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天然药物的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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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药物化学学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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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
理论考核:开卷考试、闭卷考试、课堂提问、小 组讨论、作业等。 技能考核:基本操作技能考核、综合实训项目考 核、自主实训设计、实训报告等。
参考资源
1.与本门课程相关的国内外教材及学术刊物。
2.与本门课程相关的常用实验技术及操作规程 详见各章后参考文献。
1 2 2 3 4 2 8 4 4 6 2 4 3 3 2 50
天然药物活性成分的研究 天然药物化学成分的提取方法 天然药物化学成分的分离方法 色谱分离法 天然药物化学成分的结构测定 生物碱 醌类 香豆素和木脂素 黄酮类 萜类 挥发油 皂苷 强心苷 其他成分 合 计
实训课时分配
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与寻找天然药物活性成分的一般途径。掌握各类化
合物及重要的天然药物的英文名词。
知识和能力结构分析
知识结构分析:掌握较广博的自然、人文和社会
等方面的科学知识;系统掌握本门课程必需的药学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门课程的科 学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
知识和能力结构分析
能力结构分析: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综合应
用能力;具有对天然药物成化学成
分研究的实践能力和较好地开发意识;具有较强的
知识再获取与运用能力及实际工作能力和创业精神; 具有适应变化,自学相关课程的个人可持续发展能 力;具有对实验结果能够正确做出分析、评价的能 力并对岗位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
教学起点
有机化学,基础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
光谱解析,天然药物学(药用植物学、生药学)。
课时分配
总学时:80 理论学时:50 实训学时:30
理论课时分配

总结中国在天然药物化学领域研究的历史和近年取得的成就

总结中国在天然药物化学领域研究的历史和近年取得的成就

总结中国在天然药物化学领域研究的历史和近年取得的成就天然药物化学取得的主要成就1805年21岁的德国药剂师Friedrich Sert rner从罂粟中首次分离出单体化合物吗(morphine),开创了从天然产物中寻找活性成分的先河.这一伟大功绩不仅是人类开始利用纯单体化合物作为药物的标志, 也是天然药物化学初级阶段开始形成的标志。

紧接着又陆续从植物分离出吐根碱、马钱子碱、士的宁、金鸡纳碱、奎宁、咖啡因、尼古丁、可待因、阿托品、可卡因和地高辛等具有活性的单体化合物。

但是,由于受到当时分离技术和结构鉴定技术限制,天然药物化学方面的研究进展相当缓慢, 表现在主要集中于酸性或碱性等易于处理的成分的研究上。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20 世纪伟大成就之一青霉素的偶然发现以及广泛应用不但扩大了天然药物的研究范围,同时也加速了其发展速度。

到20世纪90年代,约80%的药物都与天然产物有关,有的直接来源于天然产物,有的通过对天然产物的结构修饰,有的受天然产物结构的启发而设计后人工合成。

意义重大、标志性天然药物的发现包括: 20世纪50年代Wall 博士从中国特有植物喜树中分离出抗癌活性成分喜树碱,后经结构修饰诞生抗癌药物; 美国Merck 公司筛选开发并于1987 年被批准上市的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的药物洛伐他汀也是来源于自然的、最成功的、里程碑式的标志性天然药物之一,此药物的发现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高血脂症的途径; 90年代从红豆杉中发现的抗癌药物紫杉醇及其衍生物多烯紫杉醇等,这些都是天然药物研究开发的成功例证。

在中国,尽管中医药理论博大精深、蕴含丰富并且有着悠久的应用历史, 但真正运用现代方法加以研究和开发却是在20世纪20年代由研究麻黄碱开始的,这比西方要晚100年左右。

1929年我国现代药理学的鼻祖陈克恢通过研究阐明了麻黄中有效成分麻黄碱的药理作用和临床药效后,麻黄碱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广泛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06号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06号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正文:----------------------------------------------------------------------------------------------------------------------------------------------------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10月14日国务院令第10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全国中药品种的保护工作。

第二章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第五条依照本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三)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一)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三)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药,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保护期给予保护;其中,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可以重新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保护。

第九条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天然药物化学各章习题及参考答案

天然药物化学各章习题及参考答案

天然药物化学各章习题及答案(答案见最后) (第十、十一不是重点,没有)第一章(一)一、名词解释1、高速逆流色谱技术2、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3、超声波提取技术4、二次代谢过程二、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有A、B、C、D、四个备选答案。

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纸层析属于分配层析, 固定相为:()A. 纤维素B. 展开剂中极性较小的溶液C. 展开剂中极性较大的溶液D. 水2、硅胶色谱一般不适合于分离()A、香豆素类化合物B、生物碱类化合物C、酸性化合物D、酯类化合物3、比水重的亲脂性有机溶剂有:A. CHCl3B. 苯C. Et2 OD. 石油醚4、利用溶剂较少提取有效成分较完全的方法是:A、连续回流法B、加热回流法C、渗漉法D、浸渍法5、由甲戊二羟酸演变而成的化合物类型是A. 糖类B. 萜类C. 黄酮类D. 木脂素类6、调节溶液的pH改变分子的存在状态影响溶解度而实现分离的方法有A.醇提水沉法B.铅盐沉淀法C.碱提酸沉法D.醇提丙酮沉法7、与水不分层的有机溶剂有:A. CHCl3B. 丙酮C. Et2 OD. 正丁醇8、聚酰胺层析原理是A物理吸附B氢键吸附C分子筛效应D、化学吸附9、葡聚糖凝胶层析法属于排阻层析,在化合物分离过程中,先被洗脱下来的为:A. 杂质B. 小分子化合物C. 大分子化合物D. 两者同时下来三、判断对错1、某结晶物质经硅胶薄层层析,用一种展开剂展开,呈单一斑点,所以该晶体为一单体。

( )2、糖、蛋白质、脂质、核酸等为植物机体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因此称之为一次代谢产物。

()3、二氧化碳超临界流体萃取方法提取挥发油,具有防止氧化、热解及提高品质的突出优点。

()4、色谱法是分离中药成分单体最有效的方法()5、铅盐沉淀法常用于中药生产中除去杂质。

()6、植物成分的生物转化,可为一些化合物的结构修饰提供思路,提供新颖的先导化合物。

()7、在活性筛选方法的指导下进行化合物的分离提取要求分离工作者与活性测试人员两个方面的配合。

天然药物化学课程标准课程名称天然药物化学课程代码

天然药物化学课程标准课程名称天然药物化学课程代码

《天然药物化学》课程标准课程名称:天然药物化学课程代码: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程一、概述(一)课程性质地位天然药物化学是应用现代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天然药物中化学成分的学科,是药学专业学生的必修专业课程。

本门课程着重围绕天然药物中有效成分的结构、性质、提取分离和鉴定以及结构测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进行教学。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较强地天然药物化学成分提取、分离和鉴定的岗位实践操作能力,具有较强地知识运用能力和开拓精神,为学生今后适应岗位变化,学习相关专业技能,具有个人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奠定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本专业学生熟悉天然药物中有效成分的结构特点与类型;掌握各类有效成分的理化性质、提取分离以及鉴别方法;了解典型有效成分的结构测定方法以及生物合成途径。

培养学生具有初步从事天然药物的生产和研究能力。

在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用植物及波谱学课程的基础上,着重围绕中药有效成分的结构类型与特点、理化性质、提取分离方法、结构鉴定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教学。

总论部分介绍了天然药物中有效成分的生物代谢途径、提取分离以及结构研究的方法与步骤;各论部分介绍了糖苷、黄酮、醌类、萜类、皂苷、生物碱等有效成分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提取分离及结构测定方法。

在该课程的学习中,涉及的中药有效成分提取的方法有:煎煮法、浸渍法、渗漉法、回流法、连续回流法、超临界萃取法等溶剂提取法,水蒸气蒸馏法;用到离子交换色谱、硅胶色谱、氧化铝色谱、大孔吸附树脂色谱、聚酰胺色谱等多种分离手段;在中药有效成分的结构测定中用到紫外光谱(UV)、红外光谱(IR)、质谱(MS)、氢核磁共振(1H-NMR)、碳核磁共振(13C-NMR)等光谱检测手段。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标准以天然药物化学课程的基本理念为指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本门课程多年的教学经验、研究总结,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及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

天然药物化学课程在第三学期开设,总课时为72学时,其中理论42学时、实践30学时,理论实践比例4:3,课程框架及学时如下:二、课程目标总体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天然药物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实验技能以及新观点、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获得支撑后续课程如天然药物学等的重要天然药物化学知识;灵活运用所学基本理论解释一些药学科学问题并应用于实践,培养学生具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认知能力。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9.1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施行日期】2018.09.1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第五条依照本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三)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一)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三)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药,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护期给予保护;其中,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可以重新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保护。

第九条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2.10.14•【文号】国务院令第106号•【施行日期】1993.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10月14日国务院令第10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全国中药品种的保护工作。

第二章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第五条依照本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三)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一)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三)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药,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保护期给予保护;其中,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可以重新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保护。

第九条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总结我国在天然药物化学领域研究的历史和近年取得的成就。

,总结我国在天然药物化学领域研究的历史和近年取得的成就。

,总结我国在天然药物化学领域研究的历史和近年取得的成就。

人类发展和进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类不断与疾病做斗争的过程。

据记载人类利用天然产物作为药物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远古时代,人类有了身体上的痛苦或称谓“疾病”就开始从自然界中寻找被称为“药”的物质来缓解疾病带来的痛苦。

这种来自自然界的可以缓解或治疗疾病的物质就是最原始的“药物”,并一代代流传下来,国外称之为“天然药物”,我国称之为“中草药或中药”。

之所以能防病治病,其物质基础在于其中所含的具有活性的化学成分。

我国明代李挺所著的《医学入门》(1575年)记载了用发酵法从五倍子中得到没食子酸的过程。

书中所谓“五倍子粗粉并矾,曲和匀作酒曲样入瓷器避不见风,候生白取出”,“生白”即没食子酸生成之意,这是世界上最早从天然产物中得到的有机酸。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1596年)中详细记载了用升华法制备、纯化樟脑的过程。

1805年21岁的德国药剂师从罂粟中首次分离出单体化合物吗啡(morphine),开创了从天然产物中寻找活性成分的先河。

这一伟大功绩不仅是人类开始利用纯单体化合物作为药物的标志,也是天然药物化学初级阶段开始形成的标志。

紧接着又陆续从植物中分离出吐根碱、马钱子碱、士的宁、金鸡纳碱、奎宁、咖啡因、尼古丁、可待因、阿托品、可卡因和地高辛)等具有活性的单体化合物。

但是,由于受到当时分离技术和结构鉴定技术限制,天然药物化学方面的研究进展相当缓慢,表现在主要集中于酸性或碱性等易于处理的成分的研究上。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20世纪伟大成就之一青霉素的偶然发现以及广泛应用不但扩大了天然药物的研究范围,同时也加速了其发展速度。

到20世纪90年代,约80%的药物都与天然产物有关:有的直接来源于天然产物,有的通过对天然产物的结构修饰,有的受天然产物结构的启发而设计后人工合成。

意义重大、标志性天然药物的发现包括:20世纪50年代Wall博士从中国特有植物喜树中分离出抗癌活性成分喜树碱,后经结构修饰诞生抗癌药物伊立替康和托泊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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