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栽植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栽植土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1 栽植土土壤PH植 5.6~8.0

2 土壤全盐含量0.1%~0.3%

3 土壤容量

1.0g/cm3~

1.35g/cm3

一般项目

1 土壤有机质含量≥1.5%

2 土壤块径≤5cm

3

绿

胸径≥20cm ≥180cm

胸径<20cm

≥150cm(深根

≥100cm(浅根

大、中灌木、

大藤本

≥90cm

小灌木、宿

根花卉、大

藤本

≥40 cm

棕榈类≥90cm

大径≥80cm

中、小径≥50cm

草坪、草花、地被≥30cm

绿

乔木≥80cm

灌木≥45cm

草坪、草花、地被≥15c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栽植前场地清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栽植前场地清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有各种管线的区域、

建(构)筑物周边的

整理绿化用地应完

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4.1.4条

第1款

2

现场内的渣土、废

料、杂草、树根及其

有害污染物应清除

干净。

4.1.4条

第2款

3

对清理的废弃构筑

物、工程渣土、不符

合栽植土理化标准

的原状土应做好测

量记录、签认。

4

场地标高及清理程

度符合设计院要求

4.1.4条

第4款

一般项目

1

填垫范围内不应有

坑洼、积水

4.1.4条

第5款

2

对软泥和不透水层应

进行处理。

4.1.4条

第6款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栽植土回填及

地形造型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造型胎土、栽植土应

符合设计要求并有

检测报告

4.1.5条

第2款

2

回填土及地形造型

的范围、厚度、标高、

造型及坡度符合设

计要求

4.1.5条

第4款

3

4

5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壤应分层适

度夯实,或自然沉降

达到基本稳定,严禁

用机械反复碾压

4.1.5条

第3款

2 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

4.1.5条

第5款

3 边界线位置±50cm

4 等高线位置±10cm

5

≤100cm ±5

101~200cm ±10cm

201~300cm ±15cm

301~500cm ±20cm

6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栽植土施肥和表层整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栽植土施肥和

表层整理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商品肥料应有合格

证明,或经试验证明

符合要求

4.1.6条

第1款

2

有机肥应充分腐熟

方可使用

4.1.6条

第1款

3

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

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

宜用缓释无机肥

4.1.6条

第1款

4

一般项目

1

栽植土表层不得有

明显低洼和积水处

4.1.6条

第2款

2

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

粒径符合要求规定

4.1.6条

第2款

3

表层与道路接壤处,

栽植土应低于测石

3-5cm,栽植土与边

口线基本平直

4.1.6条

第2款

4

表层整地后应平整

略有坡度,坡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4.1.6条

第2款

5

大、中乔木≤5cm

小乔木、大中

灌木、大藤本

≤4cm

竹类、小灌木、宿

根花卉、小藤本

≤3cm

草坪、草花、

地被

≤2c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栽植穴(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栽植穴(槽)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栽植穴(槽)定点放

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位置应准确,标记明

4.2.3条

第1款

2

栽植穴(槽)的直径、

穴深应符合要求,应

垂直下挖,上口下底

应相等

4.2.4条

3

栽植穴(槽)底部遇

有不透水层及重黏

土时,应进行疏松或

采取排水措施

4.2.6条

4

一般项目

1

栽植穴(槽)挖出的

表层土和底土应分

别堆放,底部应施基

肥并回填土

4.2.5条

2

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

前灌水浸穴(槽)

4.2.7条

3

当土壤密实度大于

1.35g/cm3或渗透系

数小于10-4cm/s时,

应采取扩大树穴,疏

松土壤等措施

4.2.8条

4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植物材料(乔

木、灌木)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

名称及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

4.3.1条

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

虫害的植物材料……

4.3.2条

一般项目

1

姿态和长势表4.3.3

病虫害表4.3.3

土球苗表4.3.3

裸根苗根系表4.3.3

容器苗木表4.3.3

2

≤5cm -0.2cm

6cm~9cm -0.5cm

10cm~15cm -0.8cm

16cm~20cm -1.0cm

高度-20cm

冠径-20cm

3

≥100cm -10cm

<100cm -5cm

≥100cm -10cm

<100cm -5c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南安市蓝溪湿地公园(码头区)

及景观桥工程

分项

工程名称

植物材料(乔

木、灌木)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福建中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工长庄贻彬

项目

负责人

黄和平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

名称及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

4.3.1条

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

虫害的植物材料……

4.3.2条

一般项目

1

姿态和长势表4.3.3

病虫害表4.3.3

土球苗表4.3.3

裸根苗根系表4.3.3

容器苗木表4.3.3

2

≤5cm -0.2cm

6cm~9cm -0.5cm

10cm~15cm -0.8cm

16cm~20cm -1.0cm

高度-20cm

冠径-20cm

3

≥100cm -10cm

<100cm -5cm

≥100cm -10cm

<100cm -5c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植物材料(棕榈

类植物)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

名称及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

4.3.1条

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

虫害的植物材料……

4.3.2条

一般项目

1

主干挺直,树

冠完整、苗木

不陡长、根系

发育良好不外

表4.3.3

2

≤100cm 0cm

101~250 -10cm

251~400 -20cm

>400cm -30cm

≤10cm -1cm

11~40cm -2cm

>40cm -3c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植物材料

(草卷、草块、

草束)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

名称及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

4.3.1条

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

虫害的植物材料……

4.3.2条

般项目

1

草卷、草块长

宽尺寸基本一

致,厚度均匀,

杂草不超过

5%,草高适度,

根系好,草芯

鲜活。

表4.3.3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植物材料(花苗、

地被、绿篱及模

纹色块植物)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

名称及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

4.3.1条

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

虫害的植物材料……

4.3.2条

一般项目

1

株型茁壮,根

系基本良好,

无伤苗,茎叶

无污染,病虫

害危害程度不

超过植株的

5%~10%。

表4.3.3

2

≤50cm 0cm

50~100 -5cm

110~200 -10cm

>200cm -20cm

≤50cm 0cm

50~100 -5cm

110~200 -10cm

>200cm -20c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苗木运输和

苗木运输和假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苗木运输和

假植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运输吊装苗木的机

具和车辆的工作吨

位,必须满足苗木吊

装、运输的需要,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操

作措施。

4.4.3条

2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

不能栽植的应及时

进行假植

4.4.6条

一般项目

1

裸根苗木运输时,应

进行覆盖,保持根部

湿润。装车运输、卸

车时不得损伤苗木

4.4.4条

2

带土球苗木装车和

运输时排列顺序应

合理,捆绑稳固,卸

车时应轻取轻放,不

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4.4.5条

3

裸根苗苗木假植应

符合规范4.4.7.1条

规定

4.4.7.1条

4

带土球苗木的假植,

可将苗木码放整齐,

土球四周培土,喷水

保持土球湿润。

4.4.7.2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苗木修剪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苗木修剪整形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无要

求时,修剪整形应保

持原树形。

4.5.4条

第1款

2

苗木应无损伤断枝、

枯枝、严重病虫枝

等。

4.5.4条

第2款

一般项目

1

落叶树木的枝条应

从基部剪除,不留木

橛,剪口平滑,不得

劈裂。

4.5.4条

第3款

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

芽,剪口应距留芽位

置上方0.5cm。

4.5.4条

第4款

3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

枝及粗根时,截口应

削平应涂防腐剂。

4.5.4条

第5款

4

非栽植季节栽植落

叶树木,应根据不同

树种的特性,保持树

型,宜适当增加修剪

量,可剪去枝条的

1/2-1/3。

4.5.5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树木栽植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栽植树木品种、规

格、位置应符合设计

规定。

4.6.1条

第2款

2

除特殊景观树外,树

木栽植应保持直立,

不得倾斜。

4.6.1条

第6款

3

行道树或行列栽植

的树木应在一条线

上,相邻植株规格应

合理搭配。

4.6.1条

第7款

4

树木栽植成活率不

应低于95%;名贵树

木栽植成活率应达

到100%。

4.6.1条

第10款

一般项目

1

带土球树木栽植前

应去除土球不易降

解的包装物。

4.6.1条

第3款

2

栽植前应注意观赏

面的合理朝向,树木

栽植深度应与原种

植线持平。

4.6.1条

第4款

3

栽植树木回填的栽

植土应分层踏实

4.6.1条

第5款

4

绿篱及色块栽植时,

株行距、苗木高度、

冠幅大小应均匀搭

配,树形丰满的一面

应向外。

4.6.1条

第8款

非种植季节进行树

木栽植时,应根据不

同情况采取措施应

符合规范规定。

4.6.4条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

节,树木栽植应符合

规范规定。

4.6.5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

浇灌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浇灌水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

穴直径周围筑高

10cm~20cm围堰,堰

应坚实。

4.6.2条

第1款

2

浇灌树木的水质应符

合国家标准的定

4.6.2条

第2款

3

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

植物成活及生长需

要。

4.6.2条

第4款

一般项目

1

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

缓冲垫。

4.6.2条

第3款

2

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

后及时封堰,以后根

据当地情况及时补

水。

4.6.2条

第5款

3

对浇水后出现的树木

倾斜,应及时扶正,

并加以固定。

4.6.2条

第6款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支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支撑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

土中不少于30cm,支

撑物、牵拉物与地面

连接点的连接应牢

固。

4.6.3条

第2款

2

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

在树木主干上,其连

接处应衬软垫,并绑

缚牢固。

4.6.3条

第3款

一般项目

1

支撑物、牵拉物的强

度能够保证支撑有

效;用软牵拉固定时,

应设置警示标志

4.6.3条

第4款

2

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

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

的2/3,落叶树支撑高

度为树木主干高度的

1/2。

4.6.3条

第5款

3

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

物、牵拉物的长度、

支撑角度、绑缚形式

以及支撑材料宜统

一。

4.6.3条

第6款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大树挖掘包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

/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土球规格;土球高度;

土球底部直径;土台

规格均应符合规范规

定。

4.7.3条

第2款

3)

2

树根应用手锯锯断,

锯口平滑无劈裂并不

得露出土球表面。

4.7.3条

第2款

4)

一般项目

1

土球软质包装应紧实

无松动,腰绳宽度应

大于10cm。

4.7.3条

第2款

5)

2

土球直径1m以上的应

作封底处理。

4.7.3条

第2款

6)

3

土台的箱板应立支

柱,稳定牢固,并应

符合规范规定。

4.7.3条

第2款

7)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大树吊运运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大树吊装、运输的机

具、设备应符合本规

范第4.4.3条的规定。

4.7.4条

第1款

2

吊装、运输时,应对

大树的树干、树条、

根部的土球、土台采

取保护措施。

4.7.4条

第2款

一般项目

1

大树吊装就位时,应

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

的方向。

4.7.4条

第3款

2

应及时用软垫层支

撑,固定树体。

4.7.4条

第4款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大树栽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大树栽植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大树的规格、种类、

树形、树势应符合设

计要求。

4.7.5条

第1款

2

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

图规定。

4.7.5条

第2款

3

栽植深度应保持下沉

后原土痕和地面等高

或略高,树干或树木

的重心应与地面保持

垂直。

4.7.5条

第5款

一般项目

1

栽植穴应根据根系或

土球的直径加大

60-80cm,深度增加

20-30cm。

4.7.5条

第3款

2

种植土球树木,应将

土球放稳,拆除包装

物;大树修剪应符合

4.5.4条的规定。

4.7.5条

第4款

3

栽植回填土应用种植

土,肥料应充分腐熟,

加土混合均匀,回填

土应分层捣实、培土

高度恰当。

4.7.5条

第6款

4

大树栽植后设立支撑

应牢固,并进行裹干

保湿,栽植后及时浇

水。

4.7.5条

第7款

5

大树栽植后,应对新

植树木进行细致的养

护和管理必须符合规

范的规定。

4.7.5条

第8款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草坪和草本地被分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

工程名称

草坪和草本地被

分栽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1

分栽的植物材料应

注意保鲜,不萎蔫。

4.8.2条

第3款

2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

节,栽植前应先浇水

浸地,浸水深度应达

到10cm以上。

4.8.2条

第4款

3 成坪后覆盖度≥95%

4 单块裸露面积≤25%

5

杂草及病虫害的面

≤5%

一般项目

1

草坪分栽植物的株

行距,每丛的单株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

4.8.2条

第5款

2

栽植后应平整地面,

适度压实,立即浇

水。

4.8.2条

第6款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模板

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组织 设

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源热泵系统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时间: 年 6月 3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系统主要设备工程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技术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公司及项目部保证体系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管理人员配备、各阶段劳动力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施工机械的选用和进出场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冬、雨季施工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保证质量的措施、质量管理标准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消防保卫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四)、环境管理及职业安全管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文明施工、减少扰民的措施错误!未定义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绿化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doc

湖南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2035 年)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 O 一八年六月 湖南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2018-2035 年) 项目负责:刘文锋 报告编制:张舒迟刘江龙刘文锋肖锋喻丹 审核:陈永明 总工程师:余洪亮 编制单位:湖南大垚国土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O 一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一条公园位置 1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二条范围、边界、面积 1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三条规划期限 1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四条规划依据 1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五条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2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4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六条公园性质与特色 4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七条发展目标 4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6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第八条地质地貌概述 6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九条地质遗迹类型 6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第十条地质遗迹对比评价 6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8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第十一条生物及其他自然景观及评价8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第十二条人文景观及评价8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9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与园区、景区划分9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第十四条功能区划分9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10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划分及边界坐标(主要拐点)的确定 10 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第十六条各级保护区的控制要求与保护措施10 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 第十七条特殊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案10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12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 第十八条地质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12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 第十九条灾害防治12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 第二十条珍稀物种名录及保护12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 第二十一条人文景观保护13 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 第八章科学研究14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 第二十二条课题选择和依据14 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 第二十三条计划编制14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建城[2006]122号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6]1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我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 (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

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要点1全解

采掘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查要点 一、采掘类项目特点 (1)既有生态破坏,又有环境污染,还有环境风险危害等。 (2)评价时段:施工前期(勘察期)、施工期、生产营运期、闭矿期(退役期)。 二、采掘类分类及环评包含内容 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以及一般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例如碾磨、选矿和处理,均属本类活动。还包括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但不包括水的蓄集、净化和分配,以及地质勘查、建筑工程活动。 环评包括:地质勘查类;黑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有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石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煤层气开采,煤炭开采,土砂石开采,化学矿采选,采盐,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地下水开采工程。 三、审查要点(根据报告书内容) (一)环评管理审查要点 1、报告审批权限是否相符? 2、报告使用资质证书范围是否相符? 3、报告书、报告表等级是否相符?

4、环评单位、企业的承诺书等支撑文件是否具备? 5、报告登记、受理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报告书编制质量审查要点 1、前言总论章节 (1)编制依据:除常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外,还应包括:矿产资源规划,不同矿产品国家和地方准入条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宜昌市环境总规(3条红线),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批复,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煤矿瓦斯鉴定证书,煤尘爆炸性检验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 (2)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评价因子: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废、土壤、放射性等评价因子是否全面?(特征污染物:硫化物、砷、总磷、伴生金属如铅等)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否准确?是不是最新标准? 评价等级: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一级和二级评价)、噪声评价等级是否准确?最好有详细的判定依据分析过程。 评价范围:采矿区评价范围?运输路线或配套工程如进场道路。 (3)评价重点:与项目性质相关、与区域敏感程度和保护级

园林景观验收标准

小区园林景观景观验收标准 一、硬景 场地交接 1、在种植土回填前3 天,对景观场地标高与建筑竖向标高、建筑单体标高周边接口进行核实,看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景观场地内强电检查井、弱电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消防水泵结合井、自来水的阀门井的标高是否达到设计标高,设施是否完善,清洁是否到位,要做到上一道工序未完不接场地,垃圾未清不接场地。 3、每次交接都要有书面材料 要有总包、监理、景观单位的签字方能接收。 场地平整及压实 1、场地平整应在地形及土方回填和土方开挖前进行。根据设计规定的原始标高,对整个场地进行调整,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2、对地面表层进行预压实,以防表层土密实度不均造成堆筑时的局部塌陷,增加地基承载力。 3、在平整场地范围外围,应根据地形定好出水方向,挖好排水沟,不让现场在施工时产生积水现象。 素土夯实 1、素土夯实应清除腐植土,清除日后地面下陷隐患。 2、基础开挖时,机械开挖应预留10—20cm 的余土使用人工挖掘。 3、当挖掘过深时,不能用土或细石等回填。 4、夯实,当挖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3%,土基压实度不小于90%。 碎石找平层 1、禁止风化碎石进场,避免有机质混入,并按设计要求控制石子颗粒大小。 2、标高的控制。在回填时先在场地内设置好标高控制点,并注意对控制点的保护。回填时 应注意需铺厚度与夯实后的厚度的比例关系 以便能达到设计要求。 3、石垫层的夯实。采用打夯机夯实。夯实前应多铺摊5CM 厚的碎石。具体夯实方法同素土夯实。

钢筋砼浇筑 1、钢筋的大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无锈无斑,绑扎时要绑扎整齐,横平竖直。 2、在浇筑混凝土稳定层前,在干燥的基层上洒一层水或1:3 砂浆。 3、按设计的材料比例配制砼试块 然后浇筑、捣实混凝土 并用直尺将顶面刮平 顶面调整至设计标高。施工中要注意做出路面的横坡和纵坡。 4、混凝土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开始养护,并及时对砼基层进行伸缩缝的切割,切割时应注意与道路面层铺设尺寸的吻合,然后考虑园路和广场面层的铺装。可用湿的稻草、湿砂及塑料薄膜覆盖在路面上进行养护。 花岗岩面层的铺装 1、铺装前先用20 厚1:3 水泥砂浆座浆。 2、人行道铺装时灰缝宽度2—3mm。用水泥和铁粉按一定比例混合加水扮成稀浆封缝。 3、伸缩缝设置在避开树池和铺装图案的情况下,要求每格25—30米处设置一道伸缩缝。 伸缩缝的缝宽2Cm,切缝时铺装层至底层要全部贯通缝内用沥青板填塞。 石材要求 4、同一石种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色斑、色线的缺陷,不能有阴阳色。 5、纹路基本相同,板面无裂痕。 6、外围尺寸、缝隙、图案拼接位误差小于1mm。 7、平面度误差小于1mm 没有砂路。 8、表面光泽度不低于80 度。 9、粘接缝隙之色料或补石用的粘料颜色要与石料颜色相同。 10、对角线、平行线要直,要平行,弧度弯角不能走位,尖角不能钝。 11、包装时光面对光面,并标明安装走向指示编号,贴上合格标签。 自然石的铺装 1、自然石材选料时要求石长30cm 的不少于20%, 20-30cm 的不能少于30% 2、施工过程中每5cm 高度弹一水平线,以便控制粘贴后的墙面在同一水平面上。 洗石验收标准 1、洗石石子粒径应选不大于50mm,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大小均匀一致的石子。含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洗完后要不掉石子,石子显露约为石子粒径的1/4表面浮浆要冲洗干净。 二、软景 回填土回填与压实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0534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CJJ/T82-20122013年5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栽培植planting soil理化性状良好, 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2 客土improved soil 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 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 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 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 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 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

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 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 1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 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 地径ground diameter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茎密度stem density 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建2.0.l1 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I2 栽植基层plant growth space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 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等。 2.0.13栽植工程养护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4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 施工前准备 3.0.1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 2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园林绿化企业标准及经营范围

xx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

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T212-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木规定 (4) 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 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 7验收 (31) 附录A (34) 附录B (35) 附录C (37) 附录D (37) 附录E (39) 附录F (40) 附录G (45) 附录H (46) 附录I (47) 附录J (48) 附录K (49) 附录L (50) 附录M (51) 参考文献 (52)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 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实木地板块 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 ,)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DB11/T 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afforestation project 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含养护作业)、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企业标准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一、二级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6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护经营经验,且近3年连续承担过面积为20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3、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企业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企业具有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苗圃工、电工等相关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绿化或者花卉技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及其以上等级的不少于5人(含高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2人、高级植保工1人),中级工不少于10人(含中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6人,中级植保工1人、中级电工1人)。 5、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小于80平方米。 6、企业拥有喷药车、洒水车、草坪修剪机、高枝剪、枝剪、台剪、手锯等绿化设备和工具。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园绿地以及其他形式绿化的养护管理, 2、可从事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 二、三级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企业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企业具有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苗圃工、水电工等相关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及其以上等级的不少于2人(含高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1人),中级工不少于6人(含中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4人,中级植保工1人)。 4、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小于50平方米。 5、企业拥有草坪修剪机、高枝剪、枝剪、台剪、手锯等绿化设备和工具。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本市行政区域内单项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云南省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附件1 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一、贰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7、企业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云南省城建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 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 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 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 三、道路导向指示牌 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 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 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2.1目标 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 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都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许多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治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治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治理和技术人员许多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许多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许多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许多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许多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治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许多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治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

河南省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使本省地质公园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融和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特殊的自然区域。 第三条地质公园分为四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辖市级地质公园(简称:市级地质公园)。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辖市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分布区域,可以申请建立地质公园:具有重大观赏和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剖面和构造形迹、古生物化石遗迹;有特殊科学价值的岩石、矿物及其典型产地;有重要观赏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及其他水体景观和典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 第六条申报省级地质公园,由公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向省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地质公园申报书;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报告;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地质公园导游手册;地质公园交通位置图、卫星(航空)图、地形地貌图、植被图等图件资料;地质遗迹景观及其它自然人文景观的录像带(光盘)和照片集。 第七条省级地质公园由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省级地质公园申报有关规定》(豫国土资文[2001]63号)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建设地质公园,应当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以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融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建设地质遗迹保护设施,建立标志牌、重要景点地学知识介绍牌、交通指示牌等标示系统和地质博物馆。 第九条省级地质公园必须在批准后两年内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举行揭碑开园仪式。凡不能在两年内建成并揭碑开园的省级地质公园,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提出警告,限期6个月完成建设工作,举行揭碑开园仪式。逾期仍达不到揭碑开园要求的,取消省级地质公园资格。 第十条地质公园应当建立健全有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地质公园管理措施,对地质公园进行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对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进行有效保护。在地质公园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爆破、采石、取土、开矿等不利于地质遗迹保护的活动。严重危害地质遗迹的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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