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抢救水平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法、急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以及其他有条件和能力的单位、个人参与急救工作的情况。

(三)院前医疗急救应以社会公益为宗旨,尽可能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应当遵循科学救治原则,注意安全、防止病情恶化、保护患者隐私权和人身安全。

二、技术要求(一)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运用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并能进行合理用药和严格的医学观察。

(二)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检修、维护、保养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

(三)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持通畅的通信、导航、监控等系统,确保运行安全和稳定性。

(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有完善的急救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能够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进行有效的应对。

三、急救流程(一)接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机制,听取报警人报案的信息,确认急救需要,并派遣医疗救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现场急救和转运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应当进行简要的初步诊断和处理,确定疑似诊断,并进行转运。

急救车辆应当保证到达现场的时间和路线最短,尽可能减少转运过程中的病情恶化和安全风险。

(三)院内救治急救车辆到达医疗机构后,应当及时移交患者,并与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配合,按照规定的急救流程进行救治。

医院应当建立合理的急诊医疗系统和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有效性和效率。

四、管理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

(二)医护人员应当关注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严格执行专业操作规程和道德要求,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院前急救科科室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科科室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科科室规章制度为加强院前急救科科室的管理,提高急救处置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

2. 科室主任是本科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3. 科室主任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但必须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6. 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置,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二、急救设备管理1. 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处置急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

2. 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清点、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药品有效性。

3. 使用急救设备和药品时,必须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避免误用或滥用。

4. 急救设备和药品的购置、更新和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和药品的供应和质量。

三、急救流程管理1. 收到急救呼叫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和设备前往现场,进行急救处置。

2. 急救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症状和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避免延误抢救时机。

3. 急救过程中,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急救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和汇总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便后续跟踪和处理。

四、安全管理1. 急救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2.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急救车辆和设备应定期检查、清点和保养,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 遇到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五、纪律管理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科室规定,维护科室秩序。

2. 工作人员应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听从调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工作人员应团结互助,共同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管理职责1. 医院前急救科(以下简称急救科)负责医院前急救病历的制作、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急救科应当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病历管理人员,负责病历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病历管理能力和责任心,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病历制作与书写1.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症状、体征、诊断、治疗措施、药物使用情况等内容。

2. 急救科医护人员应当及时、规范地填写医院前急救病历,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或遗漏。

3.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语句通顺,表达清晰,便于理解和查阅。

三、病历的整理与归档1. 急救科应当设立专门的病历归档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病历的安全、有序存放。

2. 病历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对完成的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归档。

3.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归档顺序应当按照患者就诊的时间顺序进行,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病历的保管与查阅1. 急救科应当建立健全医院前急救病历的保管制度,防止病历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2. 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病历进行清点、检查,确保病历的数量和质量。

3. 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借阅、销毁医院前急救病历,确需查阅的,应当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查阅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五、病历的质控与评价1. 急救科应当定期对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质量控制和评价应当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

3. 急救科应当根据病历质量控制和评价的结果,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病历质量。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院前急救过程中的医院感染,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感染管理工作,定期对院前急救医院感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对院前急救医院感染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 院前急救科室:负责落实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对科室内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内容1. 医护人员要求:(1)医护人员应接受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2)医护人员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感染。

(3)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手卫生培训,提高手卫生操作水平。

2. 患者要求:(1)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对患者使用的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患者离开后,对车辆、急救设备等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3. 环境要求:(1)保持院前急救车辆、设备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院前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4. 感染监测:(1)定期对院前急救医院感染工作进行监测,分析感染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2)对感染病例进行追踪调查,了解感染来源,防止感染扩散。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感染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造成医院感染事故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为了规范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工作。

2.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工作经验,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3.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人员负责对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二、病历内容要求1.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急救措施、药物使用、病情变化、转归等内容。

2. 病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地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遗失。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质量和完整性。

三、病历归档要求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前急救病历归档制度,明确归档时间、归档流程和归档责任人。

2.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归档的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索引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病历查询与使用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前急救病历查询系统,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查询和使用。

2. 医务人员查询医院前急救病历时,应当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性。

3. 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查询医院前急救病历时,应当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查询服务。

五、病历管理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违反本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行为,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院前急救行为,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快速响应、现场评估、立即处理、安全转运的原则。

3. 所有参与院前急救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组织架构1. 建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设立院前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类急救资源,指挥救援行动。

3. 明确院前急救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医生、护士、驾驶员和辅助人员等。

三、运行机制1.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急救电话随时有人接听,救护车随时待命。

2. 接到求救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车准备,并迅速赶往现场。

3. 现场急救人员需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根据病情实施必要的急救措施。

4. 确保患者隐私权,对患者信息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泄露。

四、设备与药品管理1. 救护车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必需的药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有效性。

3. 对于特殊药品和设备,应制定特别的管理和使用规程。

五、质量控制与培训1. 定期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知识更新培训。

2. 建立院前急救质量监控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3. 鼓励院前急救人员参与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技能。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3. 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七、法律法规遵守1. 院前急救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2. 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配备,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大型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救护车设施策划和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行车路线、病情或受伤情况,要求呼救者提供联系电话(且不要随意使用该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

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或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出诊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车厢内随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不得坐在驾驶室内。

③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

④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继发损伤或加重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继发、加重颈髓损伤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

对交通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值守或总值班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