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996年12月27日省政府令第8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企业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和用户评价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机关。县以上人民政府(含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专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实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第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对保证、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村镇的下列建设工程,不属于本规定的质量监督范围:

(一)二层以下的住宅,或跨度在六米以下的单层民用建筑;

(二)跨度在六米以下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三)属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小型以下的独立烟囱、水塔、水池等建筑物。

第九条设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提出申请,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立的具体条件和工程监督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督计划,并通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以及工程所用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委托,有权对本地区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所采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责,出具的检测数据和鉴定报告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实行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交付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价款结算清楚。

建设工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核定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质量核定和竣工验收或质量核定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准使用、出售,不予办理产权证。

第三章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质量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和建筑业企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同)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并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加层、扩大建筑面积和降低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由建筑企业负责购买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供应单位;建设单位自己负责购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对购买建筑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的开发建设中,加强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房屋售出后,应按有关规定向用户实行保修,并向用户提供使用、保养和维护说明。

第二十一条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质量责任。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勘察设计业务,对其勘察、设计技术成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

(二)提供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状况资料数据可靠、评价准确;

(三)设计的深度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四)对设计文件中提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注明其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第二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二十六条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建设工程、超高层建筑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设计单位应在工程的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无证或未经批准越级承担勘察、设计,不得转让图签、图章,不得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

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施工业务,对所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发生质量事故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职工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项

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其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承担质量责任;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不准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按照工程设计图施工。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对该工程全部施工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其质量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竣工图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资料,并按规定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第三十五条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的计量、检测、测试等基础工作,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第六章建设工程维修和损害赔偿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及时、无偿进行维修。

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因用户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用户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接到投

诉之日起,30日内认定并通知质量保修责任方。质量保修责任方应当自接到责任认定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或用户确定维修方案,维修费由质量保修责任方按规定承担。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千至2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监理单位擅自更改设计文件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依照《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质量监督机构只收费不监督或核定质量等级弄虚作假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追缴质量监督费返还建设单位,并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目前,龙池项目的前期报建工作正进行中,即将全面进入施工阶段,为搞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制定如下计划。 一、统一思想,理清思路,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1、检查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质量保证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管理机构设立,人员数量、资质、工作态度等,对照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有关规范,对不满足要求的,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公司,立即限期整改,1周内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或中止合同。 2、检查各施工单位机械进场情况,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质量的要求,责成监理、施工单位保证按要求进场。由各驻工地代表会同监理单位2天内完成统计工作并汇报。不符合要求的限1周内必须配备齐全,不能按要求配备的,公司将从公路等部门替其租赁机械,聘用机械手,所有费用及租金按实从其工程款中扣除;或者尽快与其中止合同。 3、督促监理、施工等单位把住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关,对于土工试验,施工单位自己做的同时送检测站做,同时监理平行试验,业主进行抽样送检,把住试验关,为工程报验提供基础依据。 4、严格工程验收程序。中间产品及工序(分项)、部位(分部)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经常检查工程的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发现未验收及弄虚作假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的,坚决按合同、法规及有关规范进行整改,并进行严历处罚,对不

能按要求整改的,坚决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与其中止合同。 5、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明确职责。要树立全员质量意识,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做到质量一票否决,严格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贯彻质量管理条例,严查关键工序、质量隐患。 二、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赶工期,保证施工进度。 1、按照该工期计划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要求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保证机械、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投入。 2、督促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期保证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如高温、雨季、夜间施工赶工措施。 3、努力配合拆迁、协调交叉施工,狠抓关键节点工程,尤其做好基础开挖开工工作。从一开始就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以确保工期和质量。 三、建立巡查制度及快速反应机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强化调度会制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每天早晨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总工主持,由公司驻工地代表、监理员参加的现场管理调度会;每周末召开一次参建单位调度会。调度会要汇报现场组织管理情况,质量情况、进度情况、施工环境问题及解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当即安排相关人员、单位限期解决,工作安排有记录,并检查具办人的办理情况。 2、建立值班调度制度。每晚8:00到次日6:00,现场管理组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制度及体系制度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从业单位的质量意识。发挥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等制定了本制度。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颁发的各项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规程。 二、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防止一般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质量事故。为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各专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三、要求各专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同事建立工程质量奖罚机制。 四、为了加强本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本项目工程必须实行领导责任制,谁监督、谁监理、谁施工、谁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五、各专业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制度,确定检查内容、时间、次数。要求施工单位监理旬检查、监理组应建立月检查制度。工程部应建立月、年初、年终、年末检查制度。监理组应建立月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监理年中、年末两次检查和每月定期检查及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各专业施工管理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六、施工工艺检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进行。 七、进场原材料及标准试验的检查(原材料要从源头把关) 八、技术工人及特殊工种、技术水平检查(焊工操作证、机械操作上岗证、模板工技术等级) 九、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技术要求去操作施工,控制质量。 十、各专业施工单位应对重要工程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具体措施及质量控制要点。 十一、认真审查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各个施工程序、检查数据方法、分析结果、用于控制指导施工。 十二、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交验、分项工程的验收评定,可组织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十三、认真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必须进行整改和纠正。 十四、半成品的材料控制,必须严格审查其配合比,控制砼拌合质量、运输方式等。 十五、产品形成过程质量控制规律。 十六、作好事后质量控制总结: 1. 质量检查评定 2. 施工资料收集归档 3. 施工质量总结、监理监控质量总结。 十七、本项目在实施期间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中的某一标准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按阶段划分: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施工质量管理计划 1.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线,也是公司的生命线。 1.1.1施工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合格”标准。 质量目标: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的目标。工程交验一次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客户满意率100%。 质量方针:遵规守约服务;精心设计施工;创造客户价值;持续发展创新。 1.1.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将严格按“ISO9001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强有力的质量保证措施,以确保本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ISO9001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是工程施工的实施依据之一。 精心设计是公司的质量目标之一,公司强大的技术设计能力、技术支持力量和技术人员敬业态度是工程质量的保证; 科学的项目管理和熟练的施工队伍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具体实现; 公司具有专门的质量安全部对项目全过程质量实行监控; 完善的培训体系保证客户顺利地接收系统,应用系统; 完善的工程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行。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线,也是公司的生命线。 1.2质量保证措施 在智能弱电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要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也要对最终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因此,质量控制的依据应体现这两部份质量控制的要求,要重点对材料、配件、

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和对工序质量进行控制,除了共同的合同文件、设计图纸以外,还有各种专门的技术性法规或其他规定。 1.2.1材料和设备质量的控制依据 A、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 B、有关试验、取样、方法的技术标准; C、有关材料和设备验收、包装、标志的技术标准。 D、凡涉及新用材料时,应有权威的技术检验部门关于其技术性能的鉴定书。 1.2.2工序质量的控制依据 A、有关智能建筑安装作业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是为保证工序质量而制定的操作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B、有关施工工艺规程及验收规范。这是以分项、分部工程或某类实体工程为对象而制定的保证其质量的技术性规范; C、凡属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工程,应事先进行试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施工工艺规程,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1.2.3质量控制中的工具、技术和方法 在弱电系统工程项目实施及开发过程中,都应该在质量保证活动中合理地使用质量保证活动的支持工具、技术和方法。 1.2.4常用几种工具 A、各种材料及设备的质量及规格测试诊断工具 这些工具应能进行设备的拓朴关系分析、单元测试及功能测试。不仅能提供各种测试诊断结果,还能生成性能分析报告,以协助组织最终交付业主的有效测试验收用例的集合。 B、系统配置管理工具 支持配置管理人员对配置的更新管理;支持配置管理人员在不同的工程文档相关内容之间进行相互检索,并确定同一工程文档某一内容在工程文档中的涉及范围;同时还应支持系统配置管理人员对系统配置更改进行科学的管理。 C、工程文档辅助生成工具及图形编辑工具 主要用来绘制描述系统分布及结构的系统结构图、设备连通图以及绘制描述系统特性的一些其他图形。项目实施开发人员利用这个工具的正文及图形编辑功能,可以比较方便地

质量技术管理制度.doc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质量 管 理 制 度 工程名称:兖州市府河桥梁—石门桥工程建设单位:兖州市建设局 监理单位:济宁市东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审核人: 编制日期:2009年8月23日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体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1、图纸自审制度;2、图纸会审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5、技术交底制度;6、技术核定制度; 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8、技术复核制度;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术总结;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很多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都很长,涉及到的工序也复杂,对于工程建设方、施工方来说,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十分有必要。毕竟,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严重者还导致工程建设失败。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二、如何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加强事前预防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做好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预测,并且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在施工中就可以加强对这些质量控制点的管理,而且在出现问题之后也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将质量问题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点。 2、提高人员素质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要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就应该提高人员素质。从施工人员来说,企业要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帮助施工人员认识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在施工中要不断引进拥有高技术水平的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能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还要做好定期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 流程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2016年04月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抽检、节点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条质量检查依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或行业规范标准,有效的设计资料、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 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各种专项方案。 第二节质量检查标准 第三条日常抽检标准:每月要求对工程、材料、设备检查不少于2000点,按楼盘项目均衡分布。检查点数分布依据:各楼盘的点数=该盘工程项目数量占公司在建总项目数量的百分比×2000。 第四条日常抽检必须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并按子分部工程、分项分类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检查部位必须随机选定,并按工程进度所涉及的分项均衡分布,以使检查结果趋向正态分布,减少主观影响。 第五条节点检查是对各项目工程重要实体质量的必检内容,按各专业质量节点内容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进行重点抽查。节点检查贯穿于日常检查过程中。节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专项检查是对影响工程实体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较大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以及公司指派的专项调查。 第三节质量检查办法 第七条在质量检查过程中,质量监督部按照发现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二)、《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函》(附件三)、

《恒大地产集团质量问题砸掉返工通知单》(附件四)等形式进行处理,对于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必须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第八条质量工程师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当时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经现场责任工程师确认归档,并在整改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比较重要的质量问题在现场签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后,还需另外正式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函》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和抄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质量工程师在发现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后,应现场签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问题砸掉返工通知单》,并由责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对不合格项实体进行现场砸掉或返工处理,需砸掉的不合格实体,由保安负责实施,返工完成后,工程部需通知质量监督部进行复查;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质量监督部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经集团公司研究后处理。 第十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当发现需砸掉返工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可能会引发工程纠纷的质量安全问题后,质量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有效取证,取证方式可采取拍照、复印相关资料、施工责任方书面确认等合法手段。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每一个月将本月发现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汇总形成《月度砸掉返工情况通报》,并分发各相关部门及抄报公司领导;对于本月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另外汇总,报请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批示,按公司的问责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计划(2017年)

长顺县顺景花苑 质 量 控 制 计 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年月日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质量保证措施 (3) 二、测量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2) 三、土方工程技术措施、质量保证 (12) 四、基础工程技术 (12) 五、砌筑工程技术 (13) 六、砼工程质量保证技术 (13) 七、钢筋工程质量保证技术 (14) 八、模板工程质量技术 (15) 九、装修工程质量保证 (16) 十、屋面工程技术 (16) 十一、水、电施工的质量保证 (17) 十二、材料物资质量管理 (17) 十三、隐蔽及半隐蔽工程的验收制 (18) 十四、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对策及控制 (18)

质量控制计划 为了确保长顺县顺景花苑本工程达到优质结构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和投标工期的实现,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在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项管理工作的预测预控是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技术管理措施 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减少图纸的差错,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审制度: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机械化程度,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的前提下,符合多快好省的要求,来组织指导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最佳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一经审批通过,即成为施工指导性文件,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工程中标后,在工程项目施工时再编写详细的工艺流程和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制度:施工中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都必须了解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点、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做到重点分项工程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技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技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技术质量及项目勘察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确保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工程质量,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和浙江省地矿勘察院的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文本、范本、作业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对工程的可靠性、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的综合要求。 2.本细则适用地勘院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地勘院及所属分院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执行。3.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奉行“诚信立业、质量第一,规范管理、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地勘院的质量目标是:“工程质量达到: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岩土勘查优良率85%以上。全面履行合同,满足顾客要求,顾客满意率达95%以上”。 第二章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编制 1.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或称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书)的编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编写,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勘察合同文本和技术委托书、国家、行业和勘察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拟建场地的地质、地形、周边环境条件及邻近场地的资料收集,以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勘察纲要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编制完成,因为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制订计划与实施计划之间不易产生矛盾、协调一致;勘察纲要必须由分院主任工程师或所在分院具有相应资格的高级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实施(如有必要也可提请总工程师或总工办专家审核确认),实施前在总工办办理好备案登记,确保纲要技术、经济和管理要求的符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3.勘察工作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充分利用已有的勘察资料、突出重点、要具有针对性,并尽可能采用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勘察纲要一旦确定,应严格按照纲要内容实施勘察作业,不得违反;当勘察过程中调整内容与工作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形成记录,经总工办同意确认后实施下一步工作。 4.勘察纲要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标《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省标《DB33/T1065-2009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编制,勘察方案应突出重点内容: ①勘察目的及任务由来。②勘探点、线布置原则及勘探点、线平面布置图。③勘探、并体现勘察手段的综合性。,(按不同的勘探手段用表格形式表示)测试的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④室内试验项目工作量及特殊技术要求。⑤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对未编制勘察纲要进行勘察作业的项目和未按勘察纲要进行作业的项目一经发现依据大队质量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对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二次以上的勘察分院,一经发现予以双倍以上罚。 6.每个勘察项目的勘察纲要必须随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及委托书、成果报告等进行按项目归档,对违反本条款的勘察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处罚。 第三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作业技术要求 一、勘探点放样及高程测量 1.明确勘探点位放样依据,以及将各点位放样反映在放样草图上;明确高程引测依据及系统,同时做好各勘探点司测原始记录及计算,建设单位(或委托方)提供的测量定位资料及测量放样原始记录应保存归档;测量仪器每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第三方校验,确保其精度有效。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计划

2015年质量管理工作总结2016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福建省亿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

亿方建设2015年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及2016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一、总则 公司确定2016年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质量责任体系建设,以责任管理为中心,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完善及推行公司质量管理目标体系,继续强化过程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工程,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 二、2015年度工作总结 众所周知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尤其对于建筑行业,质量管理是我们永恒的主题。2015年,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年初的工作计划要求,认真贯彻建设局、质监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公司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部署,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落实质量责任制,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努力提高施工队伍综合素质,2015年我公司生产形势基本保持平稳。现将2015年质量管理工作做个简要总结: 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2015年初,我公司就将质量管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认识、统一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结合年初的工作计划,召开了质量专题例会,制定了质量管理责任制,为2015年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质检科根据项目现场生产的实际情况,与各项目部签订了《质量管理责任书》,对项目部的质量工作进行了分

解,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责任制。 2、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明确工作核心之后我们坚持把质量管理学习和职工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面达90%以上。 3、分析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发现存在的问题 从2015年的情况看,我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情况不错,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部分项目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也说明了我们生产工作当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质量方面,技术措施交底有待重视和加强;实物质量方面:主体施工层高和轴线控制等措施的控制,要在这些方面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 4、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质量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质量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工作。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不能沾沾自喜,而是要再接再厉,努力按照公司贯标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严格管理、狠抓隐患整改工作,促进现场质量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品牌形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国家、甘肃省、武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改扩建、大型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工程)。 第三条基建处作为学校基建项目的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代表学校行使建设单位职权,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坚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资控制、等参与各方应当贯彻国

家和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并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健全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手续办理、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工程保修等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建筑勘察、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建设工程关系着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质量不过关,随时有倾倒或垮塌的危险,那么这种建设工程就是不合格的。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这方面,我国是有专门的条例的,下面就让律伴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目录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2)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 (2) (二)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 (2) 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3) (一)材料、机械的因素 (3) (二)人的因素 (3) (三)方法的因素 (4) 三、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4) (一)强化质量意识 (4) (二)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4) (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 (四)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信息管理 (5) 四、结束语 (5) 参考文献 (5)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建筑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但同时也是处在技术和管理严重落后,市场竞争极不规范,尤其是现场的质量进度等问题丛生的阶段。本文论述了建筑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日益增多,也在不断地满足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建筑工程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在为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某些建筑工程也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越来越被社会所普遍关注,而这个问题也成为建设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包括两个阶段,即基础和主题施工阶段,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下面就针对这两个阶段,对建筑工程中的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是一个建筑工程最基础和最关键的阶段,如果基础打得不够牢、主体设计得不科学与不合理,那么整个建筑工程也就毁于一旦,即使建造好了,也毫无价值可言,更不会通过施工监理行业的监督与管理,那么质量上让人堪忧不已,那么人们就不愿或不会去选择这样的建筑入住或者建工厂或用于其他方面,最终导致了建筑工程的失败。在当前时期下,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不是那么理想。如在实际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钢筋混凝土不够坚硬、混凝土的混凝速度过慢、表层基底没有处理完好、基板与基柱在搭配上的不够协调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失败和无意义,整个建筑即使建成了,那也根本没有价值可言,在质量检测时也自然不会通过的。 (二)在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如果一个建筑工程不存在基础和主体阶段的种种问题,那么是不是说一个建筑工程就算完满的结束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行为,明确技术质量管理责任,促进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是规范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程技术质量工作行为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3 体系构成 3.1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和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其所属各部室为主线的多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质量职责。第一级: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第二级: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第三级: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2工作界面划分 3.2.1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全面技术质量管理领导工作。 3.2.2技术质量总部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要加强各质量责任主体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公司、总部(室)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3.2.3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经理为其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职责 4.1总经理职责 4.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 4.1.2批准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决策质量管理重大事项。 4.2 副总经理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 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 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 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 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 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某公司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DOC 29页)

某公司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DOC 29页)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技术、质量是决定项目部生存和发展的直接因素,为了全面贯彻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模式,落实公司“合同为本,质量优先:样板引路,成品优良”的质量方针,达到以质树誉,以优取胜,为了使我项目部能更好的发展,不断提高工程技术质量水平,规范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行为,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从根本上做好本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以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为基础,体现项目日清管理精神。推行部门之间及部门人员之间的工作交接采取《工作交接单形式》(见附件1),今特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前预防,过程严格控制,事后执行三检制度”,由专职质检人员把关,做到岗位责任制,层层把好技术、质量关,另外实行奖优罚劣,奖励要贯彻“精神为主,物质为辅”的原则,惩罚要实行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3、提高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水平,规范技术质量管理行为。强化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控手段。 4、对内部的一切技术质量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和严密的组织,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生产经营合理有序的顺利进行。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工程质量能够上一个新台阶,争创优质工程,提高项目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二节

第三节工艺设计管理 1、施工工艺设计内容与组成 ﹙1﹚、施工工艺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大型临时设施及各种施工辅助设施。 ﹙2﹚、施工工艺设计组成主要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单、施工工艺流程、操作细则(或作业指导书)等。 2、一般施工工艺设计 由项目总工单次负责人按技术人员完成,所做技术资料由项目部技术科保存。 3、特殊及高大难新项目施工工艺设计 ﹙1﹚、项目部能独立完成的特殊施工工艺设计由项目部独立完成,完成后报工程公司审批。 ﹙2﹚、项目部不能独立完成的特殊施工工艺设计由工程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协调,机关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4、施工工艺过程管理 ﹙1﹚、一般施工工艺的变更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完成,并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总工审批后即可实施。变更在项目部技术部备案。 ﹙2﹚、特殊施工工艺的变更由技术部门完成,并经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签认,报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实施。任何个人无权对施工工艺进行变更。变更报工程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5、成熟工艺及作业指导书上报 施工工艺设计实施后,被实践验证是经济可行的项目,由项目部技术部负责进行成熟工艺及作业指导书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特殊施工工艺必须形成《成熟工艺》或《作业指导书》报工程公司技术质量部。 第四节现场技术管理 1、图纸审核 项目部总工主持,由项目部技术科、计合科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在开工前对整个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由项目部工程科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呈报上级技术分管部门和设计等单位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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