 新標準要求實驗室以其自身的不確定度來評定測試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實驗室的測量不確定度比前一版本的分析校正係數少,化學分析將不會再出現如前一版本時測試結果大幅高於法規限值,由於經過分析校正係數修正而得出符合要求的結論。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有关标志的要求 CE标识用符号图示 EN71第七部分指出了到欧洲的玩具,要求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欧共体进口商应以显眼、易读易懂和不易擦去的方式将其名称和/或商标和/或标记和地址加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同时加贴 CE标记作为推测其产品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声明。 (1)字母的垂直高度不少于5mm; (2)CE字母呈半圆形; (3)"C"字母的内圆与"E"字母的外圆相切; (4)"C"字母的外圆与"E"字母的内圆相切。 EN71-1998 指出了对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加贴年龄警告标识。警告标识可用文字说明或图示符号,如果使用警告说明,它必须符合EN71 Part 1的要求,无论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都必须清晰地显示警示语。警告说明例如:"

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应同时附有简要的说明,指出需要限制的特定危险,如:由于含有小部件。而且它应该清晰地显示在玩具本身、包装或玩具说明书上。 年龄警告无论是符号还是文字,均应出现在玩具上或其零售包装上。年龄警告在产品出售处必须清楚易读。为了使消费者熟悉标准中指定符号,年龄警告图示符号和文字内容应一致。EN71-1998第六部分对符号的设计指出具体要求如下: (1)圆圈及中间的一斜线为红色; (2)背景为白色; (3)年龄范围和面部轮廓颜色为黑色; (4)符号直径至少为10mm,或按包装大小比例扩大,如图所示; (5)玩具不适合的年龄范围用年为单位表示,如0-3。

[资料]玩具包装上的标识 ·CE标识 这可能是我们最经常见到一个标识了。这个标识称为“CE安全合格标识”,简称“CE标识”(英文作:CE Marking),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简称欧共体)——如今成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最早发起实施对产品实行的一种标识,用它证明产品符合欧盟发布的相关指令的安全要求。CE 标识的“安全”范畴包涵4个方面的内容,即是:对使用者(人),宠物(家畜家禽),财产(物业),及环境(自然环境)的安全。 CE标识是是一个28个欧洲国家强制性地要求产品必须携带的安全标志,这28个国家分别是:2004年5月1日前已有的15个欧盟成员国:Austria 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Denmark 丹麦, Fi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Germany 德国, Greece 希腊, Ireland 爱尔兰, Italy 意大利, Luxemburg 卢森堡, the Netherlands 荷兰, Portugal 葡萄牙,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United Kingdom (Great Britain) 英国; 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的10个新成员国:Estonia 爱沙尼亚, Latvia 拉脱维亚, Lithuania 立陶宛, Poland 波兰, Czech Republic 捷克, Slovakia 斯洛伐克, Hungary 匈牙利, Slovenia 斯 洛文尼亚, Malta 马耳他, Cyprus 塞浦路斯; 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共4个成员国中除瑞士以外的其它3个成员国: Iceland 冰岛,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Norway 挪威。 CE标识的英文曾使用“EC(European Conformity)Mark”,但在1993年7月22日发表的欧盟产品指令Product Directive 第93/68/EEC号中正式使用“CE Marking”取代“EC Mark”。至今,“CE Marking”一直是欧盟文件中使用的官方术语。CE标识是欧盟特有的一个强制性的产品标记。

欧盟市场对玩具的要求

欧盟市场对玩具的要求 欧盟市场对玩具的要求 在欧盟与玩具相关的技术法规中,最主要的就是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 88/378/EEC是一个新方法指令,规定了玩具的安全质量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首先要满足该指令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88/378/EEC颁布至今已有20年,目前欧盟已经发布了玩具安全新指令2019/45/EC,进一步提高了玩具的安全要求。新指 令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即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可以继续投放 市场;而其中化学要求条款的过渡期则是4年,即符合旧指令中化学要求、而不符合新 指令中化学要求的产品,可以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继续投放市场。 但是,新方法指令的特点是只制定安全、健康、环境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应达到的主 要目标和基本要求,并不涉及技术细节,具体细致的技术要求由欧盟协调标准来规定。 88/378/EEC的协调标准是EN 71系列标准和。EN 71系列标准详细规定了玩具的机械物理 性能、噪声、燃烧性能、化学性能、标签等要求,EN 62115则专门针对电动玩具提出了安全要求。 部分电动玩具除了符合88/378/EEC或EN 62115的安全要求,还要符合欧盟电磁兼容 指令(2019/108/EC,简称EMC 指令),一些遥控玩具还要符合无线电与终端设备指令(1999/5/EC)。这两个指令也是新方法指令,与玩具相关的协调标准分别是EN 55014-1、、和;以及和。 玩具还应该遵守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如关于限制有害物质的指令 (76/769/EEC)及其一系列修订指令、化学品REACH 法规。部分电动玩具还要符合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和耗能 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 )。 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等类型。欧盟对于 每种童车都制定了专门的标准,如儿童自行车标准EN 14765、儿童三轮车需满足EN 71-1、儿童推车标准EN 1888、婴儿学步车标准EN 1273。 在以上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本栏目将首先介绍欧盟对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噪声、燃烧安全性能、化学性能和环保要求、电安全性能和EMC 要求,以及较为特殊的童车类 产品的安全要求,其次是欧盟对于玩具的标签要求,再介绍玩具的CE 认证制度,最后介 绍欧盟的玩具召回制度。 玩具安全指令的修订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是第一个新方法指令,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保证欧 盟市场上的玩具安全和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目前为止, 欧盟只是通过CE 标志指令93/68/EEC对其进行了一次修订。但是,经过20年的运作,也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中.pdf

中央秘处:ruedestassart,36B-1050Bruaaels 目录 前言 介绍 1 2 3 4范围 参考标准定义 一般要求 4.1材料 4.2 4.3 4.4 4.5 4.6 4.7 4.8 4.9组装 软性塑料薄膜玩具袋 玻璃 膨胀材料 边缘 尖端和金属丝突出部件 4.10 相对运动的部件 4.11 口动玩具 4.12 气球 4.13 玩具风筝和其它飞行玩具的线4.14 关闭件 4.15 用于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4.16 重型静止玩具 4.17 弹射物 4.18 水上玩具 4.19 特定用于玩具上的火药帽4.20 音质 4.21 含有热源的玩具 5 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5.1一般要求 5.2填充料 5.3塑料薄膜的附着性

5.4 5.5 5.6 5.7 5.8 5.9玩具上的绳索 填充液体的玩具 秋千 电驱动玩具的速度限制玻璃和陶瓷 某些玩具的形状的尺寸 5.10 含有单纤维的玩具6包装 7警告和使用说明 一般要求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非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乳胶气球 用于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 水上玩具 效用性玩具 效用性锐利边缘的锐利尖端 弹射物 仿制保护面罩和头盔 7.10 玩具风筝 7.11 滚轴溜冰鞋和玩具滑板 7.12 用于横跨在摇篮.童床及婴儿车上的玩具7.13 填充液体的出牙器 7.14 特定设计用在玩具上的火药帽 7.15 音质 7.16 玩具单车 7.17 用于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 7.18 含有单纤维丝的玩具 8测试方法 8.1 8.2 8.3 8.4 8.5 8.6一般测试要求小物件圆筒扭力试验 拉力试验 跌落试验 倾翻试验

欧盟EN62115电动玩具标准解析

欧盟EN62115电动玩具检测标准解析 电动玩具通常具备更多的玩耍和使用功能而深受儿童的喜爱。由于电子电路被应用在玩具上,为了全面保障儿童的安全,有关电器安全及由此带来的相关安全问题引起了各国的关注。目前,在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条款和标准来管控市面上的电玩具的安全。 欧盟EN62115电动玩具检测标准 由于旧标准EN 50088即将在2008年失效,在2008年后就必须使用EN 62115新的标准。此标准有如下几点较不同于EN 50088的地方: 1. 将LED及Laser纳入且须通过IEC 60825-1的标准要求 2. 玩具的适用范围将实验型玩具(Experimental Toy)纳入标准 3. 机构部分的测试要求改用ISO 8124-1取代原标准EN71 4. 玩具的变压器需通过IEC 61558-2-7的认证 5. 实验型的玩具需标示 Warning: Only for use by children aged 8 years and older,同时需提供详细的安装与使用手册 6. 此标准不适用如下的玩具: ? Toy steam engines ? Scale models for adult collectors ? Folk dolls and decorative dolls and other similar articles for adult collectors ? Sports equipment ? Aquatic equipment intended to be used in deep water ? Equipment intended to be used collectively in playgrounds ? Amusement machines (IEC 60335-2-82) ? Professional toys installed in public places (shopping centers, stations, etc.) ? Products containing heating elements intended for use under supervision of an adult in a teaching context ? Portable child-appealing luminaires (IEC 60598-2-10) ? Christmas decoration 其他国家玩具电动标准 (一)中国—GB 1986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二)美国—ASTM F963 条款4.25 该条款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通过电池驱动的玩具。

欧洲标准EN 71玩具安全警告和使用说明

欧洲标准EN 71玩具安全警告和使用说明(见A.33)1.1 一般要求 注:提醒本欧洲标准的使用者在每个国家有法定要求。 对于欧洲联盟,请注意 ——玩具必须按照1988年5月3日发布的欧共体委员会指令88/378/EEC有关玩具安全所描述的基本安全要求,附有合适的清晰的警告标识以减少玩具使用中产生的潜在危险(指令在1988年7月16日EC No.L187的官方杂志上发表)。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欧共体进口商应以显眼、易读易懂和不易擦去的方式将其名称和/或商标和/或标记和地址加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同时加贴CE标记作为推测其产品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声明。 1993年7月22日欧共体委员会指令93/68/EEC给出了CE标记的法定要求。 具体情况请参见指令或相关国家法规。 1.2 不是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见A.34) 1.2条款不适用于那些由于考虑到玩具的功能、尺寸、特性、性能或其它使人信服的理由而明显地显示不适合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供3岁以下儿童使

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附有警告标识,例如: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6 months”or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three years” (“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 同时附有简要说明,指出需要此项限制的特定危险。 注:“警告”这个词应放在句首。 在产品销售处的年龄警告应清楚易懂。 年龄警告标识应或者出现在玩具本身或者出现在零售包装上。 特定危险的说明可出现在单页宣传单或使用说明上。 年龄警告标识可用EN71-6中给出的符号代替。 1.3 乳胶气球(见4.12和A.16) 乳胶气球的包装应加贴以下警告: “Warning! Children under eight years can choke or suffocate on uninflated or broken balloons. Adult supervision required. Keep uninflated balloons from children. Discard broken balloons at once.” (“警告!未充气或破裂的气球可能对八岁以下儿童产生噎住或窒息危险,需要成人监护,将未充气的气球

欧盟EN71玩具安全标准

欧盟EN71《玩具安全》标准 一、EN71-1玩具机械物理性能要求 涉及到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能,主要在EN71-1:2005+A4:2007《玩具安全--机械和物理性能》标准中规定。这部标准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与88/378/EEC《玩具安全指令》相协调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1标准对出口到欧盟市场的玩具进行指导生产、安全质量控制起到重要作用。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供14岁及以下儿童玩耍而设计生产的玩具,此类的特点大多数是体积较小、重量轻。下面介绍EN71-1标准的技术要求: 1、材料要求 玩具本身和用于制造玩具的所有材料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材料的检查应凭正常视力检查,而不是放大检查。 2、组装玩具 成套玩具是由儿童进行组装的,应对于可供儿童使用的每一部件和组装完成的玩具进行测试。组装玩具的要求不适用于组装活动本身具有特殊娱乐价值的玩具。 如果玩具由于成人组装后再交儿童玩耍的,则对组装后的完整玩具进行检测,而不需要对单个部件进行检测。 用于组装的玩具必须附有详细组装指南,指南中须指出是否有必要由成人组装或在使用前由成人检查组装是否正确。 3、柔韧塑料薄膜 带有柔韧塑料薄膜的玩具须遵从以下要求: (1)无衬底的薄膜如面积大于100mm×100mm,则该薄膜的平均厚度必须大于0.038mm。 (2)薄膜厚度小于0.038mm且面积大于100mm×100mm, 必须在任意30mm×30mm面积内的薄膜上打孔,孔的总面积最小应占薄膜总面积的1%。 (3)对于塑料气球,不需要充气或损坏后测量其厚度,直接对双层塑料薄膜测量其厚度。 4、玩具袋 玩具袋开口周长大于380mm,并用束带作收口,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用渗透(透气)材料制成,或 (2)在玩具袋上有两个650mm2的通气孔,这两个通气孔相距至少150mm。 5、玻璃 可触及玻璃可用于制造36个月以上儿童玩具,只要: (1)其使用对玩具功能是必须的;(如:光学玩具,玻璃灯泡,试验设备玻璃) (2)用于起加强作用的玻璃纤维; (3)实心玻璃弹子或娃娃玩具的实心玻璃眼睛。 6、膨胀物质 本技术要求不适用于种植箱中的种子。

欧盟对玩具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

欧盟对玩具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 3.1 欧盟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 3.1.1 概况 欧盟虽然是一个国际性的多国组织,但它带有明显的国家联盟特征,拥有盟旗和盟歌,而且各成员国自愿将国家的部分主权移交给了欧盟。其组织机构主要有: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或称“部长理事会(Council)”、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和欧洲审计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等。欧盟的组织体制以“法制”、“分权制衡”和“共享”为原则,在机构组成和权力分配上,强调每个成员国的参与。 在欧盟一体化进程中,法律原则是其最终目标的唯一基础。欧盟法律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凌驾于各成员国国家法律之上。欧盟法律通常由相互关联的三种不同立法形式构成。第一种是基本法:主要包括各类条约及具有同等地位的其他协定,例如:1987年的《统一欧洲法案》、1992年的《欧洲同盟条约》和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第二种是辅助性法规:辅助性法规必须以条约为依据,而且根据条约中的不同条款,辅助性法规相应包含有各种不同的程序;第三种是个案法:包括欧洲法院和欧洲预审庭的判决。 在欧盟条约框架内,欧盟辅助性法规按照其实施目标可分为四种类型:法规、指令、决议及建议和意见。这四种法规的性质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 1、法规(Regulations): 法规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总约束力的法令,它们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包括成员国的自然人。法规一经生效,各成员国都必须执行,没有必要再制定相应的本国法规。 2、指令(Directives): 指令虽然对各成员国均有约束力,但对于实施指令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各成员可以各不相同,只要能达到指令所要求的目标。指令是针对成员国颁布的,不针对自然人。 3、决议(Decisions): 执行决议的对象可以是成员团体,也可以是个人,这要根据决议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决议一经颁布,各成员必须遵照执行,没有选择变通的余地。 4、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 and opinions): 建议和意见不具有约束力。 欧盟的各项政策就是通过以上这一系列法令、指令、决议、建议和意见的颁布和实施来完成的,比如欧盟内部的货物、资金和人员的自由流通,建立关税同盟、消除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统一欧洲货币以及建立贸易同盟和共同外交等。

欧盟玩具标准-绳

绳,链,电线 1.豁免此条款 1)户外运动绳(ropes, chains)(如攀爬绳,秋千绳) 2)全部或部分绕脖子的跨带(straps) 3)用作安全的绑带(straps) 4)背包带(straps) 5)包/桶/盒的提手(handles) 2.a) 至e)条款不适用于以下类型 1)(摇篮,婴儿床,婴儿车)横跨绳,其它用作悬挂玩具且让儿童接触的绳要考虑 2)用于悬挂在(摇篮,婴儿床,婴儿车)上,且不让儿童接触的绳 3.具体条款 a) 绳横截面尺寸 只适用于自动回缩绳和拖拉玩具的绳(cords),其平均横截面尺寸大于或等于1.5mm Note: 现在测量的是横截面的最大尺寸,不同以前是最小尺寸 b)能形成一个缠绕环或活结的绳和链(cords and chains): 满足条件1,2之一: 1. 用于<18m儿童的玩具,长度不超过220mm Or 用于18m<年龄<36m儿童的玩具,长度不超过300mm 2.可脱离成数截的绳和链 2.1用于<18m儿童的玩具,长度不超过220mm Or 用于18m<年龄<36m儿童的玩具,长度不超过300mm 2.2断开后,不影响原连接功能,还能连接回去 如果断开的绳不能形成缠绕环或活结,是不是可以不用考虑?如果是这样,那么第2条的长度要求是不是不严密?因为有可能脱开的绳不能形成缠绕环或活结。 Note: 1. 如果接不回去,满足条件2.1 或2.2就行 2. 如果破坏了,接回去,在施加25N力,如果断开,看是否满足条件2.1 或2.2,如果断不开,按c)或d)处理 3.对于力度不大的绳,可以不断施加25N的力,直到满足条件2.1 或2.2,或绳不能再断为止 3.用于18m<年龄<36m儿童的玩具,长度超过220mm(不可以脱离成长度不超过220mm 的一个或多个部分),且能形成一个缠绕环或活结的绳和链,需要加warning 7.22 Note: 此处意思有二: 1.对于18m<年龄<36m儿童的玩具,绳的长度大于300mm且能形成缠绕环或活结,将fail, 如果长度小于300mm,并且不能形成缠绕环或活结,将pass,不用加warning 7.22 2. 如果绳的长度大于220mm,且小于300mm,同时能形成缠绕环或活结,就要加warning 7.22 c) 固定环的绳或链(cords or chains) 1.周长不超过380mm或距离d不超过96mm 2.脱开形成数截 2.1用于<18m儿童的玩具,单截长度不超过220mm Or

欧盟玩具标准EN71

欧盟玩具标准EN71、EN50088简介 一、E N71部分 1.EN71-1:2005玩具安全-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该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测试、小零件测试、锐利边缘测试、拉力测试、压力测试、线缝测试、耳鼻眼拉力、扭力测试等。 2.EN71-2:2006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性能 该部分规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种类及对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要求被测试材料的燃烧速度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涉及到戴在头上的玩具、玩具化装服饰和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填充玩具。 3.EN71-3:2001/AC:2002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 该部分规定了玩具的可触及部件或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锡)的最大限值。其测试原理是:可溶性元素是模拟材料在吞咽后与胃酸持续接触一段时间的条件下,从玩具材料中提取出的溶出物。采用检出限适当的方法定量测定可溶性元素的含量。 4.EN71-4:1990+A1:1998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的试验装置 EN71-4规定了在化学试验装置及相关活动设备中使用的化学物质的限值,也包括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微生物和环境科学等领域中的试验玩具,同时也规定了标签、化学物质使用清单及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5.EN71-5:1993玩具安全-第5部分:化学玩具(试验装置除外) EN71-5规定了化学玩具中有害物质使用的限制及要求,主要应用于模制和浇铸装置中的石膏、灰泥; 微型台装置中的陶瓷和玻璃制品上色材料;造型粘土装置中的烤箱可塑PVC料;塑胶浇铸装置;嵌入装置; 照相洗印装置;模具中使用的粘合剂、油漆、清漆、稀释剂和清洁剂。 6.EN71-6:1994玩具安全-第6部分:年龄标志的图形表示 该部分指出了对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加贴年龄警告标识。 警告标识可用文字说明或图示符号,如果使用警告说明,它必须符合EN71Part1的要求,无论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都必须清晰地显示警示语。 7.EN71-7:指画颜料的要求 EN71-7中列举了手指画颜料中可允许的着色剂和防腐剂及其限值,并规定了8大重金属的迁移限值以及主要芳香胺的使用限制,同时也规定了指画颜料中物理特性的要求。 8.EN71-8:供户内和户外家庭娱乐用的摇摆、滑动和类似玩具 9.EN71-9:玩具中有机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9有机化合物的一般要求??规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种玩具或玩具材料中的有毒化合物的迁移总量:与嘴接触;摄取可能;皮肤接触;眼接触;吸入。受限物质涉及的范围特别广,包括阻燃剂、着色剂、芳香胺、单体物质、溶剂迁移、可吸入溶剂、木材防腐剂(室内和室外的)、其他的防腐剂和增塑剂。 10.EN71-10:有机化合物的样品制备和提取 11.EN71-11:有机化合物的分析方法 二、E N50088/A1:1996/EN62115电动玩具的安全 该标准包括所有电动玩具,还适用于电器结构装置(ElectricConstructionSets)、电器功能玩具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1、机械和物理特性 2、易燃性 3、某些成分的转移 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特性 1)欧洲标准规定了要求并说明了玩具制造过程中的检测方法。目的是尽可能减少使用者不易发现的危险。但不包括对儿童和照看儿童的人明显的内在危险。 2)带背衬面积不大于100X100毫米的柔韧塑料薄膜的平均厚度不小于0.38MM。平均厚度是在一块薄膜的对角线上取10点进行测量后确定。这一厚度规格不适用于那些小孩并能通过薄膜呼吸的柔韧塑料材料。该厚度的薄膜不能形成真空和贴到小孩的脸上。为达到这一要求。在任一30X30MM的面积上。孔的面积最少为1%, 3)玻璃:除用来做拔浪鼓和玻璃眼睛的玻璃球以外,36个月以下幼儿的玩具不许用玻璃制造。 36个月以上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在制造时必须要用玻璃时,仅用在玩具功能必需的地方(如光学玩具),用增强纺织玻璃纤维及其硬玻璃球。使用玻璃制造的东西,其边缘应磨圆,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 4)填充材料:软填充材料内不应有硬物和尖刺。如:金属碎片、钉、针、以及木屑和塑料屑等,颗粒填充材料,其最大尺寸在3MM及3MM以下的应装在内包装内,所说的内包装不应是玩具的表面,由软材料制做的玩具,其内装的填充材料颗粒尺寸为3MM或3MM以下的。内包装的缝及任何地方至少都能承受任意方面的70牛顿的力。 5)边缘:金属边缘的厚度小于0.5MM应做如下处理. A、不应是锋利边缘。 B、做成弯边、卷边或螺旋边。 C、加塑料保护涂层。 做切削的刀锋玩具仅供36个月以上的儿童使用,并提醒使用者注意刀锋危险。 膨胀材料:根据第4.16条,不应使用其体积可比原来增大百分之五的种子及其他可膨胀材料 弯边角度小于270度,L=0.7MM(最大);卷边角度在270-360度之间L=1.5MM(最大);螺旋边角度大于360度L不限 6)搭接:金属片与其底层结构之间的间隙大于0.7MM时金属片的边缘按第3.2.1.1条的标准要求来处理. 7)加固件:生产玩具所用的螺钉、钉等类似的加固的连接端不应被触摸到,可触摸到的紧固件应无毛刺。 8)尖状物和金属丝:A、确定尖端应为不锋利的;B、尖端有保护装置;C、磨圆、削角或卷成球。本规定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下幼儿玩具的设计和主要是利用尖状物起作用的玩具。 9)管子及类似的硬部件:应在这下些硬部件上加保护装置。 10)折叠机构:生产有折叠和滑动零件一玩具,应保证儿童不会有因用力过大而受伤的危险. 可折叠玩具(如玩具熨衣板\玩具推车)应有保险销或锁定机构,以防止产品发生意外或突然移动和折叠.同样为防止产品因发生意外折叠面夹伤或划伤手指,手和脚趾,玩具应有保护间隙,这一间隙应能容18MM直径的杆状物.加载后玩具不应折叠和倾斜,从而造成夹伤.检测玩具推车及类似产品时,安全销及锁定机构不应失效,框架不应不应发生折叠. 11)铰链:有两个零件通过一个或两个铰链机构连在一起的玩具(如带门和盖的玩具)并且装配件之间有空隙的玩具在生产时应使这些门和盖上任一部位的间隙小于5或大于12MM,该规格不适用于那些质量小于250克的铰链配置零件. 12)驱动装置:带驱动装置的玩具应装在玩具内部使儿童不能触摸到.紧弦的钥匙或起动手柄开状和尺寸应符合如下条件:钥匙或手柄与玩具本身的空隙应小于5MM或大于12MM.36

欧盟玩具产品EN71认证要求

欧盟玩具产品EN71认证要求 欧盟玩具CE认证检测主要考虑三个标准: EN71为欧盟的玩具CE认证检测标准,目前来讲主要是检测EN71-1,EN71-2,EN71-3。 三个测试标准,-1和-2是固定的价格,-3是根据产品使用的材料,颜色来算的。 欧盟玩具CE认证EN71测试项目: 1.欧盟玩具CE认证EN71-1指令要求:玩具安全-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该 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测试、小零件测试、锐利边缘测试、拉力测试、压力测试、线缝测试、耳鼻眼拉力、扭力测试等 2.欧盟玩具CE认证EN71-2指令要求: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性能。该部分规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种类及对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要求 被测试材料的燃烧速度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涉及到戴在头上的玩具、玩具化装 服饰和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填充 玩具。? 3.欧盟玩具CE认证EN71-3指令要求: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该 部分规定了玩具的可触及部件或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锡)的最大限值。 其测试原理是:可溶性元素是模拟材料在吞咽后与胃酸持续接触一段时间的条件下,从玩具材料中提取出的溶出物。采用检出限适当的方法定量测定可溶性元素的含量。 4,欧盟玩具CE认证EN71-4指令要求: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 的试验装置。 EN71-4规定了在化学试验装置及相关活动设备中使用的化学物质的限值。也包括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微生物和环境科学等领域中的试验玩具,同时也 规定了标签、化学物质使用清单及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 EN71是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儿童是全社会最关心和爱护的群体,儿童普遍喜爱的玩具市场发展迅猛,同时各类玩具由于各方面质量问题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也时有发生,因此世界各国对本国市场上的玩具的要求正日益变得严格。许多国家都就这些产品建立了自己的安全规章,生产公司必须保证其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前符合相关标准。制造商必须对因生产缺陷、不良设计或不适当材料的使用而导致的事故负责。由此在欧洲推出玩具EN71认证法令,其意义是通过EN71标准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技术规范,从而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最新修订 EN 71-1:2005 + A9:2009发布最新修订9,由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09年5月23 日批准,最终由CEN技术委员会CEN/TC52“玩具安全”在2009 年7 月份发布统一版本(EN 71-1:2005 +A9:2009),涵盖先前发布的修订。 新版本(EN 71-1:2005 + A9:2009)取代了EN 71-1:2005 + A8:2009要求其成员国*采纳并发布新版本为国家标准,且最晚在2010年1月撤销与此相抵触的国家标准。 该修订尚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采纳和更改标准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首先由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业界代表中的国家权威机构、实验室和消费者组织经过商榷,同意变更标准,再由CEN发布EN 71标准。但是CEN 发布的标准不一定能够成为统一的标准。只有经欧洲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会成为统一的标准。也只有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被接受,并满足玩具指令的基本要求。因此,该项标准在成为法规之前需要经过以下两次发布: 1.经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2.经欧洲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可作为统一标准。 A7 修订除了增加对摇摆木马和类似玩具的预警要求,主要还进行了编辑上的修订。对于不适合于36 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的年龄警告,增加了很大篇幅的描述。 A8 修订阐明了对磁铁玩具的安全性要求。但是,此要求并不适用于电气或电子元件玩具中的功能性磁铁(例如,马达,继电器,扬声器等)和所有磁铁磁通量系数小于50kG2mm2的磁铁/电气试验装置,或者不能完整进入小物件量筒的磁铁/电气试验装置。磁铁/电气试验装置的包装和使用说明应带有警告标识:“警告!不适合8岁以下儿童使用。该产品含有细小磁铁。吞咽磁铁可能形成肠粘连,从而导致重伤害。如果误吞磁铁,请及时就医。” A8 修订版同样适用于 EC 指令2008/329/EC 2,3中关于磁铁玩具的安全性警告要求。 EN 71 Part 2 2、EN 71 Part 2:1993-flammability Test 易燃性测试 (a)Finished Product 成品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 EN71

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1页共1页4一般要求 4.1材料一所用原材料需要清洁卫生。 4.2装配一供组装的玩具必须附有详细的组装说明。 供成年人组装的玩具必须有明确的说明。 4.3柔韧的塑料薄膜一面积大于100mmXl00mm的胶片,须A)平均厚度不能少于0 . 038rnB)若少于0 . 038mm ,则须在30mTlix30mm面积内最少有l%面积的孔以作呼吸。 一对于塑料气球,则要求( A )试用于双层塑料薄膜(即在不充气或不破坏气球的情况下) 4.4玩具袋一玩具袋如用不渗透材料制成并月开口周长大于380 mm,则不能用束带或绳线作收口 4.5玻璃一可触及的玻璃可用于制造36个月以上儿童的玩具,只要其是对玩具功能是必须的。 4.6膨胀材料一本要求不适用于种植箱中的种子一由膨胀材料组成的玩具或玩具部件,能够完全容入小部件测试仪器夕在浸入水中24小时后,各方向膨胀尺寸不能超过50%。 4.7边缘一玩具的金属和玻璃边缘被视作存在潜在性危险边缘,可触及边缘不能有任何不合理的伤害危险。 一搭接如果最大厚度0 .5mm的金属片与下垫面之间的间隙大于0 . 7mm: 则金属片的边缘须符合上一点。 一电导体、显微镜的盖玻片和载玻片的边缘被视为功能性利边。 无须需警告语。 4.8尖端和金属丝一金属丝和或触及尖端不能有造成任何不合理伤害的危险。

一玩具功能必须的锐利尖端可用于供超过36个月以上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应提醒使用者注意锐利尖端的潜在危险。 一玩具内所含的易于弯曲和用于支持或加固框架的金属丝,按照弯曲测试时,不能断裂并产生锐利尖端或刺破玩具表面。 4.9凸起部件欧洲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第2页共2页一任何管状或类似的玩具的突出部份,因突出物的形状,直径和长度而存在潜在性的刺伤危险,应加上适当的保护。 一作为防护作用的部件在拉力测试中不得脱落。 一玩具伞伞骨的末端给予以保护,若保护失效,按利边尖点测试,伞骨末端不能有锐利的边缘和尖端,且伞骨最小的直径最小应为2mm,末端无毛刺,修整光滑,大致成半球形。 4.10有相互运动的部件 4.1 0.1折叠和滑动装置一本要求不适用于潜在座位表面宽度小于140mm的玩具。 一不同类型折叠和滑动装置各有其具体要求(参见测试标准)4 . 10 . 2驱动机构一驱动机构在进行跌落测试和冲击测试时,或大型重型玩具的驱动装置在进行倾翻测试时,不能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及其它压伤乎指或身体部份的部件暴露出来。 一发条玩具上的钥匙和起动乎柄与玩具主体的间隙不得在5mm至12mm之间。 一任何钥匙或乎柄上孔洞都不能插入5mm的塞规。 4 . 10 . 3铰链一若玩具的两部份是用一个或几个铰链连接,其铰链间的空隙任何位置都不得在5mm至12之间。 一连接铰链的任何一部分小于250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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