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前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概况某县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因食品产生的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
三、预警机制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的监测和管理,并通过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的食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公众选择安全食品。
四、应急响应机制1.启动应急响应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县级领导立即主持召开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应急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救援成立救援指挥部,统筹指挥救援工作。
调动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力量,组织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快速赶赴现场,救治伤员,并进行现场处置和调查。
3.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情况,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和不蔓延。
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4.人员疏散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并组织医疗人员进行伤员救治工作。
5.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确保及时调动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包括医疗救援队、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等。
6.媒体宣传加强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最新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7.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对受到伤害的群众,及时进行赔偿和医疗救助。
五、协作机制1.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要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共享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县级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和处置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预防为主,应急处置;(4)依法行政,科学决策;(5)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体系2.1 县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成立县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以下成员组成:(1)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2)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3)成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2.2 县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县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以下分级响应:(1)一般事故:启动县级应急响应;(2)较大事故:启动市级应急响应;(3)重大事故:启动省级应急响应;(4)特别重大事故:启动国家应急响应。
三、应急处置3.1 报告与调查(1)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事故情况。
3.2 先期处置(1)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2)开展事故调查,控制事故源头;(3)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防止事态扩大;(4)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判断,采取控制措施。
3.3 综合处置(1)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①现场救治: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②隔离控制:对事故相关食品进行隔离,防止扩散;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④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保障县内食品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件,是指县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产生的影响食品质量、存在污染、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发事件。
第四条县食品安全办公室是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导机构,负责协调、统筹、指导和监督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与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合作,协助处理跨地区食品安全事件。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与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领域的应急预案相配套,形成整体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及食品安全相关技术规范。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适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稳定食品市场秩序。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在县食品安全办公室指导下,由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
第二章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第十条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影响范围较大、有诈骗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其他情况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十一条受理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报警后,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组织结构包括指挥部、联合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事故处理小组。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协助县食品安全办公室,迅速启动跨地区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应对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品中毒、食品污染、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引起的危害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处理组、监测预警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2. 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3. 应急处理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4. 监测预警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
5. 信息宣传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6. 后勤保障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事故原因、危害程度等。
2.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3. 应急响应(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响应,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二级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响应,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三级响应: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响应,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
(4)四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四级响应,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监督。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防止事态扩大;对涉事食品进行封存、检验;对事故现场进行消毒、清理。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3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引言食品安全事故是一个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对于县级政府来说,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部针对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这种紧急情况,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2. 应急预案目标•提出科学、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迅速响应食品安全事故,并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快速评估和应急处置的机制。
•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协调高效。
3. 应急预案的组织和指挥机构3.1 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指挥中心设在县政府。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并明确各工作组的任务和职责。
3.2 各部门职责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加强事故的预防与监管工作。
- 公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追责,并维护社会秩序。
-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健康评估报告和紧急医疗救助。
-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统一的信息发布渠道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进展和相关信息。
4. 应急预案流程4.1 预案启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4.2 事故调查与评估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与取证,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规模。
- 卫生部门对受影响的人员和环境进行健康评估,提供紧急医疗救助。
4.3 应急处置措施 - 确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受影响食品进行封存和销毁。
- 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警示,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公众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 公安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维护社会秩序。
4.4 事后处理与评估 - 处理事故现场的污染物,恢复环境卫生。
- 对应急处置措施进行评估和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 应急设备和资源保障5.1 应急设备 - 可用于检测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设备,如快速检测仪器和实验室设备。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某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规范某县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背景、组织机构、应急流程、责任分工、处置措施等内容。
2. 制定背景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提高某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某县政府决定制定《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组织机构为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高效运行,特设立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
4. 应急流程4.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2 应急响应程序•收到报警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
•根据事故情况和应急级别,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指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具体处置。
•同时,启动公众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事故情况和防范措施。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事故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5. 责任分工5.1 指挥部责任•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调度和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顺利实施。
•监督和评估应急工作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5.2 各部门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受害人进行救治和健康监测。
•公安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维护社会秩序。
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05〕25 号)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政发〔2005〕43 号),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县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县区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本县区实际情况。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区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
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及时响应,科学处置;(4)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机构成立县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 工作机构(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2)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评估和报告;(3)应急处置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宣传报道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
3. 职责(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县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2)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评估和报告,提出处理意见;(3)应急处置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应急物资保障、应急人员调配等;(4)宣传报道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论。
三、预防与预警1. 预防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3)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4)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预警信息(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对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区域和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加强风险防控;(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享食品安全信息。
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建立“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事故发生情况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4、协同配合,科学处置。
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包括: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流通领域出现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突发事件和本县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的突发事件;被上级部门督办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本县2个以上乡镇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事故造成死亡人数5人以上(含5人);3、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4、全国范围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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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工作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日常管理机构3.监测、预警与报告监测系统预警系统报告制度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响应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响应的升级与降级紧急处置响应终结5.后期处置善后处置责任追究总结报告6.应急保障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演习演练宣教培训7.附则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8.附录法库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法库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表法库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法库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工作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沈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的;发生跨境、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适用范围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工作原则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乡政府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预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先进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设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食安委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由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商贸旅游局、县城建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动监局、县三工业总公司、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民委、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职责:发布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研究确定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总结上报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正确导向,管理掌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用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县商贸旅游局负责因生猪屠宰活动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县城建局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工人在施工期间用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中的安全保卫;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鉴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各职能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处理。县卫生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中的医疗救治;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开展卫生学调查、评价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的污染处置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县农牧局负责组织重大初级农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重大初级农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果产品进入市场前生产环节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工商等有关部门对进入市场后林果产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水产品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县动监局负责初级畜产品生产环节因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病诊断定性及监测;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等工作。县三工业总公司负责组织食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适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以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县民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对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并纠正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商贸局、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动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办公经费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提出启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承办、督办县应急指挥部决定事项,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乡政府及经济开发区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部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