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辅导

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权;外交权);间接权力(立法提案权;否决权;戒严权;其它权力)。
4.国务院的机构:各种类型及其机构;设置和管理。
5.国务院的行政方式:参与立法;行政立法;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直接命令;收集信息和要求地方政府报告工作(国家统计局系统的工作;地方政府的报告);审计和行政监察;行业管理和部委联系企业;专项拨款;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垂直领导。
3.宪法规定的中国政治的主要原则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原则(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机构;国家象征);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4.宪法规定的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概念;基本权利(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特定人的权利);基本义务。
考核要求:
了解内容:
中国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初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掌握内容:
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
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色。
中国政治制度未来发展与创新的主要内容。
重要名词:
制度、政治制度、国体、政体、政治体制、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选举(代表的产生及其法律地位和政治关系;代表的主要会内、会外职权;列席人员);代表名额和各级人大的规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会议和主要议程、代表团、主席团;县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产生和任期、会议、主任会议;县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的专门委员会:设置、职能和工作程序;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省级地方人大的派出机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权;选举和任免权;地方立法权:地方性法规的范围、制定程序;监督权:监督的内容、形式);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选举和任免权;监督权)
一国两制交流发言 -回复

一国两制交流发言-回复什么是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中国提出的一种制度安排,旨在解决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
它的核心思想是,在同一个国家下,特定地区可以保留其各自的政治经济制度,同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力。
1997年,中国回归香港,实行了一国两制的模式,成为一个具体的实践案例。
一国两制的应用背景是中国国内的特殊历史背景和实际需要。
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之间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差异也很大。
这种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保持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同时顾及各地区的独特性和特殊需求。
一国两制的重要原则是"一国"和"两制"的有机结合。
一国意味着特别行政区属于中国这个整体,在国际上享有同样的国别身份。
两制则体现了特别行政区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管理等方面与中国其他地区有所不同的特殊安排。
在实践中,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中央政府保持高度的权威和权力,对特别行政区拥有最终解释权。
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在区域性问题上有决断权和最后发言权。
然而,在其他方面,特别行政区具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制定自己的法律、管理经济、司法独立等。
这样的安排确保了特别行政区在本身的管辖范围内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一国两制模式的实践是由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参与方共同协商和决定的。
香港回归时,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基本法确立了一国两制的制度框架,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畴和权力边界。
近年来,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给世界带来了启示。
它向国际社会表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可以通过灵活的制度安排解决矛盾和分歧,实现和平与稳定。
一国两制的成功案例显示了中国政府探索、创新的勇气和智慧,为世界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争端的方式。
然而,一国两制的实践也面临挑战和困难。
由于历史、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地区的相互理解和融合需要时间。
此外,区域性独立思潮的抬头、外部势力的干涉等都对一国两制的实践构成一定的威胁。
探究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探究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作者:郭晓畅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8期摘要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成功创造了香港基本法的典型模式,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明确规定了这些基本关系,但在实践中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把握却相对复杂,这种情况在司法机制的框架下得到具体和灵活的体现。
本文将结合案例分析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在司法方面的制度内容,从而通过特定视角试图探究在香港基本法模式下特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基本法司法制度案例解析作者简介:郭晓畅,吉林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6-165-02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殊”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司法协商与合作张子强,1991年他谋划了1.7亿港币运钞车被劫案。
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也分别在内地和香港,但无论是香港司法部门,还是内地司法部门,有关张子强该不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都认为张子强的大多数犯罪在内地发生,因此内地司法机关对他的审判是有法律依据的。
张子强案引出香港与中央政府的司法协商与合作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可以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然而它又是特殊的。
根据《基本法》第12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等级的地方行政区。
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其他地方行政区域在基本特征上并无两样。
但是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与一般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相比,并不完全等同,而是一种特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般来说中央人民政府只负责管理外交与国防事务,以及基本法规定的由中央处理的其他关涉国家主权和整体权益的事务。
而正是因这样特殊的地方行政区性质才会产生在中央与港政府之间如何分配权力的问题,如果换作内地一般的地方行政区域,基于权界划分不清或实践操作中管辖规定模糊而产生的问题就不会存在了,而如果假设香港不属于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则完全可以根据中国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或香港和其他国家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来处理,而不必费周折考虑内地与香港特区司法管辖权冲突等基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而产生的实际问题。
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

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
特别行政区(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AR)是中国大陆的一种行政区划。
目前中国设立了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背景是为了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使这些地区在保持高度自治的同时纳入中国的统一管辖。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法: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是依据中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进行的。
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法律,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法律地位、行政权限等重要内容。
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在经济、财政、司法、外交等领域拥有高度自治权,享有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
中央政府支持:特别行政区设立后,中央政府会给予特别行政区各种支持和帮助,同时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和法律地位。
行政首长:特别行政区设有行政首长,负责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和施政。
立法机构:特别行政区设有立法机构,负责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工作。
司法体系:特别行政区设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包括独立的法院和法律体系。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持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发展独特文化和社会制度,同时保障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合作与关系。
以上是关于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的一般概况。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1190;课程代码:00270;适用专业及层次:行政管理本科;课程考核:纸考(比例30%);终考形式: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是(A)。
A.中央委员会B.中央政治局C.中央政治局常委会D.中央书记处2.我国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A)。
A.单一制B.复合制C.联邦制D.邦联制3.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B)。
A.党管干部B.民主集中制C.首长负责制D.个人服从组织4.在我国所授予的勋章和称号中,具有最高荣誉等级者的授予人是(D)。
A.中共中央总书记B.全国人大委员长C.国务院总理D.国家主席5.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D)、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A.20岁B.21岁C.22岁D.23岁二、多项选择题6.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ABCE)。
A.人民主权原则B.人权保障原则C.权力制约原则D.民主政治原则E.法治原则F.行政监督原则7.我国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ABEF)。
A.平等权B.政治自由C.人身自由D.信仰自由E.监督权F.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任免的人选是(ABCDEF)。
A.副总理B.国务委员C.秘书长D.各委员会主任E.审计长F.各部部长9.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有(BCDEF)。
A.首长负责制B.人民陪审员制度C.合议制度D.两审终审制度E.辩护制度F.回避制度10.目前中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其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CEF)。
A.党政工作类B.企业管理类C.综合管理类D.行政管理类E.专业技术类F.行政执法类11.我国直接选举的环节主要包括(ABEF)。
A.选民登记B.候选人的提出C.候选人陈述D.候选人竞选E.投票F.公布结果三、辨析题12.国家形式指的就是“国家结构形式”。
毛概辨析题补充`1

辨析题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切进入社会主义必经的起始阶段2.2、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小康社会,再过20年我们就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了。
3.3、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是发展生产力。
4.4、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个普遍规律,因此对东西部差距拉大问题无需特别关注。
5.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质上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6.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7.1、稳定的社会就是和谐社会8.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9.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10.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是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11.1毛泽东思想就是毛泽东同志个人的思想。
12.2.邓小平理论的内容主要体现在邓小平同志的著作、文章和讲话中。
13.3.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江泽民的党的建设理论。
14.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三个代表”的三句话,并不构成一个体系。
15.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16.6、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17.7、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18.8、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际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否定马克思主义19.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只是对党员的要求。
20.2、开放也是改革。
21.3、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观点错误。
22.4、改革是对我国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根本性变革。
23.5、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会导致资本主义。
24.6.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
25.7、按照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由1000美元达到3000美元。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它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现期”。
稳定与发展似乎成了两难选择。
有人认为,为了确保稳定,就要限制发展。
26.8、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关系问题上,有人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27.1、祖国统一后,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就不能对其事务进行干涉。
与基本法对应的概念

与基本法对应的概念
与基本法对应的概念有以下几个:
1. 宪法法律地位: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法律。
2. "一国两制":基本法确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原有的
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宽松法治和高度自治的制度安排。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织和职权: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职权,明确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4. 公民权利和自由:基本法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示威等自由,以及选举权和权利等。
5. 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包括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机制,以及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障和支持。
以上是一些与基本法对应的概念,它们体现了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安排和权力分配的规定,并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益。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1.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
(5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
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5分)考试大自考站,你的自考专家!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
(2分)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
(2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
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定和实施(1分)。
2.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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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中央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中央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权。
(5)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6)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基本法以及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澳门原有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
全国性法律除特别规定的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且仅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7)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8)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
权力。
(9)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10)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11)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