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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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急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急救管理的目的和任务⒈急救管理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供及时、有效、专业的院前急救服务。

⒉急救管理的任务包括建立紧急救护网络、规范急救流程、提升急救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等。

第二节急救管理的基本原则⒈人民至上: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⒉救护优先:对急危重病人实施优先救治,确保救治质量和效果。

⒊综合协调: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急救管理的整体合力。

第二章急救管理体制与机构第一节急救管理体制⒈精细分工:设立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急救队等多级机构,负责不同层级的急救工作。

⒉紧密配合:急救中心与医院、警察部门、交通管理等部门建立紧密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第二节急救管理机构的职责划分⒈急救指挥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⒉急救站:负责急救车辆的运行和急救人员的培训。

⒊急救队:负责现场急救和伤员运送等实际工作。

第三章急救资源的建设与调配第一节急救车辆和设备的配置标准⒈急救车辆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人口密度、地理环境和急救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⒉急救车辆应配备必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修和更新。

第二节人力资源的培养和管理⒈急救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医疗知识和急救技能。

⒉急救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

第四章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第一节急救流程⒈发现急救事件:及时报警或拨打急救方式。

⒉急救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根据急救事件的情况指挥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

⒊紧急救治:急救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保障伤员的生命安全。

⒋伤员运送:将伤员运送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第二节急救操作规范⒈现场急救:按照急救操作规范,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

⒉伤员运送:根据伤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方法。

第五章急救效果监测与质量控制第一节急救效果评价指标⒈救治时间:急救从接到呼叫到救治完成的时间。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引言在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发生时,院前急救的迅速响应和有效执行对于救治患者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的高效、科学和安全,请制定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规范急救程序和措施,提高急救效率。

一、定义和目的1. 定义:院前医疗急救,指在患者到达医疗机构之前提供的紧急救治措施。

2. 目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病情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机构和人员1. 管理机构:成立院前医疗急救中心或委托有经验和资质的专业机构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 人员配备:医疗急救团队应包括急救医生、护士和急救技术人员,他们应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以保持专业素质。

三、院前医疗急救流程1. 急救呼叫:建立院前急救呼叫中心,接收和处理急救呼叫。

接线员应对呼叫信息进行准确的记录和评估,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进行优先级排序。

2. 到达现场:急救团队应快速响应,到达事故或疾病现场。

他们应根据现场情况和病情状况,评估和处理患者的急救需求,包括病情稳定、急救措施和运送决策等。

3. 采取急救措施:急救团队应根据急救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包括但不限于清除呼吸道、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和固定骨折等。

4. 运送至医疗机构: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应迅速将患者运送至最近的医疗机构,并提供相关的急救报告和医疗记录,以便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四、院前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管理1. 设备配备:确保院前急救车辆和急救点配备齐全的急救设备,如急救箱、呼吸机、监护仪等,并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有效性。

2. 药品管理:合理配置急救药品和药箱,要求急救人员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规范进行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药品的有效期和库存。

五、院前医疗急救质量管理1. 质量评估:建立院前医疗急救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各项急救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 培训和培训: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医疗技术的更新和发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是针对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在急救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正确地采取和实施急救措施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管理工作。

以下是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急救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急救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受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应严格管理急救物资和设备,确保急救设备、用品、药品的配备和保养。

3.定期进行急救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增强急救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急救流程和操作规程1.制定标准化急救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每次急救的操作标准化、规范化。

2.明确急救车辆的出车要求和流程,统一配备急救箱、胸外压设备等必备急救设备。

三、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1.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和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过程、处理措施等信息。

2.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建立急救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急救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四、急救救助协调管理1.与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建立联系,加强医院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加强与急救志愿者、专业医疗救援组织合作,协调资源,提升急救救助能力。

以上是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通过建立标准的急救操作规程、加强急救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加强急救救助协调管理等方面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更好的推进院前急救管理,我们需要加强和实践以下内容:(一)建立急救指挥中心急救指挥中心是协调急救资源、指挥急救工作、接听百姓求助信息与容灾信息等端口。

建立急救指挥中心可以更加快速、高效地响应急救需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急救指挥中心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建立紧急队伍,缩短救援响应时间。

(二)提高医护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急救是医务工作者最重要的职业之一,医务工作者的技能操作和素质对于提高急救工作的效果和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始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要求,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在疾病或意外事故发生后,通过医疗机构之外的急救措施,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为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急救人员的要求和培训:1.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具备医疗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持有急救培训机构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

2.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能力的水平。

二、院前急救设备的管理:1.确保急救车辆及设备配备齐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2.加强对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储备,保证设备和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院前急救的指导和协调:1.建立院前急救指导中心,并保持24小时不间断工作。

2.指导中心负责对急救现场指导和协调,对各级急救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急救工作的协调性和连续性。

四、院前急救信息管理:1.建立院前急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急救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录入、存储和分析。

2.确保急救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院前急救质量管理:1.建立院前急救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急救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提升院前急救的质量和效果。

六、急救人员的权益保护:1.加强对急救人员的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2.保护急救人员在工作中的权益,加强对急救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安全性和保障性。

综上所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是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的基本准则,其目的是提高院前急救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只有通过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才能不断提升急救工作的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急救服务。

七、院前医疗急救流程的规范化:1.紧急呼叫:当遇到急救情况时,社会公众可通过紧急呼叫电话寻求帮助。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呼叫后,迅速派遣急救人员前往现场。

2.现场评估: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评估,确认患者的病情和急救需求。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最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最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章执业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救护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新职业情况说明所定义,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救护车,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

第四十条在突发事件中,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开展的卫生救护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与对策急救机构和呼叫号码不统一目前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存在120和999两个急救体系,一个城市两套急救系统这在国内外也是比较罕见,而且还存在各种所谓的“急救小号”。

另外,在国内其他城市也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冠以“120”的急救呼叫号码。

国内的现况是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机构和呼叫电话号码尚不统一。

因此,为提高院前急救效率,《办法》中第八条规定“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和第十三条规定“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120’”,提出对现有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急救号码予以规范整顿,统一使用“120”作为本地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特服呼叫号码。

《办法》中第四条明确提出:“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办法》中第三十五条法律责任中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规范和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切实整顿和规范好属地院前急救机构和呼叫电话号码,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号码的唯一性。

按照《办法》的规定,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只能批准一个急救中心并开展院前急救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抢救水平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法、急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以及其他有条件和能力的单位、个人参与急救工作的情况。

(三)院前医疗急救应以社会公益为宗旨,尽可能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应当遵循科学救治原则,注意安全、防止病情恶化、保护患者隐私权和人身安全。

二、技术要求(一)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运用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并能进行合理用药和严格的医学观察。

(二)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检修、维护、保养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

(三)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持通畅的通信、导航、监控等系统,确保运行安全和稳定性。

(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有完善的急救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能够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进行有效的应对。

三、急救流程(一)接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机制,听取报警人报案的信息,确认急救需要,并派遣医疗救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现场急救和转运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应当进行简要的初步诊断和处理,确定疑似诊断,并进行转运。

急救车辆应当保证到达现场的时间和路线最短,尽可能减少转运过程中的病情恶化和安全风险。

(三)院内救治急救车辆到达医疗机构后,应当及时移交患者,并与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配合,按照规定的急救流程进行救治。

医院应当建立合理的急诊医疗系统和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有效性和效率。

四、管理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

(二)医护人员应当关注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严格执行专业操作规程和道德要求,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医院院前120急救网络管理办法

医院院前120急救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院前120急救网络的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医院院前120急救网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院前120急救网络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组成的,为患者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网络体系。

第四条医院院前120急救网络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急救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急救中心(站)是院前120急救网络的核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六条急救中心(站)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对急救网络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四)组织院前医疗急救科研和学术交流;(五)负责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急救网络医院是指与急救中心(站)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合作关系,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

第八条急救网络医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急救中心(站)的统一指挥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二)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制度,确保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的配备和维护;(三)定期进行院前医疗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四)及时报告院前医疗急救情况和急救结果;(五)参与急救中心(站)组织的科研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包括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等。

第十条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经过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十一条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操作规程和治疗方案;(二)及时、准确、清晰地记录患者病情和救治过程;(三)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四)积极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水平,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有10章,94条,下面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

该章节主要介绍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定义、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提出了院前医疗急救应该以人为本,注重综合施救和优质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协调等。

第二章,急救体系。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体系的划分和急救站的设置原则。

提出急救站的设立应该考虑人口密度、交通情况、重点区域等因素。

并且急救体系应该与社区医疗机构相互配合,形成医疗急救救援能力互补的网络体系。

第三章,急救人员。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职业素养要求。

要求急救人员有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必须具有专业资格证书和经过急救培训。

第四章,急救设备和药品。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车辆、急救器材和药品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期望急救车辆要经过专业认证,急救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标识要求。

第五章,急救行动。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行动的程序和要求。

强调院前急救行动应该以患者为中心,及时、科学、规范进行急救救治,做到“一秒钟挽救生命,一分钟补救重症,一小时拯救病人”。

第六章,急救可达度和急救质量控制。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可达度和急救质量控制的要求。

重要的是,急救人员应该及时赶到急救现场,提高院前急救成功率,并且加强急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高急救的效果和安全性。

第七章,急救资助。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费用的资助范围和资助方式。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患者的急救费用,应该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资助和救助。

第八章,急救纪律和安全。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要求。

要求急救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尊严。

在急救过程中必须保证设备和药品的安全使用,注意医疗质量和卫生。

第九章,急救救助体系建设。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急救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院前急救管理规定是什么样的形式,具体的内容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院前急救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一、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条例》界定了院前医疗急救、急危重伤病员的概念,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工作范围,尽可能避免乱拨“120”电话,滥用急救资源,提高急救资源的使用效率。

院内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活动,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

《条例》第3条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是指‘120’急救医院在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下,对急、危、重伤病员在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急、危、重伤病员,是指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急危重伤病标准,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伤病员。

”二、每四万人配备至少一辆“120”急救车辆《条例》规定,“120”急救车辆,按人口数量配置,统一车辆标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等。

“120”急救车辆专车专用,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不得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配备其它服务车辆,满足转诊、出院等特殊服务。

急救车辆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两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并通过淄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岗前培训和考核。

“120”急救车辆使用年限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四十万公里。

应当及时更新。

三、接听后一分钟发出指令四分钟派出车辆对于“120”急救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条例》对指挥调度人员接听电话、派出车辆、到达现场等服务环节的时间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120”急救医院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第23条规定:“指挥调度人员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并根据具体情况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急救指导。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院前急救工作,包括急救设备、急救人员、急救车辆和急救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时间至关重要的原则,执行科学、规范、高效的急救流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第二章急救设备的管理第四条急救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条急救设备的配备应当根据急救机构的级别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并有相应的储备设备。

第六条急救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使用说明,方便急救人员和群众使用。

第三章急救人员的管理第七条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认可的急救证书。

第八条急救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九条急救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服从指挥、勇于担当,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权益。

第四章急救车辆的管理第十条急救车辆应当根据急救机构的级别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十一条急救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急救车辆应当配备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关职业驾驶证,并接受专业的急救培训。

第五章急救机构的管理第十三条急救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技术评估和质量审查。

第十四条急救机构应当配备急诊医生和护士,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急救机构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急救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附件一:急救设备清单本文档附件二:急救人员资格证明本文档附件三:急救车辆配置要求附件一:急救设备清单1-脉氧仪2-自动体外除颤器3-输液泵4-人工呼吸器附件二:急救人员资格证明急救人员须持有国家急救证书,通过国家认可的急救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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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减少急救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院前急救工作。

(三)院前急救是指在发生意外伤害、突发疾病或紧急情况时,通过合理的急救措施,提供及时有效的紧急救治和转运服务。

二、院前急救组织与管理
(一)设立院前急救中心,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院前
急救工作。

1、院前急救中心的组成和职责
a) 院前急救中心由专业急救人员、调度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组成,负责急救车辆的管理和调度,急救队伍的培训和考核,院前
急救设备的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b) 院前急救中心在急救车辆紧急出车时需要及时与相关医
疗机构进行联系,做好接诊准备工作。

c) 院前急救中心要加强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二)建立院前急救网络
1、院前急救车辆的配置
a)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院前急救车辆。

b) 院前急救车辆应当具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障紧急情况下的急救需求。

2、院前急救队伍的建设
a)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专业的院前急救队伍,通过招募和培训,确保队员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b) 院前急救队伍应当与急救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急救情况和需求。

三、院前急救流程与操作
(一)现场急救
1、紧急报警和急救方式
a) 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当第一时间拨打急救方式,向急救中心报告情况和需求。

b) 急救方式应当具备专业的急救人员接听并提供相应的急
救指导。

2、到达现场
a) 院前急救车辆应当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确保在最短
时间内提供急救服务。

b) 院前急救人员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判断,采取相应的急救
措施。

3、对伤员的急救处理
a) 院前急救人员应当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固定骨折等。

b) 急救现场应当做好记录,包括伤员的基本信息、现场急
救措施及效果等。

(二)院前急救转运
1、就近转运原则
a) 对于需要转运的伤员,应当优先选择离伤员最近的医疗
卫生机构进行转运。

b) 转运过程中,院前急救人员应当继续监测伤员的生命体征,随时调整急救措施。

2、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合
a) 急救转运车辆到达医疗卫生机构后,应当与相关医护人员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急救信息和报告。

b)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接收伤员,并提供相应的急救和治疗服务。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相关文件。

(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急救车辆:指专门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急救转运的车辆。

2、急救队伍:指由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的队伍,负责院前急救工作。

3、急救方式:指专门用于接收紧急方式,并提供急救指导的方式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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