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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工作制度及管理职责

医政科工作制度及管理职责

医政科工作制度及管理职责医政科是医疗机构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医政科的工作制度及管理职责是确保医疗机构的日常运作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一、医政科的工作制度1.规范的组织结构:医政科应设有科长和科员,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工作流程和制度:医政科应制定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细节和要求。

3.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4.考核制度:制定科室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制度,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6.急救和危急情况处理制度:制定应对急救和危急情况的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二、医政科的管理职责1.组织和协调医院的各项工作:医政科要负责组织医院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医院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监督和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医政科要负责对医院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和执行,确保医院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3.管理医院的人事工作:医政科要负责医院的人事工作,包括人员招聘、考核、晋升、薪资管理等。

4.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医政科要负责医院财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审计、成本控制等。

5.管理医院的设备和物资:医政科要负责医院设备和物资的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维护和更新,物资的储备和配送等。

6.管理医院的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医政科要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系统更新等。

7.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医政科要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包括病案质量抽查、不良事件的处理和防范等。

8.管理医院的医保和医疗费用:医政科要负责医院的医保和医疗费用管理,包括医保报销、费用核算、费用控制等。

9.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医政科要负责医院患者投诉和纠纷的处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化解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医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万能模板8篇).doc

医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万能模板8篇).doc

医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万能模板8篇)医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1(一)终端划分按照职能科室统归到院办、下属班组统归到各职能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归到社区卫生科、药剂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门诊部,以及各病区各为一个终端的划分原则,分别实施领用、发放和统计。

(二)方法程序按照终端的划分,规定专人,设置专人密码,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物资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将物资下送到所领科室进行签字交接。

(三)常规物品下送时间1、卫生材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前一天下午输入)。

2、消耗品:每周二下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周一输入)。

3、办公用品:每月25号下送(领用单位在24日前输入)。

4、急用物资:如仓库无法安排人员下送时,使用单位派人领取。

(四)其他规定1、水、电、木、五金等修理物资,经修理人员现场勘察确定用料后,使用科室输入,修理人员从仓库领出,待修理结束,使用科室确认签字,修理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

2、工作服报领或新领手续(1)报领或新领工作服时,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病区、门诊向护士长,其余科室向科长、主任申请,并填写《工作服报领(新领)审批表》。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服装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本人持《审批表》按原规定时间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保管员接到领用单位输入的领用信息和《审批表》后,若无疑义,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义,报请后勤管理科进行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

(4)本人直接从仓库领取签字。

(5)工作服报领时间:每月的10号、20号、30号。

3、如领用单位从终端输入的39;物资名称、数量超出库存而无法输入时,要及时同仓库电话联系,待购进入库后再输入领取。

4、新领、报领的物资,实行先审批或鉴定签字后,再行办理领出手续。

医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2为规范职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医院管理制度格式范本

医院管理制度格式范本

医院管理制度格式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管理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率为目标,以合规为要求。

第四条医院管理实行人性化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提倡医患沟通和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第五条医院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行规章,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医院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先进,惩处不端。

第七条医院管理要注重培训和学习,提升全院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持医疗服务的领先地位。

第八条医院管理要加强与社区、卫生部门等单位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医疗服务向全面发展。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患者就诊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就诊效率。

第十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可靠,完整清晰。

第十一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诊疗流程监督机制,对医疗流程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二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配药和使用,杜绝假药、劣药流入。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医院要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第三章行政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便于管理。

第十六条医院要制定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医院要加强人员管理,招聘、培训、考核等环节要严格执行程序,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合理、透明,确保医院经济运行良好。

第十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数据共享和利用效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医院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医政处工作制度

医政处工作制度

医政处工作制度一、总则医政处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依法行政:医政处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 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医疗服务监管职责,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3. 勤政廉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作风。

4. 科学决策: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提高决策水平,确保政策、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工作内容1. 医疗机构管理: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工作;监督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规范医疗技术应用,确保医疗安全。

2. 医疗质量监管: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规章、标准和规范,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和评价机制,提高医疗质量。

3. 医疗服务监管: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医疗保险政策等,监督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4. 采供血机构管理:负责采供血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工作;监督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确保血液安全。

5. 医务人员管理:制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负责执业医师和护士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6.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定医疗技术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医疗技术准入审批工作。

7. 医疗事故处理:负责医疗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协调医疗纠纷。

8.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管理,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9. 紧急医疗救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紧急医疗救援体系。

10. 其他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程序1. 工作计划:每年初制定医政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

2. 政策制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

3. 征求意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意见。

医师执业管理制度范文

医师执业管理制度范文

医师执业管理制度范文医师执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生执业行为的监管,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生执业管理制度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维护医疗行业的公信力和良好秩序,促进医生的职业发展。

第三条医生执业管理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业的医生和相关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生执业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相关行业标准相衔接。

第五条医生执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医生执业行为规范第六条医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规范,积极履行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七条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人身自由、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不得侵犯患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八条医生不得从事与医疗行为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医疗资源从事非法牟利活动。

第九条医生应当严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

第十条医生应当在诊疗过程中保持专业的技术水平,不得随意更换治疗方案或者药物。

第十一条医生执业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医生应当主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更新医学知识。

第十三条医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夸大治疗效果,不得误导患者。

第十四条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能因患者的个人特点而歧视或者侮辱患者。

第十五条医生执业过程中应当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详细、准确地介绍治疗方法、风险和预后,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第十六条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治疗选择,不得强迫患者接受治疗。

第十七条医生应当及时反馈诊疗效果给患者,并根据患者的需求提供适当的健康指导。

第十八条医生应当尽力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优先满足患者的需求。

第十九条医生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和专业组织的管理。

第三章医生执业注册和报备第二十条医生执业应当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医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医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医政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医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医政办公室是医院的管理机构,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规划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医政办公室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定和本规章制度,保守机密,积极服务,廉洁奉公。

第五条医政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医务委员会和医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六条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条医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条医院领导有权对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第九条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守时、守纪、守法,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接受礼品。

第十条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谨言慎行,保护医院的声誉,维护医疗秩序,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医政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医院的规划和发展,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的制定。

(三)负责医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维护医院与各方面的良好关系。

(四)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督工作,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五)负责医院的人事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六)负责医院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估,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评价制度。

(七)负责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做到务实高效,服务周到。

第十三条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医院医政科的规章制度

医院医政科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政科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政科是医院管理层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的医疗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

第三条医院医政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四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协调医院内部关系,促进医院整体发展。

第五条医院医政科应当注重科研创新,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为医院提供决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第六条医院医政科应当严格遵守管理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医院领导的工作。

第七条医院医政科应当保护医院的商业机密和患者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机密信息。

第二章医院医政科人员管理第八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定期进行人员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建立健全人员保障制度,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一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证医院正常运转。

第三章医院医政科工作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目标和计划制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加强信息管理,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为医院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加强对医院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医院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十五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院医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建立健全医患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对医患关系的协调和处理,促进医患和谐。

第四章医院医政科机构设置第十七条医院医政科的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医院规模和管理需要,具体设置由医院领导确定。

第十八条医院医政科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医政管理规范制度大全

• | 病案室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 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在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2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病历 在科 室、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科及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医务人员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1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回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3天。 3借阅者应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接。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 2病员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司法机关。 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及病员的委托书。

4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5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 向医务科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6可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务科、相关科室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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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及医院发展规划相关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工作,实施医疗业务管理。 2、拟定全院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报院领导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分析。 3、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督促、检查医疗法规、制度,规章执行情况,规范医疗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负责组织院内外重大抢救及会诊,负责安排对基层医疗业务技术指导及会诊工作。 5、督促临床安全用药,督促药品、器械的供应、使用,经常检查确保质量。 6、负责对医疗事故争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接待病员方的来信来访及医疗咨询。 7、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中的医疗问题。 8、协助职工培训部和技术科技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及技术考核工作。 9、负责接待病员方、律师、公检法等对医疗文件资料的查阅、复印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院领导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制度 1、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2、专题研究内容: ⑴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中我院存在的问题; ⑵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体系; ⑶审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方案、重要制度、规章、规范; ⑷对阶段性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病历、处方; ⑸分析医疗纠纷、差错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确定解决的办法。 3、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为每季度末月中旬。特殊情况下,院长直接安排或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议,经院长同意后临时动议。 4、专题会议题的确定由相关科室(部门)报告,经医务部提出初步意见,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查或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报常务副院长同意后安排。 5、专题会议由院长主持,或委托业务副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护理、技术科教部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院长办公室、医务部做好记录。 6、专题会议由医务部负责安排,院长办公室协助。 7、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简报,由医务部草拟,经院长签字后印发相关部门(科室)执行。 8、医务部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检查会议通报问题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记录。 (三)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院长、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医疗法规、规程、质量标准和医院相关制度实施全院医疗质量监督、控制及管理。 2、结合医院实际,组织制定医院医疗质量指标,监控措施,考核及奖惩办法,并督促落到实处。 3、经常深入科室检查、指导,监控医疗质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和分析,提出改进和指导意见,确保各项医疗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 4、坚持检查、指导、督促病历书写质量,定期组织全院病历质量评审,促进病历书写质量的提高。 5、随时做好医疗工作来信来访、投诉和医疗咨询工作。 6、负责对医疗差错、纠纷或医疗事故及争议的调解、处理,做到有错必纠。

(四)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工作制度 1、在本院发生医疗纠纷,而患者不愿申请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的,由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作为医疗纠纷解决的依据。 2、鉴定人员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鉴定工作前,鉴定人员对受理的鉴定材料要认真审查,材料要完整、符合层次及时限要求。 4、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成员在接受鉴定任务后应准时参加鉴定工作,原则上不得缺席。 5、鉴定小组应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充分查看相关材料,听取医患双方关于事件的陈述后,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争议作出判断。 6、每位小组成员应在讨论时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结果,经鉴定小组讨论形成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长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入鉴定小组讨论记录。鉴定结论作为医院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医学依据。

(五)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建立建全院科两级管理组织,以三级医院技术和质量标准为目标,作到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 2、制定和完善医疗质量标准,全面考核、监督,开展医疗质量的分析和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3、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 4、医疗质量实行以法人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和职能部门及承担任务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人制度。 5、院长负责对全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提出总体要求、目标、指标,组织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6、业务副院长负责组织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监督,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完善改进。 7、医务部、护理部、科教科、感染管理科等职能科室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负有日常管理与考核等管理职能。 8、科室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对本科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管理及监控。 9、各科应根据院质量、安全总体目标拟定本科质量、安全目标,切实加强环节质量管理,加强高危管理,落实质量监督措施。

(六)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医院实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方面严重缺陷、重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个人、科室、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责任大小,有无过失、是否切实履行了岗位职责等进行责任追究,对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对责任者的具体责任的追究按照医院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和职工奖惩制度有关条例执行。 3、对重大的、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的处理,除院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应给予其党纪、政纪惩戒,并要求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七)医疗质量及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1、病员或其家属对我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或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时,均可向科室、医院投诉,接到投诉后,科主任、护士长及其他接到投诉部门或负责人应积极热情接待,给予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并做好耐心解释安抚工作。如病员情绪仍然激动,影响到医疗安全,发生纠纷,应立即向医务部、护理部或党群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院领导。 2、职能部门接到投诉或报告后,应立即到科室了解情况,进行现场处理,作好协调及相关工作。医务部(护理部)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态度应和蔼,体恤病员,安抚好病员情绪,避免矛盾激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发生被投诉的科室须立即书面报告纠纷的原因及处理程序并提出整改意见。 3、如经以上两点仍不能平息纠纷,病员情绪仍然激动,致使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将病员家属请离科室,到院部协商解决。必要时请律师协助,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4、分管院领导接到汇报后,采取协商,个别交谈化解分散不满情绪,请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解等适当方式解决;经多方协调仍无法达成共识的,可通过法律程序(司法鉴定)渠道解决。 5、对所有投诉,均应认真核查,弄清实事,找出问题的根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医院相关规定、制度进行处理,并负责任的向投诉人回复处理结果。 (八)医疗风险预警制度 1、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情况出现时,必须提高防范纠纷意识,强化注意义务,作好预防工作。并根据程度轻重,及时报告。 ⑴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医疗问题。 ⑵患者诊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患者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兆的。 ⑶同时收治3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等需及时抢救的病人,发现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⑷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 ⑸需紧急手术的患者无行为能力且无家属陪伴时。 ⑹患者在输液或输血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且问题较严重时。 ⑺在医务活动中,存在难以处理的突发情况时。 2、根据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严重程度,对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预警性信息实行三级预警专报。 ⑴一级预警(低度紧急情况):发现重点患者或一般患者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某种不满意,但没有发生激烈争执,经发生危机的科室负责人解释,患者已经表示理解,该科室无须其他部门或科室协助即能独立解决。此类医患紧张程度较轻,对医院影响较小,但责任科室必须向医务部报告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科主任和护士长为一级预警责任人。负责报告并进行积极的处理 针对一级预警情况,科内医护人员要提高重视程度,密切注意患方的情绪变化,加强与患方的沟通,化解矛盾,及时在科内通报有关情况,避免预警级别的上升。 ⑵二级预警(中等紧急情况):出现重点患者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某种不满意或一般、常见的危机事件,经解释无效,发生激烈争执,对医院有一定的影响,责任科室需要与医务部共同协调解决,责任科室和医务部必须向医院分管领导报告。 医务部负责人为二级预警责任人。负责协调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此类医患紧张,须由医务部会同有关科室,按照《简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处理程序》,协商处理办法,并就关键问题与患方进行充分的交流,争取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配合解决问题。 ⑶三级预警(高度紧急情况):因过失或其他原因导致医患纠纷事件程度较重,一定程度损害医院的信誉或利益,须提交医院管理层解决。由责任科室、医务部和医院分管领导共同向院长报告,研究制定详细的消除危机的处理方案,积极开展工作,控制纠纷的发展势态。必要时医院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卫生局汇报。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三级预警责任人。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时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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