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审计与审核区别

1、两者依据不同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两者标的不同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
3、两者从业人员不同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
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
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
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
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
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浅谈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与联系

浅谈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与联系第一篇:浅谈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与联系浅谈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与联系建设项目审计中涉及工程结算审计与工程决算审计两种提法,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是工程建设领域常用的两个重要概念,也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两项主要内容。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含意工程结算,又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工程决算,确切讲应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 反映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二、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联系与区别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而言,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两者都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二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共同的主体;三是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组成部分,工程结算是决算的基础,工程结算应按照决算的要求,在相关内容上与决算保持一致。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范围不同: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以及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二是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三是时间不同:工程结算发生在工程决算之前,只有工程结算完成后,才能进行工程决算。
四是作用不同: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反映的是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成果;工程决算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反映的是综合、全面、完整的项目建设的最终成果。
工程结算与审计是一回事吗 不同的话什么区别谢谢

工程结算与审计是一回事吗不同的
话什么区别谢谢
一是审核对象不同。
工程结算是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审核,结算审计是对有能力或有资质的单位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形成结果
的审计。
因此工程结算是初审,是直接与施工单位打交道;而结算审计是二审,是在负责结算的单位审核基础上的审计,一般不需施工单位介入,需施工单位到场时也往往在最终交换意见阶段。
二是风险不同。
从审核结果看,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虚报程度超乎想象,一些项目的核减率在50%以上,审计风险大大增加;而结算审计审减率往往较低,审计风险较小。
三是方法与工作量不同。
由于工程决算风险大,审计人员必须逐一核对、计算工程量,并审定价格,必要时需现场核实,才能防范风险;而工程审计则不同,对金额较小的清单细目比较一下或估算即可,不必一一计算。
四是复杂程度不同。
由于工程结算面对的是施工单位,其在上报结算中可能存在漏项、少算等问题,而当多次交换意见后,施工单位可能补报变更或漏项等资料,本着公平的原则,只能接受这些经甲方、监理签字的补报资料并再行审核,尽管施工单位事前已经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承诺,但从多次交换意见的结果看,这些承诺往往形同虚设。
另一方面,当招投标、合同等结算依据出现问题时,
常常导致结算无法进行,必须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后再行结算;结算审计则不存在这些现象,因为这个过程已经在第一审中进行过了,审计部门不会再接受施工单位补报的任何资料,而当无法审计情况出现时,只要以不具备审计条件为由退回即可。
复杂程度的不同导致了工程结算工作更具反复性和长期性。
追问那就是说结算是一个单位负责审计是一个单位负责?。
竣工审计与结算审计的区别

1、两者依据不同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两者标的不同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
3、两者从业人员不同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
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
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
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
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
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佚名
【期刊名称】《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年(卷),期】2000(015)003
【总页数】1页(P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215.1
【相关文献】
1.浅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区别 [J], 渠慧博;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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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法制时不我待审计亟待规范不能以审计替代工程结算审核》一文的商榷 [J], 吴业崇
4.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区别 [J], 梁晋
5.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对比分析 [J], 陆德斌;高伟;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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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与结算审计的区别

结算审核与结算审计的区别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结算,社会中介机构的结算审核与审计机关的结算审计,究竟有什么区别,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长期困扰建筑界和审计界相关人士。
本文从九个方面,系统地回答了相关问题,旨在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审计机关的职能转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发出后,在建筑业界和审计界均反响较大。
长期以来,基层审计机关受地方政府委托,替建设单位对结算进行审核把关,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为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改革的要求是市场能完成的事情由市场去完成,经过近十几年的市场培育,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已相当成熟,住建部相关规章也要求工程结算审核由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完成。
国家审计机关从结算审核的工作中退出,转而从事其职能范围内的投资审计工作,这是“放管服”改革的客观需要,势在必行。
那么,在职能转变后,造价机构结算审核和审计机关结算审计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别。
一、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工作性质不同工程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机构对竣工结算进行的审查核对在不同的规范中,叫法不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 /T 51095-2015)分别使用“结算审查”“结算复核”和“结算审核”这三个词语。
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工作相同,本文统称为结算审核。
结算审计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此条款提炼出结算审计的概念为审计机关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与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与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摘要:工程决算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对建设工程决算的合法性认定项目进行了设置,以保证我国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科学使用国家投入资金。
合理控制建筑工程造价,避免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
全国多个省市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依法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但在政策的实际执行中,存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职能与审计职能、执业范围混淆的问题。
因此,亟待解决的是政策法规的误读,以及建设工程造价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关键词:项目完成;结算审计;经过一系列的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与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在依据、对象、从业人员、法律效力和目的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前者是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后者是为了监督建设工程的执行。
认清两者,将使今后的工作在人员的合理配置、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各方面更加合理和有目的性。
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与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流程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各级审计事务所在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取得资质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结算业务一定范围内的审计工作。
但审计机关认为,必须对建设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对建设工程决算的审计包括在工程竣工决算中,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审计机构能否直接对建设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关键在于明确区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区别。
(一)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从结算审核与决算审核的过程对比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采用科学技术、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活动中的工程造价,以实现投资和经济效益。
双重改进的方法可以确定项目成本的具体实施过程。
可由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也可由建设工程单位委托具有类似职能的工程造价代理机构完成结算审核工作,但不具有强制性。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区别
在 实际工 作 中,很多人把建设项 目竣 工决算 审计
与工程造 价结算 审计混 淆。从事 工程 内部审计工 作 , 有必要 将工程项 目竣工决算 审计 与工程造价结算审计 的含 义区别 开来 , 从 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和审核 。 审计 以会计师 、审计师为主 ; 而工程造价审核 以工程经 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目前 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 程师制度 , 今后 的工程造价审核 , 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
不具有约束力 。
工程造价 中的工 程结算 审核 ,以施工承包合 同为
基础 ,以承发包双方发生 的实物交 易为依据 ,按照 国
家或地方施工 的工 、料 、机 消耗标 准进行 核算 ,对双
方有约束力 。其工程结算审 核结果 可作为双方结算 的 法律依据 。
否超支 ,超 支原因 ,有无隐 匿资金 ; 隐瞒或截 留基建 收入 和投资包 干结余 、以及 以投资包 干结余 名义分基 建投资 之类 的违纪行 为等等 。 工 程造价 审计 主要 是根 据 国家有关法 规和政 策 ,
5 . 两者的 目的不同
审计定义为 : 由独立 的机构 和人员检 查被审计单 位 的会 计凭 证 、会 计 账本 、会计 报 表 以及其 他 与财
政收支 、财务 收支有 关资料 和 资产 ,监督 财政 收支 、 财务 收 支是 否真 实 、合法 和有 效 的行 为 。审计 的 目
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 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 ,减少 投资者滥用职权截 留资金 ,转 移资金于小金库 ,造成
3 . 两者从业 人员不 同
审计与工程造 价审核是两个 截然不 同的专业学科 ,
定造 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 。
工程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工程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摘要】本文在概念、内容、意义等方面论述了工程竣工结算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区别。
【关键词】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区别最近在审核工程结算时经常听到有人把工程竣工结算说成工程竣工决算,才知道还有很多人弄不清两者的区别,还以为是一个概念。
其实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 两者在概念时间上的区别1.1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工程结算也叫工程价款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2 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真实地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结算和客观地评价项目实际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决算又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发生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决算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编制或委托编制。
2 两者的内容不同2.1 工程竣工结算是对建设工程费进行结算,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给施工单位的其他费用,可以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2.2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用及预备费等。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3 两者编审主体不同3.1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人员的工作范畴,是由施工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
工程“审价”和“审计”区分
工程“审价”和“审计”区分早在2006年5月,绍兴某建筑公司与南京某发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由于该工程被列入当年南京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南京市有关方面派出专员负责工程进度协调、项目资金控制、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委托南京一家招投标咨询公司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跟踪审价。
2007年9月,工程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
之后,发包企业委托的审价机构审定工程总造价为1.1亿余元,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之后,发包方尚拖欠原告1000余万元工程尾款,且以各种理由拒付。
今年10月,该建筑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仲裁条款,向绍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欠款。
在仲裁庭上,发包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本案工程项目是南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该项目至今未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进行审计。
建筑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不但不协助被告搞好项目审计,而且在结算中高估冒算,故要求重新进行审计。
说到这里,发包方表现得很有姿态,他们表示审计完毕后,愿意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余款。
对此,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指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价”是两个概念。
所谓“审计”,是指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试运行后,国家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质量、国有资金运行状况按照审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价,实行行政经济监督的行为。
所谓“审价”,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根据合同、国家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所作的审查核对工作。
具体到本案,工程造价已由发包方委托的具有一级审价资格的审价机构审定,且经原、被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对双方均已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案不应以行政审计为名再拖欠工程款。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绍兴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建筑公司依约施工后,发包方应及时按约定结清工程款。
本案工程造价经中介机构审价并由双方盖章确认,应当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决算并非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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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工程造价中介组织行为,保障其依法进行经营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确保
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部和各省、市都相继颁发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不少省、市还以省、市长令颁发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将工程造价管理纳入依
法管理的轨道。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与审计的职能、执业范围、行业性质、政
策法规理解和执行相悖的矛盾。因此阐明政策法规,规范审计行为,已经成为当前亟待探讨解决
的重要议题。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各省、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资质的管理办法,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均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
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但有的审计机关认为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必须对建设
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实行审计,而工程结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他们不须持证,只须凭审计
职能就可直接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审计部门(各级审计局)可否执业工程结算审核呢?要准确阐明这个问题,必须先谈谈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两者依据不同。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颁布的《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要求》进行,其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
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入;(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
效益评价。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预(概)
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
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工程结算审核,主要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
工程实物量,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
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作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
两者标的不同。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的,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
勘探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结算审核以单位工程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
理合规负责。
两者从业人员不同。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
师为主;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
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以会计师、审计师来从事工程结算审核,就像
要会计人员来建房子一样隔行如隔山。闻名全国的湖北武穴审计事务所审计工程结算严重高估冒
算事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放),除了该所审计人员受贿不公以外,还有一条,他们推
卸责任的理由是不懂工程造价专业。
两者法律效力不同。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他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
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如某县建筑公司承包某县人民银行的办公楼
工程,工程竣工结算经县建行审定为280余万元,双方没有异议。不久,该县审计局对该工程造
价决算进行审计,结论是:建设银行审定的工程造价多计24万余元,应予审减。人民银行以执
行审计局决定为由,从应付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中扣除了多计工程款24万余元。建筑公司向法院
提出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人民银行归回扣除的工程款24万余元。本案涉及到的关键问题是合
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无权利依据审计决定自行扣留合同款项。一、人民银行和建筑公司在建筑
工程承包合同这一关系中,其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以合同为依据进行
判定。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行为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力,对其他单位并不产生法律
约束力。由于建筑公司不是审计对象,故并不存在对审计决定有执行的义务。工程结算审核,以
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的有关消耗标
准进行核算,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两者的目的不同。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
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
合法和有效。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
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工程结算审核是运用科
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投资
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综上所述,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在依据、标的、目的、法律效力、从业人员的本质
区别,其一为监督、一为实施的职能已十分清楚,就像检查院与法院,一主监督,一主实施,检
察院只能起诉,不能代替法院实施判决一样,职责十分明确。
众所周知,审计的服务是不收费的,因为审计是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违纪违规行为,审
计出的违纪违规款额是要收缴国库或处罚款的。如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未经造价咨询机构审
核,直接由审计部门审核,这不是要将核减下的本属业主的不应付的工程款罚没上缴国库吗?这
又如何行得通呢?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法律关系十分复杂的工作,是由立法、执法、咨
询、监督、仲裁等方面构成的完整体系,涉及各系统的综合协调。其管理分工,结算阶段工作由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协调和仲裁由各级造价站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收支及竣工决算由审计
机关负责审计监督。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市场正逐渐向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工程造价
咨询也逐渐向社会化过渡,应通过具备执业条件的中介咨询机构来实施,不能再由具有行政职能
的机构来实施,而只能由它们来监督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