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 人力资源 行政管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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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1. 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公司的人才管理战略,确保公司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公正、透明,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绩效。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干部岗位的选拔和任用工作。

3. 选拔和任用原则:a. 公开公正:选拔和任用过程必须公开、公正、透明,以确保全体员工的公平竞争机会。

b. 优胜劣汰:选拔和任用应以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为依据,表现优异的员工将获得优先考虑。

c. 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方式选拔和任用,不得进行非竞争性的任命。

d. 能力导向:重视员工能力和潜力,注重培养和选拔有潜力的后备干部。

4. 选拔和任用程序:a. 岗位申请:空缺的干部岗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相关部门并发布岗位申请公告。

b. 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简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c. 综合考评:选拔委员会根据个人简历、面试、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评估申请者的能力和胜任岗位的潜力。

d. 论证和确认:选拔委员会将评估结果提交给公司高层进行论证和确认,并最终确定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e. 选拔结果公告:人力资源部门将选拔结果通过公告方式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

5. 选拔和任用权:a. 选拔委员会:公司设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门代表等。

b. 公司高层:公司高层对干部选拔和任用进行论证和确认,并最终决定干部的任命。

6. 培养和发展:a. 培养机制:公司将会建立一套完善的干部培养机制,包括培训、挂职锻炼、导师制度等,为干部的发展提供支持。

b. 后备干部:公司将重点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后备干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储备。

7. 监督和评估:a. 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b. 评估结果:监督机构将定期评估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并向公司高层和员工提出改进意见。

8. 附件:业务、职能部门干部选拔和任用细则以上为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恒大国内管理制度

恒大国内管理制度

一、引言恒大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恒大集团不断壮大,业务涵盖地产、金融、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在国内外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络和良好的声誉。

为了更好地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恒大集团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恒大集团国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节。

二、组织架构1. 公司架构恒大集团的公司架构清晰明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项目开发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

各部门之间设立协调机制,确保信息流畅、决策高效。

2. 职责分工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同时,公司鼓励跨部门协作,提倡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完成公司战略目标。

3. 领导层级恒大集团设立多级领导层级,每一级领导都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在决策过程中,上级领导会听取下级意见,形成共识后做出决策,确保公司管理决策科学合理。

三、规章制度1. 公司章程恒大集团有一套完整的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体系、管理原则、财务制度等内容。

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确保公司运营有序。

2. 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这些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为员工提供了工作指南。

3. 沟通流程公司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流程,每个员工都能够向上级反映问题和建议。

公司定期举行各类会议,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和团队合作。

1. 人才选拔公司注重人才选拔和培养,建立了严格的人才选拔机制。

公司招聘严格按照条件和流程进行,选拔符合公司要求的优秀人才。

2. 绩效考核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惩。

公司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和提升能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DOC)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DOC)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XX规章〔2016〕第29号《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2016年3月25日规章制度控制表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公司为了从员工中选拔和任用优秀的人才担任管理岗位或领导职位而设立的一套选拔和评估机制。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管理层具有专业素质、能力和潜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各项工作。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岗位要求和职责:明确不同管理岗位的职责,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

2. 岗位竞争和选拔方式:设定适当的竞争机制,如招聘、内部选拔、轮岗等,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3. 绩效评估和胜任力评估:定期对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胜任力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定是否适合晋升或岗位调整。

4. 培训和发展:为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其岗位相关的技能和知识,以及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5. 人才储备和发展计划:建立人才储备库,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合适的干部候选人,并制定相关的发展计划和晋升通道。

6. 监督和反馈机制:设立监督机构或审议委员会,负责监督干部选拔和任用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公司员工的投诉和反馈,并及时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组织效能,形成合理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领导人员任用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人员任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规范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

三、选拔任用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择优任用、竞争上岗原则;4. 任人唯贤、严格考核原则;5. 依法依规、严肃纪律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4. 具有较高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5.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选拔任用程序1. 招募报名: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推荐、外部招聘等方式,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2. 审核筛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3. 考核测评:对筛选出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4. 择优录用: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用;5. 任前公示:对拟任领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6. 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六、任职期限与考核1. 领导人员任职期限一般为三年,可连任;2. 公司对领导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3. 对考核不合格的领导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整、免职或降职处理。

七、监督管理1.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审计,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合规性;3. 公司员工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人员任用管理制度

领导人员任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领导人员管理,确保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领导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及监督工作。

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原则第三条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能力和实绩。

第四条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按程序办事和定编定岗、按岗配备的原则。

第七条坚持下管一级和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

三、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程序第八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民主推荐: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三)讨论决定: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免事项。

(四)任前公示:对拟任用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五)任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颁发任职通知。

四、领导人员管理第九条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领导人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领导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领导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领导人员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领导人员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包括:(一)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二)领导人员的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经公司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可以适当放宽领导人员任职资格。

第十八条领导人员任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干部任命具有最终决定权,负责审批公司高层领导任免。

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干部任命工作,对干部选拔、薪酬管理及其绩效考核进行全面监督。

三、公司领导团队:承担对下属干部任免和考核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干部选拔一、选拔方法:干部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正常选拔行为。

二、选拔程序: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应当尊重干部的知识、能力、品德和业绩,实行多方意见协商,确保选拔程序公平公正。

三、选拔条件:干部应当具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等素质,同时应当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选拔结果:根据选拔结果综合考虑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最终的干部选拔结果。

第四章干部任免一、任免程序:对于公司干部的任免,应当由公司领导团队准备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报经人事部门备案。

二、任免条件:任免干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干部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三、任免权限:公司领导团队对于部门下属干部的任免应当实行区级内部管理,并报经总部相关部门备案。

四、任免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任免程序,确保干部的选拔和任免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五章干部考核一、考核内容:干部考核应当综合考虑干部的领导才能、业绩成果、廉政建设、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核结论。

二、考核方法:采取360度评价、考核记录、考核面谈等方式进行干部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结果:对于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当及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四、考核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考核程序,确保干部考核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六章干部培训一、培训内容:公司应当根据干部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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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地产集团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地产集团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科学规范领导干部任用体系,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地产集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管部门,负责地产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及调配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及检查。

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及调配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注重业绩、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举贤避亲、任职回避原则,即上下游任职回避、上下级任职回避、利益关系任职回避等。

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1、高度认可公司企业文化,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业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原则上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应岗位编制要求。

4、地产集团总部中心副总经理、驻地直管部门及二级部部门经理、地区及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提拔,应当在原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满1年,不得在一年内连续提拔,不得越级提拔。

5、提拔为地产集团总部中心总经理助理、驻地直管部门及二级部部门副经理、地区及下属公司部门副经理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其中集团统招特别优秀的大学生3年及以上)。

6、提拔为地区及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的,应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其中集团统招特别优秀的大学生2年及以上)。

7、提拔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员工所具备的工作经历中,须含有1年及以上在司工作经验。

8、因新业务拓展、管理团队组建、偏远地区人才选派、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等公司管理需要,由地产集团统一调配至紧急、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其职务可予以晋升1-2级。

9、提拔领导干部须从严把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拔:
⑴近半年个人综合考评排名后30%或个人业绩考核排名后30%;
⑵分管业务口或三线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重点工作指标连续三个月排名后六名。

10、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方可执行。

破格提拔的领导干部,应该德才兼备、素质突出,员工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开发报建、融资回款、工程建设等困难重重的情况下,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有突破性进展;
(2)在条件艰苦、基础较差的地区或下属公司业绩稳步上升或有突出业绩;
(3)专业性强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
(4)调派至偏远地区。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第六条地产集团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须经过严格选拔、考察、任命等流程,其中地产集团总部中心一把手以下领导干部(含享受中层待遇的员工,驻地直管/二级部门中层)、下属公司一把手以下领导班子成员(含建筑、装修、园林设计院总/副总工程师)考察及任命工作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各单位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人
⑴各单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可采用差额推荐、直接提名或公开选拔等方式:
①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原则由本单位领导干部按照多于岗位需求
人数进行差额推荐;
②针对个别岗位确因专业或编制限制无法进行差额推荐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提名;
③如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人才的,可上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在集团系统内公开招聘。

⑵单位主要负责人可通过主持班子会议或举行候选人公开竞聘等方式,对候选人履历、任职资格、工作业绩、优缺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经投票选举、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最终候选人上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附个人述职报告)。

差额选举落选人员将纳入本单位人才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考核。

2、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组织考察,征询意见、核实情况
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相关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述职报告、工作业绩、综合排名、投票结果),组建考察小组,360度全方位核查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

⑴考察核实内容:
①核查其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业绩、管理水平、缺点及不足,并结合考评了解其职业规划;
②核查其工作作风,包括精神面貌、责任意识、沟通协调能力、领导力、执行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③核查其团队建设情况,包括对下属人员的培养、干部提拔、干部输出等情况;
④核查其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公平
正派以及员工信任度等情况。

⑵考察核实方法:
①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
②听取直接上级及总部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综合评议意见;
③民主测评,广泛征询平级领导干部及属下员工意见;
④征询当地监察部门的意见;
⑤考察期间如有员工反映情况,可通过dcgbxb@电子邮箱方式反映至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如有举报贪污腐败、任人唯亲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原则性问题的,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将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复议。

⑶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须严格遵照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确保考察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和严肃性,并在考察后三天内提交干部提拔任用考察报告。

3、正式发文任命
拟提拔领导干部经考察合格后,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正式发文任命执行;其中涉及上市公司、金融监管单位的领导干部由集团总部推荐任职。

第七条地产集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审批
1、地产集团总部各中心中层干部、驻地直管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原则上每年人事调整时统一执行;地区公司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如确因项目增加
或人员变动需要及时调整的,可每月15日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核、上报。

2、地区公司三线项目总、地区及下属公司本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满足干部任职条件,并经过本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广泛征询员工意见后按照相应程序任命;地产集团下属公司分支机构及地区物业公司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须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批后实施。

3、集团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地产集团总部中心副总经理及以下中层干部(含享受中层待遇的员工及驻地直管/二级部门中层)、下属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领导班子(含建筑、装修、园林设计院各专业总/副总工程师)的选拔任用经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核,再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实施;地区公司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地区及下属公司其他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须经本单位董事长(或主持工作的一把手)审批。

第八条非公司机构设置调整原因、非人事及薪资统一调整时间,集团系统各单位提拔的集团管理干部工资级别不变,待年度薪资调整时予以统一核定。

第四章领导干部其他管理规定
第十条领导干部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职,给予的违规处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
辞退等。

对地产集团总部中心副职及助理的处分由中心负责人提出,报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对地产集团总部中心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地产集团总部对地区及下属公司领导干部的处分由地产集团总部各业务口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管理水平低下、工作能力较差或健康原因等不宜担任现职务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十二条对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的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予以免职处分并重新核定工资,五年内不得提拔。

第十三条因违反公司制度,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公司发文予以降职免职的领导干部,半年内不得提拔。

确因工作原因半年后需提拔的,不得高于原职务。

第十四条不占编制的助理级干部任职满三年不能提拔的予以免职处理。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中发现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弄虚作假、拉帮结派等违背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监察室可随时监督、监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地产集团系统各单位应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至对口重点项目以及情况复杂、困难较多
的地区锻炼,加强梯队人才建设。

第十七条各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批后执行,并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表:《领导干部举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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