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抽放管理制度汇编及岗位责任制
防突岗位责任制 (2)

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1、矿长对全矿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防突安全第一责任者。
2、矿长负责全矿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3、矿长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矿长负责平衡全矿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列入矿财务,并组织实施.5、发生煤瓦斯突出事故时,矿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1、对全矿煤层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
3、负责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矿井区域预测结果的审查和审批。
5、负责全矿突出预测日报表和预测结果通知单的审批。
6、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全矿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突出矿井井下工作人员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8、负责组织以往突出事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分析。
9、负责组织突出煤层采掘、通风设计、施工.10、负责组织防突措施的执行和修改。
11、负责组织全矿井下防突设施的构筑。
生产副矿长防突抽放管理责任制1、对防突及抽放工作负领导责任;2、立足生产、长远布局、精心组织、统一安排,确保防突及瓦斯抽放工作真正进入生产工序;3、在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严格督促采掘单位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按正规作业程序管理;4、具体平衡解决防突及瓦斯治理工程存在问题,落实工程进度和质量;5、掘进工作面移交时,同时移交验收防突及瓦斯治理工程;6、负责防突及瓦斯抽放工程按设计施工,督促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安全副矿长防突抽放管理责任制1、监督检查防治突出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的实施,督促解决处理生产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2、对防突抽放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3、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防突及瓦斯抽放责任制;4、督促进行防突及瓦斯抽放隐患排查工作。
机电副矿长防突抽放管理责任制1、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组织分管科室抓好防突业务保安工作;2、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总工程师决定的防突及瓦斯抽放工程;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战线防突装备系列化达标和矿井电气设备的防爆工作;4、负责安排对防突及瓦斯抽放机电设备的验收。
防突管理规定

板石煤矿防治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第一条防突机构1、板石煤矿通风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全局防突抽放工作计划和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防突科研,搞好瓦斯抽放工作;2、板石煤矿成立通风科兼职防突科工作,并组建了防突抽放施工队伍,配备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板石矿属于年产150万吨以上的矿井,配备7~10名管理技术干部包括1~3名地质专业人员;防突施工队按需配一定数量的参数测试工、打钻工、瓦斯抽放工、打钻验收工、抽放系统巡检工和设备抽放管路安装维修等工种;防突抽放专业施工人员数量按防突抽放量合理配置,保证防突抽放工作的正常展开;3、有突出预兆的矿井,在通风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展开防突工作;根据矿井需要,在抽采区设防突抽放班组;4、按照防突细则第17条规定,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接受不少于一个月的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检查、审核培训、考核情况;第二条防突办公会议制度1、板石煤矿安全办公会议要把防突工作作为专门议题研究;检查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2、板石煤矿由矿总工程师每季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平衡解决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3、通风科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例会,研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对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第三条齐抓共管各级岗位责任制1、板石煤矿矿长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计划、防突技术管理和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防突计划、工程计划和防突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3、生产技术科在编制突出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考虑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巷道布置应符合防突细则第11条的规定;4、生产技术部门,在认真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严格督促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5、地测科必须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向生产、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地址结构资料,在采掘过程中要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协助通风科做好瓦斯地质图等工作,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突出危险地带,还要认真执行细则第13、14条规定;6、通风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防突的管理、技术指导及防突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编制防突设计和规划,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7、安全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8、通风部门要着重做好在突出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工作和在突出煤层巷道中更换、维修、回收支架时,应编制防垮落引发突出的措施;9、机电科落实机电防爆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10、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执行细则第12条规定,把好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四条建立防突调度指挥系统1、板石煤矿在调度室配备了防突通风调度,防突通风调度必须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专职人员,配置通讯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建立调度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等,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指挥,及时掌握井下防突动态;2、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现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突通风调度汇报;3、矿防突通风调度工作由通风科负责,经常检查、督促防突调度工作,抓好调度员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4、要抓好防突通风调度计算机实时监测系统的使用管理,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每日向瓦斯所调度汇报设备运行情况,严禁随意退出监测状态进行打字和进行事物性工作;第五条防突调度日报签阅制度1、矿由通风科负责每天编报防突日报,矿长、总工程师每天签阅批示;2、防突通风调度员按领导批示意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第六条防突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上报1、通风科负责在每年12月份年编制当年防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防突工作计划安排,并于十二月中旬报送通风部;2、通风科负责按季、月编制防突工作计划、总结,填制防突季、月报表和瓦斯地质交换图,于次月五日前报送通风部;3、重点防突工程,抽放工程及抽放量等,应列入矿生产经营计划进行考核;第七条其它1、突出矿井在进行新水平、新采区设计时,必须将防突、瓦斯抽放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设计;巷道布置、生产布局、采掘衔接、设备选型必须满足防突细则和瓦斯抽放规范的规定;审查设计时必须有防突部门参加;组织移交验收新采区时,必须检查验收有关防突设施、防突工程、瓦斯抽放工程等是否符合细则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采区不能投产;2、突出矿井按细则第8条编制年、季、月防突计划的基础上,计划、财务、劳动工资、供应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防治突出措施按计划实施;3、根据细则第19条规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按91吉煤瓦字第4号文件规定内容,填写突出卡片,编制突出调查分析报告,并附有突出采区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清楚突出点位置;上述材料、图纸在发生突出一月内报集团公司瓦斯研究所;第八条瓦斯地质工作1、矿总工程师必须把瓦斯地质工作做为防突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2、突出矿井煤层分类、分级管理:1突出煤层:根据细则第23、24、28、29、30条规定可划为:①突出危险区②突出威胁区③无突出危险区2非突出煤层:①经预测确认的非突出煤层中开采可不采取防突措施和预测预报工作,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应有计划地测试不同标高的瓦斯压力和含量,煤的瓦斯压力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等进一步检验煤层的突出危险性;②在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作业时严格按照细则26条执行,有下面三种情况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和预测工作;1有明显动力现象,煤层软分层增厚,煤层层理紊乱,煤的破坏类型较高Ⅲ—Ⅳ;2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构造破碎带,瓦斯异常涌出和采掘应力迭加的区段;3工作面煤层瓦斯放散初速度ΔP>10,煤的坚固系数f<0、5的;3、现场管理1突出煤层遇到煤厚有变化地段,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清前方的构造或煤层赋存状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后方可生产;2坚持瓦斯地质预报,突出危险工作面每进尺30米预报一次,在遇有构造地段应及时发出地质预报,并汇报瓦斯所,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三日内报瓦斯所;3突出煤层的工作面每50—100米取一组煤样,化验突出参数ΔP,f,有构造或煤层变化地段适当增加取样密度,取样规定按93吉煤瓦字第5号文执行;4、加强瓦斯地质内业管理,通风科、防突抽采队必须具备的4种图纸及5种表格和卡片;1矿井分煤层瓦斯地质图1:2000或1:5000每半年填绘、修改一次,于每年1月、8月报瓦斯研究所;2采区瓦斯地质交换图1:2000每月填绘一次,月初5号报瓦斯研究所;3回采工作面瓦斯地质说明书1:500或1:1000回采前5—7天报瓦斯所审批;内容按92吉煤瓦字6号文编制;4突出危险工作面的重点地段防突科队要有1:200实测素描图;内容包括:煤全厚、煤结构、软分层厚度、构造、巷道标高及顶、底板岩性;5建立有关台帐和表格①矿井瓦斯压力测试卡片,台帐;②矿井瓦斯含量测试台帐;③煤的突出参数测试台帐;④分煤层煤厚度观测试台帐;⑤煤层断层与瓦斯突出情况表;⑥以上内容按94、2、19有关编绘突出矿井突出煤层瓦斯地质图的通知填绘;第九条“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技术措施的管理“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防突技术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当采掘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要认真执行;一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1、突出采掘工作面按细则第35条和39条,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和工作面具体情况,选择1—2个预测指标做为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2、各预测指标的临界值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防突部门积累资料,摸索研究本矿某一突出煤层的临界值,在此之前,按细则相应规定执行;选用超出细则规定的预测指标或改变预测指标的临界值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具体操作按细则相应规定执行,保证预测孔的数量、布孔位置、孔深等符合要求,以保证测值的准确性;4、测试仪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完好性,保证仪器的测定精度;5、测试工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瓦斯研究所统一办理“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保证防突测试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做到每年审查考核;6、在施工队负责预测效验或执行防突技术措施时,防突部门必须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现场监督执行;7、防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配备“防突管理牌板”和“防突措施主要管理牌板”,并加强管理,如实认真填写各参数,发挥其应有作用;8、对不认真执行预测效验管理制度或不认真执行防突措施者,一经发现,从重追查处理,矿安监、防突部门要切实负责,做好监督工作;二防突技术措施1、防突技术措施的选择要本着既简单易于现场掌握操作、又能有效制约突出的原则,由矿总工程师结合本矿及工作面实际选定;2、当预测指标超标或工作面符合细则第31条规定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已批准的防突技术措施,从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把好关,一达到措施均匀控制工作面前方及掘进工作面周边煤体2~4米处的要求,防止不按孔位、角度乱打等不负责任的做法,并如实认真填写“措施终孔报告单”;报矿总程师审批;3、不同的防突技术措施及在不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运用时孔数的确定,要以现场实际测定的排放半径为依据,不得随意确定;矿上在没有获得新的排放半径前,超前钻孔措施的排放半径按下页表执行;三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1、采掘工作执行防突技术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否则不准生产;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按细则第43条、第44条执行,保证留有不小于2米的超前距,严防超倔超采,并填写预测效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四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非突出煤层工作面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工作面情况突出预兆、瓦斯等确定;2、在突出危险区中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中掘进工作面要按细则第95条规定,建立坚固的防逆流反向风门和设置可靠的过风筒逆止阀;3、进入突出采面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生氧气自救器;4、防突采掘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系统的规定:1采煤工作面风巷距上出口25—40米设置1—2组压风自救袋;距上出口100—200米的范围在设一组压风自救袋;机巷放炮撒入处安设1—2组压风自救袋;机风巷安设自救袋的数量分别按工作面最多人数确定;2、掘进工作面距掌子头25—40米设置1—2组压风自救袋;距掌子头200—300米处,再设1—2组压风自救袋;每处压风自救袋的数量按工作面人数最多确定;3压风自救袋的安装位置必须是支架完好、无空帮空顶、地点宽敞的人行道侧;4必须加强压风自救管理,及时维修移动,保持清洁、完好无损;5其它要求按细则第97条及放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5、采掘工作面远距离放炮规定执行;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原则上为采面下出口机巷往外50—100米,工作人员躲炮在机巷压风自救袋处,严禁在工作面内部放炮;2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放炮员、瓦检员应在避难室或防突措施批准的放炮处要有压风自救系统放炮外,其它人员一律撒到反向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3具体放炮撤人距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作面防突措施时拿出初步意见,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4其它按细则第96条及放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规定1、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严格执行细则第32、33和34条规定,揭煤前必须布孔探明煤层赋存情况,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和含量;2、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其内容及揭煤要求按细则第56、58和60条规定执行,具体揭煤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可视本矿情况制定;3、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具体按细则第61、62条规定执行;4、立井揭穿突出煤层按细则第63、64和65条规定执行,并参照石门揭煤有关规定进行;第十一条防治突出措施及其审批权限的规定1、防突技术措施的选定,各矿总工程师可本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选择一种、二种或更多项措施,公司不做统一规定;但不论选用哪一种防突措施,都必须执行细则有关规定;2、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计划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3、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综合防突措施包括测压预测、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4、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或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遇有特殊情况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报公司总工程师备案;5、采掘工作面常规防突措施,内容按规范化编写,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报公司通风部备案;第十二条突出矿井生产采区的改造及接替采区和改扩建采区设计一突出矿井生产采区的改造生产矿井开采突出煤层的采区,经区域预测划定为具有“突出危险”或“突出威胁”区域时,对采区的巷道布置、通风系统、机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做必要的改造,并将其工程资金列入矿编制的计划;二突出矿井突出煤层接替采区和改扩建采区设计1、设计之前,矿防突、地质部门可在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收集采区有关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状况,煤结构破坏类型和瓦斯参数、预测参数、煤样化验数据等资料,对本采区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2、经区域预测认定的突出危险采区,其巷道布置必须符合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并必须保证一条专用回风上下山即没有任何机电设备,保证该采区每个采掘工作面的回风直接进入专用回风上下山,根据细则第10条规定,编制突出采区专用设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3、突出采区煤层的走向长度及回采工作面的长度要考虑一旦发生突出时的安全隔离,不宜太长;4、在突出采区内:1在采区系统没有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时,不准生产;2不得跳采布置回采工作面;5、突出煤层中,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同一煤层的同一阶段,在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采掘;第十三条突出矿井申报鉴定程序的规定1、生产矿井在开采中,发生一次煤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必须按细则第5条规定,被定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其具体申请鉴定程序规定如下:由矿井在发生突出后一个月内向集团公司提交鉴定申请,突出矿井报告,并附有突出情况书面材料;鉴定报告内容参考细则第7条规定执行,集团公司接到申请鉴定报告后,经公司研究,由瓦斯所负责办理申请鉴定具体手续,最后按批复的鉴定报告结论执行;在鉴定报告批复文件下达之前,矿井必须暂时按细则有关规定执行;2、一旦生产矿井被定为突出矿井:1发生突出的采区,在没有进行区域划分确认前,必须严格按突出危险区管理;2突出煤层的其它采区,按照本文第八条规定执行;3矿长、总工程师必须在“突出矿井”批复文件下达后二个月内向矿务局提交“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瓦斯和有关职能处室会审批复;第十四条机电管理1、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电管理规定执行,机电设备的选择必须符合防突的要求,保证机电的防暴性能;2、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机,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判,否则不准使用;3、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耙装机出渣;4、突出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设直通井上调度室的专用;第十五条矿总工程师在制定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计划时包括安全技措资金矿控部分和矿成本技措资金,应保证防突技措资金的使用;在上报年度安全技措工程项目资金计划时,应列出防突专用项目资金计划报瓦斯研究所,以统一平衡列项;第十六条奖励为表彰在矿井防突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吉煤集团公司颁发的“吉煤集团公司防突工作奖罚条例”执行,矿总工程师负责掌握分配此类资金,使奖金发到确实为防突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第十七条公司及瓦斯所原有下发文件与文本不符者,按本管理制度执行;本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相抵触和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细则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板石煤矿打钻管理制度一、巷道掘进需进行防突预测、瓦斯释放、抽放打钻时,由施工队在停掘地点打好闭子或喷浆,由抽探队施工深孔进行压力释放或抽放,掘进队采用防突钻机施工浅孔进行瓦斯释放或抽放,否则对施工队罚款100元/次;二、打钻施工地点施工队必须整理好水沟排水,否则对施工队罚款200元/次;三、钻孔设计由防突科技术员设计,业务部门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对防突科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次;四、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施工图,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否则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0元/次;五、零星打钻地点在施工前,由测量部门负责按时在钻场内放基准线,否则对测量部门罚款50元/次;六、防突打钻地点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工、安检员,监督打钻全过程,并负责进尺验收,否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次;七、钻孔严格按设计施工,误差不得超过3%,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八、每班打钻施工中,班组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每打完一个钻孔,跟班队长、瓦检工、安检员现场验收钻杆签字,打钻记录不签字的对每人罚款50元;九、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责任人罚款200元/次,施工队罚款1000元/次,现场监督瓦检工、安检员各罚款100元/次,若因假报发生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门提供地质资料,为下一循环设计钻孔提供依据,不按时提供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十、每组钻孔施工完毕一天内,施工队技术员必须及时把现场钻孔施工记录送交防突科,防突科技术员对打钻施工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不及时送达对施工队技术员罚款50元/次;十一、打钻、预测完毕开始掘进时,防突预测组必须在开掘位置支架上上锁或用白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防突预测人员罚款50元/次;十二、每30米由总工办负责探一次煤厚,向防突科及施工部门提供地质资料,为下一循环设计钻孔提供依据,不按时提供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十三、防突科主管技术员要根据煤厚、巷道坡度等情况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十四、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按原价30%对施工队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各罚款50元/次;掘进后可以回收的,经瓦检工、班组长验收签字,由防突科酌情进行减免;十五、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现象而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必须根据情况重新打孔或进行补孔,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十六、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根据现场条件控制钻进压力;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十七、停止打钻期间,施工队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因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进度的正常条件下煤孔40m/班,岩孔20m/班,对差额按照2元/米进行罚款;十八、施工队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防突科审批后,送达供应科,因迟报计划影响打钻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供应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次;十九、打钻施工过程中防突科、安质科要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每个钻场抽查率不得低于10%,并有记录可查;二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防突科、安质科监督执行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1、钻场的布置应免受采动的影响,避开地质构造带,便于维护;施工时严格按标准施工,验收时必须按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中,每班打钻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在钻孔原始记录上记录当班的进尺、钻进参数等施工情况,交接班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一班汇报;3、钻孔施工现场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并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4、钻孔施工前,必须按措施规定或设计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备有相应的度量工具,在现场进行防线作业,在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各类钻孔施工牌板;5、瓦斯抽采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封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封孔长度应不小于设计封孔长度,且钻孔周围严密不漏气;6、瓦斯抽采钻孔并网预抽验收时,必须按要求设置计量装置和观测孔;7、瓦斯抽采机构必须定期对抽放钻场、钻孔进行检查;检查钻场文明卫生、抽放管路、钻场牌板、钻场放水情况、钻场阀门开启情况,钻场负压、钻孔连接密封情况;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包括钻场、钻孔、抽房管路和井下抽放系统运行情况;二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抽采工程量验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管理规范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2、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必须依照矿井抽放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分管通风的领导牵头,组织生产、通。
抽采工区及各队管理制度

丰汇煤矿抽采防突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瓦斯抽采防突管理机构组长: 矿长(公司副总经理)郭景秋副组长: 总工程师付叶明安全副矿长刘志红矿长助理(通防工区主任) 李素科抽采副总工程师李加宝成员: 地质副总工程师朱玉水通风区主任王素祥抽采区主任伊建立防突区主任郭荀荀监控队队长尉建敏---------------------------------------------------------精品文档---------------------------------------------------------------------通风、抽采、防突区各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工区,主任李加宝(兼)。
目录序言 ...................................................一、抽采工区工作职责......................................二、抽采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抽采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三)钻机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抽采运行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打钻管理制度 .........................................(一)钻机的运输 .......................................(二)钻机的安装 (16)(三)预抽钻孔的设计和施工............................. ---------------------------------------------------------精品文档---------------------------------------------------------------------(四)预抽钻孔封孔、连接抽放............................四、瓦斯抽采设备检修制度 .................................(一)设备检修管理职责 .................................(二)设备检修的方法 ...................................(三)考核办法 ........................................五、接地装置检查制度 .....................................(一)接地装置敷设规定 .................................(二)考核办法 ........................................六、钻机队管理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制度 .................................(二)岗位职责 ........................................(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四)请销假制度 ......................................(五)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七、抽采运行队管理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制度 .................................(二)岗位职责 ........................................ ---------------------------------------------------------精品文档---------------------------------------------------------------------(三)队干跟班制度 ....................................(四)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五)请销假制度 ......................................(六)抽放管路运输管理制度.............................(七)抽放管路的敷设、连接、对接管理制度...............(八)抽放管路的观测管理制度............................(九)抽采工区管路巡查管理制度..........................(十)瓦斯泵站管理制度.................................(十一)考核办法 ........................................八、抽采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九、防突管理制度十、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一)管理制度 ........................................(二)应急措施 ......................................... 十一、瓦斯抽放观测工操作规程..............................(一)总则 ............................................(二)观测和调节 ...................................... ---------------------------------------------------------精品文档---------------------------------------------------------------------(三)瓦斯抽放钻孔的连接与拆除.........................(四)瓦斯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十二、瓦斯抽放钻机工操作规程..............................(一)总则 ............................................(二)钻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三)钻机的操作 .......................................(四)钻机移装 ........................................(五)钻机的维护和管理................................. 十三、抽放管路安装工......................................(一)总则 .............................................(二)拆管、接管和运管 ..................................(三)抽放管道的敷设 ..................................(四)其它规定 ........................................ 十四、瓦斯抽放泵站观测工..................................(一)总则 ............................................(二)瓦斯抽放泵运行参数的观测...........................(三)瓦斯抽放泵的启动和停运........................... ---------------------------------------------------------精品文档---------------------------------------------------------------------(四)抽放泵互换运行 ..................................(五)抽放泵并联运行 ..................................(六)其它规定和注意事项............................... 十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十六、抽采业务保安管理制度................................(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三)抽采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五)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六)安全监察处副处长防突岗位责任制....................(七)地质测量部部长岗位责任制..........................(八)教培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九)抽采工区主任岗位责任制............................(十)防突工区防突岗位责任制............................(十一)通风工区主任岗位责任制..........................(十二)通防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精品文档---------------------------------------------------------------------十七、抽采设备停、运联系制度.............................. 十八、抽采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查制度........................ 十九、抽放瓦斯效果检验制度................................一、抽采工区工作职责抽采工区是“瓦斯抽采系统”的业务管理及实施部门,在总工程师、分管领导和抽采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的“抽采系统”工作,保证矿井抽采系统合理、瓦斯抽采达标,主要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指令,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瓦斯抽采达标标准”要求,做好矿井瓦斯抽采工作.2、负责高、低负压瓦斯抽放泵站及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稳定、合理、可靠,保证井下各地点抽放正常。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三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生产部门负责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人员负责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包括工作面的检查、巡视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采煤工作面进场前,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向班组成员进行说明。
第六条进入工作面后,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巡视和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作面发生突发情况时,防突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突发情况的处置。
第八条工作面采煤结束后,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维护和清理工作,确保下次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应配备防突安全设施,包括防突探测器、安全逃生通道等。
第十条防突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其可靠性。
第五章人员培训第十一条煤矿应定期开展防突管理知识培训,确保人员对防突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二条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突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于防突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防突管理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防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煤矿应配备监察人员,定期对防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防突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防突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所有。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该制度旨在规范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并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模版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安全中的一种重大灾害,为了防止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的模板,可作为参考: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防治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企业员工,并务必遵守。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煤与瓦斯突出的特点,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并将其纳入本管理制度中。
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监测、预警、紧急处理等方面内容。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实施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岗位责任第五条各岗位的责任关系如下:1. 矿长:负责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目标和措施,确保其有效实施。
2. 班组长:负责本班次的突出防治工作,包括设备检查、监测、预警等,及时报告煤与瓦斯突出情况,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3. 矿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参与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培训,熟悉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知识,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发现突出迹象及时上报。
第三部分: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瓦斯浓度监测系统,对关键位置进行布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岩层和煤体的预处理工作,采取措施降低其突出煤与瓦斯的潜力。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关键区域的支护工作,确保其稳定性,减少煤与瓦斯的突出风险。
第四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煤与瓦斯监测人员,负责监测设备的维护、校准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煤与瓦斯浓度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处理监测设备的故障,保证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级防突工作责任制

防突机构岗位责任制为了有效的预防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矿设立防突管理机构,矿长亲自抓防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消除突出隐患。
1、主要负责人及矿长是煤矿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煤矿防突工作,及时解决防突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顺利实施,消除突出危险,组织审批防突设计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2、总工程师对全矿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专项防突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平衡探掘抽采计划,贯彻落实防突工作计划和措施。
3、技术人员协助总工编制计划、措施和防突设计,并贯彻实施,督促检查,防突作业严格按设计施工。
4、安全矿长全面监督检查矿井防突工作的实施,严格检查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督促检查瓦斯抽放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为防突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5、生产矿长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组织实施具体防突工作,督促检查防突工作情况,为现场施工质量负责任。
6、机电矿长负责全矿防突作业所需机电设备的配置、维修、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矿井防突工作情况。
7、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必须坚守岗位,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防突工作现场施工质量负责作,对防突、生产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现场管理责任。
8、防突队员必须吃苦耐劳,严格按防突设计,措施要求,按程序做好预测预报,实施防突措施,及时作好各种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为防突工作现场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9、采掘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经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方可进尺,严格按《防突规定》要求,留足安全距离,严禁超采超掘,违者每超一米处罚10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刑事责任。
长友煤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汇编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制度汇编目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治理规定第一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制度1、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煤工程部平安规程?规定,工程部设置专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机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下设专门防突队伍,负责煤矿的所有防突工作。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完整的治理制度,建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对特殊工种要制定对防突知识的定期培训方案,每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
4、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方案,保证抽、掘、采平衡。
5、防突员、安检员、瓦检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领导必须通过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突出平安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6、全工程部所有治理人员和职员均必须熟知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并结合白龙山煤工程部实际,学习防突知识,熟知突出预兆,做到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存档治理。
7、各队班前会必须具体安排本班应注重的防突事项,明确责任,严格执行防突工程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8、所有进井人员必须佩带30分钟及以上的隔离式自救器,采掘工作面机组司机、瓦检员、电钳工、爆破工、班组长、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0、井下作业现场任何人员均必须服从防突员、瓦检员和安检员的治理,严格执行防突设计和防突措施规定,严禁任何不按措施规定进行掘进和回采作业,违者按严峻“三违〞处分。
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缘故,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工程部总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并报请工程部业分公司审批,严格执行。
12、发生突出后,工程部井防突机构要指定防突治理人员和地质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必须现场收集资料,认真填写突出记录卡片,并及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
13、所有有关防突工作的资料必须存档,工程部防突机构每年对全年的防突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3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中的关键部位之一,为保障采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以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一、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突发地质灾害,保障矿井的安全高效生产。
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核心区域,突发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将对采矿作业和矿工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科学的防突管理制度意义重大。
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采煤工作面的管理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
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瓦斯含量、矿压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预防为主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前发现并有效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等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瓦斯抽放、瓦斯抑制、矿压控制等,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积极防控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科技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突管理的水平,以保障矿井的安全和高效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1. 瓦斯防治管理(1)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采煤工作面应配备完善的瓦斯抽放设备,并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2)瓦斯抑制技术的应用。
采煤工作面要采用瓦斯抑制技术,如全封闭回采、高效低排风系统等,降低矿井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3)瓦斯监测和报警系统的完善。
采煤工作面要配置瓦斯监测装置,并建立瓦斯监测与报警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一旦超过安全标准,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重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1、矿长的责任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
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
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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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抽放管理制度汇编
一、新郑煤电公司区域验证管理制度
1.防突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工作,具体工作由现场防突员、瓦检工、班组长共同执行,防突员、瓦检工、班组长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并“三违”帮教。
3.采掘工作面需区域验证时,施工区队未在班前会前(或提前一班)通知防突科的对责任区队罚款300元/次,对队负责人罚款50元/次,由此影响采掘施工的自行负责。
4.工作面验证时,需配备多部钻机时。
5.所属区队当班必须配备一名班组长,专职密切配合防突员区域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区队组织不力影响区域验证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对相关区队罚款500元/次,队长100元/次,对当班班组长罚款50元/次;影响生产的另行分析处理。
6.区域验证当班防突管理牌板由防突员现场填写,验证下一班起防突管理牌由每班班组长负责更改相关参数,瓦检工负责监督。
参数填写不符合规定时,对责任人各罚款50元/次。
7.区域验证后不按规定移牌时,对防突员、瓦检工、班组长各罚款50元/次。
替棚需要移牌时,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替棚后及时挂回原处,未向通风调度汇报或挂牌位置与原先不照的,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次,对队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对现场班组长、瓦检工各罚款100元/次。
9.接班班组长、瓦检工接班后必须拉尺核对交班班组长所填防突管理牌数据,并签名,不认真核对或不签名时,对接班班组长、瓦检工罚款100元/次。
10.当班采掘结束后,必须按规定测量进尺、填写牌板,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对当班班组长、瓦检工各罚款100元/次,造成超采、超掘的,除按以上执行外,另外按超采、超掘处罚,情节严重的“三违”帮教或调离工作岗位。
11.采掘工作面(煤巷)必须按照规定悬挂防突管理牌板和允许采掘牌板,否则对防突科罚款300元。
防突牌板、准掘(采)牌及附属物件丢失或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
预测仪器丢失、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照仪器原价处罚,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13.施工队严格按照区域验证允许采掘进尺组织生产,严禁超进尺生产,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0元/m,不足1m 的按1m处罚,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并进行三违帮教,对瓦检工罚款500元。
14.施工队班组长是当班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要随时观察工作面突出预兆,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向通风调度、生产调度、防突科汇报,否则对当班班组长罚款200元/次,发生事故的另行分析处理。
16.对于及时发现突出预兆并迅速组织人员成功撤出,减少事故损失的,对当班班组长、瓦检工(安检员)以及其它组织人员各奖励500元。
17.工作面验证后,所属区队主管技术员或技术副队长要在24小时内到防突科预测组办公室填写《工作面突出危险多元信息统计表》。
逾期不填写或填写不认真的,对所属区队罚款300元/次,对队长罚款50元/次,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次;相关科室不认真填写或拒不填写的,对相关科室执行力考核扣0.5分/次。
二、新郑煤电公司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0.不得挤压、踩踏抽放管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损坏的按第9条处罚;因巷道变形挤压抽放管路的,由生产区域的施工队负责处理,无施工队的,由防突科在计划会上提出计划,并安排相关单位处理,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瓦斯抽放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部门执行力考核扣1分,不及时处理造成损坏的,按第9条处罚。
15.采取上隅角埋管抽放时,抽探队负责抽放管路拆除,采煤队负责将抽放软管和花管外移,采煤队必须将抽放管末端吊挂在距顶不超过0.5m位置,并用编织袋垛实,否则对采煤队罚款300元/次,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次,对瓦检工罚款50元/次。
17.抽放材料未经防突科同意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按原材料的2倍进行处罚,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执行力扣0.2分/次,并限期整改。
三、新郑煤电公司防突措施检查落实制度
1.矿井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防突措施计划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总经理负责审批,由防突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2.防突科负责各类防突措施的下发与传达,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接到防突措施后必须贯彻学习,建立学习签名表,并严格组织实施防突措施,未按以上要求执行时,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
3.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不能按规定执行防突措施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作业,班组长负责向生产调度中心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防突科、地测防治水科、施工队及其它相关单位到现场查看后,防突科负责补充或修改措施,重新审批下发后方可继续施工。
不按以上要求执行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对当班班组长罚款100元/次。
4.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问题由防突科负责汇总,并下发落实整改计划,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期落实整改,不能按期整改时必须向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汇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
5.防突科负责随时检查各类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人负责将每次检查的问题制定成整改落实台账,并在8小时
内下发至相关部门和区队,并向总经理、总工程师电话汇报检查结果,做好汇报记录,每次检查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再向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汇报,并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
未按以上要求执行时,对防突科检查人罚款50元/次,检查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时,对责任单位按第4条进行处罚。
6.每周三(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安全大检查时,防突科必须将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审批和落实情况列入检查范围,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汇总,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检查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时,对责任单位按第4条进行处罚。
防突岗位责任制
一、综采队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本队职工贯彻学习防突基本知识、掌握突出预兆、落实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突岗位责任制。
2.负责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施工组织和检查。
3.配合组织好本队回采工作面范围内的区域验证或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等工作。
4.负责本队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杜绝失爆。
5.负责及时、如实汇报突出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综采队跟班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跟班队长是当班防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当班防突措施的落实到位。
2.当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执行时,必须停止生产,并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3.当遇到明显突出预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撤离,并及时准确的汇报矿生产调度中心。
4.负责本班安全防护设施(防突反向风门、防逆流装置、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等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5.负责配合防突员做好区域验证工作。
三、综采队班组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班组长是当班防突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当班防突措施的落实到位。
2.负责在防突牌板上填写当班实际回采进度,对每循环规定的允许回采距离超采负直接责任。
3.放炮时负责按远距离放炮要求断电、撤人和警戒。
4.按要求参加防突知识培训,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和避灾路线,当遇到明显突出预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撤离,并及时准确的汇报矿生产调度中心。
四、采煤工防突岗位责任制
1.积极学习防治突出措施。
2.施工中搞好安全防护工作。
3.按要求参加防突知识培训,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和避灾路线,当作业过程中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向生产调度中心汇报。
4.爱护井下防突设施,熟悉各种设施的使用方法。
5.采煤机开机前要对机组各部位进行检查,包括截齿,各部位螺栓、机组电缆、水管等。
6.检查退路是否畅通,顶板和煤壁是否完好。
7.必须携带采煤机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五、其他井下作业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接受矿方组织的防突知识专项培训,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2.必须会熟练使用自救器并随身携带,熟悉矿井各种灾
害的避灾线路,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能沿正确的避灾线路安全出井。
3.爱护井下通风防突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4.严禁挪用、破坏用于通风、防突的相关设备、设施。
5.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防突管理的其它规定。
抽放岗位责任制
一、综采队队长抽放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本队全部人员学习、贯彻、落实抽放基本知识、抽放安全技术措施和抽放岗位责任制等。
2.负责回采工作面抽放管路、抽放工程的保护,确保抽采达标,实现安全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