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PE新规: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1)

发改委PE新规: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1)
发改委PE新规: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1)

发改委PE新规: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发布时间:2011-12-9 7:55:0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王颖春

相关行业:投资行业

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从股权投资企业设立与资本募集及投资领域、风险控制、管理机构、信息披露、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五个方面对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提出规范要求。这是我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

《通知》要求,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是,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可视为单个投资者。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在风险控制方面,《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合理分散投资,资金不得用于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关联企业的,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

在信息披露方面,《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除需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

在备案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发改委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通知(全文)

ChinaVenture北京时间12月8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最近,一些地区出现了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的募资行为,通知意在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优化企业融资结构,规范运作和备案管理。

据了解,该通知是我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标志着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规范发展进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以下为《通知》全文

发改委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

(一)设立与管理模式。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二)资本募集。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三)资本认缴。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四)投资者人数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五)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规管理程序。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二、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

(六)投资风险控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运用应当依据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合理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企业对关联方的投资,其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并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

(七)激励和约束机制。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并约定相关投资运作的决策程序。股权投资企业可以约定存续期限。

(八)对受托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股权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受托管理机构运用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九)资产托管。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三、明确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十)受托管理机构的职责。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管理协议,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所投

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2)积极参与制定所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所投资企业

提供增值服务。(3)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股权投资企业披露股权投资企业经营运作

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经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后,向股权投资企业报告。(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利益冲突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不同股权投资企业的财产,不得利用股权投资企业财产为股权

投资企业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对不同的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不同的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十二)受托管理机构的退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退任:(1)受托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2)受托管理机构丧失管理能力或者严重损害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利益的。(3)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投资者要求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十三)提交年度报告。股权投资企业除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资产托管报告。

(十四)重大事件即时报告。股权投资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事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1)修改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文件。(2)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增减资本或者对外进行债务性融资。(3)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分立与合并。(4)受托管理机构或者托管机构变更,包括受托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他重大变更事项。(5)股权投资企业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五、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

(十五)备案管理范围。股权投资企业除下列情形外,均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个月内,申请到相应管理部门备案:(1)已经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2)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由同一机构与其全资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以及同一机构的若干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

(十六)受托管理机构的附带备案。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申请附带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十七)备案管理部门。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备案申请主体。股权投资企业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由股权投资企业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由其受托管理机构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十九)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应当由申请主体将有关备案材料送股权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后的20个

工作日内,对确认申请备案文件材料齐备的股权投资企业,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转报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和初步审查意见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国家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向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该省级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一)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2)股权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4)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5)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6)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7)发起人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说明书。(8)股权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9)委托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应当提供所有投资者联名签署的同意免于托管函。(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股权投资企业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二十二)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机构附带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申请附带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受

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受托管理机构股东(合伙人)名单及情况介绍。(4)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5)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及业绩。

(二十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与要求。本通知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则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视为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所有高管人员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或尚在处理的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案件,至少3名高管人员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十四)申请注销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注销备案:(1)解散。(2)主营业务不再是股权投资业务。(3)另行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二十五)监督管理。备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举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告等制度,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已经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其是否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以通过信函、电话询问、走访、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方式,了解其运作管理情况。

(二十六)对规避备案监管的处罚。备案管理部门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未备案的,应当督促其在2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没有备案的,应当将其作为“规避备案监管股权投资企业、规避备案监管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七)对运作不规范的处罚。对运作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督促其在6个月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应将其作为“运作管理不合规股权投资企业、运作管理不合规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八)行业自律。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二十九)实施。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前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3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到备案管理部门备案;投资运作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发改委颁布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

ChinaVenture北京时间12月8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最近,一些地区出现了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的募资行为,通知意在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优化企业融资结构,规范运作和备案管理。

据了解,该通知是我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标志着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规范发展进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以下为《通知》全文

近年来,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快速发展,对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个别地区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等不规范的募资行为和不规范的运营行为。为规范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标志着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规范发展进入了制度化的轨道。《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要求:

一是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为确保股权投资企业的最终投资者均为“合格投资者”,并防范有意规避《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关于投资者人

数规定的问题,切实堵塞非法集资漏洞,《通知》明确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是,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可视为单个投资者。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二是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合理分散投资,其资金不得用于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关联企业的,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鉴于对股权投资企业资产采取由商业银行等独立机构托管的制度,有利于防范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保障投资者权益,《通知》在第九条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对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的,还进一步要求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三是明确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的职责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向股权投资企业披露投资运作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并向股权投资企业报告等职责。为避免利益输送,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不同股权投资企业的财产,不得利用股权投资企业财产为

第三人牟取利益。出现有损投资者权益等情形的,投资者可以要求受托管理机构退任。

四是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除需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

五是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除下列情形外,均应当在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个月内,申请到相应管理部门备案:(1)已经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2)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由同一机构与其全资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以及同一机构的若干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其中,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申请附带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为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备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举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告等制度。对已经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其是否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以通过信函、电话询问、走访、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方式,了解其运作管理情况。

备案管理部门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未备案的,应当督促其在2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没有备案的,应当将其作为“规避备案监管股权投资企业、规避备案监管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对运作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督促其在6个月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应将其作为“运作管理不合规股权投资企业、运作管理不合规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通知》还明确提出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为保障《通知》的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其门户网站同时发布了11个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

注册新公司承诺书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于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月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去工商局办理股权登记、增资扩股相关事宜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关于增资扩股)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建议直接去广州市政务中心(地址珠江新城地铁站B1出口)领取相关表格。

最新股东承诺书范本

最新股东承诺书范本 股东承诺书 本公司(本人)已认真学习《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清晰知晓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自愿出资(增资)_______万元,入股_______融资担保公司,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本公司(本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已按时足额缴纳。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担保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二、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规范整顿验收申报材料;本公司(本人)提供的申报验收材料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_______融资担保公司的股东,将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_______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不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偏离主业从事高风险投资等活动。 四、本公司(本人)对_______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愿意在法定责任范围内

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东承诺书 _______拟入股设立_______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自愿出资_______万元,入股设立___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人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及本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明确承诺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制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39号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编辑本段]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条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七条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股权依照法定方式转让给被投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八条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房地产项目承诺书

房地产项目承诺书 市发改委: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出现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热、结构失衡,形成新的“半拉子”工程,造成土地资源和投资的浪费,在**住宅小区项目开发建设中,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接收贵委的调度和监督。 三、认真执行 * 关于房地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以企业的非债务性资金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门的资本金账户,该账户的资金专门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本项目开工日期不迟于**年**月,竣工日期不迟于**年**月。 五、房屋的建设质量及小区的综合配套水平要达到或超过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 六、如因本公司原因,没有实现上述承诺,并没有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本公司不再申请开工建设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七、以上承诺是本公司真实意思的表述。 承诺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办公地点:**;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电话:**

承诺项目简介:项目落座于**,占地**平方米,建设规模**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本承诺一式三份,贵委与本公司各留一份,存档一份)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 房地产项目工程投标承诺书 致: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全面的响应(房地产项目)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工程质量:(市级优良率╮30%)如竣工验收一次未达到合格等级,自愿扣除该工程结算价的2%作为违约金。 2、工期:本投标人自愿在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目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愿接受合同总造价的 1‰天,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由于我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超过20个日历天的,贵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达到淮安市规定的文明工地合格标准。

共同投资项目协议书范本

共同投资项目协议书范本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 的发起设立_______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Idquo;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_______ 元,占 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 元,占出资总额的 _________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__________ 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 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 %;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 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 定的银行: ________ 。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 月____ 日至 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 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

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申请表格模板

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申请表格

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目录 一 企业登记申请文书 、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8 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9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3 5.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4 6.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15 7.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16 8.公司备案申请书17 9.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8 10.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0 1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1 12.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22 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4 1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5 15.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26 16.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30 17.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31 18.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34 19.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35 20.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36

2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38 22.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40 23.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41 2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2 2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43 26.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44 27.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45 28.公司登记附表—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46 29.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附表--资金数额证明47 30.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48 31.登记附表--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表49 二 企业登记审核文书 、 3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51 33.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整审核表52 34.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53 35.报送企业名称变更审核表54 36.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55 37.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58 38.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61 39.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64 40.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66 41.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68 42.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审核表70 4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审核表73

出资承诺书

出资人承诺书 本人拟出资入股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愿出资万元,入股公司,占股份总额的%。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保证入股 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是合法经营所得。不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虚假出资、 不抽逃注册资本。 2.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 虚假所弓l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3.承诺成为公司股东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内 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参与管理 并承担风险,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和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签名:(加按手印) 日期:篇二:认缴出资承诺书 认缴出资承诺书 致: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 本公司在签署本认缴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招募说明 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产生的 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 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签署本认缴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本股权投资 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承诺,以【xx】万元人民币认购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签署加入本股权投资企 业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并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在此期 间,本公司的认缴承诺不可撤销。 本公司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公司认缴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且不存在 为他人代持权益以及导致本股权投资企业违反投资人人数法定要求的情形。 2、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认缴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公司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公司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股权投资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 司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 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公司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 误导、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5、本公司承诺将遵守本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承诺人: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篇三:股东认缴出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认缴出资承诺书 _____、_____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就股东 出资情况承诺如下: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股 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股东______,认缴人民

办公室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办公室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办公室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承诺书办公室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办公室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1、加强学习。结合《质量发展纲要》的颁布实施、广西自治区党委开展的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以及办公室的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集中学习与支部党员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理解贯彻落实广西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能力。 2、加强管理。以推进规范管理年和贯彻落实年为载体,以履行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职责为手段,积极推进办文、办会、办事的精细化,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做好三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为领导、为局机关各部门、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要积极、深入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三级服务对象需求,不断完善精细化服务方案,做到服务工作领导满意、机关满意、基层满意。 4、加强信息宣传。继续唱响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主旋律。密切与地方媒体的关系,积极开展中越边境检验检疫 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建设好广西局门户网站,防止负面新闻和网络炒作。 5、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好一年一度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一岗双责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认真抓

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从行动上推动廉政、勤政,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办公室党支部公开承诺书相关内容:工人党员的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投标服务承诺书的范文 范文一致:_________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废标条件、专项承诺和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 企业承诺书格式模板 致_________公司:我_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_号文件批复开发建设______项目,我公司根据贵司摆帐款要求,我开户银行______银行 ______支行同意按出具资金锁定函的方式为我公司接款______万元人民币。 领导干部廉洁承诺书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附送: 办公室副主任个人工作总结

项目开工承诺书

项目开工承诺书 篇一:项目未开工承诺书 项目未开工承诺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XXXXXXXXXXXXXXXXX,特此承诺:在贵单位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备案手续等未完毕之前,未提前开工,如情况不实,我方将承担相关责任。 XXXXXXXXXXXXX(章) 20XX-12-3 篇二:工程施工承诺书 承诺书 : 我以名义承接的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现承诺如下: 1、对工程投标、结算、竣工以及工程保修期间内的所有工作由我方完成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伤事故)均由我方承担并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3、我方决不以贵公司名义对外欠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如有发生由我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与贵公

司无关。 4、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所有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5、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业主和行政部门的指责、处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6、我方保证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7、自愿执行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见附表 8、自愿执行本公司工伤保险。 9、自愿执行工程合作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承诺人: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变电站安装工程劳务) 项目名称: 签订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电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或安装)工程劳务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

股东贷款承诺书

股东贷款承诺书 股东贷款承诺书范文篇一: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人承诺书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股份公司名称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注册人民币***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人。其中企业法人*个,自然人*个,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内,将认缴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当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七、全体股东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由**委托的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涉费用由各股东按实际认缴比例分摊。 九、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从事高利贷,不从事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收贷。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全体股东将承担应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股东贷款承诺书范文篇二: 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 出资人承诺书 本公司资源入股拟设立的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出资承诺书8篇

出资承诺书8篇 出资承诺书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书信的身影吧,书信是写给具体收信人的私人通信。写信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资承诺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出资承诺书篇1 致:(有限合伙)本公司/本人在签署本出资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XXXX(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本人签署本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本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本公司/本人承诺,以元人民币为限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依照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对于合伙企业权益的出资,以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出资承诺在未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本人的出资承诺不可撤销。出资人在接到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入伙书面通知后,应按时缴纳承诺的出资。本公司/本人同时作出声明及保证如下:一、本公司/本人出资合伙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本人自由资金且来源合法。二、本公司/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出资合伙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出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出资不会与本公司/本人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以为构成抵触或冲突。三、本公司/本人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合伙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合伙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四、本公司/本人就本次出资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五、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特此承诺。组织机构

工商总局规定《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法规标题】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工商总局令第39号 ?【颁布时间】2009-1-1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b410432363.html,/gongbao/content/2009/content_1336383.htm ?【全文】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39 号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第五条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七条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股权依照法定方式转让给被投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八条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三)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四)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第九条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权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

发改委文件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工程审计审什么??? 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竣工图部分,要求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包合同价和变更合同价,变更合同价部分按资料和计算书顺序逐项以“宗”计算; 第二部分由现场签证和其它有关费用组成,现场签证子目应按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排序,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价。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一致。 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线位置(土建、市政专业适用);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小计和合计,小计和合计应注明它们的范围,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 次计算。

个人出资承诺书

个人出资承诺书 1、本公司自愿出资400万元,入股设立 xx 市 xx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的20%。作为股东,保证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保证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 3、本公司作为 xx 市 xx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将严格遵守《合同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本公司保证承诺认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 日期: 小贷款出资人承诺书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股份公司名称为:“浩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168号,注册人民币5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x人。其中企业法人x,自然人x个,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内,将认缴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当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1 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四篇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四篇 篇一:XXX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承诺函 XXX: 按照贵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我中心20XX年申报XXX项目专项资金。在此,我中心承诺:将按照XXX《XXX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合规使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此函。 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五月三十日

省商务厅: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的规定,为配合省商务厅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本企业郑重对省商务厅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企业完全明白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所申报的项目真实可查,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项目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二、本企业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资金,绝不发生挪用、串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强化专项资金账证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账证资料齐全。三、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愿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刑事责任。 附:项目简介 单位(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市发改委: 我单位对申报20XX年度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进行了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近三年无多头、重复和连续申报。项目资金获批后将严格按规定安排使用。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出资情况承诺书

出资情况承诺书 篇一:股东认缴出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认缴出资承诺书 _____、_____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就股东出资情况承诺如下: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股东承诺于___年__月___日前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以上内容股东确认无误。 股东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二:出资人承诺书 鼓楼区坤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承诺书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XX〕2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XX〕1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闽政办〔20XX〕32号文件精神,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鼓楼区坤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及省经贸委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c区34#,注册人民币10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11人。其中企业法人1个,自然人10个,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

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的资料

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的资料 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的资料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所需资料包括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和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 国家工商总局在解读该《办法》时表示,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是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拥有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享受财产利益并可依法转让的权利。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的资料 一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 二是通过资本链条的纽带作用,可以在维系投资人对原有公司和产业的影响力控制力的同时,实现投资向新的领域和产业转移,为企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组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服务; 三是通过促进投资创业可以带动就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一、可以出资股权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二、禁止用以出资的股权(列举)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股权出资实际缴纳期限 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四、验资证明应当包括的内容 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3、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4、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五、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有关股权出资登记手续,应当提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