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①申请书(函)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或个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④授权委托书⑤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档⑥国有土地用证(需征收为国有土地的除外)⑦政府会议纪要⑧发改委立项批复或项目备案证
红线图0.1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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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①申请书(函)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或个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④授权委托书⑤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档⑥国有土地用证(需征收为国有土地的除外)⑦政府会议纪要⑧勘测定界报告及电子文档(必须有相关资质并盖章)⑨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⑩营业执照
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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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备案
建委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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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报监
建委
①申请表②招标备案表级招标通知书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审核表⑥监理单位资质及总监资格证书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压证,检验后归还)⑧该工程审定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控制扬尘措施⑨安全措施费及建筑安全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凭证⑩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等相关资料交接证明⑾施工单位任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正式文件⑿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包括工程概况、安全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安全计划)⒀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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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
设计单位
①气象评价意见书②消防评价意见书③经济技术指标
施工图在方案审查后若用变更,需重新核算经济技术指标,重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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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渝建发〔2016〕52号(1)学习课件.doc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16〕52 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 年10 月18 日1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 〕111 号)等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平安卡申办指引

平安卡申办指南一、平安卡申办(一)第一步:网上申报登录网站: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1、企业:凭资质锁登录——点击网页右面“登录”字样进入——加密锁登录——网上申报2、项目:点击网页右面“登录”字样进入——通过企业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申报3、外地入渝企业:凭资质锁登录——点击网页右面“登录”字样进入——加密锁登录——点击“机构信息维护”——在“所属区县”中选择对应区县(不能选择重庆市)——完成机构信息维护后再进行网上申报(二)第二步:现场提交材料1、提交资料地点(1)企业申报的提交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各区县平卡办(通常是所在地安全站);(2)项目申报的提交到项目所在地的各区县平卡办(通常是所在地安全站);(3)外地入渝企业申报的提交到资质锁中选择的所属区县的平卡办;(4)市管项目提交到市安管总站监督科。
2、提交资料明细(1)《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报名表》1份/人;(2)《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汇总表》1张;(3)申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或签署承诺书(承诺书样式:点击网站“登录”下方的“办事指南”——“平安卡办事指南”——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工作流程附件)(4)免予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
二、卡号查询(一)查询时间:平卡办终审后一个工作日(二)查询方法: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平安卡查询(网站右上角)三、领卡平卡办终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申办单位凭介绍信到提交资料的平卡办领取;市管项目到市城乡建委交易中心一楼平安卡窗口领取。
四、用卡在“两工地”刷卡进出施工现场。
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促进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应当认识到,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性不高,诚信管理资源分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诚信制度不完善,行业诚信基础薄弱等问题。
加快推进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行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诚信信用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对防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勘察设计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惩奖有制度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
(二)主要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统一、规范的诚信标准下,基本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勘察设计行业质量得以稳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勘察设计行业动态监管尽快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大行业动态核查的力度:1、加强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对勘察设计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以及在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招标投标、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管理等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监管。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渝建发[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渝建发〔2012〕38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明晰培训职责,提高培训效率,形成分工合理、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的培训体系,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委已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发〔2011〕11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李明市城乡建委副主任副组长:任和万市城乡建委安委会副主任周锐角市城乡建委科技教育处处长周刚市城乡建委建筑管理处副处长向渝春市城乡建委建筑管理处副处长成员:邹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邱峰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站长阎国际市建筑管理总站站长龚毅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主任职责:按照统一思想、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指导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由任和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科教处、建管处、市质监总站、市安全总站、市建管总站、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区县城乡建委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科教处、建管处协助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培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城乡建委、市建管总站、市质监总站、市安全总站、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为培训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可委托相关协会、大专院校等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具体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培训牵头单位的具体职责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违规行为的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违规行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12
•【字号】渝建勘设〔2020〕60号
•【施行日期】2020.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等
四家单位违规行为的通报
渝建勘设〔2020〕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经查,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标美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恒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报送的入渝人员存在其注册关系在其他单位的情况,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根据《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标美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恒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屏蔽其入渝信息3个月。
特此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上海申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上海申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渝建质安〔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上海申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检查和质量监管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13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渝建质安〔2020〕28号)要求,结合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改”有关工作部署,近期,我委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开展了专项抽查,发现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监理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典型案例(一)上海申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两江新区万国数据重庆数据中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伏威,建设单位为重庆万国宏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一是监理企业承诺派驻现场共5人,实际到岗2人,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2条规定;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履职差,违反住建部《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第二条规定;三是未按要求审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违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第6.2.5条规定;四是部分混凝土浇筑旁站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违反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五是施工现场未按有关规定留置混凝土试件管理,监理未切实履行见证职责,违反《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六是部分工程质量问题未按要求处置,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规定;七是未按要求组织检验批验收,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1条规定;八是监理日志内容简单,无法反映监理工作情况,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2.2条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押证办理流程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押证办理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日期:2014-12-18 点击:401 次
项目在申报质量报监前,需到建管科609室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押证,押证完成后由建管科出具押证证明作为质量报监前提。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押证是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档案员、预算员押证。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押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红头文件)
2、安全员C证押证证明复印件
3、招投标确认书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市外职称的人员请同时提供评审表和评审文件)
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档案员、预算员复印件(市外企业需提供原件且必须是进行了入渝备案的人员)
注: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按照《重庆市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执行。
2、市内企业查询六大员的可用性,请在重庆教育培训网的备案查询中查询。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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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2-01-09] 点击数: 4705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渝府令第251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除申请表单独提交外,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审查查找。
复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
(一)申请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可进入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进入“企业管理”进入“下载中心”下载),按顺序双面打印,A4页面,一式两份;并将《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QQ邮箱:1621965153@。
2、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入渝备案介绍信(原件)。
3、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证明,近三年来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4、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在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入渝备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只能委托企业在渝负责人(原件)。
7、企业在渝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汇总表(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企业在渝负责人1
名,企业在渝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各不少于2人)。
以上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以及在本企业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除社保证明材料留原件外,其余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中,在渝负责人必须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在渝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特级、一级企业不少于3个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他级别的企业不少于3个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的服务单位必须与本企业名称一致;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每个人员的资料分别装订,然后再将所有人员资料汇总装订(验原件,留复印件);
8、入渝登记备案办公场地要求: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并提供办公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设立在居民楼内的,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同意意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渝从事建筑活动时,应在单项工程项目中标(或分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以表格文本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工程基本信息报表》可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企业管理”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三)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变更入渝登记备案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变更审核表》;
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书面变更申请;
3、变更内容的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
(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入渝登记备案证,应在重庆市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
明后,向市城乡建委申请补办,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补办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书面申请;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增补审核表》。
(五)申请年度复核:
入渝登记备案证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且不超过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满时需在渝继续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市城乡建委提交申请入渝登记备案年度复核。
三、办理程序
(一)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1号窗口接件并核验原件;
(二)市城乡建委组织相关处、站室初审、审查、复核、会审、公示、审批并公告;(三)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1号窗口出件。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核工作(网上公示、补充完善材料时间及现场踏勘时间除外)。
五、申报地点
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1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21
六、承办机构
市城乡建委建管处、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
咨询电话:6367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