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证明

(样板)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证明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办理预售

许可证的证明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___________公司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__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太国用()字第_______号,在_______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号:_______________,现__________银行(抵押权人)同意该宗土地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楼(楼栋号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共________幢,办理太仓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

特此证明。

(企业盖章)(银行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不动产抵押申请书填写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申请登记事由:填写申请登记的权利及登记的类型 1、首次登记: ①无地上建筑物的净地抵押: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 ②房屋及所占用的土地抵押: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 ③在建建筑物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④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 ⑤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2、预告登记 ①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②土地抵押权预告登记 ③土地及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④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变更登记 ⑤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转移登记 3、转移登记 ①土地抵押权转移登记 ②土地及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 ①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②土地及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 ③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 ④土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⑤土地及房屋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5、注销: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土地及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在建 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注销登记、土地 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土地及房屋抵押预告注销登记。

二、申请人情况: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义务人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往来地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人代表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三、不动产情况 【坐落】填写宗地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此处不填写盖权利人公章)【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面积。(土地面积不填写盖权利人公章) 【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用途。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用途。

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院指导案例

关于“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三个经典案例 分别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 法?案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诉上海东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思绮保证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 年第9 期 ▲裁判摘要 一、开发商为套取银行资金,与自然人串通签订虚假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该自然人的名义与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而获得银行贷款,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开发商与该自然人应对银行的贷款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虽然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对 预售商品房做了抵押预告登记,但该预告登记并未使银行获得现实的抵押权,而是待房屋建成交付借款人后银行就该房屋设立抵押权的一种预先的排他性保全。如果房屋建成后的产权未登记至借款人名下,则抵押权设立登记无法完成,银行不能对该预售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争议焦点:上诉人光大银行对涉案房产能否行使抵押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系争房产上设定的抵押预告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即抵押权预告登记所登记的并非现实的抵押权,而是将来发生抵押权变动的请求权,该请求权具有排他效力。 因此,上诉人光大银行作为系争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未办理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之前,其享有的是当抵押登记条件成就或约定期限届满对系争房屋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请求权,并可排他性地对抗他人针对系争房屋的处分,但并非对系争房屋享有现实抵押权,一审判决对光大银行有权行使抵押权的认定有误,应予纠正。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诉王碧会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仅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房产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人民法院案例选》2013 年第4 辑 ▲裁判要点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

抵押权预告登记相关知识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s://www.360docs.net/doc/b49920457.html,/souask/ 抵押权预告登记相关知识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对预告登记制度作出了规定,该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第2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房屋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问题 1、如何理解《物权法》第20条第1款? 《物权法》第20条第1款对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款第1句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这一规定可以看出: (1)预告登记旨在“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预告登记是一种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担保手段,它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实现其进行物权变动的债权请求权。它限制了债务人对不动产进行处分的权限,使债权人在债务人违反义务处分不动产的情况下依然能取得物权。《物权法》第20条第1款第2句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的内容为以取得、变更和消灭不动产物权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 具体来说,就是基于“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物权法》第20条第1款对预告登记的内容的规定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在有些外国法中,预告登记的债权请求权可以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也可以是依法产生的。甚至对于将来的请求权或者附条件的请求权也可以进行预告登记。 但是,依据我国《物权法》第20条第1款,能够进行预告登记的债权请求权只能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协议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至于房屋的租赁,由于不能产生物权变动,所以无论是现房租赁还是期房租赁,都不能办理预告登记。此外,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对不动产进行查

什么是抵押权的转让和变更

遇到房地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49920457.html, 什么是抵押权的转让和变更 抵押权设定以后,存在着抵押权的转让和变更,如抵押权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依法对合同进行变更、抵押权人为自然人时抵押权的继承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虽有转移和变更登记的规定,但显然未涵盖抵押权的转移和变更登记。该办法中的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后进行的登记,而变更登记则是指房屋权利人法定名称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后进行的登记。 建设部在制定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时,为避免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和变更登记相混淆,将房地产抵押权的转移和变更登记列入他项权利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将抵押权的转让和变更都规定为变更登记。该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抵押合同发生变更后要办理变更登记。 1.抵押权的转让。 抵押权作为从物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因此,抵押权只能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如某一银行将以抵押贷款合同所获得的债权及抵押权同时转让给另一家银行。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抵押权转让时,当事人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在办理登记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对于抵押权人为自然人时抵押权的继承问题,由于此类情况较为少见,现有行政规章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但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都是一项可以继承的权利。台湾当局规定抵押权的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的6个月内办理登记。由于这种登记并不是抵押权的重新设定,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认为抵押权的继承,在未经登记时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免出现权利的中断。因此,如发生抵押权的继承,可以由继承人按照继承来办理。 2.抵押权的变更。 抵押权发生变更的事项较多,如抵押房地产的范围、担保债权的数额、

房屋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 一、主要收件 1、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5、询问笔录;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为自然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工作流程 收件窗口登记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收费窗口缴费→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抵押登记费 80元/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产证未办理) 一、主要收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流程 申请→3-8号受理窗口登记收件→审核、记载登记簿→11-12号收费窗口缴费→13-14号发证窗口领取登记证明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套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550元/件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主要收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工作流程 申请→3-8号受理窗口登记收件→审核、记载登记簿→11-12号窗口缴费→13-14号发证窗口领取登记证明 四、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套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550元/件 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交由银行办理。

不动产抵押 登记申请表的.doc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 ■万元日期 权利类 型 □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 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不动产权属情况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面积不动产权属证书 号 不动产用途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 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 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 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 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 险? □是□否 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 的状况? □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 它状况? □是□否 抵押人4、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 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5、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 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6、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7、其他需说明事 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抵押权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

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 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网上申报将于2013年3月15日起在全市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全面实行。现将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指引详细说明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配置 1、浏览器版本 浏览器使用window操作系统的标准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6.0或以上版本; 2、IE设置 将“中山市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网上申报系统”的网页服务器地址:http:// 如果申报系统操作电脑中装有google、雅虎助手、3721等上网软件禁止弹出窗口时很可能会导致申请表无法打开,需要去掉阻止弹出窗口。在“工具->Internet选项->隐私->阻止窗口弹出程序”的复选框去掉即可。 设置显示网页为最新版本。打开IE浏览器,然后在菜单栏上进行操作:工具->Internet选项->常规->设置->选中“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 将注销抵押登记网上申报的网页服务器地址,然后在菜单栏上进行操作:工具->Internet工具->安全,将地址 二、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权限 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须以用户身份登录后方可办理网上申报。

三、办理指引 1、登录“中山市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网上申报系统”网站(网址:.27/zsyhdyWeb/),在相应框格输入已办理授权的用户名、对应密码、对应银行即可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预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资料一并送我办注销抵押窗口交件。 2、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含空地)申请注销抵押的请选择“现房抵押注销申请”功能模块进行申报; 3、必须确保提交到办证窗口的纸质申请表的信息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表信息完全一致;经撤销申请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提交申请导致申请编号改变的,须重新打印申请表; 4、办理一宗抵押物(他项权证)的注销登记必须相应地在《中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指南 一、金融机构申请人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程序 登陆交易权属系统—>网上填写业务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书—>携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b49920457.html,,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网上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信息 金融机构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权属登记申请”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交易管理”模块中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信息。 提示:如尚未在交易权属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详见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首页,业务办理指南--用户注册中“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用户注册办事须知”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3、携带相关材料至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金融机构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个人申办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二、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介绍 第一步:在“交易管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草拟” 页签,点击页面右下方“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搜索界面,如下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名称和抵押人证件号信息,然后点击“搜索”。 系统会自动根据所填写的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信息与交易系统中此预告登记证明号对应的预售合同预购人匹配,如果不一致或交易系统中不存在此预告登记证明号,系统会提示“该预告登记证明号不存在或无效”,操作中止。如果一致则页面如下: 第二步:在弹出后界面填写以下信息: 一、业务信息: 1、上报组织:选择受理本次预告登记业务的登记部门名称。如在海

抵押权注销记一次性告知书

抵押权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受理的范围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的; 2.抵押权已经实现的;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债权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押权消灭的,抵押人等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三、登记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十七条。

四、登记条件 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2.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五、登记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除委托书、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1)属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2)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3)国内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满意答案 同意落户证明XX(员工姓名)是XXX(公司名)公司的员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同意其挂靠单位集体户口,地址:xx-xxx-xxx-xxx-xxx(需与房产证或户口本上一致). 特此证明 XXXXX(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盖红章) XX年XX月XX日 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的规定,新生儿上户随父随母自愿。 如果父亲的单位同意接受孩子上户口,可以到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先开具一份未上户口证明,然后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准生证及未上户口证明、同意接受证明、上户申请等相关证件,到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即可。 同意落户证明 西溪派出所: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现本人同意 (和户主的关系) (迁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从 (原户口地址)迁入杭州市西湖区 (申请迁入地址)。已明确公安机关告知的相关户口挂靠政策,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证明。 户主、房屋所有权人签名: 年月日 同意落户证明 西溪派出所: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现本人同意 (和户主的关系) (迁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从 (原户口地址)迁入杭州市西湖区 (申请迁入地址)。已明确公安机关告知的相关户口挂靠政策,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证明。 户主、房屋所有权人签名: 年月日 这个东西是由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的,没有统一的格式。只要证明没有在此处落户,加盖其户籍专用章就可以了。 这个证明好像要当地派出所开的吧 样稿如下: 同意落户证明 XXX(引进人姓名)为XXX(落户处人姓名)的____(直系关系,如儿子、外孙女……),现同意其落户于:XXXXXXXX(地址) 特此证明 XXX(当地派出所名称)(盖红章) XX年XX月XX日 我是沈阳户口,我老婆是吉林户口.现在我们结婚了.想把老婆的户口转到我家这边来” 对啊,就这么写,怎么想的怎么写。 你和老婆的名字,落户的地址,简单地介绍一下个人的背景和家庭的情况,写你是户主同意落户,再签个名。 意思说明白了就好,不需要什么格式。

二十六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指引涂销抵押

(二十六)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指引(涂销抵押) 适用情形: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他项权利终止的,申办抵押权注销登记,即涂销抵押。 一、缴交资料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 (1)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涂销抵押的:《房地产权证》、《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或《不动产权证书》+《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2)属在建工程涂销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3)属国有土地涂销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4)属预购商品房涂销抵押的:《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或《抵押登记证明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4.不动产附图(复印件1份); 房地产权证非2008版的(除不动产权证)提交附图(原件,数量:申请人数+1份) 5.涂销抵押证明(原件1份)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6.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7.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书、或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处理决定等(原件1份) 二、办理期限 自领取《受理回执》次日起计算: 1.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涂销抵押的、预购商品房涂销抵押的:1个工作日。 2.在建工程涂销抵押的、国有土地涂销抵押的: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

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 2015-10-21 进度查询网上咨询 一、申请人要求 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主债权消灭,或者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或者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的证明文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1境内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6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7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8境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境外(含港澳台,下同)法人、其他组织:其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注册证明,或商业登记证; 10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该使(领)馆、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公证和认证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登记不动产坐落、权限;注明委托期限的,申请登记时间应当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2未成年人以外的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3香港、澳门、台湾及外国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其中,香港、澳门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者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 递专用章;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北京市公证协会确认;外国出具的公证文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应当经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4除委托、声明、遗嘱等单方法律行为外,其他涉及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登记)_doc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表一)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权利类型□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丘权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代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险?□是□否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的状况?□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全面了解上述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它状况?□是□否 4、房地一体登记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并核实该不动产状况,该不动产 现状与房产配图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 抵押人5、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6、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7、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8、其他需说明事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被询问人):抵押权人(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代理人(被询问人): 受理人(询问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本表单适用于抵押权登记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在“抵押人、抵押权人”栏中名称处盖章。

物权法中主合同变更对抵押权的影响

物权法中主合同变更对抵押权的影响是什么? 主合同变更对担保效力的影响在保证制度中已有所反映。《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该主合同变更影响保证责任的规定对债权人而言太过苛刻,使得保证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并限制了保证制度应有功能的发挥。《担保法解释》第28条、第29条、第30条对主合同的债权转移、部分转让和内容的变更对保证的影响做了具体修正。特别是第30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提出了主合同内容变更影响保证责任的具体原则,这使得担保法对主合同变更影响保证责任的调整更具全面性和灵活性。不过,我国担保法没有对依主合同所设定的抵押是否受其变更影响做出规定,而审判实践已提出这一问题。[4]由此涌现出的问题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是否要经抵押人同意?未经其同意,其责任是否可以免除? 主合同的变更会对抵押权产生影响。第一,从抵押权的性质上看,抵押权既具有特定性又具有从属性。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数额既关系着抵押物上负担的责任和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关系着第三人的利益,所以抵押权只能担保特定的债权;[5]抵押权为一种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因而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抵押权与主债权具有存在上的从属性、处分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6]抵押权随主合同的变更而变化,乃是抵押权性质上的应有之意。第二,主合同的变更可分为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性质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7]合同主体的变更,即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履行合同。合同性质的变更,如买卖合同变更为租赁合同,实际上等于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了原合同关系,重新建立了另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内容的变更指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限、价款、履约方式等方面的更改。合同的变更显然都会动摇和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基础和特征,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的质变,同时也会毫无疑问地改变担保合同赖以存在的基础,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主合同变更会改变抵押人的预期、影响抵押权的实现。由于担保法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亦未赋予抵押人以抗辩权,对抵押人而言有失公平。 立法建议:抵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抵押权是一种从权利。由于抵押合同对主合同具有较强的依附性,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正是基于对主合同的合理预期和正当信赖。主合同的变更会对这种预期和信赖造成不当影响,从而也会影响到抵押人特定抵押责任的承担。担保法应赋予抵押人以抗辩权,在一定条件下免除其抵押责任。现行担保法没有对此做出规定,是立法上的漏洞。考虑到抵押合同与保证的同一性,主合同的变更对抵押权的影响,应准用保证的规定。在统一的民法典即将取代单行民事立法的背景下,虽然同为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由于保证与抵押、质押等性质上的差异,其仍无法摆脱分别规定的命运。保证具有较强的债权性,应规定于债权编中。鉴于现行法的稳定性和主合同变更对担保效力的影

一般抵押权登记操作指南

一般抵押权登记操作指南 第一步:在“权属管理->抵押权->抵押权登记->草拟”,点击“新增” 填写业务信息后点击保存 业务栏选项说明:所有红色字段均为必填项,必须填写;黑色字段为选填字段,应据实填写。 1、上报组织:受理本次房屋登记业务的登记机构名称。如此次业务在朝阳区办理,则上报组织选择“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业务编号:每新增一笔业务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该业务对应的唯一序号,即业务编号。在业务办理及查询时,通过业务编号可以快速找到要办理的业务,因此应记录每一笔业务的业务编号;

3、业务细类:根据申请办理的事项选择相应的业务细类; 4、业务流程:按照系统默认流程即可,无需选择; 5、国有土地证号: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完整证号填写; 6、担保范围:填写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记载未约定的事实; 7、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填写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8、债务履行期限:按照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填写; 9、抵押部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10、抵押建筑面积:按照合同约定填写; 11、抵押模式:系统默认生成,无须填写; 12、抵押物价值、设定日期:无须填写; 第二步:填写权证信息 在保存后的界面录入所有权证信息,所有权证如果为“X京”或者在系统中办理过权属业务的,可以双击调用信息。

如果存在共有情况,点击共有权证可以填写共有权证信息 第三步:填写权利人信息 一、填写抵押权人信息 根据抵押权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据实填写。如存在共有人,则点击抵押权人后的“共有人”链接。 在弹出后界面通过“选择”或“新增”的方式填写共有人信息。 点击“详细”填写权利人的具体信息,如权利人性质、联系方式等。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完整版)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第一篇: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满意答案 同意落户证明xx是xxx公司的员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同意其挂靠单位集体户口,地址: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xxx xx年xx月xx日 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的规定,新生儿上户随父随母自愿。 如果父亲的单位同意接受孩子上户口,可以到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先开具一份未上户口证明,然后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准生证及未上户口证明、同意接受证明、上户申请等相关证件,到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即可。 同意落户证明 西溪派出所: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现本人同意,身份证号码,户口从迁入杭州市西湖区。已明确公安机关告知的相关户口挂靠政策,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证明。 户主、房屋所有权人签名:

年月日 同意落户证明 西溪派出所: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现本人同意,身份证号码,户口从迁入杭州市西湖区。已明确公安机关告知的相关户口挂靠政策,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证明。 户主、房屋所有权人签名: 年月日 这个东西是由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的,没有统一的格式。只要证明没有在此处落户,加盖其户籍专用章就可以了。 这个证明好像要当地派出所开的吧 样稿如下: 同意落户证明 xxx为xxx的____,现同意其落户于: xxxxxxxx 特此证明 xxx xx年xx月xx日 我是沈阳户口,我老婆是吉林户口.现在我们结婚了.想把老婆的户口转到我家这边来” 对啊,就这么写,怎么想的怎么写。 你和老婆的名字,落户的地址,简单地介绍一下个人的背景和家庭的情况,写你是户主同意落户,再签个名。

抵押权变更登记案例

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某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50万元给该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办公楼作抵押,双方到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银行履行了借款义务,后因银行经营方式调整,将该笔借款的债权及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了乙银行,并通知了该公司,但未办理登记,抵押到期后,该公司仅支付了利息,其余本金未归还,乙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处置抵押物优先受偿。该公司认为,抵押期限已过,且债权人是甲银行,与乙银行无关。 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甲履行了借款150万元的义务,被告仅归还了部分利息,已构成违约。后该笔债权合法转让给乙银行,被告应承担向乙银行偿还借款本息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予以支持。 评析: 本案中被告提出该抵押期限已过,不应对此承担担保责任。《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虽然抵押期限届满,但是债权并没有得到清偿且依然存在,附着于债权之上的抵押权当然也不会消失。 从抵押权转让关系分析,甲、乙银行转让抵押权符合法律规定,关键是从抵押权效力上分析,随主债权转让抵押权应当办理登记,乙银行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转让登记后,才有权要求银行处置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的权利。本案中,法院认为该债权转让给了乙银行,乙银行就获得了优先受偿权,《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以及第三十七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根据上述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双方签订的抵押权转让合同有效,但应当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的变更登记其实质应为一种抵押权转让登记,其同样需要提交申请书和当事人身份证明资料,同时还需要提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以及设立抵押权登记时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

房地产抵押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抵押 一、概述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有房地产抵押,都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1、房地产抵押的性质 (1)具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 (2)具有附属性 (3)抵押权设定的相对独立性 【法律法规】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十五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第三十六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邯郸市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 副本

邯郸市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申请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申请登记事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构筑物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建筑物□其他 □首次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补证 申请人情况抵 押 权 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代理人联系电话抵 押 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代理人联系电话 不动产情况 坐落 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面积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权证面积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划拨□批准拨用用途 不动产单元号 抵押情况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范围抵押面积 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登记原因 □因合同设立(首次登记勾选) □主债权消灭 □抵押权已经实现(注销登记选其一)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因抵押权内容变化(变更登记勾选)□不动产受让取得(转移登记勾选)□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其他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附记 询问笔录 抵押权人(被询问人)抵押人(被询问人) 1、提交的资料及本表是否为你本人或代理人自 愿签署的?□是□否 2、是否已经全面知悉上述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和 自然状况?□是□否 3、是否自愿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是□否 1、提交的资料及本表是否为你本人或代理人自 愿签署的?□是□否 2、是否将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向抵押 权人做了如实陈述?□是□否 3、是否保证该不动产无其他共有人并与他人无 产权争议和纠纷?□是□否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 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权利人(抵押权人)(签章)义务人(抵押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审批情况(申请人勿 填写) 初审复审核定 审查人(询问人): 年月日 审查人: 年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抵押权 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抵押权人)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 营业执照证件号 ××××××××××××××××××/ ×××××××××××××××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XX区XX路XX 号邮编1500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抵押人)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 营业执照证件号 ××××××××××××××××××/ ×××××××××××××××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XX区XX路XX 号邮编1500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不动产情况 坐落 哈尔滨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 XX号 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房屋/土地面积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途 按证载用途填写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哈房权证字第××××号、哈国用(××××)第××××号

构筑物类型林种 抵押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XX万 元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年月日- 年月日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及证 明登记原因抵押权首次登记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非金融机构单位 与个人以及个人之间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权 的债权债务担保、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须经公证处公证)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证书版式 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二选一)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签字):申请人(签章、签字): ×××(抵押权人)×××(抵押人) 代理人(签章、签字):代理人(签章、签字): ××××××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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