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质量公报

上海市环境质量公报
上海市环境质量公报

年上海市环境质量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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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环保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方针,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走“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节能减排”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平台,依托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生态型城市的建设;以迎“世博”为契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和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公众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塑造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良好形象。

污染物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2008年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2008年上海污染减排目标为:SO2和COD排放量分别削减5%和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列为2008年市政府22项重点工作的首项内容。

2008年,在确保已建成治理设施发挥减排效益的同时,完成了外咼桥等8家电厂18台共622.5万千瓦燃煤机组的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新建的外高桥第三电厂200万千瓦燃煤机组同步配套脱硫设备,完成了杨树浦发电厂等22.5万千瓦燃煤小机组关停;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容改造按期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郊区新建成了松江等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0多万立方米/日,建成571公里污水收集管道。

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共有500多家化工、纺织印染、医药等高污

染企业完成了结构调整,为本市较好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奠定了重要基础。

经环境保护部按照全国统一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审核后,确认:本市2008

年SO2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0.39% ,COD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9.4%, 超额完成了2008年减排目标。

第二轮环保二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截止2008年底,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52个项目中,除个别项目受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动拆迁等因素影响进度滞后外,98%的项目全面完成或基本完成计划节点目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得到大力推进。中心城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郊

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步形成,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73万立方米/日; 中心城区骨干河道沟通和疏拓工程全部按计划完成,郊区完成32条段黑臭河道和40条段骨干河道的整治;保留工业区污染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污水纳管处理率达到86%;扬尘和烟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共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728平方公里和烟尘控制区3892平方公里,新车全面实施“国三” 标准,累计更新了5094辆公交车和31547辆出租车;固体废物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并积极推进固废减量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达到10250吨/日;崇明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吴泾工业区综合整治、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等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上海以迎接“ 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全面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工作,明确上海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委员会为创模领导机构,市长挂帅、三位副市长为副主任组织领导工作,全市40多个委办局和19个区县政府作为创模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创模任务。经过广泛的意见征询和多次的修改完善,完成了《上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并上报环境保护部。对照国家最新颁布的考核指标,寻找差距,确定目标和任务,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责任分解方案》(沪府办[2008]50号)。依托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创模的重点工程项目。经各委办局和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污染减排”、“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创模重点工作,取得了实质

性进展,并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

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循环经济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启动实施

2008年,市政府批准了由上海市各相关部门编制的“迎世博600天行

动计划”,并召开了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实施该计划。在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方面,主要包括“三大工程”,即市容市貌改观工程、市民生活环境改善工程、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工程。

通过实施“三大工程”,实现“五个明显”,即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市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全面推进2010年上海世博会环保工作。研究并建立世博环境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世博园区空气质量实时监控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环境质量预警系统和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系统,保障世博期间的环境安全;组织编制《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环境报告》和《2010年世博会绿色指南》;开展“低碳世博战略研究”。另外,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控制工作。

环保投入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全市环保投入约422.37亿元,占同期上海市生产总值(GDP)的3.08%。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284.29亿元;污染源治理投资为56.39亿元;生态建设投资为13.18亿元;环境能力建设投资为12.67亿元;环保设施运转费为41.10亿元;循环经济及其他方面投资为14.74亿元;分别占投资的67.31%、13.35%、

3.12%、3.00%、9.73%和3.49%。

全市污染源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 ^一五”期间重大的国情调查。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和区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了《上海市污

染源普查方案》;组建了市、区、街道三级普查工作机构,多渠道聘用各类普查人员近万人;落实普查经费超过亿元;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受训人员超过5万人次。

2008年,对全市约10万多个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4.8万个工业污染源、1.7万个农业污染源和3.5万个生活污染源及128个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情况和区域分布,为科学评价本市环境容量、加快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为配合2008年奥运会分赛场赛事以及2010年世博会的举行,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除保质保量完成国家普查规定的指标体系外,结合本市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增加了可挥发性有机物(VOC)的普查内容。

沪苏浙两省一市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初步建立

为贯彻国务院《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沪苏浙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精神,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在两省一市环保部门多次交流、友好协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15日在苏州市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009-2010年)》(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确定:在提高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创新区域环境经济政策、重点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健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以及完善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等6方面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以共同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长三角,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环境保护道路。

为确保区域合作的顺利推进,沪苏浙还建立了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区域环境合作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合作的重要计划和文件。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2008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有些指标比2007年有所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有328天,优良率达到89.6%,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年日平均浓度较2007年均下降0.004毫

克/立方米,区域降尘同比下降0.2吨/平方公里?月,大部分区县环境空气质量也较2007年有所改善;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长江口水质状况较2007年有所好转,全市水环境重点整治河道和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与2007年基本持平,黑臭断面均有所减少;本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的平均等效声级较2007年有所上升,但均达到国家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辐射环境未见异常变化,本市环境介质中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于正常水平,

电磁辐射环境背景无明显变化,主要电磁辐射设备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工频感应强度和综合电场强度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推荐的考核限值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的相关规定。2008年新建绿地119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568公顷。至年末,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1平方米。林业建设稳步推进。全年造林1915公顷。其中,防护林328 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1.6%。

金桥出口加工区继莘庄工业区建成为本市第二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

区”

环境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

2008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与2007年基本持平。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有328天,与2007年持平。优良率为89.6%,较2007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全年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的有313天,占总数的85.5% ;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的有37天,占总数的10.1% ;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的有9天,占总数的2.5% ;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同为首要污染物

的有5天,占总数的1.4%;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同为首要污染物的有1 天,占总数的0.3% ;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同为首要污染物的有1天,占总数的0.3%

近5年(2004?2008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总体上升趋势,已连续六年高于85%。

图1 2004?2008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变化趋势图

可吸入颗粒物

2008年,本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84毫克/立方米,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中的年平均限值,较2007年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

近5年(2004?2008 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本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

图2 2004?2008年本帀可吸入颗粒物变化趋势图

二氧化硫

2008年,本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 0.051毫克/立方米,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中的年平均限值,较2007年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

近5年(2004?2008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本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除2005年略 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外,其余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 准。二氧化硫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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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2013

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2013年度 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为54天,占全年天数的14.8%。主城区空气质量一级天数1天,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2.85。全年首要污染物为PM2.5。PM2.5年均值为0.138毫克/立方米,超年II级标准3.9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五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超过年二级标准;降尘浓度17.9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河北省推荐标准;硫酸盐化速率浓度15.94 SO3/100平方厘米·碱片·30日,超过国家推荐标准;全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滏阳河九号泉断面,马颊河的冢北桥、赵小楼桥断面断流,滏阳河的张庄桥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Ⅲ类,刘二庄、苏里、曲周、莲花口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Ⅴ类,整体为轻度污染;漳河各断面均达到规划水质标准,整体水质为优;卫河各断面都劣于Ⅴ类水质,整体为重度污染。 羊角铺井群、岳城水库两水源地均为优于Ⅲ类水体,水环境评价稳定在良好、清洁水平上,能满足现用水域功能。东武仕水库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整体水质为优,以富营养化指标总氮污染为主。 城区地下水水质较差,稳定在Ⅴ类,属无机盐类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主城区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2013年各类功能区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全年平均值全部达标。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68.40分贝,与去年持平,夜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59.4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53.29分贝,夜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 44.98分贝,噪声源主要来自生活噪声,占噪声源构成比的46.0%。 四、污染物排放 2013年邯郸市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排放总量为3250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0405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3395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9815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33135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198876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478.3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378.7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4.42万吨)。

上海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上海市环保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落实 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2〕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环保局等部门 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 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42号)、《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以下称“黄标车”)淘汰及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和本市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本市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是: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期间确保淘汰15万辆,“十二五”期间力争淘汰20万辆。通过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进一步降低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推进原则 坚持“政府带头、引逼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一是体现政府和国企表率作用,带头淘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黄标车,禁止黄标车过户给私籍;二是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证准入门槛和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三是聚焦重点难点,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对私人和企业黄标车落实差别化淘汰补贴政策,在限行上对部分路段适当采取过渡措施;四是落实分类推进措施,对特殊行业及车辆落实相应的淘汰责任和工作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以现有机制和资金渠道,落实与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交行业等的黄标车淘汰 与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黄标车,按归属由市、区县两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按现有老旧汽车更新机制统筹安排,分年度纳入部门预算。公交行业的黄标车按现行更新残值补贴方式予以淘汰,资金由公交行业扶持资金安排。市容环卫保洁车辆仍按属地化原则和原有资金渠道,由区县政府落实淘汰计划和资金。 (二)落实节能减排资金补贴政策,支持私人和企业黄标车淘汰对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私人或企业黄标车给予财政奖励补贴(具体实施办法附后)。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分阶段差别化补贴政策。 1.实施分类补贴。对以报废方式提前1年以上淘汰的车辆,综合考虑车龄、车型、残值、排放等级等因素,每辆分别给予0.3~3.2万元

我国环境状况年度公报

更多资料请访问.(.....)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

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差不多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差不多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进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

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都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都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都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都市统计,45个都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都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都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都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都市超过了暂定限值。污染严重的都市有包头、焦作、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太原和石家庄。据88个都市统计,二氧化硫浓度年际

上海地区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

上海地区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 上海濒江临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呈现季风性、海洋性气候特征。冬夏寒暑交替,四季分明,春秋较冬夏较长。主要气候特征是:春天暖和,夏季炎热、秋天凉爽,冬季阴冷;全年雨量适中,年60%左右和雨量集中在5~9月的汛期,年平均降水量1119.1㎜,年蒸发量882.4㎜;年平均日照1400h。由于上海城区面积大、人口密集,使上海城市气候具有明显的城市热岛效应。全年平均气温15.8℃,1月最冷平均为3.6℃,7月最热为27.8℃。上海地区夏季空调运行约4个月(6~10月初),冬季运行约3个月(12~3月初)。上海地区具有的夏长、冬短的特点,对地下换热器长时间工作可能会引起热平衡问题。 地质条件特征 上海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入海口东南前缘,面积约6340.5K㎡,成陆较晚,除西南部有高出数十米至近百米的零星残丘陵外,全区地势平坦.境内地面标高(吴淞高程)大多在3.5~4.5M之间。地貌上整个地形呈现东高、西低形态,西部为淀泖洼地,东部为碟缘高地.上海露出地表的基岩分布零星,多呈孤丘出现,总面积约2.5K ㎡,而大片的基岩隐伏在第四系松散沉积物之下。上海地区第四纪地层十分发育,除西部、西南部剥蚀丘陵有基岩隆起出露外,其余地区均有第四纪地层覆盖,厚度一般介于200~320M之间,西南较薄,为100~250M,向东北增厚至300~400M。按沉积相大致可划分为二部分:1)下部,埋深通常约145~320M间,以褐黄色为主,夹杂蓝灰、黄绿色网纹或杂斑的杂色粘土与灰色白色为主的砂砾互层,称之为“杂色层”,为早更新世陆相沉积物;2)上部,埋深通常指约145M以上,是以灰色为主,夹有绿、黄、褐黄等色的粘土,与浅灰、黄灰色粉砂性土互层,称为“灰色层”,属中更新世以来海陆频繁过渡、海洋渐占优势环境下的沉积物。上海地区

2015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

2015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 2015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07天;辽河干流沈阳段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质标准;浑河干流沈阳段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水质标准;沈阳市辖区内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沈阳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为三级;沈阳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良,适合人类生存。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07天,与2014年相比,增加16天。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一氧化碳(CO)浓度升高。 (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2015年,沈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56.7%,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Ⅰ级(优)天数28天,Ⅱ级(良)天数179天,Ⅲ级(轻

度污染)天数96天,Ⅳ级(中度污染)天数30天,Ⅴ级(重度污染)天数24天,Ⅵ级(严重污染)天数8天。(二)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 2015年,沈阳市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如下: 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6倍;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78.6%。 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1倍;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67.4%。 二氧化硫(SO2)的年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倍;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87.1%。 二氧化氮(NO2)的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2倍;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93.4%。 一氧化碳(CO)的年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2.2毫克/立方米,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100%。 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24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5微克/立方米,全年达标332天,达

上海地区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

上海地区气候特征及地 质条件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上海地区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 上海濒江临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呈现季风性、海洋性气候特征。冬夏寒暑交替,四季分明,春秋较冬夏较长。主要气候特征是:春天暖和,夏季炎热、秋天凉爽,冬季阴冷;全年雨量适中,年60%左右和雨量集中在5~9月的汛期,年平均降水量1119.1㎜,年蒸发量882.4㎜;年平均日照1400h。由于上海城区面积大、人口密集,使上海城市气候具有明显的城市热岛效应。全年平均气温15.8℃,1月最冷平均为3.6℃,7月最热为27.8℃。上海地区夏季空调运行约4个月(6~10月初),冬季运行约3个月(12~3月初)。上海地区具有的夏长、冬短的特点,对地下换热器长时间工作可能会引起热平衡问题。 地质条件特征 上海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入海口东南前缘,面积约6340.5K㎡,成陆较晚,除西南部有高出数十米至近百米的零星残丘陵外,全区地势平坦.境内地面标高(吴淞高程)大多在3.5~4.5M之间。地貌上整个地形呈现东高、西低形态,西部为淀泖洼地,东部为碟缘高地.上海露出地表的基岩分布零星,多呈孤丘出现,总面积约2.5K㎡,而大片的基岩隐伏在第四系松散沉积物之下。上海地区第四纪地层十分发育,除西部、西南部剥蚀丘陵有基岩隆起出露外,其余地区均有第四纪地层覆盖,厚度一般介于200~320M之间,西南较薄,为100~250M,向东北增厚至300~400M。按沉积相大致可划分为二部分:1)下部,埋深通常约145~320M间,以褐黄色为主,夹杂蓝灰、黄绿色网纹或杂斑的杂色粘土与灰色白色为主的砂砾互层,称之为“杂色层”,为早更新世陆相沉积物;2)上部,埋深通常指约145M以上,是以灰色为主,夹有绿、黄、褐黄等色的粘土,与浅灰、黄灰色粉砂性土互层,称为“灰色层”,属中更新世以来海陆频繁过渡、海洋渐占优势环境下的沉积物。上海地区内多属于软土地区,土壤源热泵空调地埋管施工成本低,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传统的地热理论,将地层从上到下分为变温层、恒温层、增温层。根据上海地矿徐剑斌等人在浦东、浦西5个100M深测温孔共12次实地地温测试记录进行统计研究,上海地区地下100M以浅层温度相对稳定,土壤平均温度约17℃左右,有利于热泵空调换热器工作。上海地区地温场示意图如图2所示。 1) 0~10M,温度在13.3~17.6℃,温度受气候影响,温度变化大,为变温带。由于气温对浅层地温的影响。测试地区变温层在0~10M,左右,受季节气温影响较大。 2)10~20M,温度在17.1~17.6℃,温度基本不受气候影响,称之恒温带。 3)20~100M,温度在17.6~20.55℃,随深度增加而温度增加。 收集统计以往的地层温度资料分析,地下25℃

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公报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我市****年度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综述 ****年,xx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理论,围绕改善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组织实施《xx市 xx 环境保护规划》,推进九龙江、汀江、闽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二、环境状况 1. 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xx市城区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77 ,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以上天数305天,占8 3.5 %。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104毫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平均值分别为0.034毫克、 0.021毫克,二项指标达到质量二级标准,城区自然降尘量6.61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漳平城区空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0.090毫克、0.055毫克、0.026毫克,三项指标均

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自然降尘量6.19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永定、长汀、上杭、武平、连城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xx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70,酸雨频率3 2.1%,同比下降5.57%;漳平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89,酸雨频率 2.3 %,同比下降1 3.9%。 2. 水环境 九龙江、汀江、闽江三条主要河流17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 2.1%,同比提高1%,九龙江、汀江、闽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88.9%、100 %、100%,三条水系水质持续好转。xx城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20.8%;汀江支流旧县河、黄潭河水质有所好转,旧县河达标率为8 3.3%、黄潭河为达标率50%,超标污染物主要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磷、bod5,呈现较明显的有机污染。 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 xx城区、连城县城的集中供水仍以地下水为主,水质符合地下水ⅱ类标准;漳平、永定、上杭、武平、长汀县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隐患,水资源短缺问题逐渐凸显。 4. 声环境

上海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宣传手册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 上海市环保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目录 一、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2) 二、网上申请表 (9) 三、流程图 (13) 四、网上申请相关文书 (14) 网上申请通知单 (14) 网上申请补充材料通知单 (16) 网上申请权限告知单 (17)

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您好,欢迎您在上海市环保局网站上申请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请您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本告知单及相关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范围 本网站接收全市销售、使用II类、Ⅲ类放射源(包括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生产II类、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在不同区(县)同时拥有固定使用场所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提出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的申请。 二、办事条件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 (2)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拥有医用短寿命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其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

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应有文件明确其管理职责。 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负责人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并每四年进行一次再培训。操作γ射线探伤装置的工作人员,以及该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及相关技术服务活动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安全培训。 (4)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护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有放射性标识等警示设施。 (6)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使用Ⅱ、Ⅲ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应配备2台以上的个人剂量报警仪、1台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应配备1台以上的个人剂量报警仪或1台环境辐射剂量巡

空气质量评价预测模型论文

城市空气质量的评估与预测 一.问题的提出 1.1背景介绍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在城市环境综合评价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已有的数据,运用数学建模的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预测与分析是一个很具有实用价值的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是API值的二级达标天数,即根据已有的API分级制,计算城市的二级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并以之作为该城市空气质量的评价。 然而,这种评价方法虽然有利于城市空气质量管理,但是API分级制具有统计跨度大且较为粗略的特点,不适合对城市的空气质量做综合客观的评价,因此,我们应该提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已有多方面的研究,并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原题附录1-10就是各城市2010年1-11月空气质量的观测值,可以作为评价分析与预测的研究数据。 1.2 需要解决的问题 1)利用附件中数据,建立数学模型给出十个城市空气污染严重程度的科学 排名。 2)建立模型对成都市11月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预测。 3)收集必要的数据,建立模型分析影响城市空气污染程度的主要因素是什 么? 二、基本假设 1.表中的API值是准确的,忽略仪器测量误差对测量数据造成的影响 2.API值对不同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具有可度量性,即:相同API值对应的不同污染物危害程度相等。 3.根据附录中的数据,API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的天数在十个城市2010年的观测数据中仅出现一次,二氧化氮对空气质量的综合评价的影响忽略不计。

三、问题的分析 3.1 提出新的空气质量评价方法对城市污染程度排名应该注意的问题。 总的来说,提出一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应该以各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API)观测数据为基础,对不同城市空气质量进行量化综合评价,这个综合评价在符合空气质量实际的同时,应该较为细致与直观,既能够体现该城市空气质量的整体水平,又能够方便地对不同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合理客观的对比。 第一.传统的API指数评价制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其主要原因是API空气质量分级制具有跨度较大的特点,举例来说,以可吸入颗粒物或二氧化硫为最大污染物计算,API数值51到100都属于二级,对应的日均浓度值是51到150微克/立方米。这种分级制度对观测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简化,分级制的数据较为简洁,仅以级次衡量城市的空气质量水平,有利于部分问题的决策,但是,这种简化的级次评分制浪费了大量的观测信息,不适合对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长期的管理,评价,与预测,更不利于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细致客观的评价与城市之间污染程度的对比。 所以,新的评价体制应该充分地考虑到对信息的最大程度利用与对空气质量的综合客观分析。 第二.空气污染程度的评价最为直观与简便的方法是计算观测时间区间上的平均值,但是这种简便的数据处理方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结合污染物种类与API 观测数据值分析,问题可以归结为基于API数据的综合评价问题,故可以引进综合评价问题的方法对平均值计算法进行适当的修正与改进,建立基于综合评价方法的评分体制,对空气质量进行评分与排序。 第三.这个对空气质量的综合排名问题以不同种类的污染物的API数值为基础,以对十个城市的污染程度进行综合排名为最终目的,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因此,还可以可以考虑建立以对十个城市的污染物排序为决策层,以不同种类的污染物API数据为准则层,以十个待评城市为方案层的选优排序问题,根据层次分析方法,确定方案层对决策层的“组合权重”,从而达到建立层次分析模型对十个城市污染程度进行综合排名的目的。 3.2 对成都11月份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问题的分析 1)对成都十一月空气质量进行合理的预测,我们应该对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处理,考虑多方面因素,建立数学模型进行综合预测,通过对数据的初步观测,并作出成都市自2005年1月1至2010年11月4日的月平均API值折线图(如图3-1所示),我们发现,数据不具有很好的规律性,无法用一个确定的函数去描述,又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对空气质量的预测问题是一个针对环境系统的预测问题,而环境系统具有系统内部作用因素较多,系统内部各因素作用关系复杂的特点,因此,针对数据和问题的特点,我们考虑建立灰色预测模型,利用灰色系统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有效利用,并作出最合理的预测。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推荐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青浦,位于上海市西部,太湖下游,黄浦江上游。拥有上海最大天然淡水湖泊淀山湖的青浦自古水系丰富,农业较发达,自然和人文资源充沛,被誉为上海的“后花园”。自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年来,青浦与别的地区一样,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同时,毋容违言的是,和别的地方一样,发展也青浦不同程度地带来了环境方面的一些影响。 针对这些影响,近年来,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绿色青浦”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减排为重点,不断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改善环境质量,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实现全区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环境空间。 注重源头防控,建管并举,推动环境保护优化发展近年来,青浦区环保局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覆盖全区域、各行业、多层次的建设体系。2007年,青浦区开始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的创建,经过五年的努力,2011年国家环保部正式公告青浦区创建成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2012年,青浦区在“创模”成功的基础上,启动了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2013年《上海市青浦生态

区建设规划》在通过环保部评审和区人大审议后,国家生态区创建转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着力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保障能力五大体系建设,使青浦形象的提升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至2013年上半年,全区共创建2个生态镇、49个生态村(市级2个,区级47个),22个绿色社区(市级3个,区级19个),21所绿色学校,4个环境教育基地(国家级1个,市级1个,区级2个),158户绿色家庭,14家绿色旅游饭店,23个市级安静小区。青浦区创建成市级噪声达标区,青浦城区创建成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全区创建了2个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镇。同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商务区等建设工作也正在全面、有序推进。 青浦区还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经过近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先后投入近150亿元,按照“完善体系、提升能力、优化运行”原则加大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的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1年以来,全区新增污水管网180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4.1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4%,其中青浦城区达90%以上;全区集约化供水管网建设累计完成输配水管网54.5公里,集约化供水能力和覆盖范围得到大幅提升;完成了青浦第二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加油站和油罐车回收系统长效管理工程、低噪音路面建设试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工程等,城市和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协调推进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青浦污泥处置项目、

宝鸡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

宝鸡市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宝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各类声环境指标及辖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等进行了监测。现将宝鸡市2017年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由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陈仓环保、文理学院和三迪小学等7个质量评价站点和庙沟村1个清洁对照站点构成,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SO2、NO2、PM10,PM 2.5、O3和CO指标;2017年共监测365天,优良天数247天,比上年增加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67.7%。 2.2017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12μg/m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为2.1 mg/m3,臭氧滑动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55μ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104μg/m3,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59μg/m3,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41μg/m3,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设置降尘监测点逐月监测,城区平均降尘量5.15吨/km2·月,较上年略有降低。 4.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设置大气降水监测点,共采样分析20次降水过程,年采集降水量约1416mm(站点采集均值),降水pH值测定范围为6.65-- 7.04,市区全年未出现酸雨。 5. 依据各县区2017年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优良天数排名见下表、图。

2017年各县区空气质量情况统计表 2017年四区九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排名单位:天 2017年市区颗粒物PM10、PM2.5浓度年均值超标,夏季臭氧污染频发,是 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略有超标,市区空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名单(2015年10月9日发布)(中文) [ 2015 ]

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设施地址许可内容 1 上海真源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顾颂萍闵行区瓶北路150弄149号浏览 2 上海星济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仲伟民奉贤星火开发区莲塘路299号浏览 3 上海敦煌化工厂孙华平金山区金山卫镇第二工业区金园路155号浏览 4 上海星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康正华闵行区元江路3198号浏览 5 上海宏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建勤松江区申港路3701弄100号浏览 6 上海景东油脂化工厂朱惠林闵行区景东路1500号浏览 7 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徐全林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北青公路8205号浏览 8 上海新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黄良南汇区老港化工区拱极东路418号浏览 9 上海市高桥石油加工厂葛春芳浦东北路4448号浏览 10 上海集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金中平松江区美能达路511号2幢浏览 11 上海万安华新水泥有限公司匡鸿金山区亭枫公路4338号浏览 12 上海恩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邢建南嘉定区徐行镇宝钱公路485号浏览 13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固废填埋) 王德浩嘉定区朱家桥镇嘉朱公路2491号浏览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医废焚烧) 浏览 14 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陈银龙金山区第二工业区海金路288号浏览 15 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潘建中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敬业路870号浏览 16 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周明凤宝山区蕴川路2828号浏览 17 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沈祖达奉贤区化工分区联合北路303号浏览 18 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李春航嘉定工业区回兴顺路358号浏览 19 上海安亭环保有限公司朱瑛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园际路836号浏览 20 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潘延青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工业区汇科路222号浏览 21 华福(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黄晓茵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北区霜竹路4450号第6 幢 浏览 22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UDO SCHüTZ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普工路100号浏览 23 上海天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钱晓峰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泰丰 路355号 浏览 24 集惠瑞曼迪斯(上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JUERGEN FEILER 上海化学工业区天华路66号浏览 25 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陆建成浦东新区老港综合填埋场飞灰填埋区浏览

上海环境质量公报

概述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环保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方针,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走“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节能减排”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平台,依托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生态型城市的建设。以迎“世博”为契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和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公众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塑造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良好形象。 “污染物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2008年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2008年上海污染减排目标为:SO2和COD排放量分别削减5%和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列为2008年市政府22项重点工作的首项内容。 2008年,在确保已建成治理设施发挥减排效益的同时,完成了外高桥等8家电厂18台共622.5万千瓦燃煤机组的脱硫改造项目,并投入运行。新建的外高桥第三电厂200万千瓦燃煤机组同步配套脱硫设备,完成了杨树浦发电厂等22.5万千瓦燃煤小机组关停。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容改造按期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郊区新建成了松江等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0多万立方M/日,建成571公里污水收集管道。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共有500多家化工、纺织印染、医药等高污染企业完成了结构调整,为本市较好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奠定了重要基础。经环境保护部按照全国统一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审核后,确认:本市2008年SO2 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0.39%,COD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9.4%,超额完成了2008年减排目标。 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截止2008年底,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52个项目中,除个别项目受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动拆迁等因素影响进度滞后外,98%的项目全面完成或基本完成计划节点目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环境综合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7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2007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水环境状况 2 空气环境状况 4 声环境状况 6 生态环境状况 8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9 环境综合整治 10 生态市建设 13 循环经济建设 14 环境监督管理 15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07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苏州市下辖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市和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吴中区、相城区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苏州工业园区。全市总面积8488.42平方公里,其中丘陵面积占2.65%,水域面积占42.52%。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624.43万人,其中市区总人口235.30万人。 经济总量跃过5000亿元大关,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5700.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1970亿元,比上年增长17.5%。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的比例为1.7:63.7:34.6,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1.82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为9.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提高。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9.8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58%,提高6.17个百分点;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26天,提高2天。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有序推进,蓝藻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中有升,国家生态市建设稳步推进,环境监管现代化建设步伐继续加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有效促进了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晋江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4年晋江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4年对辖区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现将晋江市2014年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14年晋江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为6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的天数为347天,优良率95.1%,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63天,良的天数为284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污染因子浓度的年日均值分别为0.084mg/m3、0.028mg/m3、0.034 mg/m3,污染因子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较2013年略有上升,污染因子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较2013年略有下降。 2014年未出现酸雨,全年降水pH在6.27至7.01之间,平均值为6.78。 二、水环境质量 (1)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4年我市地表水水体监测点位断面是加沙、乌边港和杏坂,

所属水体名称九十九溪和南低渠,功能类别为Ⅲ、Ⅳ类,分别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Ⅳ类标准,全年监测频次各6次。本年度监测频次共18次,监测达标频次18次,全年水质达标率100%。 (2)城市饮用水环境质量 2014年我市饮用水源地(南高干渠田洋取水口)水质保持良好,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质量 (1)道路交通噪声 2014年度对我市21条交通干道进行监测,总长15.35km,车流量均值为1750辆/h,21个监测点位交通噪声监测数据范围为67.2-71.8dB(A),均值为68.6 dB(A),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环境噪声限值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城市区域噪声 2014年晋江城市区域噪声共设置监测点位128个,监测结果范围为51.6-62.8dB(A),均值为56.5dB(A),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环境噪声限值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五年二月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3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0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1795万吨,比上年增长6.5%;工业粉尘排放量617万吨,比上年增长7.1%。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范围为108-81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南方城市平均2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略有上升。据74个城市统计,38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尤以吉林、万县、大原、兰州、乌鲁木齐等城市为重。据73个城市统计,降尘半月均值在l.0-83.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包头、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济南、银川、石家庄、长春和大原。据77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8-451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l00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宜宾、重庆、南充、济南、青岛、乌鲁木齐、大同、保定、石家庄、宜昌、天津、唐山、洛阳和太原,占统计城市数的20.0%,较去年有所增加。据77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为10-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北方城市平均5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污染较重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大连、广州、

兰州、北京、郑州、深圳、长春、沈阳等。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73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94-7.6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9.3%。赣州、长沙、南充、宜宾、怀化、重庆、梧州、南昌、沪州、杭州、衡阳和桂林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水 199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5.6亿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9.5亿吨,比上年下降6.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22万吨,比上年下降12.5%;重金属排放量1621吨,比上年增长6.9%;砷排放量907吨,比上年增长4.0%;氰化物排放量2480吨,比上年下降30.7%;挥发酚排放量4996吨,比上年下降22.2%;石油类排放量71399吨,比上年增长9.7%。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重。在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水质评价的123个重点河段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 类的占25%,符合3类标准的占27%,属于4、5类标准的占48%。监测结果表明,全国江河水质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在50个重点河段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37%,符合3类标准的占31%,属于4、5类标准的占3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部分河段铜、砷化物超标。黄河流域的干流水质较好,但重点监测的支流河段中,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部分河段有机污染十分严重。在16个重点监测河段中,符合1、2类标

上海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3月15日 (1991年7月20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境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排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适用本办法。放射性污染物的申报登记由上海市放射性三废实验处理站按《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和《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市、区(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应建立市、区(县)二级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 排污单位的主管部门应督促所属单位按本办法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审核申报内容。 第四条排污单位必须依据本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局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第五条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并对填报的内容承担污染责任,所报数据作为市、区(县)环境保护局征收超标排污费和核定排污总量的依据之一。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区(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第六条对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以及处理设施发生重大变化时(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在发生变更前1个月,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局履行变更申报,填写《变更排污申报表》。 第八条排污单位应配备监测人员与监测设备,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按国家或上海市规定的统一方法进行监测;尚我监测手段的可委托其它单位监测。 第九条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排放口,固体为物存贮、处置点应设立标志,并具备采样、监测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市、区(县)环境保护局有权对所辖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定期核实申报内容。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检查人员应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正].doc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4-11-25 执行日期:2004-11-25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第三章地质遗迹保护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工程建设等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岩体、土体、地下水、矿藏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和。 地震灾害防御,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实际,组织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设施。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省的地质环境状况公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及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以及破坏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标志的行为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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