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声学方案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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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大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说明

一、概述

本项目位于淮安商务新城核心区,建筑设计师以独特的设计构思,结合城市自然环境,巧妙组合空间关系,最终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独特的、与众不同的建筑组合。对于建筑声学设计来说,如何在最终的设计中将建筑设计者的意图与完美的声环境统一,是建筑声学设计的前提之一。

淮安大剧院工程包括大剧院、文化展示区、影视娱乐区及配套商业设施等。建筑声学设计的重点是大剧院及其附属房间、影视厅及其附属房间。建筑声学设计的内容包括主要空间的音质设计和环境噪声控制。

建筑声学设计依据主要为:

1)《淮安市大剧院设计方案竞选书》;

2)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淮安大剧院建筑方案图纸;

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4)《剧场、电影院及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2005;

5)《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

6)设计者在以往建筑声学专业工作中获得的经验。

1.1 音质设计概述

1.1.1 大剧院

该大剧院主要用途为:大型歌舞、交响乐、大型会议以及其它文艺演出。根据大剧场使用功能要求及国内外剧场实际使用情况,音质设计目标是:在使用舞台声反射罩时,完全采用自然声演出;歌剧演出时,对有实力的剧团,具备自然声演出条件;其它用途如话剧、地方戏剧、会议等,使用时采用扩声系统。追求清晰度与丰满度的平衡,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有良好的丰满度。在音乐演出时,由于使用声反射罩,将获得更好的丰满度。声音亲切自然,明亮而有温暖感,有良好的空间感。无声学缺陷,无噪声干扰。

剧场在声学方面,不仅要满足听众的要求,还需要满足演员的要求,因此,除观众厅外,舞台的声学效果也必须做好。在使用舞台声反射罩情况下,演员可以有很好的声学条件。在其它情况下,由于舞台空间巨大,演员难于获得声支持,

需要电声系统的配合和帮助。

1.1.2 影视厅

影视娱乐区及配套商业用房位于用地西侧靠近四馆位置,与剧院相对独立,利于单独对外经营,并可为四馆及中心广场人流提供娱乐餐饮服务。影视娱乐区包括一间IMAX巨幕影厅、3间100座左右中型电影厅及一间50座VIP电影厅(配备休息室)。

上述影视厅均按数字立体声影院设计。电影院音质设计目标是:保证观众厅内有良好的清晰度,真实还原影片的声音重放效果;观众厅内无回声、多重回声、颤动回声、声聚焦和共振等缺陷。

1.2 大剧院及影视厅基本情况

1.2.1 大剧院

大剧院观众厅的最大容座为1314座,其中池座762座(含残疾人座椅4座),一层楼座291座,二层楼座261座。观众厅设计有效容积约11620立方米,每座容积约为8.8立方米/座。

观众厅平面大致呈钟形,观众厅最大宽度为31.8米,池座后墙距台口线(水平投影距离)为29.1米,两层楼座后墙距台口线(水平投影距离)均为32.2米。舞台口宽18米,高10米,设有活动台口。台口前部为升降乐池,面积约为100平米,可容纳双管乐队演出。

该大剧院的特点是注重舞台和观众的一体感,采用两层楼座包围着观众厅的形式。不仅营造出舞台和观众之间的亲密氛围,还增加了观众之间的交流,创造出好的观演气氛。两层楼座的栏板作为有效的声反射面,可有效增加池座前区的早期反射声。

1.2.2 影视厅

260人影视厅平面为21.46米×13.35米,净高约5米;两个相邻的118人影视厅平面为16.12米×9.24米,净高约5米;独立的118人影视厅平面为16.12米×9.4米,净高约5米;96人影视厅平面为13.41米×9.24米,净高约5米;50人VIP影视厅平面为8.74米×9.91米(不含休息室),净高约5米。

二、声学设计指标

针对此剧院以及影视厅的特性,根据前一章所述音质设计总体目标确定剧院及影视厅的声学设计客观指标如下。

2.1 混响时间(RT)

混响时间是房间音质最重要的客观参量之一。它的定义是,声源停止发声后,声能衰减60dB所需的时间。参考我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中对于声学设计的要求,根据剧场使用的要求及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剧场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应符合表2-1的规定:

剧场规范观众厅混响时间建议值(500~1000Hz满场)表2-1

淮安大剧院按照其观众容量属于大型剧场建筑,根据其多用途的使用功能,同时参考国内外一些与该剧院规模相当的多用途剧场的混响时间参数可以看出,该剧院中频满场混响时间设计值为1.3s较为合适。进行音乐会等大型纯音乐类演出的时候须使用声反射罩,当使用声反射罩时,混响时间将有0.2s的提高。

根据《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影视厅混响时间应根据实际容积按照公式或根据图表确定上限及下限值。影视厅实际容积只有待装修设计完成后才能明确,因此本报告根据建筑图纸计算的容积初步给出影视厅混响时间设计值,待装修设计阶段再进行深入。

大剧院以及影视厅混响时间频率特性曲线的走势应该基本平直。但对于大剧院来说低频部分混响时间适当变长,低音比约为1.1,这对音乐的“温暖感”是很重要的。高频部分混响时间由于空气声的吸收可适当降低。表2-2~2-3是大剧院及影视厅两个主要空间各频率混响时间的预期设计值。

倍频程混响时间设计值表2-2

影视中心各影视厅中频满场混响时间 表2-3

2.2 早期衰减时间(EDT )

早期衰减时间定义为声源停止后声音最初10dB 衰变所需的时间。EDT 也是评价厅堂音质的重要参数之一。

EDT 与RT 相比,它与上座率关系不大,至少在大型厅堂(1500座以上)中是这样。大型厅堂与小型厅堂相比,在最初的10dB 衰变时间(约200ms )内,声波很少经受观众区反射。而且,在采用沙发椅的厅堂中,满场与空场声吸收之间的差异不会使中频EDT 发生大的改变。

2.3 明晰度(声能比,C80)

用于评价音乐的明晰程度,它的定义是:早期声能(0~80ms )与后到(混响)声能(80ms ~∞)之比,即:

⎰⎰∞=ms ms

dt

dt C p p 802

800

2log 10 (dB)

C 80反映了早期声和混响声比值的情况。如果C 80是一个较大的正值,则音乐会听起来很清晰,但房间会比较沉寂;相反,如果C 80是一个较大的负值,则混响会较长,音乐听起来圆润,但不清晰。在不同的场所希望有不同的C 80值,鉴于上文对该剧院的功能定位,剧院应有较好的清晰度,C 80值宜在3±1dB 之间,当使用声反射罩时C 80可有适当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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